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族的名称 元朝时,鄂伦春人被称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分布极为广阔,在辽阳行省的管辖之中。明朝时黑龙江以北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游猎于贝加尔湖以东、黑龙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伦春人。清初文献曾把鄂伦春人称为“树中人” 。鄂伦春这一族称,在1640年4月28 日(崇德五年三月丑)是以“俄尔吞”出现的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以后,文献中多次出现“俄罗春”、“鄂罗春”、“鄂伦春”等不同写法。从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十月始,“鄂伦春”才作为统一的族称固定下来。“鄂伦春”是民族自称,即“使用驯鹿的人们”。另外,“鄂伦”的发音与驯鹿的发音(oron)相同,(cho)是表示人的附加成分,两者合起来为(oroncho),即“鄂伦春”,汉语就是“打鹿人”之意 。根据居住区域的不同,鄂伦春人内部还有不同的名称。如居住于呼玛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库玛尔千;居住在逊克县、嘉荫县河边的鄂伦春人自称毕拉千;居住在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甘千;居住在托河流域的鄂伦春人自称托千等。比如,库玛尔千的“库玛尔”表示地点,“千”表示人的附加成分,表示某地人之意 。
鄂伦春族的习俗 鄂伦春人的礼仪是以敬老为中心的。主要礼节有屈膝请安和磕头两种。晚辈人见到长辈要用请安礼,平辈人见面也要互致请安礼问候。磕头礼在祈神祭祖、婚丧、节庆等庄重场合施行。鄂伦春人非常尊敬老人和长辈。晚辈人在长辈面前要毕恭毕敬,长幼有序,行为得体。出远门前和回来后都要向长辈请安。出门或狩猎中遇到长辈,在相距很远的地方下马,步行迎上去请安,待长辈人过去后才能骑马行路。鄂伦春人热情好客,以诚待人,招待必尽诚意。天晚则留客人住宿。鄂伦春族男女有别,男客人不能坐儿媳妇和姑娘的铺位,女客人也不能坐男人的铺位。鄂伦春人各个家庭间有互相拜访的礼节 。鄂伦春族的禁忌主要有生产禁忌、妇女禁忌、生活禁忌、自然禁忌、动物禁忌等等。比如,狩猎前不能说能打到多少猎物,否则什么都打不到;女人不许坐在“玛路”上;妇女不许铺熊皮;对熊不能称熊,而称“太贴”;不能用刀或铁器捣火,否则冲犯火神;年轻人不能叫长辈人的名字等 。 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不多,只有春节、氏族的“莫昆”大会和宗教活动“奥米纳仁”,还有篝火节。主要节日是农历新年 。近现代,鄂伦春人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宗教信仰也淡出了鄂伦春人的思维,“莫昆”大会和“奥米纳仁”已被篝火节所取代。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春节对于鄂伦春人来说是庆祝狩猎丰收、辞旧迎新的喜庆日子,因此鄂伦春人对春节十分重视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 。 过去,鄂伦春人的饮食以兽肉为主,鱼、野菜为辅,后来传入了米面。鄂伦春人喜欢食用狍子、鹿、犴、野猪、熊肉,同时也食用小动物和飞禽肉。做法主要有煮手把肉、烤肉、烧肉、炖肉汤、晒肉干、杂花菜、灌血清、骨髓油、生狍肝和腰子等。米面食主要有面片、油面片、烙面饼、烧面、面汤、油炒面、肉粥、稠李子粥、黏饭等。鄂伦春语称油面片为“图胡烈”,将擀好的面一片片揪进滚开的白水里,捞出后拌熟肉片、食盐、野韭菜花等佐料,倒入加热的野猪油或熊油,拌匀后食用。稠李子粥是鄂伦春族一种特殊的吃法,将稠李子放入粥中煮,爆开呈粉红色即可食用,色艳味美 。鄂伦春族喜喝五味子汤和桦树汁。每年春季的五六月份,在桦树根部砍一个小口,桦树汁便会涌出,清澈透明,甘甜可口。鄂伦春人还喝一种称作“弟尔古色”的桦树浆,将桦树的外皮剥掉,用猎刀在树干上轻轻刮下乳白色的粘稠状树液,其味甘甜清爽 。 鄂伦春人的葬式主要有风葬(也称树葬)、土葬和火葬,也实行过先树葬后土葬的二次葬。患急病的青年人和孕妇用火葬。人死后,穿好衣服头北脚南置于原来居住的“斜仁柱”内,用纸(过去还曾用桦树皮、兽皮等)蒙脸,其意是灵魂贴着纸尽快到阎罗王处。举行一系列的吊丧仪式后才能出殡。出殡前选一个有山有水的山坡下为墓地。出殡时由亲属和好友抬着棺材护送。如果死者的子女较多,出殡时请萨满送魂,以阻止死者灵魂危及子女。由死者家人扎一个草人,在草人上系很多线,子女各牵一条线,由萨满祈祷,最后萨满用神棒把线打断,将草人扔出,就认为死者的灵魂远去了。鄂伦春人有用死者坐骑殉葬的习俗,也可以将死者的衣物、马具驮于马上,绕葬地几圈以示殉马。鄂伦春人还要举行隆重的周年祭 。
鄂伦春族有那些风土人情 礼仪
鄂伦春人的礼仪是以敬老为中心的。主要礼节有屈膝请安和磕头两种。晚辈人见到长辈要用请安礼,平辈人见面也要互致请安礼问候。磕头礼在祈神祭祖、婚丧、节庆等庄重场合施行。鄂伦春人非常尊敬老人和长辈。晚辈人在长辈面前要毕恭毕敬,长幼有序,行为得体。出远门前和回来后都要向长辈请安。出门或狩猎中遇到长辈,在相距很远的地方下马,步行迎上去请安,待长辈人过去后才能骑马行路。鄂伦春人热情好客,以诚待人,招待必尽诚意。天晚则留客人住宿。鄂伦春族男女有别,男客人不能坐儿媳妇和姑娘的铺位,女客人也不能坐男人的铺位。鄂伦春人各个家庭间有互相拜访的礼节[1] 。
