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妇女户口未迁至男方,,是否享有其户口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好提供法律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例。

已婚妇女户口未迁至男方,,是否享有其户口所在地的土地使用权?最好提供法律依据,相关的法律条例。,第1张

你妻子具有成员资格,她户口也没迁出,应该继续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具体理由法理依据如下:

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第一种情况是农嫁农,女方加入夫家后,享受土地承包,成为夫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她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自动丧失,否则就会产生两个集体成员的双重身份。至于其原来享受的承包土地是家庭承包的,按照30年不变的政策,其家庭有权继续承包经营,不是继续保持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如果被征用,她无权行使成员权而享受土地补偿金。当然,基于她对土地的投入,可以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

第二种情况,“农嫁非”就是男方或女方因婚加入对方家庭后,没有土地可供承包经营,进而从事其他工作。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其法定权利,此时,应该保留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土地是承包权。

如果承包土地被征用,应该享有成员权。但是,如果她主动迁出户口,尽管没有实际承包经营土地,也不能保留其成员资格,这是她自动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法不禁止农民放弃土地承包。

你妻子具有成员资格,她户口也没迁出,应该继续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敬请参考以下案例理解:

户口不是判断村集体成员身份的唯一标准

要点提示户籍登记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是对已有事实进行法律上的承认。但在登记后,因原有事实的变动,使得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应以实际情况确定当事人身份,不能唯户口论,否则就是形式正义代替了实质正义,有悖公平原则。

一、关于土地补偿金的性质问题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经营管理的方式主要是通过发包的方式将土地交付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耕种,并对其经营进行政策支持、技术帮助和用途监督,保证土地资源的正确利用。村集体员有权承包经营土地,该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 农村村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既不是个人所有,也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全体村民共有,具有法律上特殊地位,在其上衍生的承包经营权是使用物权上的一种特殊形态。

土地因被国家征收发生所有权转移,村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提前终止,为弥补因此造成的收入减少,国家执行征收补偿制度,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农民补偿,以维护他们的经济利益。政府与农民之间不具有协商谈判,市场定价的买卖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由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人享有,安置补助费和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代表集体占有管理和使用。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均是对土地的补偿,合称土地补偿金。土地补偿金的性质同土地一样,应为村农民集体所有,既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所有,也不是村集体成员共有,属于集体所有财产。

根据村民委员自治法的规定,包括对土地补偿金处分在内的重要事项,由村民民主议定。我国法律允许并支持村民行使自治权。土地补偿金的分配应由村民全体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定处理,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其处分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

成员资格的认定标准问题,是我国现行法律上的空白点,也是法学界的一个长期争论而悬而未决的问题,所以这是此类案件审理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应遵循以下标准:

基本判断标准。就是以该“成员”是否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并依法登记常住户口。如果上述三者一致的,则足以认定。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在农村和城市之间、在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流动的机会很多,导致流动数量很大,完全按照比较固定化的户口加在户口地长期生产、生活的条件来衡量某个人是否具有成员资格,难免发生障碍,主要表现户口登记与生产生活所在地不符,造成基本判断无法完成。在此情形下,宜从以下几方面综合考量:(1)有利于社会稳定、社会经济发展;(2)有利于保障公民的最基本生活权利;(3)尊重有关人员对自己成员资格的处分权;(4)尽量符合当地的乡规民约和习惯做法;(5)坚持唯一性原则,避免出现“两头占”或“两头空”的现象。

基于上述原则,可产生以下灵活判断标准:(1)外出经商、务工人员。这些人员只要外出前符合上述基本判断标准,外出后其户口仍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应认定其具有成员资格。(2)外出学习、服兵役、服刑的人员。这类人群虽然有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出,且不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生产、生活,但以后的最基本生活还没有明确保障,为了提高这类人员的学习、服兵役、改造的积极性,且与有关国家规定相配套,应保留其在学习、服兵役、服刑期间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3)基于婚姻关系而流动的人员。对“农嫁农”的情况,按照风俗习惯,入嫁或入赘的妻子或女婿成为夫或妻家庭的成员,当然成为其夫或妻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所以不论结婚后户口有无迁移,自其进入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实际生产、生活时起,取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其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丧失。对“农嫁非”的情况,因入嫁女或入赘婿一般不可能成为新的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从保障其最基本生活权利的角度出发,如其户口仍在原集体经济组织,应认定其仍有成员资格。但其自愿迁出了户口,应认定其自愿放弃了原成员资格。(4)对并非因国家规定需要,而是出于利益驱动和其他个人原因自愿迁出户口的人员,应认定其自愿放弃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其迁出户口开始丧失原成员资格。(5)“空挂户”人员。所谓“空挂户”是指有关人员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的目的,并不是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生活,而是出于利益驱动和其他各种原因,需要将户口挂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现象。由于“空挂户”仅迁入户口,并未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形成较为固定并具有延续性的联系,在确定成员资格时,应当明确对此类人员的成员资格予以排除。(6)回乡退养人员。这些人虽然将户口迁回农村也在该地生产、生活,但其享有退休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待遇,仍被涵盖在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内。因此,其不应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案情

原告:李甲。

原告:张乙(原告李甲女儿)

被告:丙村委会

原告李甲于1988年与居住在被告处的张某结婚,因没有办理户籍变更登记,其户口一直留在原籍东园居委会。原告张乙自出生后亦随母李甲落户东园居委会。张某于1989年3月就地农转非,成为本村非农业户口,继续承包经营土地,没有享受国家安排的其他工作。2003年1月,两原告在退还东园居委会所承包土地后将户口迁入被告社区。张乙于2003年8月被江苏教育学院录取。2004年3月,地方政府为发展经济,征用被告辖下前进组部分土地。在分配土地补偿费上,被告认为原告不具有本村集体成员身份,拒绝原告享受同其他村民一样的土地补偿款。原告以被告侵权提起民事诉讼。

