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他将会面临什么刑事处罚?

衡阳一男子因感情纠纷行凶致1死2伤,他将会面临什么刑事处罚?,第1张

会被判刑最少20年起步。被感情左右的人,注定不能理智做任何事情,冲动是魔鬼,这句话放在一些因爱生恨的人身上,一点儿也不为过。

最近在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事件,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感情上的纠纷。10月31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在发布的警情通报中说道,在10月30日16时28分许左右,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雁峰区黄白路金钟时代城的商业区三楼上出事了,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女子脖子上,接到报警电话后警察局迅速出警,当场把嫌疑人王某进行抓获。

可是事情发生的太突然,王某还是伤害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当事人吴某和嫌疑人王某有过一段感情纠纷,王某心中怨恨,于是在吴某带着其儿子王某逛街时,拿刀伤害了其母子俩,吴某的儿子在送去医院进行抢救之后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也受了很重的伤,被送去医院治疗,在事情发生期间,商场的一名保安欧阳某某在制止嫌疑人时,也遭受伤害,最后被一起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好在吴毛和欧阳某某已经脱离了生命安全。

嫌疑人王某今年46岁,受害者吴某今年40岁,从年龄上可以看出二人产生了一段不正确的感情。爱而不得就出手伤害,王某这种偏激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害怕。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可是如果因为这就不继续热爱生活心存怨恨,那么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感情是如此,其他的事更是如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对生活的热爱和人生的追求,如果能做到这些,爱情就会是你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希望大家都能开心健康的生活,不要将对生活的怨恨或者感情上的爱而不得,而化为仇恨发泄到别人身上,做一个积极阳光的人。

最高院的《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曾经明确对故意杀人犯 罪是否判处死刑,不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结果,还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情况。对于因婚姻家 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故意杀人犯罪,适用死刑一定要十分慎重,应当与发生在社会上的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其他故意杀人犯罪案件有所区别。  

有一些偏执性人格的人,可能很难短时间从那种无意识的冲动状态下走出来,理性很难占据上

风,动物性主导着自己的身体,就会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本质上,为什么在感情问题上容易产生

暴力事件,那其实也是人的动物性的体现,就像非洲大草原的野牛和狮子,为了夺得交配权,命都

可以不要。所以这种因为感情就杀人的人其实就是一个没进化完全的动物。

一、目前警方通报里,还是称被害人已经被杀害,没有幸免。

那么,嫌疑人魏某某毫无疑问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对于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说,优先考虑适用死刑。在存在

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时,才依次考虑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处罚。 

各种谣传都有,但不管杀人动机是什么,用如此残忍的手段,非法、恶意剥夺一个年轻的生命,连 最基本的人性都没有,必须得到严惩。通报用的是感情纠纷,看来警方已经基本掌握了作案动机。检察机关也已经提前列入,案件事 实非常清楚,证据也很充分,证人证言都有。很快就会被检察机关批捕、审查起诉。 大家再耐心等一等,判决时间应该会非常快,故意杀人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这个案子的最终判决 结果应该不会让大家失望!

二、而有部分人在跟恋爱对象起争端的时候,就想给TA一刀的冲动。比如当年当我看到我前女友和她同事 两人依偎在她宿舍床上的时候当时我脑中起码有三分钟的时间里只有一个想法我要攮死他们 俩,一人捅五十刀,最后同归于尽。 但最终还是理性占据了上风我还有父母,我还有自己的梦想,为了这对狗男女,不值得。所以, 我一句话都没说,原地站了三分钟,然后关门离开了

这个纪要虽然已经废除,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因为婚姻家庭、恋爱等引发故意杀人案,适用死刑

立即执行,往往比较慎重。

但是,慎重不代表不适用死刑。对于作案手段残忍的,有预谋的杀人行为,即便因情感纠纷引发,

也会适用死刑。

在这个事件里,魏某某作案的刀很可能是事先准备的,显示其属于预谋作案,犯罪主管恶性大。加

上当街杀人,社会影响极大,将来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在这件事里,群众们在发现魏某某杀人以后,不知晓被害人是否死亡,使用东西砸魏某某,试图阻

止他继续行凶,属于正当防卫 。

三、嫌疑犯是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将被害者残忍杀害。警方通报嫌疑犯从外地来上海。因感情纠纷没协商好,将被害人杀害。

在这里我有几个不解的地方。什么叫感情纠纷?和人协商谁会身上带刀?谁会在马路上协商?谁会

没协商好将把人给杀死?

