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向情感障碍是什么病?
双相情感障碍,俗称躁郁症,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来,它是躁狂和抑郁症状集于一身的结合体。但是双相障碍是非常复杂的一种疾病,远不能用一句话来概括,甚至在临床上也非常容易被误诊为抑郁症。
A、双相情感障碍有何表现?
双相障碍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双相I型障碍和双相II型障碍。
双相I型障碍的诊断标准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必须符合躁狂发作的特征,在躁狂发作前后可以有轻躁狂或抑郁发作。
双相I型障碍的症状表现
在至少1周的时间内,几乎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都有明显异常的、持续性的情绪高涨,睡眠减少、精力旺盛,热衷于各种活动。还有可能出现自尊心膨胀,思维飘忽不定,花钱大手大脚,严重时可能会有伤害自己或别人的行为。
双相I型障碍的症状表现
双相II型障碍的诊断标准为存在轻躁狂和重性抑郁发作两种症状。注意区别II与I型的差别在于躁狂症状较轻,而且有严重的抑郁症状。重性抑郁发作的表现为在持续的2周时间内,几乎每天都心情低落,对任何活动都没有兴趣,也无法产生愉悦感,体重突然减轻或增加,睡眠出现问题,注意力不集中,自我评价过低,反复出现自杀的念头等。
小编提醒大家,如果重性抑郁发作前后出现轻躁狂症状,便可诊断为双相II型,但如果轻躁狂症状转变为躁狂,就是双相I型障碍。如果从未出现过轻躁狂或躁狂症状,就可能只是单纯的抑郁症。
二.双相情感障碍很容易被误诊为抑郁症
不仅大众对双相障碍的理解比较模糊,临床上,双相障碍被误诊为抑郁症的几率也特别高。国外曾有一项指出,有30%-40%表现为抑郁的病人,经过5-10年的回访发现其实是双相情感障碍患者。
为什么双相情感障碍很容易被误诊为抑郁症?
双相障碍易被误诊为抑郁症的主要原因在于,很多患者首次发病时都表现为抑郁,表现为躁狂或轻躁狂的患者极少。而且在首次发病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患者可能都处于抑郁状态。而当他们真的出现躁狂或轻躁狂症状时,患者或家人反而会觉得情绪变好了,以为是症状出现了好转,患者自身也会感觉精力旺盛,思维敏捷,所以一般不会选择在这个阶段就诊。这种情况下,医生比较难了解到患者有躁狂发作的信息,因此容易误诊。
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用这种药不能喝酒,儿童、孕妇慎用。
警告临床病情恶化和自杀风险:成人或儿童重度抑郁症(MDD)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都可能会出现抑郁症状恶化和/或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自杀倾向).患病期间这种危险性持续存在.直至病情得到显著缓解。自杀是抑郁及某些其他精神疾病的一种已知风险,这些疾病本身就是发生自杀最强烈的预测因子。长期以来一直认为抗抑郁药治疗的早期会诱导某些患者病情恶化和出现自杀倾向.抗抑郁药物(SSRls类和其他种类)的短期.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数据的综合分析显示,在儿童.青少年以及青年患者(18 - 24岁)中,这些药物会增加重度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疾病患者的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自杀倾向).抗抑郁药物的短期临床试验显示.与安慰剂相比较.在24岁以上的成人患者中自杀风险没有升高,在65岁以上的成人息害中自杀风险反而有下降。在儿童和青少年重度抑郁症,强迫症或其他精神类疾病的患者中.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的综合分析资科.包括了9种抗抑郁药物.在4400例患者中进行的24项短期临床试验.在成人重度抑郁症或其他精神类疾病的患者中,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的综合分析,则包括了1 1种抗抑郁药物.在超过77000多例患者中进行的295项短期临床试验(中位持续时间为2个月).不同药物之间的自杀风险不同,但几乎所有试验药物在较年轻患者中的自杀风险都有升高的趋势;不同适应症之间的绝对自杀风险也不同的,以重度抑郁症的发生率为最高。