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样貌才气出众而又负有盛名的女子多若星辰,陆小曼、阮玲玉、孟小冬、张爱玲……这些冰雪佳人面对爱情和婚姻时,或是犹豫不决、或是稀里糊涂,总之多半是生生错过了唯一的挚爱。
而聪明美丽的民国名媛张乐怡则不同,她遇见了心中所爱,没有过多顾虑13岁的年龄差,毅然倾心相恋并与之成婚,嫁给了民国高官宋子文,美满幸福地度过了一生。
一代芳娇张乐怡
1907年,张乐怡出生在江西省九江市的庐山牯岭,父亲是名震九江的建筑企业老板张谋之。
因为家境优渥殷实,所以倍受父母宠爱的张乐怡自小便接受着最高级的教育,因其学识出众、长相甜美、身姿高挑,所以读书期间一直是闻名遐迩的校花。
初中就读于上海的中西女中,大学则就读于南京的金陵大学,可谓学贯中西、见多识广,是难得一见的名媛千金。
20年代初,大学毕业的张乐怡回到九江庐山,跟随父亲打理家族企业。
不少富家子弟闻听实业家张谋之有一位才貌双全的掌上明珠,就纷纷借由晚宴和社交聚会来一睹张乐怡的芳容。
当那些青年才俊看到张乐怡优雅大方、能歌善舞,还能说一口流利的英语之后,便对美人一见倾心,纷纷到张氏豪宅上门提亲。
可任凭前来提亲的人踏破门槛,张乐怡仍然不为所动,见多识广的她坚信自己一会等到那个令自己心动不已的人出现。
风度翩翩的民国高官宋子文
1894年,宋子文出生在上海。他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后来赴美深造,在哈佛大学攻读经济学并获得硕士学位,后来到哥伦比亚大学继续学习,获得了经济学博士学位。
1917年,宋子文毕业归国。同年,满腹才学的宋子文被聘任为汉冶萍公司上海办事处的秘书,汉冶萍公司是中国最早的钢铁联合企业,是清末首富、官办商人盛宣怀一手创办的实业。
宋子文也是因为这份工作而得以与盛家的七**盛爱颐相识相恋。
当时,宋子文的大姐在盛家做家庭教师,闻听盛家的七**盛爱颐想请家教学习英文,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弟弟宋子文。
宋子文的留学背景帮了大忙,很快,宋子文便成了盛爱颐的英文教师。由于频繁的接触,这对青年男女之间暗生情愫,然而不久之后,这段“秘恋”被盛爱颐的母亲庄氏发觉了。
庄氏打听了宋子文的家世背景,却非常不满意于宋父早年曾在教堂里做琴师的经历和出身,她认为女儿盛爱颐与宋子文门不当户不对,随即就将宋子文调往武汉的分公司工作,欲强行拆散这段恋情。
由于不被盛家长辈所看好,宋子文一气之下就辞了职,决心跟着大姐夫孙中山在广州发展,步入政坛。动身去广州的那天,宋子文再次悄悄找到盛爱颐,请她跟自己“私奔”。
然而盛爱颐表示自己不会跟宋子文走,但却愿意一直在上海等宋子文回来找她。
分别之后,相距远了、时间长了,宋子文对盛爱颐的情感也淡了下来。
1925年,宋子文出任了南京政府财政部部长一职,事业有成的他挺拔儒雅,不仅气质过人,举手投足还尽显风度翩翩,那时的宋子文堪称是一个富有魅力的成熟绅士。
初初邂逅,张乐怡和宋子文的心中泛起了爱的涟漪
1927年,宋子文来到庐山避暑度假,在体验了庐山夏日的清凉与美妙之际,他想到了自己不耐暑热的母亲,孝顺的宋子文便产生了在庐山为母亲建造一座避暑别墅的想法。
经当地官员介绍,宋子文来到了庐山牯岭3号的张氏别墅,想向这位著名的建筑企业家当面请教避暑别墅的建造事宜。
热情好客的张谋之立刻洒扫庭院,以最高礼遇迎接了宋子文的到来。
张谋之与宋子文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为了表示对贵客的欢迎,张谋之将家中老小一一叫出,给足了宋子文面子。
而当张谋之唤出女儿张乐怡给宋子文斟茶时,宋子文没有想到,自己竟然对这个娇俏可爱的少女一见钟情。
宋子文问过了张乐怡的年龄,发现自己比张乐怡大了13岁,但爱情的驱动力就是那样强大,宋子文内心暗暗产生了要追求这位少女的想法。
于是晚饭后,宋子文便提出想要到附近的山上散散步,因为自己初来乍到不认得路,还想请张乐怡当导游一同前往。
张谋之马上一口答应,张乐怡也没多想,便随同宋子文一起走出了张氏别墅的大门。
一路之上,活泼靓丽的张乐怡与宋子文轻松地对话,丝毫没有觉察宋子文一直在用温和的眼眸关注着她的一颦一笑。
灵动的眼神、芬芳如兰的谈吐、轻巧优美的身姿……张乐怡身上的一切都是那样美好,宋子文对这个女孩子彻底动心了。
就在这次互动之中,张乐怡也对这个温文尔雅的青年官员莫名地产生了好感,情窦初开的她心里也泛起了阵阵爱的涟漪。
情定终生,张乐怡获得了一辈子的荣宠和幸福
宋子文是个知礼守礼之人,没过多久,宋子文便向张谋之说出了自己的心意。
张谋之是个开明豁达之人,他认为宋子文相貌、人品、才学都无可挑剔,同意女儿与宋子文进一步交往。
但是,张谋之告诉宋子文,恋爱成功与否,最终的决定权一定是在女儿张乐怡那里。
宋子文得到了张家的允许,就认真地追求起张乐怡,他们二人情志相投,感情发展的非常顺利,因爱而成婚。
1928年秋,宋子文与张乐怡举行了盛大的婚礼,尽管他们之间有13岁的年龄差,但在坚贞不渝的爱情面前,一切都不成问题。
婚后,他们的生活十分幸福甜蜜,被宋子文宠爱至深的张乐怡活成了贵妇的模样,生活非常怡然自得。
没过几年,张乐怡便为宋子文生下了三个漂亮的女儿,从此便相夫教子,安心地做起了贤内助。
相比出身显赫高贵的盛爱颐,张乐怡显然是更为聪明的女性,她懂得抓住时机、勇敢抉择,才得到了一生的幸福和荣宠。
看来,爱情虽然神秘莫测,但是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依然是很重要的一件事。聪明优秀的张乐怡看准了时机,收获了爱情,显然也是她的福分和幸运。
1描述民国女生句子
描述民国女生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妖服冶容诲*,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2写一句有民国味的句子%1、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2、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
3、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4、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间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存在。有些人在属于自己的狭小世界里,守着简单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的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地演绎一场场悲喜人生。
5、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萍水相逢随即转身不是过错,刻骨相爱天荒地老也并非完美。在注定的因缘际遇里,我们真的是别无他法。
6、每个人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还是信誓旦旦地承诺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多少人问过这句话。有人说,永远是明天;也有人说,永远是一辈子;还有人说,永远是永生永世。或许他们都说对了,也或许都说错了,又或许人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是永远。你曾经千里迢迢来赶赴一场盟约,有一天也会骤然离去,再相逢已成隔世。
7、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
8、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花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一起筑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
9、停留是刹那,转身是天涯。
10、有缘的人,无论相隔千万之遥,终会聚在一起,携手红尘。
3形容民国女子服装的句子有哪些1 淡绿色的长裙,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牡丹,银丝线勾出了几片祥云,下摆密麻麻一排蓝色的海水云图,胸前是宽片淡**锦缎裹胸。
