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婚配有哪些?

古代的婚配有哪些?,第1张

人类三代以内的近亲关系从近到远分为四个等级:一等近亲——父女、母子;二等近亲——祖孙,同胞兄妹;三等近亲——叔侄女、舅外甥女;四等近亲——堂兄妹、表兄妹。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三代以内的近亲不能结婚,就是指以上四个等级以内的近亲不能结婚。

在人类文明尚未开化的古代,婚配是非常混乱的,不仅旁系血亲,甚至直系血亲之间也可通婚。古埃及统治者认为,只有皇室同族通婚才能保持皇室血统的纯洁和高贵,所以多是亲兄妹结婚。在人类发展过程中,人们发现了直系血亲结婚的极大弊病,逐渐对其加以禁止,但是对于旁系血亲婚配往往采取容忍的态度。

中国多数民族历来禁止堂兄妹结婚,但是表兄妹结婚却非常盛行。民间甚至素有“姑舅亲,亲上亲,打断骨头连着筋”的说法。南宋大诗人陆游与原妻唐琬就是一对表兄妹。《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薛宝钗的爱情纠结关系中,也涉及了姑舅亲和两姨亲。实际上,从遗传学角度上看,堂兄妹和表兄妹两者之间,无论从血缘关系的亲疏程度或携带相同基因的数量上看,都是相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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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维多利亚女王和她的表哥(舅舅的二子)阿尔伯特结婚,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婚姻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的不幸。他们一共生下了9个孩子,4男5女,4个男孩子中有3个患有遗传病——血友病,女孩子中也有血友病基因的携带者。

伟大的生物学家、进化论的奠基者达尔文在婚姻问题上犯了一个很大的错误,在他还没有领悟到自然界的奥秘之前,自己先受到了自然规律的无情惩罚。达尔文与他的表妹爱玛从小便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由暗恋而结为伉俪。但是,谁也没有料到,他们的6个孩子中竟有3人中途夭亡,其他3人也终身不育。

创立了“基因”学说的美国遗传学家摩尔根,曾致力于研究古代印第安人的人种繁衍。他从研究印第安人的婚姻习俗中得知,血缘过近的婚配对后代子女有害。但他自己却与表妹恋爱、结婚,结果也遗恨终生。摩尔根告诫人们“不得在氏族内部近亲通婚”,这既是他苦心孤诣的研究结果,也是他本人亲身体验的血泪教训。

1 古代“女子出嫁”有几种说法

适 形声字本义是往,至旧时指女子出嫁如《孔子家语·本命》:“女年十五许,有适人之道”再如《孔雀东南飞》:“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已适”指已嫁出,“重适”则指改嫁归 形声兼会意字,本义为女子出嫁如:“秦伯归五女”至于女子出嫁何谓为“归”,孔颖达《疏》有云:“女人……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也”意指女子出嫁至夫家犹如回家此词在高中教材中出现过,明代归有光之《项脊轩志》有云:“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出阁 阁,闱阁古时称公主出嫁元稹《七女封公主制》:“虽稂华可尚,出阁未期,而汤沐先施,分封有据”后为女子出嫁的通称。

2 古人结婚都要说什么誓言

1 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决。

2弱水三千情独钟,繁花碧落生死共。

3任凭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4我们对月起誓,永不相负。任凭世事百转千折,不改初衷 。

5普天之下,万物如尘,唯汝是吾心头之珠。渗吾之骨,融吾之血,割舍不得!

6纵若天下倾歌,亦不及你我携手。

7从今之后,汝喜为吾喜,汝悲为吾悲,尽吾之所能,求汝展眉欢

8世间俗物皆不留,你我生死到白头

9独爱世间三物。昼之日,夜之月,汝之永恒。

10给你倾城的温柔,恋我半世的流离。

11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12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13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欢娱在今夕,嬿婉及良时。征夫怀远路,起视夜何其?参辰皆已没,去去从此辞。行役在战场,相见未有期。握手一长叹,泪为生别滋。努力爱春华,莫忘欢乐时。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汉诗《结发为夫妻》

14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柳永《凤栖梧》

15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

16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鹊桥仙》

17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李白《三五七言》

18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佚名《凤求凰琴歌》

19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李白《三五七言》

20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

21美人卷珠帘,深坐颦蛾眉。但见泪痕湿,不知心恨谁。——怨情 李白

22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已。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卜操作数 (宋)李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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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古时婚礼对四句

中式婚礼一定要知道的婚嫁六礼

旧时结婚仪礼,从古代“六礼”(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五请期、六迎亲)演变而来。

提亲

男女婚姻大事,依父母之命,经媒人撮合,认为门当户对,互换“庚贴”(年龄、生辰八字)压于灶君神像前净茶杯底,以测神意。如三日内家中无碗盏敲碎、饭菜馊气、家人吵嘴、猫狗不安等“异常”情况,则请算命者“排八字”,看年庚是否相配、生肖有无相尅。旧时有人迷信所谓六年大冲、三年小冲;男婚年龄逢双,女子十九不嫁;谓鸡狗(鸡犬不和)、龙虎(龙虎相斗)、虎羊(羊落虎口)、蛇鼠(蛇吞老鼠)难相配,待认为周全后始议亲。

