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闲看闲书"之小说《哑谜》有感
文/农二哥
初识王老师,有点不见人情,仅从外表来看"凶巴巴"的。
其实识人是要从内心和长期的接触中才能彻底看透!
比如说王老师近来写的小说《哑谜》别有深度。
你看一段:“我祖祖辈辈都是丹城人。”
“那你怎么会这样恨丹城呢?”
“你不晓得,”覃子建说,“我们家——那些年遭整得惨啊!”
“有好惨?”我有些疑惑。
“我敢说,我们家当年是丹城最穷的一家。”
“是吗?”
“你不相信?”
“最穷的哟,”我笑了笑。“你做过调查了解?”
“不用。”
“为什么?”
“你见过丹城哪家人只有半口锅,半扇门?”
这种写法,如果没有在"底层"真正体验过,是绝对写不出来这个味道的。
比如曾经他写过的《纸上的乡愁》是我读了最不舍放下的一本书,在此刻与其说是文学评论,不如说是散文体的文本,很有启迪,其中夹有诗心荡漾。
《纸上的乡愁》是一个时代的痕迹,是一种特别重的一本书。王老师写的故事都好看,还有他笔下的风景描写太令人神往啦。
而《忧郁的告白》这本更是拥有凄美的故事,一个个小人物的人生。书中小人物珍贵的品质,在微尘里散发着太阳一般的光华。其实王老师无非最大心愿就是愿我们都能发现:微尘里产生的生气勃勃的人性光辉。
关于小说《哑谜》可以说是老师用了一个工匠的精神去处理的,读者不要只是看到了他表面的价值,要发现他的意义,总结出小说创作的规律。这条规律使所有的文学创作者受益。
所以说对我来说也是拥有者。
生活中,我们也是幸福的。我们的写作需要从生活中发现美,寻找灵感。当我们用心观察,捕捉生活中的细节时,就会发现身边到处都有珍贵的尘土。
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的坚持和毅力,筛出泥土的金粉。我们用心收集和打造,肯定也能铸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东西。
而《哑谜》的构思布局上是少有的,我想,之所以说它是“少有”的,在于它在的眼中是某种幸福的象征,在旁人的眼中的好运,福气的表征。浪漫的想象与浓烈的渴求。在经过岁月的蹉跎,小说中两人的世界越发的遥远,而心理距离却朝相呼应,不曾忘却过对方。即使主人公最终还是选择了,却不曾遗忘的心愿。此时,的含义有了更深刻的解读——珍贵的,温暖的,祝福的,生命的,也是无奈的。
任何时候每个人珍贵的在于它只归意中人所属,温暖的在于的出现又重新点燃了对生活的热情,比如对爱情的执着与奉献,祝福的体现出对爱的包容、无私以及成全,生命的最为可贵,同时也是苦难的升华。
任何人为了爱,倾尽所有,生活难堪,生命最终却美丽!因为他死时还是原初模样。
《哑谜》的高度不仅极富“生命”感染力的故事同时也启迪了我们在文学创作中亦要日复一日,饱含活力与热情,阳光洒进,生命永恒。
读《哑谜》让人似乎拥有全新的世界,拥有会成为美丽的翅膀,在飞翔的蓝天中长大。
多读《哑谜》几遍,不免长叹几声。
比如这段句子:"我还没有来得及说话,覃子建就指着韩女士问我:“这位是你夫人吧?”
我一怔,便笑说:“不是。”
世上有多少人和多少日月结合成希望的水域,传输爱情火种燃烧成人类对生活的寄托。都想从梦中投入到美丽的童话世界,让生命共同生长与纯洁。
这些是语言上的成熟,在美丽无穷的世界内存在与发展。也是历史概括成时光的旋律,永久的岁月与和平共享的天空,才能出现辉煌闪烁的星象。美的社会如同心灵的花杂一样,给予人生的快乐从元始一直延续到现实。
”这位是你夫人吧?”。
这是人性的致美,是对吉祥生命意义的重叠。
读这样的作品让人产生共美,产生想象,就如希望如同美的思想纯粹。
每个人在生活的微尘里,每一刻,都有一些金粉在沉落,那些生气勃勃美好,终将会组成文字的洪流。
读王老师的作品,像作品中这样有力量有来源的文字,这种扎根在某地生长的经验和感受,应该都来自于我们生活中的一个个微小埃尘。《哑谜》之小说有其诗意的理解生活,比如每个人用一生漫长的时间来寻觅,有心人终将能锻造一朵属于自己的"栀子花"!
《哑谜》的故事生动,情节感人。既有"恢宏的战争"画面,又有细腻的情感描绘。而于我酷爱短篇类小说、散文,诗歌的我被深深打动了,是我第一次静下心来阅读这篇小说,可以说不愧是小说中的臻品!