2 身子轻轻转动长裙散开,举手投足如风拂扬柳般婀娜多姿, 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几分调皮,几分淘气。
3 一身淡绿长裙,腰不盈一握,美得如此无瑕,美得如此不食人间烟火 一袭大红丝裙领口开的很低,露出丰满的胸部,面似芙蓉,眉如柳,比桃花还要媚的眼睛十分勾人心弦,肌肤如雪,一头黑发挽成高高的美人髻,满头的珠在阳光下耀出刺眼的光芒,鲜红的嘴唇微微上扬,好一个绝美的女子 。
4 她今日隆装盛饰了一番,浅粉色的百子刻丝旗袍,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像是支在冬日里绽放的桃花,娇艳动人。这些达官贵人见的女人多了,这梅花妆也见过不少,但却还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
5 可以说是一件神秘莫测的事情:自从慈禧垂帘听政,以“母仪”昭著天下才揭开这一秘密。流行于清末的“大拉翅”被世人认定是宫廷后妃的正式发式,宦官命妇,民间女子纷纷效法,流传至今的戏剧舞台上。其实,清代后妃发式也与清代社会发展一样经历了由低到高、由简单到复杂,由朴实到奢华的过程。
6 她蹲在地上理着箱子,膝盖上贴着挖花小茶托,身边堆着预备化装跳舞时用的中国天青缎子补服与大红平金裙子。
7 她穿着一件白洋纱旗袍,滚一道窄窄的蓝边——深蓝与白。
8 一身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
9 民国女子,宛如清水湖上的绿色奇葩,带着莲的温婉,带着梅的孤傲,带着桃的烂漫,荷的清高。
10 说到民国女子,怎可以忽略中国的经典--旗袍,尤其是民国时期的海派旗袍,乃旗袍中的典范。民国时的宋氏三姐妹,把旗袍的美淋漓到了极致,把女人的气质也美到了极致,不晓得是旗袍成就了女子的美,还是女子的美演绎了旗袍的灵魂。
11 芊芊淑女,婀娜旗袍着身,曼妙多姿,笑颜如花绽,玉音婉转流,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
12 君不见那绫罗绸缎,艳之韵之,芸芸众神赞,飘飘仙子舞。美哉!天之仙子莫过于典雅高贵的中国服饰国粹——旗袍。
13 说旗袍是诗一点也不过分,它以其流动的旋律和浓郁的诗情表现了女子的贤淑、典雅和温柔,它是中国女人的一种情结、一种梦幻,是镌刻在中国女人骨子里的美丽。不管在哪里,只要有中国女人的地方,就有美丽旗袍的靓影。
14 她身着一身红色的旗袍,看上去像是静静地倔强的从墙角开出的野蔷薇,就像一只翩翩欲舞的红色蝴蝶,充满了那种旧时代与新时代气质的完美融合。
15 《金锁记》中的曹七巧原是麻油店千金,嫁入大户后,为了不被人看轻,在衣着上是紧追潮流的。她“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镶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子”。辛亥革命后,一度掀起过女权运动。受“男女平等”的思想影响,上衣下裤成了女子的时兴装束。
4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女教沦亡,至斯已极。”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
5描写名媛的句子⊙、芊芊淑女,婀娜旗袍着身,曼妙多姿,笑颜如花绽,玉音婉转流,皎皎兮似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回风之流雪。君不见那绫罗绸缎,艳之韵之,芸芸众神赞,飘飘仙子舞。美哉!天之仙子莫过于典雅高贵的中国服饰国粹——旗袍。说旗袍是诗一点也不过分,它以其流动的旋律和浓郁的诗情表现了女子的贤淑、典雅和温柔,它是中国女人的一种情结、一种梦幻,是镌刻在中国女人骨子里的美丽。不管在哪里,只要有中国女人的地方,就有美丽旗袍的靓影。
⊙、喜欢这样的画面:江南的春天,烟雨迷蒙,撑着油伞的婀娜女子,着一袭素色旗袍,略带哀怨的眼神,恍然若有所思,就这样在雨中漫步……我一直对旗袍情有独钟,喜欢它的合体,它的雅致。
⊙、我认为,女人不管是高矮胖瘦,只要是穿上合体的旗袍都能散发出浓浓的女人味。闭上眼睛,我喜欢勾勒的画面是:“清晨,白朦朦的雨雾中,一个身材妙曼,皮肤白嫩细致,身穿碎花旗袍的江南女子,举着色彩淡雅的花伞悠然自得的走在绿树丛荫的街道上。她沉着淡定的微笑,不紧不慢的小碎步,给人一种温馨倍致的美感。”
⊙、旗袍与我,也许就像一位少女突然看到了一位一片风情,处处妩媚的**一样,嗅闻着她一阵阵的散发着心事的暗香,却也有看不透的处处玄机,隔夜听雨一般诗意而又朦胧。殊不知,那青涩的年龄怎解风情呢!旗袍,这个美丽的忧伤,和我并肩走过了一段花荫般的岁月。依旧喜欢旗袍,走在街上,看到一个婀娜的女子,高挽着发髻,对于这样的女子,总会高搁一眼,打心里喜欢。旗袍,若穿不出风情,不如不穿!我一直耽溺于这样的完美与执着。
⊙、旗袍塑身,既有着东方传统古典韵味,又有着时尚潮流元素,可谓是中西合璧的精华。纤腰骨感的女人可以穿出纤细动人的韵致,饱满的女人则能穿出盈润的味道,每个女人都会有一件适合自己的旗袍!也有一位天才的诗人写了一首美丽的诗,字里行间虽不见旗袍,写的却是一个幽怨、美丽的旗袍女子,这就是戴望舒的《雨巷》。
⊙、这是一块华丽的绸缎,也是一件雍容华贵的旗袍。民国时期,更是旧上海名媛的最爱,结合西方美,旗袍由最中国风演变为最中国美,将东方女人的气质与华贵,挥洒到极致!精细的手工刺绣,绝美的风墨韵花,风姿绰约犹胜当年。如今看来,这旗袍不禁汇聚了中国自古以来的美与气质,更是融合了当今的国际时尚美。也正因此,并非是女人都能穿旗袍的。
民国名媛中,杨守玉,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传奇女士。 这位擅长针绣和绘画的聪明又美丽的女子,为了初恋时,那份难以忘却的情愫,竟然终身未嫁,为爱坚守了整整七十年。 让杨守玉的坚守的男人,是其堂哥,一袋国画大师刘海粟。 杨守玉和刘海粟青梅竹马,杨守玉的母亲是刘海粟的亲姑姑。 杨守玉九岁时父亲去世,她随母亲搬到刘家,杨守玉和刘海粟志趣相投,都喜欢绘画,在一起时整天有说不完的话。 随着年龄渐长,二人情投意合,难舍难分。 刘海粟央求自己的姐姐,向杨守玉提亲,姐姐答应了此事。 杨守玉和刘海粟本是亲戚,二人再结为连理,更是亲上加亲。双方家庭,开始预备婚事。 杨守玉和刘海粟,二人也是满怀欣喜,父亲也开始着手婚礼。两个同样怀着满心欢喜的人,憧憬着未来的幸福。 不料迷信的刘父,却听信人言,认为刘海粟和杨守玉八字不合,认为二人不宜婚配。但刘父有忧于刘海粟说一不二的倔强个性,担心让刘海粟直接悔婚,会惹出乱子,于是刘父搞了场婚礼换人的把戏。 新婚之夜,兴冲冲的刘海粟,掀开红绸盖头,却发现, 新娘子不是他魂牵梦绕的杨守玉,而是另一个陌生的女人。 原来,在刘父的安排下,守寡的杨守玉母亲,已带着自己女儿杨守玉,离开了刘家。 洞房里的新娘,是附近一个大户的千金。 刘父认为,既然入了洞房,不怕年轻的刘海粟,面对新娘子不就范。 哪里想到,刘海粟根本不吃这一套。 大吵一架,愤然离家出走,去找已离开刘家的杨守玉。 二人见面后,非常痛苦,因为杨守玉,没有答应刘海粟的请求,加在母亲和舅舅之间的杨守玉,决定牺牲自己的幸福。 杨,刘二人,情窦初开的美好爱情破灭了。 愤怒又悲伤的刘海粟,就此离开了家乡, 踏上成就一代大师之旅 而失去了心爱的人,也让杨守玉痛不欲生,她决定等候刘海粟,她改字为名,变瘦玉为守玉,以此表达自己的坚贞。 人海起伏,几十年过去。当面的青春少男少女,已变成白发苍苍的老人。 在这期间,杨守玉,一直坚贞执着,守身如玉,一辈子对男人,不再动心,更没有嫁人婚配。 历经沧桑,世事沉浮的刘海粟,则经历了四次婚姻。 第一段婚姻,自然是刘父安排的那段包办婚姻。这段婚姻,以刘海粟洞房花烛夜离家出走,告以结束。 第二段婚姻,刘海粟和自己的模特张韵士。 张韵士当时才17岁,美丽秀气,刘海粟一见之下,变展开攻势,很快得到女孩芳心。刘海粟为张韵士画过很多画像,如今这些画作,都价值连城。 第三婚姻,刘海粟和成家和。成家和是刘海粟携张韵士,赴欧期间邂逅到的。成家和当时是上海美专学生会主席,办事爽利,美丽又有气质。 刘海粟很快寻机接近成家和,并成功俘获成家和芳心。 随后刘海粟和张韵士离婚,不久后和成家和结婚。 刘海粟和成家和婚后育有一女,因刘海粟不怎么顾家,这段婚姻,以成家和提起离婚而结束。 第四段婚姻,刘海粟和夏伊乔。夏伊乔是刘海粟的学生,为人大气,陪伴刘海粟度过一生。 刘海粟一生风流,情债无数,但却忽略了,真正为其坚守的杨守玉。 杨守玉在刘海粟留恋花丛时,也依然坚守着自己的执著。 