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旗在哪里,鄂温克族的风俗习惯是什么?

鄂温克旗在哪里,鄂温克族的风俗习惯是什么?,第1张

  鄂温克自治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总面积19111平方千米,总人口15万人。

  服饰 旧时扎兰屯地区鄂温克族猎民的服装主要以狍皮等兽皮制作的衣服为主,除此以外,桦树皮夏帽为该民族服饰的一大特点。桦树皮帽为一方块桦树皮卷成锥形,用麻线连缀起来,状如斗笠,主要用于遮阳御雨。 如今鄂温克族居民的服饰与汉族相同,但部分年长者仍愿穿着传统的皮袍,逢喜庆节日或重大场合,年轻人了着民族服装,但面料多为绸缎。

  饮食鄂温克族猎民喜食肉食,主要是野兽肉,其中多为狍子肉,其次是鹿、犴、熊和野猪肉。食肉方法很多,如“达拉嘎兰”(烧肉),将肉扔在火炭上烧;“席拉兰”(烤肉),把肉切成大块或条放在锅里煮,“阿期根”(生吃),主要是生吃狍、鹿等的肝、肾;“库呼乐”(晒熟肉干),将熟肉切成块晒干。如今鄂温克族猎民的饮食同当地汉族居民渐趋相同,但仍喜欢食用野兽肉和野菜等。

  居住 扎兰屯市鄂温克族猎民旧时住山林和靠近江河的地方,主要以游猎为主,无固定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定居后,所住房屋与室内装饰等与当地汉族居民基本相同。

  礼仪 鄂温克民族十分讲究礼节。老年人普遍地受到社会的尊重,年轻人见到长辈,首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落座让长辈先坐,喝酒请长辈开怀,吃肉让长辈先动刀,起程让长者先走;如骑在马上则下马问安,然后侧身让老人先行。长幼之间恪守严格的礼节,见面相互问安,相互尊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为本民族所憎恶。 鄂温克人十分热情好客。他们常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因此,不论对本民族客人还是其他民族客人,来到自己的家,主人都认为是大喜事,热情地将客人让到屋里,让客人坐在贵宾座位,敬茶递烟。对远方的来客,还要用丰盛的肉食和好酒款待。

  姓氏 鄂温克族历史上曾分为三大部分,即从事游猎生产的“雅库特”、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的“通古斯”和嫩江流域从事农业生产的“索伦”。他们的姓氏根据本氏族的名称而来,又因居地不同有所区别。萨马街鄂温克人的主要姓氏有:俄格都涂格敦、尼格混涂格敦简姓涂;俄格都杜拉尔、尼苏混杜拉尔、谢盼杜拉尔、左然杜拉简姓杜;那哈塔、卜勒吉格勒简姓卜;萨马基尔简姓萨;蒙古勒达图、黑格特达图简称代;俄格都何音、依格吉日何音简姓何;伊格吉日简姓伊;白格日简姓白;瓜尔佳简姓郭等。

  传统艺术

  1、舞蹈。 鄂温克语也称“额黑勒格”、“额黑勒仁”。鄂温克族的主要舞蹈有《鄂温克舞》、《哲辉楞舞》、《爱达哈喜楞舞》等。这些舞蹈节奏性强,动作有力,脚的动作和上身的姿态和谐优美,加上有节奏的呼号声,构成鄂温克舞蹈的特点。还有一种被称作《努经勒》的舞蹈,多由鄂温克妇女参加。这种舞蹈动作有力,节奏性强,脚的动作比较突出,鄂温克风格比较浓厚。

  2、歌谣。 鄂温克人长期生活在森林、草原、田野之中,创作大量反映狩猎、采集、种植以及社会交往、男女爱情、婚丧嫁娶、宗教仪式等歌谣——“扎恩达仁,其中包括猎歌、牧歌、情歌、酒歌、萨满歌等,此外还有逃婚歌、反抗征兵歌等,内容比较丰富。鄂温克歌谣比喻优美,抒情真挚感人,诗句朴实豪放。韵律以押头韵为主,双句一韵,每首歌谣韵律多变,易于即兴演唱。