鄂伦春族的禁忌主要有生产禁忌、妇女禁忌、生活禁忌、自然禁忌、动物禁忌等等。比如,狩猎前不能说能打到多少猎物,否则什么都打不到;女人不许坐在“玛路”上;妇女不许铺熊皮;对熊不能称熊,而称“太贴”;不能用刀或铁器捣火,否则冲犯火神;年轻人不能叫长辈人的名字等[1] 。
婚俗
鄂伦春人传统的婚姻由父母包办,实行一夫一妻的氏族外婚制,还实行间接的交错从表婚,经过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过程,彩礼以马匹为主。严禁氏族内婚或性行为。男女婚姻多由男方托媒人求婚,一般求三次才成,第三次尤为关键。求成后,商定认亲、过彩礼的日期。在认亲的日子,男方要留在女方家,时间20天至1个月不等。女方要给未来的新郎换上用黑皮子镶边的新衣服和红布坎肩(背面和肩头绣有云纹),未来的新娘要把头发梳成两个辫子缠在头上,这是订婚的标志。在结婚那天,新郎和伙伴们以赛马的形式进入女方住地,经过一系列的仪式后,新郎当晚住在新娘家。第二天新娘被接到新郎住地。新郎的帽子上带貂尾和4个绣花飘带,新娘头上戴着饰品,男女都佩带猎刀,新娘在拜天地时头上蒙着花布。现在的婚姻形式与汉族基本相同[1] 。
节日
鄂伦春族的传统节日不多,只有春节、氏族的“莫昆”大会和宗教活动“奥米纳仁”,还有篝火节。主要节日是农历新年[6] 。
近现代,鄂伦春人的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宗教信仰也淡出了鄂伦春人的思维,“莫昆”大会和“奥米纳仁”已被篝火节所取代。鄂伦春族受其他民族的影响,也过中秋节、端午节、新年等节日。春节对于鄂伦春人来说是庆祝狩猎丰收、辞旧迎新的喜庆日子,因此鄂伦春人对春节十分重视[6] 。
每年的6月18日是鄂伦春民族传统的节日--篝火节。这一天,鄂伦春人都要点燃篝火,欢歌舞蹈,欢庆自己民族的节日[6] 。
饮食
过去,鄂伦春人的饮食以兽肉为主,鱼、野菜为辅,后来传入了米面。鄂伦春人喜欢食用狍子、鹿、犴、野猪、熊肉,同时也食用小动物和飞禽肉。做法主要有煮手把肉、烤肉、烧肉、炖肉汤、晒肉干、杂花菜、灌血清、骨髓油、生狍肝和腰子等。米面食主要有面片、油面片、烙面饼、烧面、面汤、油炒面、肉粥、稠李子粥、黏饭等。鄂伦春语称油面片为“图胡烈”,将擀好的面一片片揪进滚开的白水里,捞出后拌熟肉片、食盐、野韭菜花等佐料,倒入加热的野猪油或熊油,拌匀后食用。稠李子粥是鄂伦春族一种特殊的吃法,将稠李子放入粥中煮,爆开呈粉红色即可食用,色艳味美[1] 。
鄂伦春族喜喝五味子汤和桦树汁。每年春季的五六月份,在桦树根部砍一个小口,桦树汁便会涌出,清澈透明,甘甜可口。鄂伦春人还喝一种称作“弟尔古色”的桦树浆,将桦树的外皮剥掉,用猎刀在树干上轻轻刮下乳白色的粘稠状树液,其味甘甜清爽[1] 。
葬俗
鄂伦春人的葬式主要有风葬(也称树葬)、土葬和火葬,也实行过先树葬后土葬的二次葬。患急病的青年人和孕妇用火葬。人死后,穿好衣服头北脚南置于原来居住的“斜仁柱”内,用纸(过去还曾用桦>>
鄂伦春族的历史 1640年,清 将“索伦部”分编为八牛录(佐领),鄂伦春人为索伦部中的一部分。康熙八年(1669年),在宁古塔将军之下设布特哈(打牲部落)八旗,管理分布在黑龙江上、中游的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族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从原来统辖吉林、黑龙江的宁古塔将军析出黑龙江将军。黑龙江将军之下设八城,分设副都统、总管等官员管辖。对于鄂伦春族的管理,将其分为“摩凌阿鄂伦春”(骑马的鄂伦春人)和“雅发罕鄂伦春”(步行的鄂伦春人)两部分。被编入布特哈(打牲)八旗“充官兵者”,称作“摩凌阿鄂伦春”,没有编入布特哈八旗,“戈猎山薮仅供纳貂役者”,称作“雅发罕鄂伦春”。后者分设五路八佐,每佐设鄂伦春族佐领一人,每年派名为“谙达”的人到当地去征收貂皮 。17世纪中叶,沙俄侵犯中国黑龙江流域。1665年(康熙四年),沙俄侵占了黑龙江上游北岸的雅克萨城,烧杀抢掠当地居民。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在清军第二次收复雅克萨城的战役中,有565名鄂伦春族士兵参战,对雅克萨之战的胜利做出了贡献。1732年(雍正十年),清 抽调鄂伦春族兵259名,连同达斡尔等族兵共3000人编为八旗,在呼伦贝尔的济拉嘛泰河口设城驻防,巡逻边境,保卫边疆。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沙俄入侵,将我江东64屯各族人民赶至江边射杀。库玛尔路协领寿廉带领鄂伦春族马队官兵500人痛击了入侵者 。 1951年4月7日,中央人民 政务院批准成立鄂伦春旗,鄂伦春族获得了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自主地管理区域内本民族内部事务。1952年5月31日“鄂伦春旗”改为鄂伦春自治旗 。1957年,黑龙江省成立了呼玛县十八站、爱辉县新生、逊克县新鄂3个民族乡,1958年由新鄂乡划出新兴村成立新兴鄂伦春族乡。1958年,4个民族乡改为人民公社。1984年恢复民族乡建制,新成立白银纳民族乡 。
