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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轰隆!”,伴随着激烈的雷声一道刺眼的闪电闪过,把天空照得冰冷而阴森,大雨不停地下着,噼里啪啦地打在地面上,溅起一朵又一朵的水花。
漆黑阴暗的巷子里传出一阵阵骇人的棍棒声,地上的水渐渐染成了猩红的颜色,在这漆黑的夜里,显得那样的刺眼而妖异。
几个黑衣人正围早巷子的角落里,棍棒无情地敲打在女孩的身上,白皙的肌肤上,满是一道道血红的伤痕和紫色的淤青,然而角落里的女孩却没有流下一滴眼泪,只是倔强地紧抿着唇,不吭一声,眼睛里是刺骨的恨意和倔强。
“让你背叛主人,这就是你的下场,平时不是很嚣张,很拽的吗,这下非要让你再也拽不起来。”其中一个黑衣人凶狠地说着,手里的棍棒挥打得更凶猛,女孩依然不肯喊一声疼,脸上,手上,腿上,浑身都是骇人的血红。
“你们在干什么?”在这阴森的夜里,一道如同天籁般的声音响起。
“妈的,关你屁事,少在这里多事了,给我滚开。”几个黑衣人看向声音的主人,边骂着棍棒已经往声音的主人挥……
《公车之恋》、《与校草的公车之吻》小说。
1、《公车之恋》小说作者是小猪的春天,小说主要讲述了苏瑾和暮沉沉在公交车上邂逅展开的爱情故事。
2、《与校草的公车之吻》小说的作者是扬扬,小说讲述了林可芯和校草在公车偶遇的故事。
邂逅秋天散文1
邂逅秋天,在季节的街口。
夏天以姹紫嫣红的画面定格,野码头河边的河流,吟唱着浅浅的足迹,不肯回头。花,掩面去了,告别果实的坠落。叶子也旋起告别的舞蹈,耗尽生命最后的颜色,只留下一片红红的相思,在打湿旧梦的牧歌中,颌首而立,无言诉说……
邂逅秋天,在时间的码头。
梦,不再停泊在岁月的港湾,在成熟的季节里,看那枝头一朵丰硕的红,便是你幸福而唯一的收获。蝉声渐远,大雁飞向南方,我深深热爱着的父老乡亲们啊,在暮归的山坡上唱一句山歌,日子就哗哗作响……
邂逅秋天,在迷人的田野。
秋日黄花,如一位清瘦的诗人,站在秋的最高枝,思索收割后的词语。秋阳从心中升起,照耀着白桦林古老的残梦。此时,面对一粒稻米,是谁的记忆,在风中热烈站立,是谁丰硕的头颅,来自厚实的大地,经过了茧花盛开的手掌的抚摸,和农历深处那滴浓浓的汗滴?玉米,展开秋天的颜色,在农妇的背篓里,做着回家的梦;而对面,又是谁在放牧情歌,羞红了高粱的面庞,引得大豆也摇响丰收的铃铛……于是,父亲以弓的形式,弯成通往秋天的桥,母亲在失掉青春的地方,收获着大批大批的辛劳。我已感到,血和血管摩擦起电照亮的镰刀,已开始割痛我对故乡早已淡漠的大脑,让我终于再次看见,成群的农人如风中的蚂蚁在劳动、在歌唱、在构筑着自己亘古的家园,伤痕累累的日子也还在护送着一批又一批孩子走远,踉跄的足迹,就像远去的河流,深深浅浅……终于,我举杯而饮,掩面而泣,在陇中之垄上找到了自己原本野草的根,在夕阳映照的山坡,找到了儿时母亲喊着我的乳名走过的那个黄昏。此时,无数滚烫的泪、凄凉的泪,都无声地落入田野,流浪的心灵,终于默念着故乡的名字,在秋天的最后一个夜晚,成为大地上一片微不足道的落叶。那一刻,我知道泥土的滋味,来自我们的心里。
于是,在邂逅秋天的日子里,我沿一条田埂回家……
邂逅秋天散文2别了,秋天。
别了,秋风。
秋来过,却只是一瞬间,我未曾发现。当你走了,却发现已经晚了。当雪花纷飞时,我来寻找着你,回忆,寻觅,就好似回到你刚来时。那时,你踏着凉爽的秋风,带来了丰收,还有喜悦。你的到来,许多人都感到高兴,老人,小孩……都一样。
我与一人作伴,相拥。去玩,去疯,去闹,乐此不疲。黄昏,我与你看日落西山,清晨,我陪你看日出东方。就这样,日复一日,无处没有我们快乐的身影。我们哭过,笑过,伤过,我们彼此相拥,熬过了黑暗,度过了那些艰难的岁月。曾经的誓言,没有破碎,虽然被岁月冲刷得破旧不堪,誓言依旧是誓言,不变的誓言。
转眼,我们携手走在枫叶林里,一面走,一面聊天,枯黄的枫叶被风吹落,掉在我们肩膀上,地上。我们走着,走到林子的尽头,枫叶落完了,秋天走了,我们为此伤感,却坚强地去告别。
别了,秋,别了,秋风。
我们站在雪地里,硕大的雪花在风中飘着,飘到很高很远的地方,而那个地方,就叫远方。而我们要去的地方,就叫远方。
我们不曾知道远方有多远,只知道我们会一直走。
我们邂逅了秋天,踏上了去往远方的路途。那时,雪依旧没停,认真的下着,而我们,也会认真的走着。
我们走着,不知时间,不知路途,每当到了秋天,都会回忆,回忆着以前,回忆着岁月。看过花开花落,看过大雁南飞,看过冰天雪地,也看过细雨绵绵……我们走着,直到尘世将我们湮没。
曾经的誓言依旧在履行着,没变。大树的年轮在一圈一圈地长着,我们数着,一圈,两圈……
一年,两年……
许多年过去了,那两个人的誓言依旧没变,只不过,他们将它带进了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就叫做远方,他们用了一生的时间,不知时间,不知路途,直到最后,终于到了远方。
他们最后去的地方,就是一片枫叶林,那年秋天,枫叶很红,很漂亮,在秋风中摇曳。
他们看着,手握着手,直到闭上了双眼……
一生又一生,一世又一世,经过了轮回,他们还会相见吗?