  婚嫁 鄂温克族基本上沿袭一夫一妻制,所不同的是有“氏族外婚”和“姑舅表亲”现象。“姑舅表亲”就是姑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并且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女子出嫁后,在婆家如生女孩,则喜欢嫁给舅舅家人,俗称“还骨头”。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婚姻嫁娶习俗,实质上是两氏族之间的婚配,后来才逐步发展到与外族通婚。与外族通婚早已习惯化,萨马街的鄂温克族与外族通婚已一半以上。 鄂温克人有入赘的习惯。双方父母经过多次协商后,无需赠送礼物,由男方将新郎送到女方家,大家在新娘家尽情欢乐,婚事即算完毕。入赘者要至诚地奉养孝敬女方父母,同时和女方的兄弟姐妹一样有权使用和继承老人的财产,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 鄂温克女子选择配偶,不以穷富为标准,而主要看劳动能力、社会名誉和人品是否端正,厌恶不忠不孝,反对言行不一。 鄂温克人历史上的婚姻程序大致分为求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求婚时,必须聘请一位受人尊重的媒人出面,经过媒人的奔走说合,婚事即可确定;订婚,男方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送牲畜、酒、生产工具、金银首饰等,并且置办酒席,共同欢庆,互祝订婚之喜;结婚礼仪比较繁琐,由于居住地域区别有所不同,萨马街鄂温克人同鄂温克自治旗南屯鄂温克人的结婚仪式大体相同,主要有修建新房、迎接新娘、善意刁难男方、新郎新娘共同就餐、招待宾客等主要仪式。

  丧葬 清代至民国初期,本市(旗)境内鄂温克族人死后,多放置在树上实行风葬,好将尸体挂在树枝上,落地后用火葬或者挖土掩埋。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鄂温克族丧葬习俗与汉族相同

在海边,左然用贝壳制作了珊瑚、拼图、装饰品、手串等物品。

左然还可以使用贝壳制作一些日常用品,如盐瓶、水杯、烛台等。

贝壳,泛指软体动物的外壳。具有一种特殊的腺细胞,贝壳的主要成分为95%的碳酸钙和少量的壳质素。其分泌物可形成保护身体柔软部分的钙化物,称为贝壳。

古代曾用作饰物或货币,后亦用以制作工艺品等。贝壳通常可以在海滩发现到,内里的生物通常已在冲上岸前消失。由于部份贝壳外形漂亮,有人会有收集贝壳的嗜好。贝壳分为五大纲:腹足纲(有法螺宝螺蜒螺)、头足纲(鹦鹉船蛸)、多板纲、撅足纲(似象牙)、双壳纲(俩壳)。

贝壳的主要成分为95%的碳酸钙和少量的壳质素。

一般可分为3层,最外层为黑褐色的角质层(壳皮),薄而透明,有防止碳酸侵蚀的作用,由外套膜边缘分泌的壳质素构成。

中层为棱柱层(壳层),较厚,由外套膜边缘分泌的棱柱状的方解石构成,外层和中层可扩大贝壳的面积,但不增加厚度。

内层为珍珠层(底层),由外套膜整个表面分泌的叶片状霰石(文石)叠成,具有美丽光泽,可随身体增长而加厚。

方解石和霰石的主要化学成分都是CaCO3。贝壳的外层具有多条深浅颜色相间、同心环状的生长线,但它不代表年龄;它的形成是由于外套膜边缘因受某些原因(食物不足、季节不同、生殖期间等)的影响、而不能继续分泌的结果。

鄂温克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居住在萨马街的鄂温克族群众每逢喜庆佳节,就会穿起民族服装,跳起欢快粗犷的“努给勒”或“阿罕伯”舞。并涌现出一大批舞蹈、声乐、文学创作等各种人才。

(1)服饰

旧时扎兰屯地区鄂温克族猎民的服装主要以狍皮等兽皮制作的衣服为主,除此以外,桦树皮夏帽为该民族服饰的一大特点。桦树皮帽为一方块桦树皮卷成锥形,用麻线连缀起来,状如斗笠,主要用于遮阳御雨。

如今鄂温克族居民的服饰与汉族相同,但部分年长者仍愿穿着传统的皮袍,逢喜庆节日或重大场合,年轻人了着民族服装,但面料多为绸缎。

(2)饮食

鄂温克族猎民喜食肉食,主要是野兽肉,其中多为狍子肉,其次是鹿、犴、熊和野猪肉。食肉方法很多,如“达拉嘎兰”(烧肉),将肉扔在火炭上烧;“席拉兰”(烤肉),把肉切成大块或条放在锅里煮,“阿期根”(生吃),主要是生吃狍、鹿等的肝、肾;“库呼乐”(晒熟肉干),将熟肉切成块晒干。如今鄂温克族猎民的饮食同当地汉族居民渐趋相同,但仍喜欢食用野兽肉和野菜等。