她一直努力着,生怕自己落后自己意中人太远,杨守玉学习刺绣,学习绘画。 杨守玉离开了刘海粟后,师从女子师范学院的吕子凤,刺绣技艺突飞猛进, 毕业后,她在女子师范学院做了教师,并开了刺绣班。美丽的杨守玉,追求者云集。 但在杨守玉心中,只有为她洞房之夜逃婚的表哥刘海粟。 但杨守玉并不见刘海粟,从她离开刘家后,几乎一生都在躲避刘海粟。 而当刘海粟,因遭到了艺术界人士抨击,杨守玉又坚决声明支持。 晚年的杨守玉,在刘海粟强烈相见的要求下,犹豫不决,暮年的老太太,居然像少女一样羞涩。她怕自己老去的容颜,打碎表哥记忆里,自己那个还是少女时代的形象。 在刘海粟再三请求下,杨守玉思考再三,终于同一和自己的梦中人,表哥刘海粟见上一面。 因为杨守玉忽然很伤感的想到,此生此次,再不见面,她可能永远也见不到自己心爱的表哥了。 跨越大半个世纪的情侣,终于见面了。面对一直萦绕心中几十年的刘海粟,杨守玉感慨万千,表哥已不再是当年那位风流潇洒的青年才俊,岁月已使得对方变成一位垂垂老者。 而对于她自己也是同样 境遇:当年的玉颜美少女,已不复存在。 杨守玉百感交集,说:「 ”我们都老了” 这是杨守玉和刘海粟夸越七十年的见面,仅仅三个月后,杨守玉就离开了这个她爱过的世界。 没有人知道,守身如玉一辈子的她,离世前是遗憾,还是满足。 她没有留下遗言,平静而去。 近七十年的守候,爱对杨守玉,已成为一个信仰。 无怨无悔。 她用七十年绵密的针线,刺绣出一幅,永远不朽的爱之画卷。 杨守玉的故事,必定会在漫长的时间长河里,一遍遍被人提起和传颂。 她也因此成为,爱情星空里,最永恒最耀眼的那颗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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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明白,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伴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红尘陌上,独自行走,绿萝拂过衣襟,青云打湿诺言。山和水可以两两相忘,日与月可以毫无瓜葛。那时候,只一个人的浮世清欢,一个人的细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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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世相迷离,我们常常在如烟世海中丢失了自己,而凡尘缭绕的烟火又总是呛得你我不敢自由呼吸。千帆过尽,回首当年,那份纯净的梦想早已渐行渐远,如今岁月留下的,只是满目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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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就像爱上一个人,有时候不需要任何理由,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只是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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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当相信,每个人都是带着使命来到人间的。无论他多么的平凡渺小,多么的微不足道,总有一个角落会将他搁置,总有一个人需要他的存在。有些人在属于自己的狭小世界里,守着简单的安稳与幸福,不惊不扰地过一生。有些人在纷扰的世俗中,以华丽的姿态尽情地演绎一场场悲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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邂逅一个人,只需片刻,爱上一个人,往往会是一生。萍水相逢随即转身不是过错,刻骨相爱天荒地老也并非完美。在注定的因缘际遇里,我们真的是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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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知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可还是信誓旦旦地承诺永远。永远到底有多远?多少人问过这句话。有人说,永远是明天;也有人说,永远是一辈子;还有人说,永远是永生永世。或许他们都说对了,也或许都说错了,又或许人间原本就没有什么是永远。你曾经千里迢迢来赶赴一场盟约,有一天也会骤然离去,再相逢已成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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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都做了岁月的奴,匆匆地跟在时光背后,忘记自己当初想要追求的是什么,如今得到的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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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一场姹紫嫣红的花事,是幸福在阳光下和喜欢的人一起筑梦,是幸福。守着一段冷暖交织的光阴慢慢变老,亦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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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留是刹那,转身是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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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缘的人,无论相隔千万之遥,终会聚在一起,携手红尘。无缘的人,纵是近在咫尺,也恍如陌路,无份相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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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似水,太过匆匆,一些故事来不及真正开始,就被写成了昨天;一些人还没有好好相爱,就成了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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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一生都在演绎一幕又一幕的戏,或真或假、或长或短、或喜或悲。你在这场戏中扮演的那个我,我在那场戏里扮演这个你,各自微笑,各自流泪。一场戏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的开始,所以我们不必过于沉浸在昨天。