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古代史》记载:今贵州是鬼方的主要部分。时间“大范围可追溯到殷至周初,具体指公元前十四世纪初(殷代第二十三世武丁时)至公元前十二世纪初(周代第二世成王时)”。据《彝族源流》记载:彝族是居住在贵州省最古老居民,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已近500代,约一万年。据《夜郎史传》记载:彝族先民武支在可乐建立夜郎古国,当时的区域辖及云南曲靖、昭通以西及四川宜宾以南,贵州省的黔西北、六枝、镇宁以北及贵阳市地域。又据《贵州古代史》记载:春秋时期在今贵州乌江以南为国,至战国初,国灭,大夜郎国形成。由此看出:古代的贵州(东汉以前)经历了三个大的政权演变,即鬼方时期,夜郎国和国并存时期、大夜郎国时期。本文研究夜郎古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时间从夜郎国与国并存,时开始,至夜郎灭。
一、夜郎古国的政治
据《夜郎史传》记载:夜郎的名称来自于“阿蒙的三世孙夜郎朵”,人们对其称呼过程中,渐渐地将人名变为国名,一直延续到阿蒙第二十七世孙(即夜郎古国终极)。阿蒙十四世孙鄂鲁默一代,组成完整的统治机构。先与弭靡、武濮所二部联姻。后与彝族“六祖”的武、乍二支结合,从此更加强大,建都可乐。夜郎国兴起以后,先攻占了周围的一些小部族,接着起兵攻占东濮的古诺(贵阳),继而又挥师向西,夺下西濮的可乐,随即又进攻滇东北与黔西南交接处的漏卧不胜,撤兵回来建设可乐。今贵州省赫章县妈姑镇,距可乐不远,是夜郎的兵营,当时的状况是“军营广如云层,士兵多如羊群”,一天打七十二仗。
《益那悲歌》(彝语“益那”汉译为“夜郎”》叙述了夜郎为争夺土地的战争经过。彝族先民的另一支名曰鄂靡,进攻夜郎,在禹甸、谷姆、比毕、洛略等地发动战争,双方投入了大量的兵力,展开水战、火战、石战,结果鄂靡被夜郎打得大败。鄂靡君长鄂阿那收买了夜郎的谋臣苦苦诺,苦苦诺出卖了夜郎。再度交战时,夜郎领土被占领,夜郎君长局阿邪遇害。阿邪妻玛依鲁带领子女邪苴隆与迷喜露兄妹到罗甸避难。为了复仇,苴隆只身练就本领,经历了千难万险,在斯铺与斯嫫的帮助下,得到了兵书《恒投骂孜数》和集中兵士之用的号角,组织动员了强大的兵员,报了父仇,恢复了夜郎。但好景不长,苴隆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正在庆祝复仇胜利时,迷喜露将号角换给奸细鄂靡,待到被进攻时,假号角吹不响,兵士无法集中,结果被战败。
《夜郎史传》记载了住在都城可乐的国王武夜郎怀着攘外必先安内的思想,认为要攻占漏卧的土地,得先把他胞弟夜堵土的古诺之地兼并。于是假装有病,派两个差使到古诺通知夜堵土,叫他来可乐看望。想把他骗到可乐后将其杀害,兼并他的领地。差使到夜堵土家后,在夜堵土询问其兄病状中识破其阴谋,便杀了二使者,起兵攻下可乐,擒住武夜郎,把他囚禁起来。夜堵土掌握夜郎的国家大权,治理得很好。随后漏卧家阿苦君长又兴兵攻打可乐,夜堵土领兵抵抗,采取诱敌深入而后围攻的战术,把漏卧兵引进可乐城后,立即反攻围城,俘获其兵将,捉住漏卧君长阿苦。堵土礼待阿苦,释放其兵将,治愈其创伤,归还其武器,倡导两家和好,不结冤仇。阿苦深受感动,表示以后不再争战了。然而回到漏卧本国,阿苦就大受其妹阿古的责备,说他打败仗回来,丢了祖宗的脸面,要求把兵权交给她,再次出兵攻堵土。经多番争执,兄妹比武,阿苦比不过,让阿古统兵,再次出兵攻堵土。此次交战,却因堵土一看对方将领是个女子,轻敌麻痹,被阿古攻下可乐,堵土被俘。堵土不服气,声言要杀便杀,决不认输,只要求不要杀害他的士兵和民众。