鄂伦春是什么意思 “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解放前,私有制虽然确立,但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的民族公社叫“穆昆”,是同一父系血统人民的共同体。“穆昆”是鄂伦春语,即“兄弟们”或“同姓人”的意思。“穆昆”有各个“乌力楞”组成,“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即“子孙们”的意思,指同一父系所传的 子孙。一个“乌力楞”就是一个父系家族,由几个或几十个“斜仁柱”组成。“斜仁柱”,类似美洲印地安人的庐帐住所,是非常适合游猎生活的居住之所。它用松木或桦木做支架,盖上桦树皮,冬季用兽皮围盖,底部直径约七八米,高五六米,地中间生篝火,可做饭,取暖和照明。新中国成立后,党和 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黑河市瑷珲区新生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这里是鄂伦春族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 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
鄂温克族和鄂伦春族有什么区别 “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解放前,私有制虽然确立,但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的民族公社叫“穆昆”,是同一父系血统人民的共同体。“穆昆”是鄂伦春语,即“兄弟们”或“同姓人”的意思。“穆昆”有各个“乌力楞”组成,“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即“子孙们”的意思,指同一父系所传的 子孙。一个“乌力楞”就是一个父系家族,由几个或几十个“斜仁柱”组成。“斜仁柱”,类似美洲印地安人的庐帐住所,是非常适合游猎生活的居住之所。它用松木或桦木做支架,盖上桦树皮,冬季用兽皮围盖,底部直径约七八米,高五六米,地中间生篝火,可做饭,取暖和照明。新中国成立后,党和 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黑河市瑷珲区新生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这里是鄂伦春族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 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历史上异地而住的鄂温克族居民,曾分别被称为“索伦”、“通古斯”、“雅库特”等。1957年,根据本民族意愿,统一民族名称为鄂温克。“鄂温克”是民族自称,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的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布特哈旗、阿荣旗、额尔古纳左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及黑龙江省讷河县等地。人口少而分布广,多与蒙古、达斡尔、汉、鄂伦春等族交错杂居。鄂温克族自治旗是其主要聚居区,地属大兴安岭西侧缓坡和草原。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鄂温克族人口数为30505。使用鄂温克语,属阿尔泰语系满一通古斯语族通古斯语支,分海拉尔、陈巴尔虎、敖鲁古雅三个方言。没有本民族文字。牧区学校通用蒙古语、蒙古文,农业区和靠山区通用汉语、汉文。 鄂温克民族根据驯鹿命名,他们的生活与驯鹿分不开。 据考古学和人类的研究,早在公元前2000年,即铜石器并用时代,鄂温克族的祖先就居住在外贝加尔湖和贝加尔湖沿岸地区。在黑龙江,七游,石勒喀河洞穴中发现了具备鄂温克族体质特征的头盖骨,与头盖骨一起还发现了贝加尔湖地方特有文化与装饰。符合鄂温克人的传说。传说中鄂温克人的祖先生活在勒拿河、“拉玛”湖(即贝加尔湖)。另一传说,他们的故乡在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总之,鄂温克人生活在贝加尔湖以东和黑龙江上游石勒喀河一带的山林中,使用弓箭、扎枪,从事打猎和捕鱼。食物用火烧着吃,或把石头烧热,放入盛水的皮桦桶中煮肉吃。取火用两块石头打击出火星,用桦皮纤维引火。住桦树皮盖的“撮罗子”。当时正处在母权制氏族社会阶段。他们的族源,可以追溯到北朝与隋唐时期室韦各部中的某些地理、习俗与鄂温克族有渊源关系的部落,特别是其中的‘‘北室韦”、“钵室韦”、“深未沮室韦”,以及唐代在贝加尔湖东北苔原森林区使鹿的“鞠”部落等。后来,他们向东发展,其中一支来到黑龙江中游雅克萨(今俄罗斯阿尔巴津)一带,明代文献中记述的“乘鹿出入”的“北山野人”,一般认为即鄂温克与鄂伦春人的直接祖先。清代文献中的“索伦部”,广义包括达>>
请写出我国3个少数民族的居住习俗 鄂伦春族的住所“仙人住”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
侗族擅长建筑。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在贵州、广西的侗乡,有许多久负盛名的风雨桥鼓楼和风雨桥。因桥上建有廊和亭,既可行人,又可避风雨,故称风雨桥。
城市塔塔尔族居民多住平顶土房,墙一般都很厚,里面粉刷石灰,有的还挂壁毯。自成院落的住宅,庭院多栽种花木,布置成小花园。牧区的塔塔尔族逐水草而居,多住帐篷。
