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的主要表现有什么?

精神病人的主要表现有什么?,第1张

精神病指严重的心理障碍,患者的认识、情感、意志、动作行为等心理活动均可出现持久的明显的异常;不能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动作行为难以被一般人理解;在病态心理的支配下,有自杀或攻击、伤害他人的动作行为。

精神病是由于多基因缺失或重叠而引起的丘脑、大脑功能的紊乱,而导致患者在感知、思维、情感和行为等方面出现异常。常见的精神病有多种类型,如精神分裂症、抑郁症、情感性精神障碍、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等。不同类型的精神病具有不同的临床表现。

法律分析:精神病人的责任能力现状分为三类:

一、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定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由此可以看出:第一,精神病人应否负刑事责任,关键在于行为时是否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二,行为时是否有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既不能根据行为人的供述来确定,也不能凭办案人员的主观判断来确定,而是必须经过法定的鉴定程序予以确认三,对因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并不是一概放任不管,而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强制医疗。

二、完全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力,因此,应当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精神病人的民事责任能力。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而是由他的监护人承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的,就从他的个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精神病通过外在行为,如仪表动作、言谈举止、神态表情等可以有一定的表现,精神病的特征不一定会随时随地表现出来,可受到个体和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出现严重或多种特征时,需要积极寻求医疗援助,经过医学检查,结合临床症状,才能进行确诊。一般精神病的特征主要包括:

1、感知觉障碍:包括感觉减退、感觉过敏、内感觉不适,指对外界或体内的刺激感知能力降低或亢进,或者出现错觉和幻觉;

2、思维障碍:可能为思维形式障碍和思维内容障碍,表现为思维联想速度过快或过慢、思维不连贯、思维中断、发生妄想等;

3、注意力障碍:表现为过分注意某些事物,或无法集中注意力,或不断转移注意力或当前只能注意一件小事等变化;

4、记忆障碍:比如突然记起已经遗忘的事情,或记忆力突然减退,甚至对以往的记忆出现异常,或者表现为虚构和错误记忆;

5、智力障碍:有智力发育障碍和痴呆两种,智力障碍一般是先天发育不足,痴呆为大脑的萎缩或外伤导致的理解、判断能力下降;

6、定向力障碍:对时间、地点、任务及自身状态的认知不足,比如夏天穿棉衣、白天睡觉,晚上活动等异常;

7、情感障碍:包括情绪高涨、情绪低落、情感淡漠、焦虑、莫名恐惧、易被激怒等,突然发生情绪异常时,应警惕精神病的可能;

8、意志力障碍:表现为突然顽固地要做某一件事,或突然缺乏进取心,有时甚至同时出现两种情绪;

9、动作行为障碍:行为、语言、思维、情感高度一致或高度不协调都可能是行为障碍,运动障碍是指肢体活动显著减少,不语、不动、不饮食等;或不断模仿和重复一些奇怪行为;

10、意识障碍:患者对周围环境和自身状态的感知能力出现障碍,主要分为觉醒度下降和意识内容变化。可表现为昏迷、嗜睡、意识内容变化、意识模糊等症状。

精神病的种类有很多,症状表现存在一定的差异,可能不局限于以上症状,因此还需要及时就医进行分辨。此外,家属及身边朋友应给予患者心理与身体上的支持,包容患者,有助于疾病的转归。

神经症(Neurosis)俗称神经官能症。《中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二版》(CCMD-Ⅱ)中神经症的描述性定义:“一组轻度障碍,主要表现为:精神活动能力降低,情绪波动与烦恼,体感性不适增加。体查无器质性基础。自知力良好,无精神病性症状。病前有一定素质与人格基础,起病与工作学习负担过重或与精神应激因素有关,但精神就激因素没有在心因性精神障碍中那样严重,病程迁延,病程不足3个月者诊断为神经性反应。”由于各国学者理解神经症病因学观点不一致,多年来对本症的命名、概念、分类等争议较多。1980年美国精神病学会在精神病分类中删除了神经症。我国学者仍认为神经症是一客观存在的临床实体,在CCMD-Ⅱ中将神经症分为八个亚型:焦虑症、癔症、恐怖症、抑郁性神经症、神经衰弱、疑病症、强迫症及其它神经症。其共同点是①起病常与素质和心理社会因素有关;②病前多有某种性格特征;③临床相呈现出精神和躯体方面的多种症状,但无相应的器质性基础;④除部分癔症患者外,一般意识清楚,与现实接触良好,人格完整,无严重的行为紊乱;⑤病程较长,自知力完整,要求治疗。