定亲

定亲前议亲,议亲始议“小礼”,在买卖婚姻年代均讨价还价。一般“四洋红”或“六洋红”(绸缎衣料四至六件),金戒子两只、金耳环一副;聘礼,小礼三十六,中礼六十四,大礼一百廿(银圆);食品,个数“六十四”,即包头64对、油包64只、麻饼64只等,尚有老酒2担至8担不等,故生囡有“老酒甏”之称。定亲后,男方将上述礼品用杠箱抬到女方。女方回礼多为金团、油包及闺女自做的绣品。定亲凭证,男方送“过书”,俗称“红绿书纸”(纸张两层外红内绿),女方送“回贴”认可,俗称“文定”。故旧时夫妻吵嘴,妻子常说我是有“红绿书纸”的,以此抑制丈夫。继“文定”后择吉迎娶,由择日店拣“好日”的日子。亲友送礼,婚礼多是现金,或喜幛、喜轴,并书以“百年好合,五世其昌”、“天作之合”等。送嫁礼多为绣花或绸缎被面、被头或日用器物,亦有送红枣、花生、桂圆、莲子,寓“早生贵子”意。

旧时有媒人首次进门不能喝茶的习俗,谓“媒不饮茶”,说喝了茶要冲淡婚事。又称媒人为“媒百橱”,媒成能吃上“百餐”,要酬以“谢媒酒”,但婚后如夫妻不和或婆媳不睦,媒人有调解责任。

成亲

请吃酒 迎亲日子叫“好日”。俗谚“请吃酒,挜拜生”,好日前新郎拿着红纸“

4 古代夫妻间怎么称呼又怎么说话哩

丈夫的称呼 倍倍尔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中谈到古代雅典妇女时说:“对丈夫不能直呼其名,而要称‘老爷’;她是丈夫的仆役。

丈夫可以把她当作奴隶出售。 可见古希腊的男人的职责也在于管教女人,而且还管得极有尊严。

都叫“老爷”啊!名正则言顺,看来不仅我们中国人懂这个道理啊! 再来看看国人对丈夫的称呼吧。看看我们聪明的老祖先是如何正名的,以及这个“名称”是如何流变的。

1良人 古时叫丈夫“良人”,好听吧!从中我们不难看到古代丈夫们光辉高大的形象,估计那时的男人们是说有 ,泡小蜜的吧。 古诗里就有“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持戟明光里”。

“良人”一词显示不出男女性别,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良人”;丈夫称自己的妻子亦为“良人”;从这儿可以看出当时男女地位大抵还是比较平等的,但这种不加区别也给夫妻间称呼带来很多不便。 2郎 所以再后来就根据“说文解字”,在“良”字音义上加以区别;在“良”右边加“阝”,变成“郎”;在“良”左边加“女”,衍成“娘”。

“郎”就代表丈夫了李白 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义山诗有“刘郎已恨蓬山远,又隔蓬山一万丛”,花间词中有“问郎花好侬颜好” 。“郎”多亲切的称呼阿! 3 郎君 但单音节词似乎太甜腻了,大约除了个别那时的“小甜甜”,如郑袖,钩弋之流,众多良家妇女们在人前还是羞于叫出口(哎,偶们的mm和那些生猛的夷女就是不可同日而语啊)。

于是就在前头或尾后加一个字变双音词,即“郎”字后面加一个“君”字;在“娘”字后面加一个“子”字,成了表示亲昵的“郎君”,“娘子”。(注:起先,“娘子”一词仅用青春妙龄的少女。

大约到了唐代就成了妻子的称呼。)妻子称丈夫为“郎君”,是对丈夫的雅称(让人想起金庸笔下的“金色郎君”,呵呵。

) 丈夫称妻子为“娘子”,是对妻子的爱称。

4 官人 官人,宋代,是南北文化交流的时代。在夫妻间的称呼上,也是称谓较多的朝代。

宫延中,出现了“官家”一词;平民百姓中,有了“官人”这一称谓。有的妻子称自己的丈夫为“官人”。

至今,民间仍对新婚夫妻戏称为“新郎官”、“新娘子”。最知名的代表人物就是: 西门大官人。

从这个称呼也可看出随着宋代理学的兴盛,男人的家庭地位也上了一个新台阶啊。官当人是管人嘛,那家里的官人当然就是管家里的老婆了哦。

5 老爷 老爷, 仅限于官宦人家对老公的称呼。其在家中的尊贵地位不言而喻。

6外人,外子 在宋代,妻子也有称自己的丈夫 “外人”的,再文雅点的就叫称做外子”,丈夫则称自己的妻子的除“娘子”外,还称“内人”。在别人面前,对妻子的谦称还有“贱内”、“家内”;这都是那时的小资和伪小资们最喜欢喜欢的叫法了。

潘金莲mm称西门庆gg一定是甜甜的一声“偶官人”:但李易安mm称照明城gg(不好意思,应是赵明诚gg)则一定是“外子”。 7 相公 看过京剧,越剧,黄梅戏的话,你一定会对里面不时就有的,拉长了声音的一声娇呼“相――公――”,印象深刻。

也可见这个称呼古时之流行。这比 “官人”又进了一步,已经不仅是“官”,而且是最高的官“相”了。

若不是怕犯皇上大人的讳,众老婆们最后怕是要叫“皇公”了的哦!男人的家庭地位由此达到极盛。 然而泰极否来,近代以来,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愈演愈烈。

男人的地位也是每况愈下,从对丈夫的称呼中也可明显看出。 8,先生 “先生”, 近代以来,也称“丈夫”为先生 有本意,有引申意,也有通假意。

有特指,也有泛指。就其本意而言,古代“父兄”、“道士”这两重意思已不多用。

而其最基本的含义似乎还是“老师”。《辞海》“先生”目下载:“《礼记·曲礼上》:‘从于先生,不越路而与人言。

’也引申为对年长有德业者的敬称。有时,也泛用为对人的敬称。”

