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挖土豆和红薯

梦见挖土豆和红薯,第1张

1、梦见挖土豆和红薯的吉凶指数

前运虽苦而后运甘甜,能顺利成功并大发展,为富豪,享长寿安宁,但人格、地格若凶数恐有病弱或流亡失所之虑,若无凶数,则可免忧虑。大吉

吉凶指数:76(仅供参考)

2、梦见挖土豆和红薯的宜忌

「宜」宜猜疑,宜给植物浇水,宜签合同。

「忌」忌自省,忌生吃蔬菜,忌解释误会。

3、梦见挖土豆和红薯的预兆

梦见土豆,祥瑞,意味着生活无忧。

梦见土豆红薯,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白色 ,财位在 正南方向 ,桃花位在 正东方向 ,幸运数字是 6 ,开运食物是 白菜

做生意的人梦见挖红薯黑蛇和红薯,代表创业先有困难,不顺利,今夏来临渐顺利。

梦见土豆红薯 ,工作上以找异性一同搭档,似乎做起事来会更顺心愉快。彼此搭配时也较能以不同角度看待事物,互相提出的意见颇有互补作用喔。相对的,如果是对方有困扰找你倾吐时不妨耐心倾听,说不定谈话中受益的人是你,还有助于提升你的运气呢。另外,这两天对待他人在言语上就不吝于吹捧几句吧。尤其对异性真是令人心花怒放,特别好用呢。

很多人经常做梦都会梦见蛇,在周公解梦中,梦见蛇多数是吉兆,但也有个别情况是不好的预示。蛇在梦中,往往代表了欲望、内在力量等等。同时蛇在梦中也是胎梦的一种。

梦见收获,表示在艰苦的付出后,将取得成果。

梦见和母亲挖红薯,按周易五行分析,吉祥色彩是 橙色 ,财位在 正东方向 ,桃花位在 正西方向 ,幸运数字是 9 ,开运食物是

做生意的人梦见红薯土豆,代表多研讨得失、再改进可望赚钱得利。

本命年的人梦见挖红薯收获红薯,意味着吉凶参半,有升迁的机会,谨慎处事为要。

梦到自己正在挖庭院中的土,是表示你目前的行为方式,或是做事的方法是不对的、不合适的,要赶快更正过来。

梦见挖红薯收获红薯 ,人缘相当的好,能得到他人的协助。有不错的异性缘、邂逅运,如果多外出露脸,就能多认识一些新对象!存款数字虽然往上攀升,但要心如止水才守得住钱!说服力佳,提出新的企划,会很容易过关。

梦到吃红薯,客人要登门。

怀孕的人梦见和姥爷挖红薯,预示生男,水边勿近,防流产。

梦见土豆,祥瑞,意味着生活无忧。

梦到吃红薯,客人要登门。

本命年的人梦见红薯和土豆,意味着能平安无事,少管闲事为妙,多做自己的事。

做生意的人梦见和姥爷挖红薯,代表渔业中盘商、冷冻饮食皆不利。先赔后赚。

本命年的人梦见土豆红薯,意味着心情不稳定,未能静心下来,南方少去为妙。

梦见和姥爷挖红薯,按周易五行分析,幸运数字是 9 ,桃花位在 东南方向 ,财位在 正南方向 ,吉祥色彩是 白色 ,开运食物是 羊肉

上学的人梦见挖土豆和红薯,意味着成绩未能达到录取标准。

僵尸之地 Zombieland(2009)

本片荣获2009年Sitges – Catalonian国际**节观众奖

剧情简介 · · · · · ·

  未来某天,灾难降临世间,天灾人祸让地球濒临毁灭。更为可怕的是,恐怖病毒肆意蔓延,人类相继化身为丧失人性、嗜血如命的恐怖僵尸。并且随着时光的流逝,僵尸的智商不断提升,已经成为规模庞大的恐怖大军。经过几个月的厮杀,居住在得州某小镇的哥伦布(杰斯·艾森伯格 Jesse Eisenberg 饰)是少数的幸存者之一,他唯唯诺诺,行事谨慎,却凭着总结出来的经验一次又一次逃出生天。某天,哥伦布遇见作风骠悍的塔拉哈西(伍迪·哈里森 Woody Harrelson 饰),两人一路同行,继而邂逅性感美艳的姐妹花薇奇塔(艾玛·斯通 Emma Stone 饰)和小石头(阿比盖尔·布莱斯林 Abigail Breslin 饰),他们由此开始了一段妙趣横生、惊险刺激的旅程……  

谈起《舞!舞!舞!》,于是夏威夷铺面的海风席卷而来,在被阳光晒成金**的沙滩上搭起一张躺椅,大口咬下酱汁四溢的芝士汉堡,初初懂得羊男说,

“摆脱无止境的孤独就是不停地跳舞”;

说到《挪威的森林》,绿子为朋友烹饪一桌家常菜,热气腾腾的厨房里,她生动又快乐的背影如同“演奏乐章”,渡边眼前闪过直子分享的精致又冰冷的便当

读村上春树,从读他的 美食 开始。

文笔洒脱而又利落的村上春树,在不同的小说里扮演不同的人生状态:与家人团聚时他必定要吃可乐饼,土豆泥与酥脆的外皮交融,绵密的口感牵连起脉脉温情;

爱一个人时他要和她一起做饭,炖一锅厚重劲道的牛肉,在时间的流逝里反复确认温度高低、收汁粘稠;

失意时他喝威士忌,苦涩的后劲之后是更迷蒙的眩晕,在摇晃的灯光下独自走上回家的小路。他写起食物,缠绵温暖的笔触勾勒出极其生动的插画像,将细腻而又冷漠的主角添上色香味,

从平滑干净的书页中站起身来,跃上触手生温的灶台,真实的烟火气联结了大地和文学,所以我读懂他的 美食 ,故而读懂他的人生。

小说家谈起 美食 来,往往不大刀阔斧地形容华丽的餐盘摆设,顶尖食材的绝妙享受,反倒专挑小处落笔,不仅写火腿翻炒到何时才算最脆嫩,撒上芹菜提香要“轻轻”,绝不破坏意面的平衡,甚至细微到蒜头和辣椒不能混进餐盘以免产生苦味

在沉郁哀婉的基调里娓娓道来,烹饪的情趣有滋有味地被端上餐桌,消散了抽象化的劳顿与疲累,这便是人间百态的一餐一饭,先生笔下的人情味。

先生曾这样写道,

“我在秋天早晨的阳光中,呆呆地望着架子上的锅盆和盛调味料的瓶子,厨房就像是世界的本身,这真像是莎士比亚的台词。”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厨房,四方滋味,人间百态,从 美食 中得以慰藉心灵,从碗筷碰撞中交叠出最质朴的人生经历,

