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如果形容感情说明什么?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如果形容感情说明什么?,第1张

“本来就没有真正的爱情,又怎么会无法释怀呢?”“我本来就将这段感情忘得一干二净了,又如何会心烦呢?(或又何必重新提起呢?)”如果是分手的一方对另一方说的,就表示态度已经决绝了,没有再联系的必要的意思。

菩提偈

唐代:惠能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佛性常清净,何处有尘埃!

心是菩提树,身为明镜台。

明镜本清净,何处染尘埃!

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

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

菩提只向心觅,何劳向外求玄?

听说依此修行,西方只在目前!

译文

菩提原本就没有树, 明亮的镜子也并不是台。

佛性就是一直清澈干净,哪里会有什么尘埃?

众生的身体就是一棵觉悟的智慧树, 众生的心灵就象一座明亮的台镜。

明亮的镜子本来就很干净,哪里会染上什么尘埃?

菩提原本就没有树, 明亮的镜子也并不是台。

本来就是虚无没有一物, 哪里会染上什么尘埃

菩提只是向着内心寻找,何必劳累向外界求取玄妙的佛家思想?

以此进行修行自身,极乐世界也就在眼前!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关于这首诗的来历,《坛经》第四节至第八节,有明白的记载:五祖弘忍“一日唤门人尽来”,要大家“各作一偈”。

惠能的偈语,即针对神秀的《无相偈》而发。据《坛经》所载,惠能本不识字,他先“请人一读”神秀的偈语,然后作此歌偈,“请得一解书人于西间壁上题着”。

索郎泽郎想追回黄师爷,却被国民党兵杀死。二少爷分析形势,认为新的制度替代旧制度是历史的必然。于是决定率全体民众迎接解放军的到来。小酒店主却以狭隘的私仇要挟恐吓二少爷,使二少爷又对解放军顾虑重重,只得率众人逃向麦其土司官寨。

麦其土司率藏兵和国民党残兵顽固地抵抗解放军,在解放军炮火声中,麦其土司成了旧制度的殉葬品,麦其官寨也轰然而倒。二少爷在炮火中受伤被俘,经过解放军的抢救,二少爷重得新生,在人民解放军的感召下,他向解放军投诚,并与被解放军解救的妻子塔娜重逢。在解放军的隆隆炮声中,封建奴隶制度的旧世界尘埃落定。五十年后,老年的二少爷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麦其官寨旧址上为家乡为人民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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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通过一个家族的更替反映‘战争与和平’、‘聪明与愚蠢’等议题,展开一部史诗。

用官方的话来叙述小说的主要剧情,就是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

人们在以后的日子中,总是将傻子视为异类,谁也未曾想到傻子却是有着超越当前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好比在老土司进行大批量**种植的时候,傻子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

适逢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傻子所在的麦其麾下,使得他们的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成功的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

回到麦其土司官寨的时候,也受到英雄般的待遇。傻子的数次成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也悄然的拉开了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帷幕。

讽刺的是,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

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尘埃落定》无疑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自问世以来便以其在艺术上独树一帜的成就备受赞誉,但这并不表明它在阅读上是一篇枯燥乏味儿的小说。

事实上,《尘埃落定》在具有高度的艺术性的同时,也是一部兼具传奇性与通俗性,故事情节引人入胜的作品。

在具体创作手法上,《尘埃落定》独特地以傻子少爷为视角叙述故事,这点和艾玛多诺霍在创作《房间》一书颇为相似,都是以孩子的角度来叙述故事,匠心独具更令人激赏。

傻子少爷虽然不懂的简单的生活常识,却胜于那些在人前隐藏自己贪婪、愚蠢、欲望、诡计的人们,一语道破事物最本质的一面,如此纯粹、大智若愚。

文中那一句:

“ 就在这时,我突然明白,就是以一个傻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这就是人性。”