 神经症是常见病,患病率相当高。WHO根据各国和调查资料推算:人口中的5%~8%有神经症或人格障碍,是重性精神病的5倍。西方国家的患病率100‰~200‰,我国为13‰~22‰。神经症也是门诊中最常见疾病之一。

 第一节 神经衰弱

 神经衰弱(Neurasthenia)是指精神容易兴奋和脑力容易疲劳,常伴有情绪烦恼和一些心理生理症状的一种神经症。

 神经衰弱一词最先由美国医生(Beard 1868)提出,近年来又在分类中取消这一名词。在我国和国际疾病分类中均保留神经衰弱这一诊断。目前,国际上有把神经衰弱的症状局限于容易疲劳为主要表现的倾向。

 青壮年期发病较多,脑力工作者较常见。占门诊就诊神经症患者的半数以上。

 [病因及发病机理]

 一、精神因素是诱发神经衰弱的重要原因。凡能引起神经活动过度紧张并伴有不良情绪的情况都可能是神经衰弱的致病因素。如亲人死亡、家庭不眭、事业失败、人际关系紧张、生活节律颠倒及长期心理矛盾得不到解决时均可能诱发本症。

 二、性格特征:敏感、多疑、胆怯、主观、自制力差。性格特征明显者可因一般性精神刺激而发病;性格特征不显者则须较强烈或较持久的精神刺激之后才发病。

 三、躯体因素:各种躯体疾病或能削弱躯体功能和的各种因素,均能助长本症的发生。

 发病机理尚未阐明,巴甫洛夫学派认为:在性格特征或躯体因素基础上,精神因素使可枢神经系统功能长期过度紧张,导致内抑制功能活动削弱和兴奋相对亢进,从而出现即易兴奋,也易疲劳状态,也削弱了对皮质下植物神经中枢的控制与调节作用,而出现各种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的症状。

 [临床表现]

 一、衰弱症状:包括脑力与体力均易疲劳。表现为精神萎糜、疲乏无力、困倦思睡、头昏脑胀、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减退、近事遗忘、工作不持久、效率下降、但智力正常,意志薄弱,缺乏信心和勇气,容易悲观失望。

 二、情绪症状:情绪容易兴奋可因小事而烦躁、忧伤、吻激惹或焦急苦恼,事后又懊丧不已。一般早晨情绪较好,晚上差。

 三、兴奋症状:精神容易兴奋可表现为回忆和联想增多,控制不信但无言语和运动增多。此外,感官与内脏感受器感受性明显增强,如对声、光敏感、手指、眼脸与舌尖震颤动,皮肤及膝腱反射增强等。

 四、紧张性头痛或肢体肌肉酸痛,时轻时重。

 五、睡眠障碍:睡眠节律失调,夜晚入睡困难睡眠浮浅、多恶梦、易早睡、醒后感到不解乏,头脑不清醒。有时表现为日间昏昏欲睡,傍晚反而精神振作等睡眠觉醒李律变化。

 六、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症状:主要表现在①心血管系统:如心动过速、心前区疼痛、四肢发凉、皮肤划痕症、血压偏高或偏低等。②胃肠道症状:有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恶心,腹胀、便秘或腹泻等。③泌尿生殖系统症状:如尿频、遗精、阳萎、早泄、月经不调等。

 [病程与预后]

 起病多缓慢,病程可迁延数年,症状呈波动性,时轻轩重。预后一般良好,适当治疗能够恢复。

 [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

 一、主诉多而体征少,症状表现以易兴奋、易疲劳为主。

 二、起病与精神因素或某些躯体因素有关。

 三、病程迁延,症状波动;病程不足3个月时可先诊断为神经衰弱状态。

 四、自知力良好,要求治疗。

 五、排除其它病因引起的神经衰弱样表现,应予以鉴别的有:(一)神经衰弱综合征:由脑部疾患(如脑外伤遗症、脑膜瘤、脑血管硬化症、脑变性疾病等)或躯体疾病(如甲状腺机能亢进或低下,溃疡病、高血压、结核言不由衷等)引起的神经衰弱症状,通常称神经衰弱综合征,应通过详询病史,病程经过、身体检查、神经系统检查及相应的辅助检查加以排除。

