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礼是什么意思

割礼是什么意思,第1张

割礼分为男性割礼和女性割礼两种。男性割礼即切除部分阴茎包皮,《圣经》中《创世记》有记载。早期割礼普遍使用石刀而非金属刀,都在青春期或青春期之前进行,有些阿拉伯民族则在临近结婚之时进行。男女割礼在非洲等地盛行,是千百年流传的残忍习俗。

扩展资料

犹太人割礼的起源:

根据《圣经》记载,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在99岁时听从上帝旨意,行了割礼,上帝告诉亚伯拉罕,以后世世代代的男子,生下来的第八日都要受割礼。一个犹太人开始信奉犹太教的标志就始于割礼仪式。

从这一天起,新生婴儿就与上帝结下了契约,因此割礼成为一个犹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仪式,对犹太人来说,为出生后第八天的男婴举行割礼是著神圣的特殊意义。

此篇信息乃针对未婚姊妹,但许多点我觉得对未婚弟兄也很有帮助

今天,每一位来到这聚会的姊妹,我都非常珍惜,因为你们肯寻求神的旨意。在此,我愿借着从主来的带领和经历,和你们有一点分享;求神借着他的话,向我们显明他的旨意。

一、寻求神的旨意:

婚姻是人的需要,但很多人在寻求婚姻之路时,只寻求自己的爱好,而不寻求神的心意;若是你能寻求神的心意,第一步你就走对了路!

我们有需要,主就有供备,这是圣经的原则。你若认识了这点,在人生道路上,不管遇见什么事,神就会借着你所看见的而行,来成就他的旨意。但有的人虽然也在寻求神的旨意,却仍不清楚,原因是什么呢这里有三个基本原则:

1、爱神:

“爱神”是所有遇见事情的关键。你若爱神,遇到任何事,你里面就很清楚有主的带领;你只要照着主的带领而行,不用彷徨,也不用挣扎,该放下的就很容易放下,该脱落的,就很容易脱落。“爱是最短的路”也是“免去迂回的路” ,一个人若是一直照着他的“看法”在作,他就一直在走很迂回的路;我相信在座的,一定有人在这方面经历了很多。“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在希腊原文的“知道”,是“亲自晓得”、“面对面知道”的意思。你爱神,神知道你的一切需要,知道你一切的道路要如何定夺。你要爱他,要操练与他联结,在爱中生活,并把自己交给他,他将给你绝对的供应 !

2、单纯:

单纯不是无知,马太五章 8节:“清心的人有福了,他们必得见神”,若你在一切事上没有自己的要求,敞开心,非常单纯、非常清楚,神的旨意就很容易显明,一个人一遇见神,问题就都解决了。有的人虽然祷告了很久;但是越祷告越胡涂,因为他一直都在自己的需要里打转,没有遇见神。若有年长的弟兄姊妹稍微为她安排一下,回去心里就七上八下,不知到底是不是神预备的,原因都在于她没有遇见神。要遇见神的条件就是 “清心”,清心就是没有自己的条件,圣经上的话都是可行的,你一定要操练向着神单纯。

3、殷勤:

圣经中未婚女子最显明的例子就是利百加,在创世记二十四章,我们看见一个未婚女子,如何借着圣灵的引领来完成神的旨意。当以撒四十岁,母亲过世了,他很孤单,父亲亚伯拉罕就差派老仆人到本地本族去为以撒娶妻(预表信和不信的不能同负一轭),老仆人到了拿鹤城,天将晚,众女子出来打水,老仆人便祷告神说:“亚伯拉罕的神阿!求你施恩给亚伯拉罕,使我今日遇见好机会,我向那一个女子说:请你拿下水瓶来,给我水喝,她若说:请喝,我也给你的骆驼喝,愿那女子就作你预定给你仆人艾萨克的妻。”

话还没说完,利百加就肩头上扛着水瓶出来,仆人上前向她要水喝,利百加不但给他水喝,也为他所有的骆驼打上水来,仆人定睛看她,心里就清楚,利百加就是神所为以撒预备的人。利百加的殷勤和仁慈,神就显明了他的路。在教会生活中,我看见很多姊妹因着她的殷勤,她们立刻就被人看出。二十多年前,有一位年长的姊妹从巴西来,一面来参加特会,一面也为她儿子娶媳妇,她在巴西有非常大的农场,她请我弟兄帮忙找。正好聚会时,有一位才念大一的姊妹,就坐在她旁边,那位姊妹很殷勤,一会儿帮她翻诗,一会儿又倒水给她喝,陪她聚会。聚完会,这位年长的姊妹来对我弟兄说:「就是她,就是她!」我弟兄就把这位年轻姊妹请来,告诉她原委,问姊妹要不要答应这事,这姊妹吓坏了,她从来没有想到这事会临到她,但她因着信任我弟兄的介绍,她就像利百加一样地单纯,她就说:“我去!”。聚会完,她就退学,跟着老姊妹去巴西。这个家现在在巴西非常尽功用,有很好的见证。在教会生活里,大家都在观察,但要从你的殷勤开始,自然地流露生命,圣灵就在那儿工作。