由此可见,这一称谓,除指某些特定身份,如丈夫等对象之外,是隐含着职业、年龄方面的因素的。换言之,所谓先生,主要指有一定学识而又年庚较高的人。

用先生指代丈夫,文雅而又带有仰慕尊崇的意思。从中尤可见男性的尊严。

至今在海外华人中和港台地区还在广泛使用。 9 爱人 “爱人“ 这一称谓最早见于新文学作品之中。

上世纪20年代初郭沫若写的诗剧《湘累》中,就有“九嶷山的白云哟,有聚有消;洞庭湖的流水哟,有汐有潮。 我的爱人哟,你什么时候回来哟。

“在小说中、情书中,更是多见。但那时没有被广泛地用于对妻子或丈夫的称呼。

30年代末或40年代初,解放区一些受新文化运动熏陶的知识分子开始用“爱人”这一称谓。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男女平等,不再使用如“屋里的”、“做饭的”等有歧视色彩的称谓;而解放前在国统区使用的 “先生”、“太太”、“**”,又显出“资产阶级”的色彩。

于是“爱人”便被广泛地使用起来。 但是,海外华人拒绝使用“爱人”称谓。

一位朋友说,他去英国留学,每当他说起自己的妻子时,使用国内的称呼“我爱人”,使得人家以为他在谈论“情人” 因其直译lover就是“情人”的意思。 而且在日语中 汉字“爱人”也是指“情人“ 爱人,爱人,爱时披在肩、不爱丢一边。

呵呵。

所以现在。

5 古代娶媳妇怎么叫

娶媳妇在古代又叫成亲和结婚。

《礼记·哀公问》:“公曰:‘敢问何谓成亲?’ 孔子 对曰:‘君子也者,人之成名也,百姓归之名,谓之君子之子,是使其亲为君子也,是为成其亲之名也已。’”

《宣和遗事》后集:“遂将奴奴嫁与他,今成亲六日矣。”《警世通言·玉堂春落难逢夫》:“教他做官勤慎公廉,念你年长未娶,已聘刘都堂之女,不日送至任所成亲。” 明 冯梦龙 《喻世明言》第一卷:“便要成亲,且待小祥之后再议。媒人回话,兴哥见他说得正理,也不相强。”《东周列国志》第九回:“鲁侯引文姜到国成亲。”沈从文 《贵生》:“回到舅舅病床边时,就说他想成亲了。”[1]

古人称子女为“息”,子妇故称“息妇”,后写为“媳妇”,仅指“儿子的妻子”,中国所有地区保留古意,“媳妇”的含义是儿子的妻子。(详见《康熙字典》) 媳妇(普通话xí fù):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自己儿子的妻子的称呼。 儿子的妻子却有多种称呼:媳妇,儿媳,半女,新妇等等。

1儿子的妻子。 宋 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凡娶媳妇,先起草帖子,两家允许,然后起细帖子。”《元史·后妃传二·裕宗后伯兰也怯赤》:“后性孝谨,善事中宫, 世祖 每称之为贤德媳妇。” 巴金《寒夜》六:“我十八岁嫁到你 汪 家来,三十几年了,我当初做媳妇,,哪里是这个样子?”

2妻子。 元 李寿卿《伍员吹箫》第三折:“刚一味胡支对,则向你媳妇根前受制。”《红楼梦》第十九回:“等我明儿说了给你作媳妇,好不好?” 老舍《柳家大院》:“ 小王 娶了媳妇,比他小着十岁。”

3泛指已婚女子。《红楼梦》第六九回:“正值 贾母 和园中姊妹们说笑解闷,忽见 凤姐 带了一个标致小媳妇进来。” 萧红《生死场》十二:“村里的姑娘都跑空了!年青的媳妇也是一样。”

4指仆妇。《儒林外史》第三回:“丫环和媳妇一齐都说道:‘怎么不是?岂但这个东西是,连我们这些人和这房子都是你老太太家的。’”《红楼梦》第三一回:“果见 史湘云 带领了众丫鬟媳妇,走进院来。”

5已婚妇女的谦称。《京本通俗小说·西山一窟鬼》:“婆子道:‘老媳妇犬马之年七十有五,教授青春多少?’”《古今小说·杨思温燕山逢故人》:“二人大惊,问:‘婆婆如何得知?’婆子道:‘媳妇见 郑夫人 说。’”《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牙婆道:‘老媳妇到有个外甥在身边,三十岁了。’”[3]

6 怎么描写古代大婚

2011-9-8 00:44精彩回答中国古代的婚庆礼仪,大体有六项,故称“六礼”。

据唐杜佑〈〈通典〉〉“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亲迎于户。六礼之仪始备。”

可见,“六礼”在周代就已形成。秦汉以后,六礼逐渐形成定制。

所谓“六礼”者,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纳采:所谓纳采,就是说采择之意,即男子选择妻子。

男方欲择某家之女为妻,便托媒妁交通女方,试探女家之意。倘女家同意,则可收下男方送去的采择之礼。

纳采的礼物,因人而异,因时代而异。“周制,婚礼下达,纳采用雁。”

(唐`杜佑〈〈通典 礼典〉〉。可见周代的纳采礼是用雁的,也称“奠雁”。

之所以要用雁作为纳采之礼物,是因为“雁飞成行,止则成例。”胡培翚《仪礼正义》云:"用雁者,取其随时南北,不失其节,明不夺女子之时也。

又取飞成行,止成列,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也。"纳采用雁,为的是明嫁娶之礼,长幼有序,不相逾越。