阿古便说:“你释放我哥一次,我要释放你一回,两家互不欠账,我们各自振军再战,比个输赢。”阿古放了堵土和他的兵将,班师回国,庆祝胜利,而后秣马厉兵,第三次进攻可乐。堵土今番更加警惕,认真备战,严阵以待,最后战败阿古,把她擒住。阿古仍不服输,提出与堵土比武,若再比输了终身沦为奴隶。阿古与堵土比武三番,仍然比输才服气,愿听从堵土处置。堵土却以礼相待,向阿古求婚,并倡导两家和好,不再争战。阿古心悦诚服,表示拥护堵土的主张。并向堵土提出释放其兄武夜郎,还君位给他。二人成婚,离开可乐,经鲁勾(毕节)、博乍戈(大方)、古宗(黔西),到古诺(贵阳),转大革洛姆(安顺)定居,在那里生儿育女,终其天年。武夜郎复其君位之后,痛改前非,在可乐选贤任能,认真治理其国。
夜郎国的法律较为完善。古都还在可乐的时期,夜郎王就发布了二十条成文法律:第一条,凡偷盗者砍指;第二条,凡行骗、抢劫者挖眼;第三条,凡不孝者罚,重者剥皮;第四条,凡聚众谋反者,一律处死;第五,必须缴纳税租,凡违者没收土地、财物,重者坐牢,直至处死;第六条,凡臣民每年必献美女三十,不从者,处主管人坐牢;第七条,凡哭泣者,先挖左眼,再哭者挖右眼;第八条,凡违君令、议论君长者,发兵讨伐之;第九条,婚配自由,凡违者轻则教育,重则砍头;第十条,凡每年十月初一,臣民为夜郎君长祝寿,违者轻则坐牢,重则斩首;第十一条,必须认真耕牧,确保丰收;凡交瘦猪、瘦羊者,以人作抵,终身为奴;第十二条,凡男子必娶三妻、多子多孙、多生男儿者,奖大牛一头,田三块;第十三条,凡战俘均安家分田,同为平民,若不从乃至潜逃者处死;第十四条,各种典籍均为毕摩掌管,凡私藏者严办;第十五条,兵将不准偷盗、抢劫、逃跑、卖主,凡违者处死;第十六条,兵将必须忠于君长,切勿乱言,违者用刑;第十七条,兵将作战必须勇猛、不怕死,溃者逃者斩首;第十八条,厚葬、厚祭英雄,箭自胸前穿者为英雄,自后背入者为逃兵,临阵脱逃者射死;第十九条,将帅之责为领兵、打仗、严军纪,打胜仗者论功行赏,打败仗者处死;第二十条,内奸砍手脚及挖眼。
夜郎国不但法律严厉,而且执行也非常严酷。《夜郎史传》中讲述了两件故事。第一件事是有一天深夜,一妇女的哭声被夜郎王听到以后,即命令侍从把这位妇女抓来,将其左眼挖去。这位妇女尚未停止啼哭,又被挖去右眼。可怜的妇女手捧血淋淋的眼球,怒骂夜郎王。夜郎王暴跳如雷,又令侍从将妇女拖出去砍了一只手,该妇女“惨叫着,昏倒在地上”。第二件事是在可乐王宫不远处,有一妇女将一岁多的小孩睡在家里,出门挑水,孩子哭起来,被夜郎王听见,认为是违反君令,即令侍从将孩儿抱来。侍从们抱来孩儿后,夜郎王命令将其斩首。侍从们一个个跪下,央告夜郎王说:“孩儿太小,不会听话,请君留他一命。”经再三央告,夜郎王发怒说:“既然孩儿太小,不会听话,只有免他刀下死,抱他下河去喂鱼。”话别,命令侍从们将孩儿抱下河。去到半路,正遇孩儿母亲挑水回来,问“为什么把他孩儿抱出来”,侍从向她讲了情况,这位妇女扑通一下跪在地上,请求将其孩儿还她。侍从们说:“君王也命令斩首,经再三央告才免其刀下死,但要送到河里喂鱼。”任凭妇女哭个发疯,但孩儿还是被扔下大河。
夜郎国处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时期,政治上带有明显的两个时期烙印。《益那悲歌》中叙述了鄂靡进攻夜郎,被夜郎蓄积力量后,将其打得一败涂地,鄂靡的残兵败将被夜郎赶到市场上出售的情景:“鄂靡的残兵,残兵九万九,牵了一串串,好像牵绵羊,到集市上出卖。”在《夜郎史传》中叙述了武堵土和漏阿古交战后的一些对话,从中都是谈“我败了不但兵士为你的奴隶,而且连我也当你的奴隶”。这些故事虽然反映出将战俘变为奴隶,说明故事发生的时间为奴隶社会晚期。《夜郎史传》中介绍了夜郎王颁布的二十条法律,“第五条,必须缴纳税租,凡违者没收土地、财物,重者坐牢,直至处死;第十三条,凡战俘均安家分田,同为平民,若不从乃至潜逃者处死”,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明显特征,说明法律颁布的时间在封建社会初期。
