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八字命格:林萍,女,属牛,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农历: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六日,下午5点整

测八字命格:林萍,女,属牛,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农历:一九八五年九月十六日,下午5点整,第1张

林萍生于公元1985年10月29日17时,年干支为 乙丑,本命元神 辛金,出生于戌月,为正印格,六神旺度,为一阴年阳月阴日阴时出生的。 林萍的本命佛是:虚空藏菩萨

(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有位 菩萨或佛 在守护您,所生之日与有缘之佛结缘,被称为“本命佛”) 

◎林萍是权力的钻石,年轻时辛苦,但通过鉴定必成大器,容易为别人付出,喜欢有礼貌,有智慧的人。生活优雅有情调,对生活品味也很重视,有不凡气质,富艺术气息。◎

根据命理来分析林萍的个性,潜意识,以及行为模式,林萍是属于「钻石命」,因此林萍天生具有钻石的特质,生活优雅有品味,十分引人注目,喜欢公平正义,不喜欢恃强凌弱,愿意牺牲奉献,不愿意辜负别人。钻石十分珍贵,都会被摆饰在最好,且最重要的位置,因此林萍非常有气质,也有多方面的才华,但是会有点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做事情也比较慢。钻石硬度高,抗压性强,因此林萍对于现状的不满,能勇于突破,改变环境,并期望掌握自己的命运。

此外,林萍喜欢有聪明智慧,才华创意的人,不喜欢懦弱没有担当的人,而能让林萍佩服的人,多半是有领袖特质,能够牺牲奉献,讲求公平正义的人。林萍的一生,像钻石一样,优雅高贵,受到众人瞩目,但是钻石不是一辈子都有适合的舞台,一旦失去了舞台,也就失去了机会,就是林萍一生中最大的磨练,只要林萍经得起外在的考验,不怨天尤人,进而学习成长,一旦通过考验,林萍的生活会更上一层楼,富贵绵长。

八字五行得分情况:

土171; 金3132; (同类得分:4842)

木10; 火2288; 水636; (异类得分:3924)

相差:92综合旺衰得分:92八字过硬

◎林萍本命五行火太旺,心血管机能比较弱,容易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跳,妇科的问题。

根据命理分析,林萍天生心血管功能比较差,在年轻的时候不会有太大的问题,顶多是长青春痘,口舌生疮,经期比较久,量比较少等问题,但是如果林萍现在不照顾心血管及内分泌系统,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就很容易有高血压、高血脂、心跳不正常、眼压过高的问题,甚至容易导致心血管功能异常、内分泌系统异常、肠阻塞胀气、心律不整、心室肥大、脑溢血、中风、视力病变、妇科疾病等问题。因此林萍不能过度劳累,要维持正常作息,早睡早起,才可以保护先天比较弱的心血管功能。此外,请林萍要定时检查心血管功能,更要注意家族里是否有遗传性的心血管病史,由于体质偏向心虚血弱,所以尽量不要喝冰的饮料,以免伤了元气。

此外,所谓「病从口入」,人类大部分的疾病来源都跟饮食有关,根据中医理论,食物可以分成金、木、水、火、土等五种五行。林萍似乎应该蛮能接受带有苦味的食物,例如黑咖啡,巧克力等,应该都符合林萍的口味。因此,林萍的细胞中,充满太多「火」的五行,会导致健康,财运与事业的不圆满建议林萍平时最好能饮食均衡,菜色均衡,则阴阳五行调和,生活美满幸福

◎但是林萍八字缺水,先天水的机能也比较弱,容易疲累,要注意妇科的保健。◎

根据命理分析,林萍天生肾水系统比较差,所以容易感觉疲倦,冬天常常手脚冰冷,体力似乎不如人,因此无法从事需要大量劳力的工作。在年轻的时候不会有太大的问题,但随着年纪越来越大,肾水系统需要更多的照顾,不然很容易有血压、心脏、妇科的问题,甚至容易导致失眠、忧郁、脑神经衰弱、肾功能异常、听力异常、膀胱炎、尿道炎、月事不顺、或其它心血管功能疾病等问题。因此林萍不能过度劳累,要维持正常作息,早睡早起,多接触阳光,多走出户外,少吃油炸食物,才可以保护先天比较弱的肾水系统。此外,由于体质偏向燥热,林萍会想要喝冰的饮料,但是千万不能喝,此外也要避免房事太频繁,以免伤了元气。