我从先生书写的人物的嘴边或手边路过,后知后觉地感受到文学与食物的紧密联系,用食物去形容文学,用烹饪和品尝去体味世界。

如同渡边与绿子的初遇,漫无目的地行走,偶遇一家街边小店,为了消磨时间,总要点上一份需要“品尝”的料理。

店家把洋葱剃成刀片,腌制了好几个小时的干梅肉和大葱搅拌在一起,再轻轻盖上松鱼干,或者用火红的辣椒,长段切成细丝,保留下微小的颗粒,确保细面条能均匀地粘上辣椒面。

这些细微再细微的烹饪细节,在缓慢的咀嚼中被渡边重复想象,拉长成幻想的空间,难以名状的情愫从而有了柴米油盐的认同感。

相逢一尊酒,共结两乡愁,氤氲在香气中,食物承载了对某段故事的特殊记忆。

在任何人的回忆里,烟雾蒸腾的笑脸背后都是来不及追忆的幸福往事,在汤汁四溅的餐桌上聊的家常问候,远远胜过美味的分量。

如此普通、繁琐、平实的,先生描写 美食 ,陪伴了渡边、或陪伴了读者茫然空虚时的孤独旅程,那一份甘甜入喉,带到胃里,升腾起了独属于“村上春树”的温度。

遇见13岁的忧郁少女雪,男主角用精心烹饪的菜肴取代了雪的快餐依赖,同桌吃饭,凭着对食物的尊重,没有人会在饭碗前发火。

“吃什么冰淇淋,全麦面包烤牛肉三明治,外加一杯牛奶,牛肉柔软多汁,蔬菜新鲜,这才像话。”

认真对待食物,约等于认真对待生活。

将 美食 的味道与记忆串联,味觉的种子一旦种下便会生根发芽,“一起吃饭”就成了最普通也最温暖的共鸣。

忆起民国,慈溪的清炖鸭子游上了袁世凯的餐桌,苏轼“长江绕郭知鱼美,好竹连山觉笋香”从而有了对黄州的淳朴印象,汪曾祺的“咸鸭蛋”被收录进课文,成为我们课余津津乐道的谈资,

食生和气,食生山水,村上春树的 美食 中随处可见陌生人与酒桌的相遇,戾气在饭菜香中的化解,在每一个黄昏时分,傍晚的日本街头,居酒屋中热闹而又安宁地向彼此确证,没有人是一座孤岛。

想到乡村炊烟,常常会有这样的画面:案板前细细堆砌青白色的葱丝,渔火点燃了咸湿的海风,炉灶前笃笃的刀声下,恍然间觉得岁月悠长。

我们在先生的笔下,就是这样邂逅了日本,木屐踩踏在地板上,抬头是温润和善的笑意,清淡的茶汤渲染出安宁的氛围,也有歌舞四起,再热辣的舞姿也端得是优雅端庄,再美味的食物旁也不会放置太高浓度的烈酒

平和中见人情,没有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多得是温厚的包容。

故事最能唤起味蕾,宾客之间传递着糕饼,交换着人生。 美食 的意义并非混合食材、调香取料的简单步骤,而是再俗不过的烟火气,娓娓道来的点滴故事。

五反田大赞《舞!舞!舞!》中的主人公生活有滋有味:

裙带菜和虾用醋拌起凉菜,只有土豆和大蒜也可以做出腊肠般的美味,剩下的裙带菜和海菜一道,汇合便是一碗香气四溢的茶泡饭。

先生笔下的人物,擅长在冰箱里搜寻剩菜,就地取材地做出花样与色彩。如果家里有小菜,是绝对不会去吃快餐的,即便是虚构的小说,即便是无趣的人生,再艰难的人,也要吃饭啊。

先生在对 美食 的隐喻中悄然刻画了一个生动的世界,主角们穿梭在光怪陆离的人生经历之间,因为吃饭,陡然生出仪式感,这份行走于世的超脱碰撞上扎根于大地的食材,简单灵巧的烹饪手法,

于是主角们发掘出人生的别样趣味,在分享 美食 的过程中,逐渐确立出具体清晰的人物形象。

绿子在东京做起关西料理,用厚蛋烧和西京渍替代浓甜的大众口味,清新爽洁、明快潇洒,鲜活的绿意跃然纸上;

在《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中,主角招待图书馆女生时用芝麻拌扁豆、炸了沙丁鱼,配上软凉的豆腐,又搬出了自己的招牌清淡菜系。

文学中的食物传达出的,也许是深埋在读者心里的幼稚愿望,食物让故事真实,让 情感 增味,先生的书,永远如同海苔卷黄瓜——配料简单、质朴新鲜,满载着生命力的清香。

从 美食 里来读村上春树,我读懂了他孤独时的平和,掩盖在一方锅炉下的温柔,有滋有味、自由自在的人生态度,一如先生,潇洒起笔,干脆利落。

世界是一个巨大的厨房,在煎炸烹调中幻化出独特的五色五香,是先生对世界独特的爱的表达方式。

李贺在《将进酒》这样写道:“琉璃钟、琥珀浓,小槽滴酒珍珠红。烹龙炮凤玉脂泣,罗帏绣幕围香风。”

大写宴会之繁华,用 美食 隐喻了奢靡无趣的日常,罗帏绣幕围出的紫禁城——无法让人心生爱意。

我更爱先生、也更爱烟火人间,同样写烤肉火锅,在《挪威的森林》最后,咕嘟咕嘟地冒着热气,渡边和玲子同坐一旁,以吉他伴奏,为直子送别,便陡生凄凉哀婉,暖黄的灯光映射到木桌上,围起一小片异世界,两人笑了。

黝黑的炉子紧紧扼住木炭的咽喉,高温持续逼迫着五花肉,几经颤抖,溢出晶莹剔透的泪珠,滴落在木炭上,用筷子一夹,放进嘴里,大口咀嚼,像是要把所有悲伤一并吞咽。

先生写 美食 ,更像是在作画。跟随主人公颓废出场,又凝结成他酒杯上的水珠,木筷上的热油,时而冰凉时而滚烫,读者在普普通通的菜肴中找到了自己的角色,取材于平凡的书写,着笔于烹饪的微妙灵感,都温柔地凝聚了来自世界各自的共情。

从烹饪爱上文学,是先生温柔的劝慰,在国境以南、太阳以西,在口味清淡的西餐后有着心灵的悸动,感染上烟火温度的小说,划分了阳春白雪的界限,人人都可以在先生的书中找到未知的自己。

愿和你一起,共读村上春树。

文|灯灯不困

最近被一部韩剧中毒了,每天下班看看看终于刷完,现在心情还是很激动,趁着余热分享一下感受。

(一)最开始的时候德善是喜欢善宇的,那个懂事、乖巧、让人放心,永远被人夸的学生会长成善宇。就如我们的青春期,喜欢班里高高帅帅、学习好、长得好的男生一样,也是初恋,那时不懂喜欢,不懂爱情,只是简单的欣赏而已,但我们觉得那就是爱。

     在大家相约初雪的时候告白的时候,精心打扮的德善兴致勃勃、满心期待的看着善宇的时候,善宇却说是来找宝拉的。初恋就这样破灭了,其实只是一厢情愿而已,充其量也就是一场暗恋。我们的青春何不是这样?

