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有住房公积金,一个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一个可以来冲还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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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的。以下资料供你参考: 职工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的,可同时提取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仍不足的,在自愿资助的前提下可提取其子女或父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购建房总价款。如为拆迁还建房的,其合计提取额不能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结婚证、配偶及直系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以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含共同还款人。下同)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职工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

根据抵押担保方式的不同,借款人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

(1)借款人采用房产抵押方式或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担保方式取得公积金贷款且未为他人作担保的,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之和在保留不少于3个月还贷额的基础上,在剩余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内提取还贷;

(2)借款人采用住房公积金担保方式取得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后,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之和不得低于贷款余额的30%。

借款人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公积金贷款发放地的分支机构管理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时,需公积金贷款发放地分支机构签署《跨县区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通知单》,提取人执通知单及有关提取资料到公积金缴存地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及资金划拨手续。

借款人的住房贷款如为组合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公积金贷款。

办理公积金对冲还贷办理流程:用户携带有效证明材料,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之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委托银行;银行收到材料以后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以后会与用户签订协议,并且报送一份协议给住房公积金中心;之后银行就会从次月开始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余额进行还款。具体如下:

1、借款人持上述材料到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

2、银行工作人员根据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受理;

3、借款人当场签订个人贷款提前还款申请书、提取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划款委托书及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须知;(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委托还贷协议自动终止)

4、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将相关资料送市公积金中心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市公积金中心出具审核表送缴存银行实施账户扣划。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冲还贷的申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冲还贷业务办理对象以银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中借款签订人为准。

2、借款人申请冲还贷金额不少于2万元,借款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申请冲还贷款金额且冲抵后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100元;

3、申请人信誉良好,申请冲还贷时没有逾期情形发生;

二、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冲还贷需提供的材料:

1、银行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住房公积金专用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贷款对冲一般常见于公积金贷款中,即用户办理了公积金房贷之后,借款人的公积金个人账户每月都会到账一笔个人缴纳的公积金资金,在进行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时候就可以使用这笔款项来和贷款金额进行对冲。在进行对冲的时候可以选择按月对冲,也可以选择按年对冲。采取按月对冲的话可以减少每月用户还贷的额度。

按月对冲的申请资料有哪些

1、如果是借款人本人申请,需提交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还贷的银行账户。

2、如果是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申请,需提交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结婚证明、还贷的银行账户。

3、如果是父母子女共同申请,需提交银行盖章的对冲审批表、身份证、还贷的银行账户、共同还款协议。

如何办理按月对冲

1、申请: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去放款银行提出按月对冲申请,同时领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申请审批表》并填写。

2、受理:放款银行审核申请资料,若通过则在审批表上盖章,借款人持资料与申请表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受理。

3、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的按月对冲还贷申请进行审核、审批。

4、协议签订:审批通过后,借款人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按月对冲还贷委托协议》。

5、实施:住房公积金中心于次月从借款人的公积金帐户中提取符合规定的还款额存入其还款帐户中,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自己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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