在年龄分层以及各适应症之间的风险差异(药物与安慰剂之间)相对稳定,这些差异详见表1(每1 000例治疗患者中自杀例数的药物-安慰剂差异)。 在任何儿童相关的临床试验中.未出现自杀现象,在成人临床试验中有自杀情况.但这些数据尚不足以评价该药物对自杀的影响作用。目前尚不知道在较长期用药时(如几个月以上).自杀风险是否会增加,但是在成人抑郁症患者中进行的安慰剂对照维持治疗临床试验数据证明,使用抗抑郁药物可以延缓抑郁症的复燃。所有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患者都应当接受适当的监测,严密观察是否出现了病情恶化,自杀倾向和行为异常变化,特别是在疗程开始的最初几个月内,或者是在改变用药剂量的时候(增加或减少剂量)。在因重度抑郁症以及其他适应症而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成人和儿童患者中,不论是否属于精神疾病。受试者都曾报告出现过以下症状:焦虑、激越、惊恐发作、失眠、易怒、敌意、攻击性、冲动、静坐不能(静坐困难)、轻度躁狂、躁狂症。尽管这些症状与临床上抑郁症的病情恶化和/或自杀风险的因果关系尚未得到证实。但是这些症状可能会是自杀行为的前兆。如果患者的抑郁症病情持续恶化,出现自杀意念/行为,出现抑郁加重征象或自杀先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属于重度、突发或新出现的时候。应该考虑变更治疗方案,包括可能需停止用药。如果决定停止治疗,由于本品有停药风险,应在尽可能快速的情况下逐渐减量,要注意突然停药会出现某些症状(参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在因重度抑郁症或其他适应症(不论是否属于精神疾病)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的过程中,要告诫家属或护理人员,应当密切监测患者的兴奋、易怒,行为异常变化或上述的其他症状,以及自杀倾向等,要及时地将这些症状报告给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家属或护理人员每天都要进行病情监测。为了减少用药过量的风险,处方本品时应该选最小剂量的片剂,并与良好的患者管理措施相配套。筛查双相情感障碍患者:重度抑郁发作可能是双相情感障碍的最初表现,—般认为(尽管尚未经对照临床试验所证实),在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的患者中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重度抑郁发作,可能会增加其混合/躁狂发作加重的可能性。关于上述的症状是否也会发生这种转变尚不清楚。在开始应用抗抑郁药物治疗以前,应当对患者做充分的筛查,确定他们是否具有发生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这种筛查应当包括详细的精神病病史、以及自杀,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的家族史。应当注意,本品尚未批准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可能的相互作用。在接受一种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的患者中.联合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时,已有出现严重的,甚至是致命性反应的报告,这些反应包括高热、僵直、肌阵挛,伴有生命体征快速波动的自主神经不稳定。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极度兴奋发展到谵妄和昏迷)。在最近停用此类药物而开始一种单胺氧化冀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也有这些反应的报告.有些病例表现为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的特征。尚没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本品相互作用的人体试验资料.有限的动物实验资料提示,帕罗西汀与单胺氯化酶抑制剂类药物联合使用.能在升高血压和诱发行为兴奋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因此不推荐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包括抗生素类药物利奈唑胺.一种可逆.