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冠定点医院隔离病区高风险工作人员、从事新冠急救转运工作人员。
2、新冠定点医院非隔离病区工作人员。
3、非新冠定点医院发热门诊、急诊和从事核酸采样检验人员。
4、非新冠定点的医疗机构内除发热门诊、急诊外其他科室人员、精神专科医院工作人员。
5、村卫生室、个体诊所等机构工作人员。
6、发热门诊患者。
7、普通门诊出现新冠相关症状患者。
8、门急诊手术(含日间手术)患者、内镜类检查等风险操作患者。
9、住院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患者。
10、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
11、新冠肺炎康复出院人员。
12、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入境旅客及解除隔离后接驳转运(含“快捷通道”)工作人员。
13、医废运输处理人员。
14、国际机场相关从业人员(含:地勤、保洁)。
15、国内旅客运输(飞机、火车、汽车)、公交、地铁、轻轨、出租车、网约车、货物运输的从业人员(含:大货车司 机)等。
16、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的一线工作人员。
17、海关、边检、移民、外事、市场监管
的非一线工作人员。
18、货物进辖区首轮接触工作人员。
19、进口货物(含原料)、进口冷链运输流
通销售接触人员。
20、国际邮递驾乘、装卸、消杀人员。
21、邮政、快递、外卖、物流相关工作人员。
22、常态化疫情防控中从事流调、消杀、采样、检测、社区疫情防控等工作人员。
23、监管场所、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机构、流浪救助站、殡葬服务机构、托育、托幼、学校等机 构工作人员。
24、A级景区、零售药店、农贸(集贸)市场、酒店、高速服务区等机构工作人员。商超、生产车间、培训机构等人 员密集场所工作人员。
25、其他需要闭环管理的人群:如对入境机组人员临时休息场所的服务人员、转运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 的司机等。
26、境外、省外返豫人员。
27、酒店入住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进一步明确细化重点人群类型更有利于精准防控:
河南划定的27类重点人群,对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人群进行了细化,有利于执行操作。这27类重点人群可以简单概括为三大类人员。第一大类是与新冠肺炎疫情确诊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直接和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以及相关服务人员第二大类是与物流链条相关联的工作人员而第三大类则是与学校、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接触频繁的人员。
2022年11月2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检测方案》,全文如下。
一、总体原则
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对不同群体分类采取抗原和核酸检测策略,及时发现重症高风险人群中的感染者。
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应以“单采单检”为主。
二、检测对象
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及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被照护人员和进入场所的外来人员。
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3岁及以下婴幼儿和伤残人士等人群。
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
有检测需求的普通社区居民。
三、重点机构人员检测
医疗机构。
1对医疗机构收治的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就诊患者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和病情进行相应治疗。
2对重症高风险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发现和管理感染者,强化感染者的个人防护措施,降低疫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风险,保护住院患者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
1疫情流行期间,场所内工作人员每周开展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员每周开展2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2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者,应及时进行1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3如场所内出现1例感染者,应及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根据检测结果和风险评估情况,确定检测频次。
4外来人员进入该类场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其他重点机构、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
大型企业、工地等人员聚集的重点机构,重点党政机关和重点行业,商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工作人员,加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可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阳性,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根据病情情况,及时就诊。
四、社区居民检测
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等人群,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需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如同住人员出现感染者,其他人员可连续3天每日开展抗原检测。
其他居民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后,可根据需要自行进行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五、检测服务保障
根据检测需求量,在社区设置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满足社区居民“愿检尽检”的需求。
做好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供应,满足公众自行检测需求。
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具备条件的,经卫生和疾控部门培训指导后,自行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和抗原检测;不具备条件的,由核酸采样机构派员上门规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减少人员外出核酸检测感染风险。
六、信息报告与质量控制
以地市为单位,每日报告辖区内当日完成核酸检测人数和检测阳性人数,动态监测疫情发展态势。
各地要严格核酸检测机构准入制度,开展全流程监管,加强实验室室内质控和室间质评,定期在行业内公布室间质评结果,督促发生问题的实验室及时整改。做好抗原检测的宣传和培训,使社会公众掌握抗原检测的特性、基本要求及操作流程,确保检测规范。核酸检测要求参照有关技术方案。
法律分析:传染病的类别有甲类、乙类和丙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核心内容:
_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_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_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
_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
_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_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关于核酸检测
_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_对医疗机构收治的有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的门急诊患者、具有重症高风险的住院患者、有症状的医务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_疫情流行期间,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定期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
_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长期血液透析患者、严重糖尿病患者等重症高风险的社区居民、3岁及以下婴幼儿,出现发热等症状后及时指导开展抗原检测,或前往社区设置的便民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
_外来人员进入脆弱人群聚集场所等,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开展抗原检测。
_在社区保留足够的便民核酸检测点,保证居民“愿检尽检”需求。
_保障零售药店、药品网络销售电商等抗原检测试剂充足供应。
关于分级分类救治患者
_未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无症状感染者、轻型病例,采取居家自我照护。
_普通型病例、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但病情稳定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病例,在亚定点医院治疗。
_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以及需要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
_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以及基础疾病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能力的,在三级医院治疗。
关于出入境
_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_来华人员在行前48小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者可来华,无需向我驻外使领馆申请健康码,将结果填入海关健康申明卡。如呈阳性,相关人员应在转阴后再来华。
_取消入境后全员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健康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者,可放行进入社会面。
_取消“五个一”及客座率限制等国际客运航班数量管控措施。各航司继续做好机上防疫,乘客乘机时须佩戴口罩。
_进一步优化复工复产、商务、留学、探亲、团聚等外籍人士来华安排,提供相应签证便利。
_逐步恢复水路、陆路口岸客运出入境。
_根据国际疫情形势和各方面服务保障能力,有序恢复中国公民出境旅游。
流感是由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冬春季会局部流行,每年流行的流感病毒毒株也有变化更替,大多数的流感感染者不至于住院甚至死亡,但是即便如此,每年也会给全球带来数以万计的人员超额死亡,尤其是中老年人和基础疾病者。面对流感病毒,人类经过了不懈努力,长期开展监测预警,拥有特效的抗流感病毒药物和疫苗等防控措施才取得了一些成果。
新冠病毒作为一种新发的急性传染病,也是通过呼吸道传播为主,但是新冠病毒传染性要比流感病毒强很多,研究显示近期流行的奥密克戎BA5变异株的传播指数(R)能达到10以上,这是远超流感的。即使从疾病的症状来看,现在无症状和轻症的比例增加,致死率也在下降,但是如果短期在人群中大规模传播开来,重症和致死的绝对数也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和流感的抗病毒药物和疫苗相比,我们还有很多的需要努力提高的地方。
因此,在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的指引下,我们还是要再继续努力加快研发特效药物用于预防和治疗,加快疫苗的研发和接种策略用于人群免疫,同时本着“人民至上 生命至上”的理念,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的策略和措施,用最低的代价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直到我们从容面对新冠病毒的那一天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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