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你的父母申请了,经适房审核通过了,在选房之前结婚应该会影响到你的买房的,因为他在审核的时候,你的状态就是未婚状态,那你现在变成了已婚状态很,有可能他们会剥夺你的申请资格,因为你的现状,他已经更改了,那他们要重新去审核你的资格到底不符合,因为他要去考虑到你妻子这一部分的,或者是你老公这一部分的工资,如果说你的对象是赚得比较多的话,那他可能你个人就会让你们整个家庭所资格被取消掉,因为他可能算得是平均值,因为算一个家庭了吗?那你如果说都已经审核都通过了,只是到选房这个阶段了,那我劝你最好是不要再去更改了以防万一出了问题的话,你可能就会被剥夺到这个资格,最好还是说不要去动了。
你好,我正巧是从业上海二手房的经纪人,看到你的问题。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明确:今后,新建经济适用住房每套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已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上市交易的,政府要按规定回购,而满5年的,购房人可转让,但政府享有优先回购权。
但你的情况比较特例,如果你们结婚后 用你个人名义还是可以购房的。
还有就是女方那套经济适用房产权上几个人名字 人均面积现在是多少?
我周末去宝山交易中心 或许可以帮你问问 39199803 我的qq
记得给我加分噢 呵呵
您好,应该会……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住宅政策称为廉租房。如果你拥有了这套住房后,你所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会被回收。经济适用房会有人定期监督管理的。一下是经济适用房的相关规定。希望你能遵守法律,让更需要的人住上房子。祝你快乐。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条件,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个人,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回所购住房,并依法和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四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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