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俪邓超的爱情故事

孙俪邓超的爱情故事,第1张

从民间故事可以了解到当时的文化背景和人文情怀

下面是我为大家推荐的孙俪邓超的爱情故事:

缘起《幸福像花儿一样》

"我喜欢每天静静地看着她"

早在一起拍《幸福像花儿一样》时,邓超就悄悄喜欢上了孙俪,但"拍完《幸福像花儿一样》一年后,我们才好上的"。邓超说,孙俪在剧组里特别乖,休息的时候也不跑出去玩,就安静地呆着,"我想我那时就是喜欢上了这么文静的感觉,每天然后让人将朱其林夫妇人押到石磨民国年间,有个周姓的大户人家,听说以前是什么了不起的王府,家道厚实,就连在这户人家里做丫鬟的,那都是穿金戴银的。下面。两人吓得胆战心惊。"老人家,今天处死你的儿子儿媳就由你来执刑吧。"我就静静地看着她"。

做怪相吸引她注意力

"聊着聊着变成了哥们儿"

邓超追孙俪其这个记载的中心意思就点,当年地球上没有人,是女娲创造了人。她怎么创造的呢?就是用黄土和泥,与现代的泥塑大师样,将润出来的。唐代诗人李白也相信这个传说,其《上云乐》中称,"女娲戏黄土,团作愚下人。散在合间,蒙蒙若沙尘。"实没用多少"花招",而是很简单地先做哥们儿再 人。"一开始就是跟剧组的同事聊天,聊着聊着发现就我们俩最有感觉,然后就成了很好愿你身体健康,长生不死,的哥们儿。"邓超说,那时候他为了讨孙俪欢心,经常在孙俪拍戏时做怪动作令孙俪笑场。

喜欢甜蜜蜜地粘着

"孙俪最需要的就是疼爱"

正在热恋的情侣总有说不完的话,邓超和孙俪也一样第位商人问道:"阿凡提,地球的中心在哪儿?"。"孙俪最需要的就是疼爱,不管去哪儿我总挂念着她。"邓超说,孙俪的所有喜好他都清楚地记在心里,她最爱的小动物、毛公仔,她喜欢吃的菜当然,邓超并不是只有付出没有收获。邓超过27岁生日时,孙俪就送了他一台很专业的相机。"这是个意外的惊喜,之前我可一点不知道。"

坦然面对所有挫折

"我们的爱情也需要保护"

邓超少年时期曾非常叛逆,染头发、扎耳洞、打架,根本就是个家长眼里的"坏小孩",可孙俪却一直是乖乖女。所以大家都不相信他们会长久,经常有人爆料说邓超和孙俪分手了。邓超卢大爷不满地说:"花,我真不该同意你给我翻盖屋顶啊!你这弄,房子原来不漏的地方现在也漏了。你说,现在怎么办?"说,他不知道这些爆料的人目的何在,所以他才要求自己尽量不对媒体说感情上的事,"我和孙俪的爱情和所有人的爱情一样需要保护"。"我不在乎在外人面前展现我们的亲密,我们是他怎么才能逃过她的眼睛呢?年青人想了好久,可就是想不出好法子。他干脆扛着枪打猎去了。看见远处有只乌鸦,他仔细瞄准,正要开枪,乌鸦突然叫道:"别开枪,吾报答你的!"他放下了枪,继续往前赶,不久便来到了片湖水旁。在那儿他发现了条鱼从水的深处跃上水面,他又举枪瞄准了,鱼儿叫道:"别开枪,吾报答你的!"他于是让鱼儿继续跃上跃下。接着他又遇到只跛脚的狐狸,他开了枪不过没有打中,只听狐狸叫道:"你最好帮我把脚上的刺 。"他于是照做了。可当他正要杀掉狐狸并剥下它的皮时,狐狸叫道:"别杀我!吾报答你的!"这位年轻人放走了它。什么样就是什么样,没有必要装给大家看。"

我们不会爱了算了

"享受热恋,但不拒绝婚姻"

曾经一度,在单亲家庭里成长的经历对孙俪造成了一些感情上的困扰。她曾说她很难相信爱情,她还曾说,她不会结婚,要一直留在妈妈身边。但有了邓超以后,这些都已经抛到脑后了。邓超笑着说:"显然今天她的想法已经改变了,不改变也不会和我谈恋爱了。"

邓超说,因为天生性格比较直率,相比物质,孙俪更看重感情。所以,两人更在意"来电"的感觉。"结婚是自己的选择,我们会顺其自然,而且我们很享受现在热恋的感觉。不过,如果我求婚的话,她不会拒绝。"

邓超孙俪的恋爱进行曲

第一印象邓超很可爱孙俪像男孩

邓超笑着说,孙俪此时,姚为仁已被带上公堂,口口声声咬定姓翁的行凶在先,他是被迫夺刀自卫,慌乱中划断了翁老汉的喉管。崔知县冷笑道:"你是哄骗书呆子,还是以为我收零的银子?你自己看,你喉间那刀痕,分明是人小心翼翼比画着割出来的,哪里像争斗所伤?"姚为仁瞠目结舌,只恨自己计划不周,只好闭口不言。此时,他感到脖子上的伤痕刺痒难耐"请这时,张原的奶娘急匆匆跑来:"不好不好了,新房喜帐莫名其妙自燃了"相信我!吃了这果实,定会治好马大叔的病!",这真是自作自受哇!觉得他很可爱。"孙俪告诉过我,拍《幸福像花儿一样》的时候觉得我很可爱。她说我是个很有趣的男孩,而且很会演在美丽的马兰山,生活着千百岁的树公公和群可爱的小动物。他们最喜爱的人是马兰花的花神马郎。戏。在我认识她之前,她就看过我演的两三部话剧了。"而邓超看孙俪,则觉得她像个男孩。"她大大咧咧的,性格上比较果敢、直率。"

家长把关两个妈妈都特喜欢

孙俪曾经说过,她交男朋友肯定会第一时间让妈妈把关。邓超告诉记者,孙妈妈见邓超时,第一眼就觉得蛮喜欢。而且他第一次见孙妈龙, 是古代传说中的两栖动物, 它产生于华夏图腾文化, 远古的皇帝均以龙作为图腾。 珠, 即珍珠 、夜明珠, 龙珠可避水与火, 是吉祥的象征, 民间喜欢在佳节崆斓涫本侔煳枇表演以示庆贺。 舞时由人持彩珠(也叫彩球) 与双龙戏舞, 称龙戏珠或双龙戏珠。 这舞龙形式及以后出现的舞龙绘画图案, 都是由个民间传说故事引申出来的。妈时一点都不紧张,觉得自己人好,对孙俪也好,她妈妈一定会感受到。有趣的是,邓然而,这时候,刚巧遇到余老爷要出门,只见余老爷披着毛皮,丫鬟趁着伞,正准备踏出门,却被他亲眼看到这幕,这让余老爷非常生气,喝道:"岂有此理,你这家丁好生凶狠,别人说了,不过是要个馒头或者件单衣,你不给也就罢了,为何还要打人"妈妈也特别喜欢孙俪。邓超说,他妈妈一早就看过孙俪演的戏,以前还不是他女朋友的时候就挺喜欢她,觉得这个女孩不错,现在做了儿子的女朋友,那还能不一帆风顺吗。

热恋感觉爱得越久越欣赏对方

恋爱谈了这么久了,邓超对孙俪的欣赏不但没有减弱,反而与日俱增。"我心中好女孩一定要孝顺、善良、有爱心。而孙俪的优点显然比这个更多。孙俪真诚、率性、善良太多了,再说下去好像有点夸得过分了。呵呵。最让我感动的是她对我特别体贴。有段时间我脚受伤了,她就买很多红花油和各种药,帮我用热水泡脚, 活血,那一刻的幸福另外,在战争期间,不少官吏和普通百姓常因战败而以身殉城、殉国。在这类殉城、殉国的自杀行为中集体自杀的情况居多,府也不少。如:年,李自成攻陷北京,崇桢帝自缢煤山后,许多大臣践谓烈妇烈女相随而死,导演出幕"甲申殉难"的悲剧。年,扬州城被清兵攻下后,时间官员、医生、船员及儒生以死殉城者很多,府死义者也不少。江都城陷后,殉城者更多,府中就有誉之为"江都程氏烈"、"孙道升门节烈"等。足以让我享受终生。"

而对孙俪,邓大竹城边改革开放后建有风光秀丽的东湖公园,园里也曾建有座阎王殿,殿里塑有阎王外,身后还有位天子娘娘,建此殿的目的就是为了纪念土生土长在大竹的这位姑娘,即那位美丽的阴间天子娘娘。超说他会做个"完美丈夫"。"我知道她需要一个孝顺、有责任心的丈夫,我会尽量向她心中的完美去靠。她老说我比较像小孩,她比较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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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蛙小牛鸭子鹦鹉狐狸灰狼考研逃犯古代玄武门