邂逅秋天,与你偕老。
邂逅秋天散文3不知何时,我曾天真的认为,它就是最美的
——题记
“咻——”奔驰飞快的汽车擦肩而过,把我吓得直接腿软倒地,啧啧,人啊,就是这么的脆弱不堪……
还是那样悠闲地漫步在马路,但却已然没有了以往的心境:生命是什么?都……是最美的?
不知什么时候飘落人间,擦过柔眉下,却留下一抹金黄,一瞬凉爽,诧异中,它已悠悠飘下,沾着些秋风却更沾了些秋,身上有种看不出的沧桑,却更留下了一寸落寞。
轻轻地擦过,它已然凋零在地,乍一看,就只然是一片凋叶,残缺不齐的叶角上,更沾富了一代的生机旺盛,我会意地笑了。刚想弯身拾起,却突然被撞倒在地,原来是一个刚放学的小学生,我揉揉有些发痛的太阳穴,单意然中的抱歉并没有出现,他只剩下了一个转瞬即逝的背影,模糊却又真实……
拍去尘土,却只看见几块破碎的、模糊能看出形状的那片叶子,不知是被我坐的还是他无意踩的,但从一定意义上说:它真的死了……
心又痛了一下,呵,生命的`意义可能本该如此:“死去,重来”,物与物之间的转换过程。
我蹲下去,轻轻拾起一片残叶,还是那么金黄,但落寞之感油然而生,脑中所想的又亦是心中牵挂的,打湿了残叶,滴湿了手掌。
又是一阵风吹过,众多的落在头发上,衣服上,但不知为何,闯进心洞的却只有这片残叶,仿佛他就说最美的,它仿佛变成了一片土地,滋养着我的心,“万物终有枯老日”,不然呢?有谁是能永远活之于世?很显然,没有……
还是走在这条古路,但我却没了方向,一阵风带来一阵叶,唉,生命如此脆弱,却留下最美的一瞬,又有何用?
曾几何时,我也天真地以为,它就是最美的。我还是我,还是那颗无尘的心,但却有了大地,有了对生命的重塑与追求……
邂逅秋天散文4像天边突然飘来的一朵云,像耳旁无心掠过的一阵风。一把淡蓝色的雨伞,一袭飘逸的长裙,从我对面款款走来。虽然我早已不再相信奇迹,虽然我早已不再期待偶遇。可是……也许,这不过是生活即兴发挥的又一次恶作剧。
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比方说你要去找寻具体某个人,那真的就好比大海捞针。但如果在你的生命里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人,一个让你觉得没有她你就活不下去的人。你又能有什么法子呢?
可是她那个时候就好象人间蒸发了一样,就象一滴水融进了大海里,没有任何的痕迹。
于是仿佛天蹦了,地裂了,太阳沉沦了,所有的日子都黯然失色,放眼望去,这个世界的一切都变得让人感到触目惊心了。那个时候,我就是在这样的一种心情里,在这个城市栖惶无助地流浪了大半年。可是她好象人间蒸发了,象一滴水融进了大海里,没有任何的痕迹。
这是在秋天里,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日子。我走过这城市的边缘,再一次走过那条洒满落叶的长街。稀稀落落的雨丝儿从天空中掉下来,无声无息落在你发上,颈子上,虽然只是细如针毡,柔若发丝,却也能让你从心底里感觉到阵阵凉意。抬头望去,天空是一张阴郁的脸。而身边走过的行人似乎也一个个都神色冷漠,脚步匆匆。偶尔飘过来的话语夹带着当地人独有的口音。这似曾相识的一切让我在一瞬间陷入某种恍惚,我深深地吸入一口气,这座城市的味道,陌生而苦涩。
好象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让人在恍惚间质疑,那些个人,那些个事,是不是真的存在过,而这一切,又真的曾经跟自己有过那么深的渊源吗?仿佛记忆里的一张老照片,也是我不忍翻开的一页,然而,此刻,不知从那儿牵扯出来的丝丝缕缕。却突然撕扯着往日的伤口,那痛楚似乎很遥远却又无比清晰。仿佛就是故意要提醒着你,往日的一切不但曾经真实的存在过,并且确实在你的心上已经留下的深深的似乎永远也不可能抹去的痕迹。
终于忍不住回哞,这冰冷的城市,这匆匆的行人,这洒满落叶的长街,都象影子一样模糊着,摇晃着。只是因为没有你,这城市我不再熟悉。
