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中诗人想象了哪些画面?

再别康桥中诗人想象了哪些画面?,第1张

再别康桥》的画面:云朵聚集在康桥上方,一层又一层,恍若作者此刻的心情,惆怅一层又一层地堆叠着。河畔杨柳依旧随风舞动着她婀娜的身姿,金色的阳光在周围漾起了一圈圈光环,她若美丽的新娘在水中欣赏着自己的艳影,遥想当年,作者又何尝不是如此端详着水中的自己。

水中的青荇,随康河荡起了一纹纹绿波,我想成为这招摇的水草,享受着康河的抚育,从此不再离开。榆阴蔽日的伦潭清澈潋滟,曾有多少学者在此纳凉,遐思,做着一个个彩虹似的梦。

天色已晚,康河柔波倒映着漫天繁星,星光璀璨中万物沉醉,夏虫沉默着,作者也不忍放歌。今晚的康桥静默着,等待别离的到来。

诗人描写了康桥的云彩、金柳、青荇、波光、水影这些事物,在诗人眼中,这些事物都是那么美丽,充满着生机和活力,好象都欣欣然有了生命,和自己进行着感情的交流。

可以说,康桥的美景感染了作者,而作者的深情又让康桥的一切有了生命,西天的云彩,分外美丽,诗人望着如此美景。喜爱眷恋之情油然而生。

扩展资料

这首《再别康桥》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行两顿或三顿,不拘一格而又法度严谨,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抑扬顿挫,朗朗上口。这优美的节奏象涟漪般荡漾开来,既是虔诚的学子寻梦的跫音,又契合著诗人感情的潮起潮落,有一种独特的审美快感。

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颇有些“长袍白面,郊寒岛瘦”的诗人气度。可以说,正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再别康桥》这首诗充分体现了新月诗派的“三美”,即绘画美、建筑美、音乐美。音乐美是徐志摩最强调的,其中第一句和最后一句是反复的,加强节奏感,且其中的词是重叠的,例如“悄悄”、“轻轻”、“沉默”,再者每句诗换韵,因为感情是变化的,所以不是一韵到底的。

再是音尺,“轻轻的我走了”,三字尺,一字尺,二字尺,符合徐志摩活泼好动的性格,再是压韵。所谓建筑美,一、三句诗排在前面,二、四句诗低格排列,空一格错落有致,建筑有变化。

再者一三句短一点,二四句长一点,显出视觉美,音乐是听觉,绘画是视觉,视觉美与听觉美融通,读起来才会感觉好。再谈到绘画美即是词美,如“金柳”、“柔波”、“星辉”、“软泥”、“青荇”这些形象具有色彩,而且有动态感和柔美感。

作者简介: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留学学习经济,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

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1923年成立新月社。1924年任北京大学教授。

1926年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京大学)教授。1930年辞去了上海和南京的职务,应胡适之邀,再度任北京大学教授,兼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授。1931年11月19日因飞机失事罹难。代表作品有《再别康桥》《翡冷翠的一夜》等。

一、赏析

《再别康桥》是一首写景的抒情诗,其抒发的情感有三:留恋之情,惜别之情和理想幻灭后的感伤之情。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这节诗可用几句话来概括:舒缓的节奏,轻盈的动作,缠绵的情意,同时又怀着淡淡的哀愁。最后的“西天的云彩”,为后面的描写布下了一笔绚丽的色彩,整个景色都是在夕阳映照下的景物。所以这节诗为整首诗定下了一个基调。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下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心头荡漾。”这节诗实写的是康河的美,同时,柳树在古诗里“柳”——“留”,留别有惜别的含义,它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多少的牵挂用“在我心头荡漾”,把牵挂表现得非常形象。他运用的手法是比拟(拟人、拟物)。

这节与第三节诗联系紧密:“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桥的柔波里,我甘做一条水草。”第三节诗突出了康河的明静和自由自在的状况,自由、美正是徐志摩所追求的。同时表现一种爱心,那水草好像在欢迎着诗人的到来。还有,它并没有完全脱离中国诗歌的意境,它和中国的古诗有相同的地方,就是物我合一。

第二节是化客为主,第三节是移主为客,做到两相交融,物我难忘。这两句诗正好表现出徐志摩和康桥的密切关系。

第四节是转折点:“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躁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这节诗运用了虚实结合的手法,“实”是景物的描写,“虚”是象征手法的运用。一潭水很清澈,霞光倒映下来,“不是清泉,是天上虹”,一片红光,是实写。

