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判刑最少20年起步。被感情左右的人,注定不能理智做任何事情,冲动是魔鬼,这句话放在一些因爱生恨的人身上,一点儿也不为过。
最近在湖南衡阳发生了一起故意杀人事件,造成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感情上的纠纷。10月31日,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雁峰分局,在发布的警情通报中说道,在10月30日16时28分许左右,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称在雁峰区黄白路金钟时代城的商业区三楼上出事了,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女子脖子上,接到报警电话后警察局迅速出警,当场把嫌疑人王某进行抓获。
可是事情发生的太突然,王某还是伤害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当事人吴某和嫌疑人王某有过一段感情纠纷,王某心中怨恨,于是在吴某带着其儿子王某逛街时,拿刀伤害了其母子俩,吴某的儿子在送去医院进行抢救之后被宣布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也受了很重的伤,被送去医院治疗,在事情发生期间,商场的一名保安欧阳某某在制止嫌疑人时,也遭受伤害,最后被一起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好在吴毛和欧阳某某已经脱离了生命安全。
嫌疑人王某今年46岁,受害者吴某今年40岁,从年龄上可以看出二人产生了一段不正确的感情。爱而不得就出手伤害,王某这种偏激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害怕。要知道,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可是如果因为这就不继续热爱生活心存怨恨,那么我们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感情是如此,其他的事更是如此,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对生活的热爱和人生的追求,如果能做到这些,爱情就会是你生命中可有可无的事情了,希望大家都能开心健康的生活,不要将对生活的怨恨或者感情上的爱而不得,而化为仇恨发泄到别人身上,做一个积极阳光的人。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作为消费者,我们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问题,例如:将自己购买的物品给经营者看,确认是假货,对方认同后,给予一定的补偿。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必须保存好所购商品包装盒、说明书等,尽量使之完整无损;
(2)要携带好商品的发票以作为购物凭证;
(3)可先打电话到商店交涉,约好时间后再前往;
(4)要实事求是,所提要求要合情合理合法;
(5)要注意态度,经营者肯退赔则退赔,万一达不到自己的要求,也不要吵闹,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我们可拨打消费维权电话,请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向其反应自己的问题,请其帮我们进行维权。
消费者在投诉前,应注意以下几点:
(1)在投诉前最好先同经营者交涉、与经营者协商失败后、再向消协投诉。
(2)要写书面的投诉书,投诉书内容包括,投诉人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电话、通信地址、邮编;商品的名称、牌号、型号、出厂日期、价格;商店的名称、电话、地址、邮编;生产厂家名称、电话、地址、邮编;购买商品日期、损失价值。
(3)要把发票复印件一并附上。
(4)投诉可直接递当地(区、县及市)消委会,如商品额值较大、问题较严重或当地消协未能解决的,也可向上一级消协投诉。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当我们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不了问题,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申诉,向其反映自己购买的东西存在质量等问题,然后告知是哪个经营者卖的,让行政部门帮助我们维权。
4、仲裁机构仲裁。我们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维权,这种维权虽然有些麻烦,但效果是最好的,提供相关的证据,到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
消费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符合民事诉讼起诉条件的规定:
1、原告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来
源的,视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属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应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讼诉。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讼诉的消费者必须是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
3、有明确的被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规定,消费者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以销售者或服务者作为被告。如果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
产损害时,可以将销售者或生产者任何一方作为被告,法律将对生产者、销售者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消费者,由他们选择最方便自己进行诉讼、最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和最容易找到的对象作为被告。
4、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具体地提出经营者违约、侵权行为的事实和给自己造成的损害,以及经营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
5、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民事案件中,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由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可向其中的任何一个辖区的法院起诉。
(2)对侵权行为,应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对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中发生的诉权,应向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诉讼,应向事故发生地或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起
诉。
(4)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6、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有效期为权利人在知道自己权力受到侵害起二年之内。民法通则还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的四种情况:
(1)身体受到伤害请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7、起诉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并按被告人数提交副本,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附:民事起诉状基本格式
民事起诉状
原告人:×××,男,××岁,×××人,×××厂职工,住××区××路××号。
委托代理人:×××
被告人:×××商店(企业)
法定代表人:×××,职务
案由:××××纠纷
诉讼请求:(一)被告停止侵害,重作、修理、并赔偿××元经济损失;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起诉的事实和理由:(略)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附:(有关证据)
法院收费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规定,涉及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案件受理标准
如下:
侵害名誉权等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
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元—50元;
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0000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0000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0000元的部分,按05%交纳。
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50元—100元;有
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其他诉讼费用,也称实际支出费用,是当事人进行诉讼必要支出的费用,如鉴定费、
勘验费、诉讼资料和法律文书刊本制作费、证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另外还有申
请财产保全和执行及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对于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民诉法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
免交诉讼费用。
确定诉讼费用分担的原则
人民法院在审结案件以后,当事人按以下原则确定诉讼费用的分担:
当事人败诉的,由败诉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按比例分担;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
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原告撤诉后,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其他诉讼费用
按实际收取;
驳回上诉的案件,由上诉的当事人负担;
案件在审理中达成调解协议的,由双方自行协商分担,协商不成,
比照败诉人负担的原则解决;
由于当事人不正当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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