那时候,我曾经一次次的想象过,如果有一天,我们还能再次相遇,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我为此而竭尽自己的想象力。我想如果上天真的让我们相遇,我一定要用这个世上最恶毒的语言羞辱你,甚至……我想象你跪倒在我脚下向我忏悔,请求我的原谅,想象你泪流满面的样子,好像只有不断地重复着这样的想象,才能让我扭曲的心灵得到些许的平衡。可能是因为年轻吧,那个时候,我的心里,对你的离去充满着难解的悲愤与仇恨。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你的怨恨竟然一天天淡去,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心情,感谢上苍,在那些我内心充满着仇恨的日子里,让我始终没有办法找到你。我记得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一直生活在对往事的回忆里,失恋固然是一种钻心刺骨的痛,但对一个人情感和心智的成长而言,又何尝不是一剂苦口良药。至少,我从中明白了一些早该明白却偏偏没能明白的事理,最终,爱战胜了恨,理解和宽容取代了狭隘与偏执。
如果有一天,我们真的有机会再次相遇,我想我会握着你的手(如果你允许的话),轻轻地说一声谢谢你,然后再对你说一声,对不起。那些风风雨雨的日子,谢谢你陪着我一起走过。如果时光能够倒流,如果生命可以重演,我一定会加倍珍惜属于我们的每一天,给你更多的呵护和关怀,而不是伤害。
幸好,在那些我内心充满了仇恨的日子里,我们并没有相遇,我们一直没有相遇。好象你真的就是融入大海的一滴水,再也无迹可循。
这是在秋天,又一个普通的日子里,我再次走过这城市的边缘,只是为自己的日子,为自己的家庭而奔波。而你呢?无论你在何方?真的希望你能拥有幸福,真的希望你过得比我好,就像歌曲里唱到的那样,朋友,如果你正享受幸福,请你忘记我。
像天边突然飘来的一朵云。像耳旁无心掠过的一阵风,那个女子,撑着一把淡蓝色的雨伞,一袭飘逸的长裙,从我对面款款走来,越来越近了,越来越近了,我说过我早已不再相信奇迹,我说过我早已不再期待偶遇。可是……
是你吗?也许吧,像一个远古时代走来的宫廷贵妇,端庄稳重却又婷婷袅袅风情万种,眉眼之间那种似曾相识的味道扑面而来,只是,再也没有了当初的那份亲切,剩下的只有恍若隔世般的陌生和疏离。
真的是你吗?可是,如果当初的那些岁月在你身上留下的痕迹已被时光干干净净地抹去,那么,谁能证明你就是那个曾经让我刻骨铭心的思念过的人儿呢?不,那个人早已经死去了,从她离去的那一刻起,就永远的死去了,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亲口对她说声谢谢,说声对不起。除非,只有到梦里去找寻她的踪迹。
现在,那淡蓝色的雨伞,那飘逸的长裙,像一朵云从我身边飘过,并没有一丁点的犹豫。也许,这不过是生活即兴发挥的又一次恶作剧。这个人,从我身边轻轻地走过,脸上带着闲适而从容的微笑,目不斜视地轻轻走过。仿佛从未跟我有过一丝一豪的关系。云的心里是什么?是雨吗?可惜我看不见云的心。其实我们都是云,偶然地相聚,却又飘飘然地各自飞走,并不会为谁而等待为谁停留。
我回过头去,身后那条长长的街道上,依然只是一地的落叶。
这是在秋天里,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的日子,我走过这城市的边缘,为生存而奔波忙碌。我急急匆匆地赶向车站,我知道,并不遥远的另一座小城里,我的妻子和孩子还在等待我的归去,那儿,有我一份温暖而实实在在的牵挂。
邂逅秋天散文5手机突然响起铃声,年小秒从床上爬了起来,拿起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是小秒吗?"是一个很温柔的男声。
"是。"年小秒困困的回答。
"我是江澈影,今天有空吗?"
"江澈影…。江澈影!"瞌睡虫一下全被吓光了,年小秒连忙跑下床,开始刷牙洗脸,边说,"有空!"
"那我来接你吧,我要带你去一个地方。"
"好。"咬着牙刷,年小秒含糊的回答完,就开始努力的打扮起来了。
打开门,江澈影在门外等候。年小秒害羞的笑了一下。
江澈影打开车门,温柔的说:"请。"
坐上了车,江澈影放起了音乐。
没过多久,来到了一个很漂亮的地方。年小秒惊讶的望着一切,呆呆的说:"这里好美!"
江澈影突然牵起了年小秒的手,温柔的问:"小秒,做我女朋友好吗?"
好幸福!我年小秒也有这一天啊!!点点头,江澈影将我拥进了怀,低低的说:"小秒,我会一辈子对你很好很好的,你相信我吗?""恩,我相信。"年小秒幸福的说。
邂逅秋天散文6手机动了一小下,年小秒停下和小当的谈话,看着上面的信息:小秒,我在天台等你。----江澈秋
怎么会是他?他找我有什么事?
