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女子,为何一般十三四岁就要嫁人?

古代的女子,为何一般十三四岁就要嫁人?,第1张

因为古代人的寿命比较短,所以一般十四五岁就已经算是年纪比较大的了,所以才会十三四岁就开始考虑嫁人的事情。古代也是分为很多朝代的,并不是所有的朝代都要求女子十三四岁要嫁人。我们身边十三四岁的女孩子可能才刚上初中,但是在古代十三四岁的女孩子都已经有婚约了,这让很多人都非常好奇。十三四岁的女孩子才刚开始发育,这个时候就嫁人是不是有点太早了?

其实大家都被小说和电视剧误导了,在古代的时候,并不是所有的女子都要求十三四岁就嫁人,有些是要求女子在十三四岁订下婚约,等到年纪大一点再嫁人,而且有的朝代也并不是说女子必须要在十几岁就嫁人,比方说在《周礼》当中明确记载了20岁才是当时女子的结婚年龄。所以在周朝的时候女性结婚年龄一般都是在二十多岁,春秋战国时期女子结婚的年龄才慢慢的变得越来越小。

春秋后期,越王勾践就规定女子必须要在15岁结婚,如果15岁还没有结婚的话就要被处罚。后来还有国家规定,女子在长到了一米三的时候就必须要嫁人。所以在汉朝之后一般女孩儿都是十三四岁就嫁人了,不过随着朝代的开放,女子嫁人的年纪也并不是固定的。因为在古代的时候医学水平是比较落后的,有些在现在看来很正常的一些疾病在古代的时候就是致命的。所以为了增加劳动力就只能让女子尽早嫁人生孩子,这样才能够让国家的人口增加。

而且古代人的寿命一般都是比较短的,所以换算下来,十四五岁的时候就已经算是适龄的年纪了。其实从古至今都是一样的,想要缓解人口老龄化,提高国家生育率,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让女子赶快结婚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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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女孩子十三四岁应该还在学校读书,而一般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但在古代社会,十三四岁的少女不在学校读书,却娶了别人的老婆甚至生了孩子。

根据我们学过的生理学知识,十三四岁是发育阶段。这个年龄生孩子对女生身体的伤害会很大,因为肚子里的胎儿会抢走正在发育的女生体内的营养。孕妇需要营养,女孩本身也需要营养。

既然这么早结婚会有这么多危害,古代女性为什么要这么早结婚?

首先,在古代,并不是所有的古代女性都在十三四岁结婚。

《周礼》中记载女性结婚年龄为20岁。可见早在几千年前的周朝,女性的婚龄还是比较晚的。但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开始强制女性早婚早育。比如春秋末期越王的霸主勾践,规定女性结婚的年龄是15岁。到了战国时期,有的国家降低到14岁。其中,秦国甚至规定女子身高13米必须结婚。

在汉代,汉高祖惠帝规定女性的结婚年龄是十三四岁;在宋仁宗时期,规定女性可以结婚的年龄是十三岁;在明太祖,女性的结婚年龄是14岁。

我们可以看到汉代以后,女性的结婚年龄一般是十三四岁,所以我们会说古代女性十三四岁结婚,这也是一个笼统的说法。

各个朝代肯定都有不那么早结婚的人,对于这种现象也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王勾践规定,如果一个女人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却不结婚,她将受到惩罚。如果一个女人十七岁还不结婚,那么他们的父母也是有罪的,也就是连坐的惩罚。

汉朝的处罚是,女子年满15岁还未结婚,罚款600元。西晋时,晋武帝规定,女子十七岁不嫁人,政府出面迎娶。据说唐太宗还规定,女子年满15岁未嫁,就要被地方官要求嫁回家。

就是这种强迫女性结婚的法律不会让任何女性很晚结婚。虽然这个法律可能原本是为了增加人口,但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很多男性不能结婚的问题。

中国古代女性早婚早育的原因有哪些?

