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武大结婚一年多为什么没留下一儿半女呢?

《水浒传》武大结婚一年多为什么没留下一儿半女呢?,第1张

别人夫妻之间的事,他人只能是推测,无法提供准确依据,因为涉及个人隐私

事实上,武大和金莲结婚时间并不长,总共不到一年时间,这可以从书中的情节里得到验证。

1、武松和哥哥分别只有一年

武松在清河县老家和人打架,把对方打伤。他误以为对方死了,便跑到了沧州柴大官人府上避难,呆了将近一年时间。

后来听说那个人没死,他就踏上了返家的路程。路过阳谷县的景阳岗打死了老虎,一下子出了名,被留在阳谷县当了都头。

就是在阳谷县,武松遇到了从清河县搬家到阳谷县的武大。

也就是说,武松哥俩是在阳谷县重逢,二人离别也就一年时间。一年前,还没有潘金莲什么事呢。

2、不和谐的夫妻生活影响了生儿育女

潘金莲是被张大户强行嫁给武大的。潘金莲花容月貌,武大丑陋不堪,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潘金莲不可能情愿。但是在封建社会,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只好委屈求全。

武大性情懦弱,又白捡了个漂亮媳妇,自然对媳妇言听计从,因此金莲在家里比较强势。

这在封建社会虽然属于个例,但武大和金莲的婚姻也是个例,显而易见他们的夫妻生活不可能和谐,对生儿育女势必会产生影响。

3、武大和金莲始终就没有安居乐业

书中介绍,武大和金莲结婚后,清河县的泼皮无赖天天找上门来叫嚷“好一块羊肉掉在了狗口里”!这日子是没法过了。为了躲避纠缠,夫妇俩只好举家搬迁到阳谷县赁房居住。

有人说,武大有个二层小楼,还做炊饼生意,在当时也属于中产阶层,其实是误解。因为房子是租赁的,他没有产权。

这种颠沛流离的生活状态,对生儿育女势必也会产生影响。

总结:

综上所述,武大和潘金莲婚后没有生儿育女,无外乎以上三种原因:

一是时间太短,还不到一年时间。‘

二是外在条件相差悬殊,夫妻生活不和谐。

三是生活状态不稳定,始终处于动荡之中。

潘金莲这个人名气很大,她是《水浒传》的“女一号”。不过,这个女一号却是一个反面角色,是一个“荡妇*妇”。

不知《水浒传》作者是不是觉得潘金莲死了还不够解恨,于是又弄出一个姓潘的女人——潘巧云,让杨雄零碎地割了她才算泄了心中之气!

不过,分析一下二潘的“*荡”,两人还是有很大区别的。尤其是杀他们的人,这区别就更加明显。

潘金莲

梁山泊一百零八人,个个都是 “英雄好汉”,可是看看杨雄、石秀杀潘巧云,那只是一个残忍,既不英雄,也算不上好汉。

古代死刑有很多种行刑方法,杨雄是一个刽子手,他杀的人应该不在少数,他应该知道,像潘巧云这种“罪”,值得他用割舌剜心这种方法处死吗?

再回过头来看看二潘所形成的后果,难道说潘巧云真的该杀吗?下面从两方面分析一下。

一、潘金莲杀死了武大郎,潘巧云并没有杀死杨雄的主观意图

武大郎之死,说起来是王婆、西门庆和潘金莲三个人共同作案,但潘金莲在其中起到了最关键的作用。武大郎来到王婆茶肆捉奸,西门庆吓得“钻入床底下躲去”。潘金莲一边顶住了门,一边用话刺激西门庆,正是在潘金莲“分明教西门庆来打武大”的言语示意下,西门庆才撩起脚来踢伤了武大郎。

而平常,潘金莲和西门庆偷情来往,都是走的后门,他们完全有机会通过这道门走脱一人,不被“捉奸捉双”。武大在家养伤,说出了弟弟武松,回来饶不了他们,潘金莲并没有害怕,而是到王婆这儿,“一五一十,都对王婆和西门庆说了。”

在王婆说出来要用毒药毒杀武大郎的时候,潘金莲始终没有发言,但这并不是说潘金莲没有拿定主意杀还是不杀,而是她仔细地听这个杀人过程该怎样实施。所以,当王婆说完武大死后后事该如何办理时,潘金莲说的是:“好却是好,只是奴手软了,临时安排不得尸首。”而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是潘金莲一个人实施的毒杀武大郎的过程,其他人并没有给她当帮手。

潘巧云和和尚裴如海开始只是两情相悦,这当中有个原因,杨雄和其他梁山好汉一样,于女色上不是十分要紧,再加上一个月倒有二十几天值夜班不在家,这就让潘巧云寂寞难耐。利用还愿的机会,两人勾搭成奸。

