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详细一点

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详细一点,第1张

法律主观:

一、领结婚证要要准备什么证件

办理结婚证需要手续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无配偶证明、照片。

(一)办理结婚证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婚姻关系的成立的法律特征

婚姻关系的成立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结婚的主体是男女两性。

(二)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三、结婚登记的意义

第一,保障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实行。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国家通过结婚登记,可以对公民的婚姻的建立进行监督,有利于维护法律的严肃性,防止包办、买卖婚姻、早婚和重婚事件的发生,以国家的强制力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巩固。

第二,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第三,及时防止和惩治违反婚姻法的行为。通过结婚登记,国家工作人员可以直接对婚姻当事人开展法制教育,及时发现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5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政局网上预约登记结婚是现代化的婚姻登记方式,它既方便了申请人,也提高了办事效率。以下是民政局网上预约登记结婚的流程:

1 登录民政局网站:在浏览器中输入“民政局网站”,进入官方网站,选择“婚姻登记”选项,进入婚姻登记页面。

2 预约登记:在婚姻登记页面中,选择“网上预约登记”,填写预约登记表格。填写时需要提供双方的个人信息、结婚日期、结婚地点等信息。

3 确认预约:填写完预约登记表格后,需要确认预约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预约申请。

4 等待审核:提交预约申请后,民政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民政局会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申请人。

5 到民政局办理登记:在通知后,申请人需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进行登记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民政局网上预约登记结婚需要提前预约,申请人需提前了解相关登记要求和流程。同时,在办理结婚登记时,申请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便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预约结婚证在民证局预约。

可以通过网上和电话预约:

1、网上预约(登陆民政局的网上预约网站进行预约);

2、电话预约(通过24小时语音电话或人工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时需输入男女双方的证件号码、预约登记日期和日间联系电话等信息);

3、现场预约(当事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带齐结婚登记所需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预约)。

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的相关要点如下:

1、网上预约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申请,受理日期为一个月之内的工作日;

2、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填写双方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3、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

4、对于因自然灾害、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诉,网上预约后,就要按照预约的时间地点准时进行婚姻登记,双方要亲自到场并且是自愿的才可以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结婚证不需要预约的。

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排队办理婚姻登记。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缓档巧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结婚登记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扰键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蠢丛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法律主观:

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结婚证的信息:由登记结婚的当事人,携带其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查阅申请即可。若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查询。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应当建立档案利用制度,明确办理程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

(三)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_

结婚证不可以异地办理,必须在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蓝红背景都可);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还有相应的流程:

(1)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2)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3)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自愿结婚;

(5)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

 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各地按照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婚俗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

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1

 近日,经地方申报、调研考察、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省民政厅同意将开封市,平顶山市宝丰县、叶县,鹤壁市淇县、山城区,新乡市获嘉县,焦作市孟州市,濮阳市,许昌市鄢陵县,漯河市郾城区,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南阳市,商丘市永城市,信阳市潢川县,周口市淮阳区、扶沟县、西华县,驻马店市上蔡县,济源示范区等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省民政厅要求,各实验区需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婚俗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各地有关市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为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弘扬“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叶县以婚姻登记处为宣传平台,通过制作宣传展板,印发宣传材料、倡议书等方式,向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宣传婚俗新风尚。

 叶县创新方法,通过举办户外集体婚礼、劳模婚礼、红色婚礼、军人婚礼、金婚庆典、慈善婚礼等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大众从“重婚宴、讲攀比”的思想观念转向“强责任、崇节俭”的思想观念,形成喜事新办、婚事简办的婚嫁新风尚。

 面对当代年轻人的新需求、新想法,叶县开展多元化婚姻家庭辅导模式,定期举办“婚姻保鲜”幸福沙龙学习班,成立“红娘”服务队,搭建线上线下实名制青年公益婚恋交友平台,引导适龄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继续全力推进婚俗改革,倡树文明婚嫁新风尚。”叶县民政局局长杨光照说。

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2

 河南省民政厅同意将开封市等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据河南省政府门户网站7月25日消息,近日,经地方申报、调研考察、综合评估等工作环节,省民政厅同意将开封市,平顶山市宝丰县、叶县,鹤壁市淇县、山城区,新乡市获嘉县,