你记住也好,你忘了也罢,生命本是场轮回,来来去去,何曾有过丝毫的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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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种下的前因,我又是谁的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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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时间是最好的良药,当你觉得力不从心的时候,莫如将一切交付给时间,它会让你把该忘记的都忘记,让你漫不经心地从一个故事走进另一个故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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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过往,一去不返,可为什么人总是在悲伤惆怅的时候,会无法抑制地怀念从前。或许因为我们都太过凡庸,经不起平淡流年日复一日的熬煮。想当初站在离别的渡口,多少人说出誓死不回头的话语。到最后,偏生是哪些人需要依靠回忆度日,将泛黄了的青春书册一遍又一遍翻出来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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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总在祈求圆满,觉得好茶需要配好壶,好花需要配好瓶,而佳人也自当配才子。却不知道,有时候缺憾是一种美丽,随性更能怡情。太过精致,太过完美,反而要惊心度日。即使打算在人世生存,就不要奢求过多,不要问太多为什么。且当每一条路都是荒径,每一个人都是过客,每一片记忆都是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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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要经历太多的生离死别,那些突如其来的离别往往将人伤得措手不及。人生何处不相逢,但有些转身,真的就是一生,从此后会无期,永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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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会遭遇无数次相逢,有些人,是你看过便忘了的风景。有些人,则在你的心里生根抽芽。那些无法诠释的感觉,都是没来由的缘分,缘深缘浅,早有分晓。之后任你我如何修行,也无法更改初时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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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人生总是有太多的遗憾,由不得你我去放任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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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说,背上行囊,就是过客;放下包袱,就找到了故乡。其实每个人都明白,人生没有绝对的安稳,既然我们都是过客,就该携一颗从容淡泊的心,走过山重水复的流年,笑看风尘起落的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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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道暗伤,这个伤口不轻易对人显露,而自己也不敢轻易碰触。总希望掩藏在最深的角落,让岁月的青苔覆盖,不见阳光,不经雨露,以为这样,有一天伤口会随着时光淡去。也许真的如此,时间是世上最好的良药,它可以治愈你的伤口,让曾经刻骨的爱恋也变得模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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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最大的痛苦就是看着身边的人濒临死去,而你却没有丝毫的办法来救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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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只有在结束的时候,才找得到真正的归宿,在这世上的其余时间里,充当的永远都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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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朝更迭,江山易主,世事山河都会变迁,其实我们无需不辞辛劳去追寻什么永远。活在当下,做每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去每一座和自己有缘的城市,看每一道动人心肠的风景,珍惜每一个擦肩的路人。纵算经历颠沛,尝尽苦楚,也无怨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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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如何隐藏,想要挽留青春的纯真,岁月还是会无情地在你脸上留下年轮的印记与风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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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在旅程,只是所走的路径不同,所选择的方向不同,所付出的情感不同,而所发生的故事亦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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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一段记忆只是片刻,怀想一段记忆却是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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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年真的似水,一去不返,看过的风景也许还可以重来,而逝去的人却再也不会回头。任由你千思万想,他除了偶然在你梦中彷徨,其余的时间都只是恍惚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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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许多情事其实只是时光撒下的谎言,而我们却愿意为一个谎言执迷不悔,甚至追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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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只有将寂寞坐断,才可以重拾喧闹;把悲伤过尽,才可以重见欢颜;把苦涩尝遍,就会自然回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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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太多过往不能被复制,比如青春、比如情感、比如幸福、比如健康,以及许多过去的美好连同往日的悲剧都不可重复。