此外,林萍是属于行动派的人,不喜欢拖泥带水,拐弯没角。因此,林萍做事快速有效率,但是欠缺缜密的思考,运气好的时后一帆风顺,运气差的时候白忙一场,所以一生常常起伏不定。如果林萍想改变这种现象,最好每天要留一些时间给自己思考,多想想平常没时间思考的问题,这样可以有助于林萍做出正确的决策。只要林萍做事能三思而后行,有正确的方向,再加上林萍的行动力,那林萍的命运将会有很大的改变,身体健康,财运顺利,事业圆满,家庭幸福。

林萍爱情的模式,根据命理分析,在林萍生命中出现的异性,常常第一眼就很容易喜欢上林萍,只要对方追得到林萍,林萍们的爱情会火速发展,虽然感觉很甜蜜,但不容易长久,常常半途而归,因为要从头到尾都维持相同的热度确实有点难。一般来说,异性对林萍的第一印象都会觉得很不错,尤其林萍有才干又有魅力。但是随着交往时间越长,林萍的热情不再,冲劲不再,新鲜感不再,取而代之的是争执,双方都不愿意退让。换句话说,林萍很容易被人喜欢,因为得天独厚,所以也就不太满足现在拥有的。相反地,林萍的恋爱对象对于林萍会非常满意,如果林萍要分手,他会死缠烂打来维系感情。因此,如果林萍在等待美好的爱情,林萍可以试着把自己的外在美收敛起来,让对方不是只因为看到林萍的青春美貌或聪明才干而跟林萍交往,而要对方真心觉得适合林萍才跟林萍交往。如此之前的桃花都会烟消云散,而真正的爱情也将降临。

在人生的旅程中,林萍的恋爱或结婚对象不太容易「一见钟情」,多半是需要经过相处,透过双方的互动,才有可能迸出爱的火花。最有可能是在一起共事的时候产生恋情,例如一起策划,一起开会,一起工作,一起讨论的时候,慢慢地产生的恋情。至于,结婚的对象,因为比较成熟的结果,林萍会把重心先放在事业成就上,因此林萍很有可能比较晚婚。若是林萍到现在,对象还没有出现,林萍身边共事的人中,最有默契,最有才干的那一位就是了,只要林萍真心诚意给对方一点暗示,幸福就在林萍身边。

最为一个潮汕本地人,我来发表一下我的小看法。

为何会选择在晚上结婚,首先我觉得有一个可能是跟地方生活习俗有关。潮人称男人为打埠(打捕),女人则称为姿娘(煮粮)。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从前男人负责外出打腊(捕捉食物)而女性则负责煮粮食。打腊捕食一般都在日间进行,所谓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夜间是悠闲时光,大家都有空闲,适合参加宴会。所谓“阳往而阴来”,指白昼即将过去,夜晚即将来临,也指男(阳)往迎女(阴)到来。这是天人合一思想在婚姻礼制中的反映。

潮汕有句谚语叫:男看落地时,也就出生时,女看出嫁日最为重要。出嫁必须择好男女双方日子,阴胎阳气不相冲,子食印财元神到位,特别女方生辰八字,更为重要。至于为什么晚上结婚,选好日子时间应该择从晚上子时起到上午午时为止,也就叫阳旺时有生气,来配合双方八字来择时,女方才能出嫁,超过午时到亥时会择日的先生都不会去甪,这就是本地风俗,也是中国历来择日传统!

还有一种说法则说是因为潮汕地区有着接亲的时候新娘不能产生冲撞的传统,在凌晨接亲的话路上的行人比较少,冲撞到被人的几率也比较小,所以一般选择在凌晨接亲。同时,新郎新娘在接亲结束离开娘家的时候,新娘和新郎是万万不可以回头的。

有一种特殊情况,是必须夜黑风高时进行的。潮汕人俗称"走贼日"。顾名思义,是出了名的"偷偷摸摸"出嫁。这种原因是因为夫家有长辈命将归西,在长辈寿终正止之前,完成一个“阖家团圆"的愿望,所以需在夜间进行。