纳采也有用羊者。羊者,祥也,取其群而不党。

在古代,纳采还有一套繁琐的仪式。杜佑在〈〈通典〉〉中记载了周代纳采情况“主人筵于户西,西上,右几。

使者玄端至,傧者出,请事。曰:吾子有惠,贶室某也。

某有先人之礼,使某请纳采。女父对云:某之子愚蠢,又弗能教,吾子命之,某不敢辞。

主人如宾服,迎于门外,再拜。宾不答拜,揖入。

宾升西阶,当阿东面。使者致命曰:敢纳采。

主人阼阶上,北面再拜。授于楹间,南面。

宾降出,主人降,授老雁。又执雁,请问名,如初礼。

曰:某既受命,将加诸卜,敢请女为谁氏?对曰:吾子有命,且以备数而择之,某不敢辞,曰某氏。傧者出,请醴宾者曰:子为事故至于某室, 某有先人之礼,请醴仆者。

宾对曰:某既得将事矣,敢辞。傧者曰:先人之礼,敢固以请。

宾曰:某辞不得命,敢不从。礼毕,出,主人送于门外,再拜。”

也就是说两家人是要有几番客套的。问名:纳采仪式结束后,使者退而复返,向女方的父母问女儿之名,从纳采的仪式记载来看,纳采和问名当是同一时间进行的。

既然使人来呈纳采之礼,男家当然早已知道女方之名,此时再问,所谓问名其实是问女方的生辰是于何年、何月、何日、何时,以备问卜,也便是“纳吉”,后来的人也称为“合八字”。纳吉:中国古代婚姻大事,均要通过占卜,即所谓“纳吉”。

除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天神之光”以占卜而问天意是中国古代男女之间婚姻能否成就的又一决定性因素。古代在纳采之时,使者要返回去再次“问名”,以备占卜。

后来是男方先把生辰八字写在“庚贴”上托媒妁送到女家,媒妁再把女方的年庚八字带回男家,双方均请“先生”看看年庚八字是否匹配。倘八字匹配,婚事便可初步定下来了。

我国古代是以干支纪年、纪时的,天干、地支相配组成的六十组名目极其顺序分别指代一定的年、月、日、时,分别由四组干支指代,共有八个字,就是所谓的“生辰八字”。男女双方在合八字时所写的“庚贴”是有一定格式的,大体如下:男某某乾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某时建生女某某坤造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提某时瑞生“庚贴”所书“八字”,须为偶数。

倘出现奇数,则须增减一个不很要紧的字而凑成偶数。“八字”收到后,男女双方要先将其供于祖先牌位前,如在三日之内家宅平安(既无吵架、生事、失火、打碎物品、失盗等时间发生),则可请先生“批看八字”了。

在批“八字”之时,除看年庚八字外,还须参照双方属相及阴阳五行等。这其中各项之间是绝对不能相克的,如有一项相克则婚姻之事只好作罢。

如果八字完全匹配,则婚事基本上就初步定下来了。当然,男方在形式上是要再派媒妁通知一下女家的。

纳征:又称纳币,即民间俗称的“过大礼”、“下彩礼”、“下财礼”。“征”有“成”的意思。

即“过大礼”之后,两家的婚姻就算成立,某种意义上讲类似与今天的订婚,不同的地方是古时候是以“过礼”为先提条件的。只有此项仪式后男家方可娶女家过来。

纳征是中国古代婚姻习俗中最重要,也最具特色的一个环节,即便是“贵为天子”的帝王亦不能免。“纳征”现象的存在,大概就是后人称中国古代婚姻为买卖婚姻的缘起罢。

用于纳征的物品因地域、时代、地位、贫富各有差异。古代按《仪礼 士婚礼》记载纳征要以玄 、束帛、俪皮(成双的鹿皮)为礼品。

后世富足者金银玉玩、鸟兽酒食、衣服家具均是纳征的物品。帝王娶皇后纳征则须另加玉圭及束帛。

诚然,一般寻常百姓人家自然是办不起许多金银作为纳征物品的,故《大唐律》明确规定“聘财无多少之限”。古代民间“过大礼(纳征)”一般情况下的物品是:金花(簪)一对、金环(镯)一对、金戒指(一金一铜)一对、豚肉、喜酒、羊、喜糕、红绸二尺四寸,乌纱绸七尺、红蜡四对、爆竹、礼香各两把、耳饰一对、姜花、礼饼各若干。

男方要择定吉日,鼓乐吹奏,将庚贴用红绸系好,连同礼单将礼品送到女家。媒妁则引导男方家长亲戚同到女家,女家要对来的客人盛情款待。

女家接受聘礼后,要取出其中的一部分聘礼,另外再加上十二种礼物,送还男家作为答礼。聘礼无论多少,均要有吉祥的寓意。

7 古代嫁人有哪些说法

适 ,旧时指女子出嫁。如《孔子家语·本命》:“女年十五许,有适人之道。”再如《孔雀东南飞》:“贫贱有此女,始适还家门。”“已适”指已嫁出,“重适”则指改嫁。

归 , 本义为女子出嫁。如:“秦伯归五女。”至于女子出嫁何谓为“归”,孔颖达《疏》有云:“女人……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也。”意指女子出嫁至夫家犹如回家。明代归有光之《项脊轩志》有云:“后五年,吾妻来归,时至轩中,从余问古事。

出阁 ,古时称公主出嫁。元稹《七女封公主制》:“虽稂华可尚,出阁未期,而汤沐先施,分封有据。”后为女子出嫁的通称。

婚礼属五礼中的嘉礼, 是中国古代社会中的传统大礼。古语云:“ 昏礼者, 将合二姓之好, 上以事宗庙, 而下以继后世也, 故君子重之;昏礼者, 礼之本也”。这就是说, 婚礼不仅仅是个人的行为, 而是合二姓之好的家族大事。

“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是传统婚姻的首要要求,古人讲究明媒正娶, 媒人( 媒妁)是中国传统婚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要件。媒妁奔走于前, 父母批准于后, 这是婚姻必须的也是最根本两个的两个要素, 缺少任何一个婚姻都不能成立