尤为让人觉得印象深刻。

当然我们也正因为知晓自己在看的是小说,而并非生活,不然以傻子少爷的诸多情景,必然不会在现实中被承认和容许,更何谈认同。

阿来本人十分重视在自己的小说中赋予作品及主人公以传奇的色彩。

也就是一部幻想中的傻子的警示寓言。

《尘埃落定》一书胜于从始至终,都在一条很清晰的线索贯穿全书,也就是老土司家族的权力之争。

阿来对本民族文化的深厚感情及对民族文化的深厚积淀是创作《尘埃落定》的基础。

阿来早在教高中历史课时,就接触到了"藏族土司制度",并查阅了大量的文字资料,收集了不少客观器物。

他所在的马尔康县,俗称"四土",意思就是四个藏族土司管辖的地方。

在看待一个作家的作品时,我们也不能抛开其民族的文化内涵,尤其是看待《尘埃落定》这类民族文化凸显的作品时就更应如此。

藏族地区草原辽阔,水草肥美,生产多以牧业为主。主要有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农业以种植青稞为主,也有小麦、油菜、碗豆等农作物。

主要是因为地处青藏高寒区,多冻土,土壤较为贫瘠,热量也不是很足,水热条件配合不是很好。所以以青稞等制作的糌粑和酥油、青稞酒是农牧民的主要食品,藏族同胞宁可三月无肉,不可一天无酥油茶。这是藏族的饮食文化。

小说里这样写道:

“这时,土司一家在屋里叫下人送上暖身的酥油茶,细细吸饮,一碗,两碗,三碗。这样,麦其土司一家出现在客人面前时脸上总是红红地闪着油光,与客人们因为路途劳累和寒冷而灰头土脸形成鲜明对照。”

同时,作为一个极具神秘色彩的少数民族,藏族的精神文化也是十分丰富。

藏族的民族语言十分带有民俗色彩,《尘埃落定》中就多处体现:好比书中所说的“骨头”,与其同义的另一个词叫做根子。寨子里住的人家叫做‘科巴’。这几十户人家是一种骨头,一种“辖日”。

可以说,整个故事的人文背景就是土司制度在历史上的叙述,对于80后和90后,第一次听到土司这个称呼,印象最深的无外乎就是琼瑶剧《还珠格格》中的西藏土司带着塞娅公主那段剧情了。

而实际上,土司制度是中国封建王朝采取的一项统御少数民族的政治怀柔政策,元明清时期广泛在西南等民族地区施行。

“以土制土”是这一政策的主要形式,其目的在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政治统治。

清雍正以后,清政府实行“改土归流”,西南地区的土司制度大体趋于解体,《尘埃落定》所描述的以麦其土司为代表的“嘉绒”部族,正是属于这一情形。

在《尘埃落定》的主线故事中,老麦其土司主不愿意放弃权力之柄,与两个儿子间发生矛盾的源头。

首先就是老土司在当时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有着“清朝皇帝颁发的五品官印”,管辖“东西三百六十里,南北四百一十里的地盘”,与“三百多个寨子,两千多户”的百姓,向百姓征收赋税,在辖区内权力至高无上。

如此的权力之下,即便土司拥有世袭制,老土司也很难自己让出位置。

细看阿来在文中描述土司制度的同时,也大量地描绘了嘉绒部族文化生活的情景。首先藏族是中国一个拥有着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与独特民族文化精神的民族,有着自己的民族独特的宗教信仰、心理习惯与情感表现。

除了土司,这个复杂的交融文化合体中,还有济嘎活佛、门巴喇嘛、翁波意西书记官等人。

书中讲佛法和宗教,就会提到济嘎活佛,他亦是全书中救赎精神的代表,除了反映藏传佛教的教义与独特宗教信仰之外,在他身上还能凸显出一种与强权对抗之时信仰无力的浓重悲情色彩,因为妥协所以安定。

再看书记官翁波西代表着知识,他们崇尚史官意识,讲究“秉笔直书”,仗义执言。最终落得个被麦其土司关进大牢并割掉“说话”的“舌头”,最终被处死的结局。

本来在这场权力之争中,傻子少爷本是被土司家族忽略的人,但在阿来的笔下,正是这个最单纯,没有复杂的心智、算计的傻子,却一步步讽刺地展现了超乎常人的能力,成为土司统辖领域风云一时的人物,由此引发了本书争夺权力的第二条线路,也就是傻子少爷和哥哥之间的情仇。

这个世界上任何东西都是这样,你不要它,它就好好地在那里,保持着它的完整,它的纯粹,一旦到了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没有全部得到。

