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偷情老公刚好回家,情夫扒窗坠亡,情妇被告到法院:赔我老公
日前,石狮法院审理了一起案件,再次刷新我们的三观。
在石狮务工的男女在宿舍偷情,老公刚好回来。情夫慌不择路从卫生间逃离,没想到扒窗时没有抓紧坠楼身亡。情夫的家属竟将情妇告上法庭,要求情妇赔偿损失28万元。
婚外偷情,扒窗坠楼,情妇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吗?
案情回放:宿舍偷情正欢,老公刚好回来,情夫慌不择路
事发于2016年的阳春三月,万生生长,又是一年美好时节。
4月23日晚9点左右,饶某(情妇)与周某(情夫)电话联系,约好到饶某宿舍相见。双方见面后,赶紧把房门反锁,开始欢愉偷情。一番事情结束后,二人躺在床上继续叙旧聊天。9点40分左或,饶某的老公突然回家了,发现门被反锁了,便敲门让妻子开门。
一时情急,两人慌张无措。饶某只得谎称在上厕所拖延时间。周某则赶紧躲进卫生间穿衣服。一会儿,正准备开门时。只听见卫生间外铁棚“咣铛”一声,似乎什么东西被砸到的声音。
打开房门后,饶某去卫生间没有看到周某,走到窗户一看,发现周某已从卫生间窗户坠了下去。
周某坠楼后,被送到医院治疗,但13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鉴定为高坠导致重度颅脑损伤及其并发症死亡。
周某父母及妻女将饶某告上法庭,理由如下:
当晚周某正在上夜班,饶某多次约周某到宿舍。饶某回家时急促敲门。情急之下,由于不熟悉地形,周某选择跳窗离开,饶某没有制止,导致本案后果。当时,如果不是饶某约周某,如果饶某制止了周某跳窗,就不会发生悲剧。因此,饶某对周某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赔偿损失28万元。
饶某辩称:周某的死其没有责任,不应赔偿
法庭上,饶某抗辩称,原告的理由是自己主观臆想的,有违真相。事实是,周某先打电话主动来找她的。其次当时,她给她的老公开门时,并不知道周某是在卫生间穿衣服还是在窗口,她也看不到,更不知周某为什么会坠楼,因此更谈不上“没有制止”或“听之任之”。两人的约会是道德问题,但与周某死亡结果在法律上无因果关系。她不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法院裁决:情妇对于周某的死亡没有责任,驳回周某家属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为,饶某的行为与周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周某家属关于事实的主张属臆想猜测,没有事实证据,不予采信。周某与饶某之间发生婚外偷情行为的民事活动,违背社会公德,其民事行为后果不应受法律保护。依法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
一审宣判后,原告服判没有提起上诉。
案件评析:情妇对于周某的死亡为什么没有责任,为什么不用赔偿
1、饶某对于周某的死亡并无过错
饶某与周某两人偷情,眼见要被饶某老公抓到。情急之下,周某慌不择路,选择从窗户逃窜。周某作为已婚成年男性,是法律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饶某宿舍位于四楼,从卫生间逃窜是存在高度危险性的,周某对此主观上是知道的,是预见的。只因碍于怕偷情事情被饶某丈夫发现,才铤而走险,致使坠楼身亡的结果发生。周某本人的重大过错是导致其坠楼受伤引发死亡的根本原因,其本人对于自身的死亡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与饶某的行为并没有因果关系。饶某并没有要他从窗户逃窜,饶某事实上并不知道周某从窗户逃窜了,她在此间并没有过错。
2、偷情有违公德,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7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者共同的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可以责令对方或者受益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沪一对夫妻吵架把电脑椅往窗外扔,看到这样的新闻确实非常让人气愤。因为小两口吵架虽然是比较稀疏平常的事情,不是在吵架过程中,如果把电脑椅往外扔,这种情况就是另一种性质了,很可能威胁到他人性命安全。甚至这一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
对于高空抛物会怎么判?
