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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雪岩的商业智慧:胡雪岩和他的女人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来谈谈一些有趣的话题:关于胡雪岩和他的妻妾们的那些事。
胡雪岩一生有过几个女人?说实话,估计他连自己都不知道!
古语有云,食与性同。胡雪岩,富商,丹顶鹤,不仅在商界叱咤风云,在政坛也是春风得意。在爱情上,他也是一个浪漫的寻花老手。按他自己的话说:“我不想当官,也不想出名,只是为了利益。我娶老婆就够了。”
所以现在的文献记载,胡雪岩骄奢*逸,简直就是地痞流氓无赖的综合体。
据见闻琐录的记载,胡雪岩爱女色,奢侈无度。他经常在街上寻找美。他只要看到一个容貌姣好的美女,就立刻找人雇佣她,告诉她,无论她的“身价”有多高,他都不会在意。
此外,胡雪岩还依仗自己的财富和权力。他在街上看到一个美女,不管对方愿不愿意,直接娶上门。当然,过了三五天或者一两个月,胡雪岩觉得“保质期”过了,“新鲜感”没了,就会给她几百两银子,附上离婚证,让她再嫁。最后,史书记载因胡雪岩喜新厌旧的做法而被抛弃的人:“买了送走的差不多有几百人。”
除了见闻琐录,另一本书庄谐选录也记载了胡雪岩的行为。
据说有一天,胡雪岩路过一家裁缝店,突然看到店主的女儿很感兴趣,胡雪岩就多看了几眼。
店主的女儿看到这个心怀不轨的人后,吓了一跳。她立刻关上门,再也没有出现。过了一会儿,看到这个心怀不轨的人离开后,店主的女儿松了一口气。按照她自己当时的想法,这件事就结束了。但是,她一点也不知道,这只是她一个噩梦的开始。
当晚,男方又来了,目的很明确,就两个字:求婚。听到这两个字,掌柜的女儿当时就蒙了。我们连一次面都见不到,怎么就开始谈婚论嫁了?
就在店主女儿准备拼死一搏的时候,她爸爸“同意”了!原来,裁缝深知胡雪岩的实力,为了家人的生活安全,不得不割爱。
后来因为双方完全没有感情基础,无论胡雪岩怎么奉承,这个宝贝女儿还是誓死不离。最后一个贤惠女人的气势上来了,她上吊了。
人命关天,发生了这么大的事。胡雪岩彻底完了,但是以他的富贵权势,经过一番上下的经营,他说这个女人病得很重,不能“控制”自己的行动,所以上吊了。
总之,所有的史书都一致认为胡雪岩是一个荒*奢靡的人,天天泡在迷人的大楼里,沉迷于女人的地方,纵情过度,挥金如土,汤若雪,导致他倾家荡产,破产孤独。
那么,胡雪岩真正的婚后生活真的是这样吗?
一个字形容:吊。
要知道,所有攻击诽谤胡雪岩的史书,都是在他死后才编出来的。不排除这是有人故意泼脏水,败坏胡雪岩名声的行为。其实,根据当时的历史环境,我们可以认为,如果胡雪岩真敢这么肆无忌惮,抢苦姑娘,他的顶头上司左就不会暴跳如雷,活活扒了他的皮!
所以最后的结论是,不应该有胡雪岩强行劫布衣、强妓的行为;但是,很明显他爱女色,爱放荡。
这种行为主要体现在他的“恒”婚。据杭州民间传说,胡雪岩娶了十三个妃子,史称“杭州十三女”。
要知道,无论在哪个时代,“三妻四妾”的结局,都是每个男人心中的终极“愿望”,无可厚非。于是,我们总是羡慕古代的三妻四妾,尤其是古代皇帝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
但铁一般的事实告诉我们,封建社会的三妻四妾,无论是对男人还是对女人,都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可以“为所欲为”。要知道,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就算是胡雪岩这种有权有势的富商,他要想纳妾,也只能找一些卖身为奴的姑娘,或者深锁妓院的女人。
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只要是家境稍微好一点的家庭,或者有点钱有点权的家庭,都是坚决不同意女儿做小妾的。因为按照当时的封建礼教,只要女儿成了妾,就像奴隶一样,永远不能翻身。
一般来说,女人如果成了妾,等待她的只有无限的屈辱和压迫。更别提那该死的“男尊女卑”政策了。按照当时的社会规定,嫔妃要侍奉丈夫,侍奉婆婆,侍奉大老婆。
对于这个问题,第一个房间的那些女士们会说:“这是你应得的。谁让你惨了,认识你老公少了几年,还是自卑了?”
