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做和尚可以,但既然是出家,就要跟家人断绝一切关系,而且是当了和尚就不能再婚。这些问题你都想好了吗?当和尚可不是闹着玩的。我就搞不懂,佛教普度众生,连家人都敢轻易舍弃的人,怎么会有好心去当和尚普度众生。
我告诉你这就是迷信的结果,就是人自发性的宗教,他们真的相信吗?不可能的,他们根本就不可能确定自己是否能够进入极乐净土,甚至连所谓的极乐净土是否存在他们都不能确定,只不过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而已,一遇到自己所贪爱的事物就会胜过自己这种脆弱的信仰。在这世上只有一位神,人想要脱离自己的罪,自己的败坏回到神那里只有一条道路。所有的宗教都觉悟到人的罪是存在的,人的理想和人的现实是有差距的,但是他们都妄想通过功德通过行善来达到这个目的,但是问题是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杀人或者犯了其他的罪行能够通过行善来抵消自己的罪过,不承受法律责任吗?不可能的,那么为什么我会想到用行善来达到自己的超越呢!根据上帝在圣经中的直接启示,上帝创世后人类堕落,陷于罪恶之中(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主命。后代繁衍为全人类,但人类仍然在罪恶中不可自拔,达不到 神的标准)。讲求公义的 神不得不要审判人类,但 神因为他的慈爱又希望宽恕人类。 神于是通过先拣选以色列为他的子民,并且向他们应许有一位弥赛亚(救世主)将会在未来诞生,拯救他们于外族压迫(由于以色列在将来背叛 神,所引起的),并且会拯救人类于罪恶之中。这全都是 神的计划。果然,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犹太地诞生了耶稣,他四处传道号召犹太人悔改,讲述 神在过去给以色列人定下的律法的精义——原来 神希望人类能爱 神又爱人如己,凡相信他的就能活得从 神而来的丰盛生命,是人本来应该可得到却因亚当夏娃犯罪而失去的生命,且是永恒的生命。他还广行神迹,并通过各种方法暗示自己就是 神所应许的那位,甚至他就是 神(是 神在肉体的显现),他还说他后来会死在祭祀们的手上,但他会复活,而在将来他还会再来,进行末日审判(对人不肯悔改的罪人的审判,他们会下地狱)。果然,他的名声引起了当时犹太教祭祀 集团的注意和嫉妒,他们就用暴动威胁当时罗马总督彼拉多处死耶稣,将他鞭打,并钉上了十字架,却在第三日复活。但这恰恰完成了 神的应许,原来 神在以色列人的《旧约全书》中就预言了此事,而正是耶稣的死救助了人类,他代替人类付清了赎价,因为犯罪的结果就是死亡,而他复活就证明了他就是 神,他有能力带给信徒他应许的生命。 所以当信主耶稣,这位独一的神,我们生命的赐予者, 我们真正的救主,我们真正所应该来相信来赞美的!
当和尚的要求如下:
1、父母亲或监护人的同意许可,持父母同意的书面材料,和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开)、体健正面到你认为有缘的寺院。
2 四肢齐全。(缺欠手脚、手脚歪曲、瘫痪、小儿麻痹症患者、麻疯病患者、歪头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鸡眼、耳聋、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哑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没有染上会传染的严重疾病。(如爱滋病,多种皮肤病等。但伤风感冒不在此例。)
5 没有债务问题缠身者。(如:破产、生意失败而欠下一身债务者。)
6 没有违犯国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缠身者。(指遭警方通缉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满出狱者不在此例。)
7 年龄不小过7岁,不大于60岁。
8 精神健全。(指没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癫症之类会失去知觉理智而失态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双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须本人自愿,六根具足(包括无生理缺陷),身体健康,信仰虔诚,爱国守法(包括无法律纠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许可,无婚姻恋爱关系。寺院对要求出家者,经查明身份来历,认定符合出家条件,经僧团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验阶段要做的事情:背诵五堂功课、学习沙弥律仪、学佛教基础知),可以拜一个比丘,女性则拜比丘尼为剃度师,定期在佛前举行剃度仪式,即剃去须发,以僧装更换世俗服装,去俗姓,改姓释,并由师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与法号。并按规定发给度牒。然后经过短期修学,求受十戒,这就成为沙弥或沙弥尼。沙弥是根据古代印度语音译的,意义是“息恶行善”者。取得了沙弥或沙弥尼的资格,即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补者。
以和尚身份还结婚生子的就是坏乱佛法!就是令佛法断灭!
