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爱情伦理学论文

求一篇3000字左右的爱情伦理学论文,第1张

“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伦理观点主要是围绕着“爱”和“性”规划人生并为之指示路向和提供原则的。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有着内在联系,从总体上看有泛爱主义的倾向;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从存在论的角度对人寻求新的存在,具有相当强的理论感召力和征服力;赖希的“性欲伦理学”是一种赤裸裸的性革命、性解放理论,在许多人还未充分享受到“寓于爱情中的自然的幸福”的情况下,这一理论激荡人们的心灵也不是偶然的。

“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并没有给我们留下一门与他们的哲学观相一致的成体系的独特的伦理学,但他们广泛地涉足伦理领域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而且他们的许多伦理观点在20世纪曾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一定意义上,甚至曾经影响了20世纪人类历史的进程。当人们在梳理20世纪伦理学方面的成就时,是无论如何不能绕开他们的。

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各种伦理观点中,最超群出众的是弗洛姆、马尔库塞、赖希涉及“爱”与“性”的伦理观点,即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马尔库塞的“爱欲伦理学”和赖希的“性欲伦理学”。这里,我们也就主要评述这些伦理观点。

 一、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

nbsp; 弗洛姆研究爱,并创立了“爱情伦理学”。他把他的“爱情伦理学”当作一门人类必须要掌握的学问加以兜售。人们对他的“爱情伦理学”最感兴趣,从而也得以广泛传播的是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他对爱究竟是什么的论述。

他向人们提出这么一个问题:爱是一门艺术吗?如果是,那么要获得爱就得具备一定的知识和做出一定的努力。或许,爱只是一种愉快的感受,体会这种感受不过是机缘问题,谁交上了好运就可“堕入”其间?他自己回答说,在今天,绝大多数人都赞成后一种说法,而他本人却立足于前一种观点。他坚决主张把爱视为一种艺术,他的至理名言就是:“爱是一门艺术。”[1](P1)

正因为他认为爱是一门艺术,所以他认为这是需要学习的。他抱怨人们祈求、渴望爱,然而几乎把所有别的东西都置于爱之上,成功、名誉、金钱、权势——人们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费在学会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而不去钻研爱的学问。他说:“我们无须学习如何施爱,导致这种臆说的谬误在于分不清‘堕入情网’和‘长久相爱’之间的区别”[1](P4)、“任何关于爱的理论必须从某种关于人及人类生存的理论开始”[1](P8)。

他认为,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当我们爱某人时,我们就是主动地不断地关心所爱的人,而不是仅仅与所爱的人呆在一块儿。他说:“爱意味着主动深入他人,由深入而达到的结合平息了我求知的渴望”、“爱是行动,是人的能力的体现”[1](PP24-25)、“爱是惟一的求知途径”[1](PP35-36)。我奉献爱,我捧出我自身,我融入他人,由此我找到自己、发现自己。在他看来,既然爱的重要特征是主动,所以爱是无法由他人代替的,爱必须由自己亲自去体验。他说:“爱,乃是纯个人的体验,无论何人,都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去亲身体验。”[1](PP122-123)

他指出,爱是热烈地肯定他人的本质、积极地建立与他人的关系,是双方各自保持独立与完整性基础上的相互结合。虽然爱打破了使人隔绝的围墙,使人与人和谐相融,但是爱又让人仍为他自己,依然伫立于其整体性之中。他说:“爱是在

保有自我的分离性与完整性的情况下,与自身以外的某人或某物的合一。”[2](PP166-167)

他认为,爱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他说:“爱的惟一重要性就在于本身”、“爱是人类的自我表达,是使人的力量得到充分发挥的方式”[3](PP143-144),他区别了童稚之爱和成熟之爱,认为只有成熟之爱才是真正的爱。他说:“童稚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被爱,所以我爱’;成熟之爱的原则是:‘因为我爱,所以我被爱’”、“童稚之爱的爱声称:‘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成熟之爱则认为:‘因为我爱你,所以我需要你’”。[1](PP45-46)从这里出发,他进一步得出结论,成熟之爱即真正的爱首先是给予,他提出了这样一个著名命题:“爱本质上是给予而非获取。”[1](P25)

在他看来,爱某个人实际上就是对人的本质的爱。他还指出,人只有通过爱才能理解他人和整个世界。他说:“人通过爱和理性,从心智上和情感上理解世界。”[2](P165)他具体解释说,人的理性力量使他能通过和客体发生能动的联系,透过事物的表面抓住它的本质,“人的爱的力量使他冲垮他与别人分离的围墙并去理解别人”[2](P165)。

其二,他对各种爱的分析。

对兄弟之爱的分析。弗洛姆是个泛爱主义者,他主张爱世界上的一切。他认为,倘若一个人只是爱某一特定的对象而对其他人持冷漠的态度,则他的爱是虚假的,它不过是由共生而萌发出的依恋之情,或者说,不过是一种扩大了的利己主义。他说:“真诚地爱一个人意味着爱所有的人,爱世界,爱生活。”[1](P53)他认为,兄弟之爱表达了这种爱的普遍性。他说:“一切类型的爱都发端于最本原的爱,即兄弟之爱。”[1](P53)兄弟之爱意味着:人意识到自己对所有的人均应担当责任。