 焦作市孟州市,濮阳市,许昌市鄢陵县,漯河市郾城区,三门峡市湖滨区、陕州区,南阳市,商丘市永城市,信阳市潢川县,周口市淮阳区、扶沟县、西华县,驻马店市上蔡县,济源示范区等20个地区确认为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区。

 省民政厅要求,各实验区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围绕婚俗改革试点目标任务,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倡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婚俗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各地有关市级民政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持续跟踪问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近日,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河南省委、河南省妇女联合会等5部门联合印发《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全省深入挖掘婚嫁新事新办涌现的先进典型。

  河南启动婚嫁“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

 选树活动旨在挑选出一批遵纪守法、彩礼适度、文明节俭、家庭和睦、睦邻友好的“新事新办好家庭”,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婚俗改革的要求,把婚俗改革工作与弘扬新风正气、公序良俗结合起来,与培育淳朴民风、良好家风结合起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推进移风易俗,革除高价彩礼、盲目攀比、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陈规陋俗,弘扬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尚。

 选树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2022年7月开始,至2023年3月底结束,按照宣传发动、选树推荐、选树评定三个阶段进行,坚持民主推荐、集体研究,优中选优,逐级上报,真正选出典型事迹突出、代表性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新时代“新事新办好家庭”。

 选树对象结婚登记办理起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底。省民政厅会同省文明办、省委农办、团省委、省妇联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最终评审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结合实地抽查、电话调查、公示反馈等情况,最终确定河南省“新事新办好家庭”名单并进行宣传报道。

 选树活动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选树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选树方案,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年底前,市、县、乡、村均要逐级开展“新事新办好家庭”选树活动,大力宣传婚俗改革。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广泛宣传报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选树活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河南20个地区确认20婚俗改革实验区3

 作为第一批“全国婚俗改革实验区”,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以优秀文化为基底,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婚俗改革,让越来越多的'家庭树立了正确的婚姻价值观,在社会上逐渐形成了文明婚俗新风尚。

 该区以制易旧俗,成立婚俗改革领导小组,出台《禹王台区婚俗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禹王台区开展婚俗改革助推移风易俗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推动婚俗改革工作有序开展。

 同时,各乡办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居民公约,细化村规民约,发挥居民自治优势,印发婚俗改革倡议书2万份,逐社区逐户上门宣传;依托婚姻登记处引导群众签订为爱减负承诺书;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文化墙等开展政策宣传;打造业务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讲师团队,开展道德讲堂宣讲50多场次,让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天价彩礼、大操大办。

 推进婚俗文艺进校园、婚俗文化进社区、婚俗风尚进家庭。禹王台区精准选取各类传播点,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场所定点推广新民俗、定向传输新观念,定期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婚俗新风最美家庭”系列评选活动,带动婚俗改革深入各处角落,共建文明婚俗文化,共享文明婚俗文化成果。

 把婚俗新风融入婚前婚后不同阶段,多方位引导践行文明婚俗新风尚。禹王台区精心谋划,借助相亲交友平台引导未婚青年吸纳良俗,举办集体婚礼组织新人集体承诺,发出“拒绝高彩礼、弘扬新风尚”倡议,同时举办婚姻心理辅导大讲堂引导已婚人士积极践诺,引导群众营造幸福婚姻、建设美满家庭,带头做婚俗改革的推动者、新风正气的传播者、移风易俗的践行者。

 该区持续展示传统婚俗精华,不断加强群众对婚姻的重视度与敬畏心,实现优秀婚俗文化与现代生活的有机融合。在区婚姻登记处二楼建设婚俗展示厅,创建婚俗博物馆,展示清代以来中国婚书的演变、婚姻关系的发展、社会的开放进步。

 打造区、乡两级婚俗示范街区,通过墙体彩绘、诗歌、谚语等形式精心打造图文并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墙”,倡树文明新风、抵制天价彩礼、反对低俗婚闹。

 在婚俗改革中,禹王台区还通过开展讲家风故事、猜灯谜等活动,引导群众树立“风雨同舟、相濡以沫、责任担当、互敬互爱”的婚姻理念,让婚俗新风吹进家家户户,为爱“减负”,为“美丽禹王台”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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