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作为一种特殊的经验传递系统,其基本职能是传递社会经验,包括认知经验、动作经验和交往经验,形成个体的知识、技能和品德,使之学会做人。社会交往是个体社会生活的基础。个体要在群体中生存、发展,就必须遵守社会规范所确立的交往规则。个体学习社会规范的过程,也是构建社会规范的遵从经验结构,完成个体的交往适应的过程。社会规范学习是学校教育的基本内容之一。
2.社会规范学习过程也是个体适应社会生活的过程
人类个体作为自然与社会的结合体,与其所生存的环境构成了一个生态系统。在这一系统中,个体通过适应环境来维持与环境的动态平衡。人类的生存环境有两种,一为自然环境,二为社会环境。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了自然现实和法则,社会环境则为人类提供了人与人交往的社会现实和法则。这样,人对其所生存环境的适应也就包括了适应自然现实与法则的生物适应和适应人与人交往的社会现实与法则的社会适应。
人的社会生活体现的是与人交往的生活内容,这种交往生活不是个体的随意行为,而是以社会规范为指导的社会交往。个体的社会行为是对交往情境的一种适应性行为。规范行为作为一种亲社会行为,正是主体对直接或间接作用于自身的人际交往情境的社会性适应。个体的社会适应是通过学习与接受社会规范来实现的。
3.社会规范学习是通过规范的内化过程实现的
个体对规范的接受(reception)过程,体现为一种内化(internalization)过程。规范的接受是把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的内化过程。
首先,社会规范是由社会组织制订的,用以约束其成员的社会行为,从而维持一定社会秩序,实现社会控制的思想工具。这样,规范本身就成为一种外在于主体而存在的一种行为要求(行为标准)。这种行为要求是凌驾于个体之上,而外在于行为主体存在的一种社会约束力或社会行为的规范化标准。作为行为主体的社会个体,要在一定社会组织中与其他成员保持正常交往,就必须对这种外在于自身而存在的行为要求有所适应,否则就不能被视为正常的一员。这就是规范与主体之间的客观关系。
其次,把规范的接受看成一种内化过程,就必须了解内化这一概念的含义。内化是目前心理学界已广为应用的一个概念。它最初由法国社会学派迪尔凯姆(又译涂尔干,
E.Durkheim)等人提出,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化,亦即意识形态的诸要素移置于个体意识之内。这一思想后来为许多心理学家所采用并拓宽。美国心理学家英格利希等(English
&
English,1985)将内化理解为把某些东西结合进心理或身体中去,采纳别人或社会的观念、实际做法、标准或价值观作为自己的东西。美国心理学家凯尔曼(Kelman,1958)认为,内化是指个体的行为受与价值观体系相一致的诱因所驱使的状态。美国社会心理学家阿伦森(E.Aronson)将内化看成是准则、信念纳入自己体系。
我们认为内化是一种过程,显示了某种价值逐次地成为个体一部分的过程。把规范接受看做一种过程,是指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即规范)转化为主体内在需要的过程。这就是说,规范通过接受或内化学习过程之后,它不再是外在于主体的行为要求了,而已成为主体自身的行为取向标准。这种规范的接受或内化过程是在作为执行规范的主体同作为外在于主体的客体影响(规范的作用)之间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主体的能动的反映活动(认知与体验)构建起一定的品德心理结构而实现的。社会规范的接受,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中,通过内在心理的变化(品德心理结构的形成、发展)而实现的。
最后,规范接受或内化是发生于主体头脑内部,不能从外部直接观察到的一种内在过程。这种内在过程的存在,只能依据其外在标志进行推断。究竟什么是借以推断这种内在过程的外在标志呢?这就是主体的规范行为(normal
behavior)。
规范行为即与社会规范要求相符合的社会行为,也称亲社会行为。如对人的礼貌行为是与“对人要有礼貌”的社会规范相符合的。规范行为之所以能作为规范接受与内化的外在标志,是由于规范行为的产生必须通过主体内在行为价值取向的选择才能发生。通过规范接受而产生的与规范要求相一致的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是直接制约这种行为价值取向的内在依据。由此,外在的规范行为的发生,可以作为内在的规范需求是否存在的外在标志。事实表明,规范行为的稳定性与规范的接受程度是一致的。规范内化越深,接受越好,规范行为越稳定。因而,人们常常依据规范行为的稳定性来推断其规范的接受程度。