首先一点可以确定高空抛物,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是财产损失,就属于民事侵权的违法行为。如果在此期间造成他人死亡,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属于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而且对于高空抛物到底该如何处罚,其实条件还是比较多的,具体如下:
1高空抛物如果未伤人的,可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于高楼,抛物坠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点,主要有几下几点:
1比如从建筑物当中抛取物品,造成他人损害。2物品是从高楼中掉落或坠落而导致他人损害。3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4归责原则上的特殊性,主要采取公平责任原则,例外情况下采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因此只要满足以上几点内容,那么都可以被定义为高空坠物,如果查到相关人员,都需要进行法律处罚的。
内容总结。
高空抛物到底该如何判?其实是需要根据当时的情况,以及是否有人员伤亡而进行分析的。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主要是以民事责任为主。如果高空抛物造成他人受伤或者是死亡,这种情况就可以升级到刑事案件,当事人需要根据相应的法律情况以及对方的情况进行处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相信有很多女性都听说过甚至是亲身经历过一些暴力事件,在面对这些事件的时候,很多女性都不知道用什么样的方法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和自己的男朋友爆发剧烈争执的过程当中我们一定要避免出现肢体上的打架斗殴,只有这样子才能够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因为在打架的过程当中,女性的力量是非常薄弱的,很有可能会导致在斗嘴的过程当中,让自己的身体受到非常严重的伤害。浙江一男子用啤酒瓶刺死女友,已自首,此男子为何会这么做?
很多网友表示,在看到这样一个新闻的时候,内心都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惊吓,因为这样一个事情发生在社会上也是非常少见的,两夫妻在吵架的过程当中很少有出现过这样一种情况。网友们纷纷猜测,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的原因,还有可能是因为两者在和他人交往的过程当中惹另一方不高兴,所以才导致悲剧的发生。
在这里需要告诉大家的是,情侣之间在发生一些不好的事情的时候,一定不要第一时间爆发非常激烈的争执,如果能够让自己的情绪稳定下来,并且认真思考一下这件事情的对错的话,那么就能够很好的帮助我们解决这样一个问题。一定不要让自己的情绪太过于暴躁,否则就很有可能会因为情绪掌控自己的理智而出现一些不可挽回的事件。
目前事故发生的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的过程当中,男子已经自首,女子因为伤势过重送到120急救过后不治身亡。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双方都有责任,希望情侣们在看到这样一个新闻的时候能够引以为戒,一定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经常爆发剧烈的争执。
吉林松原一对情侣走在路上时,突然一辆车撞过来,随后肇事者李某手持利器,对着倒地的情侣就是一阵狂砍,男子当场身亡,女子伤势不明。
据知情者透露,被砍的男子与李某曾是好友,而被砍女子,则是李某前妻,已经离婚好长时间了,但是,离婚后,李某的前妻竟然跟他的好朋友好上了,这让李某心里很不是滋味,越想越难受,感觉自己被兄弟绿了,心里久久不能释怀。
一个是自己的朋友,一个是自己的妻子,在跟自己离婚后,他们竟然走到了一起,任谁都会想,是不是妻子早就跟他好上了,所以才会跟自己离婚。即便他们是在离婚后才好上的,也让人膈应得慌,昔日夫妻如今成了兄弟媳妇儿,日后见面岂不尴尬。这样的事情确实让人无法接受,如果遇到了,那还是尽早远离,眼不见为净。
然而,李某却选择跑到前妻居住的小区守株待兔,开车撞完之后竟还持斧砍人,显然是预谋已久且故意为之。但是,为情杀人,背负上刑事责任,李某泄愤了,但是却也因此搭上了自己,他即将面对的是法律的惩罚以及巨额的赔偿,如果李某被判死刑,那么这巨额的债务谁来承担,他年迈的父母或是幼小的孩子,如果李某孩子尚小,他带给孩子的又将是多大的阴影,自己的父亲杀了人,自己的母亲生死不明。李某破罐子破摔了,他年迈的父母心里会有多痛,他又是否想过,父母老了怎么生活,孩子一个人又怎么生活?
