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夫妻双方病痛不断说是房子不好怎么弄?

结婚后夫妻双方病痛不断说是房子不好怎么弄?,第1张

朋友有病看病,可不要封建迷信啊这样会害人害己甚至延误病情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家人健康平安快乐。可是事与愿违没有十全十美的。没有远虑必有近愁。有病当然会影响心情的。你不是说了夫妻感情挺好的。去大医院好好查查他的病,是不是遗传病。如果是不要孩子也挺好啊。你们可以收养一个,也是挺好的。现在你们还年轻,好好看病,说不定以后看好病慢慢啥也有了,心态好一切都好了。祝福你们幸福。

夫妻感情破裂分居很久之后,妻子患病又回来了,丈夫此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照顾妻子的身体:如果妻子生病了,丈夫应该尽自己的能力照顾她的身体,包括提供医疗费用、照顾她的生活需求等。

2 沟通和倾听:尽管夫妻关系已经破裂,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丈夫应该尽可能地沟通和倾听妻子的感受和需求。

3 提供情感支持:生病可能会让妻子感到孤独和无助,丈夫应该尽可能地提供情感支持,让妻子感到被关心和关注。

4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丈夫觉得自己无法应对妻子的病情和情感需求,可以寻求专业帮助,比如心理咨询师或家庭治疗师。

5 尊重妻子的选择:如果妻子选择回到原来的家庭或者选择离婚,丈夫应该尊重她的选择,并且尽可能地解决任何问题,以确保妻子的福利得到保障。

最重要的是,丈夫应该在这个特殊的时期保持冷静和敏感,并且尽力去应对这个挑战。如果丈夫觉得自己无法应对,可以寻求专业帮助。

我想我会选择离婚,虽然看起来很残酷,但这就是现实。

现实生活当中,当夫妻两个人的感情出现问题时,这段婚姻对两个人来说就已经是忍受大于享受。当其中一方患病再加上感情不好,选择离婚,我想会是大部分人的选择。

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每个人都想过上幸福的生活。在追求幸福的过程当中,也许我们会经历婚姻,可是当婚姻出现问题时,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转身离开,重新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当夫妻当中有人患病,如果花的钱太多,会成为一个巨大的负担。感情本就不好的夫妻,关系会因此破碎的更快。对于正常人来讲,在这种时刻选择离婚,也许会心存愧疚,可却是对自身而言最好的选择。

我不知道其他人会怎样想,可我认为我如果遇到这样的状况,应该会选择离婚。我不想让自己的后半生在纠结中度过,也不愿意过上如此辛苦的生活。

残酷才是生活的本质,美好需要自己去创造。在夫妻的相处过程中,因为物质或感情出现问题,离婚的数不胜数。当两者共同出现在一对夫妻关系里,这段关系真的很难维持下去。

也许一方患病时,选择离婚会显得特别残酷,可这才是生活。你想要过得更美好,需要自己去创造,需要你自己去努力实现,当婚姻与你所追求的美好背道而驰,选择离婚也许才是看似更正确的路。

在这种时刻做出抉择,真的会让人特别心累。我一生都不想碰到这样的时刻,也不愿意做出这样的抉择,我相信我的婚姻能够幸福下去。

如果在生活中真的出现了这样的状况,我想我会转身离开,哪怕心存愧疚许多年,我也不想让自己搭进自己的后半生。

人也许真的很自私,可人生的路,总要继续走下去。

这种情况因人而异,结婚没多久就有一方生重病,我觉得夫妻共患难的可能性不大。让一个跟自己在一起没多久的人,因为自己的原因与自己同生死共患难,这本身就不合理也不合适。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予付扶养费的权利。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予付扶养费的权利。结婚的目的首先是为了缔造幸福而不是为了同归于尽,即使婚前有过很长时间的恋爱并且有一定基础的感情,在这种情形下也很难保证对方不会离去,同时也可以肯定的说,当一方患了重病另一方必然会思考是否该离去、怎么离去比较妥当,因为生活不是影视剧而是现实。真正的相爱的人爱共患难,尽心尽力将另一方治好,即使不能治好,也会给他以最温暖的关怀,最坚定的支持。其实这样的故事很多很多。“生死相依,不离不弃。”另一种就是就此机会玩失踪,更有甚者还会将财产转移,此类事情也是常有的。常言就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之说。如果生重病的人生的这个病有很大希望可以完全治愈,那么另一方与你共同面对困难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这种病无法治愈或者说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经济条件的话,那基本上另一方是很难这决心与你生死与共的,有句老话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当一方有难,另一方经过深思熟虑认为靠彼此无法顺利渡过难关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离开,而有难的一方通常内心是希望对方与自己共患难的,但是迫于困难的压力很多时候也会劝说对方选择离开。

我国《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症,禁止结婚"。凡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当事人和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如果婚后夫妻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又结婚多年,并生有子女,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以免给患者带来更大的刺激,不便于治疗。如果患病一方确系久治不愈,严重影响了双方以及子女的健康和幸福,或者不能发生性行为,以致影响夫妻感情和家庭和睦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夫妻一方必须是患有法律所认为的不能治愈且影响夫妻生活的疾病,才可以要求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根据以上法律的规定及司法实践经验,如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未婚,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已婚则父母不再负有抚养的义务。

二、父母在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照顾病人并索要护理费和生活费,本人认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原文地址:https://hunlipic.com/jiehun/11316367.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3-11-27
下一篇2023-11-27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

评论列表(0条)

    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