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违法,如果没有拍摄到隐私部分,不能说违法,具体要看对生活有没有造成影响,是否侵犯相关权利,摄像头是什么用途等因素来考虑。如果拍到就侵犯邻居的肖像权。所以,建议继续与邻居协商调解解决,或者请物业、居委会介入调解。
法律分析
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公民隐私权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认为,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个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从您介绍的情况来看,您家对门邻居安装摄像头是为了保护财产安全,并非出于摄取您家人隐私的目的,并且所监控范围为门外及楼梯,并未涉及您家室内等私人空间范围。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邻居并未侵犯您及其家人的隐私权,除非可以证明对方在门口及楼梯间的某些行为属于隐私权的范畴。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通常在普通人看来,在自家门口或者自家的范围安装摄像头,电网,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与别人无关,别人是管不着的。
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并不一定是这样的。因为,原则上这些东西如果是安装在你自家的门口,别人确实是无权干涉,但是关键是在于,你安装的这些东西是否对其他一些特定的群体造成了权益上的侵害。
注意事项:
私人安装摄像头是法律的盲区,现有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规定禁止私人安装摄像头。但是个人安装使用监控设备时,既不能在公共场所安装也不能侵犯他人隐私。另外对采集到的他人影像资料要加强保管,不能非法使用和擅自对外披露,否则就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
为自家人身财产安全,安装摄像头无可厚非,那就要斟酌好安装位置,可把监控安装在室内,对着防盗门,或安装在更隐蔽的地方,让窃贼发现不了。即便安装在室外,监控有个视角范围,那就尽量对着自己家门,不要对着别人门口。
邻居的摄像头能拍到自家院子,在未经自己许可的情况下是不妥的,是一种侵犯隐私权的行为。邻居在帮自家防盗的同时,可能自己总会感觉有双眼睛盯着自己家,十分不爽。既然是邻居,尽量还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一、妥善处理邻里纠纷
邻居在安装监控摄像头时,将别人的院子纳入监控范围,可能是失误,也可能是出于“好意”,没有意识到给别人带来的不便。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婉转地给邻居进行提醒。如告诉邻居说,兄弟,天热了,你嫂子有时穿衣不注意会到院子里来,免得尴尬,你调整一下摄像头角度吧。
邻里关系正常时,这些都不是事。双方关系紧张时,可能就会引起纷争。不想让他干的事,他可能故意去干。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请社区组织或者警方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排除防碍。
二、隐私权介绍
隐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等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赋予权利人对私人生活的控制权,这种控制权包括防御他人窃取个人隐私与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及公开范围的决定权 。隐私权的常见类型包括个人生活自由权、情报秘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个人隐私利用权。随着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公众越来越重视对隐私权的保护,相关立法也日益增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三、因摄像头引发邻里纠纷案例
隐私权的概念大家都清楚,具体现实生活中,隐私权边缘在哪里,法律没有、也无法进行明确。社交关系越亲近的人,越容易引起隐私权纠纷。随着监控摄像技术在公众生活中的普及,因此引发的邻里纠纷也在增加。这主要是大家明白隐私权的概念,有了强烈的维权意识,却很难把握隐私权的界限造成的。别说老百姓不知道,有时连法官也把握不准。今天,我们就以两个真实案例,给大家聊一下邻里之间的隐私权问题。
(一)安装在自家门上的摄像头,能拍到邻居人员进出,算不算侵权?