(二)经历过对善宇情愫的乌龙,德善有两个变化:对待追求男生这件事变得谨慎;对于自己喝朋友们对于爱情的理解进入重塑期,想相信却不敢全信,半信半疑。

后来的德善喜欢正焕,但是因为之前善宇的事情,变得不坚定,怀疑,不自信,在她暗恋善宇的时候是大胆的,自信的。但是面对正焕,她开始胆怯,在没有弄清楚正焕的心意之前她不敢确定。于是她开始试探,问正焕要不要去参加联谊,邀请正焕一起去看演唱会,故意崴脚让正焕扶着,正焕生日精心挑选的粉色衬衣,她在看正焕的反应,等待自己想要的答案。可是她没有等到。于是她问娃娃鱼,为什么没有人喜欢自己?娃娃鱼说:“德善呐,你呢,别在乎谁喜欢你,而是你,你喜欢的人是谁。那么肯定地说喜欢什么番薯,难道没有你喜欢的类型吗。德善,不,秀妍呐,除了等待别人喜欢你,你大可以喜欢别人。”

之前的德善是在乎别人的眼光的,在乎的是谁会喜欢自己,从来她都是被动的,在等待喜欢的他喜欢自己。但从娃娃鱼的回答她明白了应该明白自己喜欢的什么类型,是谁。除了等待别人喜欢你,你大可以喜欢别人。

(三)所以后来她与阿泽的感情是水到渠成的,可以说刚刚好,什么都是恰到好处。因为阿泽给她的爱是细水长流的,无处不在的,最重要的是充满阳光的,很明朗,会明确的告诉小伙伴他把德善当作女人一样来喜欢。后来恋爱时阿泽回家在德善门口等德善,德善出来敞开大衣拥德善入怀的阿泽,很温暖。

德善是家中老二,上面有自带光环的首尔大学的姐姐宝拉,下面有小一岁的弟弟,千年老二的悲哀。她是开朗的,但是并不是说她心中不渴望被需要,被宠溺,被珍爱。但是她在阿泽面前感觉到了,这些阿泽都给她了。

关于爱情《正焕篇》

其实看第一集的时候我就看出来正焕是喜欢德善的,套路太像。每天只对德善毒蛇,嘲笑着。但是不是说嘛,男生喜欢你才会多关注你,关注你才会对你事事评头论足的呀。但是正焕对德善的爱是沉默的。

在德善问他韩服好看不的时候无限的嘲笑之后回家躲到窗帘背后偷看的正焕;

每天为了等德善出门在门口系了拆了十几遍鞋带,然后装作不经意间遇上;

一起赶公交时拜托司机等一会,等德善欲上车的时候对司机说可以了的正焕;

德善去读书室,晚上担心的坐立不安,时不时透过窗户看情况,在看见德善回来时关灯睡觉的正焕;

德善没回来下雨了,跑去给德善送雨伞默默递给德善然后飞奔回家,关上门开心的正焕;

叫德善不要去联谊的正焕;

初雪晚上躲到大门背后听见德善表白失败而窃喜的正焕;

正焕就是如此,默默的,总是装作不经意的对德善好,但是他自己明白,自己对德善有多么喜欢。看见餐桌上与爸爸玩闹的德善会忍不住偷笑,看见德善跳舞满脸知足的笑着。但是他又是那么的笨,笨拙的不那么会表达感情,总是在用最简单的言语甚至沉默面对爱情。

在十九集酒桌上对德善的表白我看哭了,好心疼正焕,是的,他表白了,但是只有德善和他表白,然而那时的德善心里已装满阿泽。不知以后的他会怎么样?也许很难再爱一个人…

阿泽是胡同的明星,是大忙人,在外边是高高在上的明星。但在胡同里,他是大家关爱备至的孩子,纯真,简单。他是生活中的白痴,不会煮拉面、夹不住土豆、打不开酸奶、掰不开筷子、路痴、不会调音量、不会停车。但是这又如何。他早已在围棋中看透人生的人情事故,知道何时该守该攻。其中有一集,大人们在一起吃饭,问阿泽爸爸,崔爸说,阿泽知道什么是喜欢,他喜欢一个人时就会经常麻烦她,拜托她做各种事。所以说阿泽是明白感情的,他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德善,而且在用点点滴滴表达他的喜欢。

初雪告白时,阿泽说:“德善啊,我们一起看**吧!”

每天早上坐在外边喝牛奶等待和去上学的德善说“早上好”的阿泽。

不管有谁在但是目光总是丝毫不掩饰对德善的喜欢的阿泽。

疲惫回家时一头倒在德善肩膀的阿泽。

下意识为德善用身体挡住排球的阿泽。

与德善玩低智商游戏的阿泽。

足球场公主抱德善飞奔的阿泽。

坦诚告诉小伙伴把德善当女人看,当女人一样喜欢的阿泽。

在知道德善被甩独自去演唱会,然后放弃即将开始的比赛而奔向德善的阿泽。

他点滴中维护着德善,守护天使游戏中忘记礼物第一时间跑去和德善道歉,当时的他在冬日里穿了一件半袖。

在演唱会面对德善百般解释时不辩解的阿泽。

在**院等德善好久而对德善说自己刚刚来的阿泽。

在给德善披上自己的外套说“不是因为你冷,是我热”的阿泽。

在绯闻爆出德善好言说服的时候,即使心里不愿意但是还是愿意听德善话的阿泽。

阿泽对待德善时的高情商简直是保护德善少女心最有效的一剂药。像春风那种,恰到好处不张扬却能让人心里感受到的暖意。

阿泽知道孰轻孰重,对于一个棋手来说比赛无疑是重要的,但是在面对德善时他会毫不犹豫的放弃比赛,放弃随之所得的巨大荣誉而去陪德善看演唱会。 他没有选择,没有衡量,因为在他心中德善是最重要的。我想这是让每个女人都感动的,我想在你心中排第一位。他的所有 举动都在向德善表示,你对我非常重要,重要到即使围棋是我的生命, 在需要选择的时刻,我不会放弃你不管或者让你有任何尴尬。

19集德善说“ 我不知道和你尴尬之后该怎么办”不想和你尴尬, 讨厌一次次希望成空,厌烦每次恋爱都是被被甩的那一个,可那些和你比起来都算什么呢,你对我笑我会想要抱住你,你笨拙着夹不好饭那我帮你,你天天头痛总失眠可我还是不希望你吃药觉得对身体不好,你吻我,哦天,小鹿乱撞,心跳加速,辗转无法成眠,那又怎样呢,明日我们相见还是要像往常一样道早安,不敢奢求,只不过因为你是我眼中星,手上花,心里的草,是我的良医也是欲罢不能的毒药,是我的宠物,也将我驯服。

那谁又能轻易否定德善对阿泽的一往情深,最最孤独不过天才,最最难测不过人心,她成德善懂崔泽的小心思,小撒娇,状似满脸嫌弃却毫不犹豫着绽放着母欲,所以也最最亲密不过是他们这样的爱人。

看第一集的时候我是不喜欢宝拉的,自私自大,不懂得迁就弟弟妹妹,因为德善穿了她的牛仔衣就搞得全家不安宁。胡同里的小伙伴都害怕她,可是呢?善宇不会害怕,而且喜欢宝拉。真是不理解。其实这也就是韩剧的魅力,越往下走越有看点,好多都是伏笔。

善宇是单亲家庭,是胡同里的妈朋儿,什么事都会和妈妈讲,一点也不想让妈妈费心,什么事只要自己能承担了都会自己扛。但是他对宝拉不会,有什么想法会与宝拉讲,可以说对与他来说宝拉是依赖,给他以一个支柱。特别是对与阿泽爸爸再婚的事来说,宝拉给了她无限的开解。

但是后来宝拉在面对准备司法考试的时候放弃了善宇,那时,宝拉心里的第一位是自己,不是善宇,不是爱情。所以善宇很伤心,善宇说以后不要再让我看见你,于是宝拉住进了考试院。后来他们很少相遇,直到六年后善宇替同学相亲遇见宝拉,宝拉说出真心话。

善宇:姐姐,你真厉害。再怎么也是,你怎么能跟我同校、同系甚至是同期出来联谊啊。你对我已经都懒得费心了吗?