这样也好,既是拥有过,又何惧此刻的失去。有人说,人在世上的时间越长,失去的则会越多。因为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离我们而去,又无力挽回,而那些新生的绿意却总是与自己格格不入。或许这就是年轮的代价,每个人都必须付出的代价,时光不容许你讨价还价,该散去的,终究会不再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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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在世上,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所不能割舍的。哪怕一个万念俱灰的人,在临死前还可能会有一丝想存活的意念。比如看到一缕和暖的阳光,看到一只闲庭信步的蚂蚁,看到一株风中摇曳的绿草。只在刹那,他或许就明白,原来活着竟是这般的好。人生往往就是如此,许多苦思冥想都参悟不透的道理,就在某个寻常的瞬间,一切都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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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聚散无常,起落不定,但是走过去了,一切便已从容。无论是悲伤还是喜乐,翻阅过的光阴都不可能重来。曾经执著的事如今或许早已不值一提,曾经深爱的人或许已经成了陌路。这些看似浅显的道理,非要亲历过才能深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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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姹紫嫣红的春光固然赏心悦目,却也抵不过四季流转,该开幕时总会开幕,该散场终要散场。但我们的心灵可以栽种一株菩提,四季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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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我们太过忙碌,忽略了嘈杂的街市也会有清新的风景,又或许是我们在修炼的过程中,总是欠缺了一些什么重要的片段。或许,人生需要留白,残荷缺月也是一种美丽,粗茶淡饭也是一种幸福。生活原本就不是乞讨,所以无论日子过得多么窘迫,都要从容地走下去,不辜负一世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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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许多看似拥有的,其实未必真的拥有。那些看似离去的,其实未必真的离开。倘若因果真有定数,有朝一日,该忘记的都要忘记,该重逢的还会重逢。只不过岁月乱云飞渡,那时候或许已经换过另一种方式,另一份心境。而信步寻梦的人,在拥挤的尘路上相遇,也许陌生,也许熟悉;也许相依,也许背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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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过往都是美好,还有许多我们想要擦去却擦不去的残痕。有人说,疼痛的往事可以选择忘记,可纵算忘记了,并不意味着就真的不存在。既是省略不去的过程,就只好默默忍受,只当是年少不经世事所犯下的无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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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缘分可以维系一生,再华丽的筵席也会有散场的那一天。既知如此,又何必聚散两依依。我们都是人生场景中的过客,这段场景走来了一些人,那段场景又走失了一些人。如果我们守不住约定,就不要轻许诺言,纵算年华老去,还可以独自品尝那杯用烦恼和快乐酿造的美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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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山水,一个路人,一段故事,离去之时,谁也不必给谁交代。既是注定要分开,那么天涯的你我,各自安好,是否晴天,已不重要。
流转·走过的都叫江湖
有时想,世间一切都是有印痕的。风虽无声,走过树梢时树动影乱,吹落依稀尘霜。雪落的声音那样轻柔,化开更是静默,却留下了空气里的凉意,静静地渗入深处;烛火跳动的光芒那样微弱,也曾照亮过一室静谧。人走过的地方,脚步再轻微,身影再渺茫,总会有人记得,人不记得,草木、花鸟、山石、碧川也会记得。
杨过在风陵渡赠郭襄三根金针,其实他们不过萍水相逢,初见时,她满心期待这位神雕大侠,他当她年幼天真,却性格相投。至此金针送承诺,为她摘下面具,送她盛大的生辰贺礼,也赠了她一世空欢喜。三根金针落在少女清纯灵动的心间,从此划出缱绻印痕。多年后,她抱着年少时的美梦,坠入空门,到底成了江湖里又一场叫人唏嘘的传奇。
他年,你匆匆而过,惊动了霞空的飞鸟,惊散了摇摇欲坠的落花,白马飒飒,秋风依依,可你并不知道,楼台上素手推窗的姑娘,深深凝望着你最后飘然的离去。这一眼,便不晓得谁误了谁。很久很久以后,你并不记得她,而她变了模样,老了容颜,说起年少爱恋,已淡然得如同在说别人的故事。
孟小冬和梅兰芳是彼此倾慕的缘。她眼中有他,他心里看得见她。然而,孟小冬和杜月笙又是另一个并不一样的故事了。她是不记得他的,这种不记得,并非不识,而是未曾将他放在心上,看入眼里,只将他当作遥不可及的上司,绮念不,就是超出客气疏离半分的笑意,也吝于给予。
爱或不爱,在很早之前,就已注定。
1925年深秋,北平的空气逐渐爽朗而干涩,太阳依旧高照,不过此时已如同暮年老人,色厉内荏,并没什么威力。孟小冬有午休的习惯,这天,正打算窝在炕上闭目养一会儿神,家仆海公段忽然进来,送上一张名帖。自从她唱红了北平后,经常有人前来拜访。
她接过名片一瞧,却不由愣了一会儿。名帖上的字她是认得的,然而名字的主人,她却并未见过。但在共舞台唱了一年,承蒙黄金荣的抬爱赏识,他的高足杜月笙,却是大上海近些年最炙手可热之人。都说黄金荣门下弟子三千,杜月笙从三千门人中脱颖而出,近年来俨然已有和黄金荣平起平坐的意味。孟小冬当然不能怠慢,连忙叫人请他进来。
杜月笙此次前来,还是为了风月旧事。当年黄金荣和露兰春和平离婚后,露兰春净身出户,甚至不能再以演戏为生。此后,露兰春就离开上海,杳无踪迹,有人说她去了天津,也有人说在北平曾看到过她。实际上,黄金荣当年如此干脆地答应离婚,是因为他瞧上了露兰春的徒弟小兰春,所以倒也舍得了。只是日子久了,再年轻娇艳的姑娘,也找不回当初心动的理由。他渐渐怀念起从前露兰春的妩媚艳丽,举手投足都是女人风情,哪里是寻常姑娘比得上的
黄金荣这么一想,顿时也顾不上莺莺燕燕的,只叠声打发人把杜月笙找来,吩咐他去把露兰春给找回来。这个命令,杜月笙一听,顿时哭笑不得。有道是解铃还须系铃人。当年他们离婚,原本闹得不可开交,露兰春手里有黄金荣见不得人的证据,黄金荣一横起来那不是说着玩的,两人拼着鱼死网破的心,非要在对方身上咬下块肉来。还是杜月笙看不下去,当了和事佬,说服了露兰春,又宽慰黄金荣,这才以和平离婚的结局收场。
