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有罪论——“武汉Q杀律师”事件的评与论!

受害者有罪论——“武汉Q杀律师”事件的评与论!,第1张

每次遇到这样带有指向身份的新闻,我都不敢翻查新闻下边的评论,往往声讨施害者人寡,持受害者有罪论者众!

看着评论区冷冰冰的文字,我会感到格外愤怒、心寒、恐惧。

可能在我们面前善良热心的好同事、好朋友,却在互联网这个稍微隐蔽的地方,淋漓尽致地释放自己的性本恶!

“武汉Q杀律师”事件,预料之中地迅速上了热搜,我没忍住往下翻了翻评论,遭遇到了预料之中地愤怒、心寒、恐惧…

一位头像俊美的网友评论:为什么要杀你,不杀别人呢?

这是一个置顶的评论,点赞者甚众!

如果受害者还有讲话的机会,他也可能会向施害者问出这样一句话。

“为什么要杀我呢?”

“家里还有爹妈等我回家,我还有妻儿要照料,你为什么偏偏要杀我呢?为什么你有权利夺走我的生命呢?”

……

可是他不能,因为施害者当时没有良知,一Q就结束了他的生命。

对于评论区把矛头指向律师的人,我能给予最大的理解是:受害者代表的不是自己,而是全中国的律师,总有些客户可能被律师“宰”过,或者对提供的法律服务不满意,因而仇视全世界的律师。

你们的出发点可能只是为了律师这个行当更加规范,充满公平、正义、实惠。

但评论者言语过激之处,让人觉得:如果可以,这个行业应该赚的比餐厅服务员要少,服务却要比服务员更好!

因为你不是律师,所以这个行业从世界上消除,你都会拍手称快!

退一万步讲,去质问受害者:为什么偏偏施害者会杀你?是万不能接受的。

这个问句应该留给施害者,为什么要残忍地剥夺他人生存的权利。

回过头来,我们再聊一聊那些因为刻板印象而攻击律师的“评论官”们。

他们一生中可能都没打过官司,也没聘请过律师,仅仅是因为自己的刻板印象或者只是听别人说,就理所当然地、大义凛凛地拿起所谓的“正义之棒”随意挥舞。

我如何不心寒?

在网络那头肆意传播抹黑他人言论的你,在现实中遇到不是那么明显的正义,能指望你带着自己缺乏独立思考能力的大脑来力挺?

正义迟到、甚至正义被湮灭,你很有可能成为那个幕后推手!

在缺乏理智和良知的凶手面前,你我都可能成为那个受伤者,不负责的言论不仅会凉了人心,而且会让正义离我们远去。

受害者有罪论,请离我们远去,亲爱的炎黄子孙,无论在生活或是在互联网上,请多一分善意!

警方通报武汉枪击案,中枪者死亡,凶手的作案动机疑似就是因为律师代理案件没有胜诉,没有达到他的心理预期,因此他愤而杀人。不得不说,仅仅是因为律师败诉,就枪杀了律师,这名男子实在是太目无法律了!据悉,这位男子杀害了律师之后,竟然当街抢了一辆宝马车想逃之夭夭,实属是痴心妄想。警察到达现场之后,立即对该凶手进行了抓捕,最终该凶手被缉拿归案。在审讯的过程当中,薛某好像预想到了他会被抓,直接交代了为何要枪杀律师,就是因为他怀疑律师故意让其输官司,让其走投无路,因此,他选择了铤而走险,枪杀了该律师。

年轻

据悉,该律师非常年轻,已经有了未婚妻,不久之后就会完婚,事发的时候,这位律师就在未婚妻的旁边倒下,该未婚妻崩溃的哭喊,让无数的人动容。的确,一个年纪轻轻的律师,一个前途无量的律师就这样被害了,不仅是未婚妻,就是陌生人也会觉得可惜。不得不说,现在律师这个行业风险也非常大,毕竟,代理官司这件事,有的会赢有的会输,这在法庭上是常态,即便是律师做出了最大的努力,也是有可能输官司的,但是被代理人不会这么想,在他们看来只要是花了钱请了律师,律师就必须胜诉,必须替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其实,这种想法是片面的!

冲动

不得不说,薛某实在是太冲动了,官司输了,可以再找个人打官司。但是,杀了人,人生就一眼望到头了,监狱肯定是会坐穿了!再者,这个案件社会影响力如此之大,薛某被直接判处死刑都是可能的,毕竟,持枪,作案动机明确,已经是恶性的故意杀人案!

警方通报武汉枪击案,中枪者死亡,凶手的作案动机是因为代理纠纷。

9月13日,武汉光谷一律师事务所发生枪击案件,经当地警方调查,现已抓获嫌疑人雷某。经雷某自述,受害人薛某是一名职业律师,雷某因建筑工程分包纠纷败诉不满遂行凶报复薛某。现场目击证人口述,当时雷某带着一杆长约50厘米的枪支,走进单位伤害薛某后,将枪支藏于网球拍袋中,并在路边多次掏枪拦车,最终以枪威胁路边某宝马车车主,车主跳车逃生,雷某随后驾车离开。

事后全国律师协会通过社交软件发布声明,为受害人薛某发声。该声明对薛律师不幸遇害表达哀悼之情,并对受害律师家属表示慰问,对杀害律师的犯罪行为强烈谴责。呼吁社会各界关爱关心律师,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从事律师行业的同事们在执业过程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注意安全防护。

律师本是为人民解决法律纠纷问题,为公民谋取利益的神圣职业。小编在看求职栏目时,无意中接触到了《心动的offer》这档有关于律师就业、工作环境的节目。在节目中我看到各位年轻律师的朝气,同时看到了他们在专业方向上的能力,并切实地感受到了律师行业的不容易。数据证明我国的法律从业者还是比较少的,从事法律学系的人数本就少,再加之就业环境的影响,许多毕业生都放弃了从事法律行业的机会。在人才本就稀缺的情况下,雷某这一枪更是让许多本想进入该行业的人才,对律师这个职业望而却步。

希望社会各界都能从全国律师协会的声明中感受到律师的不易,并自此之后对律师这一职业给予一定的关爱,至少在人身安全方面给予他们足够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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