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生江歌案陈世峰判刑依据 永山标准

日本留学生江歌案陈世峰判刑依据 永山标准,第1张

  江歌被陈世峰残忍杀害,从事情发生到最终结果公布,一年多的时间,却只判了杀人者20年有期徒刑。的我为大家整理了陈世峰判刑依据 永山标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999年4月14日,日本山口县光市发生了一件惨案:一位家庭主妇在家里被伪装成水电工的罪犯杀害之后奸尸,出生仅11个月的女儿也被摔死在旁边,犯人抢劫了家中的钱财逃走。

  这是一件人神共愤,性质十分恶劣的罪案。4天之后案件告破,犯人被捕,等待审判。

 日本是有死刑的。1983年,日本最高法院公布过一个对于死刑量刑考虑的标准,因为这个标准是在审理“永山则夫连续杀人案”时出台的,所以现在一般都称作“永山标准”,具体是以下9条:

 1犯罪的性质

 2犯罪的动机

 3犯罪的形态,尤其是杀人方法的执拗性和残虐性

 4结果的重大性,尤其是被害者的数目

 5被害者家族的感情

 6社会的影响

 7犯人的年龄

 8有无前科

 9犯罪后的表现

 永山标准之后的日本法院基本上对死刑的态度是:

 杀害3人以上,判处死刑的可能性非常大

 杀害2人的场合,可以判死刑,也可以判无期徒刑,还可以判有期徒刑

 杀害1人的场合,判无期或者有期的可能性非常大

 即便按照这个在中国人看起来非常宽大的标准,这个犯人也完全应该被处死刑,但是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这个死刑判不下来,一审二审都是无期徒刑,愤怒的检察官把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发回重审,重审判处了死刑之后被告上诉到最高法院,在最高法院终审判决了死刑之后,被告还是主张审理错误,提出了精神鉴定的新结果要求重审,到现在这个案子还没最终结案,犯人依然被关押在广岛监狱中。

 这么一个简单的案子之所以会这么难判的理由是因为被告有一个由21名日本顶级律师组成的辩护团。并不是被告有钱,这些律师都是免费服务。

 这是一些反对死刑的律师,他们在这个案子的辩护里找出了种种理由,最大的理由就是:“案犯犯罪时只有18岁1个月,还有改造的可能”。

 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为什么要去改造这么一个犯下凶恶罪行的犯人,应该惩罚他才对,所以后来当选过大阪府知事和大阪市市长的桥下彻就在电视节目上号召观众向律师协会提出对这些律师的“惩戒请求书”,请求律师协会惩戒这些律师,结果律师协会收到了7558份惩戒请求,而前一年全部的惩戒请求也不到1200件。但是被申请惩戒的那些律师反过来起诉桥下彻妨碍司法公正,要求赔偿1亿2000万日元(大约100万美元)。后来虽然桥下彻胜诉,但大阪律师协会还是给了桥下彻“停止资格两个月”的处分。但是桥下彻的这次呼吁以及被处分反而增进了他的知名度,为他在以后参加政治活动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在日本确实有不少的人支持废除死刑。本来日本文化中就没有“一命抵一命”的概念,日本历史上有过好几次禁止或者停止死刑的时期,明治维新之后的1900年也有人提出过废除死刑的议案。虽然最后没有通过,但是对死刑慎重一直是传统,即使对于杀人犯也不执行死刑的例子很多。比如1921年发生过一件被认为是“战前最残忍”的“东京市电车司机连续杀人事件”,当时东京市电车公司的一位朝鲜人司机因为和住隔壁的同僚吵架竟挥刀杀向同僚和上司的全部家人加上自己的妻子还有路过的行人,杀死7人,伤10人。在当时一个朝鲜人杀了那么多日本人,最后也就只判了无期徒刑。

 战后再加上欧洲的废除死刑的思潮,反对死刑的人就更多了。反对死刑确实是一个世界潮流,统计数字显示在全世界198个国家中,存在死刑制度并在10年中确实执行了死刑的就只有58个。反对死刑的理由各种各样,有从防止冤案,防止国家滥用死刑制度这种听上去还有点道理的理由到不知所云的所谓“人权”和“国际潮流”等理由都有,经常吵得不亦乐乎。

