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楼加装电梯,你愿意加吗?

老楼加装电梯,你愿意加吗?,第1张

对一楼影响什么了?简直就是无病呻吟,无非受不得别人好一点,自己还想讹俩钱罢了。加装电梯是在原来楼道公用部分,又不是你家窗户上,莫非你家窗户对着楼道采光?所谓噪音就更扯淡了,现在电梯使用的是变频无噪音技术,怎么就影响你了?至于楼房结构 占地 质量 外观等问题,是你考虑的范畴吗?没有专家 技术人员的鉴定设计 会随随便便的实施吗?破坏邻里关系?呵呵,你这种邻居不处也好。跟你们探讨本来就多余,就不该刺激你们那自卑 自怜 自私的小心脏。

一、关于老楼装电梯

总体说,如果政府全额出资,还可行通。如果让住户出一千元,甚至再少一点都难施行。为什么?

1、加装电梯肯定妨害一楼的利益,这是一大障碍。一楼肯定不交钱,不通情达理的会索要赔偿。

2、身体好的人对装电梯往往是无所谓,老弱病残和懒人当然欢迎。可是,一旦出钱,他们就退缩了,就是七老八十的人也会说我活不了几年了,人越老越扣门。

3、现在的现实是行动不便的,大部分调腾到了一楼。这个不难办,一是换房不好操作也有人操作。二是租一一楼后,又出租楼上的。三是买一楼房子。

4、出钱难度参考。一是许多楼房现在不装暖气,为什么?一部分不干就吓退了热力公司。二是为装电表有时得动员几年。三是现在还有人偷电。四是不交水电物业费的老赖仍然存在。

二、其他

1、强化小区绿化。一是保护好原有花木,增加尽量大型树木,北方的重点是增加四季绿树木。二是楼顶绿化工程应该启动。花费也可观,还可安排一批无业人员。三是如何开展居民室内及阳台绿化比赛。

楼顶绿化也应该在办公楼、商用楼推行。工程含修理改造楼顶,防水工程和上土,栽培植物和维护(人员和上水工程)等。

2、自动立体停车场,值得考虑。

3、物业与业主矛盾。一是一些老赖拖欠物业、水、电等费用。物业往往抓不住,或动用黑恶。就将这些转嫁其他业主。二是物业是个简单业务,不该用高工资人,物业利润期望值也别太高。

实事求是的说这就又是一个“面子”工程,试想一下所有的老楼都出现“挎洋梯”的场景,就有些“老夫挎少妻”不顺眼了。

1电梯的使用寿命(室内的18年报废)简易的呢。以及日常维修保养费用,你和群众说清楚了吗?

2现在老楼区小 汽车 停放都矛盾重重,真的不影响“消防通道”吗?请实话实说!!!

3新楼房的电梯出故障,没人管的现象经常出现。你能保证老楼外“挎”的小“洋妞”有人管吗?

4现在老楼区的主要矛盾是地下

“上水,下水,“化粪池”的老化;燃气管道;采暖管道;上面的电线,各种各样的线路,新老“天罗地网“交织在一起,是严重的“安全隐患”。应该重新调整更换。

这是正事牵扯“人命关天”的大事。老楼挎新梯只是面子工程。不能光顾“面子”不管“里子”。

5,地下管网都集中在楼门口前面,你今天装电梯明天下水道,自来水管道,化粪池需要清理,你的电梯位置影响其他管路施工,这样的矛盾怎么处理?(几乎每年每个门口都有这样的工程)。

曾经楼房的平顶改脊顶(很多人发财),说“美化城市”环境。现在有的地方又拆下来,说:减少房子的承载力。

我的房在五楼,我反对这样“瞎折腾”的面子工程。

今年,乌鲁木齐市将按照“政府引导、业主主体、社区主抓、多方配合”建设模式,在全市范围内选取具备加装条件的住宅小区,计划实施500部电梯的加装工作。

老旧楼房加装电梯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老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或其他房屋征收改造计划、未设电梯的五层以上(含五层,不含地下室)非单一产权住宅(市属国资单一产权住宅除外)。二是经本单元房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三是符合职能部门的规定,即符合规划、建设、质检、消防等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安装电梯所需要的资金由住户自筹和财政补贴两部分组成,其中住户自筹资金部分,可按相关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政策一出,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这个政策对于老年人来说是极大的福利,方便了出行,不用爬楼了。但对于有些不支持人的观点就是,我家住一楼,二楼,平时也不用电梯。我就不出钱,要不就是我人年轻的呢,不需要坐电梯等。