在大多数人眼里,土司制度不甚完美,然而在傻子看来,土司制度也是不完美的。

“这是非常时期,一个傻子就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就像文章里写到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傻子往往有更高的眼界,能决定许多聪明人的命运。

在这个新时期,社会必然是前进的,土司制度也是不符合时代发展的要求,也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然而在土司家族中的儿子,除了二儿子傻子,大多数人被认为是聪明的,然而这些聪明人却看不到历史的发展趋势,坚信着土司制度还能继续生存,他们还能像原来那样生活。

但结果,我们是知道的,土司制度在历史的推动下必然是退出历史发展的舞台的。

“当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新的东西时,过去的一些规则就要改变了。可是大多数人都看不到这一点。我真替这些人惋惜。”

聪明人总是感觉自己很聪明,他们把自己所认为的事就当作是正确的。但往往忽视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当聪明人总是相信自己能掌控自己的方向,迎接他们的结局必然是失败的。

当麦其土司分别派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二儿子去南北边界时,聪明的大儿子守着自己的聪明,最终失败了,没有达到麦其土司的期望。

而二儿子以“傻子”的视野,看到了时代的发展,当初学着麦其家种**的土司,他们把自己的土地种满了**,可鸦片不值钱的时候,他们的粮食也不够吃了,大面积的饥荒随之而来。

麦其家在边境修筑粮仓,打算卖粮食给其他土司,历史的巨轮轰隆隆滚过这片古老的土地,靠征收赋税,贩卖**来增加财富已经不是可行之计了,麦其家的二少爷开拓了边境市场,珠宝,茶叶,丝绸,粮食等等,全都打开门路,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傻子甚至创造了历史。

边界逐渐发展起来,贸易沟通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的交往也越来越密切,在这里,各个土司家族可以摒弃前嫌,加入贸易,发展自己的经济和家族。这是一种共赢的方式,在这其中,最大的赢家便是这傻瓜儿子。

《尘埃落定》主题无外乎还是荒诞的,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主义。

就拿傻子少爷的转折种植稻子来说,首先早在清朝,人们就开始被鸦片不断的侵蚀了思想,甚至中华的民族之魂也为这一株名为**的植物所动摇。

傻子的种植,绝不是简单的更替了植物的物种,更是阿来借由傻子少爷之手,告诉人们越是出于饥荒和战乱的时候,越是考验人性的时候。

人类情感的异化,从不假借他人之手,都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逐步变成更加荒唐的产物。

撇开浓重的权力争斗色彩,另一方面说,《尘埃落定》让更多人思考的是,人的聪明和傻,是不是关于本质的问题。

如若按照今天这一代年轻人喜欢的套路,傻子应该是一部爽文的主角,傻人有傻福。

慢慢的变成像是18年大热电视剧《延禧攻略》里面的令妃,一路开挂而已。

可事实上并没有那么简单,《尘埃落定》也没有简单地阐述这个道理,而是把这个问题置于神秘的宗教和时代运势中来做新的诠释。

本质上,正常人眼中的傻子,在于他们和普通人之间存在不同的思考方式和行为举动,尤其在现今的社会中,我们所说的傻子,更多的是在于不合群或者过于突出,比方说,这个人怎么今天又加班啊,又没有加班费,怕不是个傻子吧?诸如此类的。

事实上我们可以容忍傻子总是犯傻,却无法容忍聪明人愚蠢。

愚蠢的聪明人不是真正的聪明,只是某种程度上的聪明或者把自己看成过于聪明,也就造成聪明反被聪明误的结局。

但是傻子不会,因为他的基础就是傻,所以他做什么,都有很大的几率变成他们人生中的转折点。

况且我们很多时候,判断一个人是否是傻子的关键,在于这个人的情感输出和反馈,包括与之对应的人和事。

尽管阿来说过:“小说的另一个情结是埋在我心中的英雄主义梦想,这也是我作为一个藏族人血液中遗传的精神气质。我用小说去怀念那生与死、铁与血的大的浪漫。”

小说人物繁多复杂,但真实符合人性特征。

在权力与欲望的漩涡中,每个人身不由已地打转,或者由内心所驱使,或者为他人所驱使,真实而复杂的人性表露无遗。

在权力争斗中,亲情与权力相互交织,爱与恨同时并存,每一个陷入权力争斗的人们都有着复杂而真实的人性,在这复杂真实的人性趋使下,每个人的所作所为甚至连自己也不能预料到。