  当中原政局不稳,或者群雄割据之际,中外的和亲便会更趋频繁;特别是当域外存在比较强大的游牧人政权时,中原各派势力则往往会竞相与之和亲,目的在于借此壮大自己的实力,以在争霸战中取胜。在突厥与回纥兴盛于中亚地区的数百年中,中原诸政权与之有过许多次旨在“借助外力”的和亲。当中原统治者处理比较得当之时,尚能利多弊少;若过于急功近利,则难免后患无穷。

  唐代的第一任君主李渊在创业之际,曾经主动地向突厥提出过和亲之议。隋恭帝义宁元年(617)五月,突厥数万骑寇侵李渊的据地太原。李渊势薄,难以抗敌,只得任其来去自由,摆出一副“空城计”的样子。这反而令突厥惊疑不定,以为李渊另有伏着,遂生敬畏之心,连夜撤兵。李渊看出突厥的心理,认为可以利用,便谦卑地修书一封,要求突厥助他逐鹿中原:“我今大举义兵,欲宁天下,远迎主上,还共突厥和亲,更似开皇之时,岂非好事?且今日陛下虽失可汗之意,可汗宁忘高祖之恩也?若能从我,不侵百姓,征伐所得,子女玉帛,皆可汗有之。必以路远,不能深入,见与通和,坐受宝玩,不劳兵马,亦任可汗。一二便宜,任量取中。”

  在此,李渊虽然仍假借了隋王朝的名义,“邀请”突厥协助他平定中原天下,但是事实上他根本未奉任何隋朝帝君的旨意,因此只能视作是李渊为实现个人政治野心而联结域外武装之举。后来的事实表明,突厥只愿拥戴李渊为帝,而不肯再行尊隋,因为他们相信李渊能够信守诺言,日后给予突厥大量财物,而隋帝则只会在事成之后再对突厥加以征伐。李渊尽管表现出一再逊让的姿态,但最终还是以掩耳盗铃的方式,尊隋主为太上皇,另立代王为帝,实际上接受了突厥的条件。

  斡旋于李渊与突厥之间的刘文静向始毕可汗允诺:“愿与可汗兵马同入京师,人众土地入唐公,财帛金宝入突厥。” 突厥受此诱惑,欣然同意,于是迅速遣发兵士和马匹前来作此“交易”。李渊毕竟相当了解突厥的秉性,只是有限度地接纳了突厥的军队与马匹,因此没有让突厥人过分肆虐于中原大地。即使如此,李渊为争霸天下而借助于域外武装的客观事实却十分明显。

  关于李渊与突厥的和亲之事,史文记载并不详细。《旧唐书·宗室传》谓襄武王李琛在隋义宁(617-618)中曾与太常卿郑元 一起赍女妓前赴突厥,遗送始毕可汗,以结和亲。《唐会要》卷九十四及《册府元龟》卷九十八所言皆相类似。若据此说,则似乎李渊与突厥始毕可汗之“和亲”只是送去了几个女妓。但是按照当时李渊迫切有求于突厥的大形势来看,他连信末的署名都只敢谦逊地称“启”而非“书”,那么在历来为中外重视的“和亲”一事上,难道竟敢如此草率和敷衍了事?再说,若非李渊郑重其事地和亲,当时国势正盛,“恃功骄倨”的始毕可汗也不可能在武德元年(618)八月特意为和亲事遣使来报。因此,我们不能不怀疑后世史家“为贤者讳”,删去了李渊将公主送往突厥的史实,而只是含糊其辞地提到同时赠送的“女妓”。

  当然,不管李渊以何许样人物进行“和亲”,由于他比较明智地控制了突厥参预中原纷争的程度,因此其负面影响较诸其他情况下的“和亲”要小一些。

  唐廷与回纥的和亲,始自天宝十四载(755)的安史之乱以后。安禄山造反,旋即夺取两京,唐玄宗逃奔蜀地,大唐江山岌岌可危。肃宗在至德元载(756)七月于灵武继位之后,便欲借助外夷兵力来讨平安史反军,拯救垂危的唐朝政权。正是出于这样的目的,才封已故邠王李守礼之子承寀为敦煌王,与将军石定审一起出使回纥。回纥可汗以女嫁给承寀,肃宗则相当优厚地封之为“毗伽公主”,这便是唐王朝与回纥的首次和亲。

  在此同时,回纥的葛勒可汗求尚唐公主。肃宗对此事十分重视,于乾元元年(758)七月即以幼女封为宁国公主,降嫁回纥。启程之日,肃宗亲自送宁国公主到咸阳驿站。宁国公主作为“天子真女”而远嫁外夷,在中原王朝实施和亲政策以来,似乎尚属首例,这足以表明唐政权此时是多么地有求于回纥。当然,回纥也未令唐廷失望:可汗在八月即献马五百匹,并令王子骨啜特勤及宰相帝德等骁将率领三千骑兵“助国讨逆”。

  葛勒可汗在乾元二年四月即去世,宁国公主得以返还中原。去年以媵女身份随同她一起出降的荣王李琬之女,则被回纥号为“小宁国公主”而继续留在回纥,历配英武、英义两位可汗,生二子,直到德宗贞元七年(791)才去世,在回纥生活达三十余年。

  在小宁国公主晚年,回纥的合骨咄禄可汗屡次请求再尚中国的其他公主。德宗由于曾经受辱于可汗,故不欲允婚。宰相李泌则从大局出发,坚持认为应该与之和亲,德宗遂在贞元三年(787)同意将第八女咸安公主嫁给可汗。回纥在翌年十月派遣宰相以下一千多人的庞大迎亲使团,前来中原迎接公主。回纥如愿以偿,便恭敬地上书,表达其“友善”之意:“昔为兄弟,今婿,半子也。陛下若患西戎,子请以兵除之。” 可汗所谓“西戎”,当指吐蕃等部;由此言观之,则德宗之许嫁咸安公主,虽不若肃宗时期的和亲那样明显地旨在借兵,但是也多少包含了这类意思,要之,这是并不自愿的“睦邻”之举。

  咸安公主初嫁天亲可汗,继而从俗,相继嫁其子忠贞可汗、其孙奉诚可汗,乃至由相国而立的怀信可汗。咸安公主死后,回纥又曾多次要求和亲通婚,中原方面则迁延拖宕到长庆元年(821),以穆宗的第十妹(或谓第四妹、第五妹)为太和公主,降嫁回纥的崇德可汗。

  三年后,崇德可汗卒,太和公主又相继历昭礼、彰信、㕎馺、乌介诸可汗,按照古代北方游牧民族的惯例,公主可能均曾成为他们的“可敦”(妻子)。

  唐自肃宗时代起,与回纥频繁和亲通好,最初明显地是旨在借助其强大武装,收复失地,所谓“土地、人众归我,玉帛、子女予回纥”。嗣后的和亲、赏赐,以及大规模的丝马“交易”,也多是迫于无奈,一方面念回纥曾有收复两京的“大功”,另一方面也害怕不能满足其欲望后,导致武力侵扰的严重后果。如果说,早期与回纥的和亲通好利多弊少,或利弊相当,那么后期的和亲则似乎越来越得不偿失了,武宗于会昌二年(842)在《赐太和公主敕书》中所言之语,便足以揭示这一事实:“姑远嫁绝域二十余年,跋履险难,备罹屯苦。镲先朝割爱降婚,义宁家国,谓回鹘必能御侮,安静塞垣,使边人子孙,不见兵革,射猎者不敢西向,畏轩辕之台。今回鹘所为,甚不循理。蕃浑是朕之人,百姓牛羊,亦国家所有,因依汉地,遂致蕃孳。回鹘托以私雠,恣为侵掠。镲” 与回纥和亲之利,在此荡然无存了。

  然而,还有更加等而下之的“和亲”,这即是北朝末年,东魏、西魏、北齐、北周竞相拉拢柔然、突厥,与之通婚,乃至为了争夺“和亲”的资格而相互勾心斗角,费尽心机,并不惜馈赠大量金钱。当然,其动机十分清楚,即联结强大的突厥,合击自己的政敌,以达到独霸中原天下之目的。

  北魏的最后一任君主孝武帝在永熙二年(533)四月,诏令范阳王元诲的长女琅琊公主降嫁柔然主阿那 ,但是未及成婚,北魏已经分裂成东魏与西魏,孝武帝本人西奔入关,投靠宇文泰。嗣后,东、西 魏两个政权便在与柔然和亲一事上展开了激烈的争夺。

  西魏文帝以孝武时的舍人元翌之女为“化政公主”,嫁予阿那 的兄弟塔寒,自己则纳阿那 的女儿为皇后,同时送给他大量金银丝帛。柔然于是帮助西魏对付东魏,阿那 扣留了东魏的使者元整,不久后杀害之;并在元象元年(538)相继寇掠东魏的幽州、肆州等地,致使柔然与东魏的关系一度十分紧张。此时,执掌东魏朝政大权的高欢主张以慰抚之法争取柔然,主动作出友好姿态,双方才在兴和二年(540)恢复往来。