在房舍布局和室内陈设方面,独门独院。庭院内种植着各种果树和花草,环境清幽,像一座小花园。房子的墙都比较厚,以便安装火墙或铁皮壁炉,供冬季取暖之需。除住房之外,另有客房、厨房和储藏室等。父母与子女另居。住房比较宽敞、明亮,并设有客厅。墙壁粉刷着素雅的颜色,挂有壁毯,地上铺地毯。室内摆设着各种欧式家具,显得古雅而豪华。牧区的塔塔尔族适应游牧生活,都住帐篷。
鄂伦春族生活习惯的大概内容 朋友你好!鄂伦春族的物质生活极具特色。除食肉、衣皮外,过去的住所“仙人住”亦是狩猎文化的一种创造。“仙人柱”形同半张开的雨伞,由30多根树杆塔成,外面夏季覆盖桦皮,冬季覆盖兽皮,可很快塔成,可随时拆卸。“仙人柱”入门正对面的上方和左右两侧,专供人们坐卧,但有严格的规定。“仙人柱”中央终日燃烧着篝火,用以熟食和取暖。“仙人柱”后面的树杆上悬挂着盛有神象的桦皮盒子,一般不准妇女接触。
鄂伦春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婚姻。实行严格的氏族外婚,各互相通婚的氏族成员之间,大多亲上加亲。家庭中男女地位不过分悬殊,唯财产继承权一般属于男子。一个家庭两代人共居的较多,如果人口过多,常常是长子结婚后在父母居处附近另立一“仙人柱”。妇女生育不得在原来的“仙人柱”内,须到远处设立产房,男人也不得入内接近,满月后才回家。以往,人死后一般行天葬(即风葬)。下山定居后,一般行土葬。
鄂伦春族妇女绝活是给猎手制作“密塔哈”(狍头帽子)。这帽子是用整狍子的头颅,去掉骨肉后,保留狍头上的毛、角、耳朵、鼻子和口,精心鞣制而成。戴上这种帽子可以诱惑猎物。鄂伦春人座森林、走森林、吃森林、穿森林。衣、食、住、行都来自大森林的赐予。
鄂伦春族迁到黑龙江南岸以来,马是主要的交通工具。1900年鄂伦春马队曾给入侵的沙俄侵略军以沉重打击。夏天,河流里以桦皮船作为交通工具。现在鄂伦春族居住的地区已通了火车、汽车,交通更加方便了。
“鄂伦春”是民族的自称,是“山岭上的人”之意,也有解释为“使用驯鹿的人”。他们大部分生活在黑龙江,内蒙古地区。有人把鄂伦春人称为马背上的民族,他们的确是精骑善射的民族,世世代代在大、小兴安岭的森林里以狩猎为生。早年,他们居无定所,过着游猎生活。解放前,私有制虽然确立,但鄂伦春族还保留着原始公社的残余。鄂伦春的民族公社叫“穆昆”,是同一父系血统人民的共同体。“穆昆”是鄂伦春语,即“兄弟们”或“同姓人”的意思。“穆昆”有各个“乌力楞”组成,“乌力楞”是鄂伦春语,即“子孙们”的意思,指同一父系所传的 子孙。一个“乌力楞”就是一个父系家族,由几个或几十个“斜仁柱”组成。“斜仁柱”,类似美洲印地安人的庐帐住所,是非常适合游猎生活的居住之所。它用松木或桦木做支架,盖上桦树皮,冬季用兽皮围盖,底部直径约七八米,高五六米,地中间生篝火,可做饭,取暖和照明。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关心鄂伦春人的生活,在依山傍河的地方为他们建造新居,把他们从散居的山里请下来。1953年,鄂伦春人实现了定居,一步跨越千年,结束了原始社会生活。鄂伦春族是我国11个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少数民族之一。
黑河市瑷珲区新生乡坐落在美丽的剌尔滨河畔,这里是鄂伦春族聚居地。特有的民族习俗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人,到这里来参观、考察、探秘、采风的人络绎不绝。近年来,乡、区、市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发展鄂伦春民族旅游,省市旅游部门也将新生鄂伦春民族乡确定为民俗风情游的重点线路。
到新生乡去旅游,要经过90公里山路。沿途经振边酒厂、卧牛湖风景名胜区,跨越法别拉河时,可见采金船采金场面。春看达子香花红胜烈火,夏观绿色林海浩瀚无边,秋望漫山遍野红叶凝丹,冬赏白雪皑皑纯净天地。路边有无尽的白桦林,四季风景处处展现美丽的画卷。山道弯弯,一会儿下坡,一会儿上岗,非常有趣。
伴随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飞速发展,在鄂伦春猎民的家里已难寻觅那独具的习俗,家家都是彩电、洗衣机、音响等电器以及衣柜、沙发等家具摆满屋子,有的家庭也已装上电话,和汉族家庭没有明显差别。但是,如果逢上喜庆日子,他们会从箱子或衣柜里翻出民族服装穿上,你可一睹民族服饰的风采。
在鄂伦春人的家。游人可以看到典型的民族服饰。大衣叫“苏恩”,是冬天穿的皮袍,用狍皮 精心缝制,狍皮为面、毛为里,穿起来非常暖和。皮靴叫“其克密”,是用16只狍腿的皮拼制成的短靴,以野猪皮或熊皮做底,以狍筋代线缝制。在雪地上穿着适用,轻便保暖。“灭塔哈”,是用狍头做的皮帽。用白桦树皮制作的器皿,有桦皮篓、桦皮盒,做工精巧,上面用彩色丝线刺上美丽的图案,是民族工艺。鄂伦春族菜肴风味独特。主要有“库明拉”(晒肉干)、糖拌“吉厄特”(都柿)、狍肉炒“昆比好哇”(柳蒿芽)、野猪肉炖“抗骨拉奴哇”(老山芹)、狍肉炒“给老搔”(黄花菜)、还能吃到“依恩”(猴头蘑)、“莫锅”(木耳)、“豆嫩阿特”(桦树蘑)、吃红鳞、金线、柳根池等冷水鱼,喝“吉厄特啊拉嘿”(都柿酒)。
石头人风景区距离乡政府10公里。它依山傍水,剌尔滨河从这里流过,风光非常优美。夏季可顺河漂流,冬季可赶马爬犁。石头人度假村以“乌力楞”为单位,建设民族部落,以“塔路”、“铁克沙”、“迈罕”、“雅塔安嘎”四种“斜仁柱”为主要形式。“塔路”是用没有加工过的桦树皮苫盖在“斜仁柱”骨架上,然后用绳索捆牢。“铁克沙”是将桦树皮加工成很薄的一层,在锅里蒸煮晾干后,缝合起来,覆盖在“斜仁柱”的骨架上。较之“塔路”,用“铁克沙”覆盖的“斜仁柱”内光线好,缺点是怕冰雹。“迈罕”是用三幅白布接成长方形的布蓬,搭在两根竖起的木杆和一根横着的木杆上,然后四角插上细木杆,将布蓬上的绳套套在杆上,“迈罕”就搭成了。“迈罕”是出猎时的临时住所。“雅塔安嘎”又叫“恩克那力新哈汉”,与“斜仁柱”形状一样,是妇女分娩用的产房。