  谢谢你对我的信任,我认真为你回答这个问题,当然不一定是准确的答案,可想法可参照。

  抛开所有的感情看这个问题

  1:我是一个温州人,温州这边的观念相当保守,你家人让你娶外地人,家人已经相当伟大

  2:就你说的情况来看,你家的经济条件远好于她家的,能娶回家也是一个阻力,温州这个地区还算比较讲究门当户对

  3:你是独子,她是三女,个人感觉,你家是吃亏的

  4:你付出这么多,你的老婆,我没有看到有什么体谅你的行动,草率的说,你对她,比她对你好

  5:让你一个儿子随母性,这个是很过分的要求

  感情因素不是父母所考虑的,你的父母最主要的是考虑是以上五点,以上五点事父母都是心结,你父母会让你娶她,可见你父母对你有多么的宠爱,长辈不容易,你既然有这个问题,说明你是孝顺的,当然,孝顺是应该的。

  我想说一句很不负责任的话,如果你很爱她,你做所有的事情都是应该的,这样的结果就是你将来很两难,你要背不孝的骂名,同时这样无休止的付出,你家的经济能力和你的承受能力,总归有限。

  但是你们有孩子了,所以我建议综合的考虑这个问题,和老婆开诚布公的谈一下,让她知道,你为了爱情,付出了许多,现在已经陷入两难的境地,我想,如果像你说的感情很好的话,你老婆会设身处地的为你想个两全的办法,比如你多从其他方向补偿她父母,让孩子能随你姓(我想孩子姓氏是最大的问题),实在不行,就先斩后奏,我个人这么以为,如果够爱你,将来会慢慢原谅你,而且这不是什么有违天理人伦的事情,作为一个后辈,对女方的家长能像对自己的父母一样,已经相当不容易。

  我个人是比较倾向孝道的,这是我的回答,谢谢

有网友咨询,和妻子闪婚,双方婚前了解不深,因为妻子怀孕,认识的第一个月就领结婚证了。怀孕期间,妻子情绪时好时坏,以为是怀孕的正常反应。孩子出生之后,妻子情绪失常的情况加剧,还疑神疑鬼,暴力殴打他。经朋友提醒,孩子满月后,带妻子去看精神科,妻子被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现咨询的是,能否以妻子患精神病为由撤销婚姻?

先看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那么,如何定义“重大疾病”呢?

现行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参考《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在民事审判中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时行意见》第12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8条、第9条、第10条、第38条之规定确定:①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严重遗传性疾病;②指定传染病,即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③有关精神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再结合本咨询,双相情感障碍是否属于重型精神病呢?百度输入查询“双相情感障碍”,显示:“双相情感障碍又称双相障碍,是指患者既有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又有抑郁发作的一类情感障碍(心境障碍)。双相障碍是一种常见的精神障碍,国外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双相障碍患病率1%~3%,发病年龄高峰期15~19岁,首次多为抑郁发作,常一至数次抑郁发作后再出现躁狂或轻躁狂发作”。好像并没有明确双相情感障碍是否属于重型精神病。接下来再查查公开的裁判网。

确实有支持的案例,案号:(2022)鲁0812民初380号,摘抄本院认为部分:

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民法典将“重大疾病”列为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是否撤销婚姻,可由当事人自由决定,现原告范某以被告王某结婚登记前隐瞒不宜结婚的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为由,起诉要求撤销二人的婚姻,本院依法受理。本案中,被告在婚前明知自己患有“双相情感障碍和复发性抑郁障碍”等精神类疾病,但却在结婚时,没有将患病情况如实告知原告,致使原告在婚后才知晓被告患病情况,事实清楚,被告的行为侵害了 原告的知情权。被告王某婚前患有精神疾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的规定,该疾病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的“重大疾病”情形。现原、被告结婚尚不足一年,故原告在知晓撤销事由的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要求撤销其与被告的婚姻关系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王某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视为自动放弃诉讼权利,由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也有不不支持的案例,案号:(2017)冀05民终1489号,摘抄本院认为的说理部分。

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赵某主张自己与胡某双方之间的婚姻系无效婚姻。赵某负有举证证明胡某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禁止结婚的疾病没有作具体的列举性规定,而是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进行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哪些疾病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最终要由医学鉴定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赵某就自己主张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医学鉴定。在一、二审审理过程中,赵某均未提出医学鉴定,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对赵某主张自己与胡某系无效婚姻的主张,不予支持。