在古代,由于医疗技术不够发达,人们生病时只能服用一些中药来慢慢调节身体。对于穷人来说,生病了没钱买药,只能在家等死。像这样的各种原因,古代普通人很少有长寿的,一般四五十岁就已经算高龄了。这样就不难理解古人要求女性十三四岁结婚生子的初衷了。

一般来说,古代提倡早婚早育的根本原因是为了增加人口总量。总人口上去了,才能应对各种灾害。增加人口对古代社会至少有三个好处。

首先是为了家族的传承,不能断。

我们都听说过“繁荣”这个词。事实上,古代妇女早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繁衍后代,确保繁荣,因为一个家庭必须有接班人。

中国古代讲究“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很多人曾经误解这个习语,解读为“不孝的行为有很多种,不尽到对后代的责任才是最不孝的。”

任何翻译

这是封建时代面对各种灾难的无奈之举,也是一种信仰。为了家族传承,早婚早育成为必要措施。

其次,只有庞大的人口基数,才能有源源不断的兵源。

因为古代经常有战争,所以要招男人打仗。木兰诗中的一句“我无长子,木兰无长兄,愿做城池的鞍马,从此为你招兵买马”,指的就是这种现象。每家都要派一个男的去打仗,刀剑不长眼,难免有死兵。一旦我离家参军,就意味着我可能会死在战场上。

王勾践、汉惠帝、晋武帝、唐太宗等制定的法规。都是战争刚结束就通过的,往往导致大量伤亡。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增加人口,于是就有了女性要早结婚的法律规定。

因为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是人口基数。人口多了,国军士兵就多了。冷兵器时代,兵源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战略保障。

最后,庞大的人口基数可以让国家富强。

对于任何政权来说,人口基数的扩大,除了用于战争,还意味着拥有更多的税收,统治阶级可以剥削更多的人。

古代由于生产力低下,需要开垦大量土地,人是最大的生产力。只有稳定的人口才能开垦更多的土地,创造更多的财富,使国家更加富强。

论历史:

纵观古史,我们深入思考为什么每个朝代对结婚年龄的规定都不一样。在古代统治者的法规中,都是为了解决当时社会状况中的某个问题而制定的。

总而言之,古代女性结婚早,不是因为我们理解古代人不理解结婚早的危害,而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在我们这个时代,国富民安,自然就不需要早婚早育了。

反之,人口过多,人均可分配资源会更低,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会更大。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才是正经。

古代结婚叫法众多,不同地位的人结婚叫法也不同。如官富之家结婚叫联姻,而高贵女子嫁给贫穷男子则叫做下嫁。普通家庭结婚叫成亲。因还是普通家庭较多,所以成亲之词在古时广为流传。而结婚的年龄各朝也是相差不多。大概是男15。女12到13。

一、古代普遍结婚过早

自秦朝起,嬴政颁布婚姻制度,男15,女12便要成亲。而到了汉朝后女过20未出嫁者还要罚款。后面还有朝代女子20未出嫁则由官府出面,将其指婚给单身男子。可见当时男子是不愁娶妻的。而过早结婚也是有原因的。古时战乱居多,卫生条件也不好,导致婴儿成活率不高。再加上人们去世年龄都不是很大。为了保证国家人口数量。所以帝王们统一都采取早婚制度。以此来保证人口数量呈正数增长。所以古代男女均是很小年龄便结婚生子了。二、贵族富人子孙结婚年龄

在古代也是一夫一妻制的。若强行要娶二妻,官府便会将男子与二妻打入大牢,立法上规定是判处两年牢狱。而妾则没有限制。我们也听说过,古时贵族富人们的子孙自小便有童养媳一说。那便是为儿子或孙子找的妾室。童养媳在丈夫小时便开始照顾。等大了也要教丈夫男女之事。等丈夫成年能娶正妻时,这房妾室或可做个偏室。在此看来,富贵子弟先有妾,后有妻。而对于结婚年龄的限制,也是不存在的。三、古时婚嫁叫法众多,年龄也多是过早

就我们现代来说,成婚年龄是男22,女20。而古时各个朝普遍都是男15,女12到13。战国时期,圣人孔子有说过男20,女15。方可成婚。但孔子并非当时帝王。所以并没有按孔子的说法实行过。而结婚的叫法更是不胜枚举了。