游人看到的这些既能观赏又能让有能让友人居住的小木屋,叫“奥伦”,进去看一看还是很有意思的。这棵高大挺拔的落叶松,距地面两米左右高的树干被砍去树皮,在上面画一个脸形,用红布遮盖,这就是鄂伦春人崇拜的山神“白那恰”。新生乡政府还准备选一处树林较密的地方,建一处风葬点,显示树杈卡、吊棺、横担担棺等几种不同的风葬(也称树葬)葬式,使游人了解鄂伦春人从前的丧葬习俗。
新生乡鄂伦春民族风情游,是独具魅力的旅游线路,热情、豪爽、淳朴的鄂伦春人用“赞达仁”(山歌)欢迎您,用“阿拉嘿”(舞蹈)欢迎您。
鄂伦春民族乡位于扎兰屯市区最北部,驻地为滨洲铁路的一个小车站——南木,都习惯称南木乡。
本世纪初,生活在格尼河上游毕拉河流域的鄂伦春族一个部落约60户、260人,为谋生存和开展新猎区,逐渐移动到绰尔河、济沁河、阿木牛河流域,即大兴安岭东麓浅山区游猎,使这一带原始森林开始有了人烟。1939年,伪满洲国强令居住在黑龙江省讷河、龙江等县的达斡尔族和蒙古族50多户约300余人迁到阿牛河中游(距南木20公里)一带,设立村公所,受伪布特哈旗直接管辖,次年中东铁路在南木设南木临时车站。从此,身居密木深处、几乎与世隔绝的鄂伦春人与居住在阿木牛的达斡尔人开始有了交往。1948年春,党和政府帮助这部分鄂伦春人下山定居,在阿木牛河畔建立了努图克。
1949年又动员他们与达斡尔一道迁至交通便利的滨洲铁路455公里处定居,使他们第一次过上了真正的定居生活。1950年这里正式建站,取名南木车站。1956年撤消努图克,设立南木鄂伦春民族乡人民政府。鄂伦春猎民也由解放前主要从事脆弱的单一狩猎生产逐渐学会了农牧业生产,以农养牧,农牧结合。
(1)服饰
旧时鄂伦春人以狩猎为主,因而他们的衣服、鞋帽等都是用各种兽皮制作。鄂伦春皮袍做工精细,样式讲究。男皮袍“苏恩”领口袖头镶异色皮毛;女皮袍面上绣精美花纹和“吉哈布顿”(项圈)。鄂伦春妇女的绝活,是给猎手制做“密塔哈”(狍头帽子)主要起诱惑野兽的作用,具有实用功能。鄂伦春民族的皮靴,有用鹿、犴皮制做的“温得”、用狍脖子皮作底而毛朝外的“其哈密”,它们的共同特点是既轻便又保暖,适于在林海雪原上穿。
随着生产内容的转变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现扎兰屯市鄂伦春居民平素多着汉族服装,但年长者仍愿意穿传统民族服饰。逢喜庆节日和重大场合,年轻者亦多穿着绸缎等面料的民族服装。
(2)饮食
淬瀹肉与吊烧
过去鄂伦春人没有锅釜之类容器,煮肉很难。《龙沙纪略》载:“东北诸部落,……无釜甑罂之属,熟物刳木贮水,灼小石淬水中数十次,瀹而食之。”所谓灼石淬火,即将火烧石子不停地抛入刳成空心的的木头水容器中,将肉瀹熟。这种灼石淬水烩制而食之的方法虽原始,却为鄂伦春人所独有,堪称别有风味的“淬瀹肉”。
吊烧即用兽胃煮肉,也是原始的煮肉方法,即将猎来的兽胃洗净,放进水和肉块,吊在火上烤。等到胃烧焦了,水也达到沸点,里边的肉也八分熟了。这种办法很适应游猎生活。
古俗“敖布”
鄂伦春民族乡的老一辈猎民至今仍保留着古俗“敖布”的残余,即猎物平分,人人“敖布”一份。未实行定居前,鄂伦春人在深山密林中猎获野兽,特别是熊、鹿、犴、野猪等大型猎物,驮回驻地后,不论本部落或外地人,也不论男女老幼,每人平均分得一份,其中要把最鲜嫩、最有营养的犴肝等奉南给深受尊敬的老人“阿亚莫列根”(狩猎能手、英雄)承包到户后,这一习俗仍被保留,老弱病残或鳏寡孤独者仍可分得猎物而不受歧视。
(3)居住
扎兰屯市鄂伦春族居民旧时因主要以游猎为生,故无固定居住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或“斜仁柱”。40年代末至50年代初,鄂伦春族居民实现定居后,住上了砖瓦结构的固定房屋,室内陈设亦与当地汉族居民相近。
(4)礼仪
鄂伦春人以尊老好客为荣。青年人遇见长者,必须口称“阿亚”(平安),施曲膝请安礼。对远来的客人,以好酒、好肉、奶茶招待并安排住宿。
互助友爱是鄂伦春人世代相传的美德。猎人狩猎归来,无论相识与否都可讨取,拿多少由其自便,主人不问,分文不取。狩猎时一人获猎物而另一个空手,则二人共同剥兽皮平分兽肉。
对其他兄弟民族同样友爱无私,路遇相求,解囊相助,不问还期。
(5)传统艺术
赞仁达
鄂伦春语“山歌”。这里鄂伦春族歌唱艺术的主要形式。南木鄂伦春民族乡的鄂伦春老人几乎人人都会唱,在山场、密林中、田地里或场院中,随时都可以听到他们那别有风味、拉着长调的歌声。如有贵客临门,酒酣耳热之余,他们会连唱不休,直至通霄达旦。
“赞仁达”有相对固定的曲调,但无固定歌词,一般也无需乐器伴奏,节奏自由,旋律高昂,刚健而悠扬。鄂伦春人有很高的即兴编词能力。在演唱时,他们根据情景事件即兴编词,用“讷依耶”、“希讷耶”等为衬词,表达自己发自肺腑的真挚感情。“赞仁达”中,情歌占有重要地位,且以语言朴素、感情真实、比喻生动而著称。
吕日格仁
鄂伦春语“舞蹈”。鄂伦春人的舞蹈大体可分为娱乐性、仪式性和宗教性三大类。无论哪一类,其动作速度都是由慢至快,并以激烈动作结束表演。舞蹈表演一般不用乐器伴奏,而伴之于词曲,即边歌边舞。舞曲经常以“额呼兰德”、“额乎德乎”、“介边介回”、等词为衬词,同时还以“哲黑哲”“加黑哲”“达乎达利”之类衬词作为伴舞的节奏呼号。
舞蹈