在这时候,露兰春在上海是待不下去了,杜月笙便给了她一笔钱,并把她送出上海。这会儿让他把人找回来,这不是为难他么。哪有自己把人送走,又把人带回来的道理。何况,此时的杜月笙已经不是当初对黄金荣唯命是从的小喽啰了,手下的事业日益火红,说不上日理万机,却也非常忙碌。现下黄金荣让他去找人,他嘴上不说,心里却有些无可奈何。
但是,转念一想,黄金荣并不知道是自己把露兰春送走,要是被别人先找到了露兰春,那么这事儿也就穿帮了,还是自己亲自去找比较妥当。于是,杜月笙带着两个手下,先来到了北平。因为他听说,露兰春很可能是投奔孟小冬来了,据说,在共舞台时,两人是很要好的。
这便是有些以讹传讹了。虽然孟小冬非常敬重露兰春,然而毕竟两人见面的次数寥寥无几,虽有神交,却并无深交。露兰春怎么会千里迢迢北上来投奔孟小冬呢杜月笙到了北平之后,手上没有孟小冬的地址,只能沿路打听,但是偌大的北平,要找一个人谈何容易。他们在北平逗留了好几天,都没能打听出孟小冬家的住址。
幸好,皇天不负有心人。一日,杜月笙路过开明戏院时,正巧看到了戏院打出的广告:本院特聘——18岁名震中国的超等坤伶谭派须生孟小冬。杜月笙大喜过望,连忙叫人去买票。手下人一问,回来垂头丧气地告诉杜月笙,戏院已经停演了好几天了,因为不久前孟小冬散场回家时被人抢劫,受了点伤,加上被惊吓,已有好几日未来,就连票也不卖了。
想他杜月笙,在上海也算是有头有脸要风得风的人物,到了北平,居然找个人都这么大费周章。一时之间,杜月笙也无计可施,只好暂且回旅馆休息。回去的路上,路过鱼市口华园,那里正上演着一出热热闹闹的《狸猫换太子》,是姚家母女三人同台合演的戏码。杜月笙本人也是个戏迷,这几天为了找孟小冬,顾不上听戏,这会儿看到心里一动,就买了票,进去看戏。
有时候,人生就是如此奇妙。一念之间,一线之外,就天差地别。杜月笙一踏入华园,就看见姚玉兰在台上,灯光洒落,人声鼎沸,夹杂着幽幽的丝竹声,她眉眼盈盈,仿佛盛着熠熠星光,如兰似雾般,恍若从九天上缓然落下的仙子。自古英雄爱美人,杜月笙自此记住了姚玉兰这个名字,此后,扯出一段爱恨,追根求源,却是从露兰春身上开始。
一丝线,滚出千般愁肠;一段情,绕出几许绮念。若非是念着还要找孟小冬,加上在北平人生地不熟,或许杜月笙当晚就要去结识一下姚玉兰。只是眼下,还是办事要紧。但一切都已经显山露水,露出粼粼端倪,如同开章,提笔落定,早已注定了结局。
孟小冬和梅兰芳
杜月笙想来想去,还是决定从开明戏院着手。既然孟小冬在这里唱戏,等她病好了,当然还会回这里来登台。于是,他每天都到开明戏院,等着消息。终于有一日,戏院打出孟小冬的回执公告:
鄙等不幸于阳历本月十七号夜同遭抢劫,杀人越货撞极凄惨,不由令人痛苦,当时蒙我都父老,投函通电,纷纷问问,相聆之下,竭胜感激,兹借今夕开演夜戏之便,特托开明代刊数行,略表谢忱,恕不一一重谢。十月三十号。
等了这么久,终于等到孟小冬病愈归来。杜月笙松了口气,他心里知道,露兰春在北平的希望是越来越渺茫,但是这些天耽搁下来,如果连孟小冬的演出一场都没有看,那此行岂不是当真一无所获。想到这里,他慢慢安定下来,决定看完孟小冬的演出,再作打算。
那晚,孟小冬的演出一如既往的精彩。或许有点“小别胜新婚”的意味,这么多天没有听到孟小冬唱的戏,观众格外捧场,连掌声都比平时热烈。包厢里的杜月笙闭目细听,心想:这孟小冬唱得果然不错,不愧是从上海红到了北京的角儿。他又想起了前些天听的姚玉兰,暗自觉得,春兰秋菊,各擅其长,都是字字珠玑,不论是谁,都是极好的。
这天演出结束后,杜月笙叫手下偷偷尾随孟小冬,直到看到孟小冬进了东四牌楼三条26号,这才得知孟小冬就住在这里。知道了地址,事情也就好办了。他并没有着急去找孟小冬打听露兰春,而是让人在孟小冬的宅子边上等了三天,没有发现露兰春的踪迹,这才施施然整理衣冠,打算派头十足地来拜访孟小冬。
他是黑帮出身,自然知道即使露兰春真的投奔了孟小冬,孟小冬也必然不会说实话,便留了个心眼,确定孟小冬和露兰春并无瓜葛后,才光明正大地上门去。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或许这就是杜月笙的生存之道。他的世界和孟小冬的世界,仿佛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世界。
然而,世事往往就是如此凑巧。惊心动魄的故事,不一定发生在两个门当户对的人之间,他们或许天差地别,他们或许彼此厌憎,他们也或许从不曾靠近。但命运使然,缘分深浅,徒然叫人无法奢求。
登门拜访的杜月笙,精心准备而来。为了这趟登门,他特意去王府井大街理了发,买了一身新衣。现下,站在孟小冬门前的,是一位梳着整齐小分头,穿着摩登西装,蹬着一双白色尖头皮鞋的潇洒男子。时年,杜月笙正值壮年,平日里其貌不扬,拾掇起来却也有几分清秀斯文。乍然相见,还以为是谁家留洋归来的公子。
听闻孟小冬说杜月笙前来,孟五爷和仇月祥亲自出门迎接。虽然不知道他此行的目的,但杜月笙在上海可是呼风唤雨的大人物。孟五爷亲自为杜月笙倒茶,仇月祥则拿出家里最好的烟亲自为杜月笙点上。孟小冬立在西厢台阶上,温柔浅笑,只请杜月笙进家中小坐。
之前,杜月笙并没见过孟小冬。纵使见过,那也是舞台上喧嚣灯火里扮演着老生的女子,时常戴峨冠,佩胡髯,再漂亮的女子,这样一副行头出来,也看不真切。如今见她褪去繁华,只着素衫,戴着一只碧绿玉镯,青丝梳成长长辫子,垂在脑后,向他清浅微笑。并不是梨花盛开的季节,他却仿佛觉得,空气里渐渐荡开梨花的甜香,舒心得令人魂魄轻浮。
他很久没有见到过这样的女子了,山清水秀,明净得宛如四月里的阳光。忽然间,他心里只浮动着一个念头:他想跟她说说话,哪怕只得一句。于是,他含笑对孟小冬说:“孟**一日千里,现在功夫真是不得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想提起露兰春的事情,仿佛那样说起,他们之间的相见,就失去了时下的单纯静好。
面对杜月笙的夸奖,孟小冬只是含笑聆听,举止做派娴静温柔得很,垂眉浅笑里,似乎是深闺里的大家闺秀。寒暄客气的话,自然有父亲和师傅去说,那并不是她应酬的范围。杜月笙说了会儿黄金荣,又客套了片刻,请孟小冬以后一定要回上海来演出。他始终未提此行的目的,倒是弄得孟家一头雾水,直到他走后,孟五爷和仇月祥嘀咕了半天,还是想不通这杜月笙怎么会来。
有人说,相见即是缘。匆匆一瞥,零落心间,留下一道深深的印痕。这次相见,只在孟小冬心里留下浅浅一笔,随着风沙弥漫,秋草结霜,她很快将他遗忘。或许是杜月笙来迟了,或许是真正属于他们的缘分还没有到来,她并未在意,甚至并不好奇,他的探访,是否当真为了同他们寒暄一场。
然而,她不知,他的心间,却因此次相见,为她留出一个独属位置。风雨不侵,其间没有岁月枯荣,不见春花落,秋月淡,而他,愿意做无声的青石、沥雪的青松,永远守候那一脉清甜的梨香。
流芳·白驹过隙的芬芳
究竟,人的一生中,要经历多少惊涛骇浪,跋涉多少连夜山雪,才能将一身清愁化作指尖温柔,许一段虔诚真情,拥抱一颗缱绻真心。想必情之一字,是瑶台上历经千辛万苦偷出六世轮回反复历练这样艰难,得之亦是如斯艰难。然而,同人不同命,偏有人幸运如斯,轻而易举得遇良人,就此幸福美满,白头偕老。
有人说,孟小冬这一生甚是坎坷。坎坷么年少成名,名利双收,人人都恨不得捧作掌上明珠,甚至烽火求一笑。可那些,却不曾抵达她的心,只在唇畔打了个转儿,烟消云散。她的坎坷,或许,便困在情上。
“一声梧叶一声秋,一点芭蕉一点愁,三更归梦三更后。落灯花棋未收,叹新丰孤馆人留。枕上十年事,江南二老忧,都到心头。”徐再思的愁写得好,点滴寂寞,丝缕寥落,如隔夜冷茶,依稀是熟稔残香,落入愁肠里,全然已不是当初的味道。被情困住,锁在万丈深楼,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亦是说不出的愁苦酸楚。
孟小冬也曾为情所困,夜不能寐,无端纠结,翻来覆去地想,却也求不出一个答案。那个酝酿着梅兰冷香的名字在心里兜兜转转,绕到唇边,又怯生生地落回去,就像那段无法言说的情意,只能深深地埋藏。她虽然是梨园名伶,却也是自幼受礼仪教化, 裸地表白情意,大胆地说出“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这样的字句,她说不出口。深深地凝望一眼,将无限心思隐藏在眼波,已是她极限的爱。
如果就这样永远地沉默以对,孟小冬和梅兰芳,或许也就错过了,蹉跎了这一生,他甚至都不知道她曾经爱过他,用尽力气,满腹相思。她或许也将永远不知道,自己的爱,曾有回音,泛起过最美妙的声音。爱有时就是这样,你不说,我不语,就这样擦身而过,凝固成一段无缘的邂逅,白发苍苍里来回忆,忽然觉得荒草丛生。
