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神学与科学的关系及历史?

基督教神学与科学的关系及历史?,第1张

在科学与宗教关系领域中,《基督教世界科学与神学论战史》是一本产生了广泛影响的经典著作。作者安德鲁·迪克森·怀特(1832-1918)是美国著名的教育家、学者、外交家,康乃尔大学的创始人和第一任校长。他才华出众,博学多识,荣获了不同国家多种学科的博士学位。在很大程度上,本书的写作,是在当时教会思想垄断的局面下,怀特为康奈尔大学以及整个人文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争取思想自由的可贵努力。所以,他的着眼点始终落在科学如何不断冲破神学教条的束缚而发展方面。本书的写作历时20多年,征引了多种学科的丰富资料,研究了大量的史实,论述翔实。因此,虽然出版多年,迄今为止仍然是一本重要的参考书。

在我们对宗教文化相对隔膜的人看来,这样一本坚持科学,反对神学教条主义的书,一定是位无神论者反对宗教的著作。然而事实恰恰相反,怀特本身是一位虔诚的基督徒,他只是反对神学教条对科学发展的阻碍作用。他认为这种神学教条违背了基督教的实质精神,实际上是对基督教起到了破坏作用。

有必要说明的是,宗教是人类的一种文化现象,其内容丰富,包括教会的组织建制、宗教仪式以及教义体系等等;而神学则是教义的理论化、抽象化和系统化。在历史上,宗教与神学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一方面,为了澄清教义,回应异教的论战,宗教需要神学的系统化整理。另一方面,系统化、理论化的神学,往往又会使得作为信仰生活的宗教僵化、教条化,给宗教的发展带来沉重的理论包袱。因此,宗教发展的历史本身就是一部神学发展的历史,也是一个不断突破神学教条的历史。本书就是从科学发展不断突破神学教条,从而促进基督教与时俱进的角度撰写的一部宗教思想史。

以往,我们只是简单地认定科学与神学教条之间存在着冲突,但具体的史实了解不多,所以相关理解也显得空洞抽象。本书翔实的资料可以使我们更充分地认识到思想垄断的弊端,认识到思想自由对于科学发展的极端必要性,从而自觉地反对一切形式的思想垄断和控制,对于我国的科学发展与科学精神的弘扬很有裨益。虽然中国宗教不够发达,宗教神学的教条主义对于科学阻碍的现实性现在还不是很大,但是其它形式的教条主义,包括科学主义的教条主义,我们却并不陌生。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与本书迟到的邂逅就更显得弥足珍贵。

但是另一方面,20世纪西方科学史和科学哲学突飞猛进,新见迭出。这本1896年出版的书,由于时代的局限性,不可否认在许多方面已经有所过时。例如,在史实的认定上面就存在非常严重的硬伤。本书中布鲁诺因宣传哥白尼日心说而被教会烧死的说法,在国内流传很广。而20世纪的研究者经过细致的研究认定,布鲁诺之受到迫害,主要是因为他热衷于赫尔墨斯神秘主义法术宗教的复兴,期望以此替代败坏了的基督教。这已经成为科学史上公认的事实。

作者的科学观基本上还是非常朴素的经验主义观点。科学基本上被看作是经验的归纳,被简单地当作对世界的正确表象,是与宗教教义竞争和冲突的命题系统。科学知识被当作是真理或者至少是不断接近的真理,被认为是仅仅与客观的世界有关,与人类的文化、信念、实践无关。20世纪科学哲学主要流派都对上述观点提出质疑。例如,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与宗教教义的核心内容并无交集,分属不同文化领域,功能不同,并不存在冲突。卡尔·波普尔的理性批判主义则认为,科学知识与神话、宗教一样都是人类心灵的自由创作,大胆猜测,而非经验的严格归纳,不是绝对可靠的真理。库恩、费耶阿本德等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则更是揭示了科学知识与人类文化的千丝万缕联系,否定了那种科学知识纯粹客观的假定。科学知识社会学通过社会学的案例研究,说明了科学知识和人类其他领域的文化现象一样,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总之,19世纪流行的科学中立客观的形象已经完全褪色,宗教与科学之间存在截然区别的假定不再有效。书中所说的科学与神学教条之间的冲突,许多情况下实际上既可能是具有持有不同科学观点的神学家之间的分歧,也可能是持有不同神学观点的科学家之间的矛盾。神学和科学的分歧纠缠在一起,远比书中所描绘得简单图景要复杂得多。