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也不推荐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两周内使用本品(参见禁忌).在本品停用至少两周后才能使用单胺氧酶抑制剂。5-羟色胺综合征:在应用SNRls和SSRls(包括本品)治疗的患者中.可能会发生危及生命的5-羟色胺综合征,特别是与5-羟色胺能药物(包括阿米替林)以及影响5-羟色胺代谢的药物(包括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合用时更易发生5-羟色胺综合征的表现包括有精神状态改变(如兴奋.幻觉、昏迷).自主神经不稳定(如心动过速、血压不稳定、高热)、神经肌肉异常(如反射亢进、共济失调)和/或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禁忌本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类合用治疗抑郁症(参见注意事项)。当本品与5-羟色胺受体激动剂(阿米替林)合用时,需谨慎并密切监测临床病情,尤其是在治疗初期以及增加剂量时(参见注意事项)。不推荐本品与5-羟色胺前体物质(如色氨酸)合用(参见注意事项)。与甲硫哒嗪可能的相互作用:单独使用甲硫哒嗪会延长QTc间期.出现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以及猝死。这个作用似乎与剂量有相关性。一项体内试验显示.抑制CYP2D6的药物(如帕罗西汀)能使甲硫哒嗪血浆水平升高,因此不推荐帕罗西汀和甲硫哒嗪合用(参见禁忌和注意事项)。妊娠用药:致畸作用: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在妊娠头三个月暴露于抗抑郁药物的母亲所生婴儿中,心血管方面的先天性畸形的危险性升高(如室间隔缺损(VSDs)和房间隔缺损(ASDs)),通常,间隔缺损病变的严重程度。从有症状需要外科手术治疗的病变,到没有症状或可以自然痊愈的病变。对于在服用帕罗西汀期间妊娠的妇女,应考虑该药可能对胎儿造成的伤害,只有在衡量帕罗西汀治疗受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方可继续使用,否则就需停用帕罗西汀,而选择其他抗抑郁药物(参见注意事项).对于计划妊娠或处于妊娠前三个月中的妇女,只有在先考虑了其他可用的治疗选择之后,才能开始使用帕罗西汀治疗。一项根据瑞典全国注册登记资料进行的临床试验,评价了6,896例于妊娠初期暴露于抗抑郁药物的妇女(5,123例妇女暴露于SSRls,其中815例暴露于帕罗西汀)所生的婴儿与全部注册登记人群相比较,在妊娠初期暴露于帕罗西汀的婴儿中心血管畸形的风险增加(主要是VSDs和ASDs) (OR 18;95%可信区间:11 - 28).在妊娠初期暴露于帕罗西汀的婴儿中心血管畸形比例为2%.而全部注册人群的心血管畸形比例为1%.在这些暴露于帕罗西汀的婴儿中,先天性畸形的总风险率并没有增加。在一项单独的回顾性队列研究中.采用美国国家健康总署的资料评价了5,956例婴儿,婴儿的母亲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应用了帕罗西汀或其他抗抑郁药物(应用帕罗西汀的患者n=815)。研究显示,与其他抗抑郁药相比较.帕罗西汀具有增加心血管畸形风险的趋势(OR l5, 95%可信区间:08 - 29)。在妊娠前3个月内使用帕罗西汀和其他抗抑郁药时.心血管畸形的发生率分别为15%和1%.在母亲妊娠前三个月服用了帕罗西汀的12例出现心血管畸形婴儿中.有9例患有VSDs.这项研究还提示,与其他抗抑郁药物相比较.帕罗西汀增加了主要先天性畸形的总风险(包插心血管缺陷)(OR: 181 95%可信区间:12 -28).在母亲妊娠前3个月使用过帕罗西汀的婴儿中.全部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为4%.在母亲妊娠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抗抑郁药物的婴儿中.全部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为2%。动物试验:在器官形成期,给予大鼠50mg/kg/日或兔6mg/kg/日剂量的帕罗西汀生殖试验中.这些剂量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的8倍(大鼠)和2倍(兔).试验中没有发现致畸作用.但是当于妊娠期最后三个月给药至哺乳期时.哺乳期前4天仔鼠的死亡数量增加。当剂量为1mg/kg/日或者接近1/6的1mg/m2人体最大推荐剂量(MRHD)时.亦可出现这种作用。没有测定一仔鼠死亡的无效剂量。仔鼠的死亡原因也不清楚.