 有死刑制度的日本除了在死刑的判决上比较慎重之外,在死刑的执行上就更为慎重了。本来在刑法上有“死刑执行在判决后半年之内”,但实际上这一条从来就没有得到过认真执行。2014 年有过这么一条新闻:东京监狱关押的死囚石田富藏因前列腺癌而死亡,终年92岁,他是因为分别在1973年和1974年两次杀人而在1989年被判处死刑的,但在判决后25年都没有执行。现在在押年纪最大的死囚是89岁,在1977年被判死刑。

 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首先是怕出现冤案,虽然判了死刑,但是法官们还有疑问的案子经常出现,对于这种案子一般都选择拖,等待新证据的出现,而且确实有过死囚冤案被平反的例子。1950年在香川县发生过一件凶杀案,1957年判处了被认为是凶手的谷口繁义死刑,但后来发现是冤案,最后在1984年判决无罪。日本执行死刑需要法务大臣签字,每一位法务大臣上任时都会接到一份名单,就是有可能是冤案的死囚名单,不能签发这些人的死刑执行命令。

 但是一般法务大臣会更进一步,这个“签字”手续对于一些法务大臣造成了的压力,有种“杀人”的感觉,所以就有人拖着不签字,要杀等待后任来杀,长此下来,人也就越积越多。

 但是也不是所有的死刑囚都会拖,日本法律对于罪大恶极人神共愤的死囚也并不手软。有种“日本杀一个人不会被判死刑”的说法,但那是误解,其实就在“永山标准”确立之后也有6名只杀害了一个人的杀人犯被判处了死刑,可想而知这些人是多么罪大恶极,这些人的死刑全部被执行了。

 还有一个很特殊的死囚群体,那就是13名奥姆真理教相关的死囚,这些死囚之所以不执行既不是因为可能冤案也不是因为不够罪大恶极,而是因为牵涉到宗教,公安当局担心如果处死了他们会不会反而使得他们成为“殉教者”而埋下将来社会不安的根源。

这个结果没能达到江歌妈妈和部分网友的预期。其实在日本的法律体系中,这是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在日本怎么才能拿到死刑?

日本对死刑极其谨慎,陈世峰的犯罪行为在日本几乎不可能被判处死刑。

首先,在日本法律中,犯下以下17种罪行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内乱、引诱外国、援助外国、放火焚烧生物、爆炸、入侵现存建筑、颠覆火车、威胁交通(加重犯罪)、在水路投毒杀人、抢劫杀人、抢劫强奸杀人、使用爆炸物、决斗杀人。

陈世峰犯有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可能被判处死刑。

而日本的死刑几乎名存实亡,近年来死刑案件越来越少。为了防止冤假错案,日本的刑事案件审判通常会持续很长时间,甚至十几二十年。比如1972年和1974年,_玉的朋友杀了三个人(T)。这些罪犯花了25年才被逮捕并被判处死刑。而且日本的死刑案件非常少。从2005年到2016年,日本只有144例死刑。自2012年以来,被判死刑的人数一直在个位数。

2005年至2016年日本与死刑相关的人数

而且最重要的是,法官在量刑时还要参考年龄、性质、动机、犯罪记录、被害人数、社会影响等因素。其中,被害人数是衡量量刑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准。

杀死三人以上,被判死刑的可能性较大;而杀死两个人,死刑,无期或者有期徒刑都有可能;如果只杀一人,很可能判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因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为5年至20年。

陈世峰只杀了江歌。因此,陈世峰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最高刑期为20年。

       随着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判处陈世峰20年监禁,江歌案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江歌案引发的反思却隐藏在我们每一个人内心的某个角落。

       无疑,陈世峰是最让我们痛恨的人。是他,让那样鲜活美好的江歌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独伴着她长大的妈妈,让本来就孤苦无依的江歌妈妈更加老无所依。而刘鑫的表现也让我们愤慨,她对整个事件的逃避与躲闪,让我们甚至开始怀疑起友谊。

       但是,在所有的痛定思痛后,我想到了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我一直在告诉女儿,要勇敢、要坚强,却独独没有告诉过她,面对不可预知的危险时,自我保护才是第一要紧的事情。我想,单亲家庭长大的江歌,被妈妈和姥姥灌输最多的一定也是自强自立,而非遇事首先要保护自己。从“三叔“这个与江歌的年龄与性别相悖的称谓中,似乎我们就可以一窥端倪。