青年姊妹若要在神的主宰之下,尤其是在婚姻的事上,她们就需要仁慈又殷勤。不仁慈又松懒的青年女子应当独身。人请你作一件事,你必须为他们作两件事,并且第二件事该远超过第一件事。你不仅该给人水喝,也该为他的十只骆驼打水。你若这样作,你就有资格得着你的丈夫,你的以撒,这是对所有青年单身姊妹的忠告。利百加是绝对的。虽然她从来没有见过以撒,但她毫不犹豫的愿意去他那里。她没有对母亲说:“母亲,我从来没有见过以撒,也许我该先与他通信,然后请他来访问我们,我才能决定要不要和他结婚。”利百加没有这样说。虽然她的哥哥和母亲犹豫不决,要她至少再住十天,但她说:“我去。”她是绝对的信靠神。在已过的四十年间,我见过一些青年姊妹,太过考虑结婚的事,结果演变成精神问题。有的人花了多日、多周、多月,甚至多年,考虑一位弟兄是不是神为她预备的人。这样的姊妹来找我的时候,我就带着责备的口气说:“你若觉得他是那位弟兄,就盲目的嫁给他;若觉得他不是那位弟兄,就忘掉他,不要谈这事。你越考虑,就越搅扰神、搅扰自己、也搅扰我。我怎能告诉你是或不是我若说是,你会说我不了解他;我若说不是,你会觉得不喜乐,因为你已经爱上他了。或者嫁给他,或者忘掉他。”我很严肃的告诉她们。青年姊妹们,你们若要结婚,必须学习仁慈、殷勤且绝对。但愿我们都能:一、爱神,因为这是最短的路。二、单纯,因为只有单纯,才能遇见神。三、殷勤,才能带进所有的行动。

二、实行原则:

1、奉献:

奉献是指你这个人的转移,这是经历属灵事情的根基,也是第一要务。你要跟主说:“主啊!你是我的主,我信靠你,我不信靠自己。”有的人什么事都可以信靠主,惟独婚姻大事抓在自己手里。你在想,我一辈子要和这人在一起,怎能不看清楚但是,你能看得比神清楚吗希望每一位在座的今天就去实行,告诉主:「主啊!我没有自己的拣选,我只有信靠;你是主,你来为我显明、你来为我拣选。」在奉献的事上,你必须这样绝对地经过,不可马虎,否则事情来时一片模糊,搞不清楚,结果被绊倒。你的主最关心你的需要,你有需要,你要祷告求主为你创造。订制一个「艾萨克」,来配你这「利百加」,这就是神的路。

你要渴慕你的家,与你的弟兄一同在主面前同过教会生活,一同来承受生命之福。人常对爱情有很多幻想,“只要爱情,不要婚姻”,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种观念是大错特错。在神面前的婚姻,是愈过愈进入佳境,每一个“现在”都是最美好的,天天都在度蜜月。你不要羡慕那被撒但糟蹋过的思想,去过那种被撒但蹂躏过的生活;你需要的是纯正地活在神面前,过一种神为人预备伊甸园的生活,就是教会生活,就是教会中事奉的生活。你若没有这个心要爱神、事奉神,神就很难在教会中为你显明这个路;你若有心在教会中事奉神,很特别,神可以从天上为你订制一个给你。你要定住你的脚步,看见神为你规划的人生,实在是一个伊甸园的人生。你要爱神、事奉神,在婚姻的事上,将自己奉献给神 ,这是真正必要的条件。

2、要学习主动找年长的弟兄姊妹交通:

这对你是很好的保护。有的人平常都不来交通,她若来,不是来“交通”的,而是来“盖章”的。她在外面已经有交往的对象,不很合适,她来是来寻求你的答应和认同。这就像有的儿女在外交友,“生米煮成熟饭”,作父母的只好许可;这种作法却不是上好的。在教会里有那么多关爱你的年长弟兄姊妹,你就要主动寻求交通,我们一定要建立一个家风,让每一个年轻未婚的姊妹,都有一个如母亲一般的姊妹作你的保护;我们也许不能做什么,但我们可以祷告;不要说教会都没有人关心你,那是因为你不常来聚会,你没给人关心你的机会,别人都不清楚你在哪里。你主动,主就会动;这些年长的姊妹们都愿意张开双臂,欢迎你的交通,愿在教会里,有一个敞开的门和一个畅通交通的管道。

3、在交往的过程里,不采取主动:

一个寻求神旨意的人,是不采取主动的,举一个实例,有一位未婚姊妹,有人为她介绍一位弟兄,才一见面,姊妹就立刻拒绝,说怎么介绍这样的弟兄给我,她觉得不合适,就再没有交往。这位弟兄虽然外貌不是很好,口才也不怎样,但却实干爱主,这种有内涵的弟兄,常常只有有智慧的姊妹才看得见。结果主为他预备了一位很好的姊妹,经过了十年,这个家成为很有功用、很尽职的家,成为当地教会的榜样。反观那位拒绝的姊妹,经过了几年,仍没找到对象,草草嫁给外邦人,最后却以离婚收场。当有弟兄姊妹为你介绍或在圣灵的带领时,要操练把自己放在主手里,要操练不主动提什么,就是要断,也是对方要断的。你只要祷告主:“主啊!我不提什么,我愿意让你来显明;虽然我不愿意断,但若这事是出于你,我就默然不语;若这事不出于你,就求你让对方提出要断。”这事对你原本就没有什么损失,因为你本来也不要。若没有成,你又喜欢上他了怎么办;你就要学习忘掉他,绝对不要一直放在你的脑海里,在你的脑子里打结。感情婚姻的事是极大的试验,你要学习单纯,“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双方都不会受伤。既有前面的弟兄姊妹介绍,你就要学习相互尊重、学习不要比较,学习等候神的时间。

我和我的弟兄结婚三十年,任何时候,他都喜欢我的同在,他说,我姊妹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这多幸福啊!你的内涵、你的馨香、你里面的真的是令人喜爱吗你要追求、享受,你才能散播,只要你有,你很快就会被显明。你必须把自己放在主主宰的手里,不主动提什么,而让主自己显明他的旨意。

三、与外邦人交往的原则:

在教会中,姊妹似乎永远多过弟兄,好像伯大尼之家召会生活的小影,成了历代召会生活的规范。那怎么办呢我们要看见,与外邦人交往也是机会,但在交往中,须注意以下几点:

1、在交往中,不先把情感投入,你要学习等候主,你也要信靠主。

2、要注重对方人品。

在人堕落后,我们就看见,我们的老祖宗男的不负责任,女的好出头。当蛇引诱夏娃时,她没有先去问亚当可不可以吃,就吃了。这堕落的性情从夏娃一直传到现在,无论你多低调、多谦卑、多温柔,在本质上你仍是出头的,你要对自己有这样的认识。而亚当在吃了善恶知识树的果子,他怎么说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亚当的意思好像是说,你若不给我这女人,我也不会吃啊!你就看到男人的本质都不负责任。外邦男人在这点上更是显明,因为他没有神的救赎,也没有神的生命。你看他好像很负责任,那是装作的,有人的负责是爱面子,在本质上,他是不负责任的。女人最软弱的器官是她的耳朵,跟你说两句好话,你就上当了,你看蛇都去引诱夏娃,都不先去引诱亚当。男人最软弱的是他的眼睛,他喜欢「看」,男人若是看你漂亮来娶你,有一天他会不要你,因为你已经不漂亮了;若你每次去见他,你都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变成另一个人,你要小心,当你还回本来面目,他会不认识你,这些点,你一定要牢牢记住。

3、若要成为配偶,一定要先带他得救:

这是衡量是否是主的旨意充分且必要的条件;你不要说,我将来才带他得救,因为你已把感情放进来,你怕失去他。他若不得救,你要知道,这不是神的旨意,除非你自己要受苦。你应该和年长的弟兄姊妹有交通,应该把他带到聚会里,神为人造了灵,是为要寻求神的,他也会渴慕神,你要告诉神:「主啊!这人若是你所预备的,主啊!叫他得救!」你和主摔跤,你怕什么你怕失去神还是怕失去他;你要爱神、爱神的旨意,「若有人爱神,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你要从心里信靠神,你会发觉,神给你的,超过你所求所想。你要学习放在主手里,让主来显明,我不拣选,我来信靠,你在教会生活里,必会走到路终,得着奖赏。

4、要用圣洁尊贵守着你的身体:

和外邦人交往,你要用圣洁尊贵守着你的身体,你不要为了怕失去他,一步步后退;你愈尊重、保守你的身体,人愈尊重你,人愈以你为宝贵。也愈愿意来得着你;若因这样而失去他,就证明他不负责任,不是神所为你预备的,你何必使自己身陷在堕落的网罗里呢婚姻、家庭是神祝福的来源,不要把自己陷入试炼中,你要知道,神关心你,不亚于你对自己的关心。

5、要主动寻求交通:

在教会生活中,姊妹常受限于传统观念,认为姊妹不能主动,而是要被动,你要把这帕子揭去,若你觉得那位弟兄合适,你要主动找年长弟兄姊妹交通,他们会保护你。有一姊妹跟我说有位弟兄喜欢她,而且说从各种迹象都看得出来,这位弟兄喜欢她。我一看,不可能,这位弟兄早就有对象,而且对她也没有任何感情。这位姊妹一直在自己里面想象,想象这位弟兄应该就是 … ,小心,会神经错乱。有一位姊妹喜欢上一位弟兄,她就拼命祷告,要主把这位弟兄给她,而且她也认为主一定会把这位弟兄给她。这是「她」作主,而不是「主」作主,这不对。你喜欢上一位弟兄,你就要找年长的弟兄姊妹交通,他们会帮你打听打听,保护你,也许主就显明他的旨意了。

愿主在教会建立起健康婚姻的道路,人人都在身体里,人人都活在交通中,并在神的保护里,让我们在婚姻的事上,完全明白神的旨意,做一个能在教会中成为榜样的人。

俗话说:结婚是终身大事。所以,中国人对结婚非常看重,花费自然也很大,恨不得结次婚,就要把父母的积蓄全部掏光。

在之前一份名为《中国城市娶妻成本排行榜》的调查报告中显示,一线城市的娶妻成本在120万以上,深圳更是以208万拔得头筹。二线及以下城市的娶妻成本也在50万以上,按照男方年收入6万、家庭存款30万来算,50万的成本需要搭上男方家里所有的存款外加不吃不喝工作近4年。

城里人不要以为自己的花销有多高,如果刨去婚房的花销的话,甚至还不如许多地区的农村娶妻成本。至少城里人的女方也大都讲究面子,回个嫁妆或者出钱买个车补一补什么的。

在农村,婚房的成本并不高,彩礼才是大头,没有20万的彩礼就想随便娶人家姑娘?万紫千红一片绿可不是说着玩的。

这也造成了一个现象,许多20左右的小姑娘都被有些积蓄的“叔叔”们娶走了,留下来一大群年轻的单身狗。

年轻的单身狗个个如狼似虎,心想既然中国的媳妇太贵,可以娶外国的嘛,反正他们也不忌口。

那么娶国外的美女,婚礼大概需要花费多少钱?用以下国家为例进行说明:

日本

网上曾流行这么一句话:娶日本老婆,住美国房子,雇中国厨子,乃“人生三大享受”。

足以表明日本女人在中国男人心中的崇高位置,日本女人给人的印象是温柔、体贴、彬彬有礼,比如徐志摩那首脍炙人口的《沙扬娜拉》所表达的对日本女人的离绪与柔情,意味深长。

当然,中国男人近年来对日本女人的了解限制颇多,由小**得来的感受往往不够实际。

那娶一个日本媳妇要多少钱呢?

