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1月30日,我市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93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个案4:居住在火炬开发区沙边商业街,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5:居住在火炬开发区沙边商业街,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个案6:居住在火炬开发区濠东小区银苑村玫瑰阁,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7、8:均居住在石岐区卖鸭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9:居住在石岐街道迎阳社区南江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0:居住在石岐街道博爱社区第一城,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1:居住在石岐街道仙湖边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2、13:均居住在石岐街道大信君汇湾,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4:居住在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明路,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5:居住在石岐街道东明花园东顺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6:居住在石岐街道大信海岸家园,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7:居住在西区街道天海城群海阁,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18:居住在西区街道沙朗第一居,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19:居住在西区街道沙朗粤海庄园,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20-22:均居住在西区街道沙朗粤海庄园,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3:居住在东区库充夏围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4:居住在阜沙镇永兴东上街,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25:居住在沙溪镇兴溪路,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6:居住在沙溪镇汇源社区,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7:居住在沙溪镇花园大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28-33:均居住在沙溪镇岐江公路横沙路段,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34:居住在沙溪镇下泽大街,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35:居住在三角镇高平村保成五巷,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36-38:均居住在港口镇石特社区八组,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39:居住在南头镇南安北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40:居住在古镇镇同福南路33号,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41:居住在横栏镇新丰西路,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42:居住在横栏镇品湖居,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43:居住在横栏镇贴边西路三巷,主动检测发现;
个案44、45:均居住在横栏镇贴边村,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46:居住在横栏镇贴边村东路二巷,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47:居住在横栏镇贴边茂圣东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48、49:均居住在横栏镇六沙村,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50:居住在横栏镇新茂村德龙中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51:居住在横栏镇裕祥西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52:居住在黄圃镇文明社区,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3:居住在黄圃镇文明社区,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4:居住在黄圃镇安乐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5:居住在黄圃镇镇一北头东二街,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56:居住在黄圃镇兆丰村新基北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7:居住在黄圃镇康盛路,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58:居住在黄圃镇龙安街,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个案59:居住在黄圃镇蓝天金地花园,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个案60:居住在黄圃镇吴栏村,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61:居住在黄圃镇永平太生一街二巷,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62:居住在黄圃镇文昌路,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63:居住在黄圃镇大兴中路六巷,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64:居住在黄圃镇新地村新明南路一街七巷,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65:居住在黄圃镇新丰南路,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66:居住在黄圃镇吴栏村启兴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67:居住在黄圃镇吴栏村启兴路,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68:居住在黄圃镇大魁南街七巷,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69:居住在黄圃镇大魁南街七巷,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70:居住在黄圃镇兴雁北街,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71:居住在黄圃镇兴雁南街,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72:居住在黄圃镇兆丰社区,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73:居住在黄圃镇横档村为民北街三巷,社区筛查发现;
个案74:居住在黄圃镇三社上街二巷,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75:居住在黄圃镇商业大街,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76:居住在黄圃镇新地村鳗埒南一街,密接筛查发现;
个案77:居住在黄圃镇新地村鳗埒南二街,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78:居住在黄圃镇大雁村雁南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79、80:均居住在黄圃镇镇一村恒大御府,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1:居住在黄圃镇镇一村北头街,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2:居住在黄圃镇镇一村北头东二街,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83:居住在黄圃镇康乐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4:居住在黄圃镇大岑村大兴西路,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5:居住在黄圃镇马安村,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6:居住在黄圃镇马安村,集中隔离发现;
个案87:居住在黄圃镇吴栏村,高风险区筛查发现;
个案88-90:均居住在黄圃镇吴栏村,居家隔离发现;
个案91-95:均居住在黄圃镇鸿发西路,集中隔离发现。
我市迅速开展疫情处置工作,现已将个案转运至定点医院。
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
中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
宁波疫情通报
10月17日14-20时,宁波市新增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5例无症状感染者,系已通报北仑疫情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时空伴随者,已第一时间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
涉及宁波市范围内的公共场所轨迹如下:
病例56:
10月11日-13日:北仑新_街道贝_村、腾飞早点店、松花江幼儿园、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士尊鲜超市、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油条大饼店、红哥蔬菜水果店、芯雨食品店;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街道贝_村、凤阳一路与凤阳二路交界口、红哥蔬菜水果店、联惠早夜精品生活超市。
