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为什么喜欢康桥?急

徐志摩为什么喜欢康桥?急,第1张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

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徐志摩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扩展资料:

1921年-1922年,徐志摩在英国也住了两年,他在康桥接受资产阶级的贵族教育,接受了“吸烟的文化”,他喜与英国名士交往,他广泛地涉猎了世界上各种名家名作,也接触了各种思潮流派。

在这个时期,孕育了他的政治观念和社会理想,胚胎了他的自我意识——理想主义,他自己要成为一个“不可教训的个人主义者”。

康桥的环境,不仅促成并形成了他的社会观和人生观,同时,也触发了他创作的意念。他开始翻译文学著作,他翻译了英国作家曼殊斐儿的几个短篇,德国福沟的小说《涡堤孩》,法国中古时的一篇故事《吴嘉让与倪阿兰》,意大利作家丹农雪乌的《死城》和伏尔泰的《赣第德》。

同时,他写了许多诗,他的“心灵革命的怒潮,尽冲泻在你(指康桥)妩媚河中的两岸”(徐志摩:《康桥再会吧》)最为经典。他崇拜的偶像不再是美国的汉密尔顿,而是英国的雪莱和拜伦,他“换路”走入诗人的行列。

—徐志摩

再别康桥》表达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对康桥的依依不舍、留恋之情。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再别康桥》是现代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诗篇,是新月派诗歌的代表作品。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

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扩展资料: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

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吸烟与文化》)

1928年诗人故地重游。11月6日在归途的中国南海上,他吟成了这首传世之作。这首诗最初刊登在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10号上,后收入《猛虎集》。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

——再别康桥

1920年秋季,徐志摩到了英国。本来是准备去那里拜剑桥大学的罗素为师。但他到了英国才知道罗素已不在英国,而到中国讲学去了。而且,罗素反对第一次世界大战而被剑桥大学除名。后来,徐志摩经英国作家狄更生介绍,才得以进入剑桥大学读书。此间,徐志摩认识了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林长民及其女儿林徽因,他开始苦苦追求这位美貌年轻的才女。为此,徐志摩解除了与前妻张幼仪的婚姻。但不幸的是,后来的林徽因还是与梁启超的公子梁思成结成了婚姻。 

于是,一首《再别康桥》,把徐志摩热烈、真挚、轻柔、细腻又略带飘逸的浪漫主义个性,作了充分显示,给后人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寻梦?撑一只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就是这样用含羞草般的触觉和婴儿般的情感去感知爱情的,是他的单纯的爱情观给他的诗作注入了浪漫的气息。虽然这种浪漫不能成为现实,但是徐志摩那炽热与细腻的情感,在诗行中随着康河静静地流淌。 作为徐志摩诗歌的第一个艺术特色,是对诗歌意象的苦心经营和有些带有刻意性质的追求。他实在擅长于在生活中捕捉形象,而且善于在生活中发掘诗趣,并使生活的形象与诗歌的意趣融会到他的作品里,从而构成较高的美学境界。作为诗中的意象,如《再别康桥》出现了“云彩”、“金柳”、“艳影”、“青荇”、“水草”、“虹”、“梦”、 “长蒿”、“星辉”、“笙箫”、“夏虫”、“康桥”、“衣袖”等意象,这些都是诗人珍藏在心灵深处的一份情感,这些意象的虚与诗人心中情的实,相映成趣,一张一合,无不流露出意象的张力。通过情感化赋予客观物象以感情色彩,使这些意象由平入奇,因而全诗更显得飘逸而具有灵气。因此,《再别康桥》成为徐志摩发自性灵深处诗作的名篇。 

再看看诗中那“河畔的金柳”,“波光里的艳影”,不仅在他“心头荡漾”,更有一种梦幻般神奇的力量,催使他神思飞扬,异想“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烂里放歌”。一系列意象的构成,这一点上说明了当时的徐志摩已接受了英国浪漫派诗的影响,吸取了欧洲象征派、印象派诗的特点。另外,《再别康桥》每节四行,韵式上都严格遵守二、四押韵,且每行两顿或三顿,整首诗章句匀整,韵脚铿锵,但为了更贴切地表达情感,不拘泥于“句的均齐”。“寻梦?撑一只长篙”一句,如平静的湖面泛起的澜漪,使全诗生气盎然。整首诗的节律与诗人情感的起落相契合,全诗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读罢余音缭绕,给人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这也体现出徐志摩一方面汲取了英国浪漫派诗人的神韵和音律的同时又根据汉语白话的特点逐渐把他笔下的诗发展成为一种新诗的雏形。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成就是在性灵、意象、音律三方面,也可以说,他的诗作在艺术上具有这三大特色。而且,这三者在他诗中实际上是不可分割地统一在一起的:性灵的,在很大程度上需要通过意象来体现,意象,也需要通过音乐美这个重要的方面去完成。它们共同构成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的整体,使他的诗不仅在艺术上享有较高的地位,而且给中国新诗的发展带来了某些有普遍艺术的经验,作出了其他一些诗人未能作出的贡献!

