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吵架都在大街上,让我感觉很丢人

每次吵架都在大街上,让我感觉很丢人,第1张

你好,我也是女孩子,但我也不喜欢在外面吵架,看人家看笑话或指指点点不好吧,影响也不好,有事回家说呗,每个人都爱面子,这很正常。如果再有这个时候,你让着她点,不再大 街上和她吵架,她一个人是吵不起来的。

一个女孩子既然能够在大街上就直接选择和我吵架,想必这件事情肯定不是小事,她当时的心情肯定是非常的愤怒和难过。这个时候去哄她首先我一定会把所有的错误全部都暂时揽到自己的身上,不去和她争辩什么,先把她的情绪安抚好,然后再去多说一些好听的情话逗她开心。

1先暂时把所有的错误都揽到自己的身上

相较于男生来说,女生的情绪本就是非常容易不稳定的,很显然现在在大街上吵闹的她情绪已经几乎失去控制了,这个时候最重要的事情就是一定要先去安抚她的情绪,让她变得平静一些。所以无论两个人之间出现的矛盾和争执究竟是什么,是谁的错,即便完全是女生在无理取闹也无关紧要。男生都一定要把这些所有的错误放到自己的身上,一直告诉女生是自己的不好,是自己的错,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女生暂时冷静下来。很多男生在面对和女生吵架,尤其还是在大街上的时候都会非常的在意自己的面子,怕认错了别人会笑话自己,这是非常不对的。既然那个女生是你想要共度一生的人,就不要太在乎这些表面的东西,一定要以保护你们之间的感情为先。

2多说一些好听的话去哄她

没有哪一个女孩子会不喜欢听那些甜言蜜语,好听的话。等她情绪稍微平复一点之后自己就会在她的耳边轻轻夸她,夸她今天的穿着打扮非常的好看,夸她今天的妆容非常的精致等等,也许在表情上她依旧会表现的非常的一本正经,然而大多数时候心里其实早就已经乐开了花了。

女孩子都是要哄的,她们更多的偏向于理性思维,你的夸奖,忍让和爱意就是对她们最好的安慰。

对大街上被人假装情侣扇耳光,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的,应当大声呼救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按伤害程度处罚,构成轻微伤的,按《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处罚;构成轻伤以上的,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者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规定向加害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XXXX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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