第五节,“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慢溯,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这节诗是徐志摩对往昔生活的回忆、留恋。他在康桥生活了两年。他那时有自己的理想,生活是充实的,对明天怀着希望。

二、评价

《再别康桥》就是徐志摩一生追求“爱,自由,美”的理想的具体反映。诗中理想主义的情感表白是分为两个层次的,一是对往昔剑桥留学生活的回忆,二是对当年爱情挫折的追述。

一、全文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

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二、注释

⑴青荇(xìng):多年生草本植物,叶子略呈圆形,浮在水面,根生在水底,花**。

⑵招摇:这里有“逍遥”之意。

⑶篙(gāo):用竹竿或杉木等制成的撑船工具。

⑷溯(sù):逆着水流的方向走。

三、背景

此诗写于1928年11月6日,初载1928年12月10日《新月》月刊第1卷第10号,署名徐志摩。康桥,即英国著名的剑桥大学所在地。1920年10月—1922年8月,诗人曾游学于此。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因此他后来曾满怀深情地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四、作者简介

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浙江嘉兴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徐志摩是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

1915年毕业于杭州一中,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 1918年赴美国克拉克大学学习银行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同年,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进经济系。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

《再别康桥》是现代诗人徐志摩脍炙人口的诗篇,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

再别康桥解析

此诗是徐志摩最著名的诗篇之一,抒写了诗人故地重游,再别康桥时的情感体验。诗人在剑桥留学的两年中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追求个性解放的人生理想,追求“爱、自由、美”的生活理想,追求英国式资产阶级民主的政治理想。然而回国后,诗人屡屡受挫,曾经似“快乐的雪花”般的诗人,变成了“卑微”的“残苇”,发出了绝望的叹息。理想的幻灭更激起诗人对往昔康桥岁月的回忆与珍惜,诗人以这样的心绪再次漫步康桥上。因此诗歌反映的情感是复杂的,既有理想幻灭的感伤,更有对母校的挚爱、依恋,以及淡淡的离情别绪。全诗以三个“轻轻的”起笔,将至深的情怀幻化为西天的云彩,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情感表现得真挚、隽永。

这首诗艺术特色鲜明,较为典型地表现了徐志摩诗歌的风格。诗人善于从生活中捕捉鲜活、富有个性特征的景物形象,糅合诗人的情感与想象,构成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从而营造了优美、明丽的意境。那西天的云彩,河畔的金柳、河中的波光艳影,还有那软泥上的青荇……各种物象相映成趣,无不浸透着诗人对康桥的无限深情。尤其诗人的比喻独特而又贴切,手法巧妙,使情与景水乳交融,丰富了诗歌内涵,增强了诗歌的艺术感染力。本诗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诗歌语言清莹流丽,音节抑扬合度,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可以说是“三美”俱备,体现了徐志摩的诗美主张,堪称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再别康桥原文

再别康桥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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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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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泥上的青荇,

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

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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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榆荫下的一潭,

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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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梦撑一支长篙,

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

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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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能放歌,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

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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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徐志摩简介

徐志摩,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曾经用过的笔名有南湖、诗哲、海谷、谷、大兵、云中鹤、仙鹤、删我、心手、黄狗、谔谔等。浙江海宁硖石人。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

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其浪漫主义诗风。

“再别康桥”中的诗人,不和同学老师告别,似乎是为了表达他内心深处的孤独和失落。他离开康桥时,没有人能感受到他的痛苦和无助,他身边的人们都像是忙于自己的生活,忽略了他的存在。因此,他选择默默地离开,不与任何人告别,只是在心中默默地告别了所有他曾经爱过的人和事物。这也表达了一种逃避和无奈的情感,诗人可能感到自己无法面对这种离别的情感,选择了匿名的方式告别,或许也是为了减少他自己和别人的伤害。

“招摇”写出康桥对诗人的欢迎态度;“甘心”深刻写出了诗人对康桥的永久眷念。

出处:现代诗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

原文节选: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扩展资料

全诗以离别康桥时感情起伏为线索,抒发了对康桥依依惜别的深情。语言轻盈柔和,形式精巧圆熟,诗人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

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是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创作背景: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上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

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时间比较紧急,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

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和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作者简介:徐志摩(1897年1月15日—1931年11月19日),现代诗人、散文家。原名章垿,字槱森,留学英国时改名志摩。新月派代表诗人。

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赴美留学学习经济,1921年赴英国留学,入剑桥大学当特别生,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

下面的你参考一下!整理完就没问题了!