夜郎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家庭制,流转方式为继承制。管理方式是通过旁邑对所辖区域的人民进行管理。《夜郎史传》、《益那悲歌》、《彝族源流》都介绍了夜郎的二十七代君王。这些君王都是以直系血亲一代一代地往下传。这些君王的姓名采用父子连名形式表述。第一代君王姓名为阿蒙,第二代就是蒙阿夜,第三代为夜郎朵……一直表述到二十七代。旁邑是夜郎国的第二级统治机构。这些旁邑大多是夜郎王的亲族,代表夜郎王发布命令,收缴税租等。
秦统一中国以后,为了削弱夜郎势力,将夜郎地区纳入统一管理,朝廷在该地区设置郡县。汉武帝设置犍为郡领十二县,即道县、江阳县、武阳县、南安县、资中县、符县、牛县、南广县、汉阳县(今赫章县),存阝邬县、朱提县、堂琅县。《汉书·地理志》曰:“犍为郡(武帝元鼎年六月开。……应劭曰:故夜郎国。……)。”这说明夜郎此时在犍为郡。公元前110年(汉武帝元封元年),设立郡,领十七县,贵州大部分属该郡。因是夜郎国晚期,夜郎王已经携家带卒迁移东方(安顺),继而又西迁。此时,夜郎国在郡。
设立郡县制以后,朝廷还在夜郎地区采取“羁縻”政策。这种政策一方面从内地派遣汉族官吏前往作为太守、县令,在一部分原来生产发展水平较高的郡县设据点,对辖区内的各族人民进行统治。另一方面由于在这一地区是不同的民族居住,朝廷派遣来的汉族官吏不可能用对内地汉族人民的统治方法进行统治,对各族内部原有的一些奴隶主、部落贵族封王封侯,使他们保持住原来在本民族中的统治地位,按照旧存的统治方式去统治本民族人民。而派遣来的汉族官吏们的统治,则是通过这些土著的王侯进行。公元前111年(元鼎六年),伏波将军路博德等已破南越,驰义候遣与八校尉之兵未及前往,汉武帝便令征西南夷。于是南夷平定,决定设置郡。夜郎侯入朝,汉武帝封他为夜郎王,赐印绶,给他保留一定领地。在犍为郡内,加设南部都尉,治汉阳县。侯郡成立以后,以且兰为郡治,夜郎县(今安顺一带)为都尉治,吴霸为太守,唐蒙为都尉。郡县制的设立,将夜郎国的地域变相地割离;“羁縻”政策的推行,夜郎的统治权逐步受控于朝廷。这两种方式的统治结果,致使夜郎国的地位逐渐削弱,朝廷在这一地区的统治地位逐步上升。因此夜郎国的瓦解也就成为历史的必然。
二、夜郎古国的经济
1977年秋季,由贵州省博物馆考古组指导、贵州师范大学历史系师生参加,在赫章县可乐乡马家湾子山坡的山腰试掘了新石器时代遗存。从出土的六颗石弹丸看,人们正从事狩猎,并从猎取野兽向驯养过渡。从獠平形的石凿看,人们已会修建简陋的房屋。再结合陶器的制作看,人们已经定居下来,进入母系氏族社会。从出土的两个陶纺轮来看,人们已经学会了原始的纺织技术。从出土的两件铜器来看,人们已经掌掘了炼铜技术,并能制造简单的武器。由此可见,在新石器时代,可乐就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夜郎史传》介绍:夜郎及夜郎诸君长国的都邑,是夜郎及其诸君长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战争掳掠的人口和牛、马、羊群及粮食,都集中在各都邑。有的都邑是专门冶炼金、银、铜、铁,铸造弓箭刀枪等武器的工业城池。城池内有的建筑、宫殿,还用金、银、铜作装饰。夜郎的鸡、鸭和牛、马、羊群漫山遍野,还有专门饲养牛、马和羊的羊头人、黑猪人。肥沃的土地,种出的荞麦,食用不完。“黄人”、“青人”和“奴隶”,他们主要的劳动就是专种粮食。夜郎的经济已是农、牧、手工业结合,并具有相当的发展水平。