病例57:
10月12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中信广场、大榭信创路61-1号、天宁浴室;
10月13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世纪联华海港路店、宁波区际快线三路、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757路公交车、768路公交车、761路公交车、大榭邻里中心广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街道信谊大厦、大榭信创路61-1号、中信广场。
病例58:
10月12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中信广场;
10月13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邻里中心、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榭海城花园、大榭海湾菜场。
病例59:
10月12日-13日:北仑大_街道康乐路11号、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大_惠仁药店、镇西路64-1、大_菜市场;
10月14日-15日:北仑大_街道康乐路11号、芦山菜场、大_街道人民北路398号、人民北路388号、人民北路400号、鄞州区彩虹南路126号、彩虹南路102号。
病例60:
10月10日-11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江北环城北路846号、江北区环城北路812号、锦食轩大排档、茂隆超市;
10月12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锦食轩大排档、李师傅烧酒坊、克玛超市红联店;
10月13日:江北新马路395号、路林村常洪南区、江北环城北路846号、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鲜悦生活、锦食轩大排档、彩虹副食店、小港优联食品超市;
10月14日:北仑小港街道新模村、中石化碧辟科技园区加油站便利店。
病例61:
10月13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790路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梅山大闸边公园;
10月14日-15日:北仑梅山街道梅东村、梅山菜场。
病例62:
10月11日-12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新_街道卫生院高塘分中心、703路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
10月13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703路公交车、757路公交车、716公交车、大_街道人民北路388号、北仑区人民医院;
10月14日-15日:北仑新_街道龙城小区、阿秀水果店。
与上述活动轨迹有时空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涉疫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有市外旅居史的来甬人员,要通过返甬码主动向所在社区、基层组织报备,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省内市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2检”和省外来甬人员抵甬后“3天3检”的核酸检测要求,特别是省外来甬人员应在抵甬后第一时间开展一次“落地检”。
江苏省苏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和安阳市、辽宁省沈阳市和鞍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和江西省南昌市
报告多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提示
4月14日,江苏省苏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和安阳市、辽宁省沈阳市和鞍山市、山西省太原市和江西省南昌市报告新增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严防疫情输入,现对广大群众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
2022年4月7日以来有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常熟市琴川街道和古里镇、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安阳市安阳县和汤阴县、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街道和鞍山市海城市、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和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旅居史的来鄂返鄂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主动向当地社区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所有防控措施。
如有疑问或转码有误可拨打我省各级疾控中心。
二、鉴于当前的疫情形势,如无必须,建议近期不要前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常熟市琴川街道和古里镇、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安阳市安阳县和汤阴县、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街道和鞍山市海城市、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及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
三、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常熟市琴川街道和古里镇、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淮河路街道、安阳市安阳县和汤阴县、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民主街道和鞍山市海城市、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及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来鄂返鄂的人员,请提前了解我省当地防控要求;来鄂返鄂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来鄂返鄂后,应主动配合我省相关防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继续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五、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2022年12月3日佛山市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12月3日0-24时,全市新增本土确诊病例9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96例,其中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人员中发现384例,社会面发现3例。
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4例,入境后即被纳入管理。
截至12月3日24时,全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129例。
社会面发现阳性人员情况如下:
个案1、2均为外市来佛人员,从外市来到禅城区祖庙街道某医院就医,12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
个案3居住在高明区荷城街道,12月3日核酸检测阳性。
阳性人员涉及的重点场所如下:
南海区桂城街道:
11月26日-11月29日永安北路48号悦丰商务宾馆
11月30日18:00-21:00海底捞火锅
南海区九江镇:
11月29日-12月2日南海自贤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南海区大沥镇:
11月30日-12月1日佛山市喜点食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1月29日-12月2日佛山酷柔服饰有限公司
11月29日-12月2日佛山市三火食品有限公司
南海区里水镇:
11月27日13:00-22:30
11月28日11:30-15:00零距离电竞馆
11月29日-12月1日新兴路78号永兴批发部
11月30日-12月1日自由足迹
高明区荷城街道:
12月1日18:04-19:30御馨保健养生馆
12月1日-12月3日荷城街道荷香路创亿明园5座
12月2日19:40-20:30君御海城9座
请广大市民树牢“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配合落实以下防控措施,配合街道、社区采取必要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日常防护,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请近期出市出省的来佛返佛人员务必在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抵佛后进行核酸“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如近期曾到过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疫情地市的跨市通勤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结果,且持有当天采样记录往返。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营场所务必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自觉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对进入场所人员落实戴口罩、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目前我国辽宁地区疫情出现较多的本土确诊病例,为了对当地的疫情情况进行更好的控制和排查,辽宁省内各市都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疫情管控措施以及入境隔离措施,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各地具体的隔离政策吧。