似乎不支持的案例更多一些,案号:(2021)闽0305民初6116号。继续原文摘抄本院部分。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关于重大疾病的具体范围,民法典并无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三)有关××。”第九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有关××,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以及其他重型××。”本案中,首先,唐某在与陈某结婚前,曾于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10月31日间到莆田市秀屿区××防治院治疗,出院诊断为:双相障碍-目前为有××性症状躁狂发作。结合陈某的身体状况、双方经媒人介绍认识并同居一段时日才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等事实与因素,陈某对唐某的精神状态应有一定程度预期,现陈某提交的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唐某在双方结婚登记时属于精神疾病的发病期。其次,唐某婚后曾怀有身孕,可见双方已建立一定感情,另结合唐某的婚育史,唐某的病情经过诊疗后并未对其正常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可见其疾病并不属于上述法律规定关于精神疾病的严重程度。综上,陈某主张唐某在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向其如实告知,并诉请撤销婚姻,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所以,结论是不确定。需要再结合案情,查找是否如实告知,论证什么是重大疾病,如何严重,现实表现是怎样的?因为实务中,法院一定会重点审查是否婚前告知,民法典实施后,重大疾病是否影响婚姻效力,一来取决于患病一方婚前是否如实告知,二来取决于不知情一方的选择。所以,告知与否,是法院重点审查的情形。原告需要证明,在结婚之前被告就明知存在这样的疾病。被告如果主张已经告知,或原告明知,需要提出充分证据证明。

那么,双向情感障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可撤销婚姻情形中的“重大疾病”,视严重程度而定。

福建莆田的一位妈妈给22岁的女儿在家布置相亲角,这位妈妈这么做,其实也是希望女儿能够寻找到自己的幸福。大家也都看到了拳拳的母爱。但这个做法还挺搞笑的,但是其实都是为了女儿好。其实有不少的网友会觉得这个做法是不是操之过急,但是其实在福建莆田当地的习俗来说,其实不算晚了,因为当地的习惯是女孩子20岁就应该安排相亲了,所以这位妈妈也是担心自己女儿22岁会不会太晚了,所以赶紧急匆匆的在家里面安排相亲。而且虽然在家里布置相亲角确实有一点过于搞笑,但是其实也是母亲在展现自己笨猪的爱,因为他希望女儿能够快点去相亲,找一个对她好的人,所以才会慌慌张张治中,在家里面做了个相亲角。毕竟可能也没有那么多地方可以找到正规靠谱的相亲人,所以干脆在家里面组织,通过亲戚的介绍,不仅可以招到比较好的人上门,而且也可以更加的安全放心,比起在外面找一些不靠谱的相亲角来说,这个家居相亲角也还算是比较安全。其实归根到底,还是因为母亲的爱。无论孩子多大,在母亲心里面都还是一个小朋友,所以更加需要自己去照顾他,非要自己为她安排和谋划,所以这个22岁的女生,其实在他的妈妈心里面,依然还是一个需要被照顾的存在,虽然这个做法可能在一些人眼里并不算是能够理解,但是都能够感受得到妈妈的那份关心和爱护。

所以全天下的妈妈其实都一样,无论怎么做,其实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着想。希望能够让孩子真正的幸福快乐,所以这个妈妈的行为虽然有点搞笑,但是很暖心。

1992年11月,因莆田市区旧城改造,市档案拆除,档案寄存莆田县档案馆。1994年,市政府决定在莆田凤凰山公园附近建造新的市档案馆,同年4月动工,至1995年12月完成主体工程。该馆为六层楼房,占地3150平方米,馆库建筑面积3436平方米。1997年,市档案局筹集资金41万元,用于馆库室内外装修。2001年,市财政拨款24万元用于市馆建设扫尾工程,同年12月,市档案馆综合大楼完工并初步通过主体验收。2003年市财政又拨款50万元用于市馆新大楼的水电、消防扫尾工程,同年10月,市档案馆综合大楼通过验收正式交付使用,全馆67753卷档案资料从荔城区档案馆顺利搬迁到新馆办公楼。

至2005年12月,市档案馆有电脑17台、空调19台、去湿机6台、复印机2台、密集架44列、目录柜20组、扫描仪2台、防磁柜1台、监控设备1套、消防报警器1套、灭火器94瓶等档案资料库房设备。 至2005年12月,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 564个全宗、296790卷,图书资料46470册。