审判

滨海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前进组的土地属丙村集体所有。前进组的部分土地被征用,所得征地补偿费用应由丙村居委会统一管理、使用、分配。原告李甲结婚后户口一直未迁入被告处,原告张乙在出生后户口也未在被告处落户。两原告在被告处未享有生产资料,亦未履行任何税费义务,确属空挂性质。故不应与前进组的其他组民享有同等的权利。一审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滨海法院再审认为: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征用土地后获得的土地补偿金,是对失地村民的一种经济补偿。李甲、张乙户口迁入丙村即是丙村居民,应当与同组村民享有同等的获得土地补偿金的权利。李甲因婚嫁迁入,且长期居住在丙村,该户口不属挂靠性质,并符合镇人民政府颁发的关于土地补偿金分配的相关文件规定的条件。故原审原告要求获得土地补偿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依据法判决撤销原判,判令丙村居委会给付原告土地补偿费23600元。

评析

本案看似很简单,但却是近年来审判中时常出现的纠纷案件,这类案件涉及面广,影响面大,也是人民法院诉讼频率较高的民事案件。在处理上,产生分歧意见现象多发。

关于本案处理结果的法律分析

本案原告李甲与张某结婚后,尽管没有及时办理入户登记手续,但实际入住夫家,加入夫家的土地承包经营。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是以家庭为单位的,除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外,个人不得承包经营。虽然原告入住被告处后没有增加承包地面积,但她作为张家的家庭成员事实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履行土地耕种义务,与本村其他村民并无实质性区别。一审认定“空挂”与事实不符。

通常情况下,户口是辨别一个人村民身份的基础依据,有户口即认定为本村村民。但是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口流动普遍,户籍登记管理呈现出开放性,没有执行强制性户籍变更登记,只要当事人不申请,国家不会主动要求当事人变更户籍登记,导致现实生活中,很多迁入迁出的村民,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与登记的内容不符。如果单以户籍登记为唯一标准,就会出现形式与实质不一致结果。目前,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变更户籍登记是公民的一项法定义务,故出现形式与实质不一的现象不能归责于当事人,不能让相关当事人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损害或损失。

本案原告李甲因婚加入夫家后,固定居住夫家,从事生产经营,应为夫家所在地的村民,即使没有户口证明,也应认定其村集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具有成员身份,其应享受同其他村民一样的待遇。被告村委会尽管是民主议定剥夺了李玉梅的土地补偿金分配权,也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实践中最难解决的就是象李甲这样的人是否应享受原籍所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金。我们认为,根据公平合理原则,要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第一种情况是农嫁农,如本案原告李甲加入夫家后,享受土地承包,成为夫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她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应自动丧失,否则就会产生两个集体成员的双重身份。至于其原来享受的承包土地是家庭承包的,按照30年不变的政策,其家庭有权继续承包经营,不是继续保持其成员身份的依据。如果被征用,她无权行使成员权而享受土地补偿金。当然,基于她对土地的投入,可以享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第二种情况,就是男方或女方因婚加入对方家庭后,没有土地可供承包经营,比如“农嫁非”,进而从事其他工作。土地是农民的根本,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其法定权利,此时,应该保留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如果承包土地被征用,应该享有成员权。但是,如果她主动迁出户口,尽管没有实际承包经营土地,也不能保留其成员资格,这是她自动放弃,农村土地承包法不禁止农民放弃土地承包。

至于原告张乙是否具有成员资格,尽管她户口迁出,但其在校读书,没有就业,仍然依附于土地生活,应该继续享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此时,户口不能成为去除其成员身份的标准。

东方法眼原创

爱情虽然非常美好,但是,却也带给了世人更多的悲欢离合。像:梁山伯与祝英台,许仙和白娘子,牛郎与织女,张生与崔莺莺等等。

所以,有人就说了:爱情又不能当饭吃,即使再美好的爱情,也会随着柴米油盐的生活而变得平淡不堪。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纵使夫妻之间有再深的感情,也会被金钱所左右,从而,影响夫妻之间的关系,甚至,出现感情破裂的场面。

想必,世人都知道杜十娘,她是一位青楼女子。十三岁就进入风尘场所的杜十娘,可谓是阅人无数,先前的一些追求之人都没能进入她的眼。但是,与此同时她也非常的渴望拥有爱情,也渴望成为正常人家的妻子,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从杜十娘遇到李甲开始,就发生了变化。

在《杜十娘怒沉百宝箱》中,李甲经过一夜风流之后,就爱上了杜十娘。而杜十娘也对李甲一见倾心,想与他一起白头偕老。于是,杜十娘就和鸨母商议,想让李甲替自己赎身。听了杜十娘的建议,鸨母答应以300两银子交换杜十娘的一生自由。

但是,李甲并没有想要替杜十娘赎身的意思,这都是杜十娘私底下与鸨母自行商议的结果。李甲听到杜十娘让自己花钱为她赎身的时候,表示非常为难。其实,当时的李甲只是一时兴起,并没有考虑那么多,结果,杜十娘却让他拿钱。

此时,李甲不知如何是好,就告诉杜十娘说自己没钱,但是,杜十娘却不依不饶,让李甲出去借钱。李甲奔波六天之后,竟没有借到一分钱,就想着逃离杜十娘,却被杜十娘抓了回来。之后,杜十娘告诉李甲自己已经有150两了,他只需要付够剩下的钱就行了。

无奈之下,李甲向自己的朋友借了钱,最终,换得了杜十娘的自由。

这里,我们仔细一想,杜十娘并不缺钱,那么,她为什么还要逼着李甲去借钱替自己赎身呢?如果说这是考验,事实证明,李甲根本没有通过考验,那么,杜十娘为什么还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呢?为什么还会费尽心机让李甲做出这样的举动呢?

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杜十娘想替自己打造一个传奇。

说的直接一点,她不想继续留在烟花之地,但是,又不愿意接受现实,自己国色天香,聪明伶俐,虽然,有很多的达官贵人愿意出钱为自己赎身,但是,她却并不愿意过那样的生活。

并且,在男人的世界里,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只要对自己是真爱,那么,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肯定。所以,不管这个男人有没有本事,他都必须配合杜十娘,把这场戏演好。杜十娘也假装认为李甲是一个有钱又靠谱的男子,她依靠他,也需要他。纵使李甲不争气,杜十娘还可以帮他,因为,杜十娘有自己的资本。

本来以为杜十娘从此就可以恢复自由身,可以高枕无忧,可以与李甲一起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现实却是残酷的,李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窝囊废。

他被逼做出了这样的事情,家里人是绝对不会接受的。

那么,李甲该何去何从呢?