另一方面,作者的神学和宗教观同样也过于朴素。关于科学和宗教的关系,学界现在主流的观点是,科学与宗教神学之间除了相互冲突之外,在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学科和不同方面,还存在着一致关系以及互补关系。虽然由于当时特定的环境,怀特强调二者之间的冲突可以理解,但毕竟不够全面。20世纪同样也见证了基督教神学观点的巨大突破。例如,卡尔·巴特为代表的新正统神学,就反对通过自然来证明上帝存在的自然神学,强调基督教对于世界的超越性,强调科学发展的独立自主性与神学的超越性。这样一来,神学与科学冲突的基础就不存在了。从这种角度看,怀特这本讲述科学与神学教条冲突故事的书,实际上是在讲述一种当时处于边缘化的基督教神学。

因此,即使内容上有些过时,我们仍然认为本书的翻译介绍是非常有益的。因为,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不仅需要关心潮流动向,追踪前沿发展;更需要踏实补课。虽然本书早已不能代表西方学界最新成果,也不能体现主流见解,但仍不失为有代表性的一家之言,可以折射近代西方历史上科学与宗教关系值得关注的阶段性思想。如果此书的翻译介绍能唤起对科学与宗教、科学与神学关系的更深入的关注,能引发更多相关经典著作的翻译介绍,乃至促进国内学术界关于宗教与科学关系的原创研究,那也许才是本书翻译引进的真正意义所在。

《你是我掌心的宝》

作词:轻云望月

作曲:轻云望月

歌词:

你知不知道你对我很重要

如果没有你陪伴我会很难熬

谢谢你的深情谢谢你的关照

谢谢你给我了所有爱的美好

我自从邂逅你连做梦都想笑

感恩上天给了我这么大福报

爱上你的真诚爱上你的容貌

爱上你与生俱来优雅的外表

你是我掌心的宝一生离不了

愿意和你牵手愿和你相靠

如果你问我究竟能爱你多少

日月星辰蓝天大海早已知晓

你是我掌心的宝一生离不了

愿意陪你永远愿陪你到老

无论前路如何难走水远山高

既然已经认定你就不再动摇

我自从邂逅你连做梦都想笑

感恩上天给了我这么大福报

爱上你的真诚爱上你的容貌

爱上你与生俱来优雅的外表

你是我掌心的宝一生离不了

愿意和你牵手愿和你相靠

如果你问我究竟能爱你多少

日月星辰蓝天大海早已知晓

你是我掌心的宝一生离不了

愿意陪你永远愿陪你到老

无论前路如何难走水远山高

既然已经认定你就不再动摇

你是我掌心的宝一生离不了

愿意陪你永远愿陪你到老

无论前路如何难走水远山高

既然已经认定你就不再动摇

既然已经认定你就不再动摇

那些美丽闪耀的钻石,一直以来被赋予永恒和爱的象征,自此,和爱情相关的一切,都少不了钻石戒指那美丽的身影。 很少有人知道钻戒的意义,更别提从什么方面可以表现出钻戒意义。下面小编来一一介绍。钻戒 钻戒的意义 关于钻戒,历来说法不一:古代有人认为她是星星坠落时的留下来的碎片,也有人认为是天神的眼泪在地上的结晶物。在英文钻石一词为“diamond”、法语为“diamante”、德语为“diamant”,俄语为“almaz”,他们都源于古希腊文“adamas”,意思是不可征服。由于她纯洁、璀璨、坚硬、独一无二的特性,使钻石成为永恒爱情的象征,认为爱神丘比特的爱情之箭的箭尖是钻石做成的。 戴比尔斯有句响当当的广告词:“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几百年来,坚不可摧的钻石与今生不变的爱情被人们联系在一起,把钻石作为表达爱意的最佳礼物。 钻石的特点是:均匀剔透、世界上最硬、化学性质稳定,这使钻石有纯洁无邪、无坚不摧、永远忠心或矢志不渝的含义;另外钻石的开采困难,储藏量小,成本高,使它成为现在最昂贵的宝石,这使钻石增加了高贵、富贵的含义;钻石有着非常丰富的文化内涵,在古代人们无不以拥有钻石为荣、拥有钻石为尊,这又使钻石成为“尊贵、高雅”的代名词。 婚姻,人们对它寄予相同的期望-----无坚不摧,婚后夫妻双方相互忠诚、相互尊重,夫妻的“海誓山盟”的爱情矢志不渝,直到永远。结婚,意味着把一生的幸福交付给另外的一个人,而男士为了充分表达对女方深厚的情意,都会倾其所能表达自己的心意。 结婚,成为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因为一生的幸福与婚姻有着非常重要的联系。理所当然结婚就成为家庭中首屈一指的大事,为了子女的婚姻,父母往往倾其所能,用掉所有的积蓄,甚至哪怕负债也要在这个时候出手大方,兄弟姐妹更是鼎立相助,有的兄弟在外地的,几千里的路程也要赶到参加婚礼。由此可见结婚的重要性。作为结婚的重要纪念物(婚姻最具象征意义的定情物)------结婚钻戒,更是不能小视。轰动一时的大片《泰坦尼克号》中的爱情的信物------硕大的蓝色钻石项链(海洋之心),在片中被作为爱情的代表物而多次出现,这充分说明钻石被作为爱情的代表物是由来以久。钻戒 也许因为钻石的昂贵,也许因为钻石同婚姻的密切关系,所以女人对钻戒,百般挑剔。摩登女人嫌纯金的韭菜戒过于土气陈旧;泛着暗光的“祖母绿”过于经典经典古老;刻着“富贵”字样的方戒过于世俗;镶着猫眼的钻戒又过于雕琢。女人通常钟情于细巧、精致的钻戒,是铂金,镶一颗晶光闪烁的钻石,不一定非得来自南非,但不能是人造的。 这样的钻戒,女人会找到摩登的感觉。它会让人联想到她的心像女少般纯净;或可想象她昨夜刚从教堂的红地毯上走过,白马王子承诺了她一生的水晶之恋。 