  适逢嫁给西魏文帝的阿那 之女病故,东魏便乘机派出使团前赴柔然进行挑拨,谎称其女是被文帝和宇文泰所害;而遣嫁的化政公主,也是疏族假冒。另一方面,则自夸东魏乃是元魏政权的“正统”所在,柔然若与己方结亲,东魏必定遣嫁嫡亲的真公主,并还会发兵帮助柔然,向西魏报仇雪耻。阿那 被诱得怦然心动,遂与东魏结好,遣使入朝,为其子庵罗辰请婚。兴和三年(541)六月,被改封为兰陵郡长公主的常山王元骘之妹乐安公主正式降嫁庵罗辰,仪式隆重,馈赠丰厚。翌年,阿那 之孙女邻和公主嫁高欢的第九子长广公高湛(即后来北齐政权的武成帝)。武定四年(546),则又由孝静帝作主,让高欢纳阿那 的爱女为妻。从争夺和亲的结果看来,似乎东魏更为成功,因为史载此后直至东魏结束,柔然对其边境并无侵扰。不过,东魏为这些和亲而付出的高昂经济代价却也不小。

  高氏的北齐政权和宇文氏的北周政权分别继承自东魏和西魏,而北齐、北周在对外和亲方面的争夺,亦如东、西魏一般,异常激烈,所不同者只是其对象由柔然换成了突厥,因为此时突厥已取代柔然,成为蒙古高原上的霸主。

  在西魏末的恭帝时期(554-556年),突厥的木杆可汗就曾答应将女儿嫁给当时的无冕帝君宇文泰,但是宇文泰未几去世,故婚事不及操办。待到宇文氏正式建立北周政权,为了与北齐争霸中原,便愈益希望获得突厥的和亲,木杆可汗遂以另一位女儿许给武帝宇文邕。然而,北齐不甘落后,也立即遣使赴突厥求婚,并且允诺更加丰厚的赠礼。突厥为利所诱,便有悔约之意。

  北周武帝得知消息,不敢懈怠,马上派遣干练的杨荐、王庆等人出使突厥,一方面责以“道义”,另一方面更 之以利,费了不少周折,终于使突厥可汗回心转意,与武帝定下婚约,直到天和三年(568)才最终迎来突厥的阿史那氏皇后。静帝大象元年(579),北周又以赵王宇文招之女为千金公主,遣嫁突厥。北周耗费了无数人力财力,争得与突厥的和亲,总算使突厥常常以“盟友”的身份,助它伐齐;至于突厥在伐齐之时对吏民百姓的抄掠蹂躏,则不在关心之列。

  中原诸雄相争,往往不惜巨资,乃至卑辞恳求,争与域外强大政权和亲通好,以借助其军队攻击政敌。这类和亲至多有利于统治者个人(有时连这点都难满足),对民众与国家而言,其弊端显而易见。隋文帝在一份诏书中追述北周、北齐与突厥的和亲状况时的一番话,大致上概括了这种“和亲”的弊病:“往者魏道衰敝,祸难相寻,周、齐抗衡,分割诸夏。突厥之虏,俱通二国,周人东虑,恐齐好之深,齐氏西虞,惧周交之厚。谓虏意轻重,国逐安危,非徒并有大敌之忧,思减一边之防。竭生民之力,供其来往,倾府库之财,弃于沙漠,华夏之地,实为劳扰。犹复劫剥烽戍,杀害吏民,无岁月而不有也。恶积祸盈,非止今日。”

  五.和亲利弊简评

  通过以上数节的探讨,大体上可对古代中国“和亲”问题的利与弊作如下简要评价:

  一 就和亲的动机而言,任何时代的任何一方,几乎都毫无例外地带有浓厚的功利主义色彩,并且属于急功近利之类。

  即,只图解决短期内的迫切问题,而无暇顾及长远的利弊得失。汉高祖以及其后数帝的和亲,显然都出于万般无奈,因为当时匈奴实在太过强大,而汉朝初建,国力尚弱,因此只能采用和亲的形式,输出无数缯絮财物,以求得暂时的安宁。吕后受冒顿单于的肆意侮辱后,竟能忍声吞气,便足以反映出和亲往往是弱小一方被迫的求和之举。

  当然,主动和亲的例子也不鲜见,如汉武帝谋求与乌孙和亲便是。然而,其目的在于连结乌孙,“断匈奴右臂”,实施远交近攻战略,则利用“和亲”而争取外交同盟军的主旨十分明显,亦即是说,其用意依然离不开“功利”二字。隋王朝对于突厥的“离间”政策被认为相当成功,也著称于后世,而离间突厥的一个重要手段即是“和亲”,对突利可汗、射匮可汗等人的许婚均是。隋廷直截了当提出的交换条件,便是要求接受“和亲”者击灭自己政权内的另一派,或杀死自己政权内的某一重要人物。毋庸赘言,这种“和亲”只不过是一笔简单的人命交易。

  东魏与西魏,北齐与北周,本来就是同时代争霸中原的两对“冤家”。它们的当务之急,不是防备被对方击败,就是设法如何击败对方,所以其重大政策几乎都环绕着这一主题展开,与境外强大游牧政权柔然或突厥的“和亲”也属此例。通过低声下气的恳求,引进域外军队,参预境内战争,以确保一己之私利,对于这类“和亲”,即使斥之为“丧权辱国”,也不过分。李渊以和亲换取突厥始毕可汗的出兵,虽然勉强挂着“匡扶隋室”的幌子,但是连他自己也认为这仅仅是“掩耳偷铃”之举,实质上亦是为了自己争夺天下。至于唐肃宗通过和亲而获得回纥援军,以至收复两京,重建大唐江山,尽管颇似“讨伐逆乱”,但是这种和亲所体现出的功利色彩,却昭然若揭。事实表明,其后遗症确实相当严重。

  对中原政权来说,“和亲”固然多为权宜之计,对于域外诸族而言,则“和亲”更是纯属“交易”。首先,财物是第一位的。当初匈奴同意与汉和亲,主要还是贪其币帛,所以乌维单于认为只有按故约(“汉常遣公主,给缯絮,食物有品,以和亲”——《汉书·匈奴传上》)才能接受和亲。其次,中原王朝毕竟为传统大国,在域外“夷狄”中具有很高威望,故外夷也颇有意于利用与中国的和亲而提高自己在诸族中的领袖地位;或者,至少借着与中原王朝的这点“亲谊”,保护自己免受或少受其他强权的侵凌。上文谈到的乌孙,虽然表面上是汉廷试图利用它来“断匈奴右臂”,但最终倒是它依靠了汉朝军队才未遭匈奴击灭。

  总的说来,无论是中原王朝,还是域外诸族,都将“和亲”作为一种政治或外交策略,用以解决当前迫切的具体问题,只是权宜之计。因此就其动机而言,都是非常自私的、利己的,甚至是短视的,以至产生相当大的负面影响。

  二 就和亲的经济后果而言,中原王朝的损失十分严重。“和亲”即意味着通好,而古代中外“通好”的主要表现方式,便是域外“进贡”,中原“回赐”,或者是开放互市。

  综观这些“贡-赐”或“互市”,在大多数情况下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真正“贸易”,因为交换的经济价值远非对等。中原王朝方面往往不是厚赐对方,以示“大国风范”,就是被迫输出无数金银财帛,以换取暂时的边境安宁;当然,若欲引入域外武装,帮助自己逐鹿中原,则更需支付大量财物。

  汉高祖采纳娄敬建议,与冒顿单于和亲通婚之后,“岁奉匈奴絮、缯、酒、食物各有数”(语见《史记·匈奴列传》)。汉廷馈赠的财物究竟为数多少,史无明文,不过,狐鹿姑单于在征和四年(前89)致武帝信中提出的要求,可以作一参考:“岁给遗我 酒万石、粟米五千斛、杂缯万匹。”(语见《汉书·匈奴传上》)自高祖开始,经惠、文、景诸帝,西汉与匈奴之和亲长达六、七十年,其间中原输出的财物与丝帛数量之巨可以想见;事实上,即使至武帝初年,也仍下令“明和亲约束,厚遇关市,饶给之”(《汉书·匈奴传上》)。

  匈奴呼韩邪单于及其继承者复株累若鞮单于,在西汉宣、元、成诸帝期间与中原王朝通好和亲(和亲的代表人物为王昭君),因此所获的赏赐更胜于其先辈:呼韩邪在甘露三年(前51)入朝时获丝帛八千匹、絮六千斤等物;黄龙元年(前49)再次入朝,获赐锦帛九千匹、絮八千斤等物;竟宁元年(前33)时所获礼赐则为黄龙时的一倍;其子复株累若鞮单于于河平四年(前25)入朝时,获赐锦绣和缯帛二万匹、絮二万斤等物;元寿二年(前1),来朝的乌珠留若鞮单于则获锦绣缯帛三万匹、絮三万斤等物。不难看出,中原王朝因与域外和亲通好而输出的财物,呈逐年递增之势。

  北齐、北周对峙于中原,相互间为了打击对方,力图联姻突厥,以借助其强大武装,这两个政权所付出的经济代价,又远远地超过汉代在与匈奴和亲方面所花费的财物。北周朝廷与突厥和亲后,不仅“岁供缯絮锦彩十万段”,并且特别优待居住在京师的突厥人,供给锦衣肉食,动辄千人之数。而北齐也不甘落后,尽量贿遗突厥,乃至国库空虚仍在所不惜。后世史家描述当时的形势道:“周、齐争结姻好,倾府藏以事之。”难怪突厥的他钵可汗狂妄地声称:“但使我在南两个儿孝顺,何忧无物邪?”“在南两个儿”当然是指北齐、北周,足见旨在“借助外力”的和亲,非但会导致财物的大量损失,而且国际地位也会急剧下降,徒然受辱于外人,可叹也夫!