结果还是杜十娘拿定了主意,她让李甲跟自己去杭州游玩。一路上,李甲浑浑噩噩,根本不知道未来会如何,不仅没有任何打算,还心安理得地接受着杜十娘的安排。面对如此多财的杜十娘,李甲也没有其它别的想法。

直到遇见孙富,孙富是一个好色之徒,看到杜十娘的美貌之后十分惦记,于是,孙富就欺骗李甲,说:自己愿意出1000两银子,换杜十娘。而李甲,面对漏洞百出的孙富,却没有任何戳穿的意思。也许在李甲的潜意识里,他一直都想离开杜十娘。

对于李甲而言,杜十娘给自己的生活,或许就不是他想要的。作为一个胸无大志的男人,李甲更喜欢安稳、随性的生活。去寻花问柳也只不过是一时兴起,他根本不会想到,自己的人生会变成这番模样。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孙富给李甲提供了一个契机,一个让李甲可以离开杜十娘的理由。

可是,苦心安排了这么久的杜十娘,怎么会甘心让李甲离开自己呢?但是,事实已定,她只能想其它的办法,那就是以死亡来挽救李甲的心。

杜十娘选择以死亡来博取李甲的同情,于是,上演了出一场绝命凄美的结局。被设计的李甲,遭到了世人的厌恶和憎恨,而他自己也不曾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这个女子竟然是如此地执着。没什么本事的李甲,碰到了一个情场高手,怎么能全身而退呢?

自从杜十娘去世,李甲就终日活在痛苦和自责之中。而杜十娘也没有遇到能与她相抗衡的人,即使将自己多年来的付出毁于一旦,但是,手段如此高强杜十娘,又怎么会让自己苦心经营的计谋失算呢?即使死,她也要维护自己的形象。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即使杜十娘的手段再高超,都难逃命运的捉弄,这或许就是她与李甲的命。

你好!

1法院宣告死亡错误。申请死亡有具体的顺位,第一顺位为配偶,第二为父母子女,第三为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孙子女,第四为其他。前一顺位的人不申请,后顺位的人无权申请,因此张丽未申请,李父无权申请,法院受理宣告错误。

2李雷的诉讼请求要分开来看。

恢复婚姻不能满足,若张丽未结婚则可以自行恢复,但是根据法律规定配偶结婚又离婚或者结婚其配偶又死亡的,婚姻关系不得自行恢复。

返还财产也要分开来谈。根据法律规定,有原物的应当返还,原物丧失的给与补偿,第三人合法取得的不予返还。故房屋、家电已由第三人合法取得,不得返还,玉镯已丧失由女儿予以补偿,金表由儿子予以返还。

3赵章可以主张权利。被宣告死亡的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因此其与赵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既然合同有效,赵当然可以要求李雷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主张对金表的权利。

我们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女性被男性侵犯,甚至杀死的案件,但是你听说过男性被女性侵犯,最后男性一次死亡的案件吗?民国时期,就发生了这样一起凄惨的案件,而且最后令人惊讶的是,两名女子被无罪释放了。

事件发生在民国时期的江苏。江苏距离上海很近,所以当时的江苏风气还是比较开放。此时有一对风流成性的姐妹花,两人都长相甜美,姐姐叫做周凤宝,妹妹叫做周凤荣,两人流连于各个男子之间,和许多男性都有不正当关系。

有一天,两人在棉花田里摘棉花,突然迎面走来了一个长相英俊的帅小伙,两姐妹顿时心动了,于是就上前搭讪这个年轻的小伙子。交流后得知,他是一个学徒,名字叫做李甲。姐妹两人常常流连与男人之间,各种花言巧语张口就来,李甲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怎么招架得住。于是,很快李甲就被姐妹两人说动,被拉到了棉花田中,发生了关系。

初尝禁果的李甲,完全抵挡不了姐妹两人的魅力,完全不懂得节制,结果悲惨的事发生了。李甲突然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最后竟然就这样一命呜呼了。

姐妹两本来只是想快活一番,哪里会想到发生这样的事,察觉到情况的姐妹两赶紧穿上衣服准备逃走。没想到就在这时,突然来了一个警察,看到两个女子衣衫不整,惊慌失措,还以为她们遇到了什么不法分子,于是上前询问。没想到,一上前就看到了李甲的尸体,就这样,姐妹两被带到了警察局。

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就结束了,因为姐妹两是女子,虽然最后李甲死了,但是没有目击证人,就无法得知是两个女子侵犯李甲,还是李甲侵犯女子导致死亡。不过,当时两个女子名声不好,所以认为是两个女子侵犯男子。

但是,当时法律又没规定女子侵犯男子要判何罪,最终当时的知事想出了一个办法。周氏姐妹侵犯李甲致人死亡,判处过失杀人罪,又因李甲有贪欢的情节,最后两姐妹被判处有期徒刑若干年。这样看来,这样的判罚还是比较合理的,不过,这件事却出现了反复。

当时,被称为民国第一大律师的曹汝霖来到江苏游玩,两姐妹的家人就花重金找他帮忙。曹汝霖很快提起上诉,并辩护说,虽然此案是一奸毙命,但是关键在于两姐妹有没存在强迫行为。如果不存在,就是通奸行为,导致纵欲过度而死,两姐妹不应该有刑事责任。但是,当事人已经死了,又没有目击证人,根本无法证明两姐妹强迫李甲,依照疑罪从无的原则,最终江苏省高等法院推翻了原判,宣布两姐妹无罪,并当庭释放。

大家认为,这样的判罚合理吗?