的确,披着洁白婚纱的新娘,洋溢着光彩动人的笑容,甜甜地看着心爱的人给她的手指戴上一枚闪亮的戒指,幸福、诺言、真爱。煽情的美丽辞藻,却总会让人不由自主地感动好久…… 潮流不断改变,钻石地位却始终如一,无可替代。从六百年的结婚钻戒演变史中我们看到,结婚钻戒依然是各个时期新人最梦寐以求的爱情象征——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 女人总说:戴钻戒的感觉真好。 有时,女人静静地独处,低头抚摸着冰冷的戒面,拨弄着透明的链珠,怀念着朦胧儿时编织的美丽的草戒指和花环。紫色和**的小雏菊,绿油油的青草,瞬间便便在掌心盛开了娇艳的花朵。时光荏苒,草戒指和花环已渐渐模糊在童年的梦里,唯有那抹紫色,成为记忆里抹不去的风。 有时,女人穿行于喧嚣迷乱的都市中,偶遇清风不期然的翻卷,余晖不经意的停驻,一种清新畅然的感觉令女人轻眯眼扬起手眺望远方,温暖的阳光洒在头顶,会顺着指缝跳跃飞舞,钻戒和手链闪着淡淡的光泽,象是空气中流动着晶莹简洁透明的颜色,一点点浸透女人渐暖的心。 所以,钻戒让语言平庸的女人成了诗人。 不过。女人都明白,所有的饰品中,唯有钻戒是不应该自己买给自己的,哪怕这个女人富得可以买下整个城市,因为钻戒背负着太多的责任和承诺,是心动,是永恒,是约定,是相爱之人携伴一生的见证。对戒指的拥有,是一个漫长的等待,等待生命中一个人,等待一段用一生去实践的诺言。 钻戒情结永远是女人内心的矛盾与梦想。 其实不论多么普通的一枚钻戒,只要赋予了爱情的故事,就是生命里一次刻骨铭心的邂逅,无论回忆是哭是甜,在时间的抚摸和往事的浸泡下,都会变得贵重,都会闪耀到生命最后一刻。 但是在什么都不确定的现代,我们总是爱得太早,放弃得太快,轻易付出承诺,又不想等待结果。钻戒,不再是一生一世的承诺,终生相守的誓言,却成了纪念伤感的烙印。 就象有人说过的:钻戒好比爱情,戴在手上,也是戴在心上;伤在心上,便也伤在手上。不敢碰的,是那心里的伤;不愿摘的,是那难舍的爱。 钻石寓意的是婚姻爱情的永恒。因为,钻石是世界上最硬的物质,所以它象征着婚姻的永恒;而它晶莹剔透的外观,象征着爱情的纯洁和美丽! 钻石戒指因此成为了结婚人士的必戴品。人们通常会把结婚钻戒戴在左手的无名指上! 信奉基督教者认为,在婚礼仪式上,当牧师拿着圣经接触新人的左手,并说“奉圣父、圣子、圣灵这名”。戒指应该落在左手的第四个手指上,因此人们结婚应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古埃及人相信“爱情之脉”是通过左手无名指与心脏相连,所以结婚钻戒应戴在左手无名指上。 按西方的传统习惯来说,左手显示的是上帝赐给你的运气,因此,戒指通常戴在左手上。钻戒 从什么方面可以表现出钻戒意义 1钻石文化源远流长 自古以来,钻石一直被人类视为权力、威严、地位和富贵的象征。其坚不可摧、攻无不克、坚贞永恒和坚毅阳刚的品质,是人类永远追求的目标。它具有潜在的、巨大的文化价值。 2钻石固有的内在魅力品质 作为宝石,必须具备美丽、耐久和稀少这三大要素。钻石是唯一一种集最高硬度,强折射率和高色散于一体的宝石品种,任何其它宝石品种都是不可比拟的。这样的宝中之宝,稀中之罕,理所应当地成为贵中之最了。 3钻石矿床探寻艰难,耗资巨大 钻石矿床的寻找,并不像传说中的那样,不小心摔一交就能发现一个钻石矿床。钻石矿床的探寻往往要花上几十 年,甚至上百年的努力和劳动,耗资巨大。如原苏联西伯利亚原生金刚石矿床的探寻,从1913年开始,历经了18年的艰辛,才得以发现;博茨瓦纳的"欧拉"原生矿床,耗资3200万美元,历经12年的奋斗才挖掘出来;近几年,在加拿大西北部发现的金刚石原生矿床,则是经历了几代地质学家的艰苦努力,耗资至少达几亿美元才找到的。 钻石戒指的意义更在于从开采到成品的精心加工,一枚钻石戒指是天然造物主和200多万人心血的结晶,钻石的无比珍贵也就是在其中。