我们可以看到,要装电梯的小区基本上多层的老旧小区,居住的人基本也都是企业退休职工等,以单位家属院居多。

装不装电梯,最后还得取决于整个单元业主的认可度。必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可以实施。这也是体现民心的一点。

内地已经开始实施多年了,乌鲁木齐才刚刚开始。

不同意!房价并非一步登天的!2000年的时候房价才几千元一平米,可那些住6搂的60岁以上的老人为自己想过吗?如果早一点把房子换下来,也不至于现在热衷装电梯,享电梯的福!你装了电梯是省力了,但底楼住房却受罪了!本人年龄不很大,未到古稀。但因体弱,早早的就把住房从四楼换到三楼,再换到一楼。其实,老人现在卖掉高层住房,再置换底层的房子,卖出买进,面积相差不大,也花不了多少钱!中间过渡半年,可以租房子。

装电梯当然是件好事,无论是对于一楼、二楼的住户,还是对于三楼到六楼的住户都有好处。第一,首先人人都会老,未来会怎样,谁也不知道。不可避免的,腿脚会不方便、患大病、坐在轮椅站不起来,瘫痪全身无力等。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电梯大家都会受益,毕竟大家现在都不知道,这种事情会轮到住在一楼、二楼或者六楼的人身上。第二,国家有这样的惠民政策,一楼二楼不装上面的楼层怎么装呢?这首先从人品来讲也是说不过去的,毕竟这个 社会 一直在倡导“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考虑到别人的感受,也是文明 社会 的人应该有的底线。当然自摊的部分,价格上有区分那也是应该的。第三,这对于房价的提升,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大家都知道电梯房和多层房,房价的差额是很大的。更何况一楼的房子出售的时候,本来就没有什么优势,有电梯还可以提升价值。

要知道商品房与单位房、房改房不同!房改房当初报批的价格基本上是:从顶层到1楼都是一个价,单位集资房与这个也是差不多一样,一般都是单位内部按职工职务的高低和工龄长短,按分数多少排序分配购买的,有些单位办房产证时为了让职工少掏钱,房子还和单位共有产权,没有自由选择楼层和面积大小的权利,当年有些单位分房方案不尽合理,且每个单位的分房方案还不一样!甚至存在着腐败,当年有些职工上告也无门,十几过去了,当年那些分到买到房的一些年轻人,有的现在已成长为单位的主要领导或者骨干,有的既将退休或已经老了,尽管楼层不同,但当初每个人掏的房款都差不多一样,现在年龄大了,提出装电梯,单位也愿意出面协调配合,如果有1楼2楼住户不同意加装电梯,他们也有理由质疑当初分到或买到1楼2楼住户的合理性。据《大河报》报道,郑州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都是单位房。目前没有商品房小区加装电梯!

老房子的房屋结构在设计的时候就没有考虑外挂电梯,安全问题应该重视。有人认为要降低费用,如果不想电梯三天两头出事,还是不要省钱,没命了钱没花了。维修费用可能是未来无法预知的,既然国家支持,那么维修费国家必须承诺,否则意见不一致,电梯就会成为摆设。还有一些老房子地理位置不好,不适合安装电梯,国家怎么管,既然是为老人着想,不能不管,都是老人,应该一视同仁。国家应该出资让老人置换房屋,安度晚年。既然是做好事也要公平公正。其实老旧房子最好还是拆了重建,符合国家建房标准,让人安心居住 ,所以我不同意改装电梯。

如果我是一楼二楼业主,我反对!

首先,低层住户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需要使用电梯,但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并不是只供部分业主享用的特约性服务,不会因为低层住户不乘用电梯就降低电梯得运行维护成本,所以低层住宅也需要承担电梯运行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业主对小区内的共有部分,既享有权利,也要承担义务;业主不得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因此,业主不能因自己没有使用电梯而放弃履行缴纳电梯的相关费用的义务。

总结第一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低层住户需要增加额外的费用支出。

解决办法:在加装电梯之前,业主委员会召集全体业主讨论,一致认为部分业主的费用可以减免,物业公司也接受这一结果,低层住户可以不交或少交电梯费。(当然,这些方法只会存在于条文上,并不会在实际生活中体现。)

其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肯定是从外部加装,外置电梯在一定程度上必然会影响低层住户的采光和出行。而且电梯运行时产生的噪音也会影响住户的正常生活,加之低层购买商品房时,低层房价要比高层贵出很多,加装电梯后,高层房价会升值,而低层房价会贬值,损害了低层住宅的实际利益。

总结第二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低层住宅“百害无益”!