每个作家的作品, 只有真诚渴望让他人幸福的心,才能诞生打动人心的故事,才能让生活尘埃中微不可见的。
小说《哑谜》其中心内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其小说的中心思想就是一个人内心深处的夙愿,一个回忆中的内疚,年代的变迁与梦中人情的冷暖,怀旧,挂牵,生活的悲凉,但最终,完成了最美好的事情。小说很感人。
《哑谜》小说故事的结局以为最后会明了,但完全沉浸与故事中挣扎的无声,挣脱的寂静。我大概很难体会,良善卑微,我们都不需要
非常优美。一个时代里的美与丑,读起来总会触景生情,就会化作泥土,滋养了现在的自己。
所以说一位具有鲜明创作个性的作家,特别是一位少数民族作家,王老师他早期作品富有浪漫主义色彩,充满幻想,自中期起,作品开始具有强烈的心理学倾向,着力于探讨人的情感和个性,从写多彩而奇特的"英雄人物"转而写普通人,塑造农民、劳动者和手艺人的形象,致力于发掘他们身上的"永恒之光"。
他创作特色中最突出的一点是善于用诗一般优美、动人的语言描写自然科学领域内的故事。
说实话我很喜欢他,而不喜欢他高傲的恣态。
曾经我无数次遇到过这种体验,很多作家、诗人,特别是所谓的"名家"。
我时刻准备着深刻感受到作者所讲的“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
而我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洼中的星光,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文学是这样,人生也是这样。
所以《哑谜》永远是《哑谜》,无需多言,但必须要诗意的生活,需要我们每个人去用心感受,本就烦乱的内心需要一样的沉淀。只有我自己赢得、或铸造,得来的才是闪闪发亮价值贵重的东西!
每个人都想用智慧的文字,插上音乐灵魂的翅膀,既美妙又好听。
小说的最好看点在结尾: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姜老师已挂机了。听到她最后那句“好烦哦”,想起她和韩女士还要把覃子建送回幸福小区,我觉得今天赴的这个饭局怪怪的:魏先生为什么要请大家喝酒呢?
这就是王老师的《哑谜》其珍贵如尘土,闪烁着一粒粒耀眼般的金子,这种感觉妙不可言。其实这就是精品的魅力所在。
农二哥,原名文东,七四年生,贵州务川人,仡佬族,农民。作品近五十万字刊发于国内外报刊杂志、网站。出版小说集《归》。
《再别康桥》表达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对康桥的依依不舍、留恋之情。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再别康桥》是现代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诗篇,是新月派诗歌的代表作品。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
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扩展资料: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
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再别康桥
男生女生在相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就是两个人都已经互相萌生了好感,但却都没有说破,最后导致两人也从熟络到冷淡了。
我曾经和一个女生就都互相有了好感,可就是没人挑明,最后可能两人都累了,也因为很多事,关系慢慢变得趋于平淡了,我因为最后反应过来自己已经将好感上升为喜欢了,所以重新找她聊天,和她说明白,可最后因为时间已久,她有了喜欢的人,而我被拒绝结束了这段情谊。
我想这世上最怕的关系可能就是两人各怀心思,一个不说,一个不问吧。久而久之,事情发展到了“无药可救”的地步,才知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头已是百年人。不过,我觉得也用不着这么悲观,一棒子打死也不至于,虽然我是最后被一棒打死的人。
现在的我,对于男女之间这种由好感到关系变淡的事已经看得很平淡了,既然是互相有好感,那好感之外的关系肯定也不会很差的,感情变淡无所谓,怕的就是你中途易折,敲了退堂鼓,让这事彻底没戏,藕断了,还连着丝呢。要知道,心若不弃,必有涟漪。就比如两个人在一起久了,都会有一个感情的磨合期,有些情侣度过了,有些却没有度过。原因是两人刚在一起的时候,激情四射,热情似火,恨不得每天腻歪在一起,可这段时期过去之后呢,没有了新鲜感,彼此的缺点也暴露了出来,这时候需要的就是磨合和包容,但好多人做不到,就跟真挚的爱情失之交臂,怪谁?谁也不怪,就是他们没有通过上天给他们的考验罢了。其实很明了,这也是一种考验,就看你坚不坚持的下来。
我们都知道暗恋是件很折磨人的事,尤其是两个人之间互相的暗恋,没人愿意捅破这层窗户纸,敢喜欢却不敢说,无数个日日夜夜翻来覆去睡不着,脑海里尽是他或她的画面,就像我当初对那个女生的各种思念一般,这不就是在折磨人吗?其实,问题解决的办法很简单,你只需要勇敢地去表白,如果你不说,每天就是靠自己的想象,怎么都不会有结果,然而说出来之后就不一样了,不管结果如何,你总算知道了对方的想法,让自己心灵得已解脱。虽然我最后被拒绝了,可是我最后释怀了,我也明白了以后要是再遇到这种情况,我应该早点说破,机会永远都不是别人给的,是靠自己争取过来的。