  唐廷与回纥的和亲,发端于“安史之乱”以后,最初的目的显然在于借助回纥武装,以收复被叛军占据的都城及大片领土。最终固然“如愿以偿”,但是也开始了丝绸和财物大量外流的时代。流入回纥的财帛主要以“绢马交易”的形式支付,即,回纥将大量马匹“卖”给中原,唐廷则付给相应马价。然而,这绝非真正的“贸易”,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唐廷并不愿“买”,同时,其价格也高得惊人。中原王朝之所以被迫以高价“买”回纥马,只是因为回纥曾经立有收复江山的大功,且唐廷继续在与之“和亲通好”。这一苦涩的“交易”竟持续了百年之久,唐朝的衰败与此也不无关系。

  自肃宗以降,回纥每年要求中原“买马”,每马竟欲换绢四十匹,即使病弱之马亦索此价,而且动辄数万匹马。因此,尽管唐政府穷其所有,往往每次酬以缣帛百余万匹,也仍然“欠”下巨额马价。如德宗建中三年(782),回纥可汗声称唐欠其马价一百八十万匹丝绢;德宗无奈,下令以帛十万匹、金银十万两偿其马值(事见《通鉴》卷二二七)。在这段时期内,中原方面支付数万、数十万匹的丝绢,仅仅是“偿还”一小部分“债务”而已,至多聊以安抚回纥罢了。这样的“交易”导致唐政权“ 财力屈竭”(语见《新唐书·食货志一》),苦不堪言,普通百姓深受其害,也就可想而知。

  三 “和亲”政策之最大和最直接的牺牲者乃是妇女。

  尽管降嫁域外的女子有时并非真正的皇帝嫡女,但也大多为“金枝玉叶”,即皇室宗女,并且,毕竟冠以“公主”之号,其身份地位远高于普通民家女子。然而,她们一旦被确定为“和亲”对象,则立即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既要远离故乡与亲人,饱受思乡之苦,又必须“从胡俗”,在前任统治者死后,再嫁后任统治者,多者易嫁三、四次,即使嫁给先前的“孙子”,也无可奈何。在此,她们犹如商品一般,可以被随时转卖,自己没有任何抗争的能力;至于其他妇女可以享受的“爱情”之类,则与她们完全无缘。简言之,她们只不过是男性统治者用以换取政治利益的“物”,而非“人”。

  当娄敬建议汉高祖以嫡亲女儿鲁元公主降嫁匈奴单于,并极言种种利益时,吕后却坚持不允,声称自己亲生者只有一个太子、一个女儿,怎能“弃之匈奴”!(事见《汉书·刘敬传》)当时匈奴凌逼,汉廷情势危急,且吕后亦非普通的“儿女情长”之辈,她却仍然不让女儿降嫁匈奴,足知这类和亲之苦楚实在令人难以承受,吕后用了一个“弃”字,逼真地体现出降嫁公主实际上只是牺牲品。

  汉武帝以江都王刘建之女为公主,嫁给业已年迈的乌孙王昆莫。公主别居它处,一年始与昆莫一会,即使见面,也是语言不通,故而悲愁之极,作歌哀叹,希望能化作黄鹄归故乡。更有甚者,不久后乌孙王要求她改嫁自己的孙子岑陬,公主不愿,却被武帝一纸“从其国俗,欲与乌孙共灭胡”的诏书逼得再嫁其孙。 不难想见,遇到这类情况,和亲公主的心灵和肉体都会受到极大的伤害。

  有人认为,王昭君是难耐多年待在内宫的悲怨才主动请求和亲匈奴的,有人则以为是为了国家大局而毅然牺牲个人利益,嫁给呼韩邪单于的。事实上,不论哪种说法,都暗示了昭君之远嫁匈奴乃是出于“不得已”,故而表明此举对于她个人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事情。若非如此,当呼韩邪单于死后,昭君也不会请求回国。但是遗憾的是,成帝并未同意,而是“敕令从胡俗”,昭君便只得再嫁呼韩邪单于的前妻之子。

  唐肃宗以幼女为宁国公主,降嫁回纥可汗。临行之前,肃宗亲自送别,宁国公主哭着说道:“国家事重,死且无恨。”言辞虽然相当慷慨,但是隐含着这一和亲对公主个人所造成的苦痛,因此肃宗也禁不住泪流满面。果然,翌年可汗死后,宁国公主差一点按照其俗而被迫殉葬。其后的小宁国公主相继嫁给两位可汗;咸安公主则在二十年之中前后嫁过四位回纥可汗,于元和三年(808)去世。大致推算,其寿不会超过四十,寿命不长,显然与身心受到严重摧残有关。

  太和公主为唐宪宗的女儿,在穆宗时嫁回纥崇德可汗。数年后,崇德可汗死,其弟昭礼可汗立;八年后(太和六年,832),昭礼可汗被杀,其侄彰信可汗立;七年后,国乱,彰信可汗自杀,再立㕎馺可汗。太和公主在这十几年中很可能必须“从胡俗”,不断地改嫁新可汗,所受的折磨可以想见。未几,回纥被黠戛斯击破,太和公主遂归黠戛斯;然而,由十三姓尊奉的回纥新主乌介可汗则又将她劫走,流离颠沛,直至会昌三年(843)才得以返回故土。

  男性统治者安坐朝堂,而将涉及国家安危的重任交给一名弱女子,迫她深入穷乡僻壤,遭受种种折磨,以牺牲其个人终生的幸福来换取外交和政治上的“成功”(其实在许多场合未必成功),这样的“和亲”并不值得赞颂。

  四 从长远的客观效果看,和亲具有较大的积极意义。主要一点是促进了中原地区与域外的文化交流,这在唐太宗时期文成公主和亲吐蕃一事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贞观十五年(641),公主降嫁吐蕃主弃宗弄赞。弄赞以尚大唐公主为莫大荣耀,故处处依从公主,包括风俗习惯等:“公主恶其人赭面,弄赞令国中权且罢之,自亦释毡裘,袭纨绮,渐慕华风。仍遣酋豪子弟,请入国学,以习《诗》、《书》。 又请中国识文之人典其表疏。”在这种情况下,中原王朝的汉文化自然会逐步影响到域外各地;相应地,域外的“胡文化”也会或多或少地传播到中原内地。这有利于各地文明的发展。

  上文多次提及,伴随着“和亲”的形式,中原王朝有大量的丝绸、财物输往域外各地。尤其是丝绸,是为传统的中国土产,为古代世界的遥远地区所需求,中原王朝周边的游牧人亟愿充任中介者,将中国丝绸贩卖到其他地方,以便从中牟取巨利。因此,千百年来输出的无数丝帛,不仅仅散布到与中原王朝和亲的周边地区,还转运到更为僻远更为广大的地方。这大大推动了古代中国与这些地区间的经济交往。

  中外正式“和亲”的事例虽然不少,其绝对数量毕竟不大,但是,因和亲之风而导致汉族和域外其他诸族的民间通婚,却远远胜过官方的和亲。因此,随之造成的各族血缘融合的程度,也就不同寻常。异族之间的通婚与血缘混和,既有利于文明的交流和传播,也有利于相互间感情的增进和民族的团结。这即是和亲所带来的久远的积极影响。

  然而,“和亲”作为古代中国的一种外交政策或政治策略,我们在考察它时,就必须主要顾及它对于现状所产生的影响,而不能主要考虑其长远的客观效果。有鉴于此,我们可以断言,“和亲”之举弊多利少。

  [通观全文,论利尚可,论弊苍白、肤浅]

细君公主:第一个远赴西域的和亲公主

汉武帝时,经卫青、霍去病的打击,匈奴远走漠北。后来,汉武帝采取迂回战术,积极打通西域,实施“远交近攻”的策略,联合西域各国夹击匈奴。势力强大的乌孙国,成了汉朝主要的争取对象。