解决办法:在加装电梯之前,得益业主能否对实际利益受到损害的业主进行经济补偿?(答案肯定是否定的,在实际生活中得益业主并不会存在补偿行为。)

最后,安全问题!老旧小区大多是板房结构,承重能力是有限的。楼层越低,承重压力越大,尽管加装电梯会有专业人员来评估楼房整体的承重能力,但一楼的住户还是会担心,装电梯之后,他们的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毕竟房子已经很旧了,再敲掉墙体装个电梯,老房子还能坚持多久?

总结第三条:老旧小区房龄过半,安全问题如何保障!

解决办法:前面两条都解决不了,这条就更悬啦!

不过反对也没有意义,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绝对的公平

不同意!

一,老楼多是企业家属院,企业退休老人没钱装不起。

二,老旧小区本来空间就小,没地方装。

三,现在电梯质量不过关,容易坏,维修费会没底,负担会越来越重,是个无底洞。

四,不安全。

五,企业与权力的利益交换,信不过。

现在过的挺好的!捣鼓个啥?住六七楼的老人大多是穷人,如果真正替老人着想,可以免费安装吗!钱可以有福彩,慈善协会,爱心捐助,让先富起的人资助。巴黎一个房子失点火还引起一些有钱解囊相助,何况给自己爹妈装电梯了!

看着是好亊,要掏钱可能就麻烦了。可能也有安的,但困难不可低估了。

我们小区再私下讨论时,也议论粉粉,可赞成的不多,反对的不少。

旧楼加装电梯应理性思考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了一股风,势必会从一二线城市向三四线城市扩散。但风过雨后天晴,一切回归理性。决定性的原因:

1预应力空心板的结构性能,防火性能,隔音性能差;也不节能保温。旧楼基本都是预应力空心板,砖混结构,这种板大多采用的预应力钢筋,用的是刻痕钢筋,冷拉钢筋,或者是高碳钢丝,由于锚固差,易锈蚀,脆性,不适应抗震要求,现行砼结构规范已淘汰不用了。空心板防火性能也差,耐火极限只有现浇楼板的1/2 ,经不起火灾隐患。隔音效果差。由于拼装整体性差,有的板缝已贯穿裂缝,平面刚度不好。所以不抗震防震。

2旧楼基本是砖混结构,由于历史条件,当时不考虑多层住宅抗震设计,砖砌体强度低,不设或少设构造柱与圈梁,因此抗震性能差。

汶川地震再一次证明:空心楼板折断垮塌,楼梯间失稳坍塌是造成伤亡的重要原因。因此,建筑抗震设计规范立即修订:规定优先采用现浇板,预应力结构增加普通钢筋,增强构造柱与圈梁,加强楼梯间抗震性能:仅楼梯间就设8个构造柱。事实上,从2001年开始,基本采用框架结构,现浇板结构。老楼的结构已被淘汰。对淘汰的结构利用价值是有限的。

3加装电梯,原来是指既有住宅,优先平层入户无障碍通行,有条件的加装,业主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在变成了所有老旧小区似乎都可以加装。而且变成半层入户为主。有的带有强迫性质,有的制造了社会对立,邻里不和。

我认为是受到电梯厂商等利益关系联合起来,进行的狂轰滥炸式的宣传有关。而且也改变了小区旧改的初衷。

加装电梯,采用钢架结构,抗震、抗大风变形大,运行振动大,易倾覆,只能依附主体。而连廊连接的恰恰是在原本抗震性能薄弱的楼梯间,从上到下开洞(剩下二三十公分的平台梁连接两侧墙体),对主体结构性能削弱很明显。如果遇到不均匀沉降,大风,地震,拉,压,剪,造成主体破坏,加速旧房变危房。由于凿掉通风排烟窗,发生火灾,增加火灾风险,电梯井道的烟囱效应;对火灾起“煽风点火”作用,疏散逃生通道被堵塞。

4天下无免费的午餐。加装电梯只有几户使用?一台供30~60户比较经济。出装费后,电费,维护保养,安检,更换零部件才是大头,直到十年左右更换新电梯。各地政府文件都是业主自愿,背后潜台词是一切后果自负;成都市文件更明确:两个2/3以上同意,其他业主不持反对意见,可以加装。“业主对加装电梯施工与使用期间的质量安全负总的责任。”现在已经有加装电梯运行发生事故的情况。电梯房发生冲顶,坠落,踏空,人身伤亡,时有报道。如果发生财产损失,人员伤亡事故,影响房屋安全质量事故。如何获得赔偿?