这完全可以理解嫌疑犯事先就有杀人的意图,不然去和人协商带把刀?且主管恶意,当然将人杀

害。杀人后还有逃跑的意图。

以上种种都说明了等待嫌疑犯必将是死刑且还要是死立执。

网上各种传言,让人感到难过。但不管什么情况下,在人口密集之地,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嫌疑

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让人不齿。要知道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

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四、没记错的话这片都属于张江园区,科技企业办公区,而非一般商业区或者居住区,推测当事人大概

率都应该属于受过较高教育,收入尚可的人,到底是什么天大的事,值得把自己和他人一起埋葬?

不管为了啥原因,动手剥夺他人生命的代价太不理智,不是单纯两个人的命运被改变,背后两个家

庭所有成员都将一直承受这个悲剧。情感纠纷,按照现在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积极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认罪认罚,大概率判

处死缓,可以保住一命!

如果不能取得谅解,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化解,对不起,杀人就要偿命!

这类感情纠纷是很危险的,处理不当就会酿成大祸,说个和平解决的经历看对大家有没有帮助:七

年前我老婆的前男友带着刀来沪到公司找她,当时公司里给我电话,我说围住即可别动手,如果他

还动手就往S里整,10分钟不到我赶回了公司,直接问这货为什么拉我女朋友。面对惨案,感觉非常无力,想要做点什么却什么也做不了。思来想去,只有三件事可做:

为死者默哀;

呼吁严惩凶手。

法律分析:致人损伤,看伤势:1、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拘留罚款就可以。2、轻伤就是故意伤害罪,三年以下,情有可原,从轻处理,承担医疗费等,一般不会判刑,会宣告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管你是谁 ,在法律的面前,一律都是平等的,犯了错就要接受惩罚 ,而一名四川男子因和一名女子发生情感纠纷,情绪激动后将该名女子杀害,他的行为让我非常的气愤 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才能够服众 。

本来男女之间的情情爱爱都是你情我愿的,但是这名男子的做法,真的是让我非常的惊讶 ,到底是因为什么样的纠纷,才能够让他如此纠纷的伤害自己曾经爱过的人 ,据有关目击者回答,这名男子和女子在前几分钟一直有着争吵,而这名女子在这期间也向外求助,路人都以为他们是小情侣之间的小打小闹,根本没想到还会后面发生这样子让人伤心的事情,这名男子的行为相当于是故意杀人罪 ,这个罪名,对于他来说,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我看来,这名男子的行为是让我非常的反感的 ,感情的事情,本来就是双方你情我愿,如果有一方不愿意了,那强迫又有什么用呢 一味的固执只会让双方都受到伤害 ,最后都弄得伤痕累累 ,而且这样对于女孩子的家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反正女孩子的大好,青春大好年华,花一样的年纪才开始 ,就因为这个男子 ,从此再也看不见这个美妙的世界,还让,这个女孩子的家人也陷入痛苦之中。他们发生这样子的事情 ,都是因为情绪不稳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而造成的,总觉得别人不顺着自己就是一个错误 ,但是这样子的思想是不可取,这样的思想三观是扭曲的,如果世界上每个人都是这样子想的 ,那怎么还会有甜蜜的爱情呢

不管它们之前发生了什么,但是这个女孩的遭遇让我好心疼她,同时我也希望,男女在谈恋爱的时候要理性,不能盲目,否则造成的后果是自己以及家人都不能够承受的 ,对社会,对自己,对家人 造成的影响都很大,一定要理性。 

男子已经被警方依法逮捕。

根据法庭的宣判,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他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他让情妇和丈夫离婚,遭到拒绝,于是起了歹念,直接将一家三口全部杀害。就算情妇在当时答应了他的要求,往后的生活也不会幸福。因为情感纠纷伤人的事件越来越多,该起案件中,孩子也遭遇毒手。

小编认为这样的男人必须判处死刑,他已经伤害了三个无辜的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在法治社会,决不允许这样的伤人事件发生,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婚外情要接受道德的谴责,更何况男子已经杀了人。他的性格暴躁易怒、行为极端、非常冲动,危害社会安全。

1、故意杀人罪。

案发后,警方立马就找到了该名嫌疑犯。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受害人家属并没有谅解男子,坚持为被害人讨回公道。如果没有判处死刑,我相信受害人家属会继续提起上诉,要求法律严惩凶手。

2、男子要受到心灵上的谴责。

女人已经结婚有孩子了,他不应该去打扰。他恼羞成怒之下将一家人全部杀害,这不是一个合格的中国公民会做出来的事情。法律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违法乱纪的人,就算他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事情已经发生了,只能尽最大的努力去弥补。

3、男子需要补偿受害人家属。

但凡一个有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杀人偿命。他剥夺了三个人的生命,我不理解他的行为,同样我替他感到羞耻。希望他在监狱中能反思自己,好好改造,重新做人。俗话说,天涯何处无芳草。爱上一个有家的女人,结果都不会太好。

大家觉得男子的做法极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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