史籍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所涉人物最早的,可能要数《史记·五帝本纪》:“舜年二十以孝闻。三十而帝尧问可用者,四岳咸荐虞舜,曰可。于是尧乃以二女妻舜以观其内……”东汉赵晔所著的《吴越春秋·越王无馀外传》载:“禹三十未娶,恐时之暮,失其制度……因娶涂山,谓之女娇。”

由此可见,上古的两位先王舜和禹都是三十岁结婚。舜三十岁娶了尧的女儿娥皇女英,禹三十岁娶了涂山氏女娇。如果男子三十岁还不结婚,就与制度不合了。不过上古之事,多半是传说,不可考证。史籍中比较确切的关于结婚年龄的记载,是从先秦开始。

先秦:三十而娶,二十而嫁

《周礼·地官·媒氏》:“媒氏掌万民之判……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娶。女子十五而许嫁,二十而嫁。”也就是说,西周与春秋,男女的法定婚龄分别在三十岁和二十岁。《周礼》传说为周公旦所著,实际上成书于两汉之间。而《谷梁传》传说为孔子弟子子夏口头传给谷梁赤,谷梁赤将它记录下来,但实际上其成书时间是在西汉。这也与同样成书于两汉的《史记》和《吴越春秋》中舜和禹“三十而娶”的描述相吻合。

事实上,“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仅是礼法上的理想状态。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各诸侯国的法定婚龄,往往更低。《国语·越语上》记载越王勾践令:“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这里只规定了结婚年龄的上限,而没有下限,这显然与勾践“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向吴国复仇的国策有关。而《韩非子·外储说右下》提到春秋第一个霸主齐桓公与管仲商议后“下令于民曰:丈夫二十而室,妇人十五而嫁”,齐国男女的法定婚龄也比《周礼》的规定分别小了十岁和五岁。

战国时期,墨家提倡早婚,《墨子·节用上》:“昔者圣王为法,曰:丈夫年二十,毋敢不处家;女子年十五,毋敢不事人。”也就是说,墨子主张,男二十女十五就应当成婚。这种理论,无疑也是为了适应当时交战各国繁衍人口的需要。

秦朝:身高不够,别想结婚

中国历史上关于法定婚龄的规定,最特别的要数秦朝。根据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出土的睡虎地秦简:男子身高六尺五寸举行冠礼,行冠礼后方可结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定为成年,成年后许嫁。也就是说,能不能结婚,与年龄无关,完全取决于身高。这规定够奇葩!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秦朝也有婚姻登记制度,结婚必须去官府登记才有效。秦朝的官方法律解释《法律答问》中就有这样的案例:“有女子甲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当论不当?已官,当论;未官,不当论。”也就是说虽然没达到结婚条件,但如果官府登记了,也予以承认。不登记,婚姻当然无效。

两汉: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到了汉朝,《汉书·惠帝纪》载:“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五算”就是征收五倍赋税。即汉朝的第二任皇帝要求女子十五岁前必须结婚,这同样是出于西汉初年迅速增加人口的需要。

汉代无论皇家还是民间,早婚现象都很普遍。根据《史记》和《汉书》的记载,汉文帝十五岁生汉景帝,据此推算结婚年龄则更小。而《后汉书·灵帝纪》:“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建宁元年十二岁即位,建宁四年十五岁结婚。民间如,收录汉魏晋石刻的《隶释》卷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碑文:“年十八,娶妇徐氏。”以上为男子,女子如《后汉书·班昭传》:“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更为夸张的是《汉书·上官皇后传》:“诏召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汉昭帝的上官皇后结婚时竟然只有六岁!真是没有最小,只有更小!

