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概论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必修课,主要内容和任务是向初学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系统的介绍文学作为一个学科的专业知识体系,只是专业的概论,其中的理论问题只是点到为止,目的是先使学生对本专业的理论有个大致且系统的了解。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入门级教材。
第一章 文学观念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和第二章集中阐述文学观念问题。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文学作为人类的文化活动是很复杂的事物。重点在“文学观念的嬗变”、“文学的文化意义”、“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文学是作家“个体体验的凝结”等四个问题。通过学习认识到文学观念是变化的发展的,文学是人类的—二种文化活动,理解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性”,理解文学与体验的关系;掌握本书的文学观念。
二、考试内容
文学是一个广延性很强的复杂的事物。必须通过多视角多层次的综合阐述,才能确立起接近文学活动本身的文学观念。我们从人类文化、社会审美意识形态、作家个体体验和人际情感沟通渠道和言语组织这五个视角来界说文学。文学是人类的一种文化形态,它是具有审美意识形态性质、显示着个体体验的、沟通人际情感的言语艺术。
第一节 文学观念的嬗变
(一)文学四要素和文学活动
文学观念就是对文学的看法,是对“文学什么”的回答。
文学四要素是指世界、作家、作品和读者,它们是构成文学活动的必备要素。文学作为一种人类的精神活动,不但表明文学四要素所构成的活动关系,而且体现了人与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要求了解文学四要素与文学活动的构成。
(二)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
如果以文学四要素为坐标,可以推衍出历史上五种主要的文学观念:再现说、表现说、实用说、客观说、体验说。要求掌握这五种文学观念。
(三)文学观念嬗变的原因
文学观念的嬗变有时代方面的原因,同时还有文学自身发展的原因。文学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群体视野的不同、民族文化的差异以及文学本身的变化而变化。要求理解文学嬗变的原因。
(四)文学的界说
本书确定一个综合性比较强的文学观念。文学作为一种人类的文化形态,它是具有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性质的、凝聚着个体体验的、沟通人际情感交流的语言艺术。要求理解这个文学观念。
第二章的内容。
艺术生产论:“艺术生产论”强调,文学艺术并非孤立的存在,它的发展是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形态的发展变化密切相关的,我们必须从社会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实践中,从生产、消费、分配、交换的关系中,才可能获得对文学艺术的最终解释。
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文学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对文学的一种基本看法。在此基础上,20世纪西方和东方信仰马克思主义的学者提出了“审美意识形态”的概念。这种观点认为,文学艺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现象,其特殊性主要在于它的“审美方面”。
艺术交往论: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学艺术是一种交往和对话,它以作品为中心构成了作家与作家、作家与此岸世界、作家与读者、作家与彼岸世界的交往关系。因此,文学活动就是由世界、作家、作品、读者所构成的一个交往结构。
扩展资料文艺反映现实是个老话题,但什么是现实却是言人人殊的事情。在马克思之前,文艺理论对现实的理解主要有“镜子”式的现实和通过情感反映现实这两种看法,这两种看法的共同之处在于作品中的现实是一目了然的,或者在作品中直接呈现出社会的现实面貌,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摹仿”和左拉所主张的“自然主义”;
或者在作品中展示和现实生活直接相关的情感,如华兹华斯所说的“强烈情感的自然流露”和托尔斯泰所要求的有“感染”性的感情。在吸收别林斯基和黑格尔等人的相关观点后,马恩对作品中的现实有了自己的理解。文艺要做到真正反映现实,就不能停留在模拟(虚拟)现实或反映现实情感的层面,而需要超越这一层面。:
1.文艺学:研究文学及其规律的学科。