歌名:《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

演唱:关泽楠

作词:千山万水

作曲:徐嘉良

歌词:

我和你人海茫茫邂逅,一颗心苦苦为爱在守侯

明明是不可能,却逞强不放手

爱越深就痛得越难受,奢望你给我的温柔

到了最后,都化作乌有

错过了的缘分,我不再找借口

这段情到了结束的时候,如果离开你远走

不要看着我泪流,我会默默祝福你到永久

彼此错过的缘分,只是错误的邂逅

我和你一起轻轻的放手,不在乎天长和地久

请珍惜这曾经的拥有,感谢你生命里

和我一起牵过手,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

读白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就是缘分

即使错过,也是彼此内心的一份收获

谢谢你给我的一切,我爱你真心祝福你幸福

我和你人海茫茫邂逅,一颗心苦苦为爱在守侯

明明是不可能,却逞强不放手

爱越深就痛得越难受,如果离开你远走

不要看着我泪流,我会默默祝福你到永久

彼此错过的缘分,只是错误的邂逅

我和你一起轻轻的放手,我和你人海茫茫邂逅

一颗心苦苦为爱在守侯,明明是不可能

却逞强不放手,爱越深就痛得越难受

如果离开你远走,不要看着我泪流

我会默默祝福你到永久,彼此错过的缘分

只是错误的邂逅,我和你一起轻轻的放手

不在乎天长和地久,请珍惜这曾经的拥有

感谢你生命里,和我一起牵过手

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

扩展资料:

《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由千山万水作词、徐嘉良作曲,关泽楠演唱歌曲。收录在其2012年07月18日发行专辑《你为什么要离开我》之中。

歌曲简谱:

—这一生回忆有你就足够

还记得“徒步全中国第一人”吗

生存记忆

说起驴友的老祖宗,或许要追溯徐霞客、玄奘、法显乃至许多宗教创始人,如佛教释迦牟尼,耆那教玛哈维拉,拜火教琐罗亚斯德,摩尼教摩尼,基督教耶稣,他们有过漫长的游历,阅尽人间百态而悟道,就近几十年而言,全民偶像级强驴则无可争议是他!那个发愿走遍中国的余纯顺,现在已辞世26年了……

年初偶然说起余纯顺,作家张敏熙说最让她感动的是,艺康摄像馆的老板曾书亮,将镇店之宝唯一的尼康相机送给余纯顺,这让她许多年后仍对曾总保持敬意,而我和余纯顺是路上偶遇,甚至谈不上认识,事后看了艺康橱窗展示的大幅写真照片,才确认是他。

那一年盛夏,烈日曝晒,透不出一丝风,白晃晃的316国道空无一人。我在局下街边等着理发,忽然眼前一亮,一个四十多岁虬髯大汉,腰圆膀粗,脸庞黝黑,背着包从县城方向走过来,步履沉实,大步流星,仿佛唐传奇里的“昆仑奴”,裹挟着旷野气息呼啸而过,后背的马甲橘黄而醒目的“徒步中国”字样,跟旁人边走边聊,我后来才知道是当地记者,在余纯顺离开古田时送上一程……

也不知是马甲上的字吸引了我,还是那人粗犷的气质震撼了我,我情不自禁跟上,走了十几二十米,那壮汉回头冲我笑了,然后另两个人也回头,我有些不知所措,烈日下傻乎乎的,若无其事地把目光投向旁边的田野,实在想不出什么理由,要在这种天气里跟踪几个陌生人。所以当他们拐向凤都路口,我就悄悄往回走了,过了一会,我在理发店看到俩记者也往回走。过完暑期我回到学校,第二年夏天再得知下落,他已躺在罗布泊滚烫的沙海,身体朝着故乡上海的方向,再也起不来了……

这是我对余纯顺仅有的印象。那时他刚过独驴生涯八周年纪念日,进入古田那天是第九个年头的开始,谁又能料到不到一年功亏一篑!有关余纯顺当年的细节,时任《古田报》总编陆汝明先生曾撰文回忆:

1995年的7月2 日,自广东进入福建的余存顺从福州到古田。10天前我通过省城媒体的简讯,对余纯顺历经七度寒暑决意孤身一人走全国的壮举刚有所了解,而今壮士莅临,我自然不会放过采访他的机会。

余纯顺是6月22日告别福州经由闽清北上的。到达古田之后,他计划取道南平、武夷山离闽,于冬至前后到达苏州。

7月2日那天,骄阳当空,空气燥热得仿佛随时都可能发生自燃。余纯顺身背绣有“徒步全中国/上海一台湾 /1988一1995”文字的行囊,在闽清一古田的203省道上,没走一里地,汗水早已湿透了他的灰色衬衫和深蓝色的长裤。