还有就是,如果以后能避免这种情况就尽量避免,别从好感发展成陌路人,很划不来,不是所有人在交往过程中都可以遇到自己有好感的男生或女生的,以后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停留在好感这没什么用,也不过是浪费彼此的时间,一定要认清自己的内心,早做决定,记住了,姑娘少年们。
郁达夫《故都的秋》(1934年8月)表达了何种情感?对此有着不同的说法。
一是认为此文表达了赞颂秋天的情感。郁达夫本人在《北平的四季》中就说:“前两年,因去北戴河回来,我曾在北平过过一个秋,在那时候,已经写过一篇《故都的秋》,对这北平的秋季颂赞过了一道了……”而在《故都的秋》一文中的结尾也鲜明地表达了这种情怀:“秋天,这北国的秋天,若留得住的话,我愿意把寿命的三分之二折去,换得一个三分之一的零头。”
二是认为该文表现出一种忧郁、孤寂和落寞的心境。比如文中写一片飘零的槐叶,几声秋虫的哀鸣,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者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更有甚者从题目中去推寻:为何不是《北平的秋》而是《故都的秋》?是因为《故都的秋》反映了作者忧国的深沉情怀。理由之一是本文写作时间在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2年“一·二八”战争相继发生之后,用“故都”一词更能折射出作者的悲凉思绪,表达对国家的深深的隐忧,体现他的“位卑不敢忘忧国”的知识分子的爱国情怀。理由之二是郁达夫本人在1934年夏游览了青岛、北平和北戴河等地以后,就在游记里写下了这样的感慨:“在关以内和关以外,何尝没有明媚的山川?但大好的山河,现在都拱手让人拿去筑路开矿,来打我们中国了,叫我们小百姓又有什么法子去拚命呢?古人有‘马后桃花马前雪,出关争得不回头’的诗句,希望衮衮诸公,不要误信诗人,把这些好地方都看作了雪地冰天,丢在脑后才好!”(《青岛、济南、北平、北戴河的巡游》)这说明作者虽然在巡游,但在民族危机面前不能不时刻流露忧国忧民的情绪。阿英说:“郁达夫的小品文,是充分地表现了一个富有才情的知识分子,在动乱的社会里的苦闷心怀。即使是记游文罢,如果不是从文字的浮面来了解作者的话,我感到他的愤闷也是透露在字里行间的。他说出游并非‘写忧’,而‘忧’实际上是存在的。”(《郁达夫小品序》)
三是认为这篇文字是歌颂与悲啼兼而有之,文中写北国的秋“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就证明了这一点。
虽说一篇文学作品一经问世,对它的解读也就由不得作者本人,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来发掘文章的内部和外部的含义,但也会因为解读者的主观认识造成游离或者是偏离文章主旨的弊病。
《故都的秋》的主旨是颂秋,理由有三:一是作者到故都北平的原因,原是为了避暑。据郁达夫的儿子郁飞回忆:“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而并非是因为感觉北平即将陷落敌手,而要千里迢迢赶往此地去饱尝故都的风物。作者到北平并不存在落寞孤独的心境,在写完《故都的秋》(1934年8月17日)之后,作者在8月18日去了天坛,8月20日至北戴河,8月23日上景山,游故宫,8月25日,上万牲园、北海等处,游兴甚浓,丝毫不见苦闷和寂寞,从青岛到北平和北戴河,两个月的度假,郁达夫着实过了一段幸福快乐的时光。
二是这篇文章本是一篇急就章。郁达夫在《故都日记》1934年8月16日(七夕)这一天记道:“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晚上看了一遍在青岛记的日记,明日有人来取稿,若写不出别的,当以这一月余的日记八千字去塞责。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8月17日日记:“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个字,题名:‘故都的秋’。”当然郁达夫能一蹴而就此文,与郁达夫对北平的熟悉是分不开的。1923年始,郁达夫曾在北平生活了一年多,对北平充满了好感:“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天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北平的秋,才是真正的秋。”(《北平的四季》)“北方如北平,就是一个理想的都城。”(《住所的话》)
《故都的秋》算是随笔一类的文字,和他用心专注的游记文字不同,郁达夫把这类文字做成集子,取名《闲书》。而被大家称道的《故都的秋》,作者本人对此并未看重,郁达夫在《写作的经验》中说过:“平生的信条,第一是‘被催逼出来的文字,决不是好作品。’因之我自开始写作到如今,从没有写过一篇有自信的作品”。在《记闽中的风雅》中说:“我常以为写印象记宜于速,要趁它的新鲜味还不曾失去光辉中间;但写介绍、批评、分析的文字,宜于迟,愈观察得透愈有把握。”既然《故都的秋》是一篇即兴写成的文字,因此其中的感情流露也是随性的,过度的解读就有点画蛇添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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