对性爱的分析。他认为性爱往往是自私的,所以他反对把如此博大的爱仅仅归结为性爱。他认为,性爱只有与情爱结合在一起才是真正的爱,他说:“愉快的性享受,根植于充裕和自由之中,它是性和情感方面的创发性的表现。”[4](P244)男女之爱只有超越性爱而成为一种情爱,才是有意义的。他还指出,人们常常看不到性爱中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意志。爱一个人并不仅仅是一种强烈的感情,这是一个决定,一个判断,一个承诺,“如果爱仅仅是一种感情,永远相爱只能是一句空话”[1](P64)。 对母爱的分析。他把母爱奉为人类真爱的楷模。他强调,母爱是无条件的,并不要受爱者付出任何代价,只要是她的孩子就行。他认为,母爱的可贵之处在于并不渴求与被爱者融为一体,它能忍受与被爱者的分离,母爱即是慈爱,“慈爱愿意接受分离,且在分离后仍能继续倾注爱心”[1](P60)。正因为母爱的这种利他性、无我性,人们才公认它为最高类型的爱,最珍贵的感情纽带。但他又作说明说,不过,可以说母亲对婴儿的抚爱尚未体现出母爱。真正的母爱蕴含在母亲对成熟自立的孩子的关切中。他把母爱与性爱作比较,指出母爱的精华体现在母亲对孩子成长的关切上,而这意味着她期望他完全自立,这一点正是母爱与性爱的本质区别。他说:“在性爱中,相爱者合而为一,但在母爱中双方却一分为二”[1](P59)、“性爱始于分离,终于合一;母爱始于合一,而导向分离”[2](P282)。

对父爱的分析。他强调,父爱与社会—经济的发展相关,“父爱是有条件的”[1](P48),父爱的原则是:“因为你满足了我的期望,因为你有责任感,因为你像我,所以我爱你。”[1](P48)母亲是大自然,是土地,是海洋,但父亲却没有这些特征。然而,虽然父亲不代表自然界,却代表着人类存在的另一极,那就是思想的世界,科学技术的世界,法律和秩序的世界,风纪的世界,阅历和冒险的世界。在他看来,一个成熟的、真正具有爱心的人既要有母爱意识,又要有父爱意识,尽管这两种爱看来是相互冲突的,他说:“如果只有父性意识,人就会变得生硬和不人道;如果只有母性意识,人就会失去判断。”[1](P51)

对信仰之爱的分析。他认为,在成熟的信仰之爱中的神不再是外部的力量,人把爱和公正的原则注入自己心中,从而与神融为一体,以至于他只能用诗的语言和象征来表述神。他说:“信仰之爱与父母之爱是分不开的。”[1](PP91-92)如果沉溺于对母亲、家庭、民族的血亲之爱,如果始终依赖于施行奖惩的父亲或其他权威,人就不可能发展出成熟的信仰之爱。他说:“信仰之爱的性质,取决于宗教中父性成分和母性成分的比重。”[1](P76)宗教中的父性方面要人像爱父亲一样爱上帝:认定父亲是公正而严格的,会选择我作为他钟爱的儿子;宗教的母性方面,则要求我们像宽容一切的母亲那样爱上帝。

其三,他对如何爱的探讨。

弗洛姆把爱视为一门艺术,他认为爱作为一门艺术实践,必须具有一些与其它的艺术实践共同的要求。第一是要有一定的训练,仅凭一时高兴,是永远成不了爱的大师的;第二是要专一,不能像时尚生活方式那样见异思迁和朝三暮四,“彼此相爱的人尤其应当专一执着,他们应当学会互相亲近,但又不落俗套”[1](PP116-117);第三是要有耐心,在爱的道路上要取得哪怕一点点成功,没有耐心是不行的;第四是要全力以赴,如果不把爱当作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就休想把它学好,最多也不过维持在业余涉猎者的水平上。

除了上述这些要求之外,他还提出,还有若干要素也必须切记。首先是要关切,“爱是我们对所爱者生命与成长的主动关切,没有这种关切就没有爱”[1](PP30-31);其次是责任,“本真意义上的责任乃是绝对自愿的行为,是我对他人要求所做出的积极‘响应’”[1](PP31-32);再次是尊重,“尊重只能伫立在自由的基础上”[1](PP32-33),尊重意味着无所剥夺,我祈望我所爱者为他本人,以他特有的方式而发展,而不是为了服务于我的利益;最后是知识,作为爱的构成要素的知识不是指滞留在表面现象的一般知识,它深入到核心,触及底蕴,“没有知识引导的关切与责任是盲目的,但不以关切为动机的知识则是空洞的”[1](P33)。他的结论是:“关切、责任、尊重、知识是一切类型的爱所共同具有的要素。”[1](PP30-31)

以上是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的最引人注目之处。人们通常把弗洛姆的爱情伦理学同费尔巴哈的“爱的宗教”联系在一起,认为他同费尔巴哈一样希望通过普降爱的圣水,达到四海之内皆兄弟的境界,甚至把他称为“当代的费尔巴哈”,并引用恩格斯当年批评费尔巴哈的那段名言来批评弗洛姆:这样一来,他的哲学中的最后一点革命性也消失了,留下的只是一句老调子:彼此相爱吧!不分性别,不分等级地互相。。