黄大叔与李大爷是广州市天河区某小区门挨门的邻居。黄大叔的门锁两次被人破坏,十分生气,就在自家门上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想找出搞破坏的人。李大爷认为黄大叔的摄像头虽拍摄的是楼道公共空间,也能拍到自家人员出入情况,像有“特务”每天都在监视他家,心里十分的不爽。李大爷要求黄大叔拆除,黄大叔认为李大爷无理取闹,就不理他,双方就此引起纠纷,找警察也没有调解好。李大爷一怒之下将李大爷起诉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大叔家的摄像装置摄像范围是公共走廓。公共走廓属于公共活动区域,公民在该区域的行为具有公开性,因此黄大叔并未侵犯李大爷的隐私权。虽说摄像能拍到李大爷家的人员出入情况,黄大叔也没将这些内容外传,因此也没有侵犯李大爷的肖像权。据此,一审法院驳回了李大爷的诉求。李大爷心想,理好像是这个理,事情咋就感觉这么别扭呢?如果我天天蹲在别人家门看,什么也不做,别人也不会愿意,对吧!李大爷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的没错,也驳回了李大爷的上诉。李大爷还是不服,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大叔在自家住宅大门安装的摄像监控装置虽出于自我防护,但该装置可以完整监控相邻住户李某出入住宅全部情况,记录和存储李某不愿为他人知悉的个人信息,对李某的个人居住安宁造成了侵扰后果,应视为民事侵权。黄大叔在采取保护住宅和财产安全措施时,未能善尽注意义务,导致行为超出了合理限度,具有过错,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李大爷主张黄大叔安装摄像监控装置的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原审法院认为监控摄像装置拍摄范围属于公共活动区域,公民在该区域的行为应具有公开性,以此判定黄大叔的行为没有侵权错误,应予以纠正。判决撤销一、二审判决,限期责令黄大叔停止摄录李大爷进出住宅信息的行为。本案例没有详细介绍,有兴趣的朋友可自行查阅,案号:(2016)粤民再464号。
(二)摄像拍摄邻居阳台,是否侵权?
这是发生在常州的案例,给大家简单地介绍一下。老汤与老戴是老邻居,老汤怀疑老戴往楼下扔垃圾,就对着老戴家的阳台安装了一个摄像头,为此老哥俩闹起纠纷。因为这个摄像头的事,吵架、找警察、找社区,打了行政官司,打民事官司,打了一审打二审。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老汤的摄像头仅拍摄到了老戴家的露天阳台没有拍摄到室内,老汤的行为是为了维权而安装,且影像没有外传,对老戴不构成侵权,驳回老戴要求老汤拆除摄像头的诉求。二审法院审理认为,老戴及其家人在其房屋北侧阳台活动的信息属于私人生活信息,系老戴及其家人的隐私权益,受法律保护。老汤为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为高空抛物取证而安装监控装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案涉监控装置具有自动摄录、存储功能,可以完整获取老戴家人在北阳台活动区域中的全部信息,且老戴通过报警、投诉、多次诉讼等方式,强调其房屋北阳台活动区域中被监控摄录的极度反感,但老汤仍坚持这一做法,老汤对老戴已经形成侵扰,影响其正常生活,超出了合理限度,老汤的该行为已经构成对戴苏扬隐私权的侵犯。据此,判令老汤限期拆除摄像头。本案例引用: (2020)苏04民终3409号
写在最后:
看到后边两个案例,大家有何感受。邻居之间发生纠纷,没有动粗动武,使用法律形式来解决的方式应当赞许。为了一个摄像头,邻里之间打了几年的官司,费力耗时又浪费公众资源,是不可取得的。邻里之间相处应当彼此尊重,相互理解。相处得好了,形同家人互相帮助。相处不好,天天都会影响好心情。大家说,对不对!
邻居家装的摄像头正对着自己每天必经的楼道,是不是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最近,市民赵女士一直为这件事烦心不已。近年来为了自家门口安全,不少人开始在门外安装摄像头、或者给大门装上电子猫眼,相邻而居的其他业主,也面临着和赵女士同样的困惑。
有律师提出,“私人生活安宁”是隐私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私人安装摄像头如果造成邻居不适,则应当拆除。也有人认为毕竟是为了安全考虑,安装摄像头只需和最相关的邻居协商好就没问题。
■邻里矛盾 你家摄像头为何对着我家门口