       本来,自我保护教育应该是最为重要的。但无论是在我们的家庭教育中,还是在我们的学校教育中,却一直都是最缺失的。仿佛这个世界真如我们一直努力试图在孩子面前展示的那样:平安祥和、浪漫美好。

       但事实是,生物进化过程本就是一个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过程,岁月静好只是我们的美好愿望,而非社会的真实。虽然人类几千年的文明让我们一定程度上远离了丛林法则,但无论怎样进化,我们都不可能脱离掉“动物性”这一本能。所以,我们不愿意看到的暴力与伤害永远不可能完全消失,江歌所面临的危险,绝不会成为单一事件,而是会不时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之中。

       显然,从刘鑫在江歌事件中的表现来看,无疑,她的家长一定给予了她更多的自我保护教育。在她感觉到来自陈世峰的威胁之时,果断地寻求帮助,并且很快找到了愿意帮助自己的对象——江歌。所以,面对已经失去了理性的陈世峰,今天她还能活着。

       但是,自我保护是否只意味着自我保全呢?怎么样是合理而又合度的自我保护呢?从刘鑫的整个表现来看,显然她陷入了过度自我保护的陷阱当中。我想,除了快速报警,她应该采取更多更加积极有力的手段与江歌一起面对陈世峰,而不是将自己的恩人独自置于恶魔的手掌之下。

       我愿意相信,刘鑫本性是善良的,好友为自己所死是她不愿意看到的。但毕竟,与她一样,花一样年纪的江歌,因为她的过度自我保护,真真切切的在她眼皮底下死于自己的男友之手。虽然事后刘鑫的整个行为都是逃避与躲闪,但我相信,每天晚上她都会恶梦缠身,因为她无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无法面对自己好友因为自己而惨死这样的事实。

       而本来,我们可以看到另外一个版本,另外一个两个女孩与恶魔周旋而都全身而退,恶魔被绳之以法的故事。但是没有,我们看到的是最为惨烈的故事,是事实上毁灭了三个家庭的故事。

       最为无辜的江歌已经惨死,作为女孩子的家长,我们是时候告诉孩子,面临绝境时,如何讲求策略地冷静周旋,不激怒对方,寻求更有力量的帮助,而不是以自己的柔软之躯去强行面对恶魔的利刃。同时,我们也应该告诉孩子,要与伙伴一起面对困境,共同求生,而不是弃伙伴于不顾,最终却只能活在永远的良心不安之中。

江歌事件始末是怎么回事

江歌刘鑫案始末:

时间倒回到2016年,当事人江歌和刘鑫同是旅日学生,两人是室友也是朋友。

2016年11月3日凌晨,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上门滋事,本来是冲着刘鑫去的,但室友江歌却在冲突中被陈世峰杀害。案发后,不少人质疑刘鑫冷漠,未施以援手,对江歌的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既违德又违法。

案发后的第二年,陈世峰因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今仍在日本服刑。

江歌被杀害后,其母亲江秋莲处在失去女儿的极度悲痛中。2019年的10月份,江秋莲以刘鑫侵犯其女儿的生命权为由,对刘鑫提起了民事诉讼,索赔200余万元。

江歌案刘鑫嫁人了

没有,应该没有人会选择跟她结婚了。

江歌案沸沸扬扬,室友刘鑫的丑陋面孔闻名于天下,和江歌案有关的一切都成为了众人关注的焦点。事情发展到今天,所有的过程都被大家一遍一遍收集,推断,怀疑,一点一点的琢磨出事情的大概真相。有证据链,有时间线,有逻辑,有怀疑的理由,无数的人都贡献出了自己独特的思维角度和判断方向。让刘鑫的真面孔大白于天下,让凶手陈世峰在众目睽睽之下。

江歌被杀现场照片

江歌案: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

在日本东京留学的青岛女大学生江歌在自己的公寓内被残忍杀害。被发现时她倒在血泊中,头部遭利刃砍伤,脖子多处受到刀伤,伤口达10厘米,送往医院时由于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2016年11月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12月11日,此案将在东京开庭审理。

下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及众多中国留学生志愿者,在东京池袋西口公园集会,征求民众署名支援。12月20日,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晚,江歌妈妈发文宣布将对其同学刘鑫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据陈世峰的律师说,江歌用肘部多次按门铃,但是刘鑫都没有给江歌开门。陈进行正当防卫致江歌死亡。陈方律师主张江歌致死是因为第一刀大量出血致死。

