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呵呵呵,我本来不想骂你摇滚音乐,但某些人太过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按照你们两个的逻辑说的话,我也可以说我最讨厌那些吵闹一天到晚就撕心裂肺愤怒的音乐,要愤怒就滚到一边去愤怒,控制不了愤怒就去死,一天到晚就撕心裂肺的吼叫,吼叫啥?某些摇滚音乐迷不知道哪里来的优越感可以去骂其他类型的歌曲!听摇滚音乐竟然能听出优越感,真是可笑可悲!摇滚音乐肯定有危害,我觉得摇滚音乐太吵了,会对听力、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摇滚音乐听多了,会对情绪有影响,会常常感到愤怒,对一切不满!声音超过85分贝,听力绝对会受到损害,一旦耳朵受到损害,听力将永远恢复不了。
玩摇滚乐和搞艺术的人们被称作“疯子”可能源于以下原因:
1 艺术家的创造力和激情:艺术创作需要大量的创造力和激情,这可能导致他们在行为和思考方式上与常规社会规范有所不同。这种不同可能会让人感到他们是“疯狂”的,因为他们的行为和观念可能超出了传统和常规的界限。
2 对传统规范的挑战:摇滚音乐和艺术在某种程度上是对传统和规范的挑战。摇滚音乐在早期阶段就以其反传统、反主流文化的立场而闻名,而一些现代的摇滚乐和艺术也可能继续延续这种挑战性。这种挑战性可能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或恐惧,从而将艺术家视为“疯狂”。
3 艺术家思维方式的独特性:从事艺术和摇滚音乐的人往往具有更加独特和开放的思维方式,他们可能会以不同于常规的方式来观察和理解世界。这种思维方式可能被视为“疯狂”,但也可能被欣赏为创新和独特。
4 对个人自由和表达的追求:摇滚音乐和艺术的创作通常需要个人有较大的自由度和表达空间。这种自由和表达可能有时会被视为“疯狂”,但也可能是创新和独特性的来源。
虽然这些原因可能导致人们将摇滚音乐家和艺术家称为“疯子”,但这种称呼并不代表对他们的工作或人格的全面认可或贬低。实际上,许多优秀的摇滚音乐家和艺术家都以其独特的创造力和表现形式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尊重。
人们觉得摇滚歌手孤僻,通常都犯了以貌取人的毛病。确实,外表看来,许多摇滚歌手都显得不易亲近——他们通常留着长发,遮住眼睛和半边脸;他们喜欢穿皮衣,皮衣上还扎着明晃晃的铆钉;他们表情冷峻,似乎拒人于千里之外;舞台上的他们常常唱得声嘶力竭青筋暴露,有时还怒目圆睁,动作狂躁,简直有一点吓人…然而,这些都是表象而已。在这表象之下,确实有人性格偏冷,也有人古道热肠。
摇滚不单单是一种音乐形式,更是一种释放,每一首摇滚都有他的灵魂和内涵,摇滚有他的人生态度,虽然不是所有人都能理解,但是就是因为他真实的表达性,让它并不等同于一般的音乐商业形式,所以喜欢摇滚的人一般来说都比较真性情!
楼上说得好,所谓流行音乐,其实就是商业化的产物。流行歌手们基本上是跟着钱走,尽力去迎合大众的口味。大部分流行音乐都是爱来爱去,依依呀呀的曲子。为什么?因为这样可以赚到钱,他们要的是能卖钱的歌,不是很有精神含义的歌。这也是摇滚最鄙视流行音乐的。
摇滚乐则相反,他们不注重商业化,而是注重精神。摇滚歌曲是敢于批评和讽刺社会的不良之风的。这也是不少热血青年喜欢摇滚而反感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过政府是很提倡人民听流行而不是摇滚的,原因可想而知。。。
这个叫POGO:
在疯狂的音乐伴随下,歌迷们用身体互相撞击,借以表达热情、烘托气氛;另一方面,这种比技巧、拼力道的身体接触形式也使得POGO成为“以武会友”的方式之一。
此项运动方式的发明有赖于朋克之父“性手枪”乐队的贝司手希德·维舍斯,正是因为他的善于折腾与歇斯底里才使得POGO在上1976年的某天诞生并沿用至今。而POGO时的张牙舞爪、踢腿劈叉不仅仅能够疏筋活络、强健体魄,而且当他们被某些嘈杂刺耳的摇滚乐折腾得几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崩溃边缘时,POGO也成为宣泄释放的本能反应。从这种意义上来看,POGO不仅仅是对摇滚乐迷身体的解放,也是对他们心灵的松绑。
在POGO中,除了需要具备比较好的弹跳力与抗击打力外,还需要深谙太极中“顺敌之势,化敌之力,引进合出,借力打力”的核心思想,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平衡,不致被撞飞。此外,带钉子的手带、臂环等配饰也是不可或缺的装备,所以相较于化妆舞会中白雪公主或蝙蝠侠的造型,忍者神龟和仙人掌的扮相则更适合去POGO。 (转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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