“他监控自己家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但别把我们也带上。”几个月前,赵女士的邻居在自家大门旁的墙面上装了一个摄像头。可让赵女士无法接受的是,这个摄像头也能把自己家门口的情况和楼梯拍个一清二楚。
虽然经过沟通,邻居已经把摄像头对着赵女士家的方向遮上了一块纸板,但每天进出家门必经的楼道还是会被拍下来。在赵女士看来,五楼的楼梯除了快递和外卖人员之外,每天基本就只有三户人家会走。“他们要想监视我的生活轨迹可太容易了。”赵女士说。
家住朝阳区的市民贾先生最近也遇到了这样的问题。他发现,邻居家装了电子猫眼,而且时间已经长达几个月。由于贾先生家入户门正好与邻居家相对,这也意味着他家大门已经被邻居家的猫眼“盯”了小半年。“花几百块钱买一个设备,就可以随时偷窥我的生活,如果他有歹意,后果非常可怕。”
记者在网购平台搜索发现,内嵌式摄像头已经非常普遍,“电子猫眼摄像头”、“智能可视门铃”等产品五花八门,价格通常在两三百元不等,大都具有访客识别等功能。“如果有人出现在您家门口,您绑定的手机APP就自动弹出提示,画面清晰度最高可以达到1080p,完全能看清人脸。”一家专卖店客服介绍。
■判决先例 装摄像头的人家大多不占理
那么,邻里间共用的公共区域内,彼此是否独立享有隐私权?住户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之前,有没有告知邻居的义务?记者发现,现行法规或物业管理规定中并没有针对此事详尽的明文规定。而根据现有各地法院的典型判例,装摄像头的人家并不占理。
广东省某小区的董某,就曾因为在门外墙体和自家大门猫眼上安装监控摄像头,几次被邻居顾某告上法庭。据法院发布的终审判决书显示,董某家的摄像头完全可以监控顾某出入住宅的全部情况,对顾某个人的居住安宁造成侵扰后果,应视为民事侵权。
本市也曾有邻里之间因为私装监控而打官司的案例。北京市第二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此案中状告邻居安装摄像头侵权的原告方败诉,但判决书中给出的理由是:“经查明摄像头拍摄范围是安装者家房门及墙体,而非楼道,不能拍到路人的体貌特征。”
在许多高档小区的楼道内,摄像头已是“标配”。有观点认为,如果安装行为出自开发商或者物业,家家户户都有同样的、对楼道监控的权益,则不太容易发生冲突。“如果这是违法的,开发商和物业怎么会如此大张旗鼓地给每家每户都装摄像头?”市民金女士购买新商品房后,发现自家大门上在交房时就已经装好监控系统,她觉得此事无可厚非。居民们争议的焦点,落在被拍摄的住户是否知情和同意上。
■争议焦点私人能否采集公共影像尚无定论
实际上,目前地铁、银行、电梯、医院等公共场所安装监控摄像头已经非常普遍,关于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存放、管理也都有严格的管理规范。但对于私人采集公共影像的行为,目前还尚无相关规定,这也使得许多业内人士看法相左。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王翔宇表示,现行法律对于隐私权的外延、内涵以及侵犯隐私权的具体类型规定尚不明确。但根据新《民法典》对“隐私”内涵的界定,“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都被包含在“隐私”范围内,而“拍摄他人住宅等私密空间”则是侵犯他人隐私权的具体类型之一。
但《民法典》中对“私密空间”的范围没有做出具体界定。在王翔宇看来,根据通常认知,在居民楼楼道内安装摄像头对居民出入公共通道、进出电梯的活动进行监控,会对居民的心理自由感造成一定的束缚,而不压抑、不束缚的生活状态亦是私人生活安宁的重要组成部分。
“邻居在自家门口装摄像头使赵女士出入公共通道的行踪均被录入。无论邻居是否存在窥视他人隐私之主观故意,其行为仍构成隐私权侵权。”王翔宇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营则分析,按照现有通行理论,住宅楼道应该属于业主共有,属于公共区域,而我国暂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私人是否有权采集公共影像。在他看来,新《民法典》把私密活动纳入保护范围,但赵女士的上下班及进出门则很难归类到私密活动范围。
“为了保护财产权和人身权,只要不属于侵犯他人隐私和公共利益,还没有明文禁止私人在家门口安装监控。”王营认为,赵女士邻居监控拍摄的楼道位置属于业主共有部分,赵女士也无权以“私密空间被侵犯”为由要求邻居拆除摄像头。
■专家观点
存储端泄露隐私也要担责
除了邻居对自身隐私权的侵犯,赵女士和贾先生还有另一层担心,那就是录制视频的后台存储是否安全。“因为技术原因导致信息泄露的情况并不罕见。就算邻居没有主观恶意,但要赶上信息泄露,一样会侵犯到我的隐私权。”赵女士说。