非畸形作用:于妊娠末期三个月内暴露于本品和其他SSRls、或5一羟色胺•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剂(SNRls)的新生儿.会因出现并发症而需要延长住院时间.延长呼吸支持和管饲的时间.这些并发症可于出生后迅速发生.已有报告中的临床所见包括有呼吸窘迫,发绀,呼吸暂停、癫痫发作.体温波动.喂食困难.呕吐,低血糖.肌张力减退.肌张力亢进、反射亢进,震颤。发抖.易激惹和持续哭闹.这些特征都与SSRls和SNRls的直接毒性作用相一致.或可能与一种药物的停药综合征相一致.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病例中的临床表现是与5-羟色胺综合征相一致的(参见注意事项)。在妊娠后期暴露于SSRls的新生儿中.发生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PPHN)的风险增加。在—般人群中,每1000例活胎可出现1-2例PPHN.并与新生儿的发病率和死亡率相关联。在一项回顾性病例对照临床试验中.有377例妇女所生的婴儿在出生时患有PPHN.而836例妇女所生的婴儿出生时健康.与妊娠期没有暴露于抗抑郁药物的婴儿相比较.在妊娠第20周后暴露于SSRls的婴儿中发生PPHN的风险几乎高出6倍.目前尚无确定的证据证实妊娠期暴露于SSRls有发生PPHN的风险。而这项试验也是首次对这一潜在风险进行研究。在这项试验中.纳入的暴露于单一种类的SSRls的病例数不足.故不能确定SSRls是否都具有相同的PPHN风险水平。在暴露于帕罗西汀或其他SSRls的妊娠患者中,还有发生早产的上市后报告.当于妊娠晚期应用帕罗西汀治疗时.医师应当认真考虑潜在的风险和治疗受益。医师还应当注意到.在一项前瞻性纵向研究中.201例有重度抑郁症病史的妇女在妊娠初期情绪正常.但是在妊娠期间.与继续进行抗抑郁症治疗的妊娠妇女相比较.停用了抗抑郁药物的妇女更容易出现重度抑郁症复发或病情恶化。躁狂和双相情感障碍重性抑郁发作可能是双相情感障碍的最初表现.一般认为(尽管未被对照试验所证实)单用抗抑郁药物治疗这样的重性抑郁发作在有双相情感障碍危险的病人中可能会增加其混合/躁狂发作加重的可能性.在开始用抗抑郁症药物治疗以前.应当对病人傲充分的筛查.确定他们是否有发生双相情感障碍的危险.这种筛查应当包括详细的精神病病史.包括自杀.双相情感障碍和抑郁症的家族史。应当注意未批准本品用于治疗双相情感障碍.和所有抗抑郁药物一样,本品也应当慎用于有躁狂病史的病人,骨折:关于服用抗抑郁药包括SSRls有骨折风险的流行病学研究表明其跟骨折有一定的相关性.该风险发生在治疗过程中并在治疗早期是最大的.骨折被认为有可能发生在服用本品的患者中。静坐不能:罕见的情况下.使用本品或其他SSRls可能会出现静坐不能.其特征表现为烦躁不安的内心感受和精神运动性兴奋.例如常常由于自觉苦恼.不能静坐或安静站立.这种情况最可能发生于治疗的前几周内。血清素综合征/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罕见的情况下,帕罗西汀治疗可能会发生血清素综合征或抗精神病药物恶性综合征样事件.特别是与其他血清素能药物和/或抗精神病药物合用时。因为这些综合征可能导致潜在的致命性问题.所以如果发生这些事件(特征表现为多种症状组合,如高热.强直.肌阵挛.自主神经不稳定.可能有生命体征的快速波动,精神状态改变.包括意识模糊.烦躁、极度兴奋,进展到谵妄和昏迷).应当停用本品,采取支持对症治疗。帕罗西汀不能与血清素前体物质(如L-色氨酸,羟色胺酸)合用,因为两者合用有发生血清素能综合征的危险(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心脏心脏病患者应用本品通常应注意观察。癫痫与其它精神科药物一样.癫痫患者慎用。癫痫发作总的来说.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癫痫发作的发病率[01%。癫痫发作的病人应停止用药。青光眼与其它选择性5-HT再摄取抑制剂(SSRls)相比,本品可能会引起瞳孔扩大,房角变窄的青光眼患者应慎用。儿童和青少年(年龄小于18岁)在儿童和青少年的重性抑郁障碍和其他精神疾病患者中,自杀意念和行为的风险增加与抗抑郁药物的治疗相关。在本品的儿童和青少年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者相比.帕罗西汀治疗的患者中自杀迹象(自杀企图和自杀念头)以及敌意(主要表现为攻击性.对抗行为和发怒)相关的不良事件比较多见(见不良反应).目前还缺乏对儿童和青少年的生长.成熟,认知和行为发育的长期安全性资料。成年人的临床病情恶化和自杀风险年轻的成年人.尤其是患有重性抑郁障碍的年轻的成年人.在使用帕罗西汀治疗期间.可能增加自杀行为出现的风险。