"小秒,是谁啊?是澈影学长吗?"小当问。
"啊,不是,我还有事,今天就聊到这,明天见,如果澈影来找我,就说我回家了。"年小秒匆匆的说完,赶向学校的天台。直觉告诉年小秒,一定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天台上,江澈秋似乎很落寞的样子,静静的看着天空。"来了。"
"恩。"年小秒静静的回答。
江澈秋的眼睛中满是痛苦:"小秒,你,你真的答应了做江澈影的女朋友吗?"
"啊。"心里面似乎有些不忍,看着他的痛苦,年小秒的心,似乎在痛。
勉强的笑了笑,江澈秋温柔的说:"听一个故事吧。从前,有两个男生和一个女生,两个男生都喜欢了这个女生,这两个男生是一对兄弟,很好很好的兄弟,女生很为难。两个男生就在暗地里约定了一场比赛,比赛飙车,很危险的飙车。在比赛的那一天,女生突然出现在了他们比赛的场地,劝他们不要这样。"江澈秋的眼睛闪了闪,"那时,比赛的场地在海边,她站在石头上劝我和哥哥不要比赛,我和哥哥不听,于是,她纵身跳到了海中。虽然,她被救了起来,但是,她失去了所有的记忆…我知道她喜欢的是我,是我。可是,她失去了记忆,不再喜欢我了。"
江澈秋说完,深深的看了一眼年小秒,默默的离开了。
邂逅秋天散文7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想着江澈秋的话。
忽然,一阵刺眼的光,一辆车子离年小秒只差几米。忽然被人推到了一边,年小秒回头呆呆的看着推自己的人---江澈秋。
头好痛!
叶子萧疏的秋林中,站着两个人,两个可爱的孩子。
男孩子脸红红的看着女孩子,害羞的说:"小秒,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小女孩子在男孩子的脸上吻了一下,笑着说:"我也喜欢秋。"
__________________我也喜欢秋。
------------------我也喜欢秋。
------------------我也喜欢秋。
喜欢秋!喜欢的是秋!
邂逅秋天散文8"秋。"年小秒终于叫了起来,"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不顾一切的爬到江澈秋的旁边,年小秒狠狠的抱住了秋,"我记起来了,年小秒和江澈秋,年小秒喜欢江澈秋!"
江澈秋干净的脸上展开了一个很幸福很幸福的笑容,洁白而修长的手抚摩上了年小秒满是泪痕的脸,"想起来就好,小秒。"
"秋,秋,秋你不要离开小秒,不准你离开小秒…"
江澈秋被抬上了救护车,被送进了急救室。
江澈影赶了过来,急急的问:"秋怎么了?"
年小秒无声的落泪,"秋,秋…"
很久,很久,时间很久,一个世纪了,两个世纪了。
秋终于从急救室转到了特护病房。
很久,很久,时间很久,一个世纪了,两个世纪了。
秋终于从特护病房转了普通病房。
很久,很久,时间很久,一个世纪了,两个世纪了。
秋终于从昏迷醒来了。
邂逅秋天散文9"秋,你终于醒了!"年小秒开心的叫了起来。
江澈秋却是茫然的看着年小秒,问:"这里是哪里?你又是谁?"
高兴的气氛一下就冻结了,年小秒傻傻的看着江澈秋,眼泪又落了下来,"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小秒,你不要哭啊。"江澈秋慌忙的说,"刚才只是开个小小的玩笑啦。"
"你,你!"年小秒轻轻的揍了江澈秋一下,靠进了他的怀中。
"小秒,以后,我会对你很好很好。"江澈秋轻轻的说。
1 聊斋志异中封三娘和孟安仁结果怎样
封三娘要告辞回去,十一娘哀求她留下作伴,让她住在另一个院里。
又卖了殉葬的首饰,用来度日,日子还算过得去。封三娘每次遇到孟生来,总是避开。
十一娘从容地说:“咱们姊妹俩的情谊,就是同胞姐妹也比不上,可哪能百年都聚在一起?我想,不如仿效女英、娥皇一起嫁给孟生。”封三娘说:“我从小就得到吐纳长生的秘决,所以不愿意嫁人。”
十一娘笑着说:“世上流传的养生术书籍多得很,行而有效的哪里有啊?”封三娘说:“我得到的不是人世流传的那种。世上流传的并不是真诀,只有华佗的五禽图还差不多。
凡是修练的人,无非是想让血气流通罢了;若是得了厄逆症。学作老虎的形体动作,马上就会好,不正是它灵验的地方吗?”十一娘就私下和孟生商量,让他假装出远门。
到了夜里,用酒强把三娘灌醉,孟生悄悄进来和她同了床。三娘醒后说:“妹子害了我了。
如果我色戒不破,道业修练成功,能升第一天。如今被你算计了,这是命该如此。”
就起身告辞。十一娘告诉她自己的实心实意,哀求她不要怪罪自己。
封三娘说:“实话告诉你,我是狐仙。因为看到你的美貌,忽然生了爱慕之情,今天却作茧自缚,这也是情魔劫数,不是人力造成的。
若是再留下来,情魔更纠缠我,就无休止了。妹妹福分不浅,前程远大,请珍重自爱。”
说完就没影了。夫妻两人惊叹了很久。