鄂伦春舞蹈中占主要地位的是模仿动物动作或吼叫的舞蹈,如“群禽舞”是一种模仿数种飞禽动作及其鸣叫声的大型舞蹈。表演者分两队,相隔十余步远,一臂平屈于胸前,另一臂平举于后侧,舞步轻盈,臂、肘、腕、指都不停摆动,呈波浪形,表示雁飞。在“盖苏盖”的呼喊中,两队相遇,每人旋半圈,臂在头上划动半圆表示雁击长空,远望表演者臂腕摆动,恰似群雁翱翱。“盖苏盖”之场震耳,酷似群雁齐鸣。此外还有“布谷鸟舞”、“熊斗舞”、“野猪搏斗舞”、“树鸟舞”等粗犷豪放,模仿性极强。另一类是表现劳动生活的如“依如嫩舞”,表现猎后高兴地将猎物驮向马背的情形;“红果舞”表现妇女采集红果时的欢笑场面;“鲁力该嫩舞”场面较大,人们手拉手围成一圈,左右跳动,欢快无比。
雕刻与刺绣
鄂伦春族有较高的雕刻与刺绣艺术,不但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而且达到了一定的艺术水平。鄂伦春人的各种精美桦皮制品几乎全部由妇女制作,如“宽给查”(桦皮桶),“红盖”(桦皮筒)、“卡密”(桦皮篓)、“奥纱”(桦皮针线盒)、“阿达勒”(桦皮箱)等,无不雕有不同样式和颜色的图案。这些雕刻花纹大体有三种,云雷纹作为中心图案,象征吉祥;回转达纹用于制品的边沿或花纹四框;组合花纹主要用于制品盖的中央。雕刻的花纹除少部分外,大部分没有象征意义,主要是为了欣赏。雕刻时先用纸剪好底样,绘在桦皮制品上,然后用自制的特殊工具“陶格陶拉温”(骨制刻刀)雕刻。在桦皮制品中,“阿达玛勒”是最精美的雕刻艺术品,这里待嫁姑娘的嫁妆。“阿达玛勒”为长方形,花纹染成红、黄、黑三色,各表示喜庆、吉祥和坚贞爱情。
鄂伦春人的刺绣艺术主要还表现在皮革制品上,主要是“阿文”(皮帽)、“苏恩”(皮袍)“阿拉木西”(皮套裤)、“乌塔罕”(皮口袋)、“萨勒巴齐”(皮手套)、“卡巴达拉嘎”(烟荷包)以及马褡、鞍鞯上。其中皮手套、烟荷包最为精美。皮手套的图案花纹用各色薄皮贴绣而成,其中手背多为吉祥结或云彩卷图案,手指关节是桃形或菱形图案,指尖部分则有指甲状图案。烟荷包上的图案多象征纯洁爱情,制作精美,使人爱不释手。
(7)婚嫁
鄂伦春人在婚姻缔结上主要有求婚、认亲、过彩礼和结婚等一系列过程。求婚:男孩到15—16岁、女孩14—15岁,家里就要为他们张罗婚事。求婚由男家提出,男家父母看中了某家姑娘,就托媒去求婚、认亲;求婚成功后,媒人和男方的母亲等带着烧酒、野猪肉到女方家,男子给女方长辈嗑头,唯不给岳父母嗑头,即为认亲;过彩礼一般是2—3匹马、两桶酒、两口野猪;结婚:举行婚礼的前几天,新郎到女方家接新娘,女家的人要出来很远相迎。回去时,新郎再要早走一天,新娘由本家叔伯等送到新郎家,而且还要带上一些礼物。当主人把所有的男女双方的宾客让至坐位上后,新郎新娘开始拜天,两人面朝正南方向磕头,然后由新娘拜公婆及男方家长辈亲友。接着酒宴开始,把预积的干柴点燃,来宾围着篝火而坐,主人把酒和肉送到客人面前。席间新郎和新娘要给所有长辈磕头敬酒,受拜者一面向新人祝福,一面赠送礼品。酒至数巡,歌声大作,客人翩翩起舞,热闹异常,直到深夜。入夜,新郎新娘用一个碗吃“老考太”(粘粥),并同用一把刀,吃一盆肉,象征永远亲密,白头到老,永不分离。最后,由婶娘或嫂嫂给铺床,并看着新人宽衣后,两盖着一床被躺下后才离去。新中国成立后,鄂伦春除仍然实行氏族婚姻制外,婚嫁仪式多随汉族,民族婚俗已不多见。
(8)丧葬
清代至民国初年,鄂伦春人丧葬主要是实行风葬,即用柳条编一个棺材或选一段粗树干,凿成空穴,将尸体置于内,将其架在树上或用一横杆搭在两树的树杈上,把棺材吊在横杆上,一年后埋在土中。火葬主要是用于患急病亡故的青年和孕妇。葬地一般选在有山有水的地方。
鄂伦春人认为,人死后在冥阴界里要生产生活,因此要把生产生活用具放在棺材里殉葬,也有杀马殉葬的。葬仪中,周年祭最为隆重。
民国末年至解放初期,鄂伦春族繁杂的丧葬习俗基本湮没。近代鄂伦春人亡故后,一般为其换上新衣服,然后用木棺装殓,进行土葬。
(9)鹿笛与狍哨
鄂伦春人在长期的狩猎活动中,发明了鹿笛和狍哨。用这种工具诱打犴、鹿,很见成效。
鹿哨称“乌力安”,用松木削成牛角形,然后纵向锯开,将木心挖开,合上后用绳扎紧。使用时猎人将“乌力安”细端放在唇边用力吸吮,发出的声音很像雄鹿的鸣叫声,群鹿循声而来,便可射杀。
狍哨称“皮卡兰”,即将一条一厘米多宽的薄桦树皮叠成扁圆形含在口里,发出狍崽样叫声,母狍或仔狍欢蹦乱跳跟随来,即可举枪射杀,也可将闻声而来的猞猁等物射杀。近年来,随着野生资源的有效保护,放下猎枪的鄂伦春猎民早已转产。“鹿笛”与“狍哨”已派不上用场。
一、衣食住行
早期的鄂温克族从事游猎时,主食鱼兽肉和磨茹、木耳等各种山野菜。空的是狍、鹿皮缝制 长袍和帽鞋等。17世纪中叶,学会农耕生产后、开始吃粮食,以小麦、荞麦、稷子为主。清未,有钱人开始穿棉布、绸缎长袍,穷人仍然是“毛皮裹身”。长袍式样以达斡尔族大体相同,有大襟,下摆左右开叉,袖口和边沿处镶边。衣袍特点袖头稍长而肥。束腰带,外套坎肩。腰带挂有绣花烟荷包,用来装火石,火镛等。女子多戴耳环和指环,多为银质的。女子束发,多包头巾,冬戴园形皮帽,两侧坠有环形食物。民国以来,其服饰逐步“达斡尔化”、“汉化”,现民族服装已难以见到。游猎时期住室,是园锥型的“撮罗子”(以鄂伦春族的“撮罗子”相似),高约一丈,直径约一丈二尺,用3根上端有叉的木杆塔成三角架、其间搭上25——30根辅杆,木架的上部用桦树皮苫盖,下部夏秋用布围子,冬天改用犴皮围子。后来定居后改变为草房或“马架子”,居信习俗大体与达斡尔人相同,现与汉族无异。运输,早年主要依靠驯鹿驮运,后来使用勒勒车,现在多用胶轮牛马车,近来机动车多起来,逐步走向机械化。
二、婚嫁