《再别康桥》的画面:云朵聚集在康桥上方,一层又一层,恍若作者此刻的心情,惆怅一层又一层地堆叠着。河畔杨柳依旧随风舞动着她婀娜的身姿,金色的阳光在周围漾起了一圈圈光环,她若美丽的新娘在水中欣赏着自己的艳影,遥想当年,作者又何尝不是如此端详着水中的自己。

水中的青荇,随康河荡起了一纹纹绿波,我想成为这招摇的水草,享受着康河的抚育,从此不再离开。榆阴蔽日的伦潭清澈潋滟,曾有多少学者在此纳凉,遐思,做着一个个彩虹似的梦。

天色已晚,康河柔波倒映着漫天繁星,星光璀璨中万物沉醉,夏虫沉默着,作者也不忍放歌。今晚的康桥静默着,等待别离的到来。

诗人描写了康桥的云彩、金柳、青荇、波光、水影这些事物,在诗人眼中,这些事物都是那么美丽,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好象都欣欣然有了生命,和自己进行着感情的交流。

可以说,康桥的美景感染了作者,而作者的深情又让康桥的一切有了生命,西天的云彩,分外美丽,诗人望着如此美景。喜爱眷恋之情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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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月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

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作者简介: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留学学习经济,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

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1923年成立新月社。1924年任北京大学教授。

1926年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教授。1930年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等。

意境:通过对云彩、金柳、夕阳、清荇、柔波、清潭、青草、星辉、夏虫、康桥等意象的描绘,表现出作者一种淡淡的离情别绪,抒发了作者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诗人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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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

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节诗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

最后的“西天的云彩”,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这节诗为整首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参考资料:

-再别康桥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再别康桥》一诗语言运用上注意了词藻的色彩感,多选用色彩明丽的词语,如夕阳映照的“金柳”,波光里荡漾的“艳影”,水底软泥上的“青荇”,潭中倒影的“彩虹”,以及“云彩”、“夕阳”、“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等词语,创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意境,全诗七节,几乎每一节都包含一个可以画得出的画面,给读者以视觉上的色彩想象和油画般的感受。

同时,诗人通过一系列动作性很强的词语,如“招手”、“荡漾”、“招摇”、“揉碎”、“漫溯”、“挥一挥”等,使每一幅静态的画面变成了动态的画面,如向西天的云彩轻轻招手作别,河畔的金柳倒映在康河里摇曳多姿,康河水底的水草在招摇着似乎有话对诗人说……给人以立体的感觉。

这样,全诗意境鲜明,富有流动的画面美。光艳的色泽,美丽的构图,让人赏心悦目,陶醉流连,似乎也想同诗人一起进入这康河夕照、黄昏泛舟的诗意美的境界中去。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作为新月社的代表,徐志摩非常赞同闻一多关于新诗的“三美”主张,而在诗的音乐美上,他又有自己的独创性。除了节奏整齐,押韵和谐之外,他又强调音节的波动性,注意完整的音乐旋律。

《再别康桥》一诗节奏和谐,流畅而带有轻微的弹跳。音乐美主要来源于节奏,节奏则是由音组有规律的重复所形成的。《再别康桥》每一诗行基本上都由三个音组组成,其中一个音组再由两至三个音节构成,音节抑扬合度,声调回环反复,既严谨而又不拘一格,既有强烈的节奏感,又有着诗行语流的灵活变化,构成了一支完整的乐曲。

该诗韵律自然和谐,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每两行押一韵,每节换新韵,(韵脚为:来,彩;娘,漾;摇,草;虹,梦;溯,歌;箫,桥;来,彩)追求音节的波动和旋律感,读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造成音乐美的艺术境界。

另外,声调的回环复沓,也是该诗具有音乐的美的一个重要方面。该诗开头和结尾采用重叠、复沓的手法,语意相似,节奏相同,构成回环呼应的结构形式,加强了诗的节奏感和旋律美,增强了诗的音乐性,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此外,“轻轻”、“悄悄”等叠字的反复运用,也增强了诗歌轻盈的节奏。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

《再别康桥》在节式、章法、句法上匀整而又有变化。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句的字数基本上是6、7字(间有八字句),于参差变化中见整齐;单行和双行错开一格,排列成有规律的参差错落的序列,保持了诗形的均衡、对称和多样统一,但又避免了诗形过于方整而产生的那种板滞、单调的缺点,而给人以清新的感受;同时首尾回环呼应,给人以美感。

可以这样说,诗行整齐、一致的建筑美,色彩绚丽的绘画美,和节奏和谐、声调回环往复的音乐美,使得《再别康桥》成为最能显示诗人徐志摩的才情和个性的一首诗,也正是因为如此,《再别康桥》成了二十世纪中国最出色的一首别离诗。

任何一首诗,只读诗歌本身,都只是表面的,必须要深入诗人的内心世界,你才能了解这首诗,。要深刻解读诗歌,得要了解志摩生平,他的一生虔诚的梦想是爱,自由,美,是康桥开启了诗人的灵魂,志摩之前都是热枕于爱因斯坦相对论,他诗歌的心扉都还没打开,在康桥的日子,他喜欢了英国浪漫派的诗人,代表诗人有济慈等,他为了看雨后的彩虹,竟乎痴傻,虔诚似的站在雨中久久等候着彩虹的出现,后来,连彩虹也被感动,终究出来了。康桥的康河,宁静而美好,志摩常和徽因在此相会,那是他诗意的源泉,所以说是康河开启了诗人的诗魂。

志摩的很多诗里的“云”大多都指林徽因,再别康桥,是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写的。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这次再别与之前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不带走一片云彩”是诗人理想的破灭,它单纯的信仰,被残酷的现实彻底击碎了,它的理想就是爱,自由,美,而林徽因就是那个时代的完美女性,完全符合他的理想,可最后还是悲剧了。这一句话,可以从他的另一首名诗〈偶然〉中理解。我觉得偶然是这句诗的最好解释

“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把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情感表现的淋漓尽致。

最后了他永远的诚炽的梦想作别了,他的生活需要爱,爱是他诗意的来源,可一次次的不尽人意,已经让他的爱消退了,连我们摩豆看了都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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