益那悲歌》的《武陀尼织绸》一章曰:种桑养蚕纺纱织绸首先从成都平原开始,继而引进了夜郎国。夜郎国武陀一支主要负责种桑养蚕织布,其劳动场面热闹非凡:
武陀尼女子,
种桑树喂蚕,
蚕吐丝结茧。
收的收蚕丝,
纺的纺丝线,
浣了纱之后,
送到纺织场;
武陀尼男士,
牵线如蚁行,
布线像鸽子。
冶炼青铜的技术已被推行,《益那悲歌》的《武古笃打铜》一章说:
在铜矿山上,
铜矿和铜砂,
大岩一样广;
臣人办法多,
设炉房炼铜。
……
武夜郎一家,
用铜来塑像;
在祭祀场所,
用铜制铜鼓;
打铜制作戟,
打铜制作盾。
这一段文字说明,在夜郎国,铜已被人们用以塑像,制作用具和武器。现赫章铺处有一处古炼铜遗址可能也就是夜郎古国的炼铜基地。
从出土的器物来看,有铜鼓、铜镜、铜器,铜器中有壶、钫、盔、鼎等。2000年在可乐掘出的夜郎将军墓,头套鼓形铜釜,面罩铜洗。铜釜两侧各用一“龙”作耳,正顶是一只“虎”作鼎。其制作精细,形状栩栩如生。出土文物与彝文记载吻合,反映了夜郎时期的冶炼业水平和人们制作器物的技艺之高。
我们已经看出,夜郎国经济的发展是从农牧业开始,相继就是炼铜和制作用具。这表明夜郎国已经进入了奴隶社会。奴隶占有制社会,是奴隶的占有关系,奴隶主不仅占有大量的生产资料,而且还直接占有生产者———奴隶。在夜郎国,奴隶的遭遇如同整个社会一样,不仅被剥削,而且还被当作牲畜买卖。当时夜郎市场上,奴隶被称作“僮”,被奴隶主赶到市场上出卖。与此同时,“笮马”、“牛”已成为市场上的重要商品。这是因为,奴隶制生产不仅需要会说话的工具———奴隶,而且需要不会说话的工具。《史记·货殖列传》载:“蜀卓氏之先,赵人也。秦被赵,迁卓氏,……致之临邛,大喜,郡铁山鼓铸,运筹策,倾滇蜀之民。”“程郑,山东迁虏也。亦冶铸,贾椎之民,富埒卓氏,俱居临邛。”这段文字可以看出,蜀卓氏与程郑氏使用大批奴隶,从事铁矿开采,铸造铁器,由临邛(今四川邛崃),运到夜郎等地市场上出售,使夜郎地区落后之民放弃石制农具,采用铁农具,促进夜郎地区农业发展。可乐掘出的陶器,其硬度大,花样多,除了一部分生活用具外,其余均为艺术品,说明制陶业相当发达,工艺水平虽不及中原地带的产品高,但图案花纹并不单调,形态也很逼真。同时,出土的汉砖烧制的硬度大,说明火候高,接近中原地区技术水平。
农副产品及其加工也较发达。唐蒙在南越吃到枸酱,知道是夜郎商人从巴国买去南越贩卖。回长安后,问蜀贾人,蜀贾人曰:“独蜀出枸酱,多持窃出市夜郎。”据《通志》云:“叙州府出枸酱,《史记》枸酱即此。俱出戎州各属,今无。”《兴仁县志》云:“山产蒌,花如流藤,叶如荜拨,子如桑椹。苗家沥其油,醢为酱,味亦辛香。取其叶,裹槟榔食之,谓可辟瘴,苗女持赠所欢,以为异品。”据《史记正义》云:戎州,国地,古夜郎境,今兴仁,也是夜郎境。这里可以看出枸酱出产在夜郎国,或蜀国的西南地带。商人为了逃避政府的倍赋,乃“窃市”夜郎,牟取高利,贩运到南越。
《华阳国志》云:“平夷县(今毕节),山出茶蜜。”说明枸酱与茶蜜,都是农副产品,作为商品出现在夜郎市场上。
《汉书·地理志》云:“谈指出丹。”《后汉书·郡国志》云:“夜郎出雌黄。”说明夜郎的矿产品相当驰名。
在夜郎市场上,除奴隶(僮)、笮马、牛之外,还有枸酱、茶蜜、雌黄、丹砂等商品,商业较发达,市场相当繁荣。西汉时期,发巴、蜀卒开辟五尺道,自道指江,交通较前便利,商业较前有一定的发展。这从汉墓出土大量当时市场流通的货币,如五铢、大泉五十、货泉、货布等,可以说明普遍使用金属货币,早已不是以物易物了。兴义出土的汉代陶器,有水稻模型,说明夜郎地区的农业已相当发达。清镇出土的元始初年广汉郡制造的漆耳杯,是一种饮酒兼能计量酒的用具。平坝出土的“中可都酒”的永元罐和从其他汉墓中出土的陶罐,大都是储藏酒类的用具,说明夜郎地区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已经有了酿酒。这种发展状况,不仅说明奴隶制社会已经高度发展,而且已酝酿着封建经济因素了。
