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也就是说,对于生二胎国家补助的标准在这里是没办法准确提供的,如果并不是说生育津贴的话,那并非是生二胎就都得进行补助的,
现在有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的是夫妻生二胎政府可以补助3万元左右,但如果您所在的地方政府没有生二胎补助的这一政策也不违法,这样的话,没有生育保险基本上不能领取国家补助。
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扩展资料: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
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还有的地区对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中男职工的配偶,给予一次性津贴补助。
参考资料:
再婚后就没有补贴了,而且要看年龄限制。
受的对象是农村家庭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
常住且生育一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的居民)(简称“一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享受“二女户”待遇)。以上三种家庭统称“纯女户”家庭。
法律分析:1补助对象
对于所有农村户籍、农业户口的孕产妇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进行补助。
2补助项目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本补助项目包括顺产、阴道助产和一般剖宫产。
3补助标准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如果孕妇因并发症或合并症需按普通病例管理时,除了新农合按规定比例报销外,再给予孕妇400元补助。而自然分娩的孕妇,娩新农合给予400元补助,余下的孕产妇项目据实补助,但不得超过400元,为参与新农合的,给予400元补助。
4领取条件
农村户口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交满9个月以上,可领取;农村户口缴纳生育保险不足9个月的,津贴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而分娩之后生育保险缴满12个月的,生育补助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助;职工生育补助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一、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女职工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二、其它·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1988年以来,中国的一些地区开始进行企业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2001年底,全国平均生育保险费率为07%,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达3455万人。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仍由该单位承担支付生育待遇的责任。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五条 女职工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020年生孩子国家有补助,有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等补贴,具体如下:1、生育津贴指的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2、生育医疗费(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也就是说,对于生二胎国家补助的标准在这里是没办法准确提供的,如果并不是说生育津贴的话,那并非是生二胎就都得进行补助的,现在有部分地方政府规定的是夫妻生二胎政府可以补助3万元左右,但如果所在的地方政府没有生二胎补助的这一政策也不违法,这样的话,没有生育保险基本上不能领取国家补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没有补贴,但是有法定的生育津贴,以北京为例: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第十四条 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第十五条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扩展资料
根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
第十一条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包括:
(一)生育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用;
(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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