因为封建时期的这种习惯性规定,这些嫔妃,她们要看老婆的脸色。如果第一房的老婆性格比较好或者软弱无能,也有可能相处的很好或者换掉。另一方面,如果唐火夫人在法律上意味着恶毒和强硬,那么她只能让唐火夫人合法地殴打和虐待她。最后她只能怨命运不公,来世再谈。
我们来看看红楼梦的香菱。她只是无法承受这个负担。最后被第一任妻子羞辱活活打死。可见,如果不是迫于无奈,或者生活所迫,在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之前,一般的女人是绝对不可能成为小妾的,看老婆的脸色。
况且,即便主人不幸去世,儿子长大成人,也是儿女之贵,自己依然卑微。此外,这些嫔妃所生的孩子,再能干也没用,因为他们是“庶出”,没有资格继承家产,委以重任。比如红楼梦的贾探春,即使有登天的本事,最后也没有施展才华的地方。她下半辈子只能嫁到海外,因为她是“庶子”。
为了改变这种悲惨的命运,这些嫔妃就像现在的“小三”一样,在与天、地、大老婆开战的时候,势必要代替大老婆的位置,否则就一去不复返了。
话说回来,在那个封建时代,那几乎是嫔妃们只能做梦不能想的美好梦想。
即使他们能“想”,也只有一个条件要满足,那就是第一任妻子的妻子不幸去世,这个位置的空缺会让他们“高人一等”。
卢氏号夫人
由于目前的一些系列,正德夫人在与情妇的战斗中几乎是脆弱的。在各种侮辱之后,第一个房间里的这些女士们,她们只能看着对方站在自己的身上,用纤细的手举起玉杯,唱着胜利的歌。
如果这是一个系列,还不错;但如果这是真实的历史,那就是瞎了眼!要知道,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有些战役还没打起来,我们就已经知道最后的结局了。三笑和唐火夫人之间的这场斗争从法律上来说,毫无例外,三笑会输,而且不会有好下场。为什么会这样?原来这还得感谢当时的婚姻法。首先,我们不得不承认,按照当时的婚姻法,古代是允许男人三妻四妾的,也允许男人随便休妻。而且离婚的条件非常宽松,只有七条,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七次离婚”。七:不孝,无子,通奸,吃醋,恶毒,言语,偷盗,只要女方符合这七条规则中的一条。总之,不能讨论。大家看,“嫉妒”是七分之一。也就是说,你娶了小妾,有了小三,如果你老婆吃醋,你可以拿着离婚证跟她离婚。妻子还是无话可说,就算打官司到法院,男方也一定会赢。
可见,在封建社会,男人可以随意与妻子离婚,而女人是没有权利的。
封建社会真黑暗
不一定!
古代婚姻法为了维护女性的权益,在规定了“七不准”之后,又增加了“三不准”。而且在婚姻法的解释中,这种“三不准”的规定更加严厉。只要女方符合这“三不准”中的任何一条,即使七不准都被占了,男方也绝对不能和妻子离婚。
所谓“三不去”,即:有所取而无所得;和三年以上的哀悼;贫穷之前,富有之后。
第一,有取有得。即女方结婚时父母健在,但女方与妻子离婚时父母去世。在这种情况下,男方不能和妻子离婚,因为这让女方无家可归,这是一种极其不人道的行为。
第二,带着三年多的丧。即男方父亲或母亲去世后,女方自丧满三年。在这种情况下,它代表这个女人。她生为男人,死为男人的鬼魂。在这种情况下,她不能与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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