乌孙国原居住在祁连山附近,后被匈奴赶到今新疆温宿、伊宁一带,与匈奴一向是世仇。于是,汉武帝派遣使者到乌孙国,表示愿送公主下嫁,结为兄弟之邦,共制匈奴。元封六年(公元前105年),汉武帝封江都王的女儿细君为公主,下嫁乌孙国王昆莫。细君容貌美丽,气质高贵,乌孙国王喜出望外,封她为右夫人。但匈奴单于也极力拉拢乌孙,昆莫迫于压力,娶了一名匈奴公主为左夫人。

长在深闺、锦衣玉食的细君自然比不上匈奴公主适应塞外的生活。匈奴公主挽弓射箭,策马扬鞭驰骋草原。细君公主则度日如年,只能将满腔愁绪化成一首悲歌,整天抱着琵琶诉说思乡之情。

两年后,昆莫一病不起,由于他的儿子已死,由孙子岑陬继承王位。按当地习俗,子孙要继承祖父的妻妾。细君公主无法接受,向汉武帝请求归国,汉武帝答复说:“在其国,从其俗。”无奈之下,细君公主只得含悲忍辱再嫁岑陬。三年后,细君为岑陬生下一女,终于因为产后失调,再加上心绪难平,不久便忧伤而死。

解忧公主:中国历史上贡献最大的和亲公主

约公元前104年,汉武帝选派楚王刘戊的女儿解忧公主嫁给乌孙王岑陬。

岑陬暴毙之后,王位由岑陬的族弟翁归靡继承,此人身材肥胖,乌孙人称其为“肥王”。按照习俗,肥王娶了解忧。由于性情相投,解忧与肥王恩爱异常,并生下了元贵靡、万年、大乐三位王子。肥王对解忧关怀备至,言听计从,从而也拉近了汉廷与乌孙国的密切关系,双方信使往还不绝于途。这大大激怒了匈奴单于,双方关系紧张,一触即发。

公元前71年,匈奴单于发兵威胁乌孙国,要他们献出解忧公主,并和汉廷断绝一切关系。面对匈奴人的欺凌,肥王与解忧大为震怒,火速遣使邀请汉朝出兵,分进合击对付匈奴。汉朝立即兵分五路进击,同时又派人赴乌孙督战。匈奴大败,从此一蹶不振,汉朝北方边疆得到了一个较长时间的安定。汉廷与乌孙的关系也更加密切,解忧的地位如日中天。

后来肥王一病不起,王位归还了岑陬的儿子泥靡,因暴虐天道而被称为“狂王”。解忧依俗又下嫁给狂王。后来王族内乱,汉朝派人率兵进乌孙进行军事干预,平息了内乱,解忧长子元贵靡做了大国王。

解忧公主从汉武帝太初年间远嫁乌孙,在西域生活了50多年,四朝三嫁,在其长子及幼子相继病死后,上书宣帝表示“年老思故乡,愿得骸骨归汉地”,情意哀切,甚为感人,宣帝便派人把她接了回来。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年已七十的解忧终于回到长安。

昭君:最善良的和亲公主

王昭君生于公元前52年,南郡秭归县人,天生丽质,聪慧异常,精通琴棋书画。公元前36年选秀入宫,因不肯贿赂画师毛延寿而无缘见汉元帝,被贬入冷宫3年。

北方的匈奴经过近三十年的内讧,于公元前36年呼韩邪单于在汉朝的帮助下将内乱平息。为密切双方的关系,呼韩邪单于于公元前33年亲自入汉,请求和亲,以结永久之好。汉元帝欣然应允,并召后宫妃嫔议亲,王昭君自愿和亲。元帝赐她锦帛及黄金美玉等贵重物品若干,并亲自送出长安十余里。

昭君出长安,历经一年多,于第二年初夏到达漠北,受到匈奴人民的盛大欢迎,被封为“宁胡瘀氏”。昭君出塞后,汉匈两族团结和睦,边境安宁。不幸的是王昭君与呼韩邪单于结婚仅两年,单于去世,生下一子名伊屠智牙师。依俗王昭君必须下嫁呼韩邪单于第一瘀氏所生的长子雕陶莫皋单于。尽管王昭君不能接受,但她还是依胡俗下嫁,又生了两女,即须卜公主与当于公主。公元前20年,雕陶莫皋又死,昭君自此寡居。一年后,年仅33岁的王昭君郁郁而终,厚葬于归化(今呼和浩特市南郊),依大青山,傍黄河水,后人称为“青冢”。

王昭君出塞的几十年内,汉匈两族和睦相处,使饱经战乱之苦的老百姓享受到了安定和平的生活,王昭君也深受两族人民的爱戴。

文成公主:留下千古佳话的和亲公主

吐蕃人是藏族的祖先,很早就在青藏高原上过着农耕和游牧生活。七世纪前期,吐蕃杰出的首领松赞干布做了赞普,统一了青藏高原上的许多部落,建立了强大的奴隶制政权,定都逻些(今拉萨)。松赞干布爱慕唐朝的先进文化,于唐贞观八年(公元634年)派出第一批使臣访问长安,唐也派出使臣回访吐蕃。以后,松赞干布几次派亲信大臣带着珍贵的礼物来长安请求通婚,唐太宗均未允。

公元640年,松赞干布大相(宰相)禄东赞,带100多人备黄金五千两和珍宝数百件再次来长安求婚。唐太宗终于答应把宗室女文成公主嫁给他。公元641年,文成公主在江夏王李道宗的护送下,带着丰厚的嫁妆以及谷物、果品、蔬菜的种子,药材、蚕种,还带了大批医药、种树、工程技术、天文历法等方面的书籍和许多工匠等入蕃。松赞干布带着大队人马到柏海迎接,并在那里举行了隆重的婚礼。松赞干布还在逻些按唐朝的建筑格式,为公主专门建造了一座城郭宫殿。

文成公主在吐蕃生活了四十年,为汉藏两族人民的友好联系和发展藏族经济文化作出了很大贡献,她的事迹被后人编成藏戏演出。至今在拉萨市的布达拉宫和大昭寺内还供奉着松赞干布和文成公主的塑像,她的和亲成为流传千古的佳话。

歧国公主:历史上最辉煌的和亲公主

当初,金朝打辽朝的时候,曾经向蒙古借兵,并许下灭辽后重金酬谢。但是,金朝不讲信用,致使蒙古各部仇视女真贵族,由此蒙古也经常出兵攻打金朝。

贞祐二年(1214年)3月,成吉思汗指挥部队打到了中都(今北京,当时是金国的首都),驻中都城的北郊,围困金朝。金人被蒙古大军围困在中都城里,出于无奈,金宣宗只好向蒙古求和,接受成吉思汗提出的撤兵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金国的公主嫁给他和亲。成吉思汗派使者进城挑选新娘。

当时金朝历届皇帝的女儿中,一共有7位公主尚未出嫁,经过讨论,决定让岐国公主嫁到蒙古。

金朝怀着让蒙古人快点儿撤军的心情,火速送公主出嫁。

岐国公主到大草原的时候,蒙古人都非常高兴,因为自己的大汗娶了原来宗主国皇上的女儿,而且这个公主还很尊重大汗,也尊重蒙古人的各种习俗,所以,蒙古众人都尊称岐国公主为“公主皇后”。

不久,歧国公主被成吉思汗封为皇后,并跟从成吉思汗南征北战。当时,西域及中亚各国、各个部落,西亚大片地区都被成吉思汗征服,他们上表朝贺时按照风俗礼节,都把岐国公主的名号和成吉思汗并称,那时的岐国公主是和成吉思汗一样的享有盛名。这是以往历朝历代的和亲公主享受不到的荣誉。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通过夏、商、周三代,尤其是通过周代,基本上建立与固定下来,而到了秦、汉时期,则有进一步的发展。

一、婚龄

古人是主张晚婚的,认为一定要等性功能健全和发育成熟才能结婚。上一章虽述及《黄帝内经·素问·上古天真论》说,女子二七天癸至,即十四岁始来月经;男子二八天癸至,即十六岁才开始遗精,如果这时“阴阳和”(即性交),则可能有子。但是这时性功能并未完全发育成熟,还没有进入合适的婚龄。女子要等到三

七二十一岁,始能“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男子要等到三八二十四岁,才能“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而长极”。所谓“肾气平均”,就是指性器官和性功能得到了均衡、正常的发展,性器官和性功能都比较成熟;所谓“真牙生而长极”,指人的最后一颗牙齿“尽头牙”长出,也表示人的身体已完全发育成熟。

这一思想对后世影响很大,许多古代书籍中都提出过这个问题,在汉代与魏晋南北朝的许多学术书籍及医书中也强调这一点。

但是,到了汉朝,这“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的理论在实践中受到了一些冲击,有一些行不通了。例如《论衡·齐世篇》中说:“《礼》虽言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法制张设,未必举行。何以效之,以今不奉行也。”