三书六礼”三书即,一。聘书:订亲之书,男女双方正式缔结婚约。二礼书:过礼之书,即礼物清单,详尽列明礼物种类及数量纳征(过大礼)时用。三迎亲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用。

六礼即,一纳采:古时婚礼之首,属意女方时,延请媒人作媒,谓之纳采,今称“提亲”。二问名:男方探问女方之姓名及生曰时辰,以1、吉兆,谓之问名,今称“合八字”。三纳吉:问名若属吉兆,遣媒人致赠薄礼,谓之纳吉,今称“过文定”或“小定”。四纳征:奉送礼金、礼饼、礼物及祭品等,即正式送聘礼,谓纳征,今称“过大礼”。五请期:由男家请算命先生择日,谓之请期,又称“乞日”,今称“择日”。六亲迎:新郎乘礼车,赴女家迎接新娘,谓之亲迎。上述程序是士大夫这一阶层的贵族规定, 至于天子、诸侯、大夫的礼仪则因级别的不同而更加隆重,一般的庶民则往往粗陋简单。

结婚年龄是古代婚礼里必须要考虑的,古语云:“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女子十五不嫁,其父母有罪。

古代婚礼,传于后世的,为《仪礼》中的《士昏礼》。其节目有六:即(一)纳采,(二)问名,(三)纳吉,(四)纳征请期,(六)亲迎,是为六礼。亲迎之夕,共牢而食,合卺而酳。其明天,“赞妇见于舅姑。”又明天,“舅姑共飨妇”。礼成之后,“舅姑先降自西阶,妇降自阼阶”。表明把家事传给他,自己变做客人的意思。

此礼是限于适妇的,谓之“着代”,亦谓之“授室”。若舅姑不在,则三月而后庙见。《礼记曾子问》说:“女未庙见而死,归葬于女氏之党,示未成妇。”诸侯嫁女,亦有致女之礼,于三月之后,遣大夫操礼而往,见《公羊》成公九年。何《注》说:“必三月者,取一时,足以别贞信。”然则古代的婚礼,是要在结婚三个月之后,才算真正成立的。若在三月之内分离,照礼意,还只算婚姻未完全成立,算不得离婚。这也可见得婚姻制度初期的疏松。

礼经所说的婚礼,是家族制度全盛时的风俗,所以其立意,全是为家族打算的。《礼记内则》说:“子甚宜其妻,父母不说,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可见家长权力之大。

《昏义》说:“成妇礼,明妇顺,又申之以着代,所以重责妇顺焉也。妇顺也者,顺于舅姑,和于室人,而后当于夫,以成丝麻布帛之事,以审守委积盖藏。是故妇顺备而后内和理,内和理而后家可长久也,故圣王重之。”尤可见娶妇全为家族打算的情形。

《曾子问》说:“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思相离也。”这是我们容易了解的。又说:“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思嗣亲也。”此意我们就不易了解了。原来现代的人,把结婚看做个人的事情,认为是结婚者的幸福,所以多有欢乐的意思。

古人则把结婚看做为家族而举行的事情。儿子到长大能娶妻,父母就近于凋谢了,所以反有感伤的意思。《曲礼》说:“昏礼不贺,人之序也”,也是这个道理。此亦可见当时家族主义的昌盛,个人价值全被埋没的一斑。

“礼贵夫妇,易叙乾坤,配阳成化,比月居尊,河洲降淑,天曜垂轩。”《史记》向我们展示了古代中国人的婚礼是一种多么神圣的仪式,算是人生头等幸事,必须非常隆重和讲究礼仪。中国古代把婚礼过程分为六个阶段,古称“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婚礼

古代嘉礼的一种。婚嫁之礼。即男女双方正式结为夫妇的礼仪形式。我国中原地区华夏民族,婚姻礼仪的出现,在原始社会晚期,对偶婚的末期与单偶婚(一夫一发制)的初期。其时,已逐步由母权制过渡到父权制,财产主要由男子掌握,实行男娶女嫁,妻子从夫居,子女从父姓,妻子与子女是丈夫的家庭成员。实行婚礼的程序和仪节,表明父权制为生育自己的嫡亲子女,以继承自己的财产,并世代相传的目的。史载,夏、商求婚以“俪皮”为礼,俪皮即兽皮,意味着女子的价值相当于男子拥有的俪皮,此即后世聘礼之始。除此之外,并须“告父母”得到同意,以及亲迎于家。至周代,婚礼日趋完善,由简而繁,逐渐形成“六礼”之制,除奴隶,天子至庶人皆实行之。后代繁简不一,往往有明文规定。一般,统治阶级的婚礼繁琐奢侈,平民较简;富者繁琐,贫者较简;中原地区较繁,边远地区较简。除“六礼”外,婚礼还包括正婚礼(拜堂、沃盥、对席、同牢合卺、馁馀设衽)、婚后礼(妇见舅姑、妇馈舅姑、舅姑飨妇、庙见)等。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阶段文明程度不一,亦各有礼、俗。《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伏牺氏制嫁娶,以俪皮为礼。五帝驭时,娶妻必告父母。夏亲迎于庭,殷于堂。周制限男女之岁,定婚姻之时,六礼之仪始备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共牢而食,合卺而酯,所以合体,同尊卑而亲之,成男女之别,立夫妇之义,而后父子亲、君臣正,故曰:婚礼者,礼之本也。”