定义的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直接关系到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谁是谁或两个独立的学科定义之间的关系?当您准备在1971年写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沃伦帝国“百科全书可见,医学伦理,医学伦理,生命伦理的名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丹尼尔·卡拉汉进入生命伦理学生命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第二版的”道德是一个古老的学科,代表了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生与病人的关系,但它仍然是重要的今天,但没有足够覆盖所有的问题。“生物伦理更广泛的领域,包括生命科学,医学,生物,环境人口与社会科学,医学伦理,包括生物伦理领域的重要方面,而其他部分的主题,构成生物伦理和存在的问题。 “

生物伦理学国际道德百科全书学科的医德。

不同的看法:医德体验古代医学伦理学习现代医学伦理学(传统医学伦理学),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部门的医学伦理,道德的发展阶段。一些学者认为,今天的医疗道德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该阶段人口健康,道德,生命伦理学看作是一个阶段的医德报道。J斯图尔特·霍纳在“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这个定义也是如此:医学伦理和生物伦理经常被混淆,但后者是前者的一个方面,但30年后,已占据主导地位。

定义了道德/ a>

英国的托马斯·珀西瓦尔医学伦理学“出版于1803年,并在第一时间”医德“。从前面定义的医德,他没有,但材料可以分析他所掌握的医学伦理的概念。责任,他说:“道德”人类的知识“和”广泛的道德? “综合”和“一般系统的医德,无论是官方行为,或在医疗领域之间的交流,由温和,诚信的原则,指导。”这一观点在19世纪,已被广泛接受。在20世纪20年代,在美国的药理学教授,昌西·利克上述观点提出质疑。波斯富街的“道德”使用不当它是专业的,用于管理的礼仪,礼仪,职业生涯成员互相交流。 然而,真正的道德和礼仪,他说:礼仪是不同的,你应该明白,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他认为:“一个真正的医学伦理学理论的基础上,医生和患者,医生和社会之间的关系的处理20世纪70年代,美国的医德KD Clouser,权威的医学伦理的理解舔的角度来看,是没有本质区别,他的第一个版本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每日医学伦理道德一般没有什么区别,相同的一般道德规则,我们使用医德的定义:一般的道德原则,道德,解决健康护理实践和发展的医学科学,医学和与社会的关系之间形成了科学,无论是道德分支(应用规范伦理学),是的药。 “

在国内和国外在过去过分强调道德是一个应用规范伦理学倾向容易被误解的医德医德只能被理解为应用规范伦理学学会如何使用通用的伦理和道德原则来解决具体的问题,不仅不正确,以保障患者的健康,也忽略药物本身,一方面,医学伦理,药物的性质和目的,对本病的治疗,我们可以看到,这种药物本身包含一个内在的道德 - 患者的利益和许多伦理问题产生的医学科学和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医学伦理道德的作用,显然,即使是成功的“外科正宗”先知儒家管理的结果,那么我们知道,医学科学的原则,说:“两者的结合,是中国古代的儒医,欧洲中世纪的医学伦理,医学伦理的概念,是一个基督教的概念英美医德的医生,患者医生与病人的关系是相互信任为主导的模式,可以更好的看清医疗道德的因素,导致欧洲南部自治的原则,是关系模型。简单地说,这两个因素相互作用的医疗技术和伦理,医学伦理的发展是一个重要的线索。研究对象和内容的医德

医生的专业伦理(道德)的医学伦理研究的主要对象,道德,学习为主题的医德的代名词。邱医学伦理和医德,轨道之间的关系,是同志的名称不唯一的问题是,有两点不同:医学伦理大屠杀的学校含量比一般义务,道德没有理论值,而不是证明我们所说的古代医学伦理,科学,事实上,没有一个系统的应用伦理学学科,因为它只有研究医生应遵循的道德和准则的代码,研究医生与病人的关系。医德是一个系统的学科,在医疗,卫生保健和社会的关系,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医生和患者之间的医疗人员,扩展性能的核心。

所有的整个同志,包括六大领域的医疗道德的主体和对象之间的关系,临床伦理问题,伦理问题,生物技术和其他高新技术的应用,卫生政策,道德健康的现代医学伦理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基础研究,生物伦理学作为医学伦理学的发展阶段,这是典型的说。

其实,无论强调的“百科全书应用伦理学,医学伦理学的长期之间的,它是不固定的,长期的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它的意义和原则,以及医疗行业管理,医疗融资,变迁和文化因素的影响,医学界作为一个整体,

历史发展的医德

希波克拉底学校可能是最早的医学界和医生规范的行为,但这个想法可以传播很长一段时间前,主要是因为基督教认为在某些方面,而不是堕胎的理念和遵守他们吗?保密的病人,无论是古希腊医学界的主流思想。许多学者强调,本病的预后,希波克拉底时期的预后可以发挥作用的安全为保险起见,医生知道他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保护医生,以避免治疗失败或拒绝被告的治疗。传统的基督教强调的完整性中的重要作用,在战胜疾病的,医师应不顾自己的危险,挽救病人的医生召开的理念和价值观?的慈善机构吗?负责为穷人其实,早期的基督徒做的并不比医院这种新兴的机构认为,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博爱精神,为他们的病人,老人,穷人和无家可归者,尽管许多负责食宿,医疗照顾,但外界虔诚的基督徒医疗或科学的控制,一些教堂被允许看的书,只看到一些这些著作,河马克拉底和盖伦中世纪的黑死病夺去了无数人的生命,医生有没有好的治疗方法,很多医生逃离瘟疫,但是,许多神职人员向留在城市,并为死去的人祈祷,做心灵上的安慰死者,使那些谁相信上帝,但也很高兴,死者家属。