(3)居住

扎兰屯市鄂温克族猎民旧时住山林和靠近江河的地方,主要以游猎为主,无固定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定居后,所住房屋与室内装饰等与当地汉族居民基本相同。

(4)礼仪

鄂温克民族十分讲究礼节。老年人普遍地受到社会的尊重,年轻人见到长辈,首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落座让长辈先坐,喝酒请长辈开怀,吃肉让长辈先动刀,起程让长者先走;如骑在马上则下马问安,然后侧身让老人先行。长幼之间恪守严格的礼节,见面相互问安,相互尊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为本民族所憎恶。

鄂温克人十分热情好客。他们常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因此,不论对本民族客人还是其他民族客人,来到自己的家,主人都认为是大喜事,热情地将客人让到屋里,让客人坐在贵宾座位,敬茶递烟。对远方的来客,还要用丰盛的肉食和好酒款待。

(5)姓氏

鄂温克族历史上曾分为三大部分,即从事游猎生产的“雅库特”、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的“通古斯”和嫩江流域从事农业生产的“索伦”。他们的姓氏根据本氏族的名称而来,又因居地不同有所区别。萨马街鄂温克人的主要姓氏有:俄格都涂格敦、尼格混涂格敦简姓涂;俄格都杜拉尔、尼苏混杜拉尔、谢盼杜拉尔、左然杜拉简姓杜;那哈塔、卜勒吉格勒简姓卜;萨马基尔简姓萨;蒙古勒达图、黑格特达图简称代;俄格都何音、依格吉日何音简姓何;伊格吉日简姓伊;白格日简姓白;瓜尔佳简姓郭等。

(6)传统艺术

>>>舞蹈

鄂温克语也称“额黑勒格”、“额黑勒仁”。鄂温克族的主要舞蹈有《鄂温克舞》、《哲辉楞舞》、《爱达哈喜楞舞》等。这些舞蹈节奏性强,动作有力,脚的动作和上身的姿态和谐优美,加上有节奏的呼号声,构成鄂温克舞蹈的特点。

还有一种被称作《努经勒》的舞蹈,多由鄂温克妇女参加。这种舞蹈动作有力,节奏性强,脚的动作比较突出,鄂温克风格比较浓厚。

>>>歌谣

鄂温克人长期生活在森林、草原、田野之中,创作大量反映狩猎、采集、种植以及社会交往、男女爱情、婚丧嫁娶、宗教仪式等歌谣——“扎恩达仁,其中包括猎歌、牧歌、情歌、酒歌、萨满歌等,此外还有逃婚歌、反抗征兵歌等,内容比较丰富。鄂温克歌谣比喻优美,抒情真挚感人,诗句朴实豪放。韵律以押头韵为主,双句一韵,每首歌谣韵律多变,易于即兴演唱。

(7)婚嫁

鄂温克族基本上沿袭一夫一妻制,所不同的是有“氏族外婚”和“姑舅表亲”现象。“姑舅表亲”就是姑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并且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女子出嫁后,在婆家如生女孩,则喜欢嫁给舅舅家人,俗称“还骨头”。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婚姻嫁娶习俗,实质上是两氏族之间的婚配,后来才逐步发展到与外族通婚。与外族通婚早已习惯化,萨马街的鄂温克族与外族通婚已一半以上。

鄂温克人有入赘的习惯。双方父母经过多次协商后,无需赠送礼物,由男方将新郎送到女方家,大家在新娘家尽情欢乐,婚事即算完毕。入赘者要至诚地奉养孝敬女方父母,同时和女方的兄弟姐妹一样有权使用和继承老人的财产,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

鄂温克女子选择配偶,不以穷富为标准,而主要看劳动能力、社会名誉和人品是否端正,厌恶不忠不孝,反对言行不一。

鄂温克人历史上的婚姻程序大致分为求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求婚时,必须聘请一位受人尊重的媒人出面,经过媒人的奔走说合,婚事即可确定;订婚,男方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送牲畜、酒、生产工具、金银首饰等,并且置办酒席,共同欢庆,互祝订婚之喜;结婚礼仪比较繁琐,由于居住地域区别有所不同,萨马街鄂温克人同鄂温克自治旗南屯鄂温克人的结婚仪式大体相同,主要有修建新房、迎接新娘、善意刁难男方、新郎新娘共同就餐、招待宾客等主要仪式。

