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研究文献综述
随着生命科学的发展以及教育理论的不断深入,生命这一教育的起点,在经历了功利性、机械性教育价值的压抑之后,又重新回归了教育本身,成为教育不能回避的重要基础。本文旨在对目前关于生命与教育的研究作一系统、完整的概括,以期为教育理论和实践的改革提供参考。
一、生命概念
关于生命的阐释,基本上比较集中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生命哲学领域,20世纪中期以来,存在主义哲学家也对生命这一概念进行了一些研究。这些成果,构成了教育的哲学基础。目前,国内外的哲学家,教育家对生命的本质、生命的特性以及生命的层次类型等都作了一定的研究,为教育提供了新的视野和角度。
(一)生命概念
从生命的概念来看,基本可以分为两类:(1)力量说。研究者认为,生命不是被评判的价值对象,而是一种有待展开的人性力量。如叔本华将生命的本质视为力量的冲动,认为力量就是生命意志,是生命克服一切阻力,保存自我,努力向上的一种力。尼采将生命归结为强力意志。蒂里希认为,力量是“生命在自我超越的运动中,克服内外阻力的那么一种自我肯定”。柏格森则将这种力量发挥到了极致,他从生物进化论出发,认为生命是一种向上的冲动,生命的本质是创造,而且这股“生命之流”绵延向前,无始无终,构成了世界。生命并非一个确定的“物”,而是一种永恒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绵延,就是创造。雅斯贝尔斯认为,不应当把人作为一个单纯的存在物来描述,而应作为精神,作为超出主体和个体的力量去理解。(2)过程说。在力量说的基础上,一些研究者更致力于生命力量的外在表现形式上,也就是生命展现的过程,即过程说。狄尔泰从社会历史的角度出发,认为人的生命不仅是生物学上的事实,更是在其复杂性中所体验到的人的生活。在这种生活中,人不仅仅是理性的存在,更是理性、情感、意志的统一体。人不仅从内向外,从主体到客体单向把握“物理世界这个大文本”,而且要“返身走向自我认识”,走一条“由外向内的理解之路”。在此基础上,狄尔泰将生命看作一种“生命—表达—理解”的循环过程,在认识人的世界,理解人的世界为目标的过程中,显现出生命的内在力量。还有的学者,从发生学的角度,认为生命是一种从强烈的追寻自己的存在的“生的冲动”——寻求生命的自我确认和生命表达方式的“意识的生命”——自觉的生命体验和生命确认的“自觉的生命展现”的过程。
(二)生命特性
从哲学角度看,生命的基本特性有:(1)有限性。如柏格森认为,时间是不可以转、不可重复的,生命之流的每一个瞬间都融会了过去、现在和未来。因此,保存在记忆中的时间才是最真实的,有意义的。狄尔泰同样强调“过去”,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所能把握的过去了的瞬间。(2)无限可能性与独特性。生命不是被决定的,正如柏格森所说,“生命并非像摄影机一样,将每个细节都排演、拍摄、贮存起来,只等放映”。生命是从“无”中创造。这种“无”,是包罗万象和充盈,是创造的源泉。生命在向着未来的生成中面对着无限的可能性,不同的选择造就了不同的个人,人的独特性显示出了人存在的价值。(3)自由与超越性。“自由”是雅斯贝尔斯哲学的一个核心概念。他把人的存在和自由看作是同一个本质。认为自由是保持自己的本质在连续中生活的能力,是自我确认的方式。因此,他强调自由的独立自主性以及人的自由选择对生命的意义。超越性是哲学家们普遍认为的生命的实质。西美尔提出,生命有超越生命的能力。生命不仅创造出更多的生命来时时更新自己,而且从自身创造出非生命的东西,如教育、文化、科学和艺术。又如海德格尔所说,人是宇宙间唯一能够“是其所不是”和“不是其所是”的存在物。
有的学者从人类学的角度认识生命,认为生命具有(1)未完成性。“人是一个没有完成,而且也不可能完成的东西,他永远向未来敞开着大门,没有完整的人,将来也不会有完整的人。”这一特性,显示着生命的可塑性、可能性以及需要性等。(2)文化性。生命的不完善性,是文化产生的前提。文化经过不同时代,不同人的创造,成为一种历史积淀,即“客观精神”,个体生来不可避免的生活在客观存在的文化世界中,受到历史沉积的文化的限制。(3)超越性。生命始终就是在自然性与超自然性、历史性与未来性、现实性与可能性、有限性与无限性,这些对了的两极中同时存在,人的生命不存在于任何一极,而是在这种否定于统一中不断创造、超越。