2.文学活动:把文学理解为一种活动,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等要素组成,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的特殊的精神活动。
3.文学理论:对文学的原理、文学的范畴和判断标准等问题的研究。
4.文学批评:以文学理论所阐明的基本原理概念、范畴和方法为指导,专门地去具体分析和评论一个个作家、作品。
5.文学史:是一门以研究主流文学为对象的,清理并描述文学演变过程,探讨其发张规律的一门学科。
6.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整体中的有机组成部分。是马克思、恩格斯在批判地继承德国古典哲学、美学、文艺学的基础上创立的。
7.中国特色:必须以中国特有的历史文化和现实经验作为土壤去培植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必须吸收中国传统的文学理论遗产,寻求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与中国传统文学理论的结合点。
8.当代性:必须在研究中国当代文学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概括当代社会主义文学实践的新经验,回答当代社会主义文学运动提出的新问题。必须面对20世纪西方文论的挑战。随着科学的发展,20世纪出现了许多新的学科,诸如符号学、解释学、现象学、价值学、信息论等。
9.生活活动:是以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人类生存、繁衍和发展的活动系统的总称。
10.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生产劳动中,人改造了自然,使自然变化了人化的自然;同时,人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也改造了自己,使自己被自然所丰富所改造。
11.文学活动的“四个要素”:作者、世界、作品、读者
12.文学活动的对话性结构:指文学活动不同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围绕作品这个中心,作者与世界、读者之间建立起来的是一种话语伙伴关系。其中,分别够成了若干对主体间性关系,包括自我与自我、自我与现实他者、自我与超验他者以及自我与潜在他者。在文学活动中,主体和对象的关系始终处于发展与变化之中。一方面是主体的对象化,另一方面是对象的主体化,正是在主体对象化和对象主体化的互动过程中,才生动地显示出了文学所特有的社会的和审美的本质属性。
13.文学本体论:英美新批评强调文学作品的本体地位提出这一观点,代表人物是兰塞姆,认为文学活动的本体在于文学作品而不是外在的世界和作者。
14.劳动说:文学原始发生的主要学说之一,把劳动作为文学的起点。劳动提供了文学活动的前提条件,劳动产生了文学活动的需要,劳动构成了文学描写的主要内容,劳动制约了早期文学的形式。
15.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的“不平衡关系”:指文学进程、发展与经济的发展并不总是同步的。有时甚至是反方向的发展。这种不平衡有两种典型的体现:一是某些文艺类型只能兴盛在生产发展相对低级的阶段随生产力的发展,它的繁荣阶段也就过去了。另一种情况是艺术生产与物质生产的发展水平并不是呈正比例,经济落后的国家或地区可能在文学艺术上反而领先。
16.文学的含义:简言之,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话语蕴籍中的审美意识形态。当然文学的含义是变化发展的。
17.话语:话语是一种具体的社会存在形态,是指与社会权利关系相互缠绕的具体言语方式。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具体言语行为,即一定的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在特定社会语境中通过文本而展开的沟通活动,
18.话语蕴籍:是指文学活动的蕴蓄深厚而又余味深长的语言与意义状况,表明文学作为社会话语实践蕴涵着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
19.审美意识形态:是指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其集中形态是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不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指在审美表现过程中审美与社会生活状况相互渗透,侵染的状况。
20.文学: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话语蕴籍的审美意识形态。
21.主导性与多样性:社会主义的文学活动在社会主义时期各种不同层次的文学活动中居于主导地位,社会主义文学活动的主导地位并不排斥其他有益无害的文学活动,不应是单调的,模式的化,概念化,公式化的,而应该是主导性、多样性的。
22.社会主义新人形象:是体现时代精神和人民审美理想的具有新颖生动的个性和丰富多样的性格内涵的社会主义革命者、创业者和建设者形象。是有血有肉的,内心世界丰富的文学新人。