根据日本死刑审判制度:日本的法院不大可能判处陈世峰死刑,他估计量刑可能是无期徒刑。在日本判死刑条件严苛,需要3个法官中2个法官同意死刑,并且6个裁判中有3个裁判同意,死刑才可生效。

江歌被刺血

简单概述就是刘鑫把江歌关在了门外,这间接导致了江歌被刘鑫前男友给杀害了。

起因是因为江歌的女朋友刘鑫被前男友骚扰,江歌同意收留刘鑫一起住。

2016年11月3日凌晨12点前,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去车站接她回家。江歌随后赶到车站,把刘鑫接了回去,但到了她住的公寓楼,刘鑫的前男友在公寓楼前等着,三人发生了争执。然后江歌把刘鑫叫进了房间,和那人自己争论,阻止那人进房间。然后,刘鑫和她的邻居听到尖叫声,出来的时候发现江歌躺在走廊里,脖子被刺了几刀,血流不止。警察赶到后,江歌立即被送往医院,但失血过多,无法挽救生命。江歌的妈妈说,江歌去车站接刘鑫的时候,她们一直在说话,这段对话一直持续到18分钟,她女儿才被杀。

在事件发生后,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全力介入,要求日本警方尽快破案,并派工作人员看望江歌的母亲。

在日本,华人华侨也表达了对江歌母亲的慰问。2016年11月4日晚,江歌的母亲抵达日本,5日前往日本警察局参与案件的调查。司法解剖结果显示,江歌死于颈部刺伤失血过多。

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公布案件调查进展,以谋杀罪对中国男学生陈世峰发出逮捕令。据日本警方调查,犯罪嫌疑人是与江歌生活在一起的女孩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11月7日,在日本警方发出逮捕令之前,日本警方以恐吓为由逮捕了陈世峰。陈世峰被捕后,日本警方调查陈世峰与江歌案是否有关联,并确认与江歌谋杀案有关。

事情发生后,刘鑫的做法真的让人心寒。

江歌被杀的整个过程中,刘鑫没有选择报警,也没有去外面寻求帮助。后来警察到了,带着刘鑫去调查。在问刘鑫的时候,刘鑫居然说不认识凶手。就在整个事情即将结束的时候,刘鑫的真面目暴露了出来。在江歌追悼会上,刘鑫一家没有出现。因为她并不感到内疚,如果江歌不舍命保护他,我相信刘鑫会被杀。刘鑫的做法真的很可悲,你的朋友在用生命保护你,你却一点感恩之心都没有。

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刘鑫没有伤害江歌,却把刘鑫告上了法庭。

其实我觉得刘鑫代表了一种社会现象。有些人不在乎自己的生命,却想保护你。但你不但不站出来说一些公道话,还多次侮辱为救你而死的当事人的母亲。这比寓言里的农夫和蛇还惨,我认为这种行为是错误的。

江歌面相大凶

2016年11月3日凌晨,江歌在自己的租住地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门口,突然遇害。作案者名叫陈世峰,是江歌朋友刘鑫的前男友。2017年12月20日,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年仅24岁的江歌不幸殒命,母亲江秋莲一直没有从丧女之痛中走出来。案发之前,刘鑫与陈世峰发生感情纠葛,此后借住在江歌的住所,凶案发生时,刘鑫就在一门之隔的房屋里面。

江歌母亲江秋莲反复考虑后,决定对刘鑫提起生命权相关的民事诉讼,包括200余万元的赔偿诉求。

2019年10月,江秋莲到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法院受理立案,并于2020年6月5日、11月20日召开两次庭前会议。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歌遇害的全部经过

2016年11月3日凌晨12时前,江歌接到刘鑫的电话,希望她到车站去接她回家。江歌于是赶到车站,接回刘鑫,但是在抵达居住的公寓楼时,刘鑫的前男友等在公寓楼前,三人发生了争辩。随后江歌叫刘鑫先进房间,自己与这名男子辩论,并挡着这名男子不许其进屋。

接着,刘鑫和邻居听到了尖叫声,出来一看,江歌倒在走廊里,脖子被刺数刀,直冒鲜血。警察赶到后将江歌立即送往医院,但是因为失血过多,没能挽回她的生命。江歌的母亲说,在江歌去车站接刘鑫的时候,俩人一直在通话,这一通话,一直持续到女儿遇害前的18分钟。

以上内容参考-江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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