六礼

古代汉族婚礼的六种仪节。形成于周代,自天子纳妃后、皇太子纳妃、公侯大夫士婚礼,皆实行之。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徵、请期、亲迎。它对男女婚姻之事起有规范的作用,《唐律》与《明律》中皆有类似的规定,然以男方付给女方的身价为其主要特征,是旧礼教下变相买卖婚姻的具体表现。其程序历代略有变迁,魏晋南北朝时,皇太子无亲迎一项,隋唐时恢复。宋初沿用六礼,后因程序主繁,平民无力应付者,往往逃奔他乡私自成婚,政和间,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徵,减六礼为四。南宋,朱熹在《政和新礼》基础上,制定《家礼》,又将纳吉删去,仅存纳采、纳征、亲迎三礼,并将三月庙见改为三日庙见。元、明、清时,明令采用《朱子家礼》。清代虽有满、汉与士、庶之别,然大体不出《朱子家礼》范围。《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六礼之仪始备。”杜佑注:“一曰纳采,用雁,谓始语言采择可否;二曰问名,用雁,谓问女名目,将卜之也;三曰纳吉,用雁,谓卜得吉,往告之也;四曰纳徵,用束帛,徵,成也,谓婚姻礼成也;五曰请期,用雁,娶妇日也;六曰亲迎,用雁。”

纳采

古代婚姻“六礼”之一。后代或称之为“合婚”、“说媒”等。即男家请使者(即媒人)去女家表示求亲之意,试探女家意向,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就用雁等为礼品再去正式求婚。纳,接纳;采,采择。后世帝王或富贵之家,纳采之礼每有增加。如北齐皇太子及王纳妃,皇帝遣使纳采,有司所备礼物为:羔羊一口,雁一只,酒、黍、稷、米、面各一斛。问名、纳吉、请期、亲迎同。民间贫穷之家,则以雉、鹅等代之。《仪礼士昏礼》:“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郑玄注:“达,通达也。将欲也彼合昏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许之,乃使人纳其采择之礼。”贾公彦疏:“纳采方纳者,以其始相采择,恐女家不许,故言纳。”胡培翬正义:“自纳采至请期五礼,皆遣使者行之。”《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后汉桓帝立,明年悉依孝惠皇帝纳后故事:聘黄金二万斤。纳采,雁、璧、乘马、束帛,一如旧典。”

问名

古代婚姻“六礼”之二。即男家正式求婚,女家同意后,男家再请媒人执雁问议婚之女生母的姓名,本人的名字及出生年月日等,以回去占卜吉凶。后代问名扩大到门第、财产、职位、容貌、健康等诸方面。宋代以后,简化六礼,纳采与问名常合为一次完成。江南民间旧俗,男家至女家问名。女家将女子年庚八字,裹以红纸,副以红米、千年红、由媒人交付男家。媒人默然不语,持至男家厨房,供于灶神座下。如三日内家中平安,即请算命者合婚,或求签贞卜。若三日内有碎碗破钵等事,或八字相克,则借故将八字退还女家。仪《礼士昏礼》:“宾执雁,请问名。”郑玄注:“问名者,将归卜其吉凶。”《宋史礼志六八》:“古者问女之名,归卜夫庙,吉,以告女家,谓之问名、纳吉。”《明史礼志三一》:“朕惟夫妇之道,大伦之本。正位乎内,必资名家。特遣使持节以礼问名,尚伫来闻。”

纳言

亦称“文定”、“通书”。俗称“送定”、“过定”、“定聘”、“小聘”、“小定”等。古代婚姻“六礼”之三。是男家问名后将占卜得吉的消息通知女家的礼仪。也是定婚阶段的主要礼仪。男家如卜得吉兆,决定缔结婚姻,便以雁等为礼物,使媒人告知女家,然后双方交换婚书,分别开明男女正式所庚、生辰八字、两家三代及主婚人姓名、荣衔、里居等。其“门当户对”的意义十分明显。《唐律》等所称“报婚书”,即纳吉而女家男家答应定婚的书契。宋代民间称“过细帖”,“定亲”等,都是订定婚约之意,均属“纳吉”的内容。宋朱熹《家礼》将纳吉并入纳徵,此后两礼常一并进行。纳吉早期以雁为礼,后世随婚姻的买卖性质的发展,逐渐以首饰、彩绸、食品等为礼物。通常,男家长辈亲属与媒人一起至女家,相看家庭与人品,长辈并须给女子一定的钱,作为见面礼,称为“相亲”。《仪礼士昏礼》:“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昏姻之事,于是定。”贾公彦疏:“未卜时,恐有不吉,婚姻不定,故纳吉乃定也。”庙,祖庙;纳吉,指女家得到男家占卜得吉的喜讯。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男家以草帖问卜,或祷忏,得吉无克,方回草帖,亦卜吉媒氏通音。然后过细帖,又谓‘定帖’。帖中叙男家三代官品职位名讳,议亲第几位男,及官职年甲月日吉时生,父母或在堂,或不在堂,或书主婚何位尊长,女家回定帖,亦如前开写,及议亲第几位娘子,年甲月日吉时生,具列房奁、首饰、金银、珠翠、宝器、动用帐幔等物,及随嫁田土、财产、宅舍、房廊、山园等。其伐柯人两家通报,择日过帖,各以色彩衬盘、安定帖送过,方为定论。然后男家择日备酒礼诣女家,或借园圃,或湖舫内,两亲相见,谓之相亲。男以酒四杯,女则添备双杯,此礼取男强女弱之意。如新人中意,则以金钗插于冠髻中,名曰插钗。若不如意,则磅彩缎两匹,谓之压惊,则婚事不谐矣。既已插钗,则伐柯人通好,议定礼,往女家报定。若丰富之家,以珠翠、首饰、金器、销金裙褶及段匹茶饼,加以双羊牵送,以金瓶酒四樽或八樽,装以大花银方胜,红绿销金酒衣簇盖酒上送往。女家接定礼合,于宅堂中备香烛酒果,告盟三界,然后请女亲家夫妇双全者开合,其女氏即于当日备回定礼物,以紫罗及颜色段匹,珠翠须掠,皂罗巾段,金玉帕环,七宝巾环,箧帕鞋袜女工答之。更以元(原)送茶饼果物,以四方回送,羊酒亦以一半回之一自送定之后,全凭媒氏往来,朔望传语