23.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著名的双百方针。是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时期科学文化和文艺事业的一个根本性方针。艺术上的不同形式和风格可以自由发展,科学上不同的学派可以自由争论。
24推陈出新: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加以整理区分、思考、分析、排除其糟粕,吸收其精华,在继承优秀文学传统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的审美需要进行艺术的革新和改造。
25人民性:作家同人民保持血肉联系,植根于人民生活,自觉从人民的生活中吸取题材、主题、情节。用人民创造历史的奋发精神丰富自己,服务于人民。
26.精神生产:指的是人类为了取得精神生活所需要的精神资料进行的对于自然,社会的观念活动。
27.艺术生产:马克思从社会生产活动的角度,把艺术活动称作“艺术生产”,将其与科学、哲学、政治、法律、道德、宗教等活动一起列入“精神生产”的范畴。
28.文学创造的客体:文学创造的课题主要有两种解释,一是客体即“自然说”,认为文学的课题是地利与人之外的自然。这里的“自然”最初指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后来泛指社会生活。另一种是客体即“情感”说。 认为文学客体是人的心灵,是情感。我们认为社会生活是文学创造的客体。
29.文学创造的主体:是存在于艺术生产活动中的艺术生产者,是美的体验者,评价者和创造者,是具体的社会人。
30.文学创造的客体“主体化”:主体能动的审美地反映客体,即主体的选择客体和加工处理客体的有关信息并通过情感体验,把自我的意识,情感对象化,即将客体“主体化”,在观念中创造出源于客体有超越客体的审美形象。
31.文学创造的主体“客体化”:主体从选择客体开始的重塑整个过程,都要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依据,受到客体的规定和制约,作家对客体的选择要受到当时社会情势的规定和制约,甚至在创造过程中客体还会改变主体原先的构思,从这个角度说,客体也是使主体“客体化”了。
32.材料:是文学创造的第一要素,也是研究文学创造过程的第一起点。文学材料是指作家有生以来从社会生活中有意接受或无意获得,因而具有主体性的一切生动丰富但却相对醋糟的刺激和信息。
33.艺术发现:是作家被内在积累的材料所引发,并与主体当前由于某种“关注”而形成的心理趋向、优势兴奋中心相联系,突然间向外在事物、事件、现象的投射。
34.创作动机:驱使作家投入文学创造文学活动的一股内在动力。
35.艺术构思:作家在材料积累和艺术发现的基础上,在某种创作动机的驱动下,通过回忆、想象、情感等心理活动,以各种艺术构思方式,孕育出完整的,呼之欲出的形象序列和中心意念的艺术思维过程,是创造过程中最实际、最紧张、最重要的阶段。
36.灵感:创造性思维过程中认识发生飞跃的心理现象。它的外在形态是围绕某一主题线索在思考中突如其来的顿悟。她来临时的突出特征是非预期性和转瞬即逝性,不及时捕捉就难以再现。
37.直觉:本意指视线、外形。就是省略了推理过程而对事物的底蕴或本质作出的直接了解和揭示。
38.综合:围绕某种中心意念,以心智的功能加工、改造许多旧材料,使之糅合成一个能够体现自己意图的完整的有机的艺术形象的构思过程。
39.突出:作家在构思时从纷繁芜杂的思绪中抓住一个形象,调动各种材料加工手段为其服务,使之明确、清晰、与众不同的构思方式。
40.简化:是指作家故意少说几句,略去具体细节而抓住主干,形神兼备的传达出形象的大致轮廓与内在精髓的构思方式。
41.变形:是指作家在构思中极大的调动想象力与创造力,以违反常规实力创造形象的方式。
42.陌生化:诗意作者或人物似乎都未见过此事物,不得不以陌生的眼光和如实地描写它以消解“套版反应”进而使读者产生某种新奇感的构思方式。
43.即性:是作家因受某一外在刺激或内在冲动的作用兴会来临,在文字操作过程迅速地创造出某作品的状况、特点是趁热打铁。
44.推敲:是指作家在语言文字操作过程中反复选择单词、调动语序,以求准确、妥贴的把形象或意念具体化的操作手段。
45.艺术真实:是作家在假定性情境中,以主观性感知与诗意性创造,达到对社会生活的内蕴,特别是那些规律性的东西的把握,体现着作家的认识和感悟。
46.艺术概括:就是作家依据自己的体验和认识,以主体的审美价值追求能动介入方式,对富有特征的事物给予独特艺术处理,从而在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基础上,创造既具有鲜明的独特个性又具有相当普遍意义,体现着一定审美价值取向的艺术形象之方法。
47.情感评价:是文学的本质属性和文学创造的必然要求,它作为一定的价值取向,内隐着人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宗教和审美等社会性需要与态度,以及由此诸多因素形成的对社会生活的心理体验和判断。
48.人文关怀:是一种崇尚和尊重人的生命、尊严、价值、情感、自由的精神。它与关注人的全面发展,生存状态及其命运、幸福相联系。
49.艺术形式:语言材料及各种艺术手段的有机结合,使艺术内容的组织,生成与呈示,使艺术文本的存在形态,是文学审美价值的实现方式。
以上是根据童庆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的《文学理论教程》第一编第二编第三编课后基本概念
以下是老师讲的重点,当然,是目前为止学的课程