鄂温克族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前实行“氏族外婚”和“姑舅表婚”。一个氏族内严禁通婚。讲究门当户对,绝不高攀。“姑舅表婚”是姑表兄弟姐妹间的通婚,他(她)们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女子婚后生女孩,都愿把她嫁给娘家人,俗称“还骨头”。到了近代、也有与外族通婚的。从前婚事,都靠媒约之言,父母包办。有的孩堤时就给订婚,甚至有的“指腹为婚”。女子订婚至结婚之前,要回避男方任何人。婚烟程序分四个程序:求婚、订婚、纳彩礼、婚礼。县内鄂温克人过去有“抡亲”形式的婚姻。事先双方约好,结婚天,走走形式,搞所谓的“抡亲”。五十年代前,二十里屯就有过这种“抢亲”婚烟。鄂温克族也有入婚的习俗。从前很少离婚,离后子女归男方,妇子可带走个人财产。寡妇改嫁,绝不亲、认为是好事。寡妇改嫁可以带走自己的财产,也可以就在亡夫留下的房屋中再嫁他人。县内鄂温克族,后来因与达斡尔族长期相邻,其婚俗也逐渐随达斡尔习俗改变。解放后,过去的封建婚烟,“姑舅表婚”,“氏族外婚”制等,都被自由婚烟所代替。
三、丧葬
鄂温克族的葬礼,过去很讲究和隆重老人的去世,当即用布围尺体,头彰放一小棹祭品供物,定时烧金银锡泊纸,停屡次数月,昼夜轮流守哭尽孝。父母去世,须由子女、叔、伯抬棺上葬地。如用车送屡次,就由其儿子背着牛头绳走。如果死者是70多岁以上老人,主为“成佛归天”,全氏族人都来送葬,埋葬前,在死者头上连续打三次火镰,以亦告别,然后用桦树皮裹尸;而后土葬。殉葬员都是些死者生前用过的如男人的烟具、小刀、小锅、碗和新衣服,女人的烟具、耳环、手镯、戒指等,都与尸体一同下葬,凡可损坏者都要打碎而葬。死者的衣服、一般都送给同辈的老人以作纪念。葬后的第三天,遗属举行祭祀,祭仪是在死者生前睡过的铺位上,放一块“得日析”(方形坐垫)、摆供品以祭亡灵。家人服丧百日,此间,男人不得理发,修而或参加赛马、摔跤,女人不准空鲜艳服装或参加宴请、娱乐。我县鄂温克族的丧葬,后来大都随学达斡尔族的风俗、解放后,特有的丧葬习俗三经消失,其仪式也逐渐步简化。城镇,火葬也开始推广。
四、节庆
鄂温克族的节庆主要有:阴历时,包括腊月三十、正月初一到初五。过去三十晚上家家都供佛,初一互相串走拜年,之后举行盛大的歌舞,拨河等娱乐活动。腊月二下三和正月十五:腊月二十三则被认为是“火神回天”的日子,日落后,家家都要祭火,祈求下一年仍然得到火神的保佑。
敖包会:“敖包”是一种宗教信仰的象征物,过去,每个氏族都有自己的“敖包”,每年五、六月间举行一次“祭敖会”的大会,认为祭敖包就是祭“山神”、“龙王”,要宰牛杀羊进行祭祀,祈求风调雨顺,人兴年丰。在会上要进行赛马、摔跤等活动。同达斡族杂居的村落,达、鄂两族共祭敖包。解放后中止。1992年6月,在县民委组织下,城乡鄂温克族参加了在临江乡大石拉子村举行的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民族举行的敖包会活动。
半阔鲁(伊木纳节):在五月下旬举行,主要祭祀“吉雅奇”(保护牲畜之神),以全羊熟肉供神,祈求畜群安全,人畜两旺。解放后停祭。
清明节:主要是扫墓祭祖。
五、礼仪
鄂温克族有独具的礼仪,施行严肃认真,不分场合,格守不动摇。本民族的长幼之间,遵守严格的礼节。老年人受到尊敬。年青人迂风老人或长辈,必须屈膝请安,还要敬烟。骑马相迂,必须下马列请安问好。吃饭时,等长辈动手之后,晚辈才能动筷。鄂温克族非常好客。认为家里来客人是大喜事,极极热情地请客进屋。让坐于右边或右上角的贵宾位,敬茶递烟。来客是老年人,必须为他做饭吃。为客人做饭吃时,绝不让客人自己盛饭,都由主人一碗一碗盛饭,直到客人吃饱谢绝为止。如果女婿来串门,富者则宰二岁子马,一般人家则杀只羊做手把肉吃,这里对女婿的最好等迂。
六、禁忌
出猎时,绝对听从“阿威达”(猎手们推荐的老猎人)指挥,要团绳索,不许闹分裂,更不许说大话,吹牛吹,也猎的地点、方向严守保密,对家里人也是守口如瓶。在野外烧火,不烧崩火的柴禾,认为“白纳查神”(山神)最怕火星崩爆,如得罪山神,猎不到野兽。在狩猎时一旦发现猎物,禁止争夺乱开枪。要在狩猎长者的指挥下打猎。当猎到熊瞎子时,不许年青人走近熊旁辩公母(因怕会得尿塞病),首先由老猪人去看。剥熊皮要用布遮住下身,以免露出熊的生殖器。对妇女的禁忌又多又严。弟媳不许用大伯子的烟袋抽烟,更不许坐到大伯子跟前(否则被认为是越规行为);严禁女人坐在男人的行李上(因男人认为女人不洁净、脏得很,若被女人踩和坐过行李,则认为将有祸事来临);不许女人踩踏和跨过男人的马(认为男人头上有神佛,一旦被女人摸就是沾污了神佛,将会受惩罚);不许姑娘们与外来的青壮年接头谈笑;如迂外来青壮年便迅速躲避他处;寡妇不得在娘家过春节,不许在群众娱乐场所露面;妇女分娩,家人为她单独盖一所产房,叫做“萨喜格柱”,(离原住房约十米远处),由婆婆专事护理,在七天内不许男人进出产房,既或是已住有火炕的房屋、产妇也不得在炕上生孩子。必须搬到灶房旁去生,产后十几天,不许移到炕上去住。死人凡是一个“哈勒”(氏族)的人都埋葬在一个坟地里,不许别人掺杂混入,另外,难产死的女人和被枪杀、斧子砍杀的人也不能葬入“哈拉”的坟地。以上禁忌,解放后有的渐消,有的解严了。
鄂温克族自治旗地处大兴安岭西北麓,呼伦贝尔大草原中南部,该旗鄂温克族人口约占全国鄂温克族人口的30%。鄂温克族是我国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之一。除在鄂温克族自治旗外,还居住在陈巴尔虎其、根河市、扎兰屯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和黑龙江省讷河县等地以及新疆的伊梨地区。“鄂温克”在鄂温克语中意为“住在大山林中的人们”。