一项对患有精神疾病的成年人与安慰剂对照试验分析显示:与安慰剂对照,使用帕罗西汀治疗的年轻的成年人(预定义年龄范围18~24岁)自杀行为几率较高(17/776 [219%]比5/542 [092%]).尽管这个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在较大年龄组中(25—64岁.以及等于或大于65岁).没有观察到这样的增加.患有重性抑郁障碍的成年人(所有年龄)使用帕罗西汀治疗.与使用安慰剂对照,自杀行为的几率增加具有统计学意义(118455 [032%比1/1978005%l所有的事件为自杀企图).然而,因帕罗西汀所致(8/11)自杀企图大多散发生在18—30岁的年轻的成年人中。这些重性抑郁障碍的数据表明在患有精神疾病的年轻的成年人群观察到的较高自杀几率有可能外延到24岁以上的人群中.抑郁症患者无论是否服用抗抑郁药物.都可能出现抑郁症状恶化.和/或出现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自杀迹象).这种危险性持续存在,直到病情显著缓解。在恢复的早期自杀危险性可能升高.这是所有抗抑郁药物治疗普遍的临床经验。其他用帕罗西汀治疗的精神疾病也可能有自杀行为的危险性升高.并且.这些情况也可能与重性抑郁障碍合并存在。此外,有自杀行为或自杀念头病史的病人.年轻的成年人以及开始治疗前表现出明显的自杀意念的病人出现自杀念头或自杀企图的危险性较高。整个治疗期间应当监测所有病人,注意是否出现临床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自杀迹象.特别是在疗程开始的时候.或者改变用药剂量的时候(增加或减少)。应该告诫病人(和病人的看护人员).注意监测病情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或出现自杀意念/行为或自我伤害念头的情况,一旦出现这些症状.要立即寻求医疗建议。应该意识到一些症状的出现(例如兴奋.静坐不能或躁狂)可能与基础疾病状态或药物治疗有关(参见静坐不能.躁狂和双相情感障碍。不良反应)。如果患者出现临床恶化(包括出现新的症状).和/或出现自杀意念/行为,特别是那些严重,突然发生或新出现的症状.应该考虑变更治疗方案.包括可能停用药物。电休克疗法(ECT)目前尚无有关本品和电休克联合治疗的临床经验。然而.罕见正服用SSRls患者可延长ECT治疗诱发的癫痫发作和/或继发癫痫的报道。低钠血症罕见低钠血症的报道,主要在老年患者中发生。低钠血症症状通常在停药后可得到逆转。低钠血症的体征和症状包括有头痛,精力不集中,记忆障碍,意识模糊,虚弱,站立不稳可能会跌倒。在严重或急性病例中,体征和症状还包括有幻觉、晕厥,癫痫发作、昏迷.呼吸停止和死亡。出血有服用本品后.出现皮肤和粘膜出血(包括胃肠道出血)的报道,故应谨慎与增加出血危险性的药物合用.已知和可能具有出血倾向的病人懊用本品.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停用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治疗至少2周后.才可开始谨慎应用帕罗西汀.并且本品治疗的用药剂量应当逐渐增加.直到达到理想效果(见禁忌和药物相互作用)。肾脏损害/肝脏损害严重肾功能损害或肝功能损害的病人应当慎用(见用法用量)。驾驶/操纵机器临床经验证明.服用本品后.对认知或精神运动功能没有影响.然而与所有精神活性药物一样.服药的病人在驾车或操纵机器时.应小心谨慎.成年人停用帕罗西汀治疗的症状成年人的临床试验中.帕罗西汀治疗的病人停药时30%的病人有不良事件.安慰剂组的病人有20%有不良事件.发生停药症状的情况与物质滥用出现的药物威瘾或药物依赖所产生的症状不同。头晕.感觉障碍(包括感觉异常.电休克感觉和耳鸣),睡眠障碍(包括强烈的梦境).兴奋或焦虑.恶心.震颤.意识模糊.出汗,头痛,腹泻已有报道。这些症状一般为轻中度,但是部分病人的症状可能较重。这些情况往往发生于停药后的前几天.但是也有很罕见的报告这些症状发生于意外漏服1次药物的病人中.这些症状—般是自限性的,常常在2周内消退,虽然某些人的症状可能延长(2-3个月或更长)。因此,建议停用本品的时候.应当根据病人的需要,在几周或几个月的时间内逐渐减量停药(见用法用量)。儿童和青少年停用帕罗西汀的症状儿童和青少年的临床试验中.帕罗西汀治疗的病人停药时32%的病人有不良事件.安慰剂组的病人24%有不良事件.停用本品时报告发生率至少占病人的2%.发生率至少为安慰剂组2倍的事件包括:情绪不稳定(包括自杀意念.自杀企图,情绪改变和流泪).神经质,头晕,恶心和腹痛(见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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