至2005年12月,市档案馆保存民国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档案共288个全宗、124810卷,图书资料27837册。还接收寄存了转制、破产企业的档案30000多卷。

(一)、民国时期档案。共17个全宗、4460卷,档案起止年度为1918-1949年,这部分档案有民国时期莆田县党部、三青团、莆田县政府、警察局、法院、医院、学校等关于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奖惩、施政、案件审理、区域划分、保甲制度、田赋壮丁、教职员工花名册、学生花名册、学籍卡片、学生毕业证存根、毕业生留念照、各种统计数字及清朝时期契约等文件材料。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档案。共271个全宗、 120350卷,档案起止年度为1949-2005年。来源于现存的或已撤销的市直、莆田县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市属部分破产转制企事业单位,其主要内容有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各部委办局颁发的方针政策性文件,省委、省政府关于闽侯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莆田县机构设置或撤销、干部任免、行政区域变更等的决定、通知;莆田市、莆田县党政机关、群团组织召开重要会议的文件材料;莆田市及莆田县直机关、团体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印章启用、干部任免奖惩、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干部职工花名册、统计表、征用土地、解决边界纠纷、婚姻登记证明、典型的调查报告、工作简报、财务决算、基建、土地房产及破产企业等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党和国家***来莆视察的照片等声像档案。这部分档案反映了闽侯专区、莆田地区、莆田市、莆田县各个时期和历次政治运动的历史面貌。

(三)馆藏资料主要内容有建国以来各种法规性文献和文件汇编;马列著作、毛泽东及其他新中国***著作;《二十四史》、《兴化府志》、《莆田县志》等各种史书和本市、莆田县的地方史志;民国时期地方性报纸和建国后《人民日报》、《福建日报》及本市主办的《闽侯报》、《兴化报》、《湄洲报》等;本省、本市、莆田县各种统计资料;莆仙戏剧科介;名人名画;蔡、郑、林、陈、吴、王、黄、杨、张氏族谱等。 (一)收集

1991年,全市新接收进馆档案1236卷,其中城厢区档案馆首次接收进馆622卷。1995年,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了市轻工局、二轻局、商业局等撤并单位7000多卷册档案资料。1997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共接收撤并机构档案资料8926卷(册),接收到期进馆档案2136卷。1998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共接收231个单位的档案,接收比率达90%。2000年,全市档案接收进馆比率为90%。2001年,市档案馆共接收破产企业档案、“三讲”材料等近1000卷,莆田县档案馆接收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4407卷。2003年,市档案馆接收兴化宾馆、部队造纸厂1万多卷档案,仙游县接收机构改革单位1972卷档案。2004年,市档案局馆接收区划调整和到期应接收档案177个全宗70669卷、资料14057册,其中接收了莆田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73075卷(册)。此外还接收了莆田县财政局册籍档案9192卷及实物档案50件。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档案馆接收土地延包档案3993卷,涵江区档案馆接收3家撤销的信用社档案16000卷及23个工程档案,荔城区接收水产局等单位档案21585卷,仙游县接收83个全宗31332卷。2005年,市档案馆接收了市劳动局、莆田县纪委、梧塘镇的档案及市外贸公司企业档案6481卷,仙游县接收清房、婚姻登记档案及撤销单位档案1248卷,荔城区接收莆田县外贸公司破产档案1000多卷,城厢区接收机关和企业破产档案4809卷,设立婚姻档案专库。

1992年,市档案馆征集到南少林遗址考证史料、原国民党“空军诗人”陈禅心诗词《世界和平颂女神》等5本书籍。仙游县征集10种地方族谱、35卷《仙游县志》年稿及部分抗战以来的宣传标语和照片。2004年,市档案局接收莆田县档案馆馆藏资料14057册,收集28张老照片参加《中国档案报》举办的老照片展览;城建档案馆共拍摄照片286张;城厢区接收资料186册。2005年,市档案馆征集到原南京军区副司令员詹大南将军珍藏的124张东圳水库建设老照照片及一幅大坝工程截面图等。仙游县档案馆征集杨、郑、黄族谱和县统计年鉴、枫亭文化研究等资料18册。