 (二)焦虑症和轻抑郁症:神经衰弱症患者常由于对疾病缺乏正确认识而产生顾虑重重,恐惧不安、焦虑情绪、悲观失望、疑病观念,甚至呈轻抑郁状态。焦虑症是以突然出现的,对未来的莫明恐慌惧为特点,没有明确的对象与内容,并呈发作性。轻抑郁症虽也有躯体症状,但以情绪消极悲观、兴趣索然、思维迟钝、主动性减退及性格改变症状较突出。

 (三)精神分裂症:特别是单纯型的早期,常以类似神经衰弱的症状出现,但其行为退缩、生活懒散、缺乏主动性、自知力不良、不要求治疗等可作鉴别。随访病情演变过程才能作出最后诊断。

 [治疗]

 原则上以精神治疗为主,辅以必要的药物治疗,加强身体锻炼、调整生活规律也有重要意义。

 一、精神治疗:在认真听取患者的陈述和详细查体之后,要其它治疗的配全下,向患者讲解发病原因、临床特点、演变规律、防治措施,使患者认识到疾病的本质,消除对疾病的恐惧心理,主动配合医生的治疗,调整自己的生活规律、注意劳逸结合、坚持身体锻炼,增强体质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活动的稳定性。

 二、药物治疗:主要是对症治疗。对焦虑症状和兴奋、易激惹者可先用安定、佳静安定、舒乐安定;失眠严重者可予以氟安定,氯羟安定、三唑仑或催眠药;抑郁症状可选用小剂量三环类抗抑郁药。亦可在辩证论治的基础上选用中药方剂或中成药治疗。

 三、胰岛素低血糖治疗:只适用于个别体质虚弱、焦虑不安、食欲减退与消瘦的患者。

 四、物理治疗:温泉疗法、水疗,头部共鸣火花、电兴奋、直流电离导入等。

 [病例]

 男,22岁,某大学一年级学生。一年前常因担心能否考取大学而哭泣,伴有失眠、头昏脑胀、上课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减退。入大学后症状有增力无减,上课时开始15分钟内尚能专心听课,之后疲劳倦怠、思睡、精神萎缩、头脑昏沉感,以致听课收效甚少。在宿舍中怕声音与光亮,常因小事控制不住与人发生争执,但事后又懊悔或道歉。入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多恶梦。求治心切,四处求医,各种贵重药宁可自费也要一试。平时好静,喜文学,多思虑,遇事敏感等。即往健康。父为教师,年青时有类似表现。

 查体:身体与神经系统检查无阳性发现。患者不厌其烦、反复诉说各种躯体不适感,惟恐患有重症,迫切求治。未发现精神病性症状,情感适切。

 诊断:神经衰弱。

间歇性精神病,一个人的精神,并不是一直处于混乱状态,没有辨别状态,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患这种病的病人表现的症状为,精神时而正常,时而不正常,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头脑是清醒的,具有辨认、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在发病的时候,就丧失了辨认,是非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这种精神病是间断性发作的状态。

特征性精神状态:

1、情感障碍

情感淡漠,迟钝,情感不协调,及情感倒错或自笑(痴笑)。

2、联想障碍

思维松弛(思维散漫),破裂性思维,逻辑倒错性思维,思维中断,强制性思维,或思维内容贫乏,及病理性象征性思维。

3、意志活动减退

少动,孤僻,被动,退缩;社会适应能力差与社会功能下降;行为离奇,内向性;意向倒错等。

4、妄想幻听

妄想:特点多为不系统,泛化,荒谬离奇;原发性妄想(妄想知觉);幻觉,以言语性幻听多见,评论性,命令性幻听,其他精神自动症等,一级症状及紧张症症候群等。

精神分裂症在精神疾病中是一组最多见的疾病,在精神科的门诊及住院部本病患者约占就诊人数的2/3。大多数患者在年富力强的青年时期起病,以25岁左右为最多,也有不少在15~40岁之间的少年和壮年时间起病,大多起病缓慢,少数呈急性或亚急性。

病程多为冗长,从数月至数十年。如不及时治疗常会反复发作或迁延不愈。当疾病在高峰期,患者的工作、学习、生活、社会交往等均适应不良,客观检查发现情感、思维、意志行为的互相不协调,即精神活动有分裂现象。

但患者对本身的疾病却毫无认识,往往拒绝就医,即使家人勉强将其带至医院,大多也不愿意接近医生,不愿意诉述自身的感觉,都认为自己没有病不需要诊病更不需要服药或接受其他治疗。