一)、形神兼备,以形传神。诗歌的第二节把金柳比作新娘,形似神肖,别致新巧。河畔垂柳,冰清玉洁,柔曼飘拂、夕照霞辉,给她镀上了一层金光闪闪的颜色,她多像一位长发飘逸、风姿绰约的新娘。她的玉树临风、婀娜多姿的倩影倒映在康河里,也荡漾在诗人的心河中,并激起层层的情感涟漪。面对此情此景,诗人怎能不心动神摇呢?爱恋康桥的一草一木,如同迎亲娶新一般,深情痴迷,徐志摩在这里决不仅仅是绘形摹态,他是传情达意,表达一份对康桥风光,对失落情意的眷恋、追恋。他爱康桥,更爱遗失在这里的情真意切的美梦!

(二)、情景交融,借景抒情。诗歌的第三节描绘了一个意象“青荇”,是对第二节的补充和深化。在作者的心目中,康河的这些水草油光翠嫩,浓绿欲滴,充满着蓬勃向上的生机,它们似乎挥动着绿油油的手臂,向昔日的老友热情致意,又似乎在向人们炫耀它们生长环境的美好。表达着抑制不住的幸福感和喜悦感。它们能与这里的蓝天白云、绿树黄花、和风柔波、霞光桥影长久厮守,难怪诗人流连沉醉,心甘情愿做康河柔波里的一条水草。物我一体,水乳交融,物即我情,我情即物,诗人简直就是一条会思想、有情意的水草!这种描写类似于庄周梦蝶,物我两忘的情景,给人一种情真意切,不能自已的兴奋和喜悦,有极强的艺术感染力。 (三)、虚实结合,以实衬虚。诗歌第三四节写“青潭”,先实后虚,虚实相生,青荇浮藻之间,荡漾着绚丽多彩的晚霞,波光潋滟、水天一色,如梦似幻,亦实亦虚,怎能不让人心向神往,如醉如痴!于是诗人乘兴撑篙荡舟,披星戴月,漫溯康河,去追寻遗失的美梦,去重温夕日的欢乐。星汉灿烂,星辉点点,诗人大有东坡泛舟赤壁时那种“浩浩乎如冯虚御风,而不知其所止;飘飘乎如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的感觉。他心花怒放,陶醉在这星辉迷人的夜色当中,禁不住引吭高歌,一吐回到过去,情不自禁的喜悦心情。这两节诗文围绕“青潭”展开行文,先把清潭想像成绝彩斑谰的梦,再由“梦”联想到以前寻梦的浪漫。眼前所见为实,联想、想像为虚,由实到虚,借潭写梦,融情于梦,借梦发感,以实衬虚,虚实相映,诗意地表达了诗人的浪漫情怀。 (四)、动静结合,以静衬动。诗歌首尾两节都写到了“作别云彩”这一细节。前者显得飘逸高洁,依依难舍;后者则见感伤落寞,无奈决绝;“云彩”这一意象以静衬动,精妙入微的折射出诗人隐秘难言的复杂心理。云彩高洁秀美、宁静祥和,诗人视作朋友、知已,与他作心的交流:当年你或许飘浮在碧绿的草坪上空,装点着蔚蓝的天空,为我遮挡炎炎烈日,见证我痴迷康河、回归自然的诗心画意。如今,你远举飘飞,离我而去,我也带着割舍不下的眷恋,惆怅远你而去。永别了,飘逸的云彩。永别了,静美的康桥! 诗人具有深厚的古典诗词修养,深得“意象”三味。新诗写得象古诗一意象纷呈,韵[味无穷。的确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的好范本。立足诗歌,知人论诗,扣住意象展开联想分析,不仅可以体察诗情,洞悉诗人心声,还可以强化感情,提升我们诗歌鉴赏品味,这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一、绘画的美。

所谓绘画的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词藻”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上的特点,富于色彩感。

《再别康桥》一诗语言运用上注意了词藻的色彩感,多选用色彩明丽的词语,如夕阳映照的“金柳”,波光里荡漾的“艳影”,水底软泥上的“青荇”,潭中倒影的“彩虹”,以及“云彩”、“夕阳”、“青草更青处”、“星辉斑斓”等词语,创造了一系列鲜明生动的意境,全诗七节,几乎每一节都包含一个可以画得出的画面,给读者以视觉上的色彩想象和油画般的感受。