还有的学者从教育学的角度出发,认为生命具有统一性及层次性,从而为教育的开展提供了基础。
(三)生命的层次及类型
从生命个体与社会的关系看,人是三重生命的统一体。(1)自然生命。生命首先是具体的、现实的。自然的生理性肉体生命是人存在的物质载体和本能性的存在方式,是最基本的生命尺度。人首先是一种自在之有。(2)精神生命。意识性使人的生命扬弃了动物自在的本能,成为自为的精神存在。精神的最终归宿应该是个体的精神生活,包括认知的、情感的和意志的,即“作为精神而完成的生命,既包容着真理,又包容着激情;既包容着屈服,又包容着里比多;既包容着正义,又包容着强力意志”。(3)社会生命。人是社会的存在。忽视社会生命对人的自然和精神生命的某种决定作用,就不可能正确认识自然生命的本能的冲动和释放,不能正确认识人的自由。只有意识到社会生命,才能开掘、充实和引领自己的自然生命和精神生命。自然生命、精神生命、社会生命是生命整体的三维,每一维都是全息的,他们互相关联、影响、包容和嵌套,共同构成人的完满生命。
从生命自身的发展层次来看,生命是四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1)自然生命。自然生命不仅是肉体的固定组成、自然自在的顺序发展和本能冲动的任意释放,而是能够意识到的自身生命的存在和发展,并能对其作出自主地选择。因此,它不仅是人的现存的自在之有,还存在着主观形态中的自由自由。(2)价值生命。“作为对自然生命的否定,对精神生命的超越及在感性活动中实现对二者的统一,是一种自为之有的存在状态”。价值生命是人在由种生命向类生命的进化中,扬弃了自然生命的自在性,超越了精神生命的内在性和主观性而获得的一种新的个体性的生命形式,是真、善、美三种内在生命尺度的完整统一。(3)智慧生命。是指对于人及其行为、思想以及其存在相关环境及事物、现象进行反思、探究,从而使人类的认识更加明晰、正确、深刻,使人的精神更加健康、完满、崇高的一种生命存在状态。(4)超越生命。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存在,人总是不满足于现实世界的追求,而是在不停的寻求着对已有本我的无限超越,追求有限性的不断突破,以寻求更深的意义和价值。也即蒂里希所说的“终极关怀”。四种生命有机融合,以提升个体生命为基本追求。
二、生命视野下的教育
(一)教育的起点
教育的起点是人的生命,这是生命赋予教育的最基本意义。然而,不同的角度,却有着不同的起点说。
一种是从整体抽象意义上,认为教育与生命是同源共生的关系,人的完整生命是教育的起点。在这种完整性中,生命的自然特性决定了教育“何为”的界限,而生命的超越性又为教育“为何”留下了大有作为的空间。与此相同,有的学者认为“内在于人并能为人所意识、所体验的人自身本质力量”,即是人的自觉自为的生命,教育应当以其起点。还有地认为,教育应当坚持生命优先的原则,以人的原始的生命力为最根本的出发点。
另一种是从生命的具体性意义上,认为身体之在的正当性应成为我们重新审定全面发展教育的起点。“从感觉崇拜到身体崇拜,构成了现代主义向后现代主义的发展逻辑,身体成为在体论和认识论的关注焦点”。
还有一种是从生命的不同特性出发,确立教育的起点。有的学者从生命的有限性出发,认为教育的起点应当是“活在当下的人”。教育要使人珍视以瞬间的形式存在的现在,关注人的当下的生活,以帮助个体达到对生命有限的克服。有的学者从生命的自然特性出发,认为“生命的需要”是教育的根本出发点。还有的学者从生命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出发,认为正是生命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现实与可能的临界点,为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教育的起点也就在这种临界点上。此外,还有的学者将人的“三性”,即独特性、可教性以及需要性作为教育不能忽视的重要起点。
(二)教育的本质
关于教育的本质的研究,主要有两种:活动说和过程说。