打破僵局的是旁人,梅党的元老级人物齐如山,对冯家银行的冯耿光说:“六爷倒不如做点好事,就把他们凑成一段美满姻缘,也是人间佳话。”彼时,他们在戏台上演着帝王的风流故事,一对佳偶,天造地设。听到齐如山此言一出,梅党众人纷纷响应。当时,冯耿光不过一笑了事,当作听了个笑话,回头想了想,却觉得齐如山的主意,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这就要说起梅党的作用了。那实际上是相当于经纪人作用的一个团体,负责梅兰芳的演艺事宜,打理其经济收入,有时,也难免涉及梅兰芳的家事。在这种环境下,梅兰芳所代表的,已经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一个以他为核心的团体。他因这个团体而无后顾之忧,也受这些人的牵制和影响。而这些,当时的孟小冬一无所知。所以,有时候很想知道,如果那时孟小冬知道梅兰芳身后的这些力量,她是否依旧义无反顾,愿意嫁给这个比自己大了十余岁的男子。
或许会吧。情到深处无怨尤。爱情之火一旦燃烧,就会以燎原之势燃尽一切。世俗的考量,现实的阻碍,又怎能抵挡住霎那烟火,瞬间芳华。更何况是18岁的少女,一颗柔弱得如幽兰的心,遇上爱,就成了最刚烈的钻石,无坚不摧,无法阻挡。
梅党撮合两人,希望缔结梅孟之好,是从经济角度出发。试想,风华绝代的旦角和英姿飒爽的老生,台上唱着你侬我侬的戏,台下过着神仙眷侣的日子,不仅是梨园界的传奇佳话,就冲着这名头,多少人愿意千里而来,只为目睹他们一场《游龙戏凤》。梅兰芳和孟小冬的结合,换取的巨大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所以,冯耿光回头仔细思量之后,当真决定从中撮合。不成便罢,若是成了,那可敢情好,他们就等着坐收天上掉钱雨,地上生金珠了。他不是不知道齐如山这只老狐狸心里在想什么,什么撮合梅孟,成就佳话,那些都不作数。实际上,齐如山不过是不喜欢梅兰芳的平妻福芝芳,觉得福芝芳是致使梅兰芳的嫡妻王明华远走天津的主要原因,因此千方百计,要将福芝芳拉下马来,纵使不能,令她难过一下也是好的。
世事就是如此周折,哪里得一个“周全”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时光的脚步总是快了那么一步,而相逢时的光景,已并非心中渴盼的独一无二。那时的婚姻,开始得很早,青春少艾,或许膝下就已有稚嫩孩童,牙牙学语。梅兰芳迎娶王明华时,不过16岁。梅家虽然是梨园世家,但到了梅兰芳这一代,人丁已经很是凋零。他自幼被过继到伯父家,同时又是亲生父母的孩子,承当着双方家庭的责任——首要的任务,就是传承香火。
王明华比梅兰芳大两岁,成为一个妻子时,也不过18岁。但她知书达理,温柔可亲。婚后,她亲自打理梅兰芳的生活起居,将他照顾得无微不至。对梅兰芳来说,她是妻子,也是姐姐,更是亲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们几乎相依为命,如彼此的唯一,相互守候,相互扶持。可那就是爱么或许这更应该叫作责任。
三媒六聘,八抬花轿,锣鼓喧天里她进了门。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娶了一个怎样的女子。性情是骄纵还是温婉容貌如何可否进退有度这些,一切的一切,他通通不晓得,只能像所有盲婚哑嫁的少年一样,身穿红袍,默然等候着花烛深夜,掀开新娘大红的盖头,在天长地久里慢慢寻觅摸索。幸好,王明华是温柔大方的旧式女子,值得梅兰芳的敬重爱戴。她有一双巧手,每天梅兰芳上台要用的假发,都是由她梳得油光水滑的,才让他带去登台。而上台前的妆面,也时常由王明华打理,在她的手里,舞台上的梅兰芳越发光彩照人。
同时,她还赢得了梅党众人的爱重。多年来,她的坚忍耐心,让梅党觉得唯有她,才是当得起梅家主母的大家风范。她曾为梅兰芳生下一子一女,长子取名大永,女儿小名唤作五十。儿女双全,世间最极致的幸福,也不过如此吧。之后,为了更好地照顾丈夫,照顾家庭,王明华毅然做了节育手术,相夫教子,将梅家后院打理得井井有条。
如果不曾有那些意外发生,或许这个曾经幸福美满的小家就将这样安然无忧地生活下去。多年后儿女长成,他们都成了老掉牙的老太太、老头子,搀扶着走在北平深秋的夕阳里,一生圆满。怪只怪,命运弄人。节育手术后没几年,两个孩子相继夭折,王明华失声痛哭,作为母亲,那是痛彻心扉的残酷,作为妻子,她对梅兰芳充满了愧疚——她已经不能再为他承继香火。她失去了孩子,而她也知道,自己即将失去丈夫。
梅兰芳无可奈何。失去一双可爱的儿女,他怎能不伤不痛怎能不追悔莫及然而,他是一家之主,他是梅家唯一的男丁,肩上背负的责任,重大到没有丝毫推卸的余地。他眼睁睁地看着妻子逐渐消瘦,重病缠身。请来的都是京中最好的大夫,用的是最好的药,但他知道,这是无力的心病,谁都解不开。日子生生过成了死结,谁都痛苦不堪,直至清瘦憔悴的王明华亲自让他再娶一个妻子,到底还是家族传承更重要,让梅氏一族就此断绝,这个罪名太大,她背负不了。面对这样的话,梅兰芳竟然说不出一句话,他不能答应,也不能拒绝,只能沉默。
他愿意拖延,家里的长辈却不能无作为。1920年,梅家为梅兰芳求取了他早年恩师吴菱仙的弟子福芝芳。梅兰芳对这姑娘也有印象,是个落落大方、不卑不亢的女子,性格里很有几分倔强认真,是他所欣赏的。于是,那年,他迎娶了十五岁的福芝芳做平妻。实际上,梅家一开始是打算让福芝芳做妾,但是福芝芳的母亲不同意,在媒人的周旋下,说梅家大少奶奶无法生育,不管福芝芳进门后是什么身份,没人敢小瞧了她。最后众人决定,以平妻之礼迎娶福芝芳,婚后和王明华平起平坐,共同料理家事。
旧时的婚姻,已不是如今我们所能想象的模样。那时,爱情的分量很轻很轻,在婚姻里如一粒沙,一滴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缔结两姓之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传承香火,人心虽然是肉长的,但却抵不过家族的期盼。因此,不论梅兰芳心里有多少无奈,多少心疼,都不能对家族的使命说一个“不”字。事到如今,他只希望两个女子能够和睦相处,彼此谅解。
事实上,福芝芳过门后的一段时间里,她和王明华相处得确实不错。王明华为人豁达大方,从知道梅兰芳和福芝芳的婚事之后,就无一句怨言。福芝芳进门后,她将她视为妹妹,并在不久后就逐渐隐退,将家事交给福芝芳管理。而福芝芳也很尊重王明华,在她的第一个孩子出生后,她甚至将孩子抱给王明华抚养,打算让这个孩子作为王明华的孩子长大。王明华在孩子满月之后,将孩子还给福芝芳,并亲手给这个孩子缝制了一顶小帽子。可以说,她们之间的相处,正如梅兰芳所希望的那样,和谐平等,互相爱重,并没有任何不妥。
可这却不是梅党众人所希望的。福芝芳越是在梅家生活得一帆风顺,越是得到梅兰芳的宠爱呵护,她在梅家的地位就越高,手中的权力也就越大。但是福芝芳并不是一味温婉忍让的女子,和王明华不一样的是,她性情刚烈,处事果决,行事利落干脆,很多时候都和梅党意见相左。这就造成了她和梅党之间的矛盾,梅党众人很多都不喜欢福芝芳,包括元老级的齐如山和打理梅兰芳财务的冯耿光。
一场各怀心思的撮合暗潮汹涌。齐如山和冯耿光不仅希望梅孟婚姻能够带来巨大收益,也希望孟小冬能够分走梅兰芳的注意力和宠爱,用来牵制和控制福芝芳。他们相信,这一定会成功。因为孟小冬眼中对梅兰芳的爱慕和渴望骗不了人,而梅兰芳对孟小冬的欣赏和喜爱同样流于言表。郎情妾意,如此一来,正落入下怀。
谁都打得一手如意算盘。唯独忘却了在这场博弈里无辜的孟小冬,她是一败涂地的输家。她只是如天底下所有豆蔻华年的少女一样,遇到一个人,爱上一个人,陷入一段情。那样单纯清澈,不隐瞒眼中满满情意,不想伤害谁、误了谁,她甚至愿意这份小小心思隐没无声,黑夜里偷偷品味温习就好。不曾想,一出《游龙戏凤》,牵扯出一道冰冷铁索,禁锢了最初甜蜜惶惑的爱恋,也斩断了一生的相思。她只是一颗闪闪发光的棋子,在众人眼中,别有他用,他们似乎都已忘却,自己没有资格决定他人的人生,更没资格遗忘那个纯澈的少女也是有心的人,她也会痛,会受伤,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难过到埋首痛哭。
她只想轻轻地守护一份爱,却不曾想,她的爱,被这样成全。