第一件事,是到邮电局(所)盖“古田县城关”的邮戳,在他那厚厚的16开本的邮戳本上是第1433枚;第二件事,只要有条件,就抓紧冲洗沿途拍摄的胶卷,将照片连同 旅游 日记寄给在上海的父亲,他因此和古田“艺康影楼”的老板和摄影师成了朋友。

余纯顺1988年7月1日跨出“走遍全国”第一步,曾11次渡长江,17次过黄河,行经23个省市区和32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其间历尽千辛万苦,承受无数次生与死的搏战,到达古田行程已达39952公里。因此,他走烂了56双鞋,磨出过200多个血泡。在西藏与之邂逅的外国人,惊叹之余大都对他的举动百思不解,有的干脆称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最末一个古典式的殉道者。”

人们闻讯纷纷赶来争睹壮士的风采,了解他的传奇经历,直到7月11日余纯顺离开古田那天,走出了两公里地,还有六七个人骑摩托赶来赠送盘缠,并请他签名留念。分手时,余纯顺红着眼圈对记者说:“七年中,我在哪个县城都没像在古田呆这么长时间。古田人对我的激励,将化为我前进的动力!”

那一年我21岁,厌倦了小城的人情世故,内心极其苦闷,是那次短暂的邂逅,让我对远方有了莫名向往,多年以后我也走在路上,走过西南、西北许多无人区,遭遇狼群,听过虎啸,历尽苦辛,九死一生!壮哉,余壮士!此道不孤,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与你有关!雷殿生,一个早年也在路上遇见过余纯顺的后起之驴,他在余纯顺死后12年历时31天,徒步终于走出罗布泊,总算完成余纯顺的遗愿,而我却一再蹉跎,至今也没有如愿进入罗布泊!

余纯顺是迷失了方向死于高温气候,他太自信了,拒绝了向导和GPS导航。雷殿生进入罗布泊的前一年盛夏,我带两个驴徒步穿越巴丹吉林沙漠,其中一个家伙也嫌弃向导,被我骂得体无完肤。即使长期生活在沙漠中的人也会迷路的,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太渺小了!只能顺着它的脾气,根本谈不上征服,说什么征服,能捡回一条命就算老天爷慈悲了。自从十六年前一个人穿越麦克马洪线活着回来,我对于自己的生命和这个世界,只有深深的敬畏而没有任何不恭!

作者简介:欧阳瑾,福建古田人。资深媒体人,自由学者,近二十年专注于全球政治与宗教意识形态研究。曾有过长达十余年的西南、西北及中亚、南亚、西亚的游历生涯。近年着力于闽东北山区 社会 学和民俗学田野调查,发起“本地人用本地话讲本地故事”的民间文创活动,已完成百余万字《闽江边的中国》丛书即将出版,并已陆续翻译成外文发布于全球亚马逊平台。

女孩篇:

没事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去漫步,在那条种满法国梧桐的路上,马路不是很宽,可也不会太窄,我一直固执的认为那样的一条马路,是最适合恋人的。又是一个秋天到了,

梧桐叶渐渐枯黄了,一片一片的落下来,踩上去有种沙沙的声音,让人觉得有些许的伤感,迎面走来一对恋人,女孩子不算太漂亮,可我觉得她眼里的光芒是我从不曾拥有

的,我一直都在想什么时候也会有人陪我在这条路上散步……

男孩篇:

今天店里生意很清,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松口气了,清闲之余不免觉得有些寂寞,小刚伤感的声音徘徊在整个店里,可我却懒的起身去换一盘CD,我在想歌里唱的是不是我?窗外起风了,落了满地的叶子,可还有个穿红马夹的女孩子来来回回的度了好几遍,她头发挺长的,我想如果由我来给她做一个发型,她应该会很漂亮的。

女孩篇:

一阵风刮来,让我不由的打了一个冷颤,可我还是不想回去,没有什么理由。路旁的一家发廊隐隐约约传出小刚的声音,我愣了一下,喜欢小刚的人不是太多的,我突然决定去剪头发,好象也没有什么理由……