简略情节

名妓杜十娘久有从良之志,她深知沉迷烟花的公子哥们,由于倾家荡产,很难归见父母,便处心积虑地积攒一个百宝箱,收藏在院中的姐妹那里,希望将来润色郎装,翁姑能够体谅一片苦心,成就自己的姻缘。经过长期考验和寻觅,她选择了李甲,并且欲望终身托付于他,因而让李甲四处借贷,又拿出自己私蓄的银两,完成自己从良的心愿。投奔他人从良是杜十娘重新做人的必由之路,因此姐妹们听说她顾从李甲离开妓院,大家都是纷纷相送,并以资相助为盘缠将百宝箱还给于杜十娘。其实,前部分的经历是杜十娘与李甲素不相识,李甲担心归家不为严父所容,杜十娘便与李甲泛舟吴越,徐徐图之。在途中,一富家公子偶然相遇,目睹杜十娘美貌,心生贪慕,就乘与李甲饮酒之机,巧言离开,诱惑并使李甲以千金银两之价把杜十娘卖给了他,杜十娘明知自己被卖弄,万念俱灰。她假装同意他们的交易,然后却在正式交易之际当众打开百宝箱,怒斥奸人和负心汉,抱箱投江而死。

评论

前人将杜十娘的悲剧更多地归因于孙富和李甲这两个人物的个人品质,而深入社会本质的层面。我们可以看到金钱和权势对人性的腐蚀,传统观念对女性尊严的无视和戏弄,成为这部剧作中杜十娘悲剧的原因。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然后自己也跳船自尽。西方人要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在西方人眼里,杜十娘是为负心郎李甲殉情而死,但她又为什么把财宝沉掉?于是不明白。实际上这是因为中国的文学作品,没有把中国女子的复仇心理真正刻画出来,所以西方人不明白。

中国女子自古就有一种独特的复仇情结,那就是在自己死后用社会舆论来压迫官府治仇人的罪--最好是死罪,以此来向仇人索命复仇。

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后自己当众自尽,实际上是她选择的最好的复仇方式。她已经看透了李甲是个伪君子,所以她不仅要沉掉财宝让只认钱的李甲心疼,而且还要用自己的死唤起周围的人,特别是用舆论压迫官府对李甲进行追究,追究他的逼死人命罪。请看这段《明代演义》上是如何说的:“船上舟子和岸边闻声而来的过路人,纷纷痛责李甲的薄幸、孙富的阴狠,趁着人声鼎沸之际,杜十娘抱起那个百宝箱,纵身一跃,跳入冰冷的水中,转眼就无影无踪。”

中国古代法律可以说是按成语办事的,所谓“冤有头债有主”,而不太讲究对人死亡的直接加害证据的。一百个人都看见是杜十娘自己跳下船淹死的,但是,中国的官府正因为一百个人看见了才要治李甲的逼死人命罪--西方可能没有此罪。西方的法律会认为,杜十娘是自杀,李甲并没有推她,李甲与杜十娘的死就没有关系。一百个人都看见了,不正好证明他是无罪的吗?

中国人的思维比较讲发展的观点,讲辩证的普遍联系的观点,中国人也比较讲究和看重舆论环境。杜十娘深知:要想让李甲受惩罚,官府的法律中有“逼死人命”这一条。如何让官府来认定呢?就是用中国人联想的特点和中国人舆论的力量。中国人的证据思路和其中体现的理性与西方是不一样的。在杜十娘死亡这件事中,与李甲无关的自杀事件,成为李甲逼死人命的案件。中国古代的法律是建立在宗族宗法的社会基础上的,这一法律在特定的情况下就能治李甲的罪。在治李甲的罪之前,李甲的名声已经坏了。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外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但是实现以上这一切,杜十娘非常明白:代价是自己要搭上一条命。她义无反顾地这样做了,她也是无数这样做的中国妇女的一个代表。由此可以看出中国妇女在历史上的社会地位,她们要获得法律的帮助,就要用生命的代价去取得最大的证据力量,在众人同情的舆论中去取得判决的优势,从而使仇人一举灭亡。这种复仇方式就是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从杜十娘骂孙富、骂李甲,又投江自尽可以看出,杜十娘有着自尊自爱,坚强守信,宁折不弯的性格。而李甲则是一个庸弱自私,没有主见,背信弃义的富家子弟。这种性格上的差异为杜十娘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即使李甲知道杜十娘箱中尽是宝玉,价值万金,父母性情再严,将来也可吃穿无忧,李甲也不可能终生不变对十娘的忠诚,因为李甲是富贵子弟、纨绔少年,他对杜十娘的感情是真的,但一旦和自己的终生利益、家庭地位名声相冲突时,他便动摇了,他不可能成为一个超越时代的人,不可能脱离他生活的环境。因此说李甲不可能对杜十娘终身忠诚。

那么,杜十娘的悲剧是偶然的还是必然的呢?从情节发展过程分析,杜十娘的悲剧中透着许多偶然性,但这些偶然又是当时社会环境所滋生的必然。传统的道德观念中妇女的依附性地位和妓女卑微的社会地位,人与人之间以利相交的关系,这些都与杜十娘对纯真感情的追求格格不入,造成了杜十娘悲剧的必然性。

也许你会说,杜十娘有不为人知的百宝箱,她可以自己赎出自己,或另觅知音,或泛舟江湖,但她却选择沉入江底,这究竟是为什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这样认识:杜十娘追求的不是短暂的欢爱,也不是形式上的婚姻,而是一种相互珍爱与尊重的真情。在长期的妓女生活中,她受尽欺凌,当她苦心经营终于从良后,得到的却是被欺骗、被买卖、被遗弃。在这个人格、尊严、良知、情感等作为商品买卖的社会环境中,她追求真爱的理想破灭了,所以她选择了以死抗争。

 婚恋观,是指关于婚姻及恋爱的观点,是人们对恋爱和婚姻基础问题的看法。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婚恋观调研报告,希望对你有用!

婚恋观调研报告篇1

 本次报告分定性研究和定量研究两部分,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苏州、厦门、沈阳等城市举办了20多场单身座谈会进行定性研究,邀请各地单身男女典型代表,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方式、择偶态度、及择偶经历,同时利用世纪佳缘与中科院心理专家联合开发的、国内首个婚恋智能匹配系统——懂你婚恋智能匹配系统进行定量分析,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共有1605214人参与测试,通过严格的审核,最终共抽取128982个样本进行分析,样本规模在国内首屈一指。

 90后“伪奔放” 70后“伪保守”

 “非主流”、“任性”、“垮掉的一代”、“奔放”……这些都是贴在“90后”身上的标签,谈起90后的爱情,很多人也许会脱口而出“早熟”、“不负责任”,但世纪佳缘调查发现,跟70后、80后相比,90后的爱情观却最为保守,90后的奔放属于“伪奔放”。

 在能接受闪婚的群体中,占比最大的不是以“任性”、“奔放”著称的90后,而是以70后和70前的年龄群体为主,其中70后单身男女接受“闪婚”的比例最大,男女占比分别达到63%和55%,其次是70前占比分别为58%和47%,排名第三的是80后,90后同意闪婚的比例最小,只有29%的单身男和18%的单身女能接受“闪婚”。