根据日本一家婚庆杂志对7400位新人的调查得知,日本新人结婚的整体消费平均为433万日元,大约是26万人民币,要比我国二线城市的娶妻成本低了一半,但其中只包括新婚旅行与婚礼婚宴,不包括婚房。

尽管日本新人结婚没有彩礼这一说,但是婚房应该不便宜吧,日本的房价可是出了名的高。

不要担心,根据《环球》杂志记者的了解,大多数日本人不认为结婚和房子之间存在必然联系。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年轻人买不起房子是正常的,新人通常会花10万日元租一套两层别墅生活,相当于人民币6000元,对于经济发达的日本来说,负担并不是很重。

所以,娶一个日本媳妇,实际上只需要30万人民币甚至更低就可以做到,毕竟取平均值的数据往往会比现实略高一些。

不要彩礼、不要婚房。

当然,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尽管花钱不多,可是人家是自由恋爱,可不是想娶就能娶到的。有一项官方数据表明: 三十多年来,每年和日本人结婚的中国人不足一千人,其中中国男性与日本女性结婚的只有两百人,这与在日华人的60万人数反差比较大。

可能是去日本的中国人大都有媳妇吧。

韩国

说完日本,咱再说说韩国。

韩国男人个个小眼睛、丑了吧唧这是人人皆知的,相比而言,韩国女人尽管不能说十分漂亮,但至少气质很不错,可以说是亚洲性感女人的代表。

当然,这也与韩国发达的整容业有关,不过,底子不好整完也不会很好看的。

与日本女人很像,韩国女人在家庭中的地位会有些低,韩国的大男子主义风气比较深,这在韩剧中尤为明显。

受到父辈的耳濡目染,韩国女人持家能力很强,她们结婚后往往会成为家庭主妇。

那娶一个韩国女人要多少钱呢?

说出来能吓死人,平均26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0万元!

根据韩国统计厅的报道,这只是韩国上班族结婚的平均花销,其中,购买新房的资金至少需要15亿韩元,大约是人民币80万元,占全部费用的四分之三。

而在婚礼方面,男方父母需要平均花费约8000万韩元,差不多是43万元人民币,女方父母平均花费大约6000万韩元,差不多是32万元人民币。

总之,韩国每诞生一对新人,就会有两对老人被掏空积蓄。

而且根据韩国女性家庭部调查结果显示,大约519%的父母为子女结婚开销感到很有压力,68%的父母认为承担子女结婚开销是父母应尽的义务,而648%的子女也认为,父母承担这项费用“理所应当”。

所以,在韩国,结婚掏空积蓄是很正常的事情。

乖乖,娶不起。

欧美

因为现代的审美标准源自于西方,所以,欧美女人的白皮肤、大长腿以及翘臀都是美的象征。

尤其主要是棕、黑色瞳孔的中国人,看到欧美自带美瞳的深蓝色瞳孔,再加上立体的轮廓,简直就是“性感”的代名词。

那娶一个欧美媳妇要多少钱呢?

美国。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在结婚这件事上,向来开放且随意。

受观念影响,美国的年轻人是不会在结婚时向父母要钱和房子的。遵循独立自主、共同负担的原则,新人会一起为结婚所需要的花销出力,为了省钱,他们会尽量节省婚礼开支。

根据美国“Cost of Wedding”网站的统计,美国人平均结婚花费在20040美元至33400美元之间,而大部分人的结婚费用在1万美元以下。

婚礼的主办方与中国截然相反,由女方家庭负责,男方则需要花钱购买钻戒。

按照中国家长的想法,这婚礼有点寒酸。

不过一定会很受年轻人的喜欢。

英国。

和美国一样,英国的结婚成本主要在婚礼上,开销也很少,大约是2万英镑。

西方国家不讲究“嫁娶”,也没有谁入了谁家门这一说,也不存在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说法,所以,婚礼通常是女方买单。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英国也像美国一样,由新人承担主要的婚礼费用,家长和亲友会略微填补一些作为支持。

法国

根据法国的Opinionway统计,法国人一场有70名宾客的婚礼平均预算为8257欧元,而且,为了节约婚礼开支,大部分受访者表示会动用存款负责婚礼请求父母和亲朋帮助。

德国。

德国的婚礼花销不到1万欧元,大约只是他们两三个月的工资而已。

意大利。

意大利的婚礼会根据经济水平量身安排,通常会组织一两辆婚车,邀请的嘉宾人数从几十人到一二百人不等。

整场婚礼的全部开销一般在三四万欧元左右。

欧美的新人不会向父母要不符合常理的结婚费用,所以也就不存在彩礼。

如果有机会的话,娶个欧美媳妇也是很不错的。

印度

印度女人的肤色有些暗,但是也有着浓浓的异域风情,早年在中国风靡的印度**,让中国男人记忆颇深,拥有不亚于欧美女人的曼妙身材,还兼具东方女性的模样。

那娶一个印度媳妇要多少钱呢?

在印度,是没有彩礼的,反而是女方需要置办嫁妆。

根据印度的传统习俗,新娘嫁妆中的黄金越多,婚后的生活会越富足。

因此,男方会拼命地要黄金,女方会拼命的给嫁妆加料,甚至不惜砸锅卖铁,比如在看重这一习俗的喀拉拉邦,仅一次婚礼需要的黄金就多达400g。

女方的嫁妆让男方成为富翁

有研究表明,进入21世纪后,印度嫁妆的平均置办费用是6万-13万美元之间。

很想娶,但是根本娶不到,印度女性十分保守,基本不会主动接触外人,更何况是外国人,而那些漂亮的印度女人大都是贵族,根本看不起外邦人。

所以打小心思的,可以收收了。

东南亚

东南亚的女人是出了名的吃苦耐劳,在踏实过日子上,无出其右。

中国男人娶不着媳妇的主要原因就是没钱,于是很多人都打起了越南、柬埔寨等国的女人的主意。

越南姑娘

毕竟相比而言,东南亚国家的经济比较落后,中国男人只需要花费3-7万就可以娶到一个淳朴勤劳、身体健康还不丑的媳妇。

这已经成为了一项产业,越南、柬埔寨的姑娘都等着中国男人花钱来娶。

婚礼过程十分简单朴素,基本通过中介过去,物色好人,打个照面吃顿饭,人就带走了。

在网上搜“越南新娘”或者“柬埔寨新娘”,就会看到相关中介霸气的广告语:“三万八千元包娶到家,跑一个赔一个”。

柬埔寨姑娘

有一位嫁到中国来的柬埔寨姑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到了这里才知道,我老公花了7万元钱,可我们家只拿到3000元。我觉得‘老板’太坏了,想帮老公把钱要回来,却再也找不到他了。”

看到没,要是不通过中介,花个三五千,就能娶到东南亚媳妇。

心动不?