男孩篇:

就在我傻傻地看着外面的时候,女孩推门进来了,我愣了一下,但随即起身,突然感觉自己的心跳的厉害,女孩开口说:“我想剪短发。”本来我不会对客人的要求有什么异议,可我坚决的说:“我给你稍微削短点吧,你留长发挺漂亮的。”我注意到女孩的脸微微红了一下……

女孩篇:

我推门进去的时候,男孩在发愣,本来我想把长发都剪了,男孩却建议我削短一点,我没说话,闭上眼睛顺从的躺下洗头,男孩的姿势很温柔,我睁眼的时候正好看到他清澈的目光,和他身上一种淡淡的却很清爽的舒肤佳的香味,我突然想到了第一次亲密接触这个词,我想我的脸应该红了。

男孩篇:

女孩躺下洗头的时候闭上了眼睛,我看到她长长的睫毛,微微上翘的小嘴,我一下子知道了什么叫心动,我甚至有种想附身吻她的冲动,可我没有那样做,我只是呆呆的看着她,女孩睁开了眼睛,和她目光接触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里的有种叫纯真的东西……

女孩篇:

空气里弥漫着一种尴尬,我想我们应该找个话题。:“你猜猜我是哪里人啊?”“我想应该不是本地吧!”,“你怎么看出来的?”,“嗯,感觉不像!”:“你眼光挺准的。”男孩笑着说,我也笑了,我觉得他挺亲切的。

男孩篇:

我想我们不应该这样闷着,随便聊点什么都可以,“你先教我说本地话吧,好吗?”“好啊!”,女孩爽快的答应了,那就先说个“螃蟹”吧,我决定学这个词,女孩很认真的教着我,看着她专注的样子,我在心里笑了,真是一个可爱的女孩!

女孩篇:

他突然要我教他说本地话,我想这应该是个好注意,不至于在剪头发的时候太无聊。他要我教他说“螃蟹”,我觉得他真是一个奇怪的人。可我还是教了,他又要我教他说:“小偷”,我一下子笑了出来,真是个傻傻的男孩。

男孩篇:

我想女孩一定在心里笑我了,可我知道我是认真的,当女孩第二次问我为什么学这两个词的时候,我想我应该告诉她,“你真的想知道?”,“嗯”。“那是因为我希望我可以记住你,因为这儿来的人太多……”女孩打断了我的话,“可我记住你了!”“是吗?那你以后见到我只要说螃蟹,我就会想起你的。”我看到女孩笑了。其实我在心里说,我已经永远记住你了。。。

女孩篇:

听到他说这句话,其实我好难过,我真的不希望依靠“螃蟹”来让他记住我,那样的话,我宁愿我们永远都不认识,虽然我笑了,可我心里却哭了……

男孩篇:

看到女孩笑了,我的心里挺高兴的,“你记性蛮好的!”“还可以吧。”“那我来说一组数字,看你能不能记住,好吗?”“好啊”女孩爽快的答应了,“13……”女孩背错了,我挺失望的……因为那是我手机号码,我希望我们可以有更深的联系。

女孩篇:

他又出花招要我背数字,其实我一听就知道应该是一个手机号码,我故意背错了,因为我怕,也不愿意承认我会对一个半小时以前还是陌生人的男孩……,以前我从不相信喜欢上一个人只需要3秒钟,但现在我信了,我在心里暗暗地记下那个号码……

男孩篇:

头发差不多已经弄好了,我故意弄的很慢,因为和她在一起的感觉真的很舒服,我想我已经喜欢上她了……

女孩篇:

头发已经快好了,可我却希望可以慢一点,再慢一点,我看着镜子里他的眼睛,他正好也看着我……

男孩篇:

我抬头的时候正好看到镜子里的她的眼睛,那么清澈,那么专注,可我分明也看到她眼里的一层薄雾,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所以我什么也没说,做完一切之后,我看着她平静的推门出去,我喊住了她,却什么也没说,我只希望她可以真的记住我,哪怕当我是偶然相识的一个朋友……