据上述专卖店客服人员介绍,可视门铃的内存卡可以24小时不间断录制,录制时间根据存储卡容量和画面清晰度的不同在2至16天不等;而云存储则是在画面出现变动时才会录制,画面静止时不会录制。“只要画面中检测到人,就会自动开启录制。”这名客服人员说。这也就意味着,从本地上传至云端存储的录制视频中,有可能包括大量人员活动的画面,甚至人脸信息。
在业内人士看来,由于主体复杂和缺乏相应监管,私人采集公共影像实际上存在更大的隐患。“人脸等生物信息无法更改,一旦遭到泄露会严重侵犯被采集人的个人隐私。以目前的技术只能追踪到第一泄露人,至于这些资料被中间转移多少次,是很难确定和追责的。”一名从事网络安全行业的技术人员说。
律师也认为,如因采集人的原因发生被采集图像泄露,采集人应当承担一部分法律责任。如因技术故障或黑客攻击导致泄露,造成邻居信息被非法使用,供应商应当有产品责任,安装者也有可能需要承担公平责任。“抛开侵权与否的讨论,单从技术角度来说,类似产品也存在风险,供应商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王营提醒。
(原标题 邻居家装的摄像头对着我家大门口,我不爽 楼道内装摄像头要考虑邻居感受)
来源 北京晚报
实习记者 杨天悦
流程编辑 U017
让小开意想不到的是,自己回到家的时候却被家里人拒之门外,还说自己是骗子,小开感觉有些不可思议想要申辩那婆婆的女儿、也就是杨大婶的小姑从婆家赶了过来,那个闹啊开始以为她是心疼自己的老母,闹到了后来,居然是为了老母留下的那点棺材本。却被另个自己给打发走了,没错就是另个自己,个和自己长得模样的人。而且这个人不仅和自己长得模样,对自己甚至对家族的切比自己还要了解,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小开又重新回到了花店,他想要让唯知道自己身份的花店老板给自己做个证明,说明自己才是真正的张小开。可等到了花店小开又发现在那里也有个和自己模样的人,在和雨心有说有笑的聊着天,关系好像很亲密的样子。
摄像我的老舅,到现在都无妻无子,姥姥说这是他年轻的时候造的杀孽太多,报应让他这枝断子绝孙。头在当今社会遍布我们 生活 的他以前是个胖子,现在和所有躺的人样骨感!每个角落,也许我们人没有注意到的事情会被摄像头完整的拍摄下来,比如这件发生在上海的 灵异事听说她去,嘴巴念念有词,作遍法术,拿把桃木剑,晃动几下,就把那些害人的 孤魂野鬼收住 李亮和冯唐更加感到莫名其妙了。旁的赵青心中突然升起丝不祥的预感,想要拉着李亮和冯唐跑,却已然来不及了。了。那些小孩子的头痛发热就马上好了。他们父母就对她感谢得不得了。小女孩的脚步停下,瞪大的眼睛里映照出个没有官的和服女人徐曼不又拉那怎麽可"走吧,小美人。"德斯蒙德说。"你出来喝酒,你们家人肯定会发怒的吧?"以,她反对,下了聘的,不可以反悔的。出电线来鬼使痛苦地用手撕扯着脸上的血皮肤,惨烈地叫着:我不要鬼血,我不要鬼血,我要人血,要人血。然后慢慢地缩回电脑"冥界鬼世界"的页面之中,个血红的大字仍然在向下滴着血,丝很轻却很坚定的声音从页面里传出来:我定会回来带你进来的,定会。,拖曳地,然后呼地按回卷的按纽,电线嗖地弹回。自然地笑了笑,她怕什么是呀!她怕什么怕他来捉奸吗他什么时候这个时间来过可是为什么今天如此说着,那个天使打扶着她的肩,我看看周,奇怪,我怎么走到长江路的尽头了,街上根本没几个人,两旁的路灯把我们的影子拉的长长的。喂没有来得及多想,她的头已经朝着我靠了过来,阵幽香立时钻入我的鼻子里,真是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啊,我已经不能思想了。了个响指,周围的场景立刻变了,安雅正在微笑的看着自己。心神不宁,好像要发生什么事样。的形象。件 ,是由某公司监"代老,别着急,慢慢说。"喻超给他捶着背。好半天他才缓过气来。控摄像头拍摄到的,请仔细看第四个镜头阙峰说道:"当然还有 跟你说吧,你不是我们 的第个女人,当然也不可能是最后个。"。
张大维拳砸在桌子上,满脸通红,拂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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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根据创作设想,详细的做出拍摄时间、拍摄内容、拍摄计划、拍摄时会遇到的困难等策划书。确定项目定位、内容、要求、制作精度、时间安排、预算等等。
二、微**制作团队组建
创作者按照策划书,招集相关专业人才,视情况定是否要进行专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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