(二)整理与保管

1991年,市档案馆整理中央、省委文件汇集42卷,编写全宗介绍17个,建立20个全宗卷,编制了1847卷档案开放目录,莆田县档案局整理馆内档案3527卷,编制全宗介绍34个,全市抢救修裱了民国破损档案989卷计90865张。至1993年,莆田市民国档案案卷级目录编制全部完成。1994年,市馆完成1957-1962年52个全宗2653卷文件解密工作。“八五”期间,市档案馆、仙游县档案馆和莆田县档案馆均进入省一级馆行列。1997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对馆藏1967年以前的档案进行鉴定、解密划控,共解密318个全宗47073卷,开放档案32712卷,开放率为89.5%,并编制了开放目录。1998年,莆田县、仙游县档案馆组织人员对虫蛀、霉变的馆藏档案进行全面修复,共抢救、修复100个全宗3919案卷、抢救比率88%。市馆完成解密划控21个全宗143卷、仙游县完成120个全宗1420卷、莆田县完成114个全宗23751卷。1999年,莆田县档案馆顺利通过省档案局的考评,成为市首家“九五”期间省一级馆单位,仙游县档案馆评为“九五”期间省二级馆,涵江区档案馆评为省三级馆。2000年市馆完成馆藏26个全宗305卷的解密划控工作。2004年11月,市档案馆以97.2分的成绩通过省档案局考评小组的验收,晋升为“十五”期间省一级档案馆。2005年,市档案馆对接收进馆档案的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案卷进行校对、整理、上架等工作,整理仙游糖厂、兴化宾馆、市外贸公司的破产档案及莆田县财政局土地房产册籍档案计24000卷,并对7000卷册籍档案中部分破损的进行裱糊、重换卷皮。荔城区档案局对接收进馆的莆田县财政局的档案进行整理计2502卷并入库。市档案馆完成馆藏短期档案鉴定14个全宗294卷,完成馆藏三十年的档案解密划控53个全宗8771卷。2005年,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档案馆晋升为“十五”期间省二级档案馆。

档案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市各级档案馆始终把档案安全放在首位。市、各县区档案馆在实行专库专管的基础上,定期对馆藏档案进行清点、保管状况进行检查。坚持做好“八防”工作,坚持档案馆24小时值班制度,有效防火、防丢失。市档案馆库房做到外有红外线报警系统、内有防盗监控。 1993年,市档案馆再次向外开放馆藏的原闽候地委、专署1949—1956年的部分档案。

2003年,市档案馆解密开放1500多卷馆藏档案。2004年7月,市馆开放馆藏原莆田地区机关1970—1974年36个全宗的1085卷档案。2005年,市档案馆完成馆藏满三十年档案解密53个全宗、7283卷,仙游县完成馆藏满三十年档案解密150卷,荔城区完成馆藏2个全宗档案解密300卷。

公民和组织持有合法证明(身份证、工作证、介绍信)均可利用开放的馆藏档案、资料。 市各级各类档案馆、档案室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为工作查考、编史修志、科学研究、经济建设、房地产纠纷、落实政策等服务。仅1991年,全市接待利用档案、资料10849人次、查阅档案、资料71497卷次。档案的利用效果显著,如1999年,仙游县枫亭镇为建避风港,利用了档案馆原枫亭港的地质图和设计资料,据测算仅避免地质勘察重复劳动就可节省资金100万元。2004年,惠安县提出位于湄洲湾的部分海域滩涂管辖权属于惠安县,要求莆田市的渔民不得在此海域从事海洋养殖生产,为了维护市渔民的合法权益,莆田市海洋渔业局到市档案馆查阅到有关5张地图档案资料,复印上报省海域勘界办,省海域勘界办据此作出了公正的处理,从而维护了莆田市的合法权益。莆田市江口镇东楼村村民刘某在澳门定居,由于结婚证丢失,无法办理妻子前往澳门定居的有关手续,2004年,夫妇到市档案馆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由于档案材料完整齐全,顺利办理了公证手续,夫妻过上了团圆的日子。

2004—2005年,全市各级档案馆接待社会各界查档7974人次、11418卷次。2005年5月13日,莆田市现行文件中心正式挂牌对社会公众开放,接待利用者查阅现行文件。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现行文件利用中心也相继建立并对社会公众开放,全市各级现行文件利用中心接待利用268人次、352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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