根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中的研究,汉代结婚年龄多为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汉代早婚之俗可以说直接影响了后世,自汉以后,历朝历代多奉行早婚。

 三国两晋南北朝:十三当爹,三十当爷

三国时期,王肃在《<诗·摽有梅>疏》中说:男十六而精通,女十四而能化,自此以往,便可结婚。这反映出当时人们的观念,认为男十六女十四身体成熟达到结婚条件。

《晋书·武帝纪》载,晋武帝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十月颁布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也就是说,西晋女子十七岁还不出嫁,官府就要进行干预,勒令出嫁。《周书·武帝纪》建德三年正月诏:“自今已后,男年十五,女年十三已上,爰及鳏寡,所在军民,以时嫁娶……”即北周武帝规定,无论军民,包括丧偶者在内,男子年满十五,女子年满十三都要及时嫁娶。

举个比较有名的例子。《三国演义》第八回:“(貂蝉)自幼选入府中,教以歌舞,年方二八,色伎俱佳……”二八就是十六岁,十六岁的貂蝉先许吕布后嫁董卓,致使二人反目。貂蝉是《三国演义》中虚构的人物,而三国历史上另一确有其人的美女——文昭皇后甄氏,在建安四年(199年)袁熙出任幽州刺史时就已是他的妻子了,而甄氏据考证生于183年,也就是说她的结婚年龄在十七虚岁之前。

另一个不得不提的例子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太子拓跋晃,也就是热播剧《锦绣未央》男主的父亲。根据北魏皇帝世谱,拓跋晃生于428年,拓跋晃的儿子拓跋浚生于440年,拓跋浚的儿子拓跋弘生于454年,拓跋弘的儿子拓跋宏生于467年,拓跋宏的儿子元恪生于483年。拓跋晃虚岁24岁病卒,假如他一直在世,虚岁13岁当爹,27岁当爷爷,40岁当太爷爷,到56岁就已五代同堂了。北魏早婚之风可见一斑。

隋唐:十三豆蔻正好,十五老大不小

隋朝未查到明确的法定婚龄,只能通过史实加以描述。《隋书·独孤皇后传》:“文献独狐皇后,河南洛阳人,周大司马、河内公信之女也。信见高祖有奇表,故以后妻焉,时年十四。”明确记载了独孤皇后十四岁嫁给隋文帝杨坚。《隋代墓志铭汇考》所辑500余方墓志,直接记载女子出嫁年龄的22例中,十三至十五岁成婚者8人,十六至二十岁成婚者11人,二十岁以上成婚者3人。

唐代第一次规定男女法定婚龄是唐太宗贞观元年二月:“诏民男二十、女十五以上无夫家者,州县以礼聘娶。”(《新唐书·太宗本纪》)即男二十女十五为结婚年龄上限,如果年满未婚,官府就要帮其结婚。唐太宗诏令一百多年后,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唐玄宗又下诏:“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唐会要·嫁娶》)即男十五女十三为结婚年龄下限。

唐人的婚嫁年龄,我们不妨通过唐代杰出的艺术形式——唐诗略做管窥。杜牧《赠别》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虽写青楼女子,却也反映出当时人们普遍认为十三岁是女子最好的年华。李白《长干行》:“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明确写了女子十四岁嫁人。李商隐《无题》诗:“十四藏六亲,悬知犹未嫁。十五泣春风,背面秋千下。”十五岁还未嫁人,那女孩自己都伤心不已了。可见早婚观念在唐朝是多么深入人心。

 两宋:晚婚新风尚

宋代的法定婚龄沿袭唐开元年间的规定,辑录宋代官吏办案判词的《名公书判清明集》中有:“在法:男年十五,女年十三以上,并听婚嫁。”不过,宋人似乎并不热衷于这么早婚。比如北宋名臣司马光就认为早婚有弊端,提出“男子年十六至三十,女子年十四至二十”皆可成婚(《司马氏书仪》卷三)。南宋大儒朱熹也赞同司马光的观点,并在《朱子家礼》中加以引用。

《宋史》所记许多名臣,结婚年龄都在三十岁以上,甚至还有花甲之年才成家的。大才女李清照在《金石录后序》中说:“余建中辛巳,始归赵氏。”建中辛巳即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而李清照生于1084年,结婚时已虚岁十八了。若是放在汉唐,这样的年纪不是要被罚款,就是要被强制官配了。