因此,不管电梯厂商如何宣传利好。各位业主才是真正的主人。尤其是一二楼,低层的业主,通风采光噪音影响是客观存在的。低层房屋贬值也是事实。民法典是一切依据。大家在事关财产物权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存在多数决。

老楼装电梯,就像把哪吒脚下的风火轮,改装到老年体弱的人脚下,能活蹦乱跳吗?

一是旧楼加装电梯的法律依据何在?

无非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在上述三部法律基础上广东省建设厅作出的《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

但旧楼加装电梯目前看确实缺少法律依据。

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决定前款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这一规定将电梯认定为附属设施。

B《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建筑活动,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

这一规定将加装电梯认定为建筑活动。

C《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将经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予以公布。

这一规定将加装电梯认定为须办理规划许可证的行为。

综上,《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就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

《广东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参考了《物权法》第76条,实际上《物权法》没有说针对加装电梯的问题,因为在立《物权法》的时候,没有这个问题出现,立法者也没有考虑到。实际上,“改建和重建”与“加建和新建”根本是两回事。当然不能因为找不到对应的依据,就不做这个事情。这就需要创新思维。

二是旧楼加装电梯,应该是由超过2/3产权业主说了算,还是必须由全体产权业主说了算?

禅城规划局官网《旧住宅楼加装电梯条件及申办规划许可办事指南》规定,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条件之一是“加装电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对加装电梯的申请人、条件、资金来源、报建程序、工程监理、办证程序、业主之间的协商补偿等均作了具体的规定。《办法》明确了须满足两个“三分之二”:一是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方案应当征询全体业主的意见;二是应当满足有关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等规范、标准和要求。

上海市旧公房改装电梯作为一项惠及老年居民实事工程,每年有人大代表提案,据说已是第六次,但官方认为,改造前提必须所有住宅小区居民同意方能实施,代表质疑物权法规定只要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即可。

《物权法》为何抵不过政府部门的想法?因为加装电梯必将引起利益关系的调整,其中一个就是业主专有权的损失。低层业主主要的权利是休息权、采光权和通行权,实践证明要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途径就是补偿,没有别的。另外,如三分之二多数同意,另三分之一不同意,事实上加装还是不可能的,这是我们必须考虑的因素。

三是何为同意?

两个“三分之二同意”,到底是同意什么?这个目标方案一定要明确。有人会说“如果不出钱我就同意,有的人说出少一点钱我就同意。”不管是“三分之二同意”还是百分之百同意,首先就应该包括费用按什么比例分摊等问题,否则执行起来会没有可操作性。现行的公示无反对方法是难以做到这一点的,应该是一一签字表决方式。

四旧楼加装电梯的审批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

目前的审查可分为三种:

其一,形式审查,即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要求进行审查,而不对登记事项的真伪调查核实。

其二,实质审查,即登记机关不仅对申请从形式上审查其是否合法,而且对申请事项予以调查核实,以保证登记事项的法律效力。

其三,折衷审查,即登记机关对登记事项有重点的进行审查,尤其对有疑问的事项予以审查,如果发现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则不予登记。但已登记的事项不能因此而推定为完全真实,其登记事项的真伪最终取决于执法机关的裁决。我国目前的登记实际上采取的是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的原则。

但无论是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都不能完全排除对有关事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合法性和真实性是登记机关审查的共同内容,实质审查要审查合法性和真实性,形式审查所审查的同样是有关事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而其中的差异只是审查的对象不同而已,形式审查只是审查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文件,而实质审查则还应根据需要对提交文件之外其他事实进行了解或调查,以确认有关事实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因此,即使确定登记机关只有形式审查的义务或职责,也并不当然就排除了对相关事实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些都是形式审查。

五是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

加装电梯审批产生的责任如何区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在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发放后,因依法修改城乡规划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因修改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个人认为,应该通过追加第三人的方式或者直接在审批中由第三人声明的方式由其承担,减少审批机关责任。

