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期望你能采纳我的回答。你可知道我是个普通人,回答这种问题,有多么的难,我是感激你的。我不是专业人士,但是我想啊,在最原始时代,我们由大猩猩进化到最原始人类,人们当初在那个时候我觉得可能都有感激这种情感了,人们的这种感激在动物的身上也有,说句不好听的,其实我们人类也是动物,是高级动物,当初地球上有了生命,生命有了生存的条件,这个生命体呢逐渐演化成像我们人类有肉体、有思维一样的东西吧,我也不会说专业词汇,大概就是那样吧,虽然思维很低等,这一个一个的生命体繁衍的越来越多,它们就有了它们的同伙,当时它们还是没有这种感激的情感的,生命体是需要生存条件的,同伙越来越多,那么就会有妈妈和孩子的关系,那种关系就像是妈妈喂孩子奶吃,你把你的东西分享给我,它们会觉得这样不劳而获,不费力气,我会对你产生好感一样的那种微妙的关系,久尔久之,会把你的东西分享给我这样,那么我也会把我的东西分享给你,你以后有什么好东西也会分享给我一样。当时这种感激是非常微妙的,非常小的感觉。我觉得,在之后呢,生命体进化,那么感激这种东西它也随着周围的事物进化了。生物我们学了,有的渐渐进化成狗 、猫、鸟类、我们的祖先也渐渐进化成了智商比较高的人类,那么随着上面的关系,我们的智商又比其它的动物高,这种高智商又是由地球周围有生命体的东西演化而来的,我们的祖先懂得了上面互给的那种关系,我们智商高,所以呢就像是一个原始人类他拿不到供他生存条件的那种物质。在这个时候,又有了另一个原始人类给了他这种能供他生存条件的物质,那么久了,他就有了像我们所说的这种专业的词汇,感激。当然,这种脑袋里的微妙的思维被科学家们命名为了感激。
(普通)本人对于专业类感激进化程序简化的说:宇宙——地球——供生命体生存的条件——生命体——还要有周围生命体植物类缺少的条件,形成了生命体肉类要死的条件——还要有生命体肉类互给食物的那个条件——(当然这些都需要科学家我们现在人类命名为“时间”这种东西。)——还要形成生命体低等思维的那种互给的关系——(时间)——生命体进化智商也随着进化——周围物质植物类肉类的进化——互给的关系也进化。——那么感激这种东西从小——大。——变成了科学家命名为的(感激)
(普通)本人对于不专业感激进化程序简化的说:人类——母亲——生孩子的条件——小孩子——周围物质的条件——(形成了小孩脑子思维的成长)——在成长过程中——周围物质感染(我说不好了)了小孩子脑子感情工作部分的感激那块的区域——在他成长过程中——他又被周围人感染——这种感激也是从微妙小——大——渐渐的她也懂了着种东西叫做感激——在她长大以后——(时间)——形成了像习惯这种东西吧——她也就知道了——别人对她好,她以后做什么事情也会感激别人。
当然,如果在人们小时候,周围的物质无法传播的到或者是父母亲教育不到的话,在她成长的过程中,她脑子里也就不懂得感激是什么意思。也就不知道别人对他好,他就不会感激别人。
当然,在这个感激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别的因素。实在是太多太多的因素。我说不过来。((那种因素的问题就像是科学家们现在还解决不了宇宙外面还有没有宇宙一样、外星人到底有没有一样。这种问题好难回答,要真是说全了的话,我跟你说上十天可能都说不完,包括有些问题科学家都不能跟你这么回答,我学历还没有那么好,我心好,给你回答了,{有些问题我也回答不了你))
那么感激就是这样演化而来的。。。说了这么多,我脑袋都疼了,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给我分,那就像是我说了这么多,你给我分,我给你回答问题。不知道服不服和你的要求。你给我分数。我当然要感激你了。。。。求求你给我分吧,我会感谢八倍祖宗的。这个问题是我这辈子最认真回答了、话也是说最多的一回了。我是个普通人呐求求你给我分吧。求求你给我分吧。。T^T~~o(>_<)o ~~( ˇv ˍˇ )。。。。
她说的答案也很全面哩,我也采纳过来喽!!!
