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2014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第1张

合肥市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长丰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共40人。具体设岗如下:

杜集中心幼儿园2人,义井中心幼儿园3人,庄墓中心幼儿园3人,吴山中心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3人,县直幼儿园锦湖分园4人,朱巷中心幼儿园3人,杨庙中心幼儿园3人,罗塘中心幼儿园3人,造甲中心幼儿园2人,陶湖中心幼儿园3人,陶楼中心幼儿园3人,双墩中心幼儿园5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开拓进取精神和服务意识,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取得幼儿教师资格,普通话二甲及以上证书。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我县在职在编人员及特岗教师。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教师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经笔试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长丰县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通知书》。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 2014 年4月17日9:00至4月23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24小时后至4月24日16:00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如资格初审通过,请于4月25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4月2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考生于5月7日至5月9日直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科目为《教育教学理论》、《学科专业知识》和《活动设计》)三科:

(1)《教育教学理论》:内容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学科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知识等,不指定参考资料,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3)《活动设计》:不指定教材,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

2、教育教学理论设定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根据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程序后公布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复审时间和地点。

4、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周六)全天

上午:8:00~9:30《教育教学理论》

10:00~12:00《学科专业知识》

下午:2:00~4:00《活动设计》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准考证,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高校还未发放毕业证书的,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最后一名递补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公布。

(四)面试

1、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参加招聘考生面试采取无学生上课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3、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正式进入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报考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面试成绩再次相同,则以报考人员的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初选人员名单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初选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由长丰县人社局、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

2、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3、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进入该岗位面试人选中按合成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有效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报批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长丰县教育体育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审核并办理批复手续。

(八)聘用手续和待遇

1、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纳入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管理。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2、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其它

1、笔试费135元(45元/科),面试费80元。

2、咨询电话:

0551-66671050(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51-66671331(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0551-66678415(合肥市长丰县监察局)

3、查询网站: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2182311414:8000/ldbzj/)、长丰县教育体育网(wwwcfjynet)。

合肥市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肥市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2014 年4月8日

 

为适应合肥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2008年合肥一中、八中等市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13名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教师。合肥地区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必须经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二、招聘条件、学科、类别、人数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2、年龄在40岁及以下(1968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在45岁及以下(1963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以下简称非应届),其中小学学科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学科、类别及需求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的办法采取面试资格准入制,即由市人事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经笔试后按学科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合格后,领取《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根据本人的意向按原报考学科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各市属学校教师招聘教学业务能力考核(以下简称面试)。

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直接取得《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所有报名者(含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5月27 日上午8:00至5月30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报名。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和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应届和非应届的类别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多报无效。

(2)考生报名后于6月1日下午17: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6月3日下午17: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科),笔试科目为两科,计90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因免笔试,无须缴纳笔试费用。

(3)报名缴费结束后,除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报名人数外,各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3: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学科于6月4日公布,报考被取消学科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学科岗位,时间为6月5日8:00-17:00,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考生于6月11日至6月13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日期及时间:6月15日

上午8:00-9:30 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10:00-12:00 学科专业知识

具体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成绩的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3、依据笔试总成绩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从参加笔试人员中确定各学科面试入围人员(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科的职位确定)。

笔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不和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须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审查范围为笔试入围人员和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合肥市人事局网(srsjhefeigovcn)、合肥教育信息网(wwwhfjynetcn)、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公布。

(1)历届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若有则提供);200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研究生、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获得者、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资格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相应证件(省级教坛新星、省级及以上优质课大奖赛一等奖、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证书)。以上人员还须提供近期免冠2寸照片两张及网上报名信息表一份。

(2)考生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中,应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及所填表格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主动接受资格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以上所空名额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已通过资格复审但未能按照参加各招聘学校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3)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发给《合肥市2008年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资格证》,并按原报考学科现场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参加该校的面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学校学科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其中通用技术学科、聋儿语训学科不得小于2:1),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计划数。被取消计划数的报考人员次日可以到市招考办改报其他学校的相应学科。

(4)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2、面试

(1)面试包括教案设计、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15分,上课70分,答辩15分。上课和答辩成绩必须现场公布。