2 杨再思传文言文翻译原文:
杨再思,郑州原武人也。少举明经,授玄武尉。充使诣京师,止于客舍。会盗窃其囊装,再思邂逅遇之,盗者伏罪,再思谓曰:“足下当苦贫匮,至此无行。速去勿作声,恐为他人所擒。幸留公文,余财尽以相遗。”盗者斋去,再思初不言其事,假贷以归。累迁天官员外郎,历左右肃政台御史大夫。延载初,守鸾台侍郎、同凤阁鸾台平章事。证圣初,转凤阁侍郎,依前同平章事,兼太子右庶子。寻迁内史,自弘农县男累封至郑国公。
再思自历事三主,知政十余年,未尝有所荐达。为人巧佞邪媚,能得人主微旨,主意所不欲,必因而毁之,主意所欲,必因而誉之。然恭慎畏忌,未尝忤物。或谓再思曰:“公名高位重,何为屈折如此?”再思曰:“世路艰难,直者受祸。苟不如此,何以全其身哉!”长安末,昌宗既为法司所鞫,司刑少卿桓彦范断解其职。昌宗俄又抗表称冤,则天意将申理昌宗,廷问宰臣曰:“昌宗于国有功否?”再思对曰:“昌宗往因合练神丹,圣躬服之有效,此实莫大之功。”则天甚悦,昌宗竟以复职。时人贵彦范而贱再思也。时左补阙戴令言作《两脚野狐赋》以讥刺之,再思闻之甚怒,出令言为长社令,朝士尤加嗤笑。再思为御史大夫时,张易之兄司礼少卿同休尝奏请公卿大臣宴于司礼寺,预其会者皆尽醉极欢。同休戏曰:“杨内史面似高丽。”再思欣然,请剪纸自贴于巾,却披紫袍,为高丽舞,萦头舒手,举动合节,满座嗤笑。又易之弟昌宗以姿貌见宠幸,再思又谀之曰:“人言六郎面似莲花;再思以为莲花似六郎,非六郎似莲花也。”其倾巧取媚也如此。
长安四年,以本官检校京兆府长史,又迁检校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中宗即位,拜户部尚书,兼中书令,转侍中,以宫僚封郑国公,赐实封三百户。又为册顺天皇后使,赐物五百段,鞍马称是。时武三思将诬杀王同皎,再思与吏部尚书李峤、刑部尚书韦巨源并受制考按其狱,竟不能发明其枉,致同皎至死,众冤之。再思俄复为中书令、吏部尚书。景龙三年,迁尚书右仆射,加光禄大夫。其年薨,赠特进、并州大都督,陪葬乾陵,谥曰恭。子植、植子献,并为司勋员外郎。再思弟季昭为考功郎中,温玉为户部侍郎。
译文:
杨再思,郑州原武人,少年时参加明经科考试中举,授玄武县尉。他被派遣到京师出差,住在客舍。小偷偷窃他的包袱,刚好被杨再思碰见,小偷当面认罪,杨再思对他说:“足下肯定是贫困之极,才有此行。你快点离开不要做声,小心被他人捉住。留下公文,余财全部送给你。”小偷打发走后,他也不讲这件事,借钱返回。后升任天官员外郎,先后任左右肃政台御史大夫。延载初年(694),任鸾台侍郎,代理宰相。证圣初年(695),调任凤阁侍郎,依旧代理宰相,兼任太子右庶子。不久,迁任内史,从弘农县男晋封至郑国公。
杨再思在朝廷任职经历了三主,管理政事十余年,从来没有推举人助人发展的事。他为人巧佞邪媚,能体会主上的细微心意,皇上心中不想的,他一定抨击毁坏,皇上心中所希望的,他一定称扬赞誉。但是他待人恭、处事慎,谨小慎微从未违忤他人。有人问杨再思“:您名高位重,为什么卑躬曲膝如此呢?”再思答道“:世路艰难,直者受祸。如果我不这样,何以全其身?”长安末年(704),昌宗已被法司拘留受审,司刑少卿判决解除昌宗的职务。昌宗不久又上表申冤,武则天本意想申理宗昌的案件,在大廷之上问宰相道“:昌宗对国家有功没有?”杨再思回答道:“昌宗过去因合炼神丹,陛下服用很有效,这实在是没有什么能比得了的功劳。”武则天听了很合心意,恢复了昌宗的官职。世人看重桓彦范,看贱杨再思。当时左补阙戴令言做两脚野狐赋来讥讽他。他知道了很是恼火,贬戴令言到长社去做县令,朝中官员更加嗤笑他。杨再思做御史大夫时,张易之之兄司礼少卿张同休曾上奏请公卿大夫到司礼寺参加宴会,参加的人皆尽醉极欢。张同休戏弄杨再思说“:杨内史面似高丽人。”杨再思欣然,并剪纸贴在巾上,披着紫袍,跳起高丽舞来,摇头摆手,举动合着节拍,满座嗤笑。还有一次,张易之的弟弟张昌宗以姿貌讨得武则天的宠爱,杨再思又奉承说:“别人说六郎(张昌宗)面似莲花,我看是莲花似六郎,哪里是六郎似莲花!”他倾巧取媚达到如此的地步。
长安四年(704),杨再思以他原有官职又检校京兆府长史,又迁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中宗即位,拜户部尚书,兼中书令,后转任侍中,以太子属官封郑国公,赐实封三百户。又册令顺天皇后使,赐五色绸缎五百段。当时武三思将诬杀王同皎,杨再思与吏部尚书李峤、刑部尚书韦巨源一同受旨审理此案。竟然不能发现王同皎所受之冤屈,致使王同皎处死。众人都认为此案有冤。杨再思不久又任中书令、堆积吏部尚书。景龙三年(709),迁任尚书左仆射,加光禄大夫。就在同一年,杨再思去世。赠特进之职和并州大都督,陪葬乾陵,谥号恭。
3 青丘狐传说第八集的字幕显示写的是三个字什么封三娘就是单元名字。每个单元都有不同的故事。