端木蕻良,是萧红和萧军共同的朋友,本名曹汉文,东北籍作家。端木蕻良是1933年开始发表文学作品时用的笔名。 1937年9月,端木蕻良在武汉胡风那里,见到了萧红。此时的萧红,和萧军的感情,已出现裂痕。 出现裂痕的原因,还是萧军的出轨。 1937年,萧军召回了在日本的萧红。萧军让萧红回来的原因,说起来很龌蹉,萧军追到自己好友黄源的妻子许粤华,此时许粤华已经怀上了萧军的孩子,让萧红回国,是为了给他们二人遮掩。 单纯无脑的萧红,满怀希望回国。回国后,她去祭拜了鲁迅墓地,鲁迅的去世,使得萧红很伤心。 萧红以为小别胜新婚,经过这次离别,她的三郎会对她温柔以待,却没想到,等待她的,是另一个结果。 萧红很快获悉萧军和许粤华私情,许粤华是萧红的闺蜜,郁闷耻辱之下,萧红开始与萧军吵架。 而萧军厌烦萧红的唠叨,居然动手打萧红。 这一时期的萧红,心情是灰暗的。她试图离家出走,去寄宿画院,却被管理者以萧军不允许为由拒收。 她在给萧军的信里说: 「 ”(自己)就像被浸在毒汁里那么黑暗,浸得久了,或者我的心会被淹死的。”「 ”痛苦的人生啊!服毒的人生啊!” 带着异常苦闷的心情,萧红和萧军又度过了一段时期。 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左翼作家阵营的二萧,也积极投身到这场全民抗战的行列里。 他们应李公朴邀请,到山西临汾民族大学。临汾局势危急后,他们又一起去了西安,在西安,二萧在将来去往的方向上,产生了分歧。但这次萧红再没有和之前那样,亦步亦趋跟随萧军的脚步。 萧红选择了自己的方向。和萧红同行的友人里,就有端木蕻良。 端木蕻良和萧红夫妇都是文人,也是东北同乡,萧红比端木蕻良大一岁,端木蕻良和二萧同住同行,关系融洽。 端木蕻良温良儒雅,衣着考究,与萧军粗野狂放的个性,形成鲜明对比。 端木蕻良对萧红的作品,不像萧军那样贬低,而是赞不绝口,认为萧红作品远超萧军。 很多看法,萧红和端木蕻良也是出奇的一致。每次二萧发生观点分歧,端木蕻良都是站在萧红一方。 遇到端木,萧红邂逅到久违的温暖。她开始对端木蕻良产生好感。 这最终给了萧红勇于和萧军提出分手的勇气。 1938年春,萧军重又来到西安后,萧红正式提出分手。此时的萧军,很厌烦萧红,巴不得萧红离开自己。 但萧军很快发现,曾经百依百顺,打骂不走的萧红,居然和自己的朋友端木蕻良搞在一起。萧军大为恼火,不甘心的萧军,声称要和端木蕻良决斗,他找来一根木棒,整日跟在萧红和端木蕻良身后。 萧红倔强脾气上来,对萧军毫不客气的下逐客令,决绝而不留情面。 萧军见无可挽回,带着不甘心离开西安去了兰州。 二萧分手后,萧红和端木蕻良感情迅速升温。二人一起逛古城墙,欣赏书法文章,讨论时事,最终同居。 1938年5月,端木蕻良娶了萧红,此时萧红大肚子里,正怀着萧军的孩子。端木蕻良和萧红的婚姻,被双方各自周围的人,都不看好。但端木蕻良还是和萧红,在武汉举行了正式婚礼。 在婚礼上,萧红回答胡风时这样说: 「 ”我和端木蕻良没有什么罗曼蒂克的恋爱史。是我在决定同三郎(萧军)永远分开的时候我才发现了端木蕻良。我对端木蕻良没有什么过高的要求,我只想过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没有争吵、没有打闹、没有不忠、没有讥笑,有的只是互相谅解、爱护、体贴。” 此时的萧红,已经没有了当初反叛封建家族, 包办婚姻的锐利,她只需要一个正常的老百姓式的夫妻生活。 一个月后,1938年6月,萧军也登报结婚,娶了认识一个月多月,19岁的王德芬。据说萧红得到消息后,心头剧痛。 婚后,萧红生产一子,但这孩子不知何故夭折了,这也成了一个未解之谜。 婚后的萧红和端木蕻良,截然不同的生活经历,二人再次产生矛盾。端木蕻良虽然生性温和,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生活低能儿,优渥的家庭成长条件,使得端木蕻良不会关心萧红,而只会让萧红关心自己。 这使得端木蕻良对家庭,对萧红的行为,显得非常自私。用现代的名词去说,端木蕻良是一个妈宝男或者巨婴。 不久后,日机开始轰炸重庆,为了安全起见,萧红和端木蕻良二人决定离开重庆。端木蕻良想去桂林,萧红则想去香港,最终端木听从了萧红的安排。 1940年1月,萧红与端木蕻良,离开重庆飞往香港。萧红与端木蕻良离开时没有告诉任何朋友,当时抗战氛围正浓,文艺人士展开抗日救亡宣传,萧红夫妇秘密去往香港,触了众怒,有点戚戚然孤家寡人的味道。萧红和萧军分手时,也得罪了不少友人,因此萧红受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质疑。 在香港前期,萧红与端木蕻良生活安定,这是萧红有一个创作高峰期,她相继发表了《小城三月》《马伯乐》和著名长篇小说《呼兰河传》。 来到香港后,端木还是一如既往,很少关心萧红,和萧红的感情也越来越远。孤独的萧红说自己:「 ”是一种无法说出的痛苦。” 更不幸的是,萧红身体却越来越差,去医院确诊的结果,是肺结核。 四十年代的肺结核,是种可以致命的病。林徽因得过,并因此丧生,冰心也得过肺结核,但却医治好了。萧红不幸染上了此病。 1941年7月,萧红不得已住进了医院。但此时香港局势已经危急,因为日本人要打来了,萧红和端木蕻良只好不断地转移地方避难。 长期住院的萧红,心中满是烦闷和寂寞,她会召唤端木来到病床看她。 那一年恰好是中秋节,萧红胞弟的同学骆宾基,避难来到香港,举目无亲,生活无助的骆宾基向端木蕻良求助,端木让骆宾基,去医院帮忙照顾萧红,此后骆宾基照顾了萧红44天,一直到萧红病逝。 在萧红住院的最后时光里,身为丈夫的端木蕻良,却无声无息失踪了十八天。 端木这段谜一样的失踪的历史,成为萧红病逝后,众矢之的。很多人认为端木在萧红最困难的时期,抛弃了她。端木失踪,照顾萧红的责任,就落到刚去香港不久的骆宾基身上。 现在这段历史,骆宾基说,是端木蕻良抛弃了萧红,而端木蕻良的后任妻子,在去世前说,是端木蕻良发现了萧红和骆宾基有染,愤而离去。 说的人,均已作古,这件事,基本已成无头公案。 端木被诟病,是有前科的。当年,端木和萧红在武汉时,在日军逼近时,端木拿到唯一的一张船票,独自跑去重庆,留下一个大肚子的萧红独自留在武汉。萧红为了去重庆寻找端木,晕倒在码头上。 1942年1月12日,日军占领香港,局势紧张,端木的不关心,庸医误诊动错手术,使得萧红不能饮食,病情加重。 1月18日,端木蕻良和骆宾基把萧红转入玛丽医院。 第二日,一直病恹恹的萧红,忽然有了气力和精神,但萧红知道,自己是回光返照,她要来纸笔,写道: 「 ”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写了”,「 ”半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1942 年1 月22 日萧红离开了这个爱恨交加的世界。这一年,萧红31岁。 萧红一生都在追求的路上,她说:「 ”我不能决定怎么生、怎么死,但我能决定怎么爱、怎么活,这是我要的自由,我的黄金时代。” 但终其萧红一生,也没有寻找到她想要的自由,在感情上,萧红屡败屡战,屡战屡败,屡屡遇到背叛自己的男人。 萧红任性,自我,倔强,固执,她一生命运多舛,很大原因是她的性格缺陷造成的。因为倔强和任性,她常会按照自己的想法一意孤行。 萧红也有小聪明,如她为了摆脱生计问题,和汪恩甲重修旧好,为了从东信顺旅店脱困,主动示好萧军,为了文坛声名,主动登门鲁迅家,为了去延安,和丁玲套近乎,为了寻求病重期间的陪护,承诺给骆宾基《呼兰河传》版税。 萧红的小聪明,每次都会得逞,而每次受伤的都是她自己。她在利用男人,男人也在利用她。 汪恩甲留下四百元债务后,一去不复返,她最爱的三郎萧军,也从未打算把她当做妻子。 而给了萧红唯一婚礼仪式的端木,在萧红病重时,消失了十八天。十八天后,端木回来了,告诉萧红是为了她凑钱治病,但是却没有凑到钱,随后端木以筹钱为名,再次离开。 以至于,萧红弥留之际身边仅有骆宾基一人。 萧红至始至终都像藤蔓一样,试图把自己依赖到某个男人身上。她的一生是颠沛流离,像一株可怜的小草。 她反抗包办婚姻,却兜兜转转向逃婚对象屈服;她反抗父亲强制专横,却找了一个更加强制专横动粗的男人做依靠;她追求个性独立和自由,却一直把精神依赖在某个人身上。 最能代表她特立独行的,是她身后版税的安排:她把《商市街》版税留给弟弟,《生死场》版税留给伤害过自己的萧军,《呼兰河传》版税留给刚认识不久的骆宾基。 而使得萧红受尽无穷伤害的萧军,即使在数十年后,提起萧红,也是怨恨满腹,满口不屑。 萧红的身后事,是端木办理的。此时的端木,同时被得到萧军和骆宾基攻击,说他的原因导致萧红早逝。 有趣的是,在萧红死后多年,那些受惠她版税的人,却没有人记得她。而被诟病的端木,却每年都去给她扫墓。萧红笔下恶毒的父亲,也曾专程托人寻找过萧红。 从某种角度看,萧红是一个辨不清人心和人品的女人。她的任性和固执,锁住了她的思维。 萧红的遗愿:身后要能看到大海。端木蕻良把盛有萧红一半骨灰的花瓶,埋进背山面海的浅水湾,并题写了「 ”萧红之墓”。 端木把盛有另一半骨灰的花瓶,埋在圣士提反女校后面的土崖下。 1996年10月5日,端木蕻良去世,按其遗愿,他的一半骨灰,洒在了香港圣士提反女校后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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