分离性障碍

分离性障碍,第1张

分离性障碍虽然不是什么致命的疾病,但分离性障碍会给身边的人带来很多麻烦,有些分离性障碍患者总是会走丢,时不时忘记一些事情,甚至对周围熟悉的环境都会忘记,这其实是很不好的,接下来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分离性障碍的相关知识吧。

分离性障碍是严重的精神病吗

分离性障碍患者离不开人,那么分离性障碍是严重的精神病吗?

分离性障碍不是严重的精神病。分离性障碍的病因与精神因素关系密切,各种不愉快的心境,气愤、委屈、惊恐、羞愧、困窘、悲伤等精神创伤,常是初次发病的诱因。特别是精神紧张、恐惧是引发本病的重要因素。这与战斗中发生的急性癔症性反应特别明显;而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如遭受精神虐待,躯体或性的摧残,则是成年后发生转换性和分离性障碍的重要原因之一。

像分离性运动障碍是分离性障碍常见的形式,分离性运动障碍表现为一个或几个肢体的全部或部分丧失运动能力。瘫痪可为部分性的,即运动减弱或运动缓慢;也可为完全性的。

分离性障碍是什么

患有分离性障碍给身边的人带来很多麻烦,那么分离性障碍是什么来的呢?

分离性障碍又称分离(转换)障碍,曾称癔症或歇斯底里症。分离性障碍是一类由精神因素作用于易感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分离性症状,另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躯体症状,其症状和体征不符合神经系统生理解剖特点,缺乏相应的器质性损害的病理基础。这些症状被认为是患者无法解决的内心冲突和愿望的象征性转换。

目前分离转换障碍的遗传学研究结果并不一致。有些研究发现分离转换障碍患者的一级亲属的同病率较高。但也有研究得出相反的结论。有学者认为本病为多因素遗传疾病。

分离性障碍能治好吗

如果有分离性障碍,最好去治好,可是重点是分离性障碍能治好吗?

分离性障碍可以治好。可以采用暗示治疗,要保持镇静,将病人置于安静的房间内使与喧闹声隔离还可以配合小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改善症状,必要时进行长时间的心理治疗,慢慢是可以治愈的。

分离性障碍还可以使用催眠治疗,给予患者催眠和暗示的方法,让患者可以有效的进入催眠状态,从而很快的进行治疗。分离性障碍还需要配合心理治疗,主要就是解释性的心理治疗,支持性的心理治疗,CBT也就是认知行为疗法的治疗,帮助患者分析自己个性、性格以及人格中存在的缺陷,改善认知,同时认清楚疾病的性质和发病的规律,提高应对应激事件的能力,综合的治疗一般可以痊愈。

分离性障碍的临床表现

分离性障碍常见于小孩子身上,那么分离性障碍的临床表现有哪些呢?

分离性障碍的临床表现:以前称歇斯底里、又称癔症、现在改为分离障碍,在正常情况下,我们的意识、知觉、记忆、身份是统一的,分离障碍,就会出现心理生理紊乱。

分离性障碍患者非自主间断地丧失部分或者全部心理生理功能的整合能力,在感觉、记忆、情感、行为、自我意识、以及环境意识等方面整合失调,就出现分离状态,如出现自我身份不连续、不能用病理来解释记忆缺失,躯体功能障碍,而相应没有生理改变,这种整合能力的丧失过程,持续时间不一,分离障碍的症状与精神活性物质的直接作用无关,如戒断反应。也不是其他精神行为障碍、睡眠障碍神经系统疾病所致;导致患者的家庭社会教育职业功能下降。

分裂情感性障碍是一组精神分裂症和躁狂症两种病同时存在或交替发生,症状又同样典型,常有反复发作的精神病,此型患者同时具有精神分裂症和情感障碍如抑郁症、双相情感障碍或混合型躁狂症的症状,特征为显著的心境症状(抑郁或躁狂)和精神分裂症症状,同时出现或至多相差几天,具反复发作特点。由于分裂情感性障碍常伴有功能障碍,往往须予以综合治疗(包括药物,心理疗法和社区支持),多完全缓解,预后较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分离转换性障碍被认定为一种精神障碍,需要通过医院的专业评估来确定该病人是否可以被认定为残疾人。 分离转换性障碍的残疾等级根据病人的病情和病历,以及医院的评估结果来确定。一般来说,可以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种等级,具体等级需要根据疾病的病情和严重程度来评估。因此,不能一概而论说一定能办几级残疾证。