1、文学
文学是一种语言艺术,是话语蕴藉中的审美意识形态。文学也是一种活动,由作品、作家、世界、读者等要素组成,是人类的一种高级的特殊的精神活动。当然,文学的含义是变化发展着的。
2、文艺学
文艺学是一门以文学为对象,以解释文学基本规律,介绍相关知识为目的的学科,包括五个分支: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 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
两种分类:
一、文学理论、文学理论史是对一般规律的探讨;文学批评、文学批评史、文学史是对个别具体的作品、作家和文学现象的解释、分析和评价特殊规律的探讨。
二、文学理论、文学批评又是对文学的“共时”研究一种横向审视;而文学理论史、文学批评史、文学史是 “历时”研究一种纵向追溯。
3、话语
话语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具体言语行为,即一定的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在社会语境中通过文本而展开的沟通活动,包括说话人、受话人、文本、沟通、语境等要素。
4、话语蕴藉
话语蕴藉是指文学活动的蕴藉深厚(语言文字是含蓄不露的,而意义又是深厚的)而又余味深长(有限中蕴蓄着无限;单一外衍生出多解)的语言与意义状况,表明文学作为社会化与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
进一步看,文学作为话语蕴籍,有两层含义:
第一,整个文学活动带着话语蕴籍属性。第二,在更具体的层次上,被创造出来以供阅读的特定文本带有话语蕴籍属性。
话语蕴藉的典范形态(两种典范的文本修辞形态)
1)含蓄:有限的话语中隐含或者蕴蓄仿佛无限的意味 → 小中蓄大
2)含混:看似单义而确定的话语蕴藉多重不确定的意义 → 一中生多
(含混又名歧义、复义、多义)
5、审美意识形态
审美意思形态是指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其集中形态是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不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指在审美表现过程中审美与社会生活状况相互渗透,侵染的状况。
文学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三大表现:无功利与功利(目的)、形象与理性(手段)、情感与认识(态度)。
6、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过程(相互作用的过程)
人在与自然地交换过程中,人以自身的本质力量作用于自然,使自然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变;而自然又提供了一个场所,使人得到锻炼,进一步充实了自身的本质力量。
所以,人与自然是一种自由的过程,人的生活属于自然地同时,又有超越自然地一面。
7、精神生产
人类为取得精神生活所需要的精神资料而进行的对与自然、社会的观念活动。
8、物质生产
人类为取得生存所需要的物质资料而进行的对自然界的物质改造活动。
9、社会生活
社会生活是人在一定现实关系中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以及人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界的统一体。社会生活是文学创造的惟一源泉。
三大限定条件(特点):
整体性的社会生活;具有审美价值或经过审美提炼而具有审美价值的社会生活;作家体验过的社会生活。
10、整体性的社会生活
整体性的社会生活指既不局限于某一方面,也不局限于某一层次,而是多方面生活的交融、渗透,是现象与本质、具体与一般相统一的社会生活。
1)是丰富多彩的,即使以某一方面的生活为中心,也一定是辐射其他的;
2)读者看到的故事往往是表象的,但表象的背后一定蕴藏着符合规律、揭示规律、体现本质的深层力量。
11、内在的尺度(主体的尺度、主体的倾向):即根据作家对生活的认识和审美需要、审美
目的、审美理想来进行能动地选择、加工客体。
种的尺度(客体的尺度):即主体从选择具体客体开始到对具体客体的重塑整个过程,都要从生活出发,以生活为依据,也就是说,始终受到客体的规定和制约。
12、艺术概括:
艺术概括就是作家依据自己的体验和认识,以主体的审美价值追求能动介入方式,对富有特征的事物给予独特艺术处理,从而在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基础上,创造既具有鲜明的独特个性又具有相当普遍意义、体现着一定审美价值取向的艺术形象之方法。
有两点要求:(一)实现“个别”与“一般”的统一(从“特殊”中显出“一般”)
(二)实现二者的统一需要通过艺术提炼。
13、诗意的裁判
文学创造就是一种评价活动,但这种评价和判断不同于科学的尽量客观,这种评价是主观的、情感的评价。因而,可以说,文学创造就是一种裁判活动。但这种裁判是有标准的,不是任意的裁判。这一标准就是善与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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