  公民作为一种政治身份,最早出现于希腊城邦政治结构之中。希腊文的“公民”(Polites )一词就由城邦(Polis )一词衍生而来,其原意为“属于城邦的人”。所谓公民观念,主要指公民对自己的身份和政治角色及由此而来的权利义务的认知,对他们与公民团体即城邦之间关系的看法以及他们的政治价值取向。希腊人的公民观念是公民观念的原始形态。不过,对二千年前公民观念的研究无法采用现代的问卷调查方法,我们只能根据史料记载的希腊公民的政治行为、他们创建的政治制度及其运作方式以及他们的思想代表所阐述的政治哲学来发现他们的政治观念。公民的政治行为是公民观念的外在表现,城邦民主制度是其物化形态,而希腊政治哲学则是其理性的提炼与升华。

  一、公民对自己政治角色的认同

  希腊城邦是一种非常独特的国家形式。其外表特征在于其小国寡民的规模,其本质特征在于其社会政治结构,即它是公民的自治团体,是公民在共同法律下分享共同生活和权利义务的政治体系。亚里士多德对希腊城邦进行过经典式的概括。他指出,判别一个城邦,不是以人口、城垣等为标准,而是要看它是否由公民组成。“城邦正是若干公民的组合。”“若干公民集合在一个政治团体以内,就成为一个城邦”。⑴所以,公民是构成城邦的基本要素,他们是“属于城邦的人”。君主制下的臣民也属于国家,但因为国家属于君主,所以他们归根结底是君主的臣仆,而公民所归属的国家是公民共同体,他们是共同体的成员而不是任何个人的臣仆。这是公民概念的原始含义。

  不过,希腊公民只是城邦居民中一种特殊的身份团体。一般说来,只有纯属本邦血统的成年男子才能成为公民。这样,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外邦人和妇女就被排除于公民团体之外了。不过,在城邦演进过程中,公民资格也有变化。城邦形成之初,往往只有贵族或具备一定财产资格的人才能成为公民,下层平民在城邦民主比较发达的时代才获得公民权。有的时候,因贫穷等原因不能履行公民义务者就会失去公民权。当战争危机或公民人数不足时,还往往吸收外邦人和被释奴隶加入公民团体。不过,这些变例并不影响公民的实质意义。城邦是公民共同体,只有公民才属于城邦。获得公民资格,就意味着成为城邦的一分子,而没有公民资格的居民虽然生活于城邦中,但不属于城邦。希腊人称呼“雅典人”、“斯巴达人”的时候,他们指的仅仅是雅典或斯巴达的公民,不包含其他居民。外邦人被视为侨居的客民,妇女和奴隶仅属于家庭成员。公民在一生中,依次成为家庭和村社的成员,成年后,经过庄重的仪式取得公民资格,这时他才进入城邦公共生活领域,成为属于城邦的人。公民观念的核心内容,就是公民对自己“属于城邦”这种政治角色的认同。

  希腊的公民身份只是少数人的一种特权,在与其他无公民权居民的对照中,公民的身份和地位才鲜明地凸现出来。与邦内其他居民相比,他们觉得自己属于城邦。与外邦公民相比,也只有这个城邦属于他们。这种感觉十分真实。他们个人的安危荣辱,首先取决于城邦的命运。当城邦灭亡时,首要的受害者是他们,奴隶依然做奴隶,外邦人依然是外邦人,他们却失去了公民特权。失去了城邦,他们就沦为奴隶或外邦人,有时还遭到集体屠杀。城邦强盛,首先得益的也是他们。别的好处且不说,他们最珍爱的自由是只有在自己的城邦里才能得到的。所以公民观念首先是一种特权观念。

  公民的这种特殊身份,是部落向城邦演进过程中部落成员保留下来的一项“历史权利”。在城邦形成之前,部落成员间的血缘纽带被视为神圣的,血缘部落与外人之间的界限非常严格。同一血缘集团的人自视为一个“自然”的整体。这种“自然”的整体在希腊人的观念中又被其宗教信仰和宗教生活所加强。部落有自己崇奉的神,有自己的神坛、圣火和祭司。其神垣只有本部落的人才能进入,其公餐(神餐)和佳节也只有他们才能参加。部落的神绝对排斥外人,在这方面,有严格的禁忌。神不接受外人的祭享,甚至外人窥见祭仪亦为不祥。⑵这一切都在部落成员与外人之间形成了坚深的界限,也无形中使部落成员产生与部落一体化的感觉。

  城邦的共和政治起源于血缘关系,是具有共同祖先的原始家族和部落的联合。由部落演变为城邦,部落成员成为城邦公民,而城邦的宗教仍然是排外的。人们仍然以部落时代血缘和宗教共同体的观念来看待城邦,部落时代个人与社会整体的关系仍然影响着公民的观念。正如法律史专家梅因所说:“在早期的共和政治中,所有公民都认为,凡是他们作为其成员之一的集团,都是建筑于共同血统上的”。⑶尽管在城邦形成和演进过程中,血缘关系逐渐解体,外邦人不断被吸收和同化于同族人中,血缘关系已经变得混杂,城邦远不再是“自然”的了,即使如此,它仍然被视为“自然”的,即血缘的团体。人们仍然以血缘关系的观念来看待公民内部关系。这被梅因称为“最早最广泛的法律拟制”,即在法律上假定这些外来人也来自他们的同一祖先,将所有“属于城邦的人”即公民假定为属于同一血统、同一原始家庭。这是公民团体一方面自我封闭和极端排外,另一方面在公民内部产生对城邦归属感的重要根源。

  事实上,在斯巴达,全体公民属于同一祖先的后代这种观念,在城邦形成后的数百年当中仍是真实的。整个公民集团都属于征服者部落的成员。在数百年中,极少有外邦人得到斯巴达的公民权。斯巴达人的生活中也沿续着许多部落生活的习惯,如公社集体所有制、公民内部的平等、公餐制等。与雅典类型的城邦相比,斯巴达实现了更高度的统一,应该与此有关。柏拉图曾虚构了一个“神话”,说城邦的人本为一土所生,互为兄弟姐妹,恐怕是有其历史根据的。他企图将全城邦变为一个大家庭,每个公民完全融合于城邦整体之中,消除“你的”和“我的”之分的理想,⑷也应该有一定的现实基础。