活动说主要是把教育视为生命的生成活动。如雅斯贝尔斯所说:“所谓教育,不过是人对人的主体间灵肉交流的活动,包括知识、内容的传授、生命内涵的领悟、意志行为的规范、并通过文化传递功能,将文化遗产教给年轻一代,使他们自由的生成,并启迪其自由天性”。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并不是知识的堆积,而是一种唤醒。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认识到积极天份中沉睡的可能性,因此,需要教育来唤醒人所未能意识到的一切”。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还有的学者将教育看作人类自身的“解放行动”。总之,教育这种活动,“将开启世界的钥匙——独立和仁爱授之于人,赋予他作为一个自由人只身跋涉而步履轻捷的能力”。
过程说从不同的角度看待教育这一过程。有的学者将教育看作一种生命的过程。如“教育是生命本质觉醒和显现的过程,教育是个人向‘类’、世界和自我不断开放的过程”。又如“教育是以人的生命存在的‘应然’为理由的不断超越的过程,是生命自组织的过程”。教育被视为“一个内在的、从自我出发的、倾注着个人感受和生活体验的生活活动过程”。教育成为生命不断展现、生长、生成并超越的连续性过程。有的学者将教育视为一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相互融合、此消彼长的一种个体发展过程。教育所要努力的就是试图“位于确定世界与纯机遇的变幻无常世界这两个异化图景之间某处的一个‘中间’描述”。还有的学者认为,教育过程就是一种生命情感的化育过程。生命情感是引向生命深层的普遍关怀,关涉这人在世的一切作为,是建构人生的基础性质素。因此,教育“要把每个人都培养成活生生的生活的人,可能健康的生活的人,化育他们完整的人格,让他们以积极的生命情感去善导他们自我的人生”。个体生命经由教育润泽,生命情感得以翻升。
不论是将教育视为一种活动,还是一种过程,尊重和理解都是教育的关键。教育要尊重生命的本体地位,尊重个体生命的自由和尊严,尊重个体的独特性,并且尊重生命的成长机制。同时,教育还在于理解。在狄尔泰看来,正是因为人与人之间可以理解,所以存在着人类的共同精神。而且,理解在主客体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对话的关系,在这种“我——你”的关系中,不仅实现对物质世界文本的把握,更能形成对自我、对他人的深刻认识,进而形成价值。因此,理解使教育成为可能。
(三)教育的目的及价值
关乎生命的教育目的,从其侧重点不同,可以分为反思型、建构型以及超越型教育目的。
反思型教育目的侧重于引导个体反观自身生活、生命。如“教育应当引导个体去作积极的自我探寻,意识到有一个‘我’生活在世界中,并作为一个真实的生命体在这个‘生活的世界’中积极去交往、感觉、理解,用肉身、心灵去感觉,用整个身体去感受。”或是“启发、拓展个体全面的生活视野,引导个体的价值追求取向和方式,关怀个体生活价值”。抑或是“促进生命的和谐发展,不仅包括热爱生命,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的教育,而且包括自然生命与精神生命、认知与情感、理性和价值和谐发展的教育”。
建构型目的,侧重于对自我的引导和重塑。“教育作为一种人类的生存方式,是属于‘生活世界’的,它的功能不仅在于文化的复制,还在于确立社会秩序和个人价值观念,通过交往帮助学生建构社会角色,推动人的价值生命的实现”。
超越型目的,侧重于对生命的超越的价值追求。教育要引导人从生存走向存在,“走向完整、和谐、无限的境界,引导人的生命进入‘类生命’”。雅斯贝尔斯认为,教育应帮助学生个人的自我选择,促使其找寻个人的本原存在,使其通向真理和自由的“亮光”,这就是教育的本真目的。与此相应,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就是要“将外在的规范内化到自己的精神之中,形成一种肯定自身、确定自身、持存自身和发展自身的‘力’”。总之,“任何具体的教育目的都有沦为虚妄的危险,只有将生命教育导向完整和无限的教育目的才有意义”。