此时如果家人给以迁就,往往会使疾病拖延治疗,拖延过久不治,会反复发作或逐步发展为慢性,到了疾病的晚期则逐渐变为精神衰退,此时病者变成整日无所事事的徘徊或独坐一隅,对任何人任何事物均不感兴趣,漠不关心,不与亲人来往,学习工作上毫无要求也没有什么打算,甚至连生活上必需要的吃饭、喝水、个人卫生等均需别人照料。

所以精神分裂症把本来精力最充沛、对社会贡献最大的黄金时代夺去了,除了患者本人健康受到了很大损失以外, 还给家属及单位的同志带来了精力上及经济上的负担,精神上带来了痛苦。所以该疾病一当发现即应及时治疗,以减少疾病的迁延与复发。在变态心理及精神疾病中精神分裂症是最值得我们重视与研究的问题。

精神分裂症的病象都是变态心理,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十分繁杂,可以说是“千变万化”,不仅不同的病人症状不一样,就是同一病人,每次患病及同次患病的不同时期也表现不一样,但如能掌握其“万变不离其宗”的要领,就可以把这个病区别出来。该病的主要表现是精神活动(也称心理活动)脱离现实,在知觉、情感、思维及意志行为之间互相不协调及互相影响,而导致学习、工作、生活、社交等适应能力降低,因此常不能维持原来的学习工作能力,原来的生活习惯方式也变为异常。下面谈谈该疾病各时期的表现:

一、早期

大部分患者无明显诱因下缓慢起病,许多病状是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形成。最早被发现很多时候独自呆坐似在思考问题,生活较前懒散,纪律松弛,做事注意力不集中,常漫不经心,学习成绩下降,与其谈话话题不多,语句简单、内容单调,逐渐对人冷淡,疏远亲人,本来很有兴趣的事物也不感兴趣。

偶然可发现有一两句话不可理解或“牛头不对马嘴”,或有时有点奇怪的行为。如突然发怒摔烂东西,或为一点小事执拗与人纠缠不休,无理取闹,莫名其妙地伤心落泪或欣喜。此时常易被误会为“思想问题”或性格改变。有部分患者会诉说:时有头晕、头痛、失眠、记忆力差、注意力不集中、全身疲倦无力等不适,也有表现为怕脏,反复洗手,无故心慌恐惧,心烦意乱等,也常常被误诊为神经衰弱。

部分患者可因躯体有病或精神受刺激等因素诱发,突然出现失眠、兴奋、言语与行为明显异常,少数会出现短暂意识不清并有片断性幻觉妄想或呆着不动成为木僵状态等。

二、充分期

此期为精神分裂症明显显露特征性病状时期,其表现如下:

1.思维障碍也称联想过程障碍,较轻病状时为思维散漫,病者讲话或写文章时,每句话文法结构尚通顺,但上下句之间或上下文之间缺乏连贯性,因而整段讲话或文章使人无法理解其中心内容。病状严重时加重思维破裂,不仅句与句之间无联系,每个语句也不完整,好象语词的杂拌或语句的堆积,紊乱得支离破碎,好象一个文盲的人乱按打字机所打出来的文章。

有的可表现为思维中断,与人谈话时突然停顿片刻,再接下讲时己转变了话题。

此外还有思维涌现,即脑子内不由自主地冒出一连串毫无联系语句,有如泉水一般涌出,病者想压也压不住。有时又觉似被别人施加外力把一些思想插入或挤入脑袋中,是别人强加于自己的,这种感觉叫强制性思维。还有的表现为思维贫乏,与他坐在一起,如果你不提出问题就只有相对无言,对问话的回答也非常简单,多重复单调地答“是”或“不是”。另有些病者向你叙述事情时仅讲了三言两语就认为表达了许多含意,认为别人已详纫了解其要说的内容了,这称为病理性简述。

病人对事物的思考和推理常缺乏逻辑性,对事物的判断分析不符合现实规律,不符合一般情理,却自认为很有道理。缺乏逻辑性的表现形式有语词新作和病理象征性思维。病人创作一些图案、符号、文字或动作,以表示他自己才能理解的概念。如写“女男”表示结婚,举起弯曲的末指表示欢迎。

病理性象征性思维是因为病者把抽象的概念与具体事物混淆不清。如一男青年经常保持双膝关节不屈以表示坚强,坚强是抽象概念,双膝关节的位置是具体事物,两者混为一谈。还有一中年工人不准许女儿买黑毛线回家打毛衣,妥买只能买红的,以表示他这家人走“红线”(革命路线)不走“黑线”。