沈阳1、12月8日以来有大连市金普新区旅行居住史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
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同时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防控措施将根据辽宁省要求实时调整。
2、即日起,大连市其它地区(除金普新区外)的来(返)沈人员应持有抵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要主动向社区报告。
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立即接受核酸检测,期间实施单独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营口营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对广大市民朋友提出紧急提醒如下:
1、近期广大市民不要前往大连市。
2、根据辽宁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
即日起,对大连金普新区作为重点管控地区进行管理。12月8日以来,大连市金普新区来(返)营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营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大连市其他地区来(返)营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需第一时间接受一次核酸检测。
3、目前,我市所有各级各类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24小时开诊,广大市民可“随来随检”。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辽宁省指挥部要求实时调整。
4、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大连市发布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现居住营口市且发现与大连市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者,要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所在单位及辖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与金普新区来(返)营人员密切接触的家属等人员需做一次核酸检测。
5、广大市民要继续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健康防护。
继续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进入重点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配合做好体温筛查;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煮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广大市民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同时,尽快尽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抚顺市疾控中心发布紧急通知
鉴于近日北京市朝阳区、大连市先后出现确诊病例。为切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抚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特对广大市民朋友提出健康提醒如下:
1、近期广大市民如无特殊情况,不要前往上述地区。
2、请密切关注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行程有交集者及近日有上述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防控措施。
3、国内各高校将陆续进入寒假,大学生返乡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乘坐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全程佩戴好口罩;回家后,对衣物行李进行消毒,尽量避免去室内人多的密闭空间,减少走亲访友和人数较多的聚集活动。
4、广大市民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健康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生活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辽阳市1、近14天内有上述重点管控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情况,并按照辖区安排,到市或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限至来(返)辽阳满14天。
2近14天内从上述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辽阳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出示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需第一时间接受核酸检测,辽阳市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来(返)辽阳人员要同时做好14天居家健康管理,注意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查。
3建议广大市民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上述重点管控地区及周边地区。
4
目前正处于冬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新冠疫情风险增加。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公共场所要主动提供健康码,科学佩戴口罩,及时洗手、常通风,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注意饮食卫生,生熟分开、烧熟煮透,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
鞍山关于冷链食品的重要通告
鞍山市统筹推进新冠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2020年12月21日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风险,最佳有效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市指挥部决定启动鞍山市进口冷链食品首站定点冷库(以下简称“定点冷库”)集中监管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从2020年12月21日起,凡直接从口岸或外省进入鞍山市(包括海城市、台安县、岫岩县)市场贮存、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贮存、加工、销售前一律进入我市“定点冷库”进行消杀和抽样核酸检测。鞍山市“定点冷库”设在鞍山德泰冷藏有限公司,地址:鞍山市铁西区鞍刘路640号。
“定点冷库”实行入库登记制度,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凭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关税证明等合法手续,以及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登记入库。
进口冷链食品经过“定点冷库”集中消杀(最小包装单元)、检测,取得“鞍山市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鞍山市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后方可出库上市销售。
我省各市“定点冷库”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省内各市互认。持省内其他城市“定点冷库”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以及海关通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关税证明等合法手续的进口冷链食品可在我市直接上市销售。
2020年12月21日前进入鞍山市,在库贮存的进口冷链食品,由冷库主办方在出库前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最小包装单元),否则不得出库上市。
各冷库要将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信息录入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实行“扫码出库”,确保出库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各非“定点冷库”,只能贮存经过辽宁省各市“定点冷库”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擅自贮存、装卸、搬运其他渠道流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建冷库不得出租出借设施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贮存进口冷链食品。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是经辽宁省各市“定点冷库”统一集中消杀、检测,取得“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进口冷链食品消毒证明”的食品,其他渠道不得采购、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
严禁运输车辆倒箱过车运输无外包装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运输企业及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食品。
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继续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验码、通风消杀、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安全有序开展经营活动。