宋代晚婚之风从文学作品中也可看出一二。以北宋末年为背景的小说《水浒传》,第六回鲁智深初见林冲,“生的豹头环眼,燕领虎须,八尺长短身材,三十四五年纪”;第七回林冲被高俅陷害,发配前与丈人告别:“自蒙泰山错受,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可见林冲是三十岁后才结的婚。再如南宋陆游诗:“尝闻邻家女,及笄不思春。”及笄也就是十五岁,这与李白笔下“十五泣春风”的唐代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

据统计,宋代男女的平均婚嫁年龄推迟到十七八岁,虽然以现代的眼光来看,这仍属于早婚,但在普遍奉行早婚的古代社会,有宋一代可以说是开了晚婚的新风尚。

明清:男年十六,女年十四

《明史·嘉礼三》:“洪武元年定制用之,下令禁指腹、割衫襟为亲者。凡庶人娶妇,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婚娶。”明太祖朱元璋洪武元年规定,明代的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乾隆《钦定大清通礼·嘉礼》:“许男十六以上,女年十四以上……皆可行右议婚。”清朝也明确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男十六,女十四。

明朝历史上第一位在紫禁城坤宁宫大婚的皇帝——正统帝,就是十六岁结婚。那位从湖北入主紫禁城的嘉靖皇帝也是十六岁大婚。而正统帝之子成化帝十八岁大婚,成化帝之子弘治帝,也就是明朝唯一一位一夫一妻的皇帝也是十八岁大婚。而明代后妃的结婚年龄,如成化帝选后时,皇太后谕礼部:“榜谕京城内外,于大小官员民庶有德之家,务择其父母贤善,素有家法女子,年十五至十八……令其父母送来,吾将亲阅焉。”(《明宪宗实录》卷三)再如,天启元年三月,十七岁的天启帝要大婚,诏选天下十三到十六岁的淑女,最后选定十五岁的张嫣为皇后。

清朝早期,皇帝后妃的结婚年龄多早于乾隆《钦定大清通礼》的所说的十六岁和十四岁。比如大名鼎鼎的孝庄皇后就是十三岁嫁给皇太极。而孝庄之子顺治帝则是十四岁迎娶自己的表妹。再如康熙帝十二岁大婚,迎娶了同样十二岁的赫舍里氏。而乾隆之后,清朝皇帝的大婚年龄多在十六至十八岁。而清宫后妃的重要来源——-选秀女制度,则是遴选年十三至十七岁的八旗女子。

 结  语 

综上,可以看出,中国古代男女的法定结婚年龄(上述均为虚岁),从西周的三十二十降至春秋战国的二十十五,到汉唐又降为十五十三,至明清又稍有提高至十六十四,大体呈一个反向的J型曲线分布,而并非很多人印象中的朝代越早婚龄越小。 至于《大戴礼·本命》所说的太古之礼“男五十而室,女三十而嫁”,姑妄听之,不必当真。

古代女子一般都几岁嫁人?嫁人时她们心智成熟了吗?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结婚已经成为现代青年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众所周知,我国法律规定,男人结婚要满22岁,女人要满20岁。在科学观念比较普遍的今天,这种结婚年龄显然最适合结婚生子。

但是在我国数千年的历史中,古人的结婚年龄要提前很多。特别是古代女性在13岁的时候往往会嫁人。小小年纪就摆脱了天真和稚气,开始扮演妻子,甚至母亲的角色。

古代女人十三岁就嫁人了,那种年龄还不成熟嘛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古代出现了女人小小年纪就嫁人的习俗呢?

第一,古代女性地位低下。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一直推崇“男尊女卑”的观念,甚至近代,很多地方仍然保留着“重男轻女”的思想。

古代男人最重要的任务是传承香火。所谓“不孝三,武侯大”。一旦男人不能完成这个任务,就可以带上“不孝”的帽子。除了传承香火之外,古代社会生产力的大部分都由男性负担,因此在古人的观念中,男性承担更多的责任,他们的地位尊贵是理所当然的。

相比之下,女人似乎没有那么重要。在古人眼里,女人只能继承一个用途。毕竟,农耕、战争、读书等事情,一般人的女人完全不能参与。

所以,到了13 ~ 4岁以后,父母认为自己已经有能力独自生活,应该嫁到别人家,完成连接家庭的使命。此外,有些人把女儿当成登上龙凤的工具。为了私利,很多人把女儿推入火坑。