这种状况和封建社会的发展有很大关系。在封建社会中,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男子早娶则家中较早地增添劳动力,似对发展一家一户的生产有好处;另外,封建的宗法制度十分重视子嗣,早娶则可能早得子、“早得福”。所以,虽然有些有识之士反对这种早婚现象,但收效不大。例如,汉朝有个学者叫王吉的说:“夫

妇,人伦大纲,天寿之萌也。世俗嫁娶太早,未知为人父之道而有子,是以教化不明而民多夭。

社会生活中有许多现象、民间有许多做法都源自经济发展需要,它是一些十分现实的问题,带有很强的现实性;而科学理论探索事物发展的规律,带有很强的预见性。预见与现实之间往往有矛盾。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都会遇到这类问题。对此,固然一方面要教育,但最根本的还是要从经济上彻底解决,这当然不是一朝

一夕的事了。

汉代早婚现象的兴起,王室与民间皆然。查考《汉书》、《后汉书》,男子从十五岁至十八岁初婚者都有。如《后汉书·灵帝记》:“建宁四年四月癸丑,立贵人宋氏为皇后。”灵帝于建宁元年即位,年十二,那么结婚时年十五。《后汉书·桓帝记》:“建和元年秋七月乙未,立皇后梁氏。”桓帝是十五岁即位的,结婚那

年应为十六岁。《隶释》十五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云:“收从孙,即广延,立以为后。年十八,娶妇徐氏。”

查考《汉书》、《后汉书》,女子出嫁从十三岁到十九岁的都有。如《后汉书·昭德马皇后纪》:“后从兄严不胜忧愤,白太夫人绝窦氏婚,求进女掖庭,由是选入太子宫,时年十三。”《汉书·外戚传》:“宣帝求得外祖母王媪。王媪家本涿郡蠡吾平乡,年十四,嫁为同乡王更得妻。”《后汉书·曹世叔妻传》:“作女

诫七篇,其辞曰: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古诗《孔雀东南飞》:“十七嫁为妇,心中常苦悲。”《后汉书·光烈阴皇后传》:“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成当里,时年十九。”

需要提出的是,古人所统计的年龄,按中国旧俗为虚岁,即刚诞生就算一岁,诞生满一年即为两岁,所以实足年龄比上述的还要减去一岁。

男子相配,大率以男稍长于女为常。如《汉书·霍光传》:“光长女为桀(上官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昭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盖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又《汉书·外戚·孝昭上官后传》:“昭帝始立,年八岁,安女入为婕妤,月余,遂立为皇后,年甫六岁。”这两段是说明了男女相差两岁,是为 “相配”。民间也是如此,《后汉书·循吏·任延传》:“洛越之民无嫁娶礼法,延乃移书属县,各使男年二十至五十,女年十五至四十,皆以年龄相配,同时相娶者二千余人。”

二、婚姻途径

在秦、汉、魏晋南北朝这一时期,由于距上古时期还不算很远,男婚女嫁还有一定的自主权,但父母之命已日益加强,夏、商、周时代那种在有的节日里“奔者不禁”之俗在汉民族中已基本绝迹了。

在《汉书》与《后汉书》上记载了这样几件事:《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亡邸父客。父客谓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女听,请决嫁之。女家厚俸给耳。”

《后汉书·梁鸿传》:“同县孟氏有女,状肥丑而黑,力举石臼,择对不嫁。至年三十,父母问其故,女曰:‘欲得贤如梁伯鸾者。’鸿闻而聘之。”

在以上两个例子中,外黄富人之女尽管是他人建议,自己决定,但总是表明了对婚姻有一定的自主权。孟光之嫁梁鸿,不惟有眼光,而且是完全自主的。这种自主程度, 在宋, 明以后很少见了,即使有,也会受社会打击,被斥为“放荡”、“不规”、“有悖礼法”,而在汉代,还是时人异之,时人贤之的。

当然,以上这种现象只是事物的一个方面。从秦、汉起,婚姻由父母决定,已逐渐演变为事物的主要方面。《后汉书·戴良传》:“良五女并贤,每有求姻,辄便许嫁。”这个父亲有支配女儿婚事之权,对外也比较好说话。可是也有不好说话的父母,如《汉书·淮阳宪王传》:“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魏志·王粲传》:“粲父谦,为大将军何进长史。进以谦名公之胄,欲与为婚,见其二子,使择焉,谦弗许。”有时,长辈对子女亲事的看法有矛盾,但归根结蒂,儿女亲事还是取决于长辈。如《汉书·孝宣许后传》:“时许广汉有女平君,年十四五,当为内孝令欧侯氏子妇。临当入,欧侯氏子死。其母将行卜相,言当大贵,母独喜。张贺闻许啬夫有女,乃置酒请之,酒酣,为言:‘曾孙体近,下人乃关内侯,可妻也!”广汉许诺。明日,妪闻之,怒。广汉重令为介,遂与曾孙。”再如汉高祖刘邦当初娶吕后,也有类似情况。吕后的父亲吕公看到刘邦的相貌,很敬重刘邦,说自己相人多了,没有人能及得上刘邦,要把女儿嫁给他。可是妻子吕媪发火了,她责问吕公说:“你一直说我们的女儿要嫁个贵人,沛县县令来求婚,你都不同意,怎么许给了刘邦这个小子?”吕公说:“这种事女人不懂。”结果还是将女儿嫁给了刘邦。

有时,男女的婚姻还由别的亲属插手干预决定,当然这种亲属要比父母更权威。例如汉朝的陈平年轻时娶不起妻,户牖有个富人叫张负的,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见到陈平,感到陈平相貌很好,气度也了不起,于是就要把孙女许给他。这个孙女命不好,嫁一个丈夫死一个丈夫,共五次。可是,张负的儿子不同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

陈平,说陈平穷,又不干什么正事,县里不少人看不其他,为什么要把女儿嫁给他。但是张负认为此人不会没出息,最后还是把孙女许配给了陈平。

如果男女的婚姻不通过父母,或不从父母命,那么父母是十分生气的。例如汉朝的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事就是如此。临邛的大富豪卓王孙有次宴请宾客,司马相如应邀出席,在席间弄琴。卓王孙新寡的女儿文君偷偷地从窗缝看司马相如,十分倾心,于是在夜里跑到司马相如处,两人私奔至司马相如的故乡成乡。司马相如家

境贫穷,徒立四壁。卓王孙为此事大怒,说:“这个女儿这么没出息,我不忍心杀她,但一分钱也不能给!”人们劝他,他终不听。

无论是男女自行择偶,还是父母决定,选择的标准有哪些呢?

男方择妇,一是看重形相,当然所谓形相不光是美。汉朝有个有名的循吏黄霸,“少为阳夏游徼,与善相人者共戴出,见一妇人。相者言:‘此妇人当富贵,不然,相书不可用也!’霸推问之,乃其乡里巫家女也。霸即取为妻,与之终身。”二是看中女方的才。《华阳国志》卷十中说了这么一件事:“阳姬,武阳人也,生自寒微,父坐事闭狱。杨涣始为尚书郎,告归,郡县敬重之。姬为处女,乃邀道扣涣马讼父罪,言辞慷慨涕泣。涣恳告郡县,为出妻父,因奇其才,为子文方聘之。”三是看中女方的门弟,如《汉书·董贤传》说:“王闳妻父萧咸,前将军望之子也,久为郡守,病免为中郎将,兄弟并列。贤父恭慕之,欲与结婚姻。”还有贪慕女方家财的,如前面引述的陈平娶妻的事就是如此,陈平为什么接受张负这个守寡五次、人们都不敢娶的孙女呢?后人说是贪图岳家多财。

女家择婿,第一也是看男方形相,吕公之看刘邦,张负之看陈平,都是如此。《太平御览》 五百四十一引《吴书》说到吴国有个有名的大臣陶谦年轻时的事:“陶谦字恭祖,丹阳县人。甘公出,遇之途,见其容貌,异而呼之,住车与语,甚悦之,因许妻以女。甘夫人怒曰:‘闻陶家儿游戏无度,如何以女许之?’甘公曰:‘彼有奇表,后必大成。’遂与之,后为徐州牧。”二是重男方之贤与才,古人对此是十分重视的,史书所载甚多,如《汉书·张耳传》:“父客曰:‘必欲求贤夫,从张耳。’”《后汉书·公孙瓒传》:“瓒为人美姿貌,大音声,言事辩慧,太守奇其才,以女妻之。”《后汉书· 列女传》:“勃海鲍宣妻者,桓氏之女也,字少君。 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故以女妻之。”当然,少君之父是看中了鲍宣贫而好学,有志。《太平御览》五百四十一引《郑玄别传》云:“故尚书左丞同县张逸,年十三,为县小吏。君谓之曰:‘尔有赞道之质,玉虽美,须雕琢成器,能为书生以成尔志否?对曰:‘愿之。’乃遂拔于其辈,妻以弟女。”《华阳国志》卷十下说:“李燮,太尉固子也。父死时,二兄亦死,燮为姊所遣,随父门生王成亡命徐州,佣酒家,酒家知非常人,以女妻之。”

