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不和解拘留后还要赔偿,情况具体如下:
1、双方打架,如果是轻微伤,就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会对双方进行调解;
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根据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行政拘留;
3、如果是轻伤或者重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4、如果不严重的,不构成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先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都要承担对方因伤害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有什么
1、扰乱单位秩序的行为;
2、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行为;
3、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行为;
4、流氓行为;
5、煸动扰乱社会秩序行为;
6、谎报险情,制造混乱行为;
7、拒绝,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打架的行为是不正确的,任何的事情都是最不建议用暴力来处理,对自身对他人的极其不负责的行为之一就是暴力冲突,是不成熟的表现,是我们成年人一个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该有的行为,遇到打架的民事纠纷的问题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打架的民事纠纷的问题怎么办
一、民事纠纷斗殴案件的处理办法
1、打架斗殴导致双方伤害的,根据双方责任大小承担责任
2、如果是轻伤以下可以协商解决。
3、如果构成轻伤,属于刑事自诉案件,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派出所进行调解,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
4、轻伤以上属于公诉案件,可以判处3-10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
(一)雇凶伤害他人的;
(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
(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
(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
(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
(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第一百五十五条 调解处理案件,应当查明事实,收集证据,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化解矛盾。
第一百五十六条 当事人中有未成年人的,调解时应当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到场。但是,当事人为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本人同意不通知的,可以不通知。
被侵害人委托其他人参加调解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委托书,并写明委托权限。违法嫌疑人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调解。
如果小孩子打架,一方受伤,另一方可以要求其监护人赔偿损失,如果是将其委托他人监护的,受托人如果有过错,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该儿童是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打架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该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对受害一方进行赔偿。
法律分析
1、如果小孩子打架,一方受伤,另一方以要求其监护人、受委托的委托监护人、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进行赔偿。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因为儿童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打架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只有在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时,才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如果该儿童有自己的财产的,用其财产赔偿,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2、如果当时是被监护人委托给他人进行监护的,由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当受托人有过错的时候,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果是发生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若该儿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只有在能够证明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侵权责任。若该儿童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原则上不承担责任,只有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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