  所以,希腊人的公民观念与近代公民观念有很大不同。西方近代公民观念源于社会契约理论。根据这种理论,国家是平等独立的个人的集合,公民权是受法律保障的个人权利。然而希腊公民是“属于城邦的人”,他们也就没有与城邦分离的意识和要求。在他们的心目中,“公民资格不是拥有什么,而是分享什么。这很像是处于一个家庭成员的地位”。⑸在西方,权利概念形成于罗马私法,希腊人还没有权利观念,他们所谓公民权,只是指公民资格或身份而言,还不是一种个人权利。

  公民集团的狭小及其封闭性和排外性,犹如恒星塌缩带来物质的高度凝聚和密集一般,带来了城邦内部紧密的生活,这无疑又强化了公民内部一体化的心态。他们把城邦视为一个有机整体,自己是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个人没有独立的价值,他的价值依赖于整体。他的财产、家庭、利益、荣誉、希望,他的肉体生命与精神生命,他整个的生活甚至死后的魂灵都属于城邦、系之于城邦。在城邦中,有他的一切,失去城邦,便失去一切。正如德谟克利特所说:“一个治理得很好的国家是最可靠的庇护所,其中有着一切。如果它安全,就一切都安全;而如果它被毁坏,就一切都被毁坏了。”⑹所以公民们拚死维护城邦的独立和自主,与城邦共存亡。在城邦间的战争中,战胜者有时要将城邦所有成年男性公民都杀掉。在城邦内部政治生活中,人们往往围绕着公民权展开殊死斗争。享有公民权的十分珍惜它、维护它,没有公民权的要得到它,失去公民权的要恢复它。公民权诚然能给公民带来某些实际利益,然而也使他们承担沉重的义务。这种义务有时甚至会使他们破产和丧命。所以他们争取公民权不仅是争取由公民权带来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得到公民身份,从而使自己不被排斥于城邦之外。这种属于城邦的感觉在希腊人的观念中十分重要,受到褫夺公民权和驱逐出城邦的处分,其严厉程度仅次于判处死刑,因为它等于剥夺了一个人的精神生命。

  城邦在公民心目中如神物一般。公民们赋予它绝对的政治、宗教和伦理权威,能够全面地支配和干预个人生活。公民的肉体与精神、个人与家庭、财产与婚姻,都受城邦的统制。个人是城邦的工具,生为城邦,死亦为城邦。这在斯巴达最为明显。即使在雅典也是如此。据当时人描述说,雅典人认为他们的身体“是给他们的城邦使用的,好像不是他们自己的一样”。而他们培养自己的智慧,“其目的也是为着要给他的城邦作一点显著的事业”。⑺亚里士多德明确地声称,“我们不应假想任何公民可私有其本身,我们毋宁认为任何公民都应为城邦所公有。”⑻他认为,甚至公民企图自杀都应受到惩处,因为它使城邦丧失一个公民。⑼每个公民从出生起,城邦就是他的最高监护人,要按城邦的需要来抚养和教育。于城邦无用的残疾人没有生存的权利。传说中的斯巴达立法者莱库古就不允许父母按自己意愿养育后代。孩子生下后,要由部族里的长者代表国家检查婴儿,如果孩子瘦弱畸形,就丢弃到山里不准抚养。⑽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设计的理想城邦中,都肯定了这一做法。⑾一般希腊城邦都禁止不婚,斯巴达还进一步惩罚晚婚。结婚不是公民私人事务,它是公民为城邦生育下一代公民的责任。个人的财产永远受城邦的支配,公民的教育、生活方式,甚至服饰、饮酒、娱乐等,都受城邦的控制。一切都按城邦的需要来安排,为了城邦,个人要作出无条件的牺牲。个人还必须斩断自己的一切私情,完全以城邦的利益为依归。据记载,斯巴达在一次战役中失败,公民死者甚多。消息传到国内,战死者的父母对于公众必须笑容满面,庆幸其他人的子女生还,而已知其子幸免于难即将相见者,则必须哭泣,为其他人失去儿子而悲伤。人的自然感情竟能如此倒置,可见公民融入城邦之深!

  二、公民的公共意识

  公民是属于城邦的人,城邦也属于他们,公民身份本身就意味着他们是城邦的主人。按一般希腊人的观念,公民相互间是平等的,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所以典型的城邦制度就是城邦共和国。

  公民身份最主要的标志是他们享有政治权利。亚里士多德认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是“有权参加议事和审判职能的人”。⑿他的意思是说,真正的公民是能够参与城邦最高统治机构的人。的确,除少数僭主制城邦外,各城邦普遍设立公民大会作为城邦最重要的权力机构,城邦一切重大问题必须由公民集体讨论决定。公民的身份就意味着参政的权利,只是在不同的城邦,公民的范围、公民参政的广度和深度、公民内部政治生活活跃发达的程度等方面有所不同而已。

  实际上,即使像斯巴达那样被公认为贵族政体的城邦,公民大会仍是城邦最重要的权力机构。长老会议成员和监察官都由公民大会选出,重大事务,尤其像战争结盟等关系城邦生死存亡的大事,只有在公民大会上才能决定。仅就公民内部关系而言,斯巴达无疑也是民主制城邦。并且它公民内部的平等比任何一个城邦都更稳定。它也从未建立过僭主制,也厌恶其它城邦的僭主制。希腊人之所以将其称为贵族制,因为与雅典的民主制比起来,它不实行抽签选举,公民充任官职的机会不均等。当雅典等民主制发达的城邦里元老院权力已衰落到微不足道的时候,它的长老会议仍享有极大的权力。另外,斯巴达公民内部的政治生活也不发达,普通公民缺乏雅典人那种强烈的参与意识。如果说雅典公民是参与型的,斯巴达公民则是“参与——依附型”的。