虽然教育的目的各有侧重,但是意义的获得—这种教育的价值观还是得到了普遍认同。狄尔泰等哲学家将生命意义感的获得作为生命的价值追求,并将这种思想渗透到了教育之中。“生命也许会执著于生命本身,但是更应该执著于生命的意义”。意义感是生命本性得以确证与实现的感受,是生命本性的体现、生命力量的焕发所得到的感受,是生命世界与生命个体的共鸣共振所产生的感受。教育的价值就在于让人寻求并体验这种感受,教育能够透过、撕开遮蔽在现实上的“覆盖层”,“在黑暗中空虚时找到一块从前人们无法知道的,能有效地遮住阳光的地方”。通过对束缚的穿越,个体逐渐领悟到生命沉淀的精华。
(四)教育的内容
狄尔泰认为,经验是一切知识的唯一来源。知识来源于经验,来源于历史的生活和生活的历史,这乃是我们全部经验的总体。教育实际上就是获得经验,经验是教育的内容。有的学者认为,教育应当是人文艺术的教育和科学的教育相结合,人文艺术从精神的之维涵育人的生命情怀,科学知识则是从实存之维扩展着人的发展空间,个人只有在科学和人文知识的统一之中,才能产生理智的智慧和积极的生命情感,才能实现生命的完整、和谐。有的学者从现有的学校教育内容出发,将教育的内容分为:生命智育、生命道德教育和生命美育。生命智育突破了传统的将智力局限于认知或理智方面,认为智育是借以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发展学生探索真理的智慧,辨别真理的情感,促进生命的发展。生命道德教育,脱离了知识的“真空”,旨在让主体在现实的生活中,直面生活的问题和困境,发展道德信念,滋养道德情感,实现善的充盈。生命的美育,是让个体在自然、社会以及艺术中获取美的内容,形成美的观念和意识,获得审美的技能和方法,发展创造美的能力。
(五)教育的方法
生命视野下的教育方法,并不完全排斥传统。但是更加强调生命哲学的方法论在教育学范畴的运用,如直觉体验、陶冶、交往等,这与教育的“返魅”直接相关。
直觉体验是生命哲学方法论的重要标志,以柏格森和狄尔泰为代表。“直觉是理智的交融,这种交融使人们自己置身于对象之内,以便于其中独特的,从而是无法表达的东西相符合。”直觉是一种超出正常的、理性之外的感性,“是想象而不是概念,是体验而不是分析,是物我契合而非客观剖析,是不可言转的意会而不是转述”。柏格森认为,直觉体验具有独特的教育特征,教育突破专业的束缚,超越功利与权威的实用主义,改变传统的学子模式,让个体充分自由的占有多方面知识的基础上,培养良好的、敏捷的、正确的判断力,这种判断力,是直接体验产生的有效条件,也是提高其有效性的重要保证。
如果柏格森比较注重教育中个体直觉的形成的话,狄尔泰则更加关注体验的意义。他说:“如果说在自然科学中,任何对规律性的认识只有通过科技量的东西才有可能……那么在精神科学中,每一抽象原理归根到底都是通过与精神生活的联系获得自己的论证,而这种联系是在体验与理解中获得的”。教育关乎人的精神世界,不能把自然科学的方法与逻辑移植到具体的教育情境中来。“体验是主体的人与客体的世界发生联系的最直接的方式和途径,无需中介,是主体直接把握和领悟到的意义”,也是教育的方法。
陶冶和交往,是雅斯贝尔斯着力推崇的教育方法。他理想中的教育,是在宗教、人文的精神陶冶中,在人与人之间的“爱”的交往中,使人能够回归自己,找到真实的自我,归向终极的自由。他认为,“透过古代那种纯朴而深邃的伟大,我们似乎达到了人生的一个新境界,体验到人类的高贵以及获得做人的标准”,陶冶成为人的第二天性。虽然,我们现在的教育不再以古希腊和罗马文化作为“陶冶的世界”,但是不能否认,教育就是一种“润物细无声”的陶冶过程。此外,平等的、主体间的、“爱”的交往、对话等生命交流的方式,已日益走进教育的视野,成为教育的方式。
(六)教育的媒介
生命与教育,最终在生活世界中融合。“现实的生活世界”是人的个体生命存在的根基,是人区别于神、区别于动物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教育最真实、最坚实的基础。所以,走向生活,回归生活世界是教育获得生命力的唯一出路。教育产生于人类的社会生活,产生于人的生活世界。生活本身就具有教育的价值。人的出生、发展和成熟,人的身体、心理、思想、信仰的形成,人的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人生价值的发现、生命光彩的绽放等都是在生活世界中实现的,而教育,正是在这种实存的生活世界中才能把握住抽象的生命,并对其进行引导,唤醒。