1、分离转换性障碍是一种精神障碍,主要表现为出现身体症状或障碍,但无法通过医学检查或测试找到身体疾病的原因。虽然分离转换性障碍的症状严重影响生活质量,但并不会导致身体的永久性损伤或功能障碍,因此在中国的《残疾人保障法》中不被认为是乙类残疾。

2、《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乙类残疾是指导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或者需要照料的身体残疾、精神残疾或者智力残疾。而分离转换性障碍虽然有时会导致身体症状,但并不影响生活自理和基本生活能力,因此不符合乙类残疾的定义。

法律分析:分离(转换)性障碍是一类由明显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所导致的以解离和转换症状为主的精神疾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分离(转换)性障碍是一类由明显精神因素如重大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情绪激动、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所导致的以解离和转换症状为主的精神疾病。解离症状又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是指患者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的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而表现为意识范围缩小、选择性遗忘或精神暴发等,转换症状又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是指患者将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所产生的不快,以各种各样躯体症状的方式表现出来,它可以出现类似任何疾病的症状表现,故有人把癔症喻为"伟大的疾病"或"疾病模仿家"。

西医·癔症分离(转换)性障碍,原称为癔症(hysteria)或“歇斯底里”,是指一种以分离症状(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和转换症状(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为主的精神障碍。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基础,患者可具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环境)因素影响,病程多反复迁延。癔症由明显的心理因素作用于某些易感个体引起,症状呈现尽情发泄和表演特点。发病个体具有做作、夸大或富有情感色彩等特点,有时可由暗示而消失,有反复发作的倾向。临床表现可分为癔症性精神障碍(又称分离症状)和癔症性躯体障碍(又称转换症状)两大类症状。癔症临床表现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感觉或运动障碍、意识状态改变,症状无器质性基础的一种神经症。有的类似神经系统疾病时的运动或感觉障碍,有的表现为精神方面的异常,以及内脏或植物神经功能失调。这些症状的共同特点是没有器质性损害的基础,纯属功能失调性质;可因暗示而发生、发展或维持,也可因暗示而减轻、改变或消失。癔症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较多。起病突然,可有多次发作。国外报道一般人口中患病率为5‰,战时发病率占战时神经症的50%,直接与战伤有关的约为40%~60%。国内流行学调查资料中,各地报道的差异很大,约占神经精神科门、急诊总数5%~10%。近年来,癔症发病率有减少趋势。歇斯底里一词作为医学诊断名称,在公元前4~5世纪的古希腊即已出现。当时认为这是女性特有的病患,是由于子宫在体内游走所致。中国公元前l~2世纪的医学典籍《难经》中也有类似后症的临床描述,称为奔豚。关于癔症现代研究则在近100多年。癔症是精神病学诊断术语中最为古老的病名之一,而有关其发病机制和疾病归属也一直争论不休。现今虽然大多数学者认为癔症是社会心理因素与个体易感素质共同作用所致,但对其发病机制尚无公认的结论。近年来把癔症划出神经症

详见百科词条:分离(转换)性障碍 [ 最后修订于2016/12/15 4:26:22 共16974字 ] 以下结果自动匹配而成,不排除出现与主题不相关的内容,请自行区分。

患有分离性障碍给身边的人带来很多麻烦,那么分离性障碍是什么来的呢?

分离性障碍又称分离(转换)障碍,曾称癔症或歇斯底里症。分离性障碍是一类由精神因素作用于易感个体引起的精神障碍。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分离性症状,另一部分患者表现为各种形式的躯体症状,其症状和体征不符合神经系统生理解剖特点,缺乏相应的器质性损害的病理基础。这些症状被认为是患者无法解决的内心冲突和愿望的象征性转换。

目前分离转换障碍的遗传学研究结果并不一致。有些研究发现分离转换障碍患者的一级亲属的同病率较高。但也有研究得出相反的结论。有学者认为本病为多因素遗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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