  僭主制是希腊特有的专制形式。所谓“僭主”是指不依合法程序不经公民授权而僭取国家权力者,也就是僭取了本由公民集体享有的政治权力,所以被视为违背常规和不合法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僭主政体就不像一个政体”,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是城邦正常的组织形式和统治方式。如果勉强把它算作一种政体的话,那它也是“最为恶劣的”。⒀这几乎是希腊政治思想家一致的看法。

  除政治权利外,公民还享有相应的其它一些权利和履行一系列义务。权利中主要的是占有土地的权利。农业是城邦和个人生活的基础,土地是最重要的资源。城邦的土地只能属本邦人所有,无公民权的外邦人无权占有土地。义务中最重要的是服兵役。希腊城邦普遍实行公民兵制度。公民们平时务农、经商、做工,战时应征从军。外邦人和奴隶在战争中承担一些辅助性的工作,冲锋陷阵的总是公民。行军中奴隶为主人背负武器干粮,伺候主人的起居,但临战时则是主人披挂上阵。甚至作战所需马匹、甲胄、剑盾等武器,给养、随从的奴隶等,都需自己准备,平时作好这些准备是公民义务的一部分。装备一个骑兵或重装步兵的费用是相当昂贵的。城邦的主人同时是城邦的保卫者,公民身份与战士身份是一致的。公民共和国同时也是战士共和国。

  公民将政治统治者、土地占有者和城邦保卫者几种身份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其城邦主人的身份在这几种角色中得到具体体现。这几种角色也包含了他们主要的权利与义务。希腊公民观念的一个突出特征在于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实际上,希腊人并没有明确区分权利与义务。出席公民大会、参加陪审法庭、充任官职、从军作战,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它们都是由公民身份而来的。享有某种权利,就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希腊城邦历史上,很少见公民逃避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承担的义务不同,享受的权利也不同。当公民为城邦能够尽较多义务时,他们就期望得到较多的权利,也一定会采取积极行动去争取它。所以,军事制度和战争技术的变化会影响不同公民集团所尽军事义务的份量,从而直接改变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说来,当军队以骑兵为主力时,政治上往往是贵族制或寡头制,因为只有少数贵族才养得起马,充当骑兵;当军制改为以密集型重装步兵为主体后,富裕平民就跻身于军队主力,城邦政治权力的基础也相应地扩大,贵族制便让位于温和的民主制;在海军成为城邦主要军事力量的时候和场合,大量下层平民在海军中充当水手,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政治地位也相应提高,这往往导致平民政体的建立;最后,在城邦衰落的时代,轻装步兵出现在战场,受到专门训练的职业军人取代了公民兵。公民不再服兵役,同时也失去了政治权利。

  主人的身份使公民产生对公共事务的关心和要求。由于城邦规模狭小,个人与城邦的利害关系是直接可见的。如果把个人与城邦的关系用分数来表示,公民总数是分母,每个公民是分子,那么,分母越小,个人与城邦的距离越近,个人的相对值越大。这一方面使公民关心城邦公共事务,把城邦事务视为自己事务,另一方面也产生公民内部的冲突。公民内部不同集团对城邦的政治权利、官职、土地等都提出自己的要求,并围绕着相互冲突的要求展开了激烈的党派斗争。这是导致城邦衰落的主要原因。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党派冲突的心理根源正是公民的公共意识。由于这种公共意识,公民们才能够产生对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的期望,并采取积极的集体行动去争取自己的权利。在希腊城邦时代,最重大的政治斗争都发生在公民内部,无公民权的居民在政治上表现比较沉默和消极,因为他们缺乏公共意识。

  公民集团的人数很少。典型的城邦公民人数在625 —1250之间,较大的城邦公民人数也不过万人左右。⒁邦内公民间一般都能比较熟悉。这就容易产生公民集团内部非常紧密的共同生活。在公民大会、陪审法庭和议事会等机构中,他们共同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裁决各种讼争。在战场上,他们并肩战斗,生死与共。此外,他们还有公共的宗教生活、文化生活等。在斯巴达,公民都是战士,他们共同生活在军营里,专门从事军事训练、战争和管理国家。他们构成城邦的职业军人和统治者集团。在雅典,公务活动非常频繁。特别是在实行公职津贴以后,大批公民可以完全放弃私人经济活动,专门投身于公共事务。政治生活成为每个公民生活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发达的公共生活是公民公共意识的摇篮。伯里克利在雅典民主极盛时说:“一个不关心政治的人,我们不说他是一个注意自己事务的人,而说他根本没有事务。”⒂这句话最简明地表达了公民的公共意识。亚里士多德把人定义为在本性上“趋向于城邦生活的动物”,⒃他的意思是说,人必须过城邦生活,只有融于城邦,为城邦服务,才能真正完善人的本性。这是对公民公共精神的抽象概括。

  正因为有这样一种意识,公民们不能容忍把他们排除在政治生活之外。亚里士多德在谈到梭伦改革的背景时指出,平民感到不满的有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他们觉得自己“实际上什么事都没有参与。”⒄这种强烈的参与感是公民所特有的。城邦也不允许公民只顾自己私人事务,不顾城邦。雅典曾有一项法律,规定可以控告某人有“私心”,并依此定罪。所谓“私心”就是对国家缺乏好感。梭伦立法甚至规定:一个人如果在国内出现党派分裂时不参加任何一方,就要被剥夺选举权。⒅这是公民意识在法律上得到的肯定。