秦为了巩固全国统一,便于控制全国各地,非常重视发展交通。对于西南夷,开辟五尺道,就是秦发展交通计划的一部分。关于五尺道的兴修,秦始皇即位前后,李冰任蜀郡太守,在道地区,开山修路可以说是五尺道修筑的开始。到西汉时,汉武帝为制服南越,派唐蒙调巴蜀兵卒,修筑从道(今四川叙永)直指江(北盘江)的通道。经过两年,这条夜郎道虽没有全部修通,但南夷的山川深阻的情况多少有了一些改变。汉朝廷还在已修通夜郎道上设置了邮亭。《史记》曾把公元前129年(元光六年)“南夷始置邮亭”,列为大事记在年表上。《华阳国志》对此也有记载,说“自道,南广有八亭,道通平夷”。邮亭,是古时设在沿途,供送文书的人和旅客歇宿的馆舍。
1958年,赫章可乐出土一件珍贵文物,即“武阳传舍比二”铁炉。炉身内壁近口沿处,有隶书、阳文、反书的“武阳传舍比二”六字。“武阳”,在今四川彭山县附近,西汉属犍为郡。“传舍”与“驿站”、“邮亭”一样,都是当时可以供旅客歇宿的处所。“比二”,即同时铸造一样铁炉两个。据文献记载,在驿传管理机构中,设有驿丞、驿卒,专门负责为来往官吏及传递公文、奏章的人置备车、马,提供食宿等事项。这标志秦汉时中原的交通机构已推广到边远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了这些地区的交通和商业的发展。
汉王朝为了配合郡县制的设置和军队的驻防,还推行移民屯田政策。《史记·平淮书》载:“(武帝时)通西南夷道,……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这些应募而来的豪民,大都是地主商人。这些豪民是离不开被剥削的劳动人民的,所以跟随前来垦殖的人中,绝大多数是汉族劳动人民。他们当中有的是在中原被统治阶级掠夺了土地,无以为生,应募而来;有的是犯罪,被迫流放而来;有的是在战争中失散的士兵,流落下来,安家落户。这里说的“南夷”,就是夜郎地区。这种移民屯田政策,目的在于加强封建统治的物质基础。同时,也具有军事移民性质。在移民中,除豪民外,一般农户从事农业生产,受郡守、县令和豪民等统治阶级的剥削,还要服兵役,被统治阶级驱使,作为镇压人民的工具。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必然引起社会生产关系的相应变革。西汉的屯田制度,经过百余年的变动,到东汉初,已逐渐被破坏。进入夜郎地区的官僚、地主和商人中,不少人被封建王朝赐予土地,封以官爵,子孙世袭。因他们世代在经济、政治上都拥有种种特权,占有大量土地,对广大劳动人民进行压迫剥削,便不断发展成为强大的统治势力。原来从事垦殖的汉族劳动人民的子孙,被迫为统治阶级当兵服役,成了封建贵族领土严密控制下的依附农民。同时,在生产力提高和封建经济的影响下,原来的一些奴隶主贵族,也逐渐并入统治集团,原来的奴隶和平民,有不少变成了依附农民。因此,统治阶级、被统治阶级相对立的封建生产关系,又进一步发展了。
三、夜郎古国的文化
与一定的经济发展相联系,必然产生与之相适应的社会文化。夜郎古国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也孕育了丰富多彩的社会文化。劳动人民不但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精神文化的创造者。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过程中,缔造了夜郎古国的文化。由于历代统治者对夜郎地区劳动人民创造的文化不够重视,文献记录相当少,要对其作全面、深入的研究相当困难。