纳徵

亦称“纳币”、“纳成”、“文定”。后世俗称“纳财”、“送盘”、“大聘”、“过大礼”、“下财礼”等。古代婚姻“六礼”之四。此为纳吉之后,男家送聘礼给女家的仪式。女家受物复书,标志婚姻完全成立,从此男女双方作为亲家往来。纳徵礼品,周代,庶人用缁帛;士大夫用玄纁、束帛、俪皮;诸侯加谷圭;天子加大璋。后代皇室、高官,聘礼丰奢,唐代高宗时曾下诏,限定官宦之家聘财之数。然历代虽民间也多以金银器为聘礼故贫寒之士每有成年而无财以聘婚者。《春秋庄公二十二年》:“冬,公如齐纳币。”杜预注:“纳币即纳徵。”《仪礼士昏礼》:“纳徵”郑玄注:“徵,成,使者纳币以成昏礼用。”贾公彦疏:“纳此,则昏礼成,故云徵也。”《通典嘉礼三天子纳妃后》:“汉惠帝纳后聘黄金二万斤,马十二匹。”又:“大唐显庆四年十月诏:天下嫁女受财,三品以上之家,不得过绢三百匹;四品五品不得过二百匹;六品七品不得过一百匹;八品以下不得过五十匹,皆充所嫁女资装等用,其夫家不得受陪门之财。”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信纸聘礼,富贵之家当备三金送之,则金钏、金鋜、金帔坠者是也。若铺席宅舍,或无金器,以银镀代之。否则贫富不同,亦从其便,此无定法耳。更言士宦,亦送销金大袖,黄罗销金裙,段红长裙,或红素罗大袖段亦得;珠翠特髻,珠翠团冠,四时冠花,珠翠排环等首饰,及上细杂色彩段匹帛;加以花果物、团圆饼、羊酒等物,又送官会银铤,谓之‘下财礼’。”金鋜,金锁片也。宋司马光《温公书仪》:“世俗贪鄙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是乃驵侩鬻奴卖婢之法,岂得谓之士大夫婚姻哉!”

请期

古代婚姻“六礼”之五。为男家向女家请定婚期的礼仪。纳徵之后,男家卜取吉日,派使者(媒人)持雁和礼物,至女家求请结婚的日期,女家谦让,使者则将男家卜取的吉日告诉女家。如女家因故不能同意,则须改期。请即商请,由女方决定之意。民间,多由男女双方共同商定日期,由算卜者卜定为吉日后,送一期帖至女家,或由媒人口头通知。俗称为“提日子”、“送日子”等。宋代以后,多并请期与纳徵。《仪礼士昏礼》:“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徵礼。”郑玄注:“主人辞者,阳倡阴和,期日宜由夫家来也。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者往,辞,即告之。”胡培翬正义:“婿家得吉,乃不敢直以告女家,而必请之者,示听命于女家,尊之也。”《宋史礼志》:“士庶人婚礼,并向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成(徵)。”徵,避仁宗讳“祯”,改称纳成。

亲迎

亦称“迎亲”。古代婚姻“六礼”之六。即举行成婚典礼之日,新郎奉主婚人之命亲自至女家迎娶新娘的礼仪。《仪礼士昏礼》规定:亲迎那一天,新郎穿黑色礼服,乘黑漆车子,前有人执烛前导,后有从车,前往女家。新娘之父亲自出门迎女婿与男家宾客入门。新郎将雁与礼品交给女家,行礼而出。梳妆整齐的新娘,头蒙盖巾,随至车前,新郎亲自把车上的索子授给她,引她上车。先由新郎亲自驾车,随后由驭者代替,女家派人随行。车至男家,新郎先乘车进门,待新娘及送行者到达后,由新郎接新娘进家门。然后入宅行拜堂、合卺等仪式。《公羊传》谓自天子至于庶人都有亲迎礼。西汉叔孙通制礼,从《左传》,认出天子无亲后,迎新娘多用轿,新郎骑马或乘轿,轿用红绿彩绸装饰,故称花轿,并以鼓乐前导。各地礼仪民俗繁简不一。《诗大雅文明》:“大邦有子,见天之妹。文定厥样,亲迎于谓。”《礼记哀公问》:“大昏既至,冕而亲迎,亲之也。”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至迎亲日,男家刻定时辰,预令行郎,各以执色如花瓶、花烛、香球、沙罗洗漱、妆合、照台、裙箱、衣匣授事街司等人,及顾(雇)借官私妓女乘马,及和倩乐官鼓吹,引迎药檐子或粽檐子藤轿,前往女家,迎取新人。”

拜堂

也称“拜天地”。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始自唐代,自皇室至士庶,普遍行之。宋以后,风行全国,所拜为天地、祖宗、舅姑(公婆),并夫妻交拜,表示从此女子成为男家家族的一员,因而成为婚礼过程中最要的大礼。近化“拜堂”范围扩大,除天地祖先尊亲及交拜外,更须拜毕家族尊亲、友好宾朋。乡村于新婚次日拜宗祠(即古代“庙见”之礼)后,尚须拜揖乡党邻里,婚礼始告成立。唐封演《封氏闻见记花烛》:“近代婚嫁有障车、下婿、却扇及观花烛之事,及有卜地安帐并拜堂之礼,上自皇室,下至士庶,莫不皆然。”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婿于床前请新妇出至家庙前参拜毕。女复倒行,扶入房讲拜,男子各争先后,对拜毕就床次日五更用一卓(桌)盛镜台镜子于其上,望上展拜,谓之新妇拜堂。次拜尊长亲戚,各有采段巧作鞋枕等为献。”