很显然,李某的做法是极其不负责任的,为了一时泄愤,丢下家人,甚至给家庭带来巨额负担,李某不仅没有做到为人子应尽的义务,更没有做到为人父应尽的责任,上对不起父母,下对不起子女,更对不起自己,对不起自己大半辈子的人生。一时冲动犯下不可原谅的错误。被砍死的男子,他的父母就这样白发人送黑发人了,心里会有多痛。
一段感情结束了,就应该好聚好散,如果做不到,不如就离得远远地。所有过得去的过不去的,都会被时间掩埋。能过,就好好过,不能过,就痛痛快快地离开,我想这样对谁都好。
最后,冲动是魔鬼,做人就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宰相肚里能撑船,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这样才能使得自己不断地提高。
我认为这对夫妻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因为这对夫妻的行为是属于高空抛物的行为。
夫妻之间进行吵架本来是一件比较正常的事情。但是有一些夫妻在吵架的过程中通常都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从而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做出很多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甚至在做出这件事情之后,通常都会在夫妻之间冷静下来之后觉得后悔。
夫妻吵架将电脑椅扔下楼。
上海宝山有一对夫妻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了争吵,然而在进行争吵的过程中,双方所拥有的情绪都是比较激动的。从而在这种情况下,一气之下将自己家里面的电脑椅扔出窗外。但是最值得庆幸的是椅子被4楼的晾衣架挂住了,但是尽管在这种情况下,椅子很有可能会从晾衣架上面进行脱落。从而有一些热心群众开始通过拨打警方的电话进行报警,并且想要通过报警的方式解决这种安全隐患。
已经属于违法的行为。
其实就是在这件事情中夫妻之间进行吵架将电脑椅扔出窗外,其实这种行为已经属于高空抛物。而且在进行高空抛物的过程中,如果砸伤楼下的行人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所以说这对夫妻的行为已经属于违法的行为。值得庆幸的是这对夫妻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行为给他人造成伤害。
希望这对夫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最后就是特别希望这对夫妻在比较冷静的情况下,能够是能够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也能够保证自己在以后吵架的过程中,能够保证自己不进行高空抛物的行为。因为并不是每一起高空抛物的事件,都不会给他人造成危险与伤害。因此我也特别希望这对夫妻能够为自己的行为向小区居民进行道歉。
男子和女子一边走路一边吵架,一个男子特别生气,跑到墙边用头撞墙,没一会儿墙面上出现一个窟窿,看着窟窿男子也吓得目瞪口呆,好在该店店长在联系男子维修相关事宜,男子也非常配合。虽然男子生气撞墙是不对,但是在负面情绪爆棚情况下,他没有对身边女朋友动手,间接说明他个人素质比较高。毕竟有很多男女吵架,都把女友摁在墙上打个半死,类似事件屡见不鲜,男子虽然生气,可是却没有想过把气撒在女朋友身上。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父母叫我们含辛茹苦长大从小就舍不得让我们多吃一点苦头,小时候哪怕生病他们都心疼的不得了,希望能代替我们吃苦受罪,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好自己身体,这样才对得起父母一直以来的良苦用心,如果男孩父母知道自己生气用头撞墙,那该多么伤心难过,而且想要消散怒气有很多种方式没有必要这样自残。
如果情绪非常愤怒,建议用运动方式让自己缓冲一下,因为运动会让体内排出大量毒素,同时也会分泌多巴胺,多巴胺能让人感到开心觉得轻松许多。或者用听歌的方式缓解情绪,轻松愉快的音乐从耳边响起,自己暴躁的脾气也会渐渐被转移注意力,随着音乐旋律有节奏的跳跃,人的心情自然也会随之浮动变得开心起来,所以让自己心情愉悦的办法有很多,千万不要用这样的方式虐待自己。
通过这件事情之后,有网友感慨男子运气实在太好了,因为肉体之躯怎能抵得住钢筋水泥的硬碰呢?如果墙壁非常结实,注定受伤的是男子,而非墙壁了,也希望通过这件事情之后,这对情侣在今后相处时一定要懂得换位思考,不要惹怒对方让他自残身体。
菜刀钥匙路由器,看到叫我很生气,高楼顺势直线下,直叫路人变惊吓,幸亏此时无人往,不然后悔有伤亡。我最怕的就是夫妻情侣之间吵架扔东西摔东西,摔的心都碎了。从法律层面讲,高空抛物,这个行为任何人都需要掂量掂量了。
事件回顾9月21日下午,事主陈女士报警,称其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某小区二楼家中的露台被人高空抛物,扔下了菜刀等物品。 接到报警后,黄埔区公安分局长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处置,在陈女士家门口露天平台上,发现一把菜刀、一个钥匙串以及一个宽带路由器等,所幸,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长岭派出所迅速展开调查。