这裴如海不甘于这“一夜情”,还想着以后经常的“恩爱快活”。于是,潘巧云出了一个主意,等杨雄不在家的时候,就在后门外摆上一个香桌,看到这个香桌,裴如海就可以放心大胆地来和潘巧云幽会。

为了不出现意外,这边潘巧云收买了丫鬟迎儿,那边裴如海收买了报晓的胡头陀。迎儿摆上香桌,那意思是裴如海可以来了;胡头陀敲木鱼,是告诉裴如海该离开了,不要睡过了头,以免被人撞见。

潘巧云

这事情早就被杨雄的结义兄弟石秀看在眼里,他告诉了杨雄,杨雄酒后说漏了嘴,酒醒后质问潘巧云,却被她倒打一耙,说是石秀调戏自己。

按理说,这件事情已经暴露了,潘巧云应该采取措施才对,但杨雄撵走了石秀,潘巧云只是继续和裴如海来往,并没有涉及如何对待杨雄。只不过是杨雄自己认为“酒后必然被你害了性命”,又在石秀的诱导催促之下杀了潘巧云。

潘巧云会不会久后害了杨雄性命呢?这不好说。

假如杀了杨雄,潘巧云再和裴如海成为夫妻,至少还有两个障碍:一是裴如海的和尚身份,二是潘巧云还有父亲潘公。裴如海是报恩寺的阇(she)梨,是一种有地位和尚,要想还俗结婚很难。古代女子嫁人,是要经过父母之命的,潘公会把女儿嫁给这个和尚吗?

潘巧云原来的丈夫是蓟州府的一个押司,死后再嫁成了杨雄的妻子。杨雄本来是随着堂兄到蓟州府来的,因为哥哥没有了,才在新任知府的推荐下担任了两院押狱兼刽子手,看来已经没有了父母兄长。

潘公敢于公开在家里让女儿做“功德”悼念前夫,说明这个家是他说了算,潘巧云再嫁也应该是他来做主。有了这两大障碍,潘巧云和裴如海会起杀念吗?当然,“奸夫*妇”杀人是不会按常规“出牌”的,不过至少潘巧云到死还没有动过这个念头。

二、武松是得不到凶手而惩处杀人,杨雄是奸夫被杀后再杀人。

武松杀潘金莲,尽管为古今法律条文所不容,但总是有一点让人理解的成分在其中,这就是为兄长报仇。

武松出差归来,回到家却得知哥哥已经死了,而走的时候,哥哥并没有得什么病。武松找到了证人证据,将潘金莲告上了县衙,却因为县官得到了西门庆的好处,不受理这个案子。

武松无奈,只得在哥哥家里私设公堂,审问王婆、潘金莲,在得到了两人的口供后,将潘金莲杀了,然后到狮子楼杀了西门庆。

在武松审问的时候,潘金莲也曾经告饶过,但是武松并没有许诺不杀潘金莲,而只是大喝一声:“*妇快说!”武松这个人光明磊落,杀人后并没有选择逃跑,而是选择自首,甘愿坐牢。

也正因为如此,阳谷知县、东平府尹都同情武松,因而把这个罪名判得轻了。而这种敢作敢当的行事风格,也得到了读者的认可。

杨雄则不同。裴如海死了,这事情应该告一段落。官府也有结论,说是和尚和头陀干不法之事,“相互杀死”。杨雄虽然“心里早瞧了七八分”,但他“又不曾拿得她真奸”,按理是不该杀也杀不了人的。石秀为了彻底洗刷自己的是非,给杨雄出主意,也说:“把这是非都对得明白了,哥哥那时写一纸休书,弃了这夫人,却不是上着?”

古代这通奸案子虽然判得很重,甚至在自己家族里都有致命的处罚,如沉江等,但前提是必须捉奸捉双,也就是石秀所说的 “拿得她真奸”,否则,这人就没办法杀。

实际上,石秀的这个主意的确是“上着”,裴如海已经死了,奸夫得到了惩罚,再把潘巧云给休了,杨雄既保住了自己的脸面(外人不知他戴着绿帽子),又惩罚了这双“狗男女”。

这种例子是有的,阎婆惜背着宋江和张文远来往,宋江自始至终都没有追究张文远,何况石秀已经惩罚了裴如海。杨雄还有一个不是好汉的地方,他已经答应饶潘巧云不死,但在潘巧云供述了自己的奸情过程以后,他还是把潘巧云给剐了,这不免有点儿说话不算话的嫌疑。这也是他不如武松的地方。

这样看来,潘巧云和潘金莲还是有所区别的,在奸夫已经得到惩罚的情况下,潘巧云是可以不死的。那么,潘巧云为什么最后还是被杀死了呢?