宝拉: 我赌上百分之一的希望盼着你会出来, 但是说外号是垃圾,所以想,百分之一的希望飞走了。但是我又想了想,希望百分之一的可能性在别处,被你听到,因为是同一个学校同一个系,又是同期,被你听到吧。被你听到,真的只是百分之一的概率,但如果你还喜欢我,我们能不能重新开始呢,抱着这么期待出来了。善宇啊,可能听起来像是在胡说八道,我很想你。

在我看来,宝拉是勇敢的,她抱着百分之一的希望,但是却实现了,然后说我想你。善宇说考虑考虑,其实只不过再争取主动权,他不想再像六年前一样面对宝拉提出的分手不知所措,所以他说以后我希望你心里的第一位是我。

后来2015年时宝拉在德善家善宇不断打电话的样子很可爱,宝拉还是那样暴躁,可是两人却很相爱,无比的甜蜜。

后来有一段回忆善宇爸葬礼上的情景,善宇在隐忍着不要哭出来,然后宝拉看见握着他的手抱住了他,说哭出来吧。我想就是那是善宇爱上了宝拉。

一直以为正峰哥是木纳的,但是后来看他与曼玉的爱情,觉得正峰是个付出型男友,更是个暖男。

与曼玉**般的邂逅,之后约会的小坎坷,但是正峰是最勇敢的,他毫不保留的爱着曼玉。见面时的相拥,毫不做作的kiss,约会前的精心打扮,在曼玉家门前依依不舍的离开,听说一千只纸鹤可以实现愿望熬夜叠纸鹤,在曼玉病房前等一天也没有送出信的样子,送给曼玉无能钥匙卡的浪漫,再见曼玉时的激动与期待,给曼玉连写十几封情书收到曼玉“忘了我”的回信时的落寞……正峰是浪漫的,对爱情是执着的,所以最后获得了幸福。

而他的爱也给力曼玉勇气,大胆介绍爸爸,和当时正峰对曼玉爸爸的赞扬,有点夸张但是很真诚。同时曼玉也给了他鼓励,鼓励他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爱是相互的,我爱你,你爱我,你接受我,我接受你,我们才可以彼此依靠。

没有一个决定是突然的,也没有一个犹豫是无来由的。在爱情里其实最后赢走的都是真心,每一步都很重要,愿你被真心相待。

第一篇 颂秋

秋的脚步和春一样,也是无声无息的,她悄然来到我们身边,没有给你任何的暗示。

一个人漫步在校园的过道上,一阵凉风拂过,夹杂着花草的味道,是甜的,哦,不,是香的。偶然抬起头,发现树上的叶子黄了,水杉随着风儿在舞蹈。

半空中的飞叶很美,让人有无限的遐想。诗人为它陶醉,我亦为它所倾倒。我不是诗人,没有诗人的词赋。我也不是作家,没有作家的言语。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当风儿把树叶卷落地上时,不免产生一种悲哀感。漫天飞舞的树叶总有落地的一刻,那一刻,便是它们生命的尽头,再也无人问津。也许,只有环卫工人,把它们扫成一团,带它们去向另一个世界。也许,它们将永远深埋在土里,化为灰烬。

我就和这落了地的树叶一样平凡,毫不起眼。

夜晚,一个人躺在楼顶上,看满天的星星。它们,也是那么平凡。一闪一闪的,虽平凡,但它们总有自己的光芒。虽微小,但总有属于自己的财富吧。我爱这星空,那么干净,那么纯洁,就和我们的心灵一样。

时间一分一秒地飞奔,秋的气息浓了。

雨,噼哩啪啦地下着,早晨躲在被窝里,温暖,舒适,柔软的大床给了我心灵上的安慰。因为睡觉是人生一大乐事。无奈,在闹钟响过三下之后,我习惯性地把它关了,再起床,去上课。

打着伞,在雨中匆匆而过。微微细雨的时候,我没有打伞的习惯。雨中漫步很浪漫,也是一种享受。

天放晴了,再上楼顶看星空,却发现那夜空没有以前明亮了,带着一丝伤感。

秋,也许“霜叶红于二月花”是对她最美的赞颂。

秋风·秋雨·秋叶

童年时的我,对四季的概念比较模糊。只知道春天是暖和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的,冬天是寒冷的。随着岁月的流淌,人渐渐地长大,慢慢地我爱上了春天的鸟语花香;爱上了夏天在水池里的嬉欢,冰淇淋的刺激;爱上了冬天堆雪人、打雪仗、看雪景……唯独秋天,让我觉得枯燥无味。尤其是家乡的秋天,整天只看到叶子发枯发黄并一片片地凋落。无聊之余,最多也不过是几丝忧愁。

自从学习了英语,我便给一年中的四季起了名。春天叫“warm”,夏天叫“hot”,秋天叫“cool”,冬天叫“cold”。也许是秋天的名比较酷吧,我对它有了少许好感。

上了高中,语文老师说,家乡的秋天是一年中最美丽的季节。当时我并不完全相信,总有些怀疑。但从那时起,我便开始观察秋天,感受秋天。

秋雨往往是飘落着的,细细的,密密的。风夹杂着雨,雨跟随着风,飘零着。雨轻轻地洗刷着大地上的一切,地面被洗得油亮,树叶上不断地渗出颗粒饱满的雨滴。到了黄昏时,风和雨都放慢了节奏。太阳又从云层里爬出来,将她的余辉送给大地。黄叶在柔和的阳光的映射下,透露出淡淡的微红,就像害羞的少女那美丽的脸颊。

秋风飘过的地方,树叶会发出“沙沙"的响声,很好听,风大时,黄叶就会挣脱树的束缚,随着风一起翩翩起舞,好像一只只美丽的黄蝴蝶,在风的伴奏下,载歌载舞。此时,恰好有三两个人从飘落着的黄叶中走过,这不是绝美的画面吗?可又是那样的转瞬即逝,尤如昙花一现。让我还没来得及仔细欣赏,便消失了。