我从心理上谈一下我的想法。
感激就是在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后,那种不甘于心理上位置低人一等的急切想恢复原来平等地位的情感。比如,你对父母老师的尊敬,他们在你心目中的崇高地位是怎么形成的?是他们在不停的在帮助你,给予你在生存上的各种援助(教你说话,喂你吃饭,传授社会的生存技能等)。所以,在你的心里,他们的心理地位高尚是不可玷污的。于是,为了拉近这种巨大的心理地位上的距离,你会努力的向他们反向的给予你的种种的帮助,让他们开心。这种反哺是为了减轻心理地位的差距所带来的压力。
而有了上面的学习过程后,我们知道了:不要随便麻烦别人,以免有了心理距离所带来的压力;在接受了别人的帮助后,要在心理距离还没那么大的时候,赶紧把距离填上。因为压力拖得越久就越沉重,所以有恩重如山的说法,所以我们觉得父母的恩情永远还不完,所以我们借了东西要尽快还。
因为承了别人的人情就承受了压力,而压力很让人累,所以希望快点摆脱,于是就有了感激。
推荐阅读一下科学松鼠会的文章《羚羊与蜜蜂》,说的群体中个体的互动模式。人类既不是像羚羊一样完全自私危险来临各自逃命,也不像蜜蜂完全无私为集体毫不犹豫献出生命,而是采取一种“一报还一报”的合作方式,即“你对我好,我也对你好;你不仁,我也不义”,这样的模式比完全不顾别人死活和做烂好人都先进。具有“感激”基因的人就能更好的合作,互惠互利,生存下来的可能性就更大。孔子也说过嘛,以德报德,以直报怨。
美好情感从心底而来,源于一次激动邂逅,源于一次同甘共苦,源于一次酣畅淋漓,源于一次误解与理解,源于一次坚持守望,源于很多很多
提升自己情感,要有善于感受发现的眼睛,有知足满足的幸福感受力,有甘之如饴的乐观与不盲目。。。忘了告诉你,最重要的是有一颗真心,有一片赤诚。
希望你能感受美好,携手美好,创造美好!
祝福一切都好!
康德的知识论是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在解决知识是如何形成的问题上,康德颠覆了世俗:人们常常觉得知识是日常生活、习俗的积累,或者就是人类心灵的产物,经验论与唯理论展开了热烈而似乎无法停止的争论,康德说,我们的知识开始于经验,却绝不来自于经验。人能够为自然立法,知识的形成先天地决定于我们的理性。康德将这场哥白尼式革命的战火延续到了他的道德哲学的领域。日常的道德意识以及我们的道德直觉,或是以快乐幸福作为最终指向,或是将神的意志当作行为之决定根据,道德也就因此而成为或是对经验的总结,或者就是神的命令。康德则把道德的基础从经验的外在对象(物)转移到先验的主体(人)的意志中来,先确定先验的善良意志作为普遍必然的道德律令,然后再推至可能的道德现象。康德寻求着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准则,该准则向最终定言命令的转化和实现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康德经历了三个过程:对情感的恰当区分;由尊重决定人类行为;由自由确立定言命令。
一. 性情感
康德道德领域里哥白尼式革命的意义不亚于他的知识论。L·W·贝克教授曾作过这样的评论,“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也能找到一种类似于哥白尼似的革命。我使用现代人中研究康德而深受欢迎的作家的话,把它称之为‘卢梭主义的革命’,因为正是卢梭,他写道:‘服从自己制定的法律就是自由’。卢梭从政治意义上理解这种行动原则,并且在此基础上提出他对平民参与立法的辩护。只有平民的主动参加,而不是被动的同意,国家权力才是合法的。康德进一步发展了这种思想萌芽,卢梭的政治原则,完全变成了康德道德的论据,在康德之前,道德法则的起源,要到神的意志或者自然界的秩序或者人对幸福的追求中去寻找。康德反驳说,在这些之中只能建立明智的准则,而不能建立道德的法则。……因此之故,康德把道德法则的起源称之为意志的自主。”[1]康德绝不是单纯的唯心论者,因为他并不拒斥经验;康德亦不是单纯的唯物论者,因为他也肯定人类意志的作用。于是这场道德领域的哥白尼式革命最终呈现给我们的是一条康德称之为具有普遍必然有效性的定言命令:“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2](P421,38页)这条定言命令于理论、于人的行为要能够成为可能,康德首先要排除掉人类情感中感性的成分。