彝族的先民是古夜郎地区活动最早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夜郎文化。彝族先民的文化最显著的标志就是古老文字的发明和使用。据《彝族源流》记载,彝文以父子连名谱系推算迄今已近500代。如果按每代20年间隔计算,彝族的文字发明时间至今已在一万年左右的时间,那么至少在原始社会晚期,彝文就也产生。彝族文化丰富多彩,历史悠久。据初步统计,散存在今毕节地区的彝文古籍约有四千余部。这些文献,生动地反映了彝族先民对宇宙万物和人类起源的认识,以及彝族的古老社会面貌,反映了各部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
彝族先民早已有着朴素的唯物主义和辩证法思想。他们认为“太古之初,杳杳冥冥,后来出现清浊二气,产生了变化,形成哎哺。哎哺形成天地万物和人类”。在对待客观物质世界方面,他们认为世间万事万物都是不断变化和运动的。彝族先民的对事物不断发展和变化的观点就是朴素唯物主义与朴素辨证法思想的反映。
彝族先民的天文学知识也相当丰富,曾创造和使用了天文历法。与汉族相比,无论将星斗拟人化,人名物名命星名,还是星名命人名物名,都自成体系。
彝族先民的艺术创造思维也相当丰富。从可乐出土的文物看,文物的图案有篆形文字,动物图形;雕刻技艺达到了相当先进的水平。二000年可乐出土的套头葬釜上的“龙”和“虎”,形象逼真,栩栩如生。在使用的武器上也刻有动物和图案。《益那悲歌》说:惹氏造矛,名矛有九种,矛头有鹰像,矛杆有虎纹。清镇、平坝、威宁、黔西、赫章等地掘出很多陶器,除了一般生活用的陶器外,还有陶俑、陶兽等制品。黔西汉墓中就有舞蹈俑、托案俑、扶耳俑、托筝俑,以及镇墓兽、陶羊、陶猪、陶鸡等品种,工艺水平虽不及中原地带的产品高,但图案花纹并不单调,形态也很逼真。这些都反映夜郎古国文化及艺术水平。
该男子已被刑拘。
据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交代,2019年3月左右,他通过微信认识了贵州赫章县的吴某某(系案件受害人王某某丈夫的妹妹),之后两人确立恋爱关系。几个月后,吴某某到赵某某家与其同居。2020年9月,吴某某以看病为由回到赫章,赵某某多次联系吴某某,要求她回去继续与其同居,但都被吴某某予以拒绝,他由此心生怨恨。
2020年11月19日凌晨1时许,赵某某携带事先准备的钢钎和手锤等工具,驾车来到贵州赫章县哲庄镇,将吴某某父母坟墓的碑石砸毁后逃离现场。经认定,吴某某父母坟墓被毁坏的碑石,价值人民币17520元。
赵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目前,赵某某已被赫章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扩展资料
失恋了要从自身找问题:
赵某因爱生恨,因为吴某拒绝继续同居而采取了极端手段发泄情绪,实不可取。反映了赵某心胸狭窄,心理阴暗,由此吴某为什么不同意继续同居,与他的小心眼有很大关系。
失恋了要从自身找问题,向内看才能改善婚恋关系。当一段感情走到尽头,就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果不能及时的处理,就会酿成悲剧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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