在文艺复兴时期,特别是在科学革命机械学,物理学,化学,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医药采取更加坚实的步伐。哈维的努力动力学理论,最终取代的盖伦学说血液运动,基于在机械主导理念的??的解剖和生理学实验医学在18世纪快速的发展的指导下已经被提出,在病理较大进展19世纪来临之前,全面进步的手术技术,麻醉,消毒,它是不可能在19世纪晚期,手术已取得真正的进展。在最近的实验中医生心中有尊重科学道德哲学,医学是的最崇高的任务比以延长人的寿命,由于一系列新的科学的诊断和治疗,在医生对病人的同情,保护科学现实的疾病的治疗,以减轻病人的痛苦是最基本的医疗人道救援表现18世纪初,英国的规范,道德的医生很少提到希波克拉底,但要注意的礼仪,包括衣着和行为,英国绅士和淑女风度现代医疗德比,医生不应该削弱基督教慈善组织的颜色,它是建立四个人:约翰·格雷戈里,在1772年出版的“职责和任职资格的讲义,博士托马斯·吉斯英国的主要贡献有竞争力的职业生涯中,主要是因为他坚信财富的欲望是至关重要的,的托马斯的贝多斯强调的法律手段来摆脱的应用程序的河流和湖泊,在1803年出版的“医学伦理托马斯波斯富街,启动过程中为了预防和解决医院内部纠纷的宗教色彩已大大减弱,医学伦理,科学和世俗的托马斯·珀西瓦尔在本世纪最大的贡献,在1847年,美国医学协会的道德准则的样品

20第一时间的人的本质已经开始向注意到,在上升成本的住院治疗,医院的医疗诊断和治疗,特别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X射线诊断成像的土地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随着计算机的如计算机断层扫描(CT)和核磁共振技术在1972年,花了很多钱,医疗设备,在1960年左右,第一批免疫抑制剂的问世,器官移植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当然,在道义上和法律困惑,如何器官移植时的人。 20世纪,医疗服务和医疗研究的进展显著增加,但也可能会导致更多的道德问题,在1946年纽伦堡法典和世界医学协会在1964年,赫尔辛基宣言(2000年最新版)后二战结束时,医学研究文献,涉及

20世纪以前,医生的培训主要限于传统的医学伦理,道德操守的临床实践,延长寿命并不难在新的医学添加在连续道德的代码,非医师在20世纪的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约瑟夫·弗莱彻和保罗·拉姆齐(人均神学家)写了很多的文章,让人们开始寻找药品和医疗科学技术在社会和道德层面:首先是先前关闭的中医药哲学家,神学家,律师,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他们的医疗卫生事业的独特视角之外,这些观点是有利于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们在医学界也开始接受这些外部的看法;三范围扩大到医疗道德,并应用到更广泛的领域的社会和伦理问题,如社会和卫生服务,分配正义,等等。因此,在20世纪60年代,医学伦理指导临床医生在健康和疾病的社会和道德准则和有关的行为开始改变,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开始重点对病人的自主权,这是一个重要的变化医德今天。

医学伦理性质,病人的利益,但具体是什么,病人的利益是一致的,随着时代的变迁和改变着人们的观念的转变。性能医学模式一般由过去的“医疗”,“治疗生病的人,是不是唯一的目标,延长生命,在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很好的耐心,二战结束后,延长生命质量生活很重要的,所表现的尊重病人的意愿。

生物伦理学(生命伦理学)

第二版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解释这个词的第一句:有一种说法,在“圣经”在阳光下没有新的东西。然而,自20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从生命伦理学的兴起,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由于出现了新的技术和变化中的文化和哲学的生命与死亡和痛苦忍受着他们的生命权,认为他人和社会的义务,因此一个全新的领域 - 生物伦理的,它代表着一个品牌新的观念的转变,它不仅是开拓一个新的领域(伦理学和生命科学交叉),代表的学术思想,政治因素对医学生物技术和环境的影响。狭义地说,生命伦理学是指只到新的领域了很大的变化,在科学和技术为导向的广义地说,它已经扩展到法律,政策,文化,历史,学科,大众媒体,哲学,宗教,文学,和其他社会科学学科。说,生命伦理字典中的条目广泛的意义上说,这床头临终病人和医务人员个人的道德扩展到整个社会面临的混乱,公民和立法者在努力制定公平的健康或环境的政策选择,面对公众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定义的道德生活