(8)丧葬

清代至民国初期,本市(旗)境内鄂温克族人死后,多放置在树上实行风葬,好将尸体挂在树枝上,落地后用火葬或者挖土掩埋。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鄂温克族丧葬习俗与汉族相同。

鄂温克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

居住在萨马街的鄂温克族群众每逢喜庆佳节,就会穿起民族服装,跳起欢快粗犷的“努给勒”或“阿罕伯”舞。

并涌现出一大批舞蹈、声乐、文学创作等各种人才。

(1)服饰

旧时扎兰屯地区鄂温克族猎民的服装主要以狍皮等兽皮制作的衣服为主,除此以外,桦树皮夏帽为该民族服饰的一大特点。

桦树皮帽为一方块桦树皮卷成锥形,用麻线连缀起来,状如斗笠,主要用于遮阳御雨。

如今鄂温克族居民的服饰与汉族相同,但部分年长者仍愿穿着传统的皮袍,逢喜庆节日或重大场合,年轻人了着民族服装,但面料多为绸缎。

(2)饮食

鄂温克族猎民喜食肉食,主要是野兽肉,其中多为狍子肉,其次是鹿、犴、熊和野猪肉。

食肉方法很多,如“达拉嘎兰”(烧肉),将肉扔在火炭上烧;“席拉兰”(烤肉),把肉切成大块或条放在锅里煮,“阿期根”(生吃),主要是生吃狍、鹿等的肝、肾;“库呼乐”(晒熟肉干),将熟肉切成块晒干。

如今鄂温克族猎民的饮食同当地汉族居民渐趋相同,但仍喜欢食用野兽肉和野菜等。

(3)居住

扎兰屯市鄂温克族猎民旧时住山林和靠近江河的地方,主要以游猎为主,无固定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

定居后,所住房屋与室内装饰等与当地汉族居民基本相同。

(4)礼仪

鄂温克民族十分讲究礼节。

老年人普遍地受到社会的尊重,年轻人见到长辈,首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

落座让长辈先坐,喝酒请长辈开怀,吃肉让长辈先动刀,起程让长者先走;如骑在马上则下马问安,然后侧身让老人先行。

长幼之间恪守严格的礼节,见面相互问安,相互尊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为本民族所憎恶。

鄂温克人十分热情好客。

他们常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

因此,不论对本民族客人还是其他民族客人,来到自己的家,主人都认为是大喜事,热情地将客人让到屋里,让客人坐在贵宾座位,敬茶递烟。

对远方的来客,还要用丰盛的肉食和好酒款待。

(5)姓氏

鄂温克族历史上曾分为三大部分,即从事游猎生产的“雅库特”、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的“通古斯”和嫩江流域从事农业生产的“索伦”。

他们的姓氏根据本氏族的名称而来,又因居地不同有所区别。

萨马街鄂温克人的主要姓氏有:俄格都涂格敦、尼格混涂格敦简姓涂;俄格都杜拉尔、尼苏混杜拉尔、谢盼杜拉尔、左然杜拉简姓杜;那哈塔、卜勒吉格勒简姓卜;萨马基尔简姓萨;蒙古勒达图、黑格特达图简称代;俄格都何音、依格吉日何音简姓何;伊格吉日简姓伊;白格日简姓白;瓜尔佳简姓郭等。

(6)传统艺术

>>>舞蹈

鄂温克语也称“额黑勒格”、“额黑勒仁”。

鄂温克族的主要舞蹈有《鄂温克舞》、《哲辉楞舞》、《爱达哈喜楞舞》等。

这些舞蹈节奏性强,动作有力,脚的动作和上身的姿态和谐优美,加上有节奏的呼号声,构成鄂温克舞蹈的特点。

还有一种被称作《努经勒》的舞蹈,多由鄂温克妇女参加。

这种舞蹈动作有力,节奏性强,脚的动作比较突出,鄂温克风格比较浓厚。

>>>歌谣

鄂温克人长期生活在森林、草原、田野之中,创作大量反映狩猎、采集、种植以及社会交往、男女爱情、婚丧嫁娶、宗教仪式等歌谣——“扎恩达仁,其中包括猎歌、牧歌、情歌、酒歌、萨满歌等,此外还有逃婚歌、反抗征兵歌等,内容比较丰富。