  三、公民的自由理想

  自由作为一种价值观念、一种政治制度、一种生活方式和一个民族的精神气质,首先出现在古代希腊。希腊人有作为自由人的强烈的自我意识,把自由作为他们的精神追求。当他们奋起推翻僭主统治的时候,他们是为了得到自由;当他们反对贵族寡头垄断统治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扩大自由;当他们反抗外来压迫和侵略时,他们意识到这是为维护自由而战。雅典人回答波斯的劝降者说:由于我们是渴望自由的,因此我们将尽我们能力之所及来保卫我们自己“。⒆他们把自由作为首要的价值,认为”要自由才能有幸福“。⒇自由理想最集中地体现了公民的政治价值观。

  希腊社会最基本的区分是自由人与奴隶的区分,自由人的自由正是在与奴隶的受奴役状态的比较中才凸现出来。G ·法拉尔说:希腊人“在与奴隶状态的比较中来理解他们的自由,政治自由意味着——心理上和事实上——使自己离开奴隶地位。”(21)奴隶从属于主人,没有独立人格,受主人的任意支配,“不得按自己的意志生活”。(22)而“自由人”在希腊文中的原意指成年人。一个男子成年后,便从父亲的管辖下解放出来,具有独立人格,开始按自己的意志生活,享有某些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就是他的自由。自由人虽然也要服从,但他们只服从法律,不屈从于任何具体的个人。就如伯里克利所指出的:“在公家的事务中,我们遵守法律”。(23)一个斯巴达人向波斯国王介绍他的同胞时说:“他们虽然是自由的, 但是他们并不是在任何事情上都自由的。他们受着法律的统治,他们对法律的畏惧甚于你的臣民对你的畏惧。┅┅凡是法律命令他们做的,他们就做”。(24)法律没有人格,没有感情,公正无私,它的权威是大家公认的,每个人自愿接受的。在法律的统治下,人人平等,不失尊严。人们在对法律的服从中实现了自由。法律来自古老的受人尊敬的习惯,这种习惯是人们共同生活中形成的准则,并被赋予神圣的意义。在政治民主发达的时代,法律是公民为自己制定的行为规范,所以服从法律等于服从自己。反之,服从任何个人专断的意志,都是受奴役。奴隶的主人是具体的人,他完全凭自己意志和任性,专断地发号施令,行使支配权,而自由人与其他自由人是平等的,他们没有主人,只服从公共权威和法律。

  这就是希腊一般自由人的自由。无疑,它只是少数人的一种特权,并且是以牺牲多数人的自由为前提的。即使在自由人内部,自由也是有等差的。自由人中享受自由最充分的是全权公民。他们除了享受一般自由人的自由外,还享有充分的经济和民事权利:占有土地权、充分财产权以及婚姻、诉讼、宗教活动等方面的权利。特别是他们还独享着政治自由,即参加公民大会、陪审法庭的权利、担任城邦公职的权利等。这是公民自由的核心内容。

  公民独享的政治自由指在公共生活或政治生活领域的自主与自治,它的含义更接近于近代人所讲的民主权利。在希腊人的观念中,城邦是“公民共同体”,是“平等者公社”。每一个公民,不仅在私人事务中,而且在公共事务中也被视为独立和自主的人,在理性上和道德上成熟的人,有能力享受公民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这是作为城邦民主制基础的一个基本原则。由这些独立自主的公民构成的政治共同体并不需要父亲般的权威对他们进行监护与指导,把他们当作精神上没有断乳的孩童,更不能容忍高高在上、独断专行的统治者任意处置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干涉他们的行为。他们只服从公共的权威,不服从私人的权威。公共权威掌握在公民自己手里,他们定期集会,讨论和决定一切重大事务。每个人都服从集体的决定。负责日常事务的官员由公民选举产生并受他们的监督,官吏们执行法律的意志,不能按自己的意志实行专断的统治,更不能享有凌驾于公民之上的特权。亚里士多德曾一再强调,城邦政治家的权威不同于家长、主人和君王的权威,“政治家所治理的人是自由人”,他们所执掌的权威为“平等的自由人之间所付托的权威”。(25)

  在平民政体下,公民的自治甚至发展成为“轮番为治”,即通过抽签选举或按一定时间轮值等方式,每个公民都有同等的机会轮流担任公职。亚里士多德曾概括道:平民政体里自由的要领之一就是,在政治生活中,“人人轮番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所以会有这种做法,他解释说:根据平民政体的自由宗旨,人人应不受任何人的统治,只是这样的自由事实上不能得到,于是遂有轮番为统治和被统治的政制。(26)伯里克利在赞扬雅典民主时也说:“我们的政治生活是自由而公开的,”“我们雅典人自己决定我们的政策”。(27)

  在希腊公民看来,他们通过公民集体决定自己的命运,服从公民集体,也就是服从自己。这就是公民自由的要义。当他们反抗波斯帝国和其它城邦的武力威胁时,他们要捍卫的就是这种自由。因为自由只有在自己的城邦里才能享受。城邦被征服,公民就丧失了自治权。当他们推翻僭主统治的时候,他们的目的是恢复自由。在僭主统治下,公民被剥夺了政治参与权,仅仅专注于私人事务,与每个人命运攸关的公共事务被僭主个人所垄断。当他们内部发生党争的时候,争斗的焦点是限制还是扩大自由。在贵族(或寡头)制度下,多数平民被剥夺了政治权利,也就是被剥夺了自由。自由的价值在平民政体下得到最热烈的拥戴。希腊思想家都认为,自由是平民政体的精神特征。贵族(或寡头)政制下,赋予财富、门第、才能、美德等以特殊价值,依此剥夺平民的政治权利。而平民政体则把自由置于首位,使每个具有自由身份的人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和参政机会。这种平等感和参与感构成公民自由意识的要素。

  希腊公民身份是作为一种特权存在的。它以排斥其他人甚至以对他人的奴役为前提。公民观念一方面强调公民内部的平等和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另一方面又承认对无公民权者的歧视和压迫。两者完全缠结在一起。这是它与现代公民观念的主要区别。但它关于公民与公民共同体即城邦(国家)关系的认识,关于公民与社会公共权威的关系以及公民之间关系的看法等,毕竟构成了现代公民观念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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