在欲望和权力的驱使下,亲情和爱情被扭曲变形,人的心理渐渐变得阴暗,对权力的追逐是那么贪婪不加掩饰,父子是一样、兄弟也是一样,爱情更是不堪一击。

所以说,《尘埃落定》中的人物性格并非简单单一,而是符合真实的人性的,符合人性真实复杂的一面。

《尘埃落定》时至今日,已经是20年前的“老作品”了,但是丝毫不妨碍人们进行二刷或者三刷,原因很简单,因为这是一本自带成长属性的书,阿来在故事的设定上,早已架起了一座屏蔽时间流逝的城墙。

推荐大家一起共读《尘埃落定》,去看一看那沿途灿烂的高原风景,去看一看人心中炽热的欲望与冰冷的仇恨。让我们放下自己的聪明,而变成一个傻子,用这样的视角看一看世界,也许反而会得到聪明人所没有的智慧。

《尘埃落定》采用了比较特殊的叙事视角:以“傻亦非傻”的土司二少爷“我”为叙事承担者:“我”是一个地道的有生理缺陷的傻子、“我”又是一个不傻的正常人,甚至是智者,“我”既傻又不傻,所以许多内容就干脆让作者充当“我”来讲述,于是“我”变成了一个无所不知的全能叙事者。整部小说都是这三种视角并置于“我”的身上,呈现出一种杂语交替发声的复调状态。

小说以“我”的记忆开始为起始,“那是个下雪的早晨,我躺在床上,听见一群画眉在窗子外边声声叫唤”;以“我”生命的结束为小说的终结,“血滴在地板上,是好大一汪,我在床上变冷时,血也在地板上变成了黑夜的颜色”,记述了“我”一生中所经历的几个重大事件。

鸦片种植、引进贸易、引进梅毒和“红色汉人”的到来。此外,还详细地记述了“我”的爱情、婚姻经历,与这些重大的历史事件交织在一起,互为辉映。从此看来,似乎小说所运用的完全是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但当我们阅读完小说之后,却发现小说中的第一人称叙事并不纯粹,含有第三人称的叙事在其中。

这种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混合使用,互相补充,相辅相成,在中外文学创作中并不常见。阿来这次成功的尝试,使小说《尘埃落定》具有了特殊的审美意义。

首先,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使作者在行文时获得了最大限度的叙事自由,不仅可以直抒胸怀、侃侃而谈,使读者有身临其境般的逼真感觉,同时又有小说中第三者的客观描述和评价,使小说中故事情节和人物等更加透明、更易于理解。

其次,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相结合使用,有利于作者将主观抒情与客观叙事融为一体,从而更好地传递出作品所要表达的思想内涵和情感指向。

总之,第一人称叙事视角与第三人称叙事视角的结合使用,是中外文学创作上的一大创新,不仅为读者带来特殊的审美效果和审美愉悦,同时也使作品具有更为深刻的社会、历史、文化等方面的意义。

《尘埃落定》是由藏族作家阿来所作的长篇小说:

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1998年出版。该小说描写了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的故事。它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

尘埃的生命皆有尽时,只要奔着方向努力,就一定会落定,看完作品后,一定要细细地思考哦,以下是我整理的关于小说《尘埃落定》的 读后感 实用范文三篇,快来看看吧。

   小说《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实用范文

   《尘埃落定》,是一部让人荡气回肠的小说,小说演译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没有太多的反思,却留给人深刻的思考,简单的叙述,却似有无限的张力,蕴藏了无限深情的感慨。小说整体展现的是一个我们陌生的世界,如红楼梦一样,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世界,是截取了土司制度的一段历史,在那里上演了各样的把戏,而能我的注意力,则一部分要归于某种程度上的我们对于这个地方的神秘感和陌生感。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取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我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但是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主角,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但是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仅这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明白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我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但是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理解。

   只有爱他的人能伤他,而恨他的人丝毫不能触及他的疼痛。对权力,对财富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魄力和幸运融合在一齐,使他成为一个不可小看的傻子--豁达而又聪明。该来的事总会来,死命抵抗也没有用,该走的人总会走,拼命挽留也于事无补。所以他是这场动荡中最幸运的人,受伤最少的人。这是一种宿命论吗还是无为而治的一例呢