我惋惜这短暂的美,更惋惜秋叶的刚烈。它如此奋力地挣扎,是为了摆脱大树的约束,但是,难道它不知道叶落终要归根吗?为了如此短暂的自由却将自己永远地埋在深深的树根下,值得吗?可我又想,这也许正是秋叶的精神吧。它们挣脱大树束缚的真正目的,也许并不在那刹那间的自由,它们是为了将自己最后的注入树根,好让大树在寒冷的冬天能有充足的养分。在来年的春天,树枝上又会长出新的、更茁壮的新叶,那些新叶子不正是它们当年的身影吗?想到这里,我又为秋叶感到骄傲,没想到它们竟会有"可持续发展"的思想,太不可思议了。或许是神秘的大自然赐予的吧。

春天的风让人昏昏欲睡;夏天的风让人感到闷热难受;冬天的风让人感到寒冷刺骨。唯有秋天的风让人感到神清气爽,既不闷热,又不寒冷,还能让人清醒不少。我简直怀疑秋风具有提神醒脑的功效,再加上凉丝丝的秋雨,这再好不过的药引子,一副名贵"天然药草"恐怕就形成了吧。

秋风与秋雨可能是这世上最完美的一对搭档。秋风吹着秋雨,秋雨伴着秋风。它们能让世上的一切反射出晶莹的光泽,反射出秋的高雅。也许它们能修剪出一幅美丽的秋的图画,看着它们的身影,我忍不住感慨到:秋风吹吹,秋雨飞飞;秋风爽爽,秋雨凉凉。

秋天的风,秋天的雨,秋天的叶。它们任何一着都不能独自显示出美丽。它们表达出的,是一种整体的美,一种和谐的美。没有风,雨不会飞,叶不会舞;没有雨,风不会湿润,叶不会害羞;没有叶,风显得单调,雨显得乏味。只有它们巧妙地结合起来,才会构成一幅美丽的画,一首精美的诗--秋。

大自然赐予了春天鸟语花香,赐予了夏天欣欣向荣,赐予了冬天美丽雪景,当然不会忘记赐予秋天。于是,她赐予了秋天神秘和美丽。看来,大自然是不会偏爱谁的。

我也从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人的天分是差不多的,要想超越别人,取得非凡的成就,恐怕非得吃得非凡的苦不可。

秋,让我领略到了它的美丽,又让我领悟了一些道理。

秋,果真是硕果累累。

秋天

秋天来了,天高云淡,蔚蓝的天空中,大雁成群结队地飞往南方,它们有时排着“一”字形,有时排着“人”字形。

秋天,大部分树叶都渐渐地变黄了,有的已经枯落下来了,唯有枫叶红了起来,火红火红的,为秋天增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真是“霜叶红于二月花”啊!

在秋天里,大部分花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花瓣已经落下,而各种各样的菊花却在争奇斗艳,装点了城市,美化了环境。

秋天是庄稼成熟的季节,也是农民伯伯最喜爱的季节。高粱涨红了脸,苞米咧开了嘴,黄澄澄的玉米粒,象一颗颗金豆子,谷子笑弯了腰,正向我们鞠躬,大豆被风吹得乐出了声……

秋天真好,我喜爱秋天。

秋天

不知不觉,秋天到了。许多候鸟成群结队地向南方缓缓飞去,其中大雁,有时排成“一”字形飞,有时排成“人”字形飞,秋天的天空真是太美了。

秋天,大部分树叶已经变黄了,而枫叶却变得火红火红的,秋风吹过,一些枫叶象美丽的蝴蝶,在空中翩翩起舞,这样,就把春天打扮得更加美丽了。

秋天,大部分花的颜色已变浅了,花瓣已经枯萎了,失去了往日的光彩。而菊花却在争奇斗艳,在秋风中,散发着花香。

在田野里,玉米已经成熟了,有的玉米已经被收割了,还有的玉米挺立在寒风中,盼望着早日被农民伯伯收割去;高粱此时也涨红了脸,谷子也笑弯了腰……它们好象是在向农民伯伯道谢。

秋天是一个美丽的季节,我喜欢秋天。

秋 韵

阵阵清风徐徐而来,片片落叶轻舞飞扬。吹走夏的炎热,舞来秋的凉爽,秋姑娘披着金黄的轻纱翩翩起舞,舞动出怡人的秋韵。

转眼间,翠绿变金黄,一切都在悄然改变。满院的翠绿霎娜间溢满耀眼的金黄,在阳光的照耀下,在秋风的吹抚下,自由起舞,自由摇曳,闪现出秋的光华,摇来了秋的硕果;门外的杨柳像是位流浪者经历了风吹雨打后显得格外疲惫,开始慢慢沉睡,片片绿叶在飘落,落在水里,落在地上,发出各种奇异的响声,像是在为自己的凋零而哭泣,又好似为来年的青绿而欢喜,只有充分休憩,方能来年再绿;随手拣一块石子用力投入水中,河水也仿佛像调皮的孩子收敛了许多,不再激起浪花朵朵,增添几份成熟沉着,依旧沿着自己的轨迹,月夜不停地流向远方,途中迂回曲折,偶尔也会逗留,像是留恋夏的喧闹,又像是应和春的活力,又好似装点秋的韵美,它载着人们的希望满怀自己的追求,执著不息。

变了,秋景显得格外高洁,格外爽朗。

身未动必先移,伴随着秋的脚步,街上的行人也改装换颜,脱去夏的轻快,换上秋的厚暖,任凭秋风恣意凌乱头发,任凭秋风吹动落叶沙沙作响,而人们心旷神怡的容颜却无法吹走,秋景中,人暖心暖。

秋风吹走了夏的那份懒躁,只来了秋的凉爽;吹走了夏季火热的太阳,让秋的阳光普照生灵。秋景中的人也格外轻盈,更加高洁。

漫山遍野的绿山也弹指间金黄簇簇,从山脚到山顶,金黄把山来镶嵌,仍有点点绿色在为秋景增光放彩,原来,残绿也依旧酝酿着夏的激情,夏的灵魂留连不舍。

路依旧,脚步依旧,人们心情随季节而变化,惟一不变的是永恒的信念,途中缺少了浓妆艳抹的夏,却弥漫着:“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爽朗气息。

脚踏四季,走过金秋,不悔前进!

秋天,与阳光亲近

黎明还正酣,深山里那农村的空气很清冽。露水正浓,微微伸伸沉重心里朦胧的阴影,从重重深夜中走出。辗转已在天边的一线惺忪。

呛人的烤烟味从黝黑的木楼——爷爷的房里,隐约犹豫着什么缕缕抽出……

秋天的阳光还遗落在我的呓语里,风儿就已经梳理梯田里沉甸甸的脚步。现在,露水是阳光的第一见证人,只是无语地折射。趁着阳光的温度还保留在爷爷的被褥里。踉跄的脚步急缓有节奏的敲在石板路上,咿呀的竹扁担沉重呻吟的款款而来。

“为了看看阳光,我来到世上”。

秋天的阳光下才想留下余温,自己身上却披着棉衣。找个最热的经纬度坐坐,看看阳光能坚持多久。望着打赤膊挑着谷子的男人。身上还感到不够暖和。可心里却不服现在年轻人的虚弱。回忆,这时使人浑身躁热。恍惚空隙中,眼前晒的稻谷也正蒸发着过去的艰辛与欢乐以及未来的命运。突然,爷爷被几只老母鸡啄去了记忆。手拿竹枝扫帚在半空中划了个弧,但不成一个圆满的句号。挂着牛角囊囊吊的长竿烟管,火,早已经熄灭。挑挑烟管头,猛吮几口,而后嘘一口长长岁月的辛酸——那是腌久了的酸鱼酸肉吧。磕磕布鞋底边,一切都过去了?!