生命伦理的术语,第一次使用,威斯康星州立大学的生物学家和癌症研究员瓦伦蒂诺的克莱斯勒·波特在1970年,然而,和不久,荷兰的胚胎华盛顿生理学家和生产科学家安德烈·Hellegers工作,和他的作品于1971年在乔治城大学(Georgetown University)建立的肯尼迪学院的人类生殖与生命伦理学的同事使用了不同的含义。相结合的生物知识和知识的人的价值系统,伦斯勒波特这个所谓的“新学科”,它是医学和生物医学科学,人文科学和中东架,因为一座桥梁,帮助人类的生存,维护和促进世界的文明的安德烈Hellegers和他的同事们狭隘定义的应用程序研究伦理。沃伦帝国在1971年,准备写你的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显示的名称,医学伦理学,医学伦理学和生命伦理学百科全书启动两个不同的概念。广袤的西部伦理是传统配方,范围很窄,只强调医生的道德义务和医患关系,它不再是足够覆盖所有的问题。据称从广义的角度来看,生命伦理,医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人口和社会科学,在传统医学,生命科学领域的广泛,包括生物伦理道德问题等。

在一定程度上,更全面的的Raanan吉隆坡的生物伦理学字典条目。在“应用伦理学百科全书,Raanan吉隆坡生物伦理学条目中写道:生命伦理学研究的生物学实践领域(包括医疗,护理,包括兽医,包括其他保健专业人士的角度来看,从一个字的意思)的伦理问题的纪律除了广泛的生物科学的研究,其中包括环境伦理(包括对环境的污染和人民和其他地区的动物和自然之间的关系),生殖,遗传和人口研究的伦理道德问题,道德,各种各样的社会,政治和道德问题,如失业,歧视,贫困,犯罪,战争和迫害,对人体健康的负面影响,在这门学科所涉及的人员是非常广泛的,除了医生,护士,生命科学家,患者中,受试者在学术领域的理念,道德神学,法学(三级学科),生命伦理学,经济学,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和历史的学校。

丹尼尔吗?的魏柯肋主题的第三次国际生物伦理大会报告 - 生命伦理学家和社会责任:生物伦理主题已经改变,生物伦理学已经历了三个阶段,在第四个阶段,第一阶段的过程中,诞生的专业代码标记行为,如果允许这样做的医疗广告,禁止诋毁同行,这个阶段被称为他的“出生在生命伦理的形成,医学伦理阶段,第二阶段,琼森(阿尔伯特RJonsen)说:历史学家和他的同事们生命伦理学阶段,在这个阶段,在古代医生的职业根本的改变家长式作风,说实话,公众开始质疑在这个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学术联盟病人的权利。生物伦理学家需要新的思路和方法,这些新的理念和方法,而不是道德的个人行为,而不是传统的伦理原则定义一个医生的职业生涯,但作为一个社会和政治哲学,尤其是社会正义的分配。第三阶段的生命伦理学家研究医疗政策及卫生经济学,卫生官员在许多国家的许多细节,政府生物伦理学?科学顾问生物伦理学生物伦理学阶段被称为人口的健康,这是不一样的第二阶段,包括专业的行动指南,卫生保健工作者和公众,作为传统的医患关系之外的第三阶段,整个生物和社会科学,人类和管理科学,而且其自身的特点:高科技医学和应用程序的出现是没有的中心问题,但只有一个,谁可以不再支付注意医生的两难推理的健康,许多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受罕见的卫生资源和其他与注重各种因素的影响,越来越不平等在美国社会中,许多患者存在了患者的痛苦意见之间,那里是许多信号告诉我们,比大部分的人口的卫生保健状况的恶化,而不是改善,我们的目标应该是一个更大的公共医疗系统的一部分,为了完成这个任务,我们必须让那些不熟悉的知识领域,如公共健康,国际医疗保健支出 - 效用分析的医疗保健系统的音量,和许多新领域的新知识。

在生物伦理学的历史背景

生物伦理学最早产生于美国,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生命伦理学在广泛的意义上说,从1900年的人数,从在20世纪的医学科学的发展,一些医疗服务的投资的钱,享受到的服务,医务人员和专家,医疗服务系统的复杂性,看到数的产生道德问题的各个方面的水平,科学和技术,它可以从三条线索:医院占主导地位的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医学专家的角色转变。

早在19世纪后期,在美国医院的数量很快的速度增长,并最终成为提供医疗服务,设备和技术的诊断和治疗的医疗干预的主要来源。 ,主要的医疗服务提供由医院,变得更有效,更经济,并能满足1946年的希尔 - 伯顿法“,”人民群众的需求,联邦政府支持当地的医院,在新的国家健康保险往往以补偿医院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私人诊所或家庭服务的美国医院

大约在1900年革命奠定了基础,医学科学已成为医疗实践中的医疗保健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教育系统美国医学协会,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继续支持政府的医学科学,特别是在战后II医疗教育和病人护理,研究和介绍,20世纪50年代,美国国立卫生开始建立和支持临床研究,试图越来越多的病人和健康志愿者,所以涉及到的主题。

由于医疗科学和技术知识的增加,所以很多医生进入越来越多狭窄的范围,仅限于越来越多的专家为AA专业1917眼科学会成立,该协会成立于上半年在20世纪,逐步完善的社会和经济地位的医生和其他玫瑰本质上说,他们很清楚,所以他们的态度,为许多患者的生命和生活的一种方式。