人类很有理由为自己的道德情感而感到骄傲,因为他们除了会为生理欲望得到满足而高兴、为体皮发肤之失而感到疼痛之外,还有悲悯、同情、义愤之情,这是动物不具有的。人类会倾向于赞叹那道德的、善的事情,也会不齿于那些不道德的、恶的行为。我们常常会觉得正是这些情感制约着我们的行为,但由此所彰显出来的是,我们为了得到他人的称赞而行善,因为怕为人不耻而不行恶。但究竟是我们称之为“善”、“恶”的东西决定了我们的情感,还是我们的情感之好恶决定了我们称什么样的行为为善,其余的为恶?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是否是勇敢、坚毅的品质就必然意味着善,撒谎、放弃就一定是恶?我们又怎样去解释杀人者的勇敢和善意的谎言?我们陷入了困顿,也可能为自己行为的摇摆不定找到了辩解的借口。善恶之界定在情感的羁绊下显得如此模糊不清,它可能随时随地都会发生着变化,情感的制约力量便显得脆弱而不堪一击!善恶的飘忽不定表达着行为的无法确定,行为法则的不可能。因此如若我们还希望发现能够具有普遍必然有效性的道德规律,就决计不能从人类普通的自然情感中去寻找。按照康德的说法,我们的情感是有区别的,一种是与欲求对象密不可分的,一种仅仅与观念相关联。前者是欲望、偏好的原因,由之而来的愉悦就仅是出于对偏好的关切,感性的东西会左右它;后者是出于理性的关切,它将与感性无关。[3](第320-324页)我们的困顿就来源于感性的情感。道德感应该是理性对道德观念的关切康德是这样来定义 “道德感”的,“然而,他们对道德规律确实感到关切,我们把这种关切的内在基础称为道德感。”[2]( P460 ,85页)道德感不同于由欲望对象或厌恶对象而来的自然的愉悦和不悦之情,它体现为一种关切,一种对道德律的关切,也就是服从道德法则的直觉。如果我们说人皆有道德感,在康德那里就不单指的是羞耻善恶之心,还指的是服从道德律的倾向。因此纯粹的道德感先天地决定于道德律,而不取决于主体的任何经验状态。同情、愤怒皆可能为偶然,而道德感只可能为必然,如若我们的道德律能够成为普遍有效的。与此同时,道德律以命令的形式告诉我们什么是应该追求的对象,什么是应该憎恶的对象,道德感便是促使我们去追求、去憎恶的一种主体的内在感受,而那依据道德法则能够成为必然追求的对象的,康德称之为善,依据道德法则会成为必然憎恶对象的,康德称之为恶。正如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所谈到的,善恶概念不在道德律之前,而是由我们那能够具有普遍必然有效性的道德律决定我们的善恶概念,决定行为的善或恶的依据就是先天的道德法则。[4]〔P63,68页〕善恶不仅与人的苦乐感受、与人的利益无关,也与外部事物、与人的意志无关。道德感亦与外部事物以及个体的利益倾向无关,与主体的经验无关,它仅是道德律所激发的一种主体的内心感受。但道德感并不能够因此就成为道德律的决定依据。“不能把这种道德感错误地当作道德判断的标准,而必须把它看作是规律对意志产生的主观效果,而只有理性才对它提供客观根据。”[2](P460,85页)
通过人类情感中感性成分的排除以及理性成分的介入,康德找到了可能具备普遍必然有效性的道德律与主体感受之间的桥梁,或者说是满足了主体的情感需求。因此可以将道德感看作是道德律的结果,理性才是原因。“所以,对于我们人来说,作为规律的准则普遍性,我们为什么对道德感到关切,这是完全不可解释的。只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之对我们有效,并不是因为我们对它感到关切,因为关切是他律的,是实践理性对感觉,对一种基本情感的依赖。” [2](P460,85页)也就是说,退一步来看,即便道德感之体现出来的关切能够作为意志的决定性因素,但关切本身已指明了主体情感的倾向,它同主体欲望及外部因素的决定一样,只能够成为他律而不能实现自律。在康德那里,他律就意味着强迫以及该法则本身的不必然。康德其实提出了两个问题,什么能够使得行动必然地具有道德性,显然,由情感而来的关切是不能够的;什么能够实现道德律的普遍必然有效性?这是理性的职责。道德感的提出,兼有沟联这两个问题的可能。自然情感不仅不能保证道德准则的普遍必然有效性,亦不能实现行为之必然道德;道德感不能够决定道德律,但它体现了行为的必然道德。
18世纪的欧洲伦理学领域,盛行的是以洛克、休谟以及亚当·斯密为代表的道德情感论。事实上以道德情感为基础的伦理学,其基本性质是享乐主义和功利主义,是以愉快和幸福为唯一目标的。康德从根本上否定了经验主义伦理学的基础。他在《关于美和崇高情感的观察》中写到,“情感绝非只有一种声音。”[5](第226页)既然情感本身都不能够一致,它又如何能够提供判别善恶的唯一标准呢?
因此,仅仅将道德感这一概念提供给我们是不够的,关切不能够使我们的意志成为善良意志。换而言之,关切并不能决定行为的道德价值。其实, “关切”一词我们仍然可以作三个层次来理解。首先,是对对象的关切,这就包括了经验的对象、主体欲望,而对道德律的关切亦属于其中,只是较特殊的一类,它更接近于让行为体现出道德性,因此将它作为过渡性的第二层次亦未尝不可;第三层次,虽然康德还是使用了“关切”一词,但纯粹唯理性具有,由准则的普遍有效性直接规定意志,却已经脱离了感性层面上的“关切”的含义。我们毋宁可以使用另一个词来代替——“尊重”。尊重一词才真正不成为经验意义上的情感,而由那所谓准则的普遍有效性直接规定意志,按照康德的说法,也就是对道德律的尊重。尊重道德规律的同时,也有着对人的尊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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