眼前,几度沧桑又重修几番的风雨桥,依在;排排崭新上漆,鳞次栉比,错落有致的吊脚楼,和谐;那从未见过的水泥公路伸向曾经走过的远方……只有阳光依旧和煦,属于自己。曾几何时自己的故事该由别人来诉说?归宿?九十岁还不疲倦么?记忆慢慢封尘,留给子孙月夜下纳凉时的回忆。

看看天上那块青石板,掐指算算——遇上一个秋高气爽。

于是塑成一尊雕像,每天的阳光总晒成一片舒坦,迷茫……

一顿一碗红薯酒也算能御寒,舒活舒活筋骨。而后逍遥竹椅,才是你一天的归宿。阳光下的迷离数数长长的白胡须;攥攥摩成古铜色的旱烟管;捧捧《三国》《水浒》,让阳光把小说的情节晒白了,晒干了。

你总想把心事抖出,便像阳光似的固执唠叨不休,或重复或单调或直白。但我是阳光的仆人,忠实于你,阳光总温煦沐浴着你。每每陪陪你走进斜阳,撷取那份遗失的凄清。飘落的树叶跳着祭舞唱着挽歌从我们脚下轻轻滑落……

这路,我陪着你,却不遥远!

听说秋天来过

午后的阳光不再炙烈,我走在幽静的路上,两旁高大的法桐无声无息,只是,偶然,一片树叶落在我的脚前,以未尽枯黄的面容,匍匐的姿势,悲哀地完成了流浪的旅途。我伫足而立,内心并不凄然,接受过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自然能遥望这轮回里的安然。

但是,有时候,记忆就像扯起帆的船,一个顺流,便直下千里。

我握着手机,片刻,终又放下。

摇曳的群摆寂寂地飘过,高跟鞋敲打出细细的声响,空灵,清淡,也许,谈一场与大地的恋爱更为亲切,在任何一个瞬间,它都在倾听你心里的答案。

只需要一个转弯,是城市的车水马龙,步履匆匆,看不到季节的变迁。

又有谁真的注意这些呢?真正的秋天在心里,可变,可不变。

郊区的秋天会更加缠绵。我心想着,如是对你说。

或许入眼是满目萧条,但我还是选择了缠绵这个词,用平和的心态去看,遍地苍痍也同样具有生命力,何况,我会看到枯萎的美,我能听见叶柄离开枝干的声音,轰然,且惨烈。

别说我是个太冷静的人,面对自然我毫无防备,通常会丢失了自己,遗落了情感。

所以,我选择这里的灯红酒绿,和你对面而坐,手持咖啡,笑得妩媚,再迷眩的灯光也是虚幻,而我的思路却越来越清晰,请原谅我早已过了给自己编织五彩童话的年纪。

你说这里的咖啡上可以有醉人的图案,我摇头,还是曼特宁,一如既往,没有什么可以让我改变的动力,似我认识你,从开始,到现在,至永远。

如秋天,一点一点衰败,一点一点瑟缩,却刻骨铭心。

你还是那么地喜欢秋天,还是那么地遗世独立。

我看着手中的短信,嘴角扬了扬,好严重的四个字,与我无关。

此刻,我在一干枯的河床前站立,面前有连片如海般轻摆的芦苇,有时候,不知道心会把自己流放到哪里,我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寻找熟悉的足迹。

很多时候,我喜欢陌生,不管以怎样的心情闯入,都有初始的新奇。

我可以不动声色地面对你,我可以直言不讳,但是,没有人能够阻止我心里的触摸,穿过你的凝望,我的身影在无边无际。

我无法和你有交集,只能是这样的若即若离,就像我们不能把秋天穿越,秋天也不能把岁月代替。

或者,我们根本不在同一个载体,就像飞鸟和鱼,得一瞬之恋,却留万古伤悲。

我不要伤悲,我要我的优雅、美丽和高贵。

我躲闪着一种风情,最后躲闪成你心里的一抹风景。

是这些洁白的芦花刺痛了我的眼睛,模糊了我的视线,我的心,很远很远。

没有忘记我们在秋天爬过一座山。

有浓密的树木,婉转的鸟鸣,和破败的寺院。

我头上戴着鲜花编成的花环,叫不上名字,或者根本就没有名字,长发直泻,喜欢浅笑,在那个空旷的山上,仿若精灵。

彼此,我不知尘世深浅。

此时,我更欣赏那些狐仙,有烟火味道,且勇敢。

我弯弯曲曲地跟在你身后,牢牢抓着那只温暖的手,好象也没什么语言,我们都被秋水山色掩埋了吧,可惜,在未成化石之前,不能拥有同一个茧。

我安静地坐在山顶,我淡淡地告别,那一次,满山芳庾,我什么都没有带走,那一次,除了你眼中减行减远的倒影,我什么也没有留下。

那一次之后,我的笑容,如被狂风笼罩的山一般,消瘦。

清冷的雨,下了三天又三夜,不知道天和地,谁对谁有了哀怨,我找出粉色的毛衫,来装点自己苍白的容颜。

至此,手中的笔有些微微轻颤。

我更愿意想象,这秋水茫茫,是细碎的思量。

我撑着伞,穿过高高低低的楼房去小区门口买批萨,橱窗上大大的玻璃在流泪,略有弯曲的轨迹,里面的人若有所思,暂时停下来是为了捕捉点什么,忘记和带走一样需要勇气,而外面的人却在寻寻觅觅,不是找一个出口或者入口那么简单。

就这样吧,有时徒手抓一把空气,照样可以演绎风花雪月,似水流年。

抵挡一下,心里漫过的大片忧伤。

从秋天到秋天

桂花的香气,弥漫在古老的瑶寨,浑圆的月柿,成熟于山岭间。

你在一片青瓦之中,收获金色的秋天。黑色粗布的衫,五色丝线勾绣的图案。不知,你的胸前是否挂有,一枚丝络点缀的银牌?但我知道,你的腕间,一定有一只淡绿色的镯子。

哒哒的马蹄声,轻轻磕碰着石板路,天涯的浪子,浮萍般的飘荡。

虚掩的柴门,秋阳中劳作的你的背影。来自异乡的我,不小心地,融入了你的画卷。

你的柔情触动我的心弦,你的纯真叫我爱怜。好似久违的故乡,有我梦中的姑娘,我甘愿把自己的一辈子,流放这,山岭间。

我要伴着你,一刻不离开。生活,不要轰轰烈烈,一杯白开水最好,以后可以按需,添加佐料。

在临水的山岭下,建起我们小小的蜗居。竹篱笆的院墙上,开满五颜六色的花儿。院里,有棵叶茂枝繁的桂树。白天,你在树下做女红,我在树下酿米酒。晚上,我们依偎在那里数星星,看月亮。