 不仅对待“闪婚”问题谨慎,同样对待性的态度,90后也是最为保守的群体。世纪佳缘对单身男女性爱观的调查中发现,年龄越大的男性对性的态度越开放,越希望配偶在性方面“经验丰富”,其中90后在“希望配偶在性方面擅长和开放”的问答中所占的比率最小,特别是单身男性仅占17%。在对待婚前性行为的看法上,男女差异较大,男性赞成婚前性行为的比例普遍高于女性,近80%的男性赞成婚前性行为。按年龄段来分,无论男女,年龄越大越开放、越赞成婚前性行为,其中90后对婚前性行为的赞成比例最小,相比于70后近50%的单身女性赞成婚前性行为,90后单身女性只有28%赞成,90后男性赞成的比例也大大低于70后和80后。

 看似“任性”、“叛逆”的90后,对待“闪婚”和性的问题表现的最为谨慎。对此世纪佳缘情感专家张佳芮表示,90后的爱情观是最为保守的,与其说90后“奔放”、“任性”,不如说90后对待感情成熟,“90后是被标签化的群体,网上对90后的评价大多都是表面的并不能代表真正的90后精神”张佳芮说,“90后的任性表现在感情里就是敢爱敢恨,90后的心态相比于70后和80后的确更为开放,但他们也有自己坚守的底线和原则,在对待闪婚问题和婚前性行为的看法就证明了这一点,90的恋爱观更为保守,因为他们爱的更为纯粹、不随便”。

 “宅”成单身罪魁祸首 收入越低越爱“宅”

 “宅男”、“宅女”是近几年流行起来的网络词汇,何谓“宅”网上最新的解释是:除了工作之外,基本足不出户,生活圈子狭小,很少与人面对面交流,通俗点说就是吃、喝、拉、撒、玩全在家里进行的人。网上所说的宅男宅女多是单身男女,而世纪佳缘调查报告显示,“宅”正是广大单身男女被剩下的主要原因。

 据报告显示,约5成的单身人士都是“周末爱宅族”,总的来看女性比男性更爱“宅”,单身女性喜欢周末“宅”在家的比例高达51%,男性比例为45%。不仅女性比男性更爱“宅”,报告还发现,年龄越大越不爱社交、学历越低、收入越低越爱“宅”,其中收入在2000元以下单身男女“休息日宅在家”的比例分别高达53%和64%,而收入在2万—5万的群体“宅在家”的比例男性只占36%、女性占44%。按学历来分,学历越低越爱“宅”,其中中专学历的单身男女中,喜欢“宅”的比例分别达到51%和60%,而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仅为42%和48%,可见学历和收入跟“宅”与“不宅”也有很大关系。

 收入越低学历越低越爱“宅”主要是经济上的原因,社交是需要一定费用的,收入越低能负担的社交费用就越少,这也会导致低收入、低学历人群喜欢“宅”在家。

 来自北京的小李今年29岁,至今没有女朋友,被同事称为“技术宅”,小李是从事软件开发工作,平时上班时每天都是对着电脑写代码,下班也没什么兴趣爱好,朋友也不多,只能呆在家上网,“去年国庆一周的假,除了跟家人出去吃过一顿饭之外,就再也没有迈出家门一步,看着同事纷纷子朋友圈里秀旅游的照片,自己心里也很羡慕,但自己一个人好像已经习惯这种生活,一时半会改不过来”,谈起自己的“宅”生活,小李说道。

 对此张佳芮表示, “喜欢宅”并不是技术男的专利,大多数单身男女都有这个特点:“死宅”,周末或假期一个人呆在家里上网,不愿出去参加任何活动,甚至连吃饭都叫外卖,不会主动去结交朋友,“因为单身所以宅在家”这是很多宅男宅女的借口,“宅”才是导致单身的主要原因,“想要脱单,宅男宅女们首先要走到阳光下来,要多参加户外活动,结识新的朋友,这样才有可能遇到适合自己的人,这是实现脱单的第一步”,张佳芮说。

 男人不爱女强人 男神、女神新画像出炉

 看见自己心仪的对象,人们免不了会大呼一声“男(女)神”,但“神”的形象到底如何是长发飘飘、笑容迷人的萌妹子,还是风度翩翩、温文尔雅的长腿欧巴在感情的世界里,就算你颜值爆表也不能任性的自封“男神”“女神”,世纪佳缘调研数据为“男神”、“女神”画了一幅新的画像,颠覆了传统“男(女)神的形象。

 调查报告显示,有52%的男性喜欢直爽的异性,32%的喜欢个性安静的女孩,65%男性希望配偶会做饭,64%期待女性在相处中是“主动型”,同时近50%的男性希望配偶是“有点小个性”的可爱女孩,49%的男人希望找“出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完美妻子,28%男性希望找温柔贤惠顾家的配偶,且收入越高越想找顾家的妻子,而对于能干、有魄力的女强人类型,多数男人表示“不喜欢”。数据分析发现,大部分男性喜欢直爽、安静、有点小个性的可爱女人,而对于长相、身材的关注并没有预期中的高,婚姻里,颜值高不代表就是女神,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好的性格。

 男神的画像也不同于以往的形象,此次在“女生最喜欢的男人”选项中,直爽、爱运动、会做饭的男性被封为“男神”,其中80%的女性喜欢性格直爽的男性,70的女性希望另一半会做饭,80%女性希望找重事业、重家庭,出外能赚高工资,进家能换尿不湿的完美男人,7%的女性希望找居家好男人,而对于那些长相英俊的长腿欧巴,在现实的婚姻中并没有那么受欢迎。“两人结婚还是更看重对方的性格一些,身高长相毕竟只是外在的东西,年轻时也许会对帅哥犯花痴,但结婚还是要找个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来自江苏的徐**说道。

 张佳芮表示,婚姻远远不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结合,婚姻不像恋爱,需要面对的是柴米油盐的平淡日子,“外貌在婚姻中并不起决定作用,男人女人都不会找个花瓶当伴侣,同样的女人也不需要找个花瓶当老公,在婚姻里,不论长相如何,只要满足自己条件的,都是男神女神”。

 离婚率逐年上升 80后不善“修补婚姻”