伴随现在经济的快速发展,很多的楼房都是电梯房,人们上下楼梯的时候也比较方便,但是对于之前已经建造好的老小区,当时还没有电梯,都是步梯的房子,老年人在上下楼梯的时候不方便,所以就想着加装电梯,那么对于小区加装电梯政策和旧楼加装电梯好处有哪些,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小区加装电梯政策

为了解决老旧楼没有电梯,上楼难的问题,最近国家政策松绑,社区各种补贴优惠配套,只为让更多人住的更加舒服,但是大家终于签字同意加装电梯,施工到一半,居然被紧急叫停,这次真的不是业主故意出难题。

1、一定要找正规有资质的大公司施工建设。老旧小区本来构造复杂,改造难度大,加装电梯不是简单的做个电梯井,上下通行,还要考虑很多因素,电梯安装好后的运行维护也很重要。

2、政策松绑也一定要按照政策规定来。一定要通过审批后在进行安装,而且一定要等到验收合格后才能运行。虽然政策松了绑,不代表大家都同意就可以随意安装,还是要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改装。

3、加装电梯本是好事,如果不按照程序来,为了省点钱随意请电梯公司拆改旧楼,最后出了安全事故就得不偿失了。

扩展资料:

随着社会老龄化日渐加剧,人们对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呼声也日趋高涨,其中矛盾和问题较为集中的是加装电梯与否。尽管有财政补贴政策,但考虑到安装费用、后续保养、安全隐患等原因,一些人持反对意见。而目前约定俗成的做法是,只要一户反对,整个单元就没法安装电梯。这就导致加装电梯的呼声虽高,真正装上的却很少。就西安市来说,2000年之前建成的老旧小区超过3800个,截至今年3月,仅有11个小区加装65部电梯。

旧楼加装电梯好处有哪些

1、方便住高层的业主上下楼,特别是对老年人和腿脚不方便的业主有很大好处。

2、高层的房子会有一定的升值。

3、整栋房子看起来会更加的高端。

有关小区加装电梯政策和旧楼加装电梯好处有哪些,上面的文字已经给做出了介绍国家的相关政策,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老小区的业主。但是想要加装电梯也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才行,并不是说每一个小区都可以随便加装的,加装电梯也正是因为有着很多的好处,所以业主也都是比较支持的。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可行性非常高,既能够方便小区居民,又能够起到提高房价的作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最大的问题在于协调高层居民与底层居民之间的矛盾,只要处理好这个矛盾,老旧小区改装电梯就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在趣评所在的城市,部分老城区的小区已经开始进行了电梯加装。以目前的形势来看,加装电梯以后的老旧小区,不仅仅是方便了老年居民的出行问题,还有利于提高房价。不过,加装电梯对于老旧小区,最大的问题就是解决底层居民的心理顾虑,以及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利益。

第一,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可行性。老旧小区的住户有很多老年居民,上下楼非常不方便。趣评虽然没有做过老旧小区,但在趣评所在的小区,也有老年居民。有电梯的高层还好说,如果是6层洋房的老年住户, 自己上下楼都非常费劲,更何况是平时买菜。一般都是子女在上下班以后,帮助父母买菜,这非常的不方便。

趣评所在的小区仅仅是10年房龄的小区,在那些市中心的老旧小区,老年住户更多。所以,为了方便这些老年人的生活,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非常必要。再加上,加装电梯以后,老旧小区的房价也能够提高。再加上,国家政策也非常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以趣评所在的沈阳市为例,老旧小区4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都会给予不同数额的不同。2019年,沈阳市推出了《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补贴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对于4层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每部电梯6万元的补贴,对于5层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每部7万元补贴,对于6层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每部16万元补贴,对于7层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每部18万元补贴,对于8层及以上住宅加装电梯给予每部20万元补贴。

居民有需求,房价有提高,政府支持。可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第二,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需要解决的问题与矛盾。其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主要需要解决的矛盾是底层居民与高层居民之间的矛盾,特别是一层居民与高层居民的矛盾。对于一楼居民来讲,加装电梯必要性不大,既增加了噪音,又会影响采光。所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对于一楼居民,必须给予补偿与照顾。目前,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都会给一楼居民予以经济补偿。除了经济补偿以后,多数老旧小区加装的电梯都会采取玻璃电梯,最大限度避免影响采光。除此以外,部分小区才会将电梯与楼梯之间拉高距离,减少噪音。

 最后,趣评非常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非常便民利民。同时,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必须考虑一楼居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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