(二)社会规范学习的内在机制
社会规范学习是由外在的行为要求转化为内在的行为需要的一种内化过程。这种过程究竟是如何实现的?这便是社会规范学习的内在机制问题。
如前所述,规范的接受是以规范行为(符合规范要求的行为)的发生作为外在表现的。了解规范学习的内在机制,必须认识规范行为的发生、品德的构成要素,以及品德心理构建与社会规范遵从态度确立的关系。
1.规范行为的发生
首先,依据行为的发生学原理,任何行为包括规范行为在内,其发生必须具备一定的情境作用条件。行为的生物学机能就在于主体对情境的适应。没有情境的作用,不可能产生主体对情境的适应行为。规范行为的发生离不开一定社会情境的影响。规范行为作为一种个人的社会行为(对他人有影响的个人行为),其产生情境是一种直接或间接的人际交往情境。规范行为本身就其生物学意义来说,是对这种交往情境的适应性反应。没有人际交往情境,就不可能产生规范行为。
其次,人对环境的适应有生物适应和社会适应。个体的行为也分为生物性适应的本能行为和社会情境中的社会性适应行为。规范行为既不是原始的在刺激物作用下直接发生的本能行为,也不是主体对现实影响所发生的一般的个体行为。规范行为是主体对直接或间接的人际交往情境所产生的一种社会行为,是主体对社会情境所产生的一种社会性适应。
规范行为的发生,除了要有社会性情境这一外部条件作用外,还必须经过主体内部对行为价值取向的自主选择。在自觉活动的范畴内,人们总是选择与自身需要相一致的行为,即自认为最有意义、价值或最为合理、正当、必要的行为。事实表明,在自觉活动的前提下,人们在社会性情境作用下,这种行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机制是存在的。这正是人的社会行为发生的内因。这种选择内因的存在,是人区别于动物,人的行为具有社会性的鲜明特征。无视这种选择机制的存在,就不可能探明人类社会行为的发生机制,便会重蹈行为主义的覆辙。
最后,既然规范行为需经行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而发生,则主体内部必然存在一种实现行为的价值取向选择的机制。这种行为的价值取向选择,恰恰是品德这种心理结构的机能。品德是人的社会行为取向的抉择机构。由此可见,规范行为同样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发生的。这里的客体作用,即人所面临的社会情境(即直接或间接的交往情境);主体作用,即主体的品德结构对情境影响所作的处理,也就是作出价值取向的选择,从而导致规范行为的发生。社会情境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发生的外因。品德结构及其对行为的价值取向的选择,是规范行为产生的内因。社会规范学习内在机制的探讨,就是要揭示这种直接制约规范行为发生的内因及内在机制是如何发生的。依据我们的心理结构的构建主义观点(人对客观现实的能动反映观点),这种内在机制及品德结构,不是先于人类个体的经验而存在,而是在社会规范的学习过程中,通过学习主体的构建作用而确立的。
2.品德结构的构成要素
从社会规范学习的内在机制方面来说,规范的接受即品德结构的不断构建过程。品德通常又称为品性或德性,是通常所说的思想品质与道德品质的总称。品德作为人身的存在物,它不是人生来就有的一种生理结构,而是在人类个体的生活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学习而不断构建起来的一种心理结构。
一切心理结构均是通过主体的构建活动而形成的。主体构建心理结构的活动,即辩证唯物论所倡导的能动的反映活动。品德作为一种心理结构,是在社会规范的学习过程中,在外在的规范作用与主体对规范的反映及反作用基础上,在人脑中逐渐建立起来的。
要了解品德结构的构建,首先必须了解构成品德结构的心理因素。品德结构是一种对社会规范遵从的经验结构,是通过个体对社会规范的认知学习、情感学习和行为方式的学习,完成知、情、行的整合而构建的。从动态方面来说,品德作为一种个体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机制而存在,是由规范行为的驱动机制、定向机制和执行机制构成的。规范行为的驱动心理因素、定向心理因素和执行心理因素是品德结构的三种构成要素。规范行为的驱动心理因素即规范行为的内在动机系统,包括对规范的各种必要性的认识与情感体验,构成对社会规范的价值意识,形成规范行为的需要及动力机制。规范行为的定向因素是对规范行为本身含义与内容的各种认识,包括掌握规范行为的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这些知识帮助主体确定做什么、怎么做,从而对规范行为本身起直接指向作用。规范行为的执行因素即将规范程序付诸实施,产生实际的规范行为的控制因素。它是一种动作经验,即行为方式经验,这些经验可以叫做社交技能。规范行为本身的认识与动作因素,构成规范行为的定向与执行,即规范行为的实现或调控机制。