 根据2013年中国民政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结婚对数1347万对,离婚对数350万对,粗离婚率为259‰,粗结婚率为99‰,离婚对数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增长势头超过结婚对数的增幅,预计2014年结婚对数1317万对,离婚对数357万对,2014年的结婚对数将低于2013年,离婚人数却直线上升,其中80后最不善“修补婚姻”。

 从2013到2014,“一生一世”的流行语寄托了人们对白头到老的祝愿和期盼,然而离婚数却逐年递增。世纪佳缘调查报告显示,离婚的人群中80后成为了主力军。如今,80后渐渐都步入而立之年,走向婚姻的殿堂,可他们对待婚姻的态度与老一辈不同。他们自立、自强,个性鲜明,对于工作压力以及日常的家务琐事等方面的处理都特立独行,也正因为如此,一些“80后”的离婚理由也很雷人:女方不会做家务;男方过度沉迷于网络游戏;“闪婚”之后发现相互了解不够……世纪佳缘情感专家张佳芮分析,伴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婚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感情破裂、性格不和、第三者插足成为离婚的三大原因。

 “现在的年轻人对待婚姻中出现的问题,不是解决而是逃避,跟我们这一代完全不同,婚姻出了问题要修补而不是扔掉。”刚刚和老伴庆祝了30年结婚纪念日的认为沈阳刘先生说道,“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对婚姻抱有更严肃态度”。

 对于结婚率下降,张佳芮则表示这主要与人们的婚恋观变化有关,由于社会的进步,人们整体的素质有所提高,思想也更为开放,“晚婚族”、“丁克族”逐渐增多,特别是现在的年轻人,大多20多岁才从进入社会,迫于车子、房子的压力也会选择晚婚晚育,“进入2015年,第一批90后已经慢慢进入晚婚晚育族了,晚婚晚育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整体的结婚率”,张佳芮说。

 来自湖北的小亮,是90后的小伙子,现在独自一人在北京打拼,至今仍是单身,当被问及婚姻问题时,小亮显得很坦然:“我今年已经25岁了,家里人也会逼婚,但我有自己的规划,我才刚毕业两年,工作都还不稳定,没有能力和资本去成家,我希望等到30岁左右结婚,那时候也能给对方一个幸福安稳的家”。

 北京单身屌丝男PK优质女 厦门单身小资“脸”传统“心”

 此次调查发现,各地区的婚恋观特色鲜明,地区差异较大。北京单身人群中,屌丝男和优质女居多,厦门看似小资情调浓厚,婚恋观却最为传统,深圳在快餐文化的影响下,女性普遍缺乏安全感,西安男女结婚最讲究门当户。

 北京,一座高速发展的城市,工作生活的压力使得剩男剩女的比例逐年上升,晚婚晚育在北京这种大城市是普遍现象,但据世纪佳缘此次的调研发现,北京单身男女的质量却有很大的区别:北京的单身男性目前生活大多比较单调,安逸,虽然空闲但是却没钱,十分“屌丝”,“休息时间要么一个人去外面逛,要么在家玩电脑”是大多数北京单身男的真实写照,相对而言,北京单身女性则十分优质,她们大多是公司白领阶层,有较高的学历和独立的经济能力,兴趣广泛,对自己的生活有精心的安排,单身男女差异较大。

 北京单身男士目前最大的期待就是希望通过交友,使生活充实丰富一些, “一天忙忙碌碌,回家可以有人陪着一起吃饭,闲的时候有人一起出去玩儿,旅旅游,不用老是一个人抱着电脑玩游戏” ,来自北京的28岁单身小伙小磊说道。而北京单身女性,虽然自身条件比较优越,对现在的生活状态没有什么不满意,但是在考量未来时,她们有着比男性更多的来自父母、生育、精神追求上的顾虑,“追求从容、优雅的生活,该享受的享受,该努力的时候努力,但现在感觉就是哪一步都差一点”,在北京一家大型上市公司工作的刘**在谈到未来时,充满忧虑。

 同样作为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的厦门,婚恋观也很出人意料,厦门的单身男女生活看似小资新潮,但骨子里却相当传统,婚恋观较为保守,对厦门的调查数据分析发现,先成家再立业的观念非常强烈,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表示刚迈出校门,通常家里就开始催促和逼婚,“特别是闽南一带,一毕业家里基本都会催着结婚”,因此适婚年龄明显低于其他城市,厦门的单身男女也更加年轻化。对此张佳芮表示,闽南地区虽然经济发达,但家族观念相对比较强 ,而且传统的婚礼习俗保持的比较好,订婚到结婚,男方都要给不菲的彩礼,加上厦门高消费高房价的现状,让男性有着非常大的压力,因此虽然在一个女多男少的城市,身边有着不少小资优雅的女性,但大多数单身男性仍然毫无优越感。

婚恋观调研报告篇2

 一,恋爱类型与成功指数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恋爱风遍及大学校园呢即是说大学生恋爱的动机是什么呢通过调查表明当代大学生谈恋爱大体可归纳以下五种:志同道合型,也可称理想型或事业型这种恋爱类型是建立在共同的理想、信念和事业的基础之上的。双方为了维系爱情的发展,不使对方失望,则往往对自己要求更高,学习和工作更勤奋。据调查这种类型的恋爱人数占17%左右,但是其成功率非常高,往往毕业以后能携手走出校园。

 情投意合型,也可称情感型这种恋爱类型主要以共同的情趣、爱好为基础,一般感情专一、互敬互爱,遇到困难能够共同分担。校园里常看见他们成双成对的走在一起,共同探讨人生的悲欢。这种恋爱人数占19%左右,成功率也是比较高的,达到86%尝试型,进人大学校园的青年大学生,由于生理上性的成熟,逐渐产生了接近异性、追求爱情的欲求。另外,社会舆论尤其是大众传播媒介对男女私情、婚姻爱情的渲染,触发了他们较强烈的性的体验,驱使他们产生了对“异性交往”的神秘感,加之大学自由宽松的客观条件,于是他们便产生了想了解和尝试爱情的需要和行为。尝试型的大学生,由于缺乏正确的恋爱观,而易遭对方的拒绝,出现“单相思‘’或悲观情绪,以致影响学业。即使偶尔能引起对方的注意,也常常以失败告终,因为他们缺乏感情的交流,没有共同的爱好和共同的人生目标。这种恋爱人数占的比率比较高,有37%多,而最终走到一起的并不多,往往只有20%~30%左右。