总体而言,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出现专门的医疗服务,促进在医院,非人性化和医疗服务机构的,并且是忽略,社会,行为,环境和人性化方面的疾病,过于强调对生物和生理方面的疾病,因此患者抱怨说,医生已经失去了整体护理的病人,从以前熟悉的之间的密切关系变化成为床头的陌生人。

生物伦理学可能有这样的误解,生命伦理学也能理解,因为生物医学高科技,这是一个重要的因素,但实际上,生物伦理学的产生的各种相互作用的结果,因素的影响,除了以上医疗因素,伦理,文化和社会运动,参与的公共健康问题的出现,也发挥了前所未有的作用在复杂的医疗和人道主义的使用量增加,城市化,人口增长和随之而来的分布不均,获得卫生服务的障碍,更高的标准之间的生活和教育程度的增加(病)人的思维是更复杂的,显着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引起了政府增加投资,在生物医学研究受试者保护问题,雇人大幅上升能力减弱,购买保险,购买医疗保险,在20世纪30年代,由于引进的基本机制由于过于专注于技术的医疗服务成本的提高显着,大多数美国人仍然不能得到适当的医疗保健此外,年底的消费者权利运动20世纪60年代(可怜食品中的20世纪60年代的抗议)开始影响医疗制度,病人权利运动20世纪70年代是的更大一部分的公民权利,妇女运动也介绍的关注关心女性患者,也影响一个人的出生控制和人工流产,以及家庭和人口政策问题,在相同的时间周期的和平运动和在生态运动铅的关注增长,因为战争,环境和污染问题引起了国际的健康问题,因为医生在核武器威胁到人类的健康,责任和社会责任的整体健康和完整的医疗效果,这些思考的倾向挑战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维护世界人口在1971年。生物伦理学和生物医学科学一起构成运动开始在晚20世纪60年代和20世纪80年代美国的社会和政治危机。短,生命伦理学,我们知道今天是植根于市民的个人权利,社会公正和环境质量的护理,这些不寻常的时代,美国的文化认同。

心脏移植手术于1967年,从一个特定的事件,在20世纪后60年,肾透析,器官移植的成功的广泛使用,但遇到的问题透析对象的选择过程,导致死亡的标准和哈佛脑死亡标准的讨论,在医学上是非常安全的人工流产,避孕丸,产前诊断,ICU广泛使用二战生物医学有着广泛的人工呼吸机,但删除昆兰情况下,呼吸机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安乐死问题;死在家中,从传统的概念在医院死亡戏剧性的转变已经发生的研究成果的应用程序后,几起案件都没有被告知的病人的同意,在美国,做人体实验引起道德上的谴责,出版瑞秋卡森的“寂静春天,”设置关闭了一股环保,民主人权运动在美国,个人主义,女权运动的兴起,也。但它是文化的并行处理,主要的原因是跟上这些变化,这是的生物伦理学为什么可以导致这么多关心公众和历史背景

这是毫无疑问,美国是在生物伦理领域中的领先地位,最重要的标志是成立于1969年,1971年后更名为黑斯廷斯公司成立于1971年,肯尼迪政府学院的报告,但你不能否认,欧洲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在1963年,英国成立了医学伦理学学会和医学伦理学研究所(注:英国,不说道德生命伦理学),在1975年,他创办了医学伦理杂志(医学伦理杂志)前苏联和南欧的天主教教会。传统医学伦理,医学伦理公告(道德公报)成立于1985年,在德国开发的医学伦理的哲学批判,对国家本身是一个天主教道德神学,后逐渐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转变观念的行医与科学无关。生命伦理学在20世纪90年代和80年代在亚洲和非洲的发展缓慢,渐进的发展,促进社会主义道德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学校也制定了

应注意,每个国家的政府,必然的发展,人的生命和健康政策和相关法规,生物伦理问题领域的宏观调控,这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它是独一无二的西方,而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但同时,某些类型的生物伦理问题发生在发达国家,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同样的问题。

BR />生命伦理学的理论问题

/>三,普遍的生命伦理学作为一门学科中的核心问题:我应该做的,什么是正确的种人带领的道德生活和道德的决定,我的行动会影响其他人的状态和健康的,什么是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社会的一员,我的公共利益做什么?你的第一个问题,美德,它的价值目标应该是强调人的行为和成就;第二个问题,认识到一个人的行为可能会导致一个人产生影响,并试着去了解我们的关系 - 我们应该做的,我们应该指望别人;第三个问题,我们的社会关系更深入一步,看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

生物伦理道德的前提:尊重自主,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功利的社会正义;四项原则,案例研究,美德伦理学;道德描述女性主义伦理学的地域文化生命伦理学问题

生物伦理概念方面的问题:关系医疗卫生服务和服务人员;生命和死亡的问题;分配正义;病人的利益和的利益他人(即一词的含义);道德问题,在医学科学的做法 - 纽伦堡以促进生物伦理之间,科学,技术,社会,环境伦理,在面对这些问题,有两个重要的任务,需要加以澄清的事实是,与它的价值,应该被雕刻出一个明确的界限,分清哪些是一个医学问题,什么样的价值观?(道德)(好医生的医疗决策的决定并不意味着良好的职业操守);另一项任务是发展