这有两个原因。

一是宋江有个无形的“投名状”,自己找上门来想入伙的人必须要有这个“投名状”。假如杨雄不杀潘巧云,晁盖要杀了杨雄,宋江很可能不会给他讲情。

二是那个时代要潘巧云这样的人去死。男人可以妻妾成群,还要去妓院吃花酒泡女人,女人却只能从一而终。当林冲娘子只能以死来守住自己的清白之身时,潘巧云这样的人还能让她活在世上吗?

武大郎父母过世。他建立了自己的家,独自抚养武松长大。武松长大后,喜欢喝酒和打架。武大郎每次都受到牵连,不得不去衙门接受处罚。俗话说“好人不长寿,坏人活千年”。这个很适合武大郎。

嫁给潘金莲后,武大郎并不幸福。相反,由于潘金莲经常与流氓勾结,不得不迁居阳谷县。在这里,潘金莲和西门庆鬼混,最后在王奶奶的建议下杀了武大郎。可怜的武大郎这辈子没干过坏事。他就是这样结束的!

看了武大郎的故事,很多人会想:为什么武大郎结婚这么久,没有和潘金莲生一子半?作者的工作有意义吗?

潘金莲原本是个丫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里谋生。大家族垂涎潘金莲的美貌,多次轻佻。潘金莲拒绝了,告诉了妈妈。大户人家一生气,抱着“得不偿失”的心态,出钱把潘金莲嫁给了又矮又丑的武大郎。

武大郎开心,潘金莲不开心。潘金莲不高兴了,开始露出真面目。

所以武大郎在清河县住不下去了,只好搬到阳谷县。潘金莲怎么能和武大郎生孩子?显然不可能。

武大郎和潘金莲结婚后,过了多久才被杀?我们可以从原著中分析一下。当然,分数是两段。一次是在武松遇见武大郎之前,另一次是在他们相遇之后。

在景阳港打虎之后,武松成为阳谷县的首府。没过几天,他就遇到了武大郎。此时,武大郎已经嫁给了潘金莲。从嫁给潘金莲到见到武松用了多长时间?书中没有提到,但可以推测不久后,因为武松离家一年多,武大郎离开时并没有和潘金莲结婚。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婚姻介绍也简洁全面。

武松遇到武大郎后,武大郎被杀了一段时间。

武松搬到武大郎家后,潘金莲取笑他。武松怒气冲冲地走了出去。十天后,武松给知县送去了近两个月的礼物。当武松回来的时候,武大郎已经被杀了。所以这段时间最多也就两三个月。

这两个时期加起来就是武大郎嫁给潘金莲被杀的时间。有,时间很短,最少三四个月,最多一年。

吴灿大郎和潘金莲怎么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了孩子?

这是作者的问题,因为一切都是作者安排的。对于武大郎,作者当然可以让他生个孩子,但为什么不这样写呢?我觉得没什么意义。这对作者来说只是不必要的麻烦。

试想,在作者的背景下,武大郎将被潘金莲、西门庆、王波杀死。如果让他留下一儿一女半,他以后会怎么写?武松能复仇吗?当着自己侄子(女儿)的面杀了自己的母亲?绝对不行。背着他侄子杀了他妈,太恶劣了!

另外,武松杀了潘金莲之后,是不是还要带上他的大侄子?从时间上来说,即使武大郎有了孩子,孩子也不会超过一岁,不会停止母乳喂养。武松杀潘金莲恐怕更不合适。

另一方面,如果潘金莲有了孩子,恐怕也不会勾搭西门庆了。这样写下去,恐怕《水浒传》的故事就没法继续了。

其实通过《水浒传》我们会发现,梁山有孩子的人,要么一次带孩子(如华容道、朱彤、阮小二、火星),要么最后一次提(张青、宋庆);其他英雄都是单身或者无子女,不然处理这个角色就麻烦了。

如果林冲和妻子有了孩子,孩子就不能跟着林冲去沧州;如果卢俊义和贾庆林有了孩子,如果杨雄和潘巧云有了孩子,就会削弱贾庆林和潘巧云的恶,影响剧情发展。所以作者没有写他们有孩子。这样,情侣分手时,就不会因为孩子而犹豫或抵触。

如果都有了孩子,《水浒传》就成了家庭伦理故事。

最后说一下我个人的理解:很多名著的故事和文字都很精致。你要一遍一遍的读,但不必去咀嚼文字,甚至不必去钻研道理。不然和乡下喜欢说话的老太太没什么区别。

为什么林冲和卢俊义结婚多年没有孩子?宋江为什么好色?为什么小李悝没有结婚?为什么赵盖家里很难找到对象?没有那么多。为什么?谁说结婚就要生孩子了?谁说男人一定好色?一切都是为了写作方便,仅此而已。

我不信你看《三国演义》。那么多将军,作者有没有告诉他们的妻儿?没有怎么了?因为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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