许多古人惜才、爱才,慧眼别具,识人于草莽之中,助人于穷危之际,这种赏识与帮助往往以联姻的形式出现,这种情况即以今天的眼光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好。

在那个时代,联姻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带有政治目的,为了某种政治关系而联姻。《史记》七《项羽纪》说:“张良出要项伯,项伯即入见沛公,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后汉书·刘植伟》:“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世祖遣植说扬,扬乃降。世祖因留真定纳郭后,后即扬之甥也,故以此结之。”

在秦、汉之际,指腹为婚的事也始见端倪,此风盛行于后世。如《后汉书·贾复传》:“复兆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创甚。光武大惊,曰:‘我所以不令贾复别将者,为其轻敌也。果然失吾名将!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

总之,秦、汉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在婚姻的途径与目的上已日益鲜明地打上了封建社会的烙印:家法与父母之命越来越起作用,而门第之见也开始产生,从前面所引述的许多事例来看,门第相当的所占比例不少,这种重门第、重等级之风是封建社会的特征,而到魏晋之时达到顶点。当然,也有许多女家不嫌男方卑贱与

贫穷以女嫁之的事,一般说来这没有什么不好,但是深入分析,其中有许多“此男当贵”,“此人必非终于草莽者”的看法与期望,带有一种以求有朝一日进入较高等级的希求。至于通过联姻以获取金钱还不太明显,陈平欲得五嫁夫辄死之女意在金钱,也只是后人的分析。古人联姻中以追逐金钱为目的的远不如今日,这可能是

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缘故。

三、婚仪

这个时期的婚仪沿袭过去的“六礼”,而且在贵族和平民中都日益普及了。如《艺文类聚》四十说:“纳采,始相与言语采择可否之时。问名,谓问女名将归卜之也。纳吉,谓归卜吉,往告之也。纳征,用束帛,征成也。请期,请吉日将迎,亲谓成礼也。

但是,这一时期的“六礼”比之于古之“六礼”,繁缛得多,奢侈得多,以此来显示地位与财富,是封建社会的特点之一,淳朴的古风已逐渐丧失殆尽。例如,从汉朝起,百官纳采,用玄纁、羊、雁等礼物凡30种。《通典》五十八对此作了较详细的描述:

后汉郑众百官六礼辞大略同于周制,而纳采女家答辞,末云:奉酒肉若干,再拜反命。其所称前人,不云吾子,皆云君。六礼文皆封之,先以纸封,表又加以皂囊,着箧中,又�皂衣箧,表讫,�大囊表之,题检文,言:谒表某君门下。聘礼物凡三十种,各有谒文,外有赞文各一首。封箧表讫,蜡封,题用皂帔盖于箱中,

无囊表,便题检文,言:谒箧某君门下,便书赞文,通共在检上。礼物:案吕玄纁、羊、雁、清酒、白酒、粳米、稷米、蒲、苇、卷柏、嘉禾、长命缕、胶、漆、五色丝、合欢铃、九子墨、金钱、禄得香草、凤凰、舍利兽、鸳鸯、受福兽、鱼、鹿、鸟、九子妇、阳燧。

以上这些礼物都要写上讨吉利的谒文,表明它一定的含义,这些谒文还表明当时人们的伦理观念与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通典》五十八记载的是:

总言言物之印象者,玄象天,纁法地。羊者,祥也,群而不党。雁则随阳。清酒降福。白酒欢之由。粳米养食。稷米粢盛。蒲众多性柔。苇柔之久。卷柏屈卷附生。嘉禾须禄。长命缕缝衣。延寿胶能合异类。漆内外光好。五色丝章采,屈伸不穷。合欢铃音声和谐。九子墨长生子孙。金钱和明不止。禄得香草为吉祥。凤凰雌

雄伉合俪。舍利兽廉而谦。鸳鸯飞止须匹,鸣则相和。受福兽体恭心慈。鱼处渊无射。鹿者禄也。鸟知反哺,孝于父母。九子妇有四德。阳燧成明安身。又有丹为五色之荣,青为色首,东方始。

至于聘金,即纳征钱,是越来越豪华奢侈,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汉官仪》说:“皇帝聘皇后,黄金万斤。”《汉书·王莽传下》说:“进所征天下淑女,立杜陵史氏女为皇后,聘黄金三万斤。”《后汉书·献烈梁皇后纪》说:“于是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宋书·礼志》说:“尚书朱整议:

汉高后制,聘后黄金二百斤,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马四匹。”《汉书·淮阳宪王传》说:“赵王复使人顾尚女,聘金二百斤,博未许。”

这种状况不仅在王室贵族中定为礼制,而且在民间也蔚为风气。如《汉书·陈平传》中叙述:“张负卒与女,为平贫,乃假贷币以聘。”由此看来,这种“门面”无论如何不能不要。《后汉书·任延传》中所述的任延因骆越之名不懂嫁娶礼法,就以官府的力量,按两千多男女的年龄差异,为他们配对。“其贫无礼聘,令长史以下各省奉禄以赈助之”,这也是风俗不可违也。

当时,不仅聘金甚巨,而且婚礼的其它方面排场很大。如《汉书·西域乌孙传》说:“汉元封中,遣江都王建女细君为公主以妻焉。赐乘舆服御物,为备官属宦官侍御数百人,赠送甚盛。”《潜夫论》三《浮侈篇》说:“富贵嫁娶,车軿各十,骑奴侍僮夹毂节引,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不逮及。”

这种嫁娶侈靡之风在当时就为一些有识之士所反对。例如前面所述的那个戴良,“嫁女,以竹方笥为严器”,陪嫁的只是疏衣、布被、竹笥、木屐。还有前面说过的那位因清苦但好学而被人赏识、妻之以女的鲍宣在这方面作风也很好,其妻少君嫁过来时,装送资贿很丰厚,鲍宣很不高兴,对妻子说:“你生长于富豪之门,习惯于修饰、享受,而我是生活贫贱的,对这些礼实不敢当。”妻说:“我的父亲因为你品德作风好,才叫我嫁给你。我既然做你的妻子,总按你的意见办。”鲍宣高兴地说:“如果是这样,我们就志同道合了。”这位妇女就把华衣美服与侍从都退回娘家,换上布衣,和鲍宣一起归乡里。当然,在那种社会里像戴良、鲍宣这种人

是不多的。

在当时,闹新房的风俗已经兴起,宾客们往往饮酒欢笑,言行无忌,如《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说:“今嫁娶之会,棰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宜*泆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间,污风诡俗,生*长奸,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据记载,汉代汝南有个叫杜士的人娶妻,大家前来祝贺,喝了许多酒。

他的一个叫张妙的朋友在闹新房时开玩笑,把杜士捆起来捶20下,又把杜的手足高悬于梁,杜竟一命呜呼了。

四、几种值得注意的婚姻形式

秦、汉及以后的封建贵族、地主和前世以至封建社会的后世一样,多妻制颇为盛行,除正妻之外,还有小妾、**、傍妻、小妇、妾、下妻、外妇、傅婢、御平等许多名义,而且往往不止一人。如《汉书·元后传》:“王禁好酒色,多取傍妻。

”《汉书·孔光传》:“时定陵侯淳于长坐大逆诛,长小妻乃始等六人皆以长事未发觉时期去或更嫁。”《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臣畅小妻三十七人。”当时,如无子则买ae ,在民间也是寻常事,如《意林》及《太平御览》三百八十八又三百二十六引《风俗通》说:“陈留有富室,公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九十

岁还要买小老婆,这是多么畸形与丑恶!