第二,解决人口问题。

古代,各朝代的建立牺牲了很多人。所谓“成功万骨干”古代基本上是以冷兵器为主的战斗,因此每场战争的人口都急剧减少。即使不是王朝初建时期,古代为了维护皇权政治的绝对统治,战争很多,所以人口没有迅速增加。

古代人口比不上现代,像汉朝一样强盛的王朝最多也只有6000多万人,唐朝也只有8000多万人。除了女人和老少,男人还剩下多少?因此,古代战争中发生数十万人伤亡,可以说是非常严重的伤亡。战争中男性的严重伤亡将直接导致国家生产力的急剧下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女性的结婚年龄无限提前。为了为国家增加战斗力和劳动力,很多少女在13、4岁刚发育好就要嫁人。

第三,国家政策支持。

事实上,历代政策规定才是女孩子13、4岁嫁人的最重要原因。

根据《汉书》,“女人15 ~ 30不结婚,大错特错。”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女人超过15岁,还没有嫁人,这个家庭的税金就会计算5倍。在这样的高压政策下,即使女儿残疾或丑陋,我也害怕父母会尽一切可能找到媒婆照顾关系,拼命地和女儿结婚。毕竟五倍的税收不是闹着玩的。

后来,《晋书》等政策再次改变。“不要嫁17个女人,要让她们合掌。”的图表中。(另一方面,他也是一名女性)。“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女人17岁还没有嫁人,当地家长官就要准备和单身男青年配对。也就是说,这种情况是国家有责任准备结婚。既然是国家安排,不管好坏都会出丑。因此,一般人不会让自己的女儿长到17岁也嫁不出去。

第四,古人寿命短。

生活条件不好,医疗条件不好,古人寿命一般比较短。一般到了40 ~ 50岁,好像已经是老人了。因此,10多岁的女性今天还很年轻,但对古人来说,她们似乎已经不小了。再大也嫁不出去,养不起孩子,会死的。因此,古代认为13,4岁是女孩最好的嫁人年龄。

总之,受各方面的影响,少女在13,4岁时嫁人,逐渐成为古人的固有观念。这种观念也世代相传,直到近代才发生变化。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是男20岁、女15岁。

越王勾践规定男子20岁而娶,女子15岁而嫁;宋仁宗时期规定男子15岁而娶,女子13岁而嫁;明太祖规定男子16岁而娶,女子14岁而嫁。

《晋书·武帝纪》记载,司马炎在泰始九年冬十月诏令,“制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长吏配之。”意思是说,女子到17岁,如果父母不将闺女嫁出去,地方官府就要找个“剩男”逼其出嫁。

扩展资料:

南北朝时期“剩男剩女”要受严惩“女子十五不嫁,家人坐之”。

在中国古代,女子婚龄标准,各朝多有变动。其中,上古周代的“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屡被提起。此说出自《周礼·地官·媒氏》篇中,如果照这么说,中国早期是实行晚婚晚育的国家。

从史料来看,实际不然。这个婚龄杠杠,不是现代婚姻中的最低结婚年龄,而是成年男女必须结婚的年龄上限。

中国古代其实是“早婚国家”,特别是女性的结婚年龄普通较低。早的11岁就结婚了。据《梁书·张缅传》和《周书·城冀传》,梁高祖第4个女儿富阳公主和北周高祖女儿平原公主都是11岁出嫁的。更早的还有在6岁就结婚的,汉昭帝八岁继承皇位,娶 “年甫六岁”的上官安女为皇后。

按照《礼记》所规定的男女成年标准来理解,古代嫁娶年龄一般标准是男20岁、女15岁。但各朝代有异,如唐代,“男十五、女十三以上,得嫁娶”;明代,“凡男年十六、女年十四以上,并听嫁娶。”

人民网—解读古代结婚法定年龄:唐代男15岁 女13岁

人民网—古代严惩“剩男剩女”:女子十五不嫁 家人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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