要理性看待这种现象。

医学伦理学是研究医学活动中所涉及的道德原则、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学科。高技术低情感现象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只重视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而忽视了病人的心理、社会和人文方面的需求,导致医患关系的冷漠和紧张。

而医学伦理学不应该否认医学技术的重要性和作用,但也不主张过度依赖或滥用医学技术,而是主张在医学技术的应用中,尊重病人的自主权、保护病人的利益、关心病人的福祉、促进医患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医生不仅是一名技术专家,也是一名道德责任者,应该具备同情心、责任感、良知和人道主义精神。

基因伦理学

人类在基因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并通过基因工程在改变自然以服务于人的需要方面进展迅速。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对基因工程的哲学伦理学方面的问题重视不够。从克隆技术到人类基因组的重大发现以来,这一问题日益突出了,而与这一进程相比,人类相应的社会伦理体系却没有建立起来。

基因伦理学就其内容涵盖看,可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生态伦理学,一方面是社会伦理学。就基因的生态伦理学而言,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协调基因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就基因的社会伦理学而言,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协调基因工程与社会伦理方面的矛盾问题。基因伦理学的创立和发展不仅不会妨碍自然科学的发展,反而会进一步增进我们关于科学本质的认识,也会有助于我们对真理、规律、因果性的全新认识。

人类在基因领域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并通过基因工程在改变自然以服务于人的需要方面进展迅速。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对基因工程的哲学伦理学方面的问题重视不够。这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在改造自然和征服自然的哲学观下,基因工程引发了许多生态问题,特别是极大影响了生物多样性,而生物多样性正是自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基因工程引发了许多社会伦理问题。从克隆技术到人类基因组的重大发现以来,这一问题日益突出了,而与这一进程相比,人类相应的社会伦理体系却没有建立起来。

基因伦理学就其内容看,可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是生态伦理学,一方面是社会伦理学。就基因的生态伦理学而言,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协调基因工程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就基因的社会伦理学而言,主要是为了规范和协调基因工程与社会伦理方面的矛盾问题。

生态伦理学对于植物基因研究工作的规范和合理约束,主要是出于生物多样性的考虑。近些年来,植物基因的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这些进步推动了一系列农业革命,而尤以粮食革命为重。但是,这种以植物基因优化为基础的革命,却导致了物种多样性的破坏。比如,它使人们食用的粮食从5000多种锐减到150多种。与此类似的是,化肥对增产和缩短生长期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但也造成了土壤板结和地表破坏。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动物基因的研究与应用中。比如,试管牛和试管羊为人们控制生物性别提供了基础,这一技术使人类有可能实现对生物种群的控制。对某一种群来说,雄性数量不需要很多,但雌性数量却举足轻重,根据自然法则,雄雌出生概率大致相当,因此,如何在出生中尽量增大雌性数量和减少雄性数量就十分关键。但这样一来,势必造成种群雄雌比例的失衡,从而造成自然生态失衡。当这种技术应用于人类时,问题更大。前段时间关于克隆技术的讨论表明,基因的克隆技术一旦用于人类,可能带来或引起的麻烦甚至不是我们能够想象到的。

那么,基因伦理学是否和基因技术基因工程相矛盾呢?显然不是,因为基因伦理学和基因技术在为人类服务这一本质上是完全一致的。二者都要求既要充分利用基因技术为人类造福,又要尽可能避免因之产生的一切有害于社会的现象。只不过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二者的程度和比例不同而已。对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重点还不在于如何尽力去克服基因技术的基因工程产生的负面影响,而是如何最大可能地利用基因工程和基因技术发展经济。比如,现在我们都知道生物多样性是自然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也就是说,生物进化主要不是“优胜劣汰”的,而是优劣相互协同的,是一个多样化的过程,而优化则必然走向单调性。但是,目前基因工程主要是优中选优,明显同生物多样化方向有悖,而且在实践中也确实导致了这样的问题。但是,对广大发展中国家来说,这样一来却解决了许多非常困难的现实问题。