鄂温克族主要民俗有:鄂温克人打猎,一般五六个人为一小组,称为“塔坦”,猎们最喜欢猎鹿。这不仅因为鹿的全身都是宝,而且因为鹿特别灵敏,最难捕获,因而猎获到鹿也是最光彩、最另人兴奋的事情。猎民一年中捕猎季节的划分是有规律的。这是按照各种动物的生长习性、生活特点形成的习俗。鄂温克族从事畜牧生产的人占该民族总人口的一半。畜牧业生产在鄂温克人经济生活中也占重要地位,他们主要放牧马、牛。在鄂温克地区放牧主要采用逐水草而迁徙的游牧方式。采集业及捕鱼业是鄂温克族狩猎和牧业经济的重要补充。是鄂温克妇女从事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采集业包括桦树皮的采集和缝制成各种器皿以及采集榛子、木耳、蘑菇、野菜等。仙人柱:汉语称“撮罗子”,是鄂温克猎民住的原形帐篷。以若干根桦木杆或柳木杆搭成框架,夏、秋季外面覆以干草、芦苇或桦树皮,冬、春季围盖兽皮。门多东向或南向。数个仙人柱只能排成一字形或弧形,不许前后排列。
交通工具:鄂温克人主要以马、驯鹿、大轮车、马车、滑雪板、雪橇等作为交通工具。
金勒:鄂温克族语意为滑雪板,以松木为原料,前端上翘,后端呈坡形,中间有一绑脚的带子,踏上穿行于林海雪原中或用于追击野兽,是鄂温克人的交通、狩猎工具。
赞达拉嘎:鄂温克族民间小调、山歌之类的总称,短者数行,长者数十行,有世代流传的,也有即兴创作的,旋律简洁朴素,一般不用乐器伴奏。鄂温克族是一个尊老爱幼、热情好客的民族。对他人也非常慷慨大方。鄂温克族的婚姻形式主要是一夫一妻制,还保留着“氏族外婚”和“姑舅表婚”的氏族社会残余。无论男女自由恋爱,还是由父母包办,都要请媒人按照求婚礼节,向女方父母求婚。一般由媒人带两瓶酒,给女方父母敬酒、献哈达,通过求婚词对唱或对答。如果女方父母喝了酒并留下哈达,就是同意这门婚事。这样可以商定订婚日期和女方要求的彩礼。鄂温克婚礼有几种形式,即:迎娶式、送亲式、逃婚(抢婚)式和互迎互送式。鄂温克族丧葬礼仪,最早受萨满教影响,后来受东正教影响和佛教影响。故在安葬方式、入殓、吊唁及送葬活动等方面不同地区或不同氏族的习俗也不相同。如果70多岁去世,将看成是一种荣誉,称为“成佛”。在停灵方面,夏天多为当日安葬,春秋冬季一般停留三天后安葬。入殓安葬时,受东正教影响的则请牧师念经引路,受佛教影响的,请喇嘛念经或到寺庙念经。对死者洗身梳头,更换穿戴,放置殉品并入殓安葬。送葬后三天,一周年或每年清明节,进行悼念仪式。每三年祭奠一次,九年后就不在祭奠。非正常死亡者的安葬仪式较简单,这些都不能正式入葬。鄂温克民族绝大部分信仰萨满教,牧区的也信奉佛教,也有少部分人信奉东正教。萨满教是一种万物有灵论的原始宗教,形成于原始社会后期。因满-通古斯语族各部落的巫师称为“萨满”而得名。鄂温克族信仰主要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萨满教活动。萨满教认为,萨满是人和神的联络者。萨满教没有经典教义,没有共同创始人,没有庙宇,宗教活动也没有严格的程序。鄂温克人称其巫师为萨满。萨满的主要任务是祭祀祖先神灵、驱除灾害和疾病。萨满活动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每年的“奥米那楞”萨满集会,也叫四月会。其内容之一是老萨满领教新萨满;之二是乞求“毛哄”的平安和繁荣。第二种是在每年春节,萨满在自己家中跳神,送旧迎新,萨满求神保佑人们,祝福新年。第三种是不定时的萨满职业活动,跳神赶鬼,跳神送葬,跳神求“乌麦”(保护婴儿生命安全的神),请萨满求子求福。鄂温克人热爱舞蹈,男女老幼都喜欢唱歌跳舞,歌舞是他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音乐舞蹈的特点是音调单纯、动作简单、边歌边舞,最喜欢的歌舞主要有“欢乐之火”舞、“阿罕拜”舞、“爱达喜楞”舞、“折辉冷”舞。
鄂温克族的体育及游戏也很有特色,体育活动主要有赛马、射击、摔跤、滑雪等项目,其习俗与鄂伦春、达斡尔族基本相同。
纯畜牧业生产区的鄂温克族以乳、肉、面为主食,每日三餐均不能离开奶茶,不仅以奶茶为饮料,也常把奶茶加工成酸奶和奶制品。主要奶制品有:稀奶油、黄油、奶渣、奶干和奶皮子。最常见的吃法是将提取的奶油涂在面包或点心上食用。
肉类以牛羊肉为主。过去每户每年平均要食用二十来只羊和两头牛。冬季到来之前是鄂温克族大量宰杀牲畜储存肉类的季节。食肉的方法有:手把肉、灌血肠、熬肉米粥和烤肉串等。
居住在北部大兴安岭原始森林里的鄂温克族,完全以肉类为日常生活的主食,吃罕达犴肉、鹿肉、熊肉、野猪肉、狍子肉、灰鼠肉和飞龙、野鸡、乌鸡、鱼类等,食用方法也与牧区略有不同,其中罕达犴、鹿、狍子的肝、肾一般都生食,其他部分则要煮食。
鱼类多用来清炖,清炖鱼时只加野葱和盐,讲究原汤原味。鄂温克族很少食用蔬菜,仅仅采集一些野葱,做成咸菜,作为小菜佐餐。从20世纪50年代初开始,主食渐被面食如:面条、烙饼、馒头等所代替。
鄂温克族都以奶茶为饮料,饮用时根据个人的口味再加黄油、奶渣。此外,还饮用面茶、肉茶。林区的鄂温克族还饮用当地特有的驯鹿奶。
鄂温克族传统炊餐用具别具特色,有用罕达犴骨做成的杯子、筷子,鹿角做成的酒盅,犴子肚盛水煮肉、罕达犴筋缝制的鹿皮盛粮口袋,桦木、皮制的各种碗、碟等。如今瓷、铝、铁、塑料制品已广为使用。
鄂温克族主要分布在中国东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意思是“住在大山林里的人们”。大部分鄂温克人以放牧为生,其余从事农耕。
吃饭时,全家人围绕火堆席地而坐,在三角架上吊着铁锅,将捕获的驼鹿或其它猎物切成肉块,放入沸滚的锅里涮着吃。涮出的兽肉多挂着缕缕血丝,半生半熟。人们认为这样吃不仅营养丰富,而且容易吸收。
剩余的大量兽肉,鄂温克人晾晒成肉干和肉条,贮存起来慢慢吃,外出狩猎时,把它装在鹿包兜里当干粮。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