思维障碍还包括思维内容的障碍的部分病者会存在各种各样的妄想,以被害及关系妄想最多见,其次夸大、嫉妒、等妄想也常见。这些妄想可以单一或多种同时存在且互相影响。例如有一青年搭公共汽车时旁边坐着两位解放军,下车后在马路上行走前后都有摩托车,则推想自已是个大人物,不然为什么上街有解放军保护和有摩托车开路。在家听到邻居在打扑克,传来断续的声音说:“枪毙……糟了……出错啦……”,又推想“他们嫉妒我是个大人物,给我加上犯错误的罪名,要拉我去枪毙了”。这个病者同时存在夸大、关系、被害三种妄想且互相关联及渗透。

2.情感障碍是精神分裂症的主要症状之一。病者在安 静时表现冷淡,对周围事物无兴趣,不关心,与亲人疏远,告知重大事件时无动于衷,喜欢一人独坐房中,甚至连吃饭也不与亲人一起吃。有时会出现兴奋激动或焦虑抑郁等反应,但大多与周围环境无联系而是受幻觉妄想所支配,有时其情感与周围环境极不协调,为亲人开追悼会的时候他却站在一旁自笑。其情感也常与思维内容不协调,如笑嘻嘻的叙述她的悲惨遭遇。

3.意志行为障碍我们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受自己的意志所支配,如要完成某项任务必须决心克服一切困难才行。病者无论对学习或工作都无责任心,抱无所谓的态度,对近期或远期的打算也不考虑,整天无所事事地呆坐、卧床或无目的地徘徊,甚至日常生活的吃饭、洗脸、换衣服、梳头理发等也是被动的。有时可因幻觉妄想的影响而自语、自笑或作出打人毁物、自伤等行为。

以上提过的病者在思维、情感与行为三方面不协调也是主要的特征,这些特征常从病者日常的事例可以找得到。

三、后期

病者经过积极治疗以后,可能有几种不同的转归:一部分经治疗后病况逐渐好转而达到痊愈,愈后可以恢复其原来工作。部分病人虽经努力治疗但不易完全控制症状,常呈反复发作。部分患者虽病况好转但遗留淡漠、孤僻、少语、学习工作不主动等症状。也有些遗留性格改变,对什么事都采取无所谓的态度,对社会及家庭均无责任心。少部分逐渐发展为精神衰退,即除了本能地感到饥饿时主动吃东西外无所要求,终日呆坐一隅或蒙头大睡,不与任何人接触,生活全部需别人照顾。

在精神分裂症的充分期,临床医生为了治疗与护理的方便,常把典型表现的病人分为四种类型。

一、单纯型

于青少年期缓慢起病,一般无明显诱因,以孤僻懒散、冷淡、思维贫乏、意志缺乏为主要特征,可有片断的幻觉妄想,早期常有头痛、头晕、失眠、全身无力等神经衰弱症状群,常易被误诊为神经衰弱。病程发展缓慢,往往短者l一2年,长者3—5年;因此早期易被误认为性格或思想问题。如不及时诊断及治疗,易逐渐迁延为慢性精神衰退。

二、青春型

在16~23岁的青春期起病,大多为急性骤起失眠兴奋。行为紊乱、幼稚,常冲动打人毁物。情感不稳,无外界诱因而独自喜怒哀乐变化无常,瞬间即转变。思维明显破裂,言语增多,无论唱歌或讲话都是杂乱无章,可有片断离奇的幻觉妄想。这种类型着重早期控制兴奋症状,如发展为疾病充分期则难以控制。此型大多呈反复发作,发作多次后易趋向精神衰退。

三、紧张型

发生于青壮年,呈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以表情淡漠行为抑制为其主要特征。初期言语动作明显减少,发展至严重时呈木僵状态,躺着不言、不动、不食,毫无表情,活象一个木头人。但要警惕有时会突然解除抑制呈兴奋状态,突然起来打人、毁物、逃跑,常历时短暂,又可转回木僵状态。此类型一触预后良好,经治疗后可完全恢复。

四、妄想型(偏执型)

青壮年起病,起病形式缓慢,早期为敏感多疑或间伴有听幻觉,以后逐渐发展为妄想观念,大多以被害、关系、夸大、嫉妒、疑病或影响等妄想。由于妄想及幻觉而影响其言行异常,但其情感反应常与思维内容及环境不协调,妄想内容荒谬脱离现实。病程发展较慢,早期尚能正常工作故不易被发现。常发展至影响工作生活,产生异常行为时才被发现有病。此型预后较好,经治疗大多可痊愈,只有少部分会遗留性格改变,极少数逐激发展为慢性精神衰退。