同时,诗人通过一系列动作性很强的词语,如“招手”、“荡漾”、“招摇”、“揉碎”、“漫溯”、“挥一挥”等,使每一幅静态的画面变成了动态的画面,如向西天的云彩轻轻招手作别,河畔的金柳倒映在康河里摇曳多姿,康河水底的水草在招摇着似乎有话对诗人说……给人以立体的感觉。

这样,全诗意境鲜明,富有流动的画面美。光艳的色泽,美丽的构图,让人赏心悦目,陶醉流连,似乎也想同诗人一起进入这康河夕照、黄昏泛舟的诗意美的境界中去。

二、音乐的美。

所谓音乐的美,是对诗歌的音节而言,指音节朗朗上口,错落有致,具有诉诸听觉形象的那种音节美和旋律美。

作为新月社的代表,徐志摩非常赞同闻一多关于新诗的“三美”主张,而在诗的音乐美上,他又有自己的独创性。除了节奏整齐,押韵和谐之外,他又强调音节的波动性,注意完整的音乐旋律。

《再别康桥》一诗节奏和谐,流畅而带有轻微的弹跳。音乐美主要来源于节奏,节奏则是由音组有规律的重复所形成的。《再别康桥》每一诗行基本上都由三个音组组成,其中一个音组再由两至三个音节构成,音节抑扬合度,声调回环反复,既严谨而又不拘一格,既有强烈的节奏感,又有着诗行语流的灵活变化,构成了一支完整的乐曲。

该诗韵律自然和谐,韵式上严守二、四押韵,每两行押一韵,每节换新韵,(韵脚为:来,彩;娘,漾;摇,草;虹,梦;溯,歌;箫,桥;来,彩)追求音节的波动和旋律感,读来抑扬顿挫,朗朗上口。七节诗错落有致地排列,韵律在其中徐行缓步地铺展,造成音乐美的艺术境界。

另外,声调的回环复沓,也是该诗具有音乐的美的一个重要方面。该诗开头和结尾采用重叠、复沓的手法,语意相似,节奏相同,构成回环呼应的结构形式,加强了诗的节奏感和旋律美,增强了诗的音乐性,给人一种梦幻般的感觉。此外,“轻轻”、“悄悄”等叠字的反复运用,也增强了诗歌轻盈的节奏。

三、建筑的美。

“建筑的美”也属于视觉形象,它主要指的是诗的形体结构,强调“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造成有规律的匀整或参差。

《再别康桥》在节式、章法、句法上匀整而又有变化。全诗共七节,每节四行,每句的字数基本上是6、7字(间有八字句),于参差变化中见整齐;单行和双行错开一格,排列成有规律的参差错落的序列,保持了诗形的均衡、对称和多样统一,但又避免了诗形过于方整而产生的那种板滞、单调的缺点,而给人以清新的感受;同时首尾回环呼应,给人以美感。

可以这样说,诗行整齐、一致的建筑美,色彩绚丽的绘画美,和节奏和谐、声调回环往复的音乐美,使得《再别康桥》成为最能显示诗人徐志摩的才情和个性的一首诗,也正是因为如此,《再别康桥》成了二十世纪中国最出色的一首别离诗。

任何一首诗,只读诗歌本身,都只是表面的,必须要深入诗人的内心世界,你才能了解这首诗,。要深刻解读诗歌,得要了解志摩生平,他的一生虔诚的梦想是爱,自由,美,是康桥开启了诗人的灵魂,志摩之前都是热枕于爱因斯坦相对论,他诗歌的心扉都还没打开,在康桥的日子,他喜欢了英国浪漫派的诗人,代表诗人有济慈等,他为了看雨后的彩虹,竟乎痴傻,虔诚似的站在雨中久久等候着彩虹的出现,后来,连彩虹也被感动,终究出来了。康桥的康河,宁静而美好,志摩常和徽因在此相会,那是他诗意的源泉,所以说是康河开启了诗人的诗魂。

志摩的很多诗里的“云”大多都指林徽因,再别康桥,是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写的。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这次再别与之前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不带走一片云彩”是诗人理想的破灭,它单纯的信仰,被残酷的现实彻底击碎了,它的理想就是爱,自由,美,而林徽因就是那个时代的完美女性,完全符合他的理想,可最后还是悲剧了。这一句话,可以从他的另一首名诗〈偶然〉中理解。我觉得偶然是这句诗的最好解释

“作别西天的云彩”这句把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情感表现的淋漓尽致。

最后了他永远的诚炽的梦想作别了,他的生活需要爱,爱是他诗意的来源,可一次次的不尽人意,已经让他的爱消退了,连我们摩豆看了都心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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