鄂温克歌谣比喻优美,抒情真挚感人,诗句朴实豪放。

韵律以押头韵为主,双句一韵,每首歌谣韵律多变,易于即兴演唱。

(7)婚嫁

鄂温克族基本上沿袭一夫一妻制,所不同的是有“氏族外婚”和“姑舅表亲”现象。

“姑舅表亲”就是姑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并且有优先婚配的权利。

女子出嫁后,在婆家如生女孩,则喜欢嫁给舅舅家人,俗称“还骨头”。

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婚姻嫁娶习俗,实质上是两氏族之间的婚配,后来才逐步发展到与外族通婚。

与外族通婚早已习惯化,萨马街的鄂温克族与外族通婚已一半以上。

鄂温克人有入赘的习惯。

双方父母经过多次协商后,无需赠送礼物,由男方将新郎送到女方家,大家在新娘家尽情欢乐,婚事即算完毕。

入赘者要至诚地奉养孝敬女方父母,同时和女方的兄弟姐妹一样有权使用和继承老人的财产,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

鄂温克女子选择配偶,不以穷富为标准,而主要看劳动能力、社会名誉和人品是否端正,厌恶不忠不孝,反对言行不一。

鄂温克人历史上的婚姻程序大致分为求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

求婚时,必须聘请一位受人尊重的媒人出面,经过媒人的奔走说合,婚事即可确定;订婚,男方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送牲畜、酒、生产工具、金银首饰等,并且置办酒席,共同欢庆,互祝订婚之喜;结婚礼仪比较繁琐,由于居住地域区别有所不同,萨马街鄂温克人同鄂温克自治旗南屯鄂温克人的结婚仪式大体相同,主要有修建新房、迎接新娘、善意刁难男方、新郎新娘共同就餐、招待宾客等主要仪式。

(8)丧葬

清代至民国初期,本市(旗)境内鄂温克族人死后,多放置在树上实行风葬,好将尸体挂在树枝上,落地后用火葬或者挖土掩埋。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鄂温克族丧葬习俗与汉族相同

  鄂温克族是一个能歌善舞的民族。居住在萨马街的鄂温克族群众每逢喜庆佳节,就会穿起民族服装,跳起欢快粗犷的“努给勒”或“阿罕伯”舞。并涌现出一大批舞蹈、声乐、文学创作等各种人才。

  (1)服饰

  旧时扎兰屯地区鄂温克族猎民的服装主要以狍皮等兽皮制作的衣服为主,除此以外,桦树皮夏帽为该民族服饰的一大特点。桦树皮帽为一方块桦树皮卷成锥形,用麻线连缀起来,状如斗笠,主要用于遮阳御雨。

  如今鄂温克族居民的服饰与汉族相同,但部分年长者仍愿穿着传统的皮袍,逢喜庆节日或重大场合,年轻人了着民族服装,但面料多为绸缎。

  (2)饮食

  鄂温克族猎民喜食肉食,主要是野兽肉,其中多为狍子肉,其次是鹿、犴、熊和野猪肉。食肉方法很多,如“达拉嘎兰”(烧肉),将肉扔在火炭上烧;“席拉兰”(烤肉),把肉切成大块或条放在锅里煮,“阿期根”(生吃),主要是生吃狍、鹿等的肝、肾;“库呼乐”(晒熟肉干),将熟肉切成块晒干。如今鄂温克族猎民的饮食同当地汉族居民渐趋相同,但仍喜欢食用野兽肉和野菜等。

  (3)居住

  扎兰屯市鄂温克族猎民旧时住山林和靠近江河的地方,主要以游猎为主,无固定场所,一般多住“木刻楞”。定居后,所住房屋与室内装饰等与当地汉族居民基本相同。

  (4)礼仪

  鄂温克民族十分讲究礼节。老年人普遍地受到社会的尊重,年轻人见到长辈,首先要施礼问安和敬烟。落座让长辈先坐,喝酒请长辈开怀,吃肉让长辈先动刀,起程让长者先走;如骑在马上则下马问安,然后侧身让老人先行。长幼之间恪守严格的礼节,见面相互问安,相互尊重,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为本民族所憎恶。