此外,有的学者将文化作为生命与教育的公共区间。每个人都首先生活在已有的文化积淀中,教育,则使其攀登于他降生于其间的文化高峰,使其掌握存在于一个特定的文化所具有的存在和行为的先在图式。只有通过教育,人获得文化特质,才能够成为人类的个体,成为文化中的人。文化,成为教育与生命的中介。
三、生命教育
广义的生命教育,是一种生命关怀下的教育,是一种渗透着生命意义的抽象的教育理念,如上述所论述的。狭义的生命教育,则是一种具体的教育,更加关注实践层面和操作意义,而我们目前直接以生命教育为题的研究,大多数集中在实践层面。所以,笔者将采用狭义的概念,将其视为生命视野下的具体的教育形态,对其进行总结。
(一)生命教育的提出
现代社会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以及伴随而生的各种问题,使人们失去了生命的意义感和归属感。而学校教育,由于工具性的价值取向,疏离了“人”,以至频繁的出现对生命的漠视甚至践踏的严重问题。因此,“人类要幸免于难,就必须从内心深处改变,即从生命教育做起”。1968年,美国学者杰•唐纳•华特士首次明确提出生命教育的思想,并且在美国创建阿南达村、阿南达学校。开始倡导和实践生命教育思想。日本也于1989年修改的新《教学大纲》中针对青少年自杀、杀人等日益严重的社会现实,提出以尊重人的精神和对生命的敬畏之观念来定位道德教育目标。在我国台湾,生命教育已作为课程实施,香港,也有类似的教育。在大陆,生命教育的呼声也日渐高涨,生命教育的实践模式呼之欲出。
(二)生命教育的目的
生命教育系指导个体去了解、体会和实践“爱惜自己、尊重他人”的一种价值性活动。在积极方面,要让个体尊重生命、肯定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并达成自我实现及关怀人类的目标。在消极方面,要避免个体做出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三)生命教育的内容及层次
生命教育的内容包括:(1)生存意识的教育。也就是珍惜生命的教育。具体又包括生命安全的教育、生活态度的教育以及死亡体验的教育。(2)生存能力的教育。主要在于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抗挫能力以及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的提高。(3)生命价值升华教育。要重视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热爱,还要注重学生的审美教育,让学生在审美的过程中体验人生的意义。
生命教育的层次有:(1)认知层次。认识和了解身体及生命的意义和价值,熟悉与人相处的法则以及知道爱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的方法。(2)实践层次。具备维护自身和他人生命安全的能力,并能够加以履行。(3)情意层次。具有人文关怀,社会关怀和正义关怀,能够不断的自我省思,欣赏和热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
(四)生命教育的载体
生命教育作为一种学校教育的重要形态,其载体主要是课程。生命教育课程集中体现了其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方法的有机统一。在我国台湾的中小学,生命教育课程已得到了普遍地开展。如独立的生命教育课,为生命教育设置专门的科目和课时,还编定了专门的生命教育教材,并配备专门的教师,以体现生命教育的系统性。此外,还有综合课,生命教育作为综合课程里的单元教授,在使学生获得系统的生命知识教育的同时,又能实现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和渗透。学校根据学生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来确定生命教育课程教材的编写、教师的师资培训以及教育方法的应用等,并细化、制定教育的目标。通过课程这一载体,将生命教育全方位的推行。而在大陆,这方面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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