 弥补型,由于大学学习的枯燥乏味,班级、学校文化活动的不足,使一些大学生感到精神空虚、孤寂和惆怅,于是便寻求恋爱,藉以弥补。这种类型的大学生由于两人形影不离,不愿参与集体活动,容易遭同学的议论和不满。由于其恋爱的基础只是精神空虚的补偿,毕业后恋爱关系易破裂。这种人数比率不多,只占15%左右,其成功率也非常的低。

 虚荣型,一些大学生特别是男大学生认为,谈恋爱、有朋友,或被异性追求是有本领、有能耐,反之则是无能的表现。在这种心理的压力下,一些人从虚荣出发,匆匆在同学中寻觅所谓的“知音”。虚荣型的恋爱,由于只追求一时的感情满足和快乐,缺乏明确的爱情基础和目标,极易破裂,也易走上歧途。这种类型的大学生较多的在学业上不思进取,自制力差,学习成绩低劣生活上比阔气讲排场。可以说这种心理谈恋爱的成功率最低,因为他们只是出于某一种目的,所以很难成功!

 综上所述,这五中类型的恋爱占了大学生恋爱的95%以上,可是其成功率往往不超过35%,可见大学生恋爱的失败性,就象泡抹般容易破碎!

 二,大学生的迷茫——成年话题

 先来看下面的两则资料吧:

 相关资料一:“大学的性接触”状况接吻:男生395%女生455%性爱抚:男生256%女生289%性交:男生109%女生84%———摘自著名性学专家潘绥铭教授1997年主持的《全国大学生异性交往》调查

 相关资料二:我国青少年性健康调查结果令人担心中国社会工作者协会、京伦家庭科学中心等单位在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大城市大中学生的调查中了解到:现在的青少年远比他们的父母“前卫”。在他们当中,同意“爱情是专一的,人的一生只能有一个真爱对象”的人只占被调查者的288%,认为现代婚姻应该“白头偕老,从一而终”的只有20%,赞成与已经有恋人者谈恋爱的超过了30%在这方面,女生似乎比男生更开放。45%以上的人对婚前性关系持肯定态度,其中34%的人认为“这样可以巩固爱情”。来自北京的另一项调查则更能印证年轻人的“大胆”:3034名婚检青年中,46%的男青年和45%的女青年承认有过婚前性行为,这使我国的性病、艾滋病预防专家们担心不已。

 多项调查均表明,我国青少年性成熟比五六十年代出现提前的倾向。性成熟的前倾带来了性心理的提前出现。认知心理学认为,性的信息大量增加,人们的性观念发生很大变化,这一切,频繁刺激青少年的大脑和生殖腺体,提早催开了性生理的芽蕾,也必然催动了性心理的发展。然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活的日趋复杂又造成了青少年社会心理成熟的推迟。他们在社会心理不成熟的情况下,对生理的发育以及由于生理的发育而萌发的性心理,缺乏科学的理解,很容易陷入盲目性。

 于是,青少年特别是大学生就对性出现了矛盾的心理,一方面,生理的成熟使得他们过早的涉足于性;另一方面,心理的不成熟却使他们对性产生了迷茫。面对这种情况,很多高校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大学生进行了性方面的教育,然而,收效甚微,因为学校方面还是采取了谨慎的做法,不敢过于强调性方面的教育。

 所以很多青少年,特别是热恋中的男孩女孩就容易产生迷茫,而且会出现两种不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受性本能、性心理的驱使,出于无知和好奇,过早地进行性体验和性尝试。在青春期性萌发的初期发生性关系,它可以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受封建贞操观的影响,认为自己已是不贞不洁的人,从此背上沉重的悔恨的包袱,抬不起头来,或者破罐破摔,糟贱自已;二是性欲过早的启动,形成性欲的猛烈递增,出现性亢奋,陷入追求性享乐的状态。这是一些青少年从性体验发展到性罪错所走过的路。性罪错容易形成动力定型,成为顽固的性癖恶习,要改变非常困难。

 人的性心理的成熟有赖于性生理的成熟,而性生理的成熟并不意味着性心理的成熟。性心理成熟的标志是性行为的发生是以性爱作为基础,灵与肉、性与爱的结合。因此,性心理的成熟与社会心理的成熟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们的社会,人的性行为不仅具有自然性,而且具有社会性和精神性。同什么样的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在性行为中的表现,都反映出一个人的社会感、责任感和人格特征。性心理的成熟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两性间不断地调整适应,尤其是情感的不断升华,才能达到完美的境界。

婚恋观调研报告篇3

 通过对全国77045人次的调研,全国90、80、70后女性“恋爱起步价”大多超过了5000元。而各地情况略有不同,深圳、北京的“恋爱起步价”分别高达8437元和8149元,都超过了8000元。最苛刻的是 上海 ,恋爱起步价已经逼近一万元,达到9964元。

 这报告让众多男网友倍感压力,直呼“爱不起”。

 没有面包的爱情总是缺少后劲,必死无疑。那些说着“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的人,要么是不愁吃穿的文艺纨绔,要么是寄生于父母的同学少年,以恋爱之名,推婚姻之责,万事不管只顾眼下,激情来得虽快却脆弱不堪。一旦遭遇到“生存”的重重挑战,就容易出现一系列的感情危机。

 所以在面临“爱情与面包”的两难选择时,女人率先考虑面包并不应该被谴责,放弃“生存”,追逐“生活”的行为原本就违反了自然的准则。对男人定下“恋爱起步价”,从某个角度来说更是女人对双方人生负责任的表现。一段草率开始的恋爱如果最后因为物质的因素,不得不止步婚姻,除了浪费两人的时间精力,别无所获。

 面包与爱情的选择并不一定这么绝对。现在没钱不是问题,婚后男人自然会为家庭加足马力,富一代生活指日可待!所以高昂的“恋爱起步价”会让人错过许多好男人。

 这话部分有理。加一个“部分”是因为总有些个例是区别于普遍规律的,但是女人若都抱着这个想法,满怀期待的与穷小子们走进恋爱走进婚姻,必然会发现自己被生活诓大了去了。

 假如你们不过是青葱十七八岁,未来确实还有改写可能;可如果一个二十好几的男人每月拿着三千块,成天带你从沙县小吃A分店吃到沙县小吃B分店,女人还做着一朝成皇后的黄粱美梦,那就是智商跌到无穷大了。