青丘狐传说六个单元剧情介绍:
《封三娘》:灵狐封三娘为百姓打抱不平进入孟家,却发现孟家的坏名声只是遭人陷害,于是帮助孟家脱险,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阿绣》:狐女花月冒充人间女子阿绣,与刘子固纠葛,她从贪婪人间爱情滋味,到明白人间真爱,最后牺牲自己,成全了真正的阿绣与刘子固。
《婴宁》:我非常喜欢这个单元,这里面天 笑的狐女婴宁来到王子服家,为了弄清母亲被王家残害的往事,到王家遇险时,婴宁以德报怨,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
《胡四相公》:胡四本是法力高强的男狐,因贪酒与富家公子张生结为挚友,他帮助张生寻得一幢美好姻缘后潇洒离去。
《长亭》:收妖人石太璞助狐族驱妖,狐族老父答应将长女长亭许配给他,却一再反悔,石太璞不计前嫌拯救狐族,最终得以与长亭结成良缘。
《恒娘》:美丽狐仙恒娘助隔壁邻居朱氏夺回丈夫的心,智斗黄鼠狼小妾。
4 飞短流长是何意释义散布谣言,无中生有地说人坏话。
出处清·蒲松龄《聊斋志异·封三娘》。
从前,在一个官宦人家,有一个叫范十一娘的美貌姑娘。有一次,她带了婢女去逛庙会,正游玩时,忽然感觉到有人注视着她。她回头一看,见一位和自己年龄相仿的漂亮女子正对她微笑。那女子问题:“姐姐莫非是范十一娘吗?”
范十一娘说:“是的。你是谁?”
那女子上前拉着范十一娘的手说:“我叫封三娘,就住在附近,早就听到过你的名字,今天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十一娘又问道:“你怎么一个人来逛庙会,连个陪伴的人也没有?”
三娘说:“我父母早已去世,家中只有一个老奶妈相伴。今天她要看家,所以我只有自己来了。”
分手时,两人依依不舍,十一娘邀请她到自己家去。三娘推辞道:“姐姐家是朱门富户,我家贫寒,我到你家去,恐你家人会嫌弃。”
十一娘忙说:“不会的,父母爱我如掌上明珠,我喜欢的人,他们也会喜欢的。”
三娘想了想说:“那好吧,我回去和奶妈说一声,过几天我就到你家去看你。”
十一娘回到家里,日夜思念封三娘,等了好几天,也不见她来。重阳节那天,十一娘强打起精神到园中散步。丫环在园墙边放了一张躺椅,让她躺在上面观赏园中景致。十一娘刚在椅子坐下,抬头发现有人攀着墙头往这边看,仔细一看,正是自己日思夜想的封三娘,不由得大喜,急忙让丫环把她接进园中。
十一娘责怪道:“你怎么不讲信用?我想你都想病了。”
三娘流着泪说:“我也想你呀!只因我俩家境贫富悬殊,恐人家知道我俩交往,造谣生事,飞短流长,不堪忍受,才迟迟不敢来的呀!”
5 原著里,范十一娘对封三娘到底是什么样的情感原著中,纯粹的闺蜜友情似乎有点简单。第四类情感,就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了。
然而,从字里行间细看,LES的可能性还真是比较大——蒲老在描写俩人关系时,用了不少男女之间才用的词语。而且范11对封3的感情似乎要超过对丈夫。
尤其到最后,范11挽留封3时,有人这样说——
“范十一娘的阴谋和不道德行为的实质是:她不是要为丈夫挽留一位妻子,而是要为自己挽留一位爱人。然而她失败了。”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多层次结构的故事:表层结构是一个女性在朋友的帮助下获取了美满的婚姻,《恒娘》、《青梅》可属此列;潜层结构则复杂得多,一个有着同性恋倾向的女性在非正常爱情与世俗幸福(对范十一娘来说是佳偶,对封三娘来说是得道)之间挣扎,最终以向世俗妥协告终。即使是在今天,恐怕也只有对人类情感有着深刻理解和宽容心态的人,才觉得这个故事其实是一个悲剧。”
6 开膛手杰克 写给警察3封信的类容是什么其中一封信是用红色的墨水写的,在1888年9月27日寄到了老板街的新闻中心。
信是这样的:
“亲爱的老板:
我不断地听到警察已经将我逮捕的消息,可惜这不是真的。当听到他们自作聪明地说案件的调查已进入正轨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大笑特笑。尤其是那个关于皮围裙的笑话真是让我开心。我恨 ,我不会停止剖开她们的胸膛,除非你们能捉到我。上次干的不赖吧!我根本没给那女人喊叫的机会。他们怎么会捉到我呢。我爱这个工作,我还会干下去的。你很快就会听到 的有趣的小把戏。我上回留了一姜汁啤酒瓶的"红颜料",可惜它很快就粘的象胶水一样没法用了,用红墨水也可以满足我的愿望了。哈,哈。下回我会用剪刀,把那女人的耳朵割下来送给警察,是不是很好玩儿。留着这封信,等我再完成一点儿工作再亮出来。我的刀实在是锋利,太好了,一有机会,我真想马上就投入工作。
祝您好运!