各餐饮单位要合理安排场地,控制人员密度,推行“公筷公勺”用餐方式,防止群体性聚餐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保障市民健康安全就餐。
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相关部门将依法扣押违规产品,予以从重处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冷库,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丹东关于冷链食品的重要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闭环体系和追溯体系,强化首站定点冷库安全管理,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传播风险,12月21日,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追溯工作会议。
会议强调,要严格按照省防指第16号令及市防指第10号令的要求,对所有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贮存制度,非定点冷库一律不得贮存首站进口冷链食品。要对定点冷库建立一对一负责制,实行“人盯库”机制,确保冷库防控责任落实到人。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首站定点冷库贮存时,必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并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否则不得入库贮存。
会议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非首站定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管理,在贮存、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要索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带有“追溯码”的出库单,无相关证明或无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贮存、加工和销售。
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和追溯工作,防范输入传播风险,筑牢安全防线,为全市人民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阜新关于冷链食品的重要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要求,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结合阜新市实际,决定从2020年12月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是直接从海关或外省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在首站定点冷库入库。阜新市确定首站定点冷库1处,设置在阜蒙县晟鑫冷贮有限公司;地址:阜蒙县阜新镇皂力村(阜新高速口北2公里101国道附近)。市指挥部对首站定点冷库实行挂牌管理。
二、严把首站定点冷库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关。进入首站定点冷库的进口冷链食品入库前,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取得“三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新冠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毒证明,并录入辽宁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系统获得“溯源码”方可入库。
三、严格管控非首站定点冷库。全市除设立1个定点冷库(即一级冷库)外,其他冷库均视为二级冷库。非首站定点冷库只能贮存购入省内各地首站定点冷库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须“三证一码”齐全方可入库;一律不得贮存直接从海关或外省进入我市的进口冷链食品,一经查实,立即取缔关闭。涉嫌走私犯罪行为的,要移送公安机关。
四、全市所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索取“三证”和带有“溯源码”的出库单。无相关证明或无溯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不得加工和销售。
五、辽宁省内各地首站定点冷库出库具有“三证一码”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阜新非首站定点冷库可不再进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
六、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相关进口冷链食品和冷库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葫芦岛关于冷链食品的重要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辽宁省有关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的要求,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食品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葫芦岛市决定从2020年12月21日起,对全市存储进口冷链食品实行首站定点冷库管理。为做好相关工作,现下达命令如下:
一、葫芦岛市确定首站定点冷库1处,设置在兴城市鑫弘洋水产有限公司。
二、未经认定为首站定点冷库的第三方冷库和自建冷库,只能贮存经过辽宁省各地首站定点冷库出库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的存储、装卸、搬运要与其他货物完全隔离。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出租出借自建冷库设施用于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储进口冷链食品。
四、进口冷链食品进入首站冷库贮存时,须做到批批检测、件件消毒,并将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录入辽宁省冷链食品溯源信息系统,否则不得入库存储。出库前须查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消毒证明及食品溯源信息,证明不全及未录入溯源系统的不得出库。
五、严禁运输车辆运输无外包装消毒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运输中不得混装其他货物;运输企业及人员在进口冷链食品运输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不得随意打开包装直接接触产品。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工、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时,须索取我省首站冷库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溯源信息,不得加工和销售无相关证明或溯源信息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七、对于违反命令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对相关进口冷链食品和冷库予以查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辽宁疫情最新消息12月24日0时至24时,辽宁新增7例本土确诊,均为大连市报告(其中1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大连新增1例本地无症状感染者,均已转运至省集中救治大连中心隔离治疗,正在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全力排查并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9例,正在实施医学观察的本地无症状感染者20例。
当前,国内新冠疫情处于多点散发状态,为保护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11月4日,海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醒广大居民:
一、主动报备,配合防控。
10月21日——11月03日大连庄河海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报备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
对11月04日后大连庄河来鞍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鞍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对11月04日以来,大连市来海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报备,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和14天健康监测,。
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
近期非必要不出鞍山市,特别是不要前往大连市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报告阳性病例的地区。确需出行的应保持高度警惕,全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从外省市来海后,建议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
三、做好个人防护,如有症状及时就医。
继续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尽快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全程接种,加强免疫。
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居民及早就近接种。全程接种2剂次新冠灭活疫苗满6个月的18周岁及以上人群可进行加强免疫接种。3岁至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请做好准备近期将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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