哦,秋风、月光、花香,还有桂树下的私语声。

在院外,有一林郁郁葱葱的柿树,柿子成熟的时候,我们亲手采摘下来,划着竹排,选一个细雨斜飞、白雾弥漫的天,去城里换米换盐。斗笠压得低低的,蓑衣披得严严的。不为别的,最爱这如诗似幻的茶江河。“嗨哝,嗨哝,嗨咿呀啰,”你把山歌唱,我吹木叶和。

只要有你,粗茶淡饭也香甜。我们一起磨米粉,我们一起打油茶。卤水、排散、芋头,还有你爱吃的艾叶粑。“嗨哝,嗨哝,嗨咿呀啰,”磨盘缓缓转,木锤用力打……

秋天,是梦的季节,梦醒如朝露。秋天,是初见的日子,一场无果的邂逅。

桂花飘香,月柿又红。两年,从秋天到秋天,你穿着嫁衣远去的背影,消失在青瓦之间。我失去了,有你的画卷。你失去了,那枚丝络点缀的银牌。依稀记得,你的腕间,一只淡绿色的镯子。依稀听见,哒哒的马蹄声,渐行渐远。

哦,米粉、月柿、油茶,还有无尽的乡愁

秋 韵

阵阵清风徐徐而来,片片落叶轻舞飞扬。吹走夏的炎热,舞来秋的凉爽,秋姑娘披着金黄的轻纱翩翩起舞,舞动出怡人的秋韵。

转眼间,翠绿变金黄,一切都在悄然改变。满院的翠绿霎娜间溢满耀眼的金黄,在阳光的照耀下,在秋风的吹抚下,自由起舞,自由摇曳,闪现出秋的光华,摇来了秋的硕果;门外的杨柳像是位流浪者经历了风吹雨打后显得格外疲惫,开始慢慢沉睡,片片绿叶在飘落,落在水里,落在地上,发出各种奇异的响声,像是在为自己的凋零而哭泣,又好似为来年的青绿而欢喜,变的是永恒的信念,途中缺少了浓妆艳抹的夏,却弥漫着:“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爽朗气息。

脚踏四季,走过金秋,不悔前进!

只有充分休憩,方能来年再绿;随手拣一块石子用力投入水中,河水也仿佛像调皮的孩子收敛了许多,不再激起浪花朵朵,增添几份成熟沉着,依旧沿着自己的轨迹,月夜不停地流向远方,途中迂回曲折,偶尔也会逗留,像是留恋夏的喧闹,又像是应和春的活力,又好似装点秋的韵美,它载着人们的希望满怀自己的追求,执著不息。

变了,秋景显得格外高洁,格外爽朗。

身未动必先移,伴随着秋的脚步,街上的行人也改装换颜,脱去夏的轻快,换上秋的厚暖,任凭秋风恣意凌乱头发,任凭秋风吹动落叶沙沙作响,而人们心旷神怡的容颜却无法吹走,秋景中,人暖心暖。

秋风吹走了夏的那份懒躁,只来了秋的凉爽;吹走了夏季火热的太阳,让秋的阳光普照生灵。秋景中的人也格外轻盈,更加高洁。

漫山遍野的绿山也弹指间金黄簇簇,从山脚到山顶,金黄把山来镶嵌,仍有点点绿色在为秋景增光放彩,原来,残绿也依旧酝酿着夏的激情,夏的灵魂留连不舍。

路依旧,脚步依旧,人们心情随季节而变化,惟一不变的是永恒的信念,途中缺少了浓妆艳抹的夏,却弥漫着:“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的爽朗气息。

脚踏四季,走过金秋,不悔前进! 秋晨

秋高气爽的早晨,蓝天碧绿,太阳喜洋洋的从东方升起,在阳光懂得照耀下,金灿灿的菊花正向我招手,还有的向我点头示意。花园里的美人蕉也像公主一样,飘着她那轻盈的舞姿。

我起床后,向后窗望去,树上全挂满了红灯笼。哦!原来柿子熟了。我迫不及待地采了一个,尝上一口,太甜了,简直比蜜还甜。我走在道上,一股股诱人的桂花香扑鼻而来。瞧,田野里,一大片一大片满是金**的水稻,黄澄澄的玉米,真另人羡慕。向上看,鸟儿们唧唧喳喳地叫着,像在唱金秋诗歌。树叶也枯黄了,一阵秋风吹过,树叶像偏偏起舞的蝴蝶,纷纷落在地上。拿起一片,摸了一下,便想起“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诗句,它虽然已经死去,但它孕育了新的生命,为来年新生的小草莫定了良好的肥沃土壤。

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不由地想起,还要去上学。便急急忙忙地背起书包,向学校奔去。时间还早,就让我先欣赏一下美丽的校园吧!看,小草虽然已没有以前那样绿,但**的枯草和绿色的小草和在一起,却像一条鲜艳的地毯,同学们还在上面追逐嘻戏呢!

花园里的喷泉,也不时地喷出瀑布,水柱,水花溅起等奇形怪状的样子,好玩极了!这时的树,枯干巴巴的。手摸上去,粗糙的,还不时地分裂成好几份。只听见人们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我看是“一之计在于秋。”因为秋天是成熟的季节,是丰收的,是人们享受一切果实的好季节。

秋天有千姿百态,惹人喜爱的秋叶,也有美满的果实,我爱它们。但我更爱这充实美丽的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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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的侵略者发动几场侵略战争后,咚咚的王朝车马喧即刻尾随而来,仪仗队全是绿的家族,不论浅绿的新叶,尽管浓绿的绿中代表,骄阳下的绿叶。春的足迹倒是很醒目,看枝头繁叶间隐密的残花的尸骸便可清然的明了,春花是枯尽了,尽了韶美的美貌后便寂然散场了,只那枝头的绿叶家族笑得最体心,一种后来居上的无言的补偿性的笑意盈盈。

 被人们钟爱的校园一角更是鲜明的举旗迎合时间的替换。早开的花束固然是一方显眼的镜头焦点,许多人为她们倾倒,很夸张的拜倒在她们外表迷醉的长裙底下。被众人追捧的明星诚然是心喜外露的,风过处便就喷出花香,扩大美的传播范围,以便让再多的人儿迷上她们、追捧她们,那些暧昧的意愿也就隐隐飘出迷人的圆大的黑眼珠了。

 花开得太早,开得太娇艳,也就会莫名的提心吊胆起来。若是春归过早,这花的美便不可长留枝头。十万大军的雨国登陆了,曾经红极一时的花朵们便宿命般的以身殉国了,遍地的花尸们,苟延残喘,她们很是期望能多留世间一刻。一夜之后,终是无情的被送往垃圾收购场,权充了垃圾王国的的新一员,在无尽回忆中冷冷的作投胎的赶赴,一希冀明朝的旭日是光明的。

 雨是多情的流着,一直流泻到夏天的窝居,唤醒了欲欲而苏的夏天君主,这才带领全国上下的民臣及亲眷自冷冷青青的田野乡间进军至繁华的都市,满路旁驻扎而居,统领了寂寞加点变味的偌大城市王朝。