  鄂温克人十分热情好客。他们常说:“外来的人不会背着自己的房子走”。因此,不论对本民族客人还是其他民族客人,来到自己的家,主人都认为是大喜事,热情地将客人让到屋里,让客人坐在贵宾座位,敬茶递烟。对远方的来客,还要用丰盛的肉食和好酒款待。

  (5)姓氏

  鄂温克族历史上曾分为三大部分,即从事游猎生产的“雅库特”、主要从事牧业生产的“通古斯”和嫩江流域从事农业生产的“索伦”。他们的姓氏根据本氏族的名称而来,又因居地不同有所区别。萨马街鄂温克人的主要姓氏有:俄格都涂格敦、尼格混涂格敦简姓涂;俄格都杜拉尔、尼苏混杜拉尔、谢盼杜拉尔、左然杜拉简姓杜;那哈塔、卜勒吉格勒简姓卜;萨马基尔简姓萨;蒙古勒达图、黑格特达图简称代;俄格都何音、依格吉日何音简姓何;伊格吉日简姓伊;白格日简姓白;瓜尔佳简姓郭等。

  (6)传统艺术

  >>>舞蹈

  鄂温克语也称“额黑勒格”、“额黑勒仁”。鄂温克族的主要舞蹈有《鄂温克舞》、《哲辉楞舞》、《爱达哈喜楞舞》等。这些舞蹈节奏性强,动作有力,脚的动作和上身的姿态和谐优美,加上有节奏的呼号声,构成鄂温克舞蹈的特点。

  还有一种被称作《努经勒》的舞蹈,多由鄂温克妇女参加。这种舞蹈动作有力,节奏性强,脚的动作比较突出,鄂温克风格比较浓厚。

  >>>歌谣

  鄂温克人长期生活在森林、草原、田野之中,创作大量反映狩猎、采集、种植以及社会交往、男女爱情、婚丧嫁娶、宗教仪式等歌谣——“扎恩达仁,其中包括猎歌、牧歌、情歌、酒歌、萨满歌等,此外还有逃婚歌、反抗征兵歌等,内容比较丰富。鄂温克歌谣比喻优美,抒情真挚感人,诗句朴实豪放。韵律以押头韵为主,双句一韵,每首歌谣韵律多变,易于即兴演唱。

  (7)婚嫁

  鄂温克族基本上沿袭一夫一妻制,所不同的是有“氏族外婚”和“姑舅表亲”现象。“姑舅表亲”就是姑表兄弟姐妹之间通婚,并且有优先婚配的权利。女子出嫁后,在婆家如生女孩,则喜欢嫁给舅舅家人,俗称“还骨头”。鄂温克族历史上的婚姻嫁娶习俗,实质上是两氏族之间的婚配,后来才逐步发展到与外族通婚。与外族通婚早已习惯化,萨马街的鄂温克族与外族通婚已一半以上。

  鄂温克人有入赘的习惯。双方父母经过多次协商后,无需赠送礼物,由男方将新郎送到女方家,大家在新娘家尽情欢乐,婚事即算完毕。入赘者要至诚地奉养孝敬女方父母,同时和女方的兄弟姐妹一样有权使用和继承老人的财产,有权保留自己的姓氏。

  鄂温克女子选择配偶,不以穷富为标准,而主要看劳动能力、社会名誉和人品是否端正,厌恶不忠不孝,反对言行不一。

  鄂温克人历史上的婚姻程序大致分为求婚、订婚、结婚三个阶段。求婚时,必须聘请一位受人尊重的媒人出面,经过媒人的奔走说合,婚事即可确定;订婚,男方要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送牲畜、酒、生产工具、金银首饰等,并且置办酒席,共同欢庆,互祝订婚之喜;结婚礼仪比较繁琐,由于居住地域区别有所不同,萨马街鄂温克人同鄂温克自治旗南屯鄂温克人的结婚仪式大体相同,主要有修建新房、迎接新娘、善意刁难男方、新郎新娘共同就餐、招待宾客等主要仪式。

  (8)丧葬

  清代至民国初期,本市(旗)境内鄂温克族人死后,多放置在树上实行风葬,好将尸体挂在树枝上,落地后用火葬或者挖土掩埋。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鄂温克族丧葬习俗与汉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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