由此可以得知,基因伦理学的创立和发展不仅不会妨碍自然科学的发展,反而会进一步增进我们关于科学本质的认识,也会有助于我们对真理、规律、因果性的全新认识。显然,基因工程无疑是符合自然规律的。但是,其结果却会对自然的社会的持续发展提出严峻的挑战,这不能不引发人们对真理和科学问题的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东西文化交汇中一个具有实质性内容的问题。几位获诺贝尔物理学奖的华裔美籍物理学家在谈到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时曾说,西方自然科学关于“规律”的观念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理”是“同一个东西”。实际上,如果单从现象说似乎是的,然而细究起来则十分不同。自然科学的规律观念,主要反映的是自然界自我发展的性质,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理的观念,则主要是一种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秩序。二者有共同的一面,这便是中国传统文化中关于天人合一的思想,在这种情况下,社会也可以被视为广义的自然界的一部分,并遵从自然规律。但是,二者也有诸多不同。一方面,自然规律本身并不就一定会导向平衡、稳定、有序、可持续发展,正如自然灾害也是自然规律的表现一样,自然界在人还没有产生之前就淘汰了许多物种。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有人为的不遵守自然规律的行为才会导致破坏可持续发展问题,而认为自然规律就一定导致可持续发展。实际上,有可能导致地球灭亡的被人类通过科学才发现并形成的“核”力量,在许多星系上就现实地发生过或正发生着,但在那里根本就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存在。可见,自然规律既有可能形成有序进化,也有可能自发走向毁灭。另一方面,自然规律并不现成的就是人类的社会秩序,列宁对此有深刻的认识,他在《哲学笔记》中指出,自然不会自动满足人,人必须用自己的实践来改变自然。列宁说几何公理如果违背了人的意志,人也会毫不犹豫地抛弃它。没有一种社会秩序是完全自然而然地从自然界产生的,相反,每一个社会秩序都是人类心智的结果。在这里,人类一经摆脱生物链,它势必要力图超越自然界。再一方面,自然规律本身在不同的人类社会情况下,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核能既可以用来制造毁灭性的武器,也可以用来为人类提供强大的能源。显然,自然规律本身并不能作出有利于人类社会的选择。自然规律是有利于人类社会还是有害于人类社会,完全取决于人类社会对自然规律的认识和利用。由此可见,中国传统文化的理与西方自然科学的规律又不完全是“同一个东西”。西方文化的规律观主要是关注于自然规律的,而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则主要是关注于社会的秩序与可持续发展的。对基因来说也是一样,首先它有一个规律问题,但同时,它也有一个社会问题。这也是为什么要创立基因伦理学的主要原因。

同时,基因伦理学也不会阻碍社会科学的发展,反而会进一步推进社会科学的辩证研究,也将大大有助于防范若干重大的社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基因技术的发展,“天才论”、“血统论”有可能死灰复燃。“天才论”、“血统论”的问题在哲学史上由来已久,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就曾以金银铜等为血统论的合理性做了说明,这也在很长时期内存在于人类社会的历史中,而且至今存在于不同的人种间。但类似凡高、爱因斯坦等许多已被证明的“天才”,在基因上可能恰恰是有缺陷的。事实上,基因技术本身也很难造成各方面能力均衡的所谓什么方面都正常的人。

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是关于义务和价值合理性问题的一种哲学研究。直至元伦理学在20世纪出现以前,规范伦理学一直都是西方伦理学的基本理论形式。

规范伦理学的任务,一方面在于说明我们人本身应遵从何种道德标准,才能使我们的行为作到道德上的善。从作为一个学科的特点来看,规范伦理学通常被区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一般规范伦理学和应用规范伦理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前者研究人类行为的合理性原则,主要是对诸如何种性质为善、何种选择为正确、何种行为是应受谴责的等最一般的问题进行批判性研究;后者研究具体的道德问题,试图用我们关于道德的一般原则来解释和说明我们面对具体道德问题时所应采取的正确立场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从伦理学家对道德本质所持的看来来看,规范伦理学又被区分为两种不同的理论:目的论伦理学和非目的论伦理学。前者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该行为的结果决定。在这个意义上,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结果论伦理学。后者则坚持一种行为是否道德,受其结果以外的东西决定。在这个意义上,非目的论伦理学又称为非结果论伦理学

麦金太尔对康德的观点总体上是否定的。因为麦氏对于道德概念的观点是:道德概念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在这一点上,他与马克思有相似之处,但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可以参考该书的第十五章)而康德则试图建立独立于自然生活和社会生活之外的道德准则,这在他的“自律”观点中可以体现。理解康德的伦理学,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重点:一、人是自由平等的理性存在物,人存在的意义和目的就是为了实现这一本质。二、区分绝对命令与假言命令,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提供了一个目的或者需要,而这种目的或需要并不是实现本质所必需的。三、自律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由自己做主,人实际上是在服从理性。另外,要理解康德的伦理学还应该要对近代哲学史有个大致了解,至少要有对近代时的“理性”概念有一定的认识,在近代哲学的大背景下去理解康德的语言。最后,康德的伦理学不是一两句话就能说明白的,多读读书,多请教专业人士。不过,如果你只是想了解麦氏对于康德的观点的话,可以只看麦氏的相关著作,《伦理学简史》里面已经表达得比较清楚了,不过翻译质量不高,最好是看英文原版,看不懂就多看几遍,看不了全篇就挑重点段落看,同时试着按康德的假设独立推理看看,再和麦氏的观点做一对比,应该可以比较准确地理解作者。希望有所帮助。

从公共伦理学的角度来看,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是非常重要的社会现象,因为它们都可以影响人们的道德行为和价值观念。以下是一些可能从公共伦理学角度看待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的观点:

公平正义: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存在可能会导致不公平和不平等的现象。这时候公平正义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所处的阶级或群体而产生偏见和歧视。

权利与义务: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这时候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所处的阶级或群体而产生偏见和歧视。

公共利益: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公共利益。这时候公共利益的实现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所处的阶级或群体而产生偏见和歧视。

道德责任: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的存在可能会导致道德责任的缺失。这时候道德责任的承担就显得尤为重要,需要我们从伦理学角度出发,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所处的阶级或群体而产生偏见和歧视。

总的来说,从公共伦理学角度看待阶级阶层群体和组织需要我们从多个角度出发,平等对待每一个人,不因为其所处的阶级或群体而产生偏见和歧视,同时也需要我们关注公共利益的实现,承担道德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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