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朋友们:
今有我公司XX部门XXX先生在2012年X月X日在XX地点与XXX女士举行新婚庆典,受新郎新娘之托,告知各位领导、朋友们,如有礼尚往来,请与XX部门XXX联系,特此告知。
XXX
公司结婚是一件喜事,但是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却是很有挑战性的。因为结婚涉及到公司内部的员工关系、部门关系、领导与员工的关系等多方面因素,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产生负面影响。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如何处理好公司结婚的人际关系。
一、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
公司结婚是员工个人的私事,应该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在宣布结婚的消息时,应该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并避免披露过多细节和个人信息。同时,应该尊重员工的意愿,不强迫员工在公司内部举办婚礼或接受公司的祝福。
二、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
公司结婚可能会涉及到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因此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公司可以通过活动、培训等方式,帮助员工增进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在婚礼上,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和奖励,表达对员工的祝福和关心。
三、避免利益冲突
公司结婚可能会涉及到利益冲突,比如员工在婚礼上收到的礼金是否应该上报公司、是否应该给予特殊的待遇等。公司应该制定明确的规定和制度,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同时,公司应该保证公平公正,不给予特殊待遇或歧视任何一方。
四、处理好领导与员工的关系
公司结婚可能会涉及到领导与员工的关系,因此处理好这种关系非常重要。领导应该尊重员工的个人隐私权,不向其他员工透露员工的私人信息。同时,领导应该不偏不倚,遵循公司的规定和制度,处理好员工之间的关系,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
五、确保工作不受影响
公司结婚应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公司可以提前安排好工作计划,保证员工的工作任务得到妥善处理。如果员工需要请假或调休,公司应该提供相应的支持和协助,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公司也应该建立应急机制,确保在员工离开期间,工作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处理好公司结婚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公司应该充分尊重个人隐私权,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避免利益冲突,处理好领导与员工的关系,确保工作不受影响。通过这些措施,可以帮助公司处理好结婚带来的各种关系问题,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法律主观: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常见的有婚假、产假、探亲假等,但生活中这些权益并不都能得到保障。为了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专门制定了相应的劳动保障制度,违反劳动保障制度的依法是要受到相应处罚的。
一、驻外人员探亲假的规定
(一)休假条件
1、工作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制职工。
2、与配偶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休假待遇。
3、与父母(不包括配偶父母)不在同一地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休假待遇。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亲假。
4、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5、职工的父亲或母亲和职工的配偶居住同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探亲休假,不再享受探望父母的探亲休假。
(二)假期规定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予一次探亲假,假期为20天,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休假的,可以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在这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均可享受探亲假。结婚当年已探望过父母的,探亲假周期从下一年度起计算。
4、探亲假期不包括路程时间。根据探亲单向里程另给予路程假:600公里以上1000公里以内的,往返不超过2天;1000公里以上2000公里以内的,往返不超过4天;2000公里以上的,往返不超过6天。
5、假期中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和休息日,均包含在假期内。