9月23日,嫌疑人李某(男,41岁)迫于压力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嫌疑人李某供述,9月21日凌晨,其在8楼的家中与女朋友焦某发生争吵,因情绪激动,将菜刀、宽带路由器、遥控等往窗外扔了出去。
法律规定警方提醒:高空抛物属于危险行为,情节严重者可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坠物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提出16条具体措施。
针对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各级人民法院要切实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充分认识高空抛物、坠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将预防和惩治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依法惩治犯罪,妥善审理民事纠纷,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要明确区分高空抛物和高空坠物,二者在责任人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方面有很大不同,在刑事定罪和民事追责方面也要予以区分。在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刑罚的威慑功能,用足用好刑法现有规定,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特定情形要从重处罚;对于高空坠物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处罚。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要综合运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最大限度查找确定直接侵权人并依法判决其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尽到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造成建筑物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坠落致使他人损害的,也要追究其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隐匿、销毁、篡改或者拒不提供相应证据,导致案件事实难以认定的,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制定措施目前大众的素质参差不齐,如果我们全部依靠大家的自我修养和觉悟进行避免高空抛物,就现阶段,实施难度还是存在一定的不现实性。那么如何防范呢?
首先,加大社区、物业的巡防力度和日常宣传教育。通过公益广告,海报,社区宣传,学校教育等途径,加大宣传力度 - 包括高空抛物的危害,事故案例,最主要的是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获得什么程度的处罚等等。
其次,加大小区视频监控的360度无死角监控,可以及时更好地抓拍到哪幢哪户产生的危险行为。
最后,通过立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刑事制裁力度和赔偿金额,使其不敢扔不想扔不能扔。在社会平均教育水平和平均素质不足的情况下,没有什么比“宣传-重罚-宣传”更有效了,参考罚酒驾。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发言讨论交流。
车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使用不当也是十分危险的,每天都在发生各种交通事故,每天都有人在车祸中丧生。有的是因为自己疏忽,有的是因为情侣吵架,抢夺方向盘,导致事故发生。不管什么原因,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就没办法重来。
在宁波余姚市发生一起诡异的交通事故,一对情侣开车过程中,车辆突然改变方向撞破了路边挡板坠入河中,两人被送医抢救,但结果很遗憾,双双溺水身亡。知情者,两名遇难者是情侣,马上要结婚了,正在筹备婚礼。明明是两个幸福的新人,是什么会导致这么不幸的结果呢,随后调取了事发当时车内的监控录像。
通过监控视频看到,一辆黑色轿车出现在河边的马路上,车速并不快,正常行驶的汽车突然转向。车辆突然转向撞倒了路边挡板和一棵行道树,坠入了河里。两人被救后送到了余姚市泗门镇医院,可惜两人均抢救无效死亡。
据知情者透露,两人是情侣,过几天就结婚了,男子今年29岁,是相公潭村的,其女友今年37岁,来自山东。原本家里张灯结彩,紧锣密鼓地筹备着婚礼,但谁也没想到生命无常,喜事变丧事就在一瞬间,让家人如何能接受这样的残酷现实。
车为啥突然就开到河里了?实在很诡异。有人说是因为看手机。通过监控视频看到该路段是直路,视线开阔,并且没什么车辆,为什么车突然就拐进路边河道里了。的确很诡异,有网友猜测,要么是司机低头捡东西,要么是两人车上吵架,抢夺方向盘了。希望大家在开车过程中,不要玩儿手机,在车上不要做危险的动作,安全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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