3.品德结构的构建与社会规范遵从态度的确立
品德结构是在人类个体的生活及学习过程中,通过能动反映外在于主体的规范要求而构建起来的一种心理结构。品德结构的构建,是以对规范的遵从经验的获得为前提的。所谓规范的遵从经验,即与社会规范的要求相符合或一致的认识、体验与行为方式。品德结构的构建,是通过对规范的遵从经验的获得及整合而实现的。品德结构不可能在规范的偏离经验的基础上产生。品德结构的构建,同规范遵从态度的确立是一致的。品德结构即对规范的遵从结构。这种结构的构建是通过不断的学习而实现的。这需要经历由简单到复杂、由片面到全面、由表层到深层的一系列的阶段变化。这种变化过程将在下一章详细探讨。
二、社会规范学习的意义
社会规范对于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种社会意义是通过个体的规范学习来实现的。社会规范学习对个体的品德形成以及诸多方面的发展,均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社会规范学习与个体社会化
人的社会化问题是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共同的研究对象。弗罗姆(Fromm,1949)认为,社会化诱导社会成员去做那些要想使社会延续就必须做的事,它是社会和文化得以延续的手段。社会学家罗伯逊(Roberson,1981)指出,社会化就是人们借以获得个性并学会其社会生活方式的相互作用过程。人类学家(Hutin,1972)认为,社会化是使文化代代相传的过程。我国学者认为,社会化是个体掌握和积极再现社会经验、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系统的过程(朱智贤等,1989);社会化是个体获得态度、价值、需要、交往技能及其他能使个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品质的过程(周宗奎,1995)。
我们认为社会化即个体与社会一体化,根本内容是要解决群己关系或群己矛盾。社会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化是个体学会以社会所允许的方式行动,从一个生物实体转变成能适应社会生活的社会实体。个体社会化过程也是实现社会文化传递的过程。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个体获得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其中包括各种生产劳动的知识、技能,俗称学会做事;另一个是获得社会人际交往的经验,即形成与发展品德,俗称学会做人。后者也是狭义的社会化的含义。
社会化是一个过程概念,并且这个过程是不断进行的,只要个体还在参与社会生活,还在进行着社会适应,社会化过程就在继续进行。可以说,个体社会化过程贯穿于个体生命的全过程。以往的某些理论将社会化限于儿童、青少年时期是不全面的。
社会化所实现的能力发展和品德发展,实际上反映了个体的两种适应,前者更多是指自然适应,而后者则指的是社会适应。个体在从生物人转化为社会人的过程中,其社会适应是核心内容。因此,社会规范学习是个体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和主要手段。
(二)社会规范学习与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为明确社会规范学习与个体品德形成和发展的关系,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品德。
1.品德的实质
品德作为个体社会行为的内在调节机制,是合乎社会规范要求的稳定的心理特性,是德行产生的内因,又称为德性。德行与德性互为表里关系。品德的实质是人际交往经验结构,根本内容是对人、对事、对己方面的社会规范的遵从经验。
品德结构包含两个组成部分,一为动机部分,一为行为部分。前者体现的是个体规范行为的需要,即个体从内心倾向于遵从社会规范还是背离社会规范,它是个体用于社会行为取向选择的机制;后者体现的是对规范的行为执行情况,即与需要相符合的行为方式。品德的这种结构与机能,实际上也体现了个体对待事物的态度与方式。态度的构成也包含两方面因素,一为对事物采取行为的需要,一为具体的行为方式。这与品德的结构和机能是一致的。因此,品德结构也是一种态度结构,是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态度体系。