(2)面试工作于7月底完成。

(五)确定初选人员

1、根据面试人员面试的总成绩(该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各学校各学科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应届和非应届分别按各学校招聘学科职位确定)。若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2、确定的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合肥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一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体检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事考试网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初选人员资格,所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政审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学校与其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其中在职教师试用期6个月,没有教学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对暂没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不能作为正式教师使用。

以上已与学校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的人员,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需要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人员在3个月内办理完毕)。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解除聘用关系。

六、业务咨询电话:合肥市教育局0551-2629402、合肥市人事局0551-3538711、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0551-2669622。

监督举报电话:合肥市监察局0551-3537323、合肥市教育局0551-2626907、合肥市人事局0551-3538707。

七、本简章由合肥市教育局、合肥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合肥市市属学校招聘教师需求计划一览表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事局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为做好2021年度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委编办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112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3月5日起在合肥教育网(http://jyjhefeigovcn/) 和合肥人事考试网(http://wwwhfrcnet/)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包括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可以参加2021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5年3月12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科及以上”指具有大专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以上的人员。如要求提供学位的招聘岗位,学位与学历的专业须一致。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在2021年度合肥市直属学校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2019年及以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2019年及以后退役(含复学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以及2019年1月1日后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现役军人;

6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在职在编人员未取得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的。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 8 :00至3月16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3月17日12:00前登录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岗位所属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3月17日23:00前通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数大于等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2:1;招聘岗位数小于10的,最后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部分紧缺学科与农村偏远学校、教学点岗位可将开考比例降至2:1。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时间为3月19日8:00~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3月25日8:00--3月27日18:00从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面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3月26日(8:00-11:30,14:30-17:00)到合肥市教育考试院(合肥市庐阳区金寨路322号,联系电话:0551-62838910)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5网上报名后台联系电话:0551-63643935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周日)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4县1市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所报考县市考点;报考市直和市区的考生原则上安排在市区或离市区较近的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北城地区考点。)

3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20分)、《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安徽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见附件2)

4笔试防疫要求:参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日申领“安康码”(报名成功后即可申领),考试当天“安康码”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5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21年3月26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合肥市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市广电中心A1320室)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合肥市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总分增加2分。

64月中旬在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公布成绩。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06+《教育综合知识》成绩04,结果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另行公告。

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面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岗位招聘计划数小于等于5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大于5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属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字样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或鉴定表等),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隐瞒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允许参加合肥市中小学新任教师统一招聘考试,并记入个人社会信用记录。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并在合肥教育网上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按4:6合成。(合成成绩=(笔试成绩/12)04+面试成绩06),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合肥市直属学校负责组织实施。

1市直属单位体检应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各县(市)区应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同级纪委(监委)驻教育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符合《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的合格要求;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中专业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出现并列,则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考察按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的时间要求,以等额有效递补方式,等额有效递补累计一次,统一递补公告发布之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与待遇

合肥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1拟聘人员在合肥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报批: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由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有关报批材料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同级人社部门对审核通过人员办理批复手续。

3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4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编制内聘用,执行国家有关事业单位统一的人事编制管理政策。

五、其它

(一)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合肥市教育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二)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考生报名信息请务必认真完整填写,确保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关键信息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后续资格。

六、咨询与监督

招考政策:合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0551-63505130、63505251

招考纪律:市纪委、市监委驻合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51-63505156

报名系统:0551-63643935

七、本公告由合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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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

在合肥的人才招聘网中,有各行各业,合肥工商联人才市场厂家直招占比60%,比重高,所以合肥工商联人才市场厂家直招多。

合肥一般指合肥市。合肥市,简称“庐”或“合”,古称庐州、庐阳、合淝,安徽省辖地级市、省会、Ⅰ型大城市。

《安徽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细则》共7个部分17条,进一步明确了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

除参公事业单位外,所有事业单位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在符合使用现有事业编制,聘任在岗且不兼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等条件时,均可办理离岗创业手续。

《细则》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而且符合使用现有事业编制、聘任在岗且不兼任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职务等条件时,才可办理离岗创业手续。其次除了参公事业单位外,《细则》涵盖了其他所有事业单位。

注意事项: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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