(三)工资支付标准
以职工本人各类奖金和岗位性津补贴作为假别考核工资,除以当月应出勤日(班)数得出日(班)假别考核工资基数,按照职工当月日(班)假别考核工资基数乘以当月实际累计出勤日(班)数计发假别考核工资。其他工资待遇即技能工资、部岗位工资、局岗位工资、工龄工资、津补贴(岗位性津补贴除外)按照规定正常支付。
二、探亲假路费可以报销吗
探亲假结束要填写探亲假路费报销单。
报销注意事项:
1、乘火车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年满五十岁以上并连续乘坐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座卧铺费。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
2、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汽车、电车、轮渡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职工自理。
3、职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
综上所述,驻外人员探亲假的规定包含了休假条件、假期规定、工资支付标准。对于拥有探亲假的员工来说熟悉这些相关知识很有必要
婆媳矛盾其实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婚姻自带的必然附属产物。而是由于人为处理不当而形成的一种矛盾关系。
这种不良“制造”中,包括了婆婆和儿媳之间的界限不清问题,以及相互间不懂得彼此尊重。这里对尊重我要做特别强调一下:尊重是一种“相互”行为,没有谁理所应该被尊重,更没有谁没必要去尊重的说法。
生活中,不懂“相互”尊重的两个女人最容易制造出“婆媳矛盾”,比如婆婆强行干涉儿子和儿媳的财产支配权。
刘丽跟婆婆的不可调和矛盾,就是因为婆婆自命不凡的“越界”支配她和老公赵明夫妻财产。
刘丽是一名培训师,经常是全国范围的不定期出差。跟老公赵明相识相恋也正是因为出差时的一次偶遇,没想到的是两人竟然还是老乡。因为单身缘故,赵明大学毕业后也就一直留在了上学的城市。
跟刘丽谈婚论嫁后,他们就商量好了,等赵明这边的工作合同一到期,他就回家乡小城工作。父母在那里,妻子也在那里。
休完婚假没两天,刘丽就再次被外派出公差。这次任务比较重,她不仅仅是培训师,还得负责新成立分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所以,为期定的是两年。婆婆主动提出帮着照看房子,让他们留把钥匙给自己,平常方便帮忙打扫。
刘丽开始时有点犹豫,因为听说自己要出长差,小叔子曾提出帮着看房子,刘丽明白,这所谓的“帮着看”,实际就是搬进来住的意思,她没同意。因为他们的婚房就是个小一居,让一个大男人睡自己和老公的床,那是他万万不能接受的。
当然,婆婆看刘丽不高兴,也帮着打圆场。说这事儿她坚决支持媳妇,小叔子必须住家里,也方便她好好盯着。
刘丽同事却建议他留一把钥匙给婆婆,因为他家楼上邻居曾因家中无人,漏水后把楼下三户邻居都给泡了。光是赔偿三家损失就花了不少钱呢。
刘丽也觉得有道理,再说婆婆既然都当面表示了不会让小叔子搬去住,肯定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放心地把钥匙留给了婆婆。
她和赵明两个人,只要是休息,要到去刘丽的城市团聚,要么去赵明那儿。两人都计划好了,赵明合同还有一年多,而刘丽这次出差是两年,等回到家乡后刘丽就跟公司申请尽量不出差了。计划生个宝宝。
天公还挺作美,刘丽因为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提前结束工作。比赵明还早了三个月呢。于是,她就先自己一个人回去了。
可是,刚打开家门,腿还没迈进去她就吓得跑了出来,一边跑一边喊抓贼。慌乱中跟正上楼的婆婆撞了个正着。婆婆听说儿子家里进了贼,赶紧跟儿媳一起返回去。
进门后发现是虚惊一场,小叔子衣冠不整的从卧室走出来。
原来,一个月之前,小叔子刚刚在这个房子里完婚。因为担心刘丽不同意,他们就把这事儿给瞒下来了。为了不让消息走漏,连赵明这个亲大哥都不知道自己弟弟结婚的消息。
婆婆这次前来不是碰巧,而是赵明打电话告诉母亲,说刘丽要提前回来了,让她帮着打扫一下卫生。婆婆这才慌慌张张往回赶。
婆婆解释说,因为女方家要求必须买房才能结婚,可是,家里暂时拿不出那么多钱,女孩又怀孕了,不能耽误,就编了个善意的谎言。
刘丽为婆婆的荒唐借口感到不耻,既骗了人家女孩和她的家人,也伤害了自己。所以,当场就表示,让这两人立刻搬走,一分钟也不能耽误。
“你们这一家骗子,我要离婚!”新媳妇没等婆婆表态,直接摔门而去。
一时间家里乱成了一锅粥,第二天,赵明也着急忙慌地赶了回来。两个女人都在等着一个男人给自己“做主”。
儿子回来了,婆婆感觉自己有人给撑腰了,理直气壮地喊道:“不就是把房子借给你弟结婚用一下吗?瞧把你小气的。你一个当嫂子的,回娘家怎么还不能对付几个月。再说了,这房子是我儿的,我儿子的一切都是我的,别说让他弟住个房子了,我就是给他换个老婆都没什么不行的。”
赵明低着头坐一旁不发一言,刘丽感觉到了彻底的绝望。
“好,既然你都把话说到这份儿上了,你儿子的一切全归你掌控,那就赶紧给他换个老婆吧。我没受虐症。”刘丽转身走了,身后是赵明的苦苦挽留声,间杂着跟婆婆的争吵声。
婆婆“越界”管理,把儿媳的感受置之度外,从而无端在儿子和媳妇间制造矛盾和摩擦。看似自己很有权威的样子,实则亲手毁了儿子的幸福。
作为母亲,很多人老觉得管自己儿子的事儿那是理所应当,没有什么该管不该管一说,儿子都是自己生的,自己有权对儿子的一切做决定。对儿子的东西当然有权支配,这个支配权丝毫不会因为儿子结婚成家而有任何改变。拿、取儿子的东西就像自己的一样,完全不需要打招呼。
其实再亲密的亲人关系,也得在支配或使用他人物品的时候先打个招呼,这不是见外,而是尊重,不是只有父母需要被尊重,孩子也需要得到父母的尊重。
而婆媳之间,这个尊重更是微妙。稍不留神就会触碰到“雷区”,毕竟婆媳不是亲母女,一旦激起矛盾,后期关系修复的可能性为零。尤其作为婆婆做事太想当然,认为儿子的家就是自己的家。但其实,儿子的家里,女主人是儿媳,不是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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