女孩篇:

推门出去的那一刹那,他叫住了我,我希望他会说些什么可他什么也没说,我想我们也许就像徐志摩的诗里写的那样吧,我们只是偶尔相逢在黑夜的海上,各自有各自的方向……

男孩篇:

我从窗户里看着她的背影,看着她被风吹起的长发,我多么希望她能回头……

女孩篇:

风依然很大,地上的梧桐叶越落越多。我知道他一定在里面望着我,可我没有回头,也许偶然的相遇是需要用一生来等待的……

http://wwwqq190com/getgeci/129353htm

我是全球贸易通/ 盛和塾宁波(乐观组)-陈钧,每天一篇简写,今天是第84天,活法第51天。

今日全文摘录:

1997年9月,我在京都的圆福寺出家,法号“大和”。原先预定6月剃度,但这时体检发现了胃癌,紧急动了手术。术后两个月,虽然身体还没有完全康复,但在9月7日,我就以置身俗世的方式,皈依了佛门。

从那时起到11月,我在寺庙进行了两个多月短期的修行。病后初愈,修行相当艰苦,但是,我却从中获得了毕生难忘的体验。

初冬的寒风中, 我光头戴着斗笠,身披蓝色袈裟,赤脚穿上草鞋,挨家挨户在施主门口诵经,恳求施舍。从未经历过的托钵化缘,对我来说是痛苦的煎熬。伸出草鞋的脚趾,让柏油路摩擦渗出了血,忍着疼痛走了半天,身体就像用旧的抹布一样,破碎萎缩。

尽管如此,我还是跟比我早出家的修行僧一起, 连续数小时坚持托钵化缘。黄昏时分,拖着疲惫的身躯,步履蹒跚地走回寺院的途中,路经一个公园,这时,一位正在打扫公园、身穿工作服的老妇人看见了我们,她一只手拿着扫把,跑着来到我的跟前,很自然地将500日元的硬币轻轻放进我的化缘袋中。那一瞬间,一种未曾经验过的感动贯穿了我的全身,心中充满了难以名状的幸福感。

这位妇人看上去不会是生活富裕的人,给个修行僧500 日元的施舍,却不见她有任何的犹豫,而且没有一丝的傲气。 这样一颗美好的、纯净的心,可以说是我有生65年来从未感受过的。这位妇人自然的慈悲行为,让我确凿地体味到了神佛的爱。

把自己的事情搁在一边,先去关心别人,这种热心肠的流露——那位妇人的行为虽然只是一件小事,却显示了人的思想行为中至善至美的一面。这种自然的德行,教我懂得了“利他之心”的真髓。

“利他”之心,在佛教就是“与人为善”的慈悲心,在基督教就是爱。再说得朴实一一点, 就是“为世人、为社会尽力”。在人生征途中,像我这样的经营者,还包括在经营企业的过程中,利他是不可或缺的关键词汇。

“ 利他”这个词,听起来似乎有点严肃,其实“利他”很平常,根本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比如,想给小孩好吃的东西,想看到妻子开心的笑容,想让辛苦的父母生活舒适等等。任何行为,只要是出于对周围人的关爱之心,就已经是利他了。为家人努力工作,帮助朋友,孝敬父这些朴实的、小小的利他行为,久而久之,就会扩展到为社会、为国家、为世界的大范围的利他。从这个意义上说,施舍500日元的这位妇人与特瑞莎修女之间,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

人本来就具备为世人、为社会尽力的好心善意。据说最近就有许多年轻人,作为志愿者,自己带着盒饭,赴灾区做义工。听到这些事迹,我强烈地感觉到,利他是人们自然就具备的美好的愿望。

什么时候人的内心会充满深切、纯净、极致的幸福感呢绝不是私利私欲获得满足的那一刻,而是利他行为开花结果的时刻。我想许多人会同意这个观点吧。而且贤明的人都会发现,为他人尽心尽力的行为,不只是对他人有利,最后福报回到自己身上,对自己同样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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