交拜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指举行婚礼时,新婚夫妇互相对拜。始自唐代,后世因之。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礼异》:“北朝婚礼,青布幔为屋,在门内外,谓之青庐,于此交拜。”宋司马光《温公书仪》:“古无婿妇交拜之仪,今世始相见交拜,拜致恭,亦事理之宜,不可废也。”《水浒会传》第一0四回:“王庆与段三娘交拜合卺等项,也是草草完事。”《儒林外史》第二六回:“鲍廷玺插着花,披着红,身穿紬段衣服,脚下粉底皂靴,先拜了父亲,吹打着,迎过那边去,拜了丈人、丈母吃过三遍茶,请进洞房里和新娘交拜合卺,不必细说。”

合卺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新夫妇在新房内共饮合欢酒。起于上古。本用匏(葫芦)一剖为二,以七将两器(瓢)之柄相连,以之盛酒,夫妇共饮,表示从此成为一体,名为“合卺”。后世改用杯盏,乃称“交杯酒”。宋代并有行“合卺”礼毕,掷盏于床下,使之一仰一覆,表示男俯女仰、阴阳和谐的习俗,带有明显的性象征的意味。后亦以“合卺”借指成婚。《礼记昏义》:“妇至,婿揖妇以入,共牢而食,所以合体,同尊卑,以亲之也。”孔颖达疏:“共牢而食者,同食一牲,不异牲也合卺,则不异爵,合卺有合体之义。共牢有同尊卑之义。体合则尊卑同,同尊卑,则相亲而不相离矣。”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娶妇》:“互饮一盏,谓之交杯酒。饮讫,掷盏并花冠子于床下,盏一仰一合,俗云大吉,则众喜贺,然后掩帐讫。”宋吴自牧《梦梁录嫁娶》:“礼官命妓女执双杯,以红绿同心结绾盏底,行交卺礼毕,以盏一仰一覆,安于床下,取大吉利意。”

妇见舅姑

亦称“谒舅姑”。古代婚礼仪式之一。起自周代,据《仪礼士昏记》,妇见舅姑,妇馈舅在、舅姑餮妇与庙见,为成妇之礼的四个步骤。即在婚后第二天,天未明时,新娘就起床,沐浴,梳洗洁净,戴上笄簪,穿上平时的服装,至舅姑(公婆)的寝门外,等待拜见。到天明时,舅姑分别各就席次,舅在东席,姑在房外南席。新娘手捧竹器,由铺饰巾,盛以枣、栗,行进到舅前下拜,放置席上。起拜,退到原来处所,再拜。然后退到阶下,拿着盛有干肉、铺有饰巾的竹器,登阶而上,北面拜奠于席。姑坐席上,接受礼品,然后起身回答妇拜。新娘见舅姑之礼至此毕。枣、栗等食品象征女子要敬谨端正之义。妇馈舅姑,是新娘洗手后进肉食于尊长,表示对舅姑的孝养。舅姑饮酒用菜后,共同“飨妇以一献之礼”,向新娘敬酒两杯。回敬两杯后,舅姑飨妇之礼完毕。待庙见后,新娘即取得“妇”的身分。后世,妇见舅姑多行于成婚之夕,并依次拜见舅姑、亲长、宾朋,献上香茗。而新娘过门第三天,下厨烧菜,即古代妇馈舅姑礼之遗。唐王建《新嫁娘词》:“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羮汤。未谙姑食怀,先遣小姑尝。”唐朱庆馀《闺意献张水部》诗:“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公婆]四拜坐而受之,四拜立而回揖公婆见礼,毕,其余大伯、小叔、妯娌、小姑之尖,男左女右,以长幼为一序,一起同拜。”

庙见

古代婚礼仪式之一。即婚后至迟三个月,须择日率新娘至夫家宗庙祭告祖先,以表示婚姻已取得夫家祖先的同意。从此,才算加入夫宗,具有参加祭祀和被祭祀的资格。在封建宗法时代,“谒舅姑”与“庙见”为成妇之礼。如新妇未经庙见即死亡,则由男家盛殓,归葬女方祖茔,作“未成妇”看待。下葬时,其夫不能执杖及送葬,木主也不能进入男家宗祠。其仪起于周代,反映了父权制男性家长统治的特点。后世以三月时间太长,宋代《朱子家礼》改为三日庙见。明代,皇族婚嫁仍依古礼,民间婚礼,按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诏令,拜公婆与拜祖抚一并于亲迎之次日举行。庶子之妇及娶亲,则不须行庙见礼。《仪礼士昏礼》:“若舅姑既没,则妇入三月,乃奠菜。”《仪礼曾子问》:“三月而庙见,称来妇也。择日而祭于弥,成妇之义也。”郑玄注:“成妇义者,妇有供养之礼。”孔颖达疏:“若贾(贾逵)、服(服虔)之义,大夫以上,无问舅姑在否,皆三月见祖庙之后,乃始成昏。”按,庙见与新妇奠菜祭舅姑(公婆)为二事,奠菜相当于“谒舅姑”之礼。舅姑已亡,则可并为一事举行。钟毓龙《说杭州婚姻拜堂》:“最后见公婆矣。公婆俱存者,必双双先至家庙前,向祖宗八拜,然后再受儿媳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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