参考资料:

http://wwwfh21comcn/xl/zhishi/30htm

精神病的判断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情感状态异常。如长期抑郁、焦虑不安、情绪高低起伏不定等,这可能是精神疾病的症状。正常人的情感状态是相对稳定的,不会有较长时间的极度恐慌、抑郁或兴奋。

2 思维过程异常。如思维过度活跃或迟钝,产生妄想、幻觉等,这属于精神疾病的表现。正常人的思维逻辑性较好,不会长期产生脱离现实的想象和判断。

3 行为失常。如行为过于激进或迟缓,缺乏社交技巧,无法正常工作或生活等,这也属于精神疾病的症状。正常人的行为大致稳定适度,可以正常处理日常社交和工作。

4 生理状况异常。如长期睡眠或食欲变化,会出现全身各系统的失调等。正常人的生理机能是相对稳定健康的,不会长期出现较大波动。

5 社会功能受损。如无法正常工作、学习或处理人际关系,很难维持正常生活,需要他人长期照料等。这也是精神疾病的重要判断标准之一。正常人可以基本独立生活,维持正常的社会功能。

所以,一个正常人要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疾病,主要可以从以上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情感状态和思维过程相对稳定正常,不会长期出现极端失调情况;

行为举止与生理机能也保持相对稳定,不会产生过度变化或异常;

能够基本独立生活和工作,维持正常的社交关系和社会功能。

当然,正常人也会偶尔产生一定负面情绪或小范围的生理失调,但这属于正常反应,并不会长期或频繁产生,也不至于无法维持日常生活与工作。所以要全面判断一个人的精神健康状况,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信息,综合分析其长期表现,而不应过度关注个别症状。

精神 病是临 床上范畴很大的一类疾 病,如抑 郁 症、焦 虑 症、人 格 分 裂 症、癔 症等,不同疾 病可使患 者表现出不同的精神状态和行为举止。通常情况下,可通过临 床表现、专 科检查、量表测试等方式进行判断:一、临床表现:1、言谈:如无法与常人正常交谈、谈话内容大相径庭、说出的语言没有逻辑、断句错误、前言不搭后语等,也可能表现为安静状态下经常 性 自言自语,突然间高语或低语等;2、行为:情绪激 动时会做出一些异常行为,如跪 拜、蹦 跳、攀爬建筑物等,或者是对周围事物不感兴趣,不能建立良好的社交关系,若情绪焦 虑、不安时也可能出现破坏或攻 击 性 行为,如打 人、咬 人、破坏家具等;3、服装:表现为奇装异服,如穿不符合季节、温度的衣服,穿与年龄、性别不符的衣服,甚至赤 裸 身体外出等。二、专 科检查:1、感知:是否会出现幻 听、幻 视等幻 觉,也可能出现多 疑、敏 感、胆小等心理状态,可具体表现为害怕 房间内的家具、电器、玩 偶,户外的花草树木等,或者是恐 惧周围事物,觉得别人会迫 害自己;2、思维:无法正常思考,对简单的数学计算题无法做出正确解答,言谈举止没有逻辑支撑,精神状态差,无法专 注的进行一件事;3、记忆力:评估近期或远期对于事件的记忆是否完整,是否存在遗 忘、记忆错 乱或是虚构的记忆等症 状;4、情感:可根据交谈时所反映的情感进行判断,是属于情感易高 涨还是容易情绪低 落,是否存在焦 虑、恐 惧、情感淡 漠等表现;5、定向力:是否明确知道自己的姓名、年龄、职业,是否明确特定的时间、地点、人物及周围环境,以及是否有辨别方向的能力。三、量表测试:如韦 氏 成 人智力量 表、汉 密 尔 顿 抑 郁量 表、汉 密 尔 顿 焦 虑量 表等,是临 床评估应用较为广泛的他评工具,一般评分越高,症 状越严重。上述判 断方式并不是诊 断一个人是否患有精神 病 的标准和依据,同时还要排 除由躯 体疾 病引 发的精神 病症 状,因此患 者本人,或家属可陪伴患 者到医 院精神或心理 科进行专业诊 断方能确 诊。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qinggan/87379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07-10
下一篇2023-07-10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