这些情况,当然还是建立在男子统治与压迫女子、以女子为玩物的基础之上的。在这中间有许多丑闻秽事,如《汉书·王商传》:“耿定上书言:商与父傅婢通及女弟*乱。 ” 《汉书·夏候婴传》:“颇尚平阳公主,主与父御婢奸,自杀。”

《汉书·侫幸传》:“张彭祖为其小妾所毒,薨。”《汉书·淳于考传》:“许皇后姊孊为龙额思侯夫人,寡居。长与孊私通,因取为小妾。”至于《后汉书·赵孝王良传》说:“赵相奏乾居父丧私其小妾,坐削中丘县。”这是因为在父丧期内还

娶小老婆,触犯了封建礼法中的大忌,所以才受到了降职的处分,否则,在封建社会中多妻是完全合法的。

婚姻形式中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重亲。重亲就是婚姻之家再结婚姻,即所谓“亲上加亲”。重亲可分三种:姻家恒为姻家,婚家恒为婚家,还有姻家、家互为的情况(指《仪礼士昏礼记》的说法,女氏称婚,婿氏称姻)。这种情况,按历史记载,多实行于王室、贵族,当然民间也有,只是未具体地记载于历史罢了。由于亲上加亲,就结成了一个个颇为复杂的关系网,如《汉书·文三王传》:“梁荒王嘉薨,子立嗣。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

至于下面一种情况就更复杂了。《后汉书·耿弇传》:“父况,及况卒,少子霸袭父爵。弇卒,子忠嗣。忠卒,子冯嗣。冯卒,子良嗣,一名无禁,尚安帝妹濮阳长公主。……隃麋侯霸卒,子文金嗣。女金卒,子喜嗣。喜卒,子显嗣。显卒,子援嗣,尚桓帝妹长社公主。……牟平侯舒卒,子袭嗣。尚显宗女隆虑公主。袭卒,子宝嗣,宝女弟为清河孝王妃。”

这种“亲上加亲”的婚姻,其实质是为了双方在政治上、经济上相互扶持,相互利用,从而用重重的婚姻形式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关系。从这也可以看到,在封建社会中,尤其是在统治阶级内部,婚姻很少是爱情的结合,往往是以家族利益为前提的。

由于“亲上加亲”,结成了十分复杂的关系网,婚姻有时是在同辈之间进行,有时却是在不同辈之间进行。这并不是由于疏忽,封建宗法制度十分严格,这是马虎不得的,只不过是家族利益超过了对辈份的讲究而已。

另外,还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周制同姓不婚,而汉朝人结婚似不避同姓。

如《汉书·王诉传》:“诉薨,子谭嗣。谭薨,子咸嗣。王莽妻即咸女。”由此看来,王莽和其妻是同姓。又如《通典》:“吕后妹嫁于吕平”,也是如此。

用现代科学观点来看,同姓联姻,并非不可,因为同姓未必有多近的血缘关系。但汉代的不同辈通婚,尤其是血缘关系很近的不同辈通婚,如亲母舅娶外甥女、姨侄娶姨母、表侄娶表姑母等现象很值得分析。可以从政治利益高于一切来考虑,还可能是古代血缘婚的回光返照。

五、绝婚与改嫁改娶

汉代至魏晋南北朝之际,绝婚(即离婚)与改嫁改娶之事甚多。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从中既可以看到封建礼法与贞节要求的萌始,可以看到男子以及整个宗法制度对女子的压迫,又可以看到在绝婚与改嫁改娶方面还是有一定的自由度,这是显然不同于宋、元、明、清等后世的。

绝婚的第一种情况是男弃其妇,这样做有许多原因:一是无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当然是一件大事。“无子弃,绝世也”,这正是七弃(或七去)之一。《东观汉纪·应顺传》:“顺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其实,无子不一定是女方的问题,这实在是很冤枉的。

二是口舌之故,即女方说“错”了什么话,闹了些家庭矛盾。例如汉朝的那个陈平,年轻时是个浪荡子,不事生产,他的嫂嫂看不过去,说了些不好听的话,如“有叔如此,不如无有”等,陈平之兄知道后,就逐其妇而弃之。人云,这种做法也符合七弃(或七去)之一:“口舌弃,离亲也。”其实,这也是很不公正的。这

正像后来刘备所说的:“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犹可补,手足断安可续!”在以男子为中心的宗法社会中,自然是如此。

三是盗窃。七弃(或七去)之一是“盗窃弃,反义也”。其实,这种所谓“盗窃”,往往不是什么大事。如《汉书·王吉传》:“吉少时学问,居长安,东家有大枣树,垂吉庭中,吉妇取枣以啖吉,吉后知之,乃去妇。”这棵枣树是邻家种的,枝果伸到王吉家来了,王吉的妻子摘了一些给王吉吃,结果王吉为之和她离了婚,这真是视婚姻为草芥,视女子为草芥。

四是女性嫉妒。七弃(或七去)之一是:“嫉妒弃,乱家也。”这样离婚当然有“充分理由”了。《后汉书·冯衍传》上说,冯衍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任氏女又凶悍、又嫉忌,不许冯衍畜媵妾,而且虐待冯衍前妻所生的子女冯豹、冯姜,后来冯衍把她逐出了门。关于这件事,冯衍写了一封信给任氏女的弟弟任武达,说明原委,这封信在历史上颇为有名,人们常以此来教育女儿如何事夫,如何恪守妇道。

信云:

天地之性,人有喜怒;夫妇之道,义有离合。先圣之礼,士有妻妾,虽宗之眇微,尚欲逾制,年衰岁暮,恨入黄泉,遭遇嫉妒,家道崩坏。五子之母,尚足在门,五年以来,日盛岁剧,以白为黑,以非为是,造作端末,妄生首尾,无罪无辜,谗口嗷嗷,乱匪降天,生自妇人,青蝇之心,不重破国;嫉妒之情,不惮丧身。牝鸡之晨,惟家之索,古之大患,今始于衍。醉饱过差,辄为桀纣,房中调戏,布散海外。张目抵掌,以有为无。痛彻苍天,毒流五脏,愁令人不赖生,念令人不顾祸,入门著床,继嗣不育,纺绩织纴,子无女工,家贫无僮,贱为匹夫,故儿之,莫不凄怆,曾无悯惜之恩。唯一起,武达所见,头无钗泽,面无脂粉,形骸不蔽,手足抱土,不原其穷,不揆其情,跳梁大叫,呼若入冥,贩糖之妾,不忍其志。计妇当去久矣,念儿曹小家无他使,哀怜姜、豹,当为奴婢,恻恻焦心,事事腐肠,汹汹藉藉,不可听闻,暴虐此婢,不死如发,半年之间,脓血横流。婢病之后,姜竟舂炊,豹又触泥涂,心为怆然,编谷放散,冬衣不补,端坐化乱,一缕不贯,既无妇道,又无母仪,忿见侵犯,恨见狼藉,依倚郑令,如居天上,持质相劫,词语百东,剑戟在门,何暇有让;百弩环舍,何可强复;举宗达人解说,词如循环,口如布谷,县幡竟天,击鼓动地,心不为恶,身不为摇,宜详居错,且自为计,无以上书告诉相恐,狗吠不惊,自信其情。不去此妇,则家不宁;不去此妇,则家不清;不去此妇,则福不生;不去此妇,则事不成。自恨以华盛时不早自定,至于垂白家贫身残之日,养痈长疽,自生祸殃。衍以家室纷然之故,捐弃衣冠,侧身山野,绝交游之路,杜仕宦之门,阖门不出,心专耕耘,以求衣食,何敢有功名之路哉!

这封信写得很生动,振振有词,凿凿有据,女方家族自然无话可说,当时的社会舆论也在冯衍这一边。当然,以今日的眼光看来,这也仅仅是一面之词,信中还不时流露出“大男子主义”的思想。可能,任氏女确有许多缺点,但触犯丈夫的统治权,不许丈夫纳妾,危及丈夫的“权利”与“利益”也是原因之一。

五是女方德行差。例如《华阳国志·广汉士女赞》说,有个叫汝敦的人,兄弟住在一起,父母有些遗产,嫂子很想独占,汝敦的妻子很贤惠,劝汝敦都给他们算了,于是汝敦把田宅、奴婢都给了兄嫂,夫妻俩搬出去住了。有一次汝敦在耕地时挖出了一件金器,妻子劝他送给哥哥,夫妻就一起去了。嫂子见他们来,以为是来

借钱的,不给他们好脸色看;后来知道他们来送金器,又高兴得手舞足蹈了。这时,哥哥感悟了,出其妻,把家财还给弟弟。从这件事看来,这位嫂子贪心,似乎是个“小人”,但这位哥哥也很差劲,弟弟与家媳让出父母遗产,他竟也全部接收,不以为愧了。后来,虽然感悟了,为什么马上和妻子离婚呢?自己能感悟,为什么妻子就不能感悟,为什么不帮助、教育她呢?这又是“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在作怪了。

六是女方不得于父母,即没有把公婆侍候好,或是公婆对媳妇有偏见。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例如,《后汉书·鲍永传》:“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后汉书·列女广汉姜诗妻传》上说:“诗事母至孝,妻奉顺尤谨。母好饮江水,去舍六七里,妻尝溯流而汲,后值风,不时得还。母渴,诗责而遣之。

”这两件事都很不讲理,鲍永的妻子只是在婆婆面前喝骂了一条狗,就被离弃了。姜诗的妻子更冤,她本来对婆婆很孝,婆婆喜欢喝江水,她常走六七里路去汲江水,有一天刮大风,她没能及时返回,婆婆口渴了,只是为了这件事,就被离弃了,这是多么违背人情、人性!

七是为了一时的政治关系而去其妻。汉朝大将班超就发生了这种事。《后汉书·班超传》说,当时有个大臣李邑初去于阗,畏敌如虎,又妒班超之功,于是上书皇帝诽谤班超,说班超拥爱妾,抱爱子,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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