你真诚的:开膛手杰克。
别介意我把我的字号报给你。”
在同一封信的下方,水平地写着这样几行字:“手上的墨水还没干,我还没法去邮信。现在他们又在说我是个医生了。哈,哈。”
编辑在收到信以后,以为这不过是有人在瞎起哄,没有将马上把它送到警察局。当警察最终得到这封信的第二天夜里,丽丝和凯特就被谋杀了。案发之后的星期一,新闻中心收到了另一封信,信上的邮戳是10月1号,笔迹和9月25号的信相同。
开膛手杰克的第二封信,写在一张“时髦的杰克”的明信片上,邮戳日期为1888年10月1号。(Bessel)
明信片上是这样写的:
“我上次给你暗示的时候,亲爱的老板,写的可不是密码。你明天会听到时髦的杰克这次干掉了两个。头一个叫了起来没干利索,没来得及割下耳朵送给警察们,以感谢他们保留我的上一封信,等下一次吧。
开膛手杰克”。
警察们传阅了这两封信,并制作了副本送到每一个警察局,希望能有人认出上面的笔迹。但没有任何结果。
第三封重要的信是寄给犹太人组建的保安委员会会长乔治阿金莱斯克的。这次,信是同一块人体的肾脏一起邮出的。莱斯克收到信以后相当的不安有一个委员会的成员觉得那可能是用红酒保存的一部分动物器官。他们将它拿到一个叫在伦敦医院工作的叫托玛斯奥本肖(ThomasOpenshaw)的医生那里进行检查。关于托玛斯医生当时是怎么说的,有很多种不同的说法,后来都被他失口否认了。可以确定的是托玛斯医生认定这是人的肾脏,保存在酒精而不是福尔马林里。在医院里,用于实验的人体器官往往是放在福尔马林里面防腐的。
然而,和那封肾脏一起收到的信,却不是由前两封自称是开膛手杰克的作者写的。信是这样的:
“来自地狱
莱斯克先声:
先声:(这个词的拼写是有错误的。这封信里有好多拼错的字)
我把我从一个女人那弄到并保观(在这里,字又写错了)的身(字又写错了)给你,另外的不分(字又错了)我见着吃了,很不昔(字又拼写错了),我可能会把那把割她的到(字又写错了)给你,不过要过短时间(字又拼错了)。
有本事你来捉我。
莱斯克先声(字又拼错了)”
7 求《聊斋志异》中《念秧》《娇娜》《绩女》《嫦娥》《封三娘》简介《娇娜 》 有一位姓孔的读书人,名字叫雪笠,是孔夫子的后代。
他性情温雅仁厚,善于做诗。他有一位志趣相投、情谊深厚的朋友,在浙江天台县做县令,寄来书信邀他前去。
孔生接到信后便去了,但他赶到时,恰好他的这位朋友已经去世了。孔生便穷困潦倒流落在天台县,不能返回故乡,只好寄居在菩陀寺里,受雇给和尚抄写经文,以维持生活。
寺庙的西面百余步的地方,有单先生的一座大宅院。单先生是过去大家子弟,因为和人家打官司,弄得家境败落,人口稀少,便迁移到乡下去居住,这座宅院就空闲起来了。
一天,大雪纷飞,路无行人。孔生偶然走过单家门口,正好有一位少年公子从里面走出来。
这位少年公子生得端正清秀,仪态万方。一见到孔生急忙赶上前来和他见礼,说了几句客气话后,便邀请孔生进家里坐坐。
孔生很喜欢他,便爽快地答应着,随他一同走进来。宅子里房屋不很宽敞,可是到处都挂着锦缎幕布,墙上还挂着很多古人的书画,案头放着一册书,题为《琅环琐记》。
孔生随手翻开看看,都是自己过去没有见过的。孔生以为少年公子居住在单家宅子,当然是单家的主人,也就不再询问他的家世情况。
少年公子却详细地询问了孔生来到这里的原因。他听后流露出十分同情的意思。
接着,又劝孔生设馆教书授徒。孔生感叹地说:“我寄居在这里,又没有熟人,谁肯来推荐我呢?”少年公子说:“如果您认为我不是不可教育的话,我情愿拜您为老师。”
孔生听后大喜,但不敢充当公子的老师,情愿彼此以朋友相待。 接着,孔生又问道:“这座宅院为什么老是关锁着呢?”答道:“这是单家的宅院,因为单先生在乡下居住,这座宅子便长期空闲起来了。
我姓皇甫,从祖上起就居住在陕西地方,因为家宅被野火烧毁,只好暂借此宅安家。”孔生这时才明白,他原来不是单先生。
当晚两个人谈得非常欢恰,就挽留孔生与他同床而寝。第二天清早,便有书童进屋来生起炭火。
少年公子先起了床,便走进了内室。孔生正围着被坐着,书童进来报告说:“老爷来啦!”孔生一惊,便起了床,只见一位鬓发雪白的老人,向他殷切地致谢,说:“先生不嫌弃我这顽皮、愚昧的孩子,肯于教育他,我是非常感谢的。
他刚刚开始学习,请不要以朋友相待。”说完,便送上锦衣一套,貂皮帽子一顶,袜、鞋各一双。
