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能。物业不让农民工进小区是不合法的。因为小区土地是属于公共的,所以所有权也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物业只有管理的权利,对农民工限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是不合理的。
男子夜入农户偷牛被牛踢死,死者家属索赔34万,农民该不该赔偿呢?本案中农民已尽到管理牛的责任,所以农民不该赔偿死者家属。
男子夜入农户偷牛不幸丧命,农民该不该赔偿呢?在湖南省发生一起“特殊”命案,两名小偷夜入农民家里偷牛,结果其中一名小偷被牛踢死。这两名小偷是当地的不良少年,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当天他们趁着农民不在家时,半夜潜入后院打算偷走小牛。
农民家有两头牛,一头是大牛,一头是小牛。当时死者在拉扯小牛往外走,结果被旁边的大牛踢倒在地,不幸身亡。死者家属觉得是农民的牛踢死了死者,所以农民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就把农民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农民赔偿34万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者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能证明受害者存在重大过错的,可以不用承担或减轻责任。
此案中农民当天并不在家,两头牛被他关在牛棚里,所以农民已经做好了防护措施。死者财迷心窍,主动进入农民家的牛棚内实施盗窃,结果造成了意外死亡,这足以证明死者存在重大过错。
如果死者是农民邀请的,结果被牛踢死或因意外事故死亡,农民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可此案中的死者本来就有错在先,而且其错误行为是导致其意外死亡的原因,所以死者需要对此事承担一定责任,农民不用赔偿。
本案中谁更该赔偿死者呢?小偷半夜进入农民家偷牛,结果反被牛踢死,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这属于一场意外事故。小偷的意外死亡应由其自身承担,所以农民不应该赔偿死者家属。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自身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造成自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也说明小偷盗窃牛的行为是不对的,造成的后果应由本人承担。
两名男子分工明确,死者负责偷盗小牛,另一名小偷负责望风,两人的行为涉嫌盗窃罪,其中死者系主犯,另一名小偷系从犯,两人共同违法,另一名小偷也应对死者承担一定的责任。
死者伙同他人偷盗小牛,作为朋友应该有劝导或阻止的义务,而不是助纣为虐帮助死者进行偷盗。死者的死让人唏嘘,也怪他交友不慎。
死者家属应该起诉另一名小偷,而不是起诉农民。农民虽然是牛的管理者,但农民已经做好防护措施,对死者的死不构成因果关系。
死者家属起诉农民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是农民的牛踢死了对方,但从道德和法律层面上讲死者家属都不该起诉农民,而是要反省自身。
死者应该不是第一次作案,死者父母对死者没有起到监督和引导作用,导致死者越陷越深,结果因偷盗被牛踢死。这个错误源自死者,更和死者家属的纵容有一定的关系。
综上所述两名男子半夜进入农户家偷牛,结果其中一名小偷被牛踢死,死者家属要求农民赔偿34万元,农民在本案中无任何过错,所以农民并不需要赔偿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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