摩诃摩耶经卷下
阿难垂泪而便答言:“我于往昔,曾闻世尊说于当来法灭之后事云:佛涅槃后,摩诃迦叶共阿难结集法藏。事悉毕已,摩诃迦叶于狼迹山中入灭尽定。我亦应当而得果证,次第随后入般涅槃。当以正法付优波掬多,善说法要,如富楼那,广度之众。又复劝化阿输迦王,令于佛法得固正信,以佛舍利广起八万四千诸塔。二百岁已,尸罗难陀比丘善说法要,于阎浮提度十二亿人。三百岁已,青莲华眼比丘善说法要,度半亿人。四百岁已,牛口比丘善说法要,度十万人。五百岁已,宝天比丘善说法要,度二万人,八万众生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正法于此,便就灭尽。六百岁已,九十六种诸外道等,邪见竞兴,破灭佛法。有一比丘名曰马鸣,善说法要,降伏一切诸外道辈。七百岁已,有一比丘名曰龙树,善说法要,灭邪见幢,燃正法炬。八百岁后,诸比丘等,乐好衣服,纵逸嬉戏。百千人中,或有一、两得道果者。九百岁已,奴为比丘,婢为比丘尼。一千岁已,诸比丘等,闻不净观、阿那波那,瞋恚不欲。无量比丘,若一、若两思惟正受。千一百岁已,诸比丘等,如世俗人,嫁娶行媒,于大众中毁谤毗尼。千二百岁已,是诸比丘,及比丘尼,作非梵行。若有子息,男为比丘,女为比丘尼。千三百岁已,袈裟变白,不受染色。千四百岁已,时诸四众,犹如猎师,好乐杀生,卖三宝物。千五百岁,俱睒弥国有三藏比丘,善说法要,徒众五百。又一罗汉比丘,善持戒行,徒众五百。于十五日布萨之时,罗汉比丘升于高座,说清净法云:‘此所应作,此不应作。’彼三藏比丘弟子,答罗汉云:‘汝今身口自不清净,云何而反说是粗言?’罗汉答言:‘我久清净身口意业,无诸过患。’三藏弟子闻此语已,倍更恚忿,即于座上杀彼罗汉。时罗汉弟子而作是言:‘我师所说,合于法理。云何汝等害我和尚!’即以利刀,杀彼三藏。天龙八部,莫不忧恼。恶魔波旬及外道众,踊跃欢喜,竞破塔寺,杀害比丘。一切经藏皆悉流移至鸠尸那竭国,阿耨达龙王悉持入海。于是佛法而灭尽也。”
这里的“千一百岁已,诸比丘等,如世俗人,嫁娶行媒,于大众中毁谤毗尼。千二百岁已,是诸比丘,及比丘尼,作非梵行。若有子息,男为比丘,女为比丘尼。”就告诉你了!
千一百岁已,诸比丘等,如世俗人,嫁娶行媒,就是说本来比丘和比丘尼都不参与世俗人的嫁娶行媒的,现在就参与了,而且还给保媒!于大众中毁谤毗尼就是说比丘和比丘尼自己毁谤戒律可以不守!非梵行就是*欲的行为。若有子息,就是说有的不但犯戒*欲而且都有孩子了!这个就已经说明了!这个时候就是佛法衰微败坏之相!
这是源于日本“净土真宗”的妻带制度。
“净土真宗”的开山法师是镰仓时期的亲鸾上人。亲鸾的父亲在宫中做官,母亲是武土贵族源义家的孙女。按理说,亲鸾也属于官家豪族出身,但是当时正值日本处于动荡时期,年仅9岁的亲鸾就被送进了京都青莲院,成为了小沙弥。
亲鸾的修行悟道过程颇为传奇。据说亲鸾在29岁时,在一次参禅中眼前突然出现了化身成救世菩萨的圣德太子的形象。圣德太子给亲鸾留下了四句偈语:“行者宿报设女犯,我成玉女身被犯。一生之间能庄严,临终引导生极乐。”意思是:如果修行者因为前世的因果报应,导致现世跟女人在一起,那么就请把那位女性当作我的化身来对待,清净庄严地度过一生,在死前我就会来引渡你前往极乐世界。
听到圣德太子的这四句话,亲鸾马上娶了日本宰相(当时官名叫“关白”)的女儿。然而好景不长,因为亲鸾的恩师法然和尚设立“只管念佛”的净土宗,遭到了当时日本佛教两大势力——京都比叡山和奈良兴福寺的打压。法然和亲鸾分别被判流放。由于不舍得女儿也受流刑之苦,亲鸾被宰相流放至新潟,并被迫还俗。在新潟,亲鸾又娶了他的第二任妻子。
史料显示,亲鸾与两任妻子间共生有4男3女。虽然过着流放的生活,但亲鸾一直在新潟持续着布道的生活,直到62岁才获准返回京都。亲鸾死后,他的小女儿觉信尼根据父亲的思想创立了“净土真宗”,在当时被称为“本愿寺教团”。
本愿寺教团与其他佛教组织不同,由开山祖师传下来的“结婚(妻带)”制度,使得一族的血脉得以延续。到了第八代传人——本愿寺莲如的时代,日本进入战国时代,各地的豪族与传统贵族之间争斗不断,民众苦不堪言,于是莲如和尚借机大肆宣传净土真宗的教义,形成了一股潜在的半农半兵的武装势力。
史料记载,虔诚的佛教信徒德川家康终结战国乱世、开创江户幕府时代之后,开始反思净土真宗因为“结婚(妻带)”制度惹下的大乱,觉得虽然要支持佛教,但是纪律还是要强调一下的。在整个江户幕府时期,日本逐渐形成了一套严格的“檀家制度”,一方面佛教普及度在该制度下获得了极大的提升,达到了“一村一寺”的程度,平民百姓婚丧嫁娶都要到当地寺院去办手续;但另一方面,“檀家制度”要求各派寺院严持本门戒律,将军本人都带头吃素,和尚更别想娶媳妇了。当然,净土真宗还坚持着自己的“妻带”传统,其代价则是被幕府想尽各种方式打压。
但随着德川幕府的倒台,风气又为之一变。明治新政府上台后,极力扶持本土的神道教,打压佛教。1872年,明治新政府颁布了《肉食妻带解禁令》,宣布“僧人今后无论蓄发、娶妻、生子、食酒肉,皆听从自便”,但同时政府不再发放给各寺庙补贴。同年,日本政府追加了一条通告,僧侣的名字要与一般国民的名字一样,国家不把僧侣当作特殊群体对待。
为了巩固政府的《肉食妻带的解禁》法令,明治政府还允许僧侣可以继承,当破戒生子以后,孩子可以继承父业成为日本职业僧侣。日本的和尚都基本遵守了明治政府的法令,娶妻生子、喝酒吃肉成为日本僧侣(和尚)的一个独特的标志。当然,依然有很多僧侣坚持自我修行,坚守五戒。
欢迎分享,转载请注明来源:浪漫分享网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