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和租女友发生了关系,算是违法吗?

如果和租女友发生了关系,算是违法吗?,第1张

家里催婚催的紧,无奈之下只能租个女友回家应付父母亲人,这在当今社会称不上什么稀罕事。可是在“租赁女友”期间,在某种特定条件下,双方发生性关系,是否违法呢?这个事情需要分情况而定,并没有唯一的答案。

假戏真做

男女之间那点事,有时候就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有时候感觉来了,一切都“顺理成章”。现实中不乏原本假扮男女朋友的两人,随着交往和接触的深入,最终变成真的恋人关系这样的例子。

假设男子和租来的女友因为突然来了感觉,在一种特定环境特定时刻,突然假戏真做,发生了性关系,男子的行为并不违法。这种假设的前提就是双方自愿,男子没有胁迫威胁女子,就是感觉来了而已。

有人说双方是一种交易关系,这种说法并不完全正确。但凡租女友,无论是书面形式还是口头约定,其内容肯定不会包含发生性关系这一条。(如果包含,就是实打实的卖*嫖娼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既然双方协议中没有包含发生性关系这一条,那么发生性关系就不在他们的“交易”范围之内,也就谈不上违法。如果双方纯属自愿,实际上别说违法犯罪,连道德层面都无法指责男子,就是简单的你情我愿,男欢女爱。

男子涉嫌强奸罪

第二种情况就比较简单了,男子觉得租来的女友自己很满意,越看越喜欢,喜欢到不能自控,进而有了非分之想。然后将非分之想转化成实际行动,使用暴力,威胁或者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女友”发生性关系。

那么男子涉嫌强奸罪,这无可争议。别说女友是租来的,即使是正牌女友,热恋中的恋人关系,如果违背女方意愿,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也是涉嫌强奸罪。

更有甚者,夫妻之间也存在强奸罪。原本妻子有履行性生活的义务,但是如果丈夫在妻子不愿意的情况下,采用(暴力)殴打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依然有可能涉嫌强奸罪。

强奸罪一个非常关键的“点”就是是否违背了妇女的意愿,只要她意愿上是反抗的,即使行为上没有做出反抗行为,也可认定男子的强奸行为。

所以,租来的女友只要不是自愿发生性关系,或者说她拒绝发生性关系,那么男子的行为都可能涉嫌强奸罪。

女友主动,事后反悔

还有一种情况,女友主动发出信号,事后却反悔,这就相对比较复杂。跟这种情况比较类似并且常见的案例,多发于由于嫖资问题产生分歧的卖*嫖娼案件当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案件,失足妇女因为嫖资或者其他矛盾报警说自己被强奸。

即使是失足妇女,如果违背了她的意愿,嫖娼男子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则涉嫌强奸罪。这与其身份和从事的“职业”无关。

假设失足妇女仅仅只是为了“打击报复”嫖娼男子,而选择报警,只要嫖娼男子能够证明他们之间是嫖宿关系,则不会被认定为强奸罪,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

回到问题上来,如果女友主动发出一些信号,男子领会并且付诸实施,事后女友反悔,报警称自己被强奸,这对于男子来说,将是非常不利的一个局面。

最大的问题就是男子如何证明是女友主动,并且需要直接证明女友发出的就是一种性暗示,而非其他。如果证明不了,那十有八九会被认定为涉嫌强奸罪。这样的话,就不是题目中说的违法那么简单了,而是犯罪,比违法严重多了。

现代人都在讲契约精神,的确,人们需要契约精神,需要遵守特定条件下的特定约定。如果租女友只是为了给别人营造一种“这是我女朋友”的假象,就不应该有更多的行为。

控制不住自己行为的人,往往会为自己的冲动付出沉重的代价。假设两人之间的约定存在“发生性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约定就是违法的,是比较典型的卖*嫖娼行为。

假装女友,应付父母,参加聚会,陪见朋友,旅行伴游,可结假婚办婚礼(不领证),不陪睡,不接吻,不陪酒……”看到这段文字你会想到什么?没错,部分未婚人士面临春节父母逼婚,从网上“租”一个女友回家,成为应急之举。类似的招租友信息在交友网站、QQ群颇为活跃。(2月3日中国新闻网)

春节全家团圆是幸福的事,不过,现如今有些年轻人,反而还怕这个。为什么呢?怕回家七大姑、八大姨问,找对象了吗?什么时候结婚?正所谓“独在异乡是单身,每逢佳节被催婚” 虽然是句玩笑话,但却道出了不少“剩男剩女”的苦衷。为了应对父母以及亲朋好友的催婚,“被催族”打起了在网上租男友或者女友回家过年的主意,并认为这是一种孝顺父母的表现。

不可否认,“被催族”出此下策也是被逼无奈,面对父母亲朋的“狂轰滥炸”,再想到他们的用心良苦,“租女、男友”回家既可以解燃眉之急又能够哄父母开心。虽然这样做的目的是善意的,但就这种行为而言又存在何种风险呢?