   阿来塑造了一个成功的故事,更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看完小说,我觉得此刻我也但是只是一颗会发笑,会感觉,会思考的尘埃而已。《尘埃落定》,正是用心在歌唱着。

   小说《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实用范文

   前几日,读罢《尘埃落定》,感触良多。那是一个混乱的年代,整本书里,没有一个真正快乐的人。主人公甚至没有名字,的代号——也是他的护身符——就是“傻子”,一个有异于常人的人,生活在上世纪30、40年代的中国、某个闭塞却又面临着开放的藏族村寨。土司处心积虑扩张势力和地盘,还要防备后院起火;哥哥作为土司继承人,拼命向父亲和周围的人证明自我的实力,然后在不期然间,承受傻子比他有作为的事实;母亲有了情敌却毫无办法,整天躲在房里念经。还有那个本来就应快乐的傻子,小小年纪,就已经明白用手里的权力对待周围的人,讨好或者伤害,全凭自我的好恶。

   土司制度的喧嚣直上的时候,他就看到了尘埃落定后的样貌:所有的土司都消失了,包括他们自我。在此之前,他享受着属于土司的最后荣光,虽然他没有当过一天正式的土司,却在看似不经意间,日渐取得了土司的实权。

   始终没看懂傻子到底想要什么。也许做土司的感觉会很好,所以,他才任由仇家溜进哥哥的房间,借刀杀人,解决他成为土司的障碍;费劲心思娶到了见过的所有女人当中,最漂亮的那个做老婆,却不明白如何维系用利益换来的婚姻关系;明明自我也想做土司,却不断打击母亲期望他做土司的信心。总之,他似乎在固执的反对着所有人,彼此伤害。

   作者阿来的批判不是声嘶力竭,也不是单刀直入,而是以一种黑色幽默的笔调,在不紧不慢的絮语中展现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透过这些各具个性的人物,尽情的演绎着生死与离别的哀愁,权力与金钱的角逐,鲜血与泪水的挥洒,他们如同尘世间一颗颗微不足道的尘埃,在土司这片天空下以前快乐过、痛苦过、爱过、恨过、拥有过、失去过,而当另一个时代来临之际,这些尘埃便逐渐消散了、陨落了,最终归于沉静。

   小说《尘埃落定》的读后感实用范文

   很久以前开启了这部书的阅读,断断续续地读着,只是把它当作一部消遣的小说看着,可是看着看着,这部书的文字也好,构思也罢,会把你自然地拉入史诗般的深渊中。

   想要提高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去看阿来的文字吧!很久没有读到这般简练而又深邃的文字了,你会觉得敲出这些文字的人驾驭文字的能力是天生具有的,而不是后天习得的。再来说故事构思吧,由于他把故事安排在一个距离我们不近不远的年代里的异域之地——西藏的偏远地区,主人公又是一隅之地的人中之龙土司的儿子,可惜是个“傻子”,所以你会觉得既熟悉又陌生。陌生时我去找来了根据此书改编的同名电视剧来看,看了两集,就弃剧了,继续看书吧,看书时,你就是编剧,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随你去感受,故事的发展随作者去创作,不过不得不说,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开头,却讨厌它的结尾,结尾纪实的痕迹太明显了,为了揭示土司这一特定阶级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消逝,硬是把小说写成了历史书,就像十多年前余华创作的《兄弟》,上部故事性很强,下部就开始拼凑和影射社会热门大事,让人读来都有种不伦不类的感觉。

   随着故事的结束,我发现一系列人物中竟然没有一个人物,作者持单纯的态度进行褒或者贬,包括主人公“傻子”,作者都设置成圆型人物,带有复杂的情感,所以就无从喜欢或者讨厌哪个人。只有侍女卓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傻子少爷应该是喜欢卓玛的,也只有卓玛是倾心于傻子少爷的,可是阶级的关系,卓玛从没想过挣脱阶级的束缚,最终嫁给了银匠,又委身于管家,结局她是怎么样的我已经忘了,我只记得阿来在后记中说另一部小说要好好写写银匠,那么我就看看那部小说,希望它能给我一个鲜活丰满的人物——卓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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