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溧水区通知最新规定

出入溧水区通知最新规定,第1张

出入苏州通知最新规定如下:(数据更新时间:2022-11-24)

1、出苏州

市民非必要不前往有高低风险区或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如确需出行,关注疫情动态,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疫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报备,注意旅途防疫和安全。

旅客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2、进苏州

常态化防控:苏康码绿码,行程码无异常,所有返苏人员完成落地检(抵达苏州需要12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省外常态化防控区实施3天3检(3天3检指3天内间隔24小时完成三次核酸检测。核酸时间从采样时间开始算)

高风险地区:7天居家隔离

落地检(抵达后12小时内完成1次“落地检”。省外来返的,要进行3天3检)

低风险地区:3天3检

因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会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建议出行之前先电话咨询,确认落地要求。

上传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此外,《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来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提示: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条件,负责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14日8:00至2023年2月21日17:00。

3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信息后,需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2月15日8:00至2月22日12:00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报名缴费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报名资格确认、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核减(取消)计划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原渠道退还。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23日9:00至2023年2月25日7:00登陆报名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及考试证打印等相关问题,

(二)资格复审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5日8:00-9:30,到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溧水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小区正南面)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2023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4)《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考生,还需提供研究生在读期间,佐证具体学科方向的成绩单(加盖高校教务处公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留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和面试均由溧水区教育局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于考试当日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笔试日期:2023年2月25日10:00。

笔试地点:溧水区第三小学新校区(崇文路99号,南方绿邸正南面)。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未按要求准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溧水区教育局拟于2月25日20:00前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

笔试合格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2月26日上午。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溧水教育信息网。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

面试顺序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面试当日17:00后在溧水教育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溧水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溧水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公示结束后,本次合并招聘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为保持全区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2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市溧水区第一初级中学  025-68813005

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附属初级中学  025-57426330

金陵中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87

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  025-56238208

南京市溧水区状元坊小学  025-68577788

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  025-57217471

南京市游府西街小学溧水分校  025-5661373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溧水区教育局:025-57218589,025-57213271

(三)招聘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南京市溧水区人社局事管科  025-57207026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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