 日子是过了许久,这座陌生而熟悉的城市该是可以为它传说传说了。吴世美同学恰巧也来到了此城念大学,我和她得相识应该是属于阴差阳错的范畴的。我起初来到这里时并不知晓她也被此大学录取了,在第一学期的尾声阶段,我的另一位高中同学向我提及了她,这才得知她的****。当时出于少年血气的方刚冲劲便突然给她打了电话,不用太多的想象力都可猜出当时说话氛围的尴尬表情,我素来非常直接,向来快人快语,开口便问她是不是吴世美,她好像“啊”了一声才继说她便是。

 此种认识方式带有很大的朦胧性,便也无端的留下了多重想象空间,无意埋伏了几多悬念,就好似**里的场景设置,只是现实中的悬念不及**故事里的完美无隙,在人世的漫长行程中有无举胜数的不速之事,我们往往难以预言,只能凭主观的臆想一步步独自迈出去,明天总是不确实的变数,只有亲身经历了方能体味,但也有特殊的点,好似肉眼所见并不全都是真实的故事,因而我们学会了顺其自然,学会了呆子般的邂逅。

 青春的年轮里,一周的时光总是短瞬而逝的,就是在周末的闲暇时间里,我们相见于喧哗的大街上,并不是我认出了她,而是我身边的另一同学,真实的说我在高中见过她也认识她只是不知道其芳名罢了,她却知道我的无足小名却不认识我的真身。彼此寒暄了一番,便也就当作了认识的朋友,如果可以说得亲密一点的话,也算是亲爱的同辈乡侪了。都是花一般的年纪,且是青春的宠儿,满脸的微笑都是我们所共同拥有的青春气息,若是非要区别一番的话,也只是她笑得甜蜜而我笑得有些苦味而已,本质也就有了天壤之别了。

 青春最美的气息便是活力与梦想或是渴望的结合体,第一次的见面的时深刻,冥冥之中也就决定了很多东西,或好或丑,或真或假,尤其是她的口齿极其伶俐,喷射而出的大部分都是青春的活力的真实写照。至于梦想或是渴望,我不敢乱作猜揣,只好将它们暂且搁置,相信总有一天会揭开心瓦的,也许只是一小片心瓦,也许只能看见极小部分的心里之物,但又有何妨呢?

 “今天阳光很美,温度适宜,若是你们有空的话,要不咱们去玩玩?”她一温和渴求的口气询问了我们的意见。当然,作为一个男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某一个女生的外在而拒绝她的美丽期望,但也有很多例外,幸运的是我不是那种计较之人,我的那男同学也不是,虽然我在学校不是很受欢迎。

 吴世美并非高挑靓丽的绝色美女,甚至她和“美女”之恭维今生怕是无缘了,甚至这个词在她会变成一枝毒箭深深的刺倒她。她真的是典型的小女人的代表,身高低低的,是常见女生的海拔,并不是很显眼的高长;体重对她而言该是惊悚的,对世人而言该是恐惧的;那腰肢自然不用过多委婉的称赞,说白了就是醒目的水桶腰啦。也许她自卑的并不是上述那一大堆现实存在,却是她脸上的些许痘痘,在我的记忆中,她高中时就那样了,也许是幼时不注意饮食而导致了今天的害人痘,或许是天生的罪孽。如今,在她这些都不重要了,她本就自认为是平凡的人,命里只能做做陪衬的绿叶角色。绿叶固然相貌平平,只是似秋叶之静美是值得可歌可泣的,何况在人的暮年之秋?

 许是好久没和女生斗嘴的缘故,我蓦然之间看似做作的害羞起来,便也就做了三缄其口的主人,学着沉默起来,我敢说那伪态简直可以迷惑众生,我就是这般自恋的陪衬在她们的谈话行列中。

 阳光下的车水马龙,再多的该是红男绿女们的开怀大笑,隐约的柔情似水暴露于青天之下,霎时变幻成了恋人眼中的樱桃小嘴,猩红的双唇是最具杀伤力的,但也要生长在鲜美的桃源地质上才能逗引青春冲动的少年男儿。大抵恋人都喜爱对方的嘴吧,不是专为接吻而设,说一些大量的花言蜜语应该是最主要的功能,不可否认,我们都喜欢听美语丽言,在这方面,恋爱中得女人变现得尤为突出,我是自行惭秽了。

 吴世美和那同学没有闲暇顾及我的走马观花,或许是我的演技太高超了一点,迷乱了六只眼睛?还是她们本就明白男生都有好色的一面,对于我的欲眼望穿早已数见不鲜,所以就没有打扰我的雅兴,给我些许机会让我大显本性?越想越离题了,下意识的偷看了她们的眼,看看那里面有没有我丢丑的线索存在。

 这样的略带孤独的极力强忍的善良的眼中怎会有我那肮脏下流的作案证据呢?若是有也不可能是我的,许是多年前就留下的伤痕也未可知,至今还没有完全消退才符合想象的推理逻辑啊。我的思维在喃喃自语以安慰我现实的本性。

 树荫下的光斑投射在吴世美的周身,一处暗一处亮眼的,好似舞台上得灯光在她的身上一下子活了起来,随着她的步法蹦跳,醉人心房,岂不是美的所在?

 漫长得步游,转眼就到了街道的十字路口,我们在此处的公车站牌旁兀立着并伸长了脖子翘首以待拥挤的公交车,将一颗心全部系在公交车的屁股上,难免觉得时间放缓了脚步,怜悯的陪同我们等待那渴望的不知哪路的何时到的公车。

 站牌边人满为患,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都欢聚一堂,抱着孩子的**也温柔贤静的立身着,那美女不耐烦的踮起了高高的鞋跟,我无法推知她所去之处是哪里?途中是否有转道?这些都是未知数。吴世美悠闲的站在我的左边,好像并不心慌似的。一个中年男子径自走到他的面前二步之遥,突然杀我个措手不及,还用方言问我某个地方怎么去,坐几路公车?他看似是个乡下人,不知为何事来城里,穿着老土也并不十分干净,手里还提着一破塑料袋。他本初在站在那美女身旁的,她见他走开了方把脚放了下来,我在心里复述:原来如此……

 我并不太懂这地方的方言,以致我哑口无言。幸亏吴世美一下子把生意揽到了她的地盘上,我才得以解脱苦海。她一句一句的慢慢的以本地方言和他说了起来,说了很长时间都是他说不清那地名,吴世美最后也没法可施了,便建议他上车后再问一下司机以便更清楚地知道该乘哪一路公车,减少不要的精力浪费。

 那公车真的来得太迟了,我们等得花都落了,鸟也回家睡觉了。远远放眼过去也并不是非常拥挤,只是突然间感觉有很多沧桑充溢其间,心很疲倦的样子。涌上公车后便一直到了目的地。途中可是害苦了吴世美同学,途中偏偏只上来了一位苍发老人,她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让座给老人,老人的老眼好像斜视了我一瞥,我便发疯的站起让座给吴世美,她却拒绝了,我只好又坐下。这善良的人注定是幸福加苦厄共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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