老头看着孔生梳洗完毕,便吩咐摆上酒菜。屋内的摆设,主人的穿着,都十分华丽,使人叫不上名字来。
斟过几遍酒,老头便起身告辞,拄着拐杖走出去了。吃完饭,少年公子送上他所作的作业。
孔生一看都是古诗古文,并没有社会上流行的八股文。孔生便问少年这是什么缘故,少年笑着回答说:“我不想参加科举求官做。”
夜幕降临,又摆上酒宴,少年公子说:“今晚,请您尽情欢饮,明天我们就不便这样做了。”他又叫过书童,说:“你去看看老爷睡觉没有?如果睡了,悄悄地叫香奴来。”
书童去后,一会儿,先把绣袋装的琵琶送过来,不久,一位丫鬟走进来,只见她身穿红装,艳丽媚人。少年公子叫她弹《湘妃怨》曲子,丫鬟便以象牙的琴拨拨动琴弦,发出激扬哀烈的声音,音乐的节奏全不象平素所听到过的。
弹完后,又让香奴用大杯斟酒,他们一直喝到三更天。 第二天清晨,他们便一起读书。
少年公子异常聪颖,读书过目成诵。两三个月后,他下笔写诗作文,令人惊赞不已。
他们约定五天一饮酒,每次饮酒都唤香奴来。 一天晚上,孔生喝得酒酣气热,两眼便盯着香奴不住地看。
少年一见此情便明白了孔生的心愿,说:“这个丫头是我父亲所抚养的。先生远离家乡,又无妻室,我早就为此考虑过,要为你选择一位漂亮的伴侣。”
孔生说:“果然真有好伴侣给我,一定要象香奴这样的。”少年笑着说:“你可真是少见多怪的人,如果认为香奴是漂亮的,那么你的愿望真太容易满足了。”
过了半年,一天,孔生想到城郊去游玩,走到大门口,看见两扇大门从外面反锁着,便问是什么缘故。少年公子说:“我的父亲恐怕交游太多,分散精力,所以杜门谢客。”
孔生知道了这个缘故后,也就习以为常了。 当时,正值盛夏潮湿闷热,便把书房移到园中亭子里。
孔生胸脯上起了个象樱桃似的包,一宿便肿得象饭碗那么大,痛得他哼哼呀呀。少年公子早晚都来看望,吃饭、睡觉都耽误了。
又过了几天,孔生痛得更厉害了,连吃饭也不能了。老爷也探望,看后父子俩愁得相对叹气。
少年公子说:“我前天晚上想,老师的病,娇娜妹妹能医治,便派人到外祖母家去叫她回来。但不知为何这么久还没来?”说话间,书童进来说:“娜姑娘到,姨娘和松姑娘也一同来啦!”皇甫父子听了后,急忙进入内室。
不一会,少年公子便引着娇娜来看孔生。娇娜年约十三四岁,美艳聪慧,窈窕多姿。
孔生一见娇娜这么漂亮,连哼哼呀呀也忘了,精神立即为之一爽。少年趁便介绍说:“这位是哥哥我的好朋友,胜过同胞兄弟,妹妹好好给他治一治。”
姑娘听了后,收起羞容,拖着长袖子,走到床前看望。诊断时,孔生只觉得她一身兰花香气袭人肺腑。
姑娘笑着说:“真该有这种病,心脉动啦。这病虽然危险,还能治,但皮肤肿硬,非剥皮削肉不可。”
于是,姑娘撸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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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
> 二分之一邂逅_ 第七章
高文轩躺在狭窄的单人床上,望着天花板出神,将自己完全融于黑暗。
手机被他握在手中很久,却没勇气拨下那个熟悉的号码。
最后一次跟谢荣廷见面都是两三个月之前的事了,他们从来没有这么长时间不联络过。所谓的明友,到底是什么?
曾经认为失去了那个人,自己的生活将不会有任何意义。可他还是在继续着自己的人生,无论有没有那个人。
自己爱的人还活着,即使看不到,也知道他在某个地方很健康很快乐很幸福地活着。
踌躇良久,手指开始机械化地按下手机上的数字,随后举到耳边等待对方的接听。
几乎在音乐响起的同时,对方就接通了电话。
「文轩?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听说你最近都忙坏了,我一直忍着没去打扰你……」
「现在我不是马上跟你联络了吗。」听到自己怀念的声音,高文轩无法抑制心中的喜悦和痛苦,「荣廷,你还好吧?」
「那还用说,你也赶紧找个女朋友吧,以前我一直怕结婚,没想到原来结了婚比恋爱的时候还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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