2.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既然品德结构是一种人际交往的经验结构,那么品德就应该是在人际交往经验的获得过程中形成和发展。
人的交往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在一定的社会规范约束下进行的,如法律、道德、习俗、风尚等。这些规范要求是个体交往行为的原则。个体只有遵循这些原则,才能保证与其他人的正常交往。在个体的交往行为中,体现了他对社会规范的认识和接受程度。
个体对于人际交往经验的积累和总结过程,就是接受社会规范的过程。这种积累、总结或接受,是个体在心理上对经验结构的构建。这里所构建的经验结构就是品德心理结构。这种品德结构一经构成,便实施起对个体社会行为的调节机能。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品德就是在人际交往中,通过对社会规范的学习和接受而形成和发展的。通过接受社会规范,执行规范行为,并从行为结果的反馈中强化个体对规范的必要性认识,获得执行规范行为的体验,确立自觉执行规范的动机,从而使品德得以形成和发展。
3.德育与社会规范学习
德育即品德的培养教育,也就是“育德”。前文已谈到,品德的产生与发展是个体在人际交往的基础上,在对社会规范的学习及遵从基础上实现的。因此,品德的培养与教育就应从社会规范学习入手,以社会规范学习作为品德培养与教育的主要途径。通过社会规范的认知学习、情感学习和行为方式学习,确立个体对社会规范的遵从态度,并在执行规范的行为结果的反馈中不断积累情感体验,从而形成和发展品德结构。
以往我们的德育理论与实践,忽视了社会规范学习在学生品德形成中的作用,把规范学习片面地理解为简单的“礼仪教育”,误解成消极的“就范教育”,使得长期的学校德育实践缺乏纲领性指导。我们认为个体品德的形成过程就是社会规范遵从经验的累积过程,应遵循个体社会规范学习与内化的规律来实施德育,建立以社会规范学习为核心的学校德育体系。
(三)社会规范学习与心理健康
心理健康是近年来兴起的热点问题。世界卫生组织曾对人的健康作过界定,认为健康不仅指没有身体的缺陷和疾病,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状态以及社会适应能力。所谓完整的心理状态以及社会适应能力,实际上指的就是心理健康。有关心理健康的众多文献表明,心理健康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社会适应问题。个体的心理健康程度反映了个体社会适应性的高低。心理不健康或不够健康,则说明个体不能适应社会或适应性不强;心理健康,则说明个体能够适应社会。关于心理健康的问题,将在后文详细说明。
品德是个体社会化的核心内容,它反映了个体的社会适应程度。品德的形成和发展,是个体社会适应的重要内容,自然也是心理健康的主要内容。由于品德的形成与发展是在社会规范学习中完成的,那么个体心理健康工作就应充分重视社会规范的学习与接受,把社会规范学习作为促进个体心理健康的有效途径,将社会规范学习和接受的水平作为衡量心理健康的一个重要指标。
认知学习理论与刺激反应学习理论是两种不同的关于学习的理论,它们具有不同的特征。
(1)认知学习理论的特征
认知学习理论强调人们学习或记忆新信息、新技能时不能观察的心理过程。他们试图探讨学习者内部心理结构的性质以及它们是如何变化的,代表人物有奥苏伯尔、布鲁纳等。认知学习理论的特征包括:
①研究学习者内在的学习过程和心理结构。
②学习主体以主动的方式,选择性地与环境刺激相互作用,在此过程中,个体不断形成和修正自己的心理结构。
③心理结构(认知结构)的形成和变化遵守平衡性原则和同化、顺应的机制,在教学中强调学生主体的地位和内在过程的作用,主要应用于认知和情感的学习。
(2)刺激反应学习理论的特征
刺激反应学习理论关注环境对个体学习的重要性,代表人物有桑代克、华生、斯金纳。刺激反应学习理论的特征包括:
①以学习者的外显行为即反应为研究对象,并作为惟一研究的对象,追求研究的客观。
②学习者的研究是他们对环境刺激做出的反应。
③习得行为的关键在于联结和强化。
④在教育中,强调环境的重要性。
运动技能学习是身体运动与动作协调能力的获得的过程。与认知学习和情感学习并列。如打字、骑车的学习等。费茨和波斯纳把这种学习分为三个阶段,即认知阶段、联系阶段和自动化阶段。[1]
中文名
运动技能学习
定义
身体运动与动作协调能力的获得的过程
在学习初期,外部的视觉控制占主导地位,随着熟练程度的提高,视觉控制逐渐受到抑制,而内部本体感受器的控制逐渐增强,最终达到很少或不需要外部线索提供信息。运动技能学习受练习及时间分配方式的影响很大,有别于认知学习和情感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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