 也许有人会反驳我说:你看多少多少人大器晚成,老来出息。譬如达尔文譬如林肯,可关键问题是,即便男人大器晚成,成器之前的那漫漫数十年,如何度过

 如果不具备足够犀利的识人本事,在恋爱婚姻这种人生大事上,女人就应该秉着“宁可错过三千,不能误信一人”的态度,扎实做好排查工作。一时感情冲动,认为男人没钱也能给你爱与呵护的,总是在激情散去,才发现没有能力提供一定物质条件的男人,同样没有能力给你安全感,并不值得托付一生。

 提高恋爱起步价并不是让女人增值。因为无论是豪门深院还是家徒四壁,婚姻说到底都是一个自我贬值的过程。恋爱起步价的高低决定的是贬值速度的快慢。

 物质条件好的婚姻能够给女人足够好的装备、足够多的油,所以更能经受起柴米油盐给容颜、心态带来的损耗。相反,恋爱起步价越低,女人的贬值速度也就越快。假设婚姻进行到一半戛然而止,那么损耗度小的女人明显比损耗度大的女人更多机会迎接人生第二春。

 从这个层面上讲,挑男以前先核实好“恋爱起步价”,不仅仅是对当下的人生做出的最好打算,也是给未来的自己留一条后路。

 聪明的女人不会迷信男人的爱有多么痴心绝对。背信弃义或者始乱终弃的从来都不止李甲与陈世美,始终对一份感情保持忠贞的,要么是受到的诱惑不够大,要么是受到的生活摧残还不够多。

 为自己做好万全的打算,不仅是打好婚姻持久战的前提,更是远离伤害的秘笈。

第一,战国时人吴起。吴起为卫国人,妻子为齐国人。鲁国国君看中吴起的军事才能,想拜他为将,但又担心其妻为敌国之女,恐吴起立场不坚定,因此一直犹豫不决。为表心迹,获得自己想要的位置,吴起竟然伤心病狂地杀掉自己的结发妻子。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吴起杀妻求将的故事。吴起身为一代名将,深通韬略,战功显赫。名气够大,行径又极其恶劣,故排第一。

第二,三国时人刘安。刘安本一猎户,某日,他心目中的大英雄刘备兵败,逃跑途中偶然投宿他家。因刘安家贫如洗,又正是兵慌马乱的时候,拿不出什么招待刘备。他就把自己老婆杀了,煮给客人吃。事出《三国演义》。这小子最不是东西,为了追星,竟干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本该列入第一,但考虑到他本人身贱名微,所以屈居第二。

第三,战国时人平原君赵胜。赵胜为赵国公子,为增加自己的势力,平时养了一大群门客。某天,他的小老婆在楼上看到一个驼背瘸腿的人从楼下路过,样子很滑稽,就笑了起来。谁知这个跛子,却认为自己受到侮辱,径直找到赵胜要求斩掉美人以谢罪。当时遭到拒绝,后来门下食客越来越少,经打听方知,与门客们认为他在这件事的处理上重色轻士有关。于是平原君下令斩了这个小老婆的头,门客又重新多了起来。这个故事原来是被当作轻色重义的美谈讲的,影响极坏,为正视听,将其列为第三。

第四,唐明皇李隆基。他与杨贵妃之间的感情,几乎被当作自古以来帝王真爱的典范。可是,一旦大祸来临之际,他却为了平息兵变,保护自己,不惜将自己的爱妃交给叛军去处置,演出了一场“三军不发可奈何,宛转娥眉马前死”的悲剧。后来的许多文人想以事出无奈为他开脱,杜撰出什么“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尽期”的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但缠绕于杨贵妃颈上的一丈白绫无情地宣示了李隆基极端自私的负心汉面目。因杨李的故事流传千年,影响甚巨,同时杨贵妃之死毕竟不是李出于主动,两相考较,位居第四。

第五,宋人陈世美,戏剧中的人物,由于他的典型性,在国人心中陈世美三个字几乎就是负心汉的代名词。包公戏《铡美案》使他与秦香莲的故事家喻户晓,这里就不再饶舌了。他为世人所痛恨的主要原因,在于他的普世性。古往今来,男人有钱就变坏,几乎成为一种定律。历朝历代,陈世美们从未断绝,逮至今日,又呈蓬勃之势。从某种意义上讲,陈世美对家庭的背叛,合乎人们内心中的常情,未到不可饶恕的地步。如非他后来利令智昏、狗急跳墙,欲指使别人杀掉老婆孩子,他本来罪不至死,也没有资格列入这个排行榜中的。

第六,唐人元稹。元稹是中唐时的一位著名诗人,与白居易齐名。他的“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千古以来被人们引为对爱情忠贞不二的名句。但他在现实中却是一个玩弄女性的浪荡子,欺骗女性感情的负心汉。在他年轻落魄山西时,曾处心积虑地勾引良家少女“崔莺莺”,弄到手后,又将其抛弃。这段经历在他自己撰写的《莺莺传》中有详尽的描写。元人王实甫据此写出了《西厢记》,将原本始乱终弃的一段悲剧(相对崔莺莺来说)演绎成一出“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属”的大团圆式喜剧,从而,开创了中国戏剧舞台上符合市民欣赏习惯的才子佳人戏的传统。《西厢记》里的张生的多情,更反衬出生活中的元稹的无情。鉴于以元稹实事为原型的《西厢记》的影响力,元稹被列为第六位。

第七,明人李甲。李甲与杜十娘之间发生的事,又是一段国人耳熟能详的故事,出于明人小说《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落魄书生李甲遇到当红妓女杜十娘,两人情投意合,海誓山盟。杜十娘以为遇到知己,遂毅然脱离青楼,随李甲回乡。谁知还在途中,李甲便贪图钱财、背叛誓约,私下将十娘卖给富商,导致十娘投江自尽。妓女从良,自古以来,有好结局的不多。李甲的可恶之处在于,不但贪色,更加贪财,而且他背叛的时间也太快了些,故列为第七。

第八,三国时人刘备。这位刘安心目中的大英雄,与他的先祖刘邦一样,每到危急时候,总是抛下老婆不管,只顾自己逃命。而且,他的那句名言:“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千百年来,流毒甚广,不将他列入,不足以平女民愤。所以,在这里让他屈尊坐了末位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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