“租女友”回家过年,有的需要签协议,有的则只是口头约定。口头约定不用多言,必然是口说无凭,没有任何保障。那是不是签订雇佣合同就会万无一失了呢?其实并非如此。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然而人身权利不能作为租赁标的,进行对外租赁,签署该种租赁协议,应该依法被认定为无效。如果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了违法的事实和行为,各方包括中介机构,将会受到民事法律、治安处罚法,刑事法律的相关处罚。由此可见,租友行业应尽早将其纳入法律的大框架之内,为其搭建规则的平台。若任由租友行业信马由缰,毫无拘束地发展,由此衍生出的社会问题就会层出不穷了。

“被催族”铤而走险地哄父母开心,从感性上讲是孝顺的,但从理性上看这种行为却是一种对父母的欺骗,它损害了父母的利益,殊不知,博父母高兴是一时的,伤害却是长久的。

虽然“租女友”的行为不被提倡,但是青年人的感情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和家庭的关注。本质上“租女友”问题的出现是在面对婚姻,向往独立、自由的“被催族”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的父母们产生了碰撞。父母希望孩子能早日成家,身边多个人照应,这也可以理解,不过没必要催的太紧。婚姻不是催出来的,催得紧了,搞得孩子怕回来,这就得不偿失了!作为子女也要多为父母考虑,多与长辈沟通,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处理好个人与家庭关系。

总而言之,“租女友”回家过年有风险,选择孝顺父母方式需谨慎。

租女友的软件没有,赚钱的软件倒是可以给你介绍一个,畅赞,赚快钱的app

听朋友说情人节出租自己,赚了不少钱了

情人节“租女友”过节:不为面子只为打发时间,还能赚到钱

情人节马上要到了,你的情人约好了吗?“租情人”这一长期被认为是单身群体用来撑场面、应付长辈的行为,如今风靡起来。参与“租情人”的人群也悄然发生变化:不再集中于社交途径有限、工作难接触到异性的人群,而是一群爱玩、爱新鲜、爱社交的新人类。

小编发现很多出租自己的女孩都是90后女学生或是公司的职员,这些出租自己的女孩的陪伴内容大多是为吃饭、看**、唱歌等等。可是这种租个女友来过情人节这真的靠谱吗?

随后小编联系了一位出租自己的女孩笑笑见面。笑笑告诉小编,自己22岁是大四学生,跟同学一起下载了畅赞app,她的出租价格是100元一个小时,可以陪同其吃饭看**等等,但是她明确地提出了不能有任何的肢体接触。

笑笑说自己身边有很多朋友都入驻畅赞接单,情人节这天出租自己赚钱,之前的节日她被两人男生分时段租下,一天就赚了一千多块钱,又能玩又赚到了钱。但是把自己出租给一个陌生人,难道不担心安全的问题吗?笑笑说一般都在市区商场,相对安全风险和收益相关的呢。面对这种兴起的租个女友新型社交方式,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定要选正规的app和平台,你认为“租女友”这一行为靠谱吗?

不会

所谓“租女友回家过年”就是带回家的女友不是自己正儿八经的女友,而是为了应付父母租来的,既然是租来的,租用完毕后自然是要“还回去”的。根据调查,今年租女友回家一天收费在500到2000元,一天收费最高2000元。

不过这类租女友都美其名曰“绿色出租”,所谓绿色出租就是只单纯冒充女友,并不发生关系。说白了就是在父母与亲朋好友面前装装样子,让大家知道有女友了,从而避免被父母与亲朋好友催婚。

客观来说,这种现象形成的原因大多数是因为父母催婚,中国的老一辈人比较传统,他们认为男人到了年龄就要成家立业,而且也把子女成家立业当成是自己的一种责任。孩子只要娶上媳妇就算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如果孩子娶不上媳妇,当父母的也着急,父母着急就开始催促孩子,这就是催婚形成的原因。

对年轻人来说,如今生活节奏加快,很多人上完大学会上研究生、会上博士,而上完研究生与博士都30多岁了。这个年龄在年轻人看来不算大,但是在父母等老一辈人眼中这却是妥妥的大龄青年,针对这些人,过年回家肯定会被父母催婚。

即使不上研究生与博士,如今大学毕业也22岁了,工作上几年再谈个对象,基本上也接近30岁了。这个年龄在城市还好,如果在农村父母也肯定着急,所以这部分人过年回家是主要被催婚的对象。

而年轻人为了应对父母相亲催婚只能见招拆招,想出“租女友回家过年”这种歪门邪道。这样不仅可以应对父母与亲朋好友的催婚,而且还可以让自己回老家更有面子,说白了还是虚荣心在作怪。

不过,在这里奉劝大家一句,“租女友回家过年”是犯法的,有这种想法的年轻人最好及时悬崖勒马。

网上有,猪八戒网,脸盆网,租女友网上面都有租女友的,根据不同类型女的价格就不同,我之前就租过,先联系中介。然后中介会安排你们见面,如果双方没什么意见的话,就签署租女友协议,上面有明确的价格表,如果你能接受的话,就可以给中介付中介费了,然后报销女孩子的车旅费,你就可以带女的走了,我那时候正常一天是300,租了三天,如果一起睡觉的话,要另